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3 0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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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實現“現代遠程教育工程”這一偉大工程的過程中,法學專業作為一門重要的遠程開放教育專業,其實踐環節對于培養學生對法律的實際應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分析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環節內涵基礎上,論述了實踐教學在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價值體現。
【關鍵詞】遠程開放教育 教學模式 法學專業實踐環節
一、樹立正確的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環節教學理念
(一)實踐教學的內涵
《現代漢語詞典》中實踐的意思從教育學的角度看是“人們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有意識的活動”,而“教學”則是“教師把知識和技能傳授給學生的過程”,總而言之,實踐教學就是教師為使學生能夠實現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目的把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傳授給學生,是學生成為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過程,是學生學習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專業學習過程中理論課程的延續和拓展。
(二)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實踐環節教學
1. 遠程開放教育實踐環節教學
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遠程開放教育的教育形式下,其實踐教學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實踐教學,每個開放教育學員的專業背景、文化基礎、自學能力以及年齡、職業、家務負擔等方面情況不同,針對不同的學員必須因材施教,實現其實踐環節教學,比如實習、實驗和社會調查研究等等。
2. 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實踐環節教學
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是以實習和社會調查為主要內容的,為實現遠程開放教育培養技術應用型人才的目標,我們實用性極強的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有必要讓學生不僅能夠分析處理法律問題,更重要的是形成依法辦事,用法律的眼光看待社會事務,在工作單位中有法律職業道德的觀念。
二、實踐教學在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價值體現
(一)有利于培養學生司法實踐能力
用案例教學法,根據教學目標和內容的需要,以具體案例為出發點引導學生為主體,用法學理論討論分析案情,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用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實習形式,給學生提供職業訓練的平臺,提升其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熟悉職業技能,培養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在經過實踐教學后,遠程教育法學專業的學生逐漸將一些理論運用于實踐,能夠得到較好的鍛煉,增強了其適應社會的能力,推動了法學應用型人才的培養。
(二)有利于遠程教育師生之間交流互動
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模式包括案例教學法或叫做判例教學法,還包括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形式,在實踐教學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師生之間的問答,辯論,形成了師生之間的良性的交流互動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導學模式,師生之間的平等對話,積極討論,激發了學生對學習探索發現的興趣,提高了學生運用法律思維判斷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在實踐過程中,學會運用思維能力面對法律問題,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學生法律思維的形成,反應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的增強,就更有利于遠程教育師生之間加深交流互動,形成良性循環。
(三)有利于教師更新教學觀念
通過實踐教學,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師跳出傳統講授式教學,作為組織者組織案例討論,模擬法庭等,引導學生主動用法律思維思考,對社會熱點法律問題有所關注,這樣也提高了教師更新教學觀念的意識,不再故步自封,以平等的對話和積極的互動充實實踐教學。
十八大以后隨著教育思想、教育觀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長期仍將是教育過程中的重要內容,應當積極研究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理論,并在教學實踐中不斷創新,以克服當前遠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遇到的困難,充分發揮實踐教學在遠程開放教育法學教育中的積極作用。
【摘要】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應用遠程教育手段已經為我國培養了大量高等成人應用型法律人才,對我國的法制進步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隨著我國教育現實和學員實際狀況的改變,確實也出現了一些不太適應現階段法學教育發展的問題,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并提出自己的意見,希望我國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能夠更好的服務于我們的法制建設。
【關鍵詞】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模式 ,完善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等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開放教育作為遠程教育的一種模式與傳統的廣播電視大學遠程教育相比,無論是在教學手段還是教學技術方面都有非常大的不同。該種教學模式對于較為有效率培養大量能夠達到一定目標的大眾性專門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我國培養了大量“留得住、用得上”的法律人才。
一、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培養模式的特征
(一)高度統一的課程設置。必修課由中央電大統一開設,執行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采用集中輔導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強教學過程管理。選修課可由地方電大或學生根據需要自由選擇,但專科階段已選的選修課,本科階段不得重復選用。地方電大亦可根據培養目標及當地的需要自開選修課。法學專業80%的課程屬于必修課,由中央電大統一安排。法學本科階段基本不涉及法學專業主干課程。
(二)多種形式的教學,面授學時大大縮短。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所開課程,一般面授學時不到普通高校面授學時的一半,其余學時由學員自學,以及網上導學和其他學習活動學時數構成。學員可以通過看電視錄像,和教師在網上互動等方式開展學習交流活動。
(三)集中統一考試。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根據課程屬性的不同,規定相應的命題權限。中央電大掌握統設課程的命題權限,省級電大掌握省開課程的命題權限。不管統設課成還是省開課程在每個學期期末都按照統一的時間和安排進行考試。
二、開放教育法學教育形勢的變化
伴隨著高校的擴招,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也得到了迅猛發展,普通高校法學專業在校學生總數急劇增加。就業形勢進一步趨緊。當前,絕大多數的法科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均十分嚴峻,學生一次就業簽約率創歷史最低,許多學生被迫走上了考研之路。法學專業之所以出現學生就業率屢創歷史新低,最后被教育部定為招生黃牌專業,原因之一是因為高校擴招。法學專業的設置門檻并不算高。在高校擴招的背景下,許多原來沒有開設法學專業的高校也紛紛開設法學專業,法學畢業生一時間大量激增,而導致供給大于需求。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比其他專業就業率低的另外一個核心原因則是法律職業的準入資格要求較高,將大多數畢業生拒之門外。使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途徑相對較少。
普通高校的法學畢業生相對過剩對于成人法學畢業生也會產生示范性的沖擊效應,會對成人法學學員的職業期待產生較大影響。如果不能對這種沖擊影響給予正確的應對,將直接影響學員的學習積極性。
三、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模式在新形勢下出現的問題
(一)面授到課率下滑。雖然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強調學員可以靈活的根據自己實際,