時間:2023-02-15 1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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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年來食品安全的發展進程中,經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可以看出,食源性疾病的患病人數正處在一種持續提高的狀態中,這也進一步提高了群眾對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視程度,國家方面也持續提升了對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力度。在后續的實際落實階段中,也應當進一步掌握好對食品質量產生影響的主要因素,明確食源性疾病的基本特征以及后續的發展趨勢,從而為標準的評估提供出更加可靠的參考內容,確保風險監測質量能夠從根本上得到提升,大幅度降低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幾率。在民生問題方面,由于食品安全與群眾的生命健康之間存在著較為緊密的聯系,食品安全已經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重點關注。由此可見,針對食品安全展開風險監測有著較為顯著的作用,可以穩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與穩定性。
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作用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具體內容是,準確找尋出食品的質量問題或是污染問題,在進行全面的總結與分析過后,提供出詳細的報告內容。引發食品污染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食品在運輸與加工過程中,由于失誤而導致部分污染物進入到食品當中,比如微生物、寄生蟲或是真菌等。食源性疾病則是食品中的各類有害物質逐步進入到人體當中,引發感染或是中毒等多種疾病。在實際監測階段中,通常都會由醫療機構以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針對食源性疾病以及致病的主要因素進行全面的總結與分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并非只是針對某方面內容進行監督與管理,而是要找尋出食品的實際狀態,保證后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有著更高的針對性。另外,在監測工作的實際開展中,需要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夠按照相關標準展開動態監測,這樣不僅可以為后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方向,還可以在后續的監測階段中對食品的安全標準進行修訂與完善[1]。
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存在的問題
在目前的社會發展進程中,雖然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開展,可以針對食源性疾病的發生進行控制,但在實際工作的開展進程中仍然存在著部分較為明顯的問題。
(一)監管人員經驗不足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當中,一些監督管理人員在專業經驗方面存在不足之處,他們通常只能夠結合對應的標準內容來探索性地開展監測工作,但對監測流程以及內容等方面的認知則處于較低的水平,重視程度不夠。同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任務也十分復雜,內部缺少專職人員,很難從根本上發揮出監測所具備的實際作用,引發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多種問題出現,也無法對監測質量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檢驗方式較為落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會對后續相關部門的各種決策產生直接影響。因此,這就需要提供出準確的數據信息,要采用統一、科學的檢驗方式。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中,我國針對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劑等進行檢驗的行業標準已經達到了400多個,但國際常用檢驗方式的應用率則比較低,這也會對后續檢驗結果的可靠性產生較為嚴重的影響。
(三)人才與資金限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具有長期性特征,其中需要采用各類現代化的檢測技術與檢測方式,檢驗人員應當具備營養學、病理學以及微生物學等多種專業知識。實際情況是,目前人才方面存在不足,是主要的影響因素之一,特別是在各類污染物不斷出現的背景下。為了強化整體監測效率以及監測質量,應當積極主動地引入綜合能力較強的專業化人才。另外,在對食品進行安全監測時,要盡量采取那些較為先進的機械設備。然而,目前部分單位資金有限,這限制了先進設備的引入,在面對那些較為復雜的檢驗任務時,也會出現檢測設備不足等情況[2]。
三、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對策
(一)加大人力資金投入首先,應當針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具體內容進行優化,并完善對應的實施方案。在日常風險監測工作當中,要加大對于細致化內容的重視程度,確保各類責任能夠充分落實在個人,保證風險監測工作可以更加順利開展;其次,還要積極組建專業化的監測人才隊伍,并在社會當中盡量吸引那些綜合素質較為優異的人才,針對監測人員展開重點的培養,確保各大疾控中心內部的風險監測標準可以在根本上得到提升;最后還應當提高經費的支持力度,采用多樣化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全面提高食品風險監測過程中的整體資金投入力度,這樣就可以為后續各類工作的穩定開展提供所需的資金。除此之外,還要重點強調數據共享。在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時,要監管部門的領導下,逐步引導檢測機構開展工作,相關單位也要積極主動進行配合。這就需要重點強化各部門之間的數據信息交流,更加清晰的表達出檢驗的主要目的,確保工作質量與工作效率可以得到同步提升[3]。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從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實際情況來看,為了確保基本的監測效果,應當制定出更加完整的評估體系,保證評估體系具備著較高的規范性與具體性,確保其可以更好地應用各類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持續改進優化篩查技術以及統計分析技術等,確保檢查制度與監督制度得到落實;對監測活動的開展進行定期檢查,針對內部的各大主要程序進行準確把握,提升監測結構的準確性以及穩定性。除此之外,還應當做好必要的培訓活動與學習活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涉及多種專業知識,能夠通過一個人身體健康情況,進一步掌握一個群體的健康信息,結合事件、疾病、食品這三種內容進行關系性總結,提高監測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及綜合素質。
(三)統一檢測標準針對不同的食品,采用的檢測方式以及儀器設備的靈敏程度不同,在檢測結果方面會產生較為顯著的差異。在后續的分析階段中,為了保證結果分析具備著更高的可比性,就必須對各類標準以及檢測方式進行統一處理,選擇那些在檢出限能、靈敏度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并在后續風險監測當中使用統一的標準。由于在檢出限方面確定了每一種食品污染物檢出率的高低程度,所以對各類非法添加物以及添加劑的使用也起到了限制作用。如果檢出了違禁或是非法的添加物,就代表著食品的檢測不合格。同時,還應當針對不同類型的污染物,給出對應的檢出限值,在這個檢出限值當中,必須要針對以下幾方面展開綜合考慮。一是必須滿足相關的標準需求,二是要綜合考慮檢測實驗室內部所具備的條件,并結合實際情況選擇一個對應的檢出限值,這樣就可以確保監測數據信息的分析具備著更高的可比性。而那些有著判定標準的污染物,就可以將準確定量當中的定量限作為檢出的依據[4]。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目前的社會發展進程中,社會各界對于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程度正在逐步提高,這就需要從根本上提升對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重視程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不僅具備著技術性特征,同時還有著科學性的特點,監測的領域與范圍也十分廣泛,涉及多種類型的技術機構。因此,需要結合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完善優化,進一步提高監測效率以及監測質量。
作者:鐘姣 單位:文山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食品安全問題研究2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的頻發使人們對食品安全越發重視,風險高效化監測和監督抽檢工作是確保食品安全的初期點和基礎,應對其加以重視。受多方面因素的約束和影響,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落地過程中,仍存在部分困境難以消除的問題,為從本質層面解決該問題,有必要緊扣其問題成因,選取與之相適應的策略和方法予以解決,始終堅持筑牢食品質量安全底線,為確保食品安全性及可靠性提供支撐。
1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檢相關問題分析
1.1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問題分析為確保食品安全更具可靠性,建議相關部門積極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明晰其自身重要價值和優勢,梳理不同食品檢驗的主體職責,明晰實際生存發展關系,促使食品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體系更具規范化、有序化,確保食品安全問題得以有序解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仍存在部分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食品安全監測技術能力不足。①食品安全監測需專業的理論知識和試驗器材、設備,部分區域食品安全監測試驗設備存在滯后性,以及人員素質有待提升,食品風險監測水平與我國相關規范和要求仍存在較大差距。②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投入資金等較少,技術發展和更新速度滯后,且缺少完善的風險監測制度,食品樣本較少和信息匱乏是影響監測技術良好發展的關鍵因素。③部分食品安全方面制定相關規范和標準是借鑒國外經驗,但由于中西方文化、經濟等差異性,導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規范存在較大差異性,無法達到降低食品安全監測風險的目的。(2)監測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缺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主要是由衛生部門與其他部門選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實施,其主要表現為衛生部門主要負責協調和統一相關工作,其他部門開展階段性工作。整個食品安全監測風險內容十分廣泛,如環保、醫療等,此類環節中監測產生問題需將問題通過數據和報表形式反饋至衛生部門統計匯總。監測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缺位,主要是由資金、資源等不足導致,難以依靠先進的數字化技術實現內部信息共享和信息傳輸時效性[1]。(3)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部門職業分工缺乏精細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部門內部應以完善的權責利制度,確保各部門職責更具精細化、具體化,從而杜絕和減少管理者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者間利益沖突。食品安全監測活動實施過程中,相關專家應及時參與其中,發揮自身作用。當下各部門無法明晰自身職責,且分工缺乏精細化,導致整個部門和人員無法明確自身職責,難以形成合力全方位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致使其工作止步于表現,難以獲取較佳的效果。此外,對風險監測監管相關責任主體未進行追責,風險監測工作中失職現象較為普遍,利益與職責間的關系無法得到平衡,導致部門之間缺少強有力的分工協作意識。
1.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要求抽檢人員結合我國相關規范和要求針對性地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通過統計分析,明確食品安全現狀。就當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現狀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問題。(1)工作計劃或方案制定缺乏合理性。整個監督抽檢工作涵蓋內容、方案較多,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確定檢測項目過程中應考量歷史監測結果、食品標準項目危害風險等。但目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過程中,并未結合實際狀況,并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計劃和方案,導致整個工作計劃和方案缺少適用性及合理性,無法獲取較佳的成效。(2)抽檢人員專業性有限。抽樣和檢驗是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中的關鍵環節,如果缺少相關抽檢規范,則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和干擾整個檢測結果的精準性,難以精準、客觀呈現食品整體狀況,甚至產生錯判誤判狀況。部分人員由于自身業務素養有待提升,操作技術水平較低,使抽樣缺少規范化和代表性。工作實踐開展過程中,需合理布設專業的法律及工作標準,由具有相關資質的人員負責抽樣,確保抽取樣品的合理性以及代表性[2]。(3)重復抽檢導致資源浪費。通過國家級監督抽查部門檢查的產品,地方部門無需進行重復抽樣,通過上級部門抽查的產品下級部門無需重復抽查。由于地方市級缺少完善的數據匯總平臺,致使監督抽檢工作實施中易產生重復抽檢問題,造成資源浪費,耗損成本,影響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規范。(4)樣品總體率的直接比較缺乏合理性。結合原有針對不同年份的抽樣檢測結果,發現原有抽樣缺乏合理性,沒有關注抽檢食品種類、項目等的差異性,無法保證最終結果的精準性。此外,相同的樣本不同年份檢測項目差異性較大,即便超標率相同,超標項目也不盡相同。
2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檢相關問題應對策略
2.1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策略和方法為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有必要選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和策略,確保其監測更具規范化、標準化,以獲取較佳的成效。通過上述核心問題分析,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策略和方法如下。(1)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專項機構應發揮自身主觀能動性,積極參與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對風險做好辨識和評估,及時公開、公布有害物質黑名單。此外,還應充分借力我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身優勢,省級疾控中心做以輔助,結合實際狀況逐步構建全方位覆蓋各省、市和縣延伸至農村區域內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同時,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等環節中,應進一步強化安全監測和信息收集工作,對污染源進行全天追蹤和調研,主動加強高風險食品原料及相關配料監測工作。(2)增強食品安全監測技術水平。新時期背景下,為顯著提升食品安全監測水平,有必要及時引入和更新設備,并將其資金納入相關企業年度預算中,以確保設備及器材更新和養護資金投入持續性,保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質量達標。此外,積極引入先進的食品安全監測技術,不斷汲取國外優秀的技術,不斷構建完善的監測技術體系,為提高食品安全監測技術做支撐。(3)搭建完善的監測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信息時代背景下,為確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水平提升,獲取較佳的成效,應發揮各類先進技術的優勢,充分搭建完善、高效的監測信息資源平臺,將相關主體納入其中,確保各部門和人員相互間實現信息共享,以及信息傳輸時效性,提升食品安全監測水平。同時,國家疾控中心應對省級疾控中心給予強有力的指導,確保國家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風險監測信息全方位收集和整合,第一時間對外公布食品安全監測重點污染物,建立食品安全隱患防范預警機制,從本質層面實現早發現、早預警,及時選取有效的策略和方法加以遏制[3]。
2.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實施的優化策略和方法食品安全抽檢作為一項綜合性、復雜性工作,為促使該項工作高質量落地,應選取多元化的策略和方法,持續性提高監督抽檢工作質量,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工作。(1)整體統籌,制定有效的工作計劃。為促使監督抽檢工作高質量實施,相關部門應制定完善的計劃和方案,并進行高質量貫徹和落實。始終結合相關規范和要求,布設與之相適應的抽樣小組入駐管理,對同種樣品選取多樣的方法進行檢驗,以確保最終結果的可靠性及合理性。建議合理布設相應的指標,以確保樣品具有代表性,上下級機構應合理分工,避免出現重復性檢測現象而造成浪費。(2)強化樣品接收、制備和流轉。樣品送至專項機構后,內部人員應結合實際,及時做好樣品接收、存儲工作。制備樣品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始終結合相關制備方案實施,避免在操作中造成污染。完成樣品制備工作后,應及時粘貼標簽,避免樣本產生混亂[4]。(3)保證抽樣抽檢工作程序規范化。制定完善、科學的工作程序是對歷史工作經驗的匯總,也是質量管理體系提出的新要求,其能夠有效提升整體工作效率[5]。具體實踐過程中,建議結合以往工作流程和操作,如現場抽樣時布設專業人員實施,且要求人員全面進入現場后方可實施抽樣工作,確保抽樣抽檢工作更具有序化、規范化,提高工作精準性。(4)使用抽檢App,避免重復抽樣。為從源頭避免和減少重復抽樣,相關部門應做好機構創新和改革工作,抽樣抽檢人員應積極選取App,完成現場樣品采集工作,及時對相關信息進行反饋和傳輸,實現內部共享。通過校驗,布設重要的字段,如抽樣單位營養執照、樣品名稱等,通過后臺條件約束,限制相同生產企業、場所及批次樣品的抽檢數量。(5)合理比較抽檢結果,如超標率、合格率。抽檢過程中,相關人員應充分考量食品內部構成、檢測項目數量等,合理比對食品整體率,以確保最終抽檢工作更具可靠性及合理性。
3結語
我國食品安全整體發展現狀不容樂觀,風險檢測和監督抽檢工作對確保食品安全、保護人們身體健康十分重要。為從源頭遏制各類風險和有害因子,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食品風險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檢工作,明晰其工作開展的問題,有的放矢選取合理的策略和方法加以處理,以確保整個工作高質量實施。
作者:亓振 曹峰 單位:濟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食品安全問題研究3
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的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人們對于食品的關注點已不再是能否解決溫飽,而是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國家尤為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不僅將食品安全上升到國家戰略高度,同時還修訂了《食品安全法》,從法律層面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我國食品市場,但是由于城鄉經濟發展的差異以及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農村和城市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實施呈現出不同的結果。而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存在諸多問題,是我國當前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主要方向。由倪楠編著、法律出版社于2018年7月出版的《中國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實施問題研究》一書,以陜西省為例,聚焦我國農村食品安全問題,提出完善我國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的具體法律對策,以求實現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目的。
《中國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實施問題研究》一書共包括四篇內容,囊括十四個章節。第一篇是食品安全法基本法律制度的研究,囊括第一章至第三章,詳細介紹食品安全法導論和食品安全法的產生、發展和基本原理。第二篇研究食品安全監督與管理制度,囊括第四章至第十一章,第四章概述國內外食品安全監督與管理法律制度。第五章至第十章研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檢驗、食品進出口法律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制度。第十一章具體介紹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措施。第三篇囊括第十二章與第十三章,以陜西省農村地區為例,評價其食品安全發展總體情況和各地市所轄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發展狀況。第四篇囊括第十四章,分析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在農村地區實施中存在的不足及其法律對策。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城市還有一定差距,農村居民在食品安全問題上的意識較為薄弱,使得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嚴重。雖然國家在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方面投入力度較大,但是由于監管不到位、監管難度大等原因,整體而言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問題不容樂觀。因此,加大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是緩解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的重要手段。
一、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不健全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主要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不健全。改革開放的40多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形勢越來越好,取得了重大歷史成就,尤其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上實現了重大突破和改善,但是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夠健全,難以全面且有針對性地應對各類食品安全問題,在法律層面實施監管,具體到農村更是缺乏專門的法律體系。一方面,由于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定較晚,致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體系不統一。在《食品安全法》頒布之前,我國各地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進行單獨立法,加之食品方面存在諸多交叉地方,使得同一類食品問題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規定,致使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不統一,對于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就更加難以到位,很容易在具體法律執行中存在沖突,出現實際操作不統一的問題。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需要在基本法的基礎上通過配套性的法律進行完善,這樣更有利于全面強化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但實際上我國在此方面還存在著諸多不足:一是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由多部門共同監管,容易出現交叉監管,產生監管的“真空地帶”,反而使得監管缺失,引發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二是《食品安全法》的部分內容只是提供了基本框架,并未采取相應的具體執行措施,很容易在執法中出現難以執行的問題;三是在基本法的基礎上,缺乏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進行制度細化,食品種類很多并在不斷增加,籠統的規定難以使法律監管發揮作用。
(二)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制度不完善借鑒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其多是由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具體的食品安全技術法規、食品標準三個方面組成,我國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尤其是食品安全標準不夠完善,這一問題在農村地區表現得更加顯著。第一,食品安全標準不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呈現出體系化特點,有國家、地方等政府制定的標準,也有行業、企業的具體標準,這些標準基本上涵蓋了食品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但依舊存在一定問題。一方面,食品安全的標準存在一定交叉,監管主體難以完全按照統一的標準來執行,在具體監管環節中很容易使監管出現問題,加大食品企業的生產困難。另一方面,我國食品安全標準低于國際水平,這是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難以適應現代社會發展需要的一大因素,我國食品標準是一類食品對應一個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出現食品安全監管漏洞,最終影響我國食品安全的總體形勢。第二,食品召回制度不完善。一方面,難以把握召回主體的責任履行,食品企業多數為中小企業,由于缺乏嚴格的監督執行,企業為了經濟利益很少會召回有問題的食品。另一方面,食品被召回后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基本是進行銷毀處理,但是該方面的機制不夠完善,監督主體和執法主體未參與到召回后的處理階段,無法保障這類食品是否會再次流入市場。第三,食品安全信息不對稱。食品安全信息在我國采用統一公布的方式,但是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執法部門往往比較滯后,這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一方面,消費者獲得食品信息通常根據食品包裝介紹,實際上難以判斷食品成分,這與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不健全密切相關。另一方面,就食品生產者的信息,缺乏統一的信息平臺予以知曉,加大了食品安全監管困難。
(三)農村地區食品安全責任體系不完善對于食品安全監管的相關責任,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中雖然具有較為完善的規定,但是在農村地區食品安全責任體系中仍存在諸多問題。第一,食品安全監管的執行主體較多,使得在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中往往出現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交叉監管的現實情況很容易出現監管責任不明的問題,對于相對容易監管的地方積極監管,對于有難度、模糊的地方則存在監管不利的問題,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問題復雜,各監管主體經常出現監管不到位、責任落實不清等問題。第二,食品安全監管不到位或者監管缺失的追責制度不完善,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社會關注的對象往往是食品生產者,容易忽視監管主體的責任,對此,需要持續加大監管主體監管不利責任的追究力度。第三,對于食品安全問題中食品生產者的懲罰力度不足,導致食品問題頻發。
二、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健全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基礎,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可以有效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效果,降低食品安全問題出現的概率,為我國食品安全提供法律保障。第一,加快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起步晚,很多內容存在交叉部分,導致監管不利,嚴重影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效果。具體來說,監管部門作為實施機構,要在工作中詳細記錄法律中存在不統一的部分,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為法律修訂提供依據。立法部門要審慎地開展法律修訂和編撰工作,廣泛收集建議,聽取基層監管人員的心聲,同時結合我國食品安全現狀,借鑒國外相關法律的先進經驗,及時修訂有沖突、過時的法律條文,逐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法律體系,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性。第二,對于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盲區,要加快配套立法工作的開展,將其納入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通過制定配套法律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的全面性,保障食品從生產到消費各個環節的安全。農村地區有很多食品生產小工廠,需要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法律條例,加強對這部分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第三,國家要加快制度改革,在制度上確保農村食品安全監管主體的職責清晰,避免在監督管理中出現交叉監管的問題,保障監管工作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我國農村地區在食品安全上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不完善所致,因此,改善農村食品安全現狀的主要方式就是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第一,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針對食品安全標準不統一的情況,要經過梳理現有標準,去除重復交叉的內容,統一食品安全標準,同時還要重視食品安全標準的統一,進一步嚴格食品市場準入,保障我國食品具有較高的標準。此外,完善標準體系,實現食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監督。第二,完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在食品安全召回制度中,要明確召回主體責任,包括食品安全監管單位的職責以及食品生產者的食品召回職責,明確各自的法律責任。同時,食品安全監管單位還要重視食品被召回的后續處理階段的監管,參與到食品召回后的處理環節,確保有問題的食品徹底被處理,以防再次流入市場。第三,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可以通過搭建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臺與構建食品生產者誠信體系來實現,食品安全監管單位要公布食品的各項信息、監督檢驗的結果和食品企業的證照等內容,同時誠信體系的構建主要是為了企業增強責任感,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明確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盡管我國加緊完善了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但農村地區食品安全問題的形勢仍然嚴峻,這和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不健全有一定關系。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相關責任人沒有嚴格履行職責,直接影響了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因此,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的完善需嚴格落實監管職責,明確監管責任。第一,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責任。食品在生產、流通、銷售環節都應該強化監管,具體來說,監管部門要有單一主體監管食品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原料采購,生產技術、生產人員、包裝等環節的監管責任,從而保障食品安全。同時要加強流通過程的監管職責,堅決杜絕在運輸中出現問題、存在隱患的食品流通到市場中。此外,要重視銷售環節的抽檢制度,制定明確的抽檢細則,確保抽檢結果的真實性。第二,要加大監管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的監督力度與不作為行為的懲處力度,借此倒逼監管單位嚴格監管食品的各個環節,確保食品生產整個產業鏈條上每一環節均安全可靠。同時,監管主體要強化對監管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定期考核,對于在監管過程中認真履職、愛崗敬業的人員要給予相應獎勵,但對于在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喪失職業操守的工作人員要嚴格處罰,必要時清除出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第三,加強對食品生產者的責任追究,用嚴苛的法律和食品市場準入制度確保食品生產者能夠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生產,確保食品安全。同時,監管單位可以設置食品安全生產強制責任保險,強制食品生產者購買,每年視食品安全狀況進行增減,通過類似于交規的安全責任保險使食品生產者牢記自己的責任。綜合上述內容,食品安全問題得到了公眾的普遍關注,國家在立法方面也逐漸完善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由于地理位置、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們的素質等問題,農村地區的食品安全問題形勢較為嚴峻。盡管國家在相關方面強化了對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的監管,但在實際監管過程中很多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致使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性十分有限。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存在體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責任體系不完善等問題。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快完善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監管法律制度,在法律體系、監管制度、監管責任等方面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強化對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的監管,改善農村地區食品安全的嚴峻形勢。
作者:苗春剛 單位:華北電力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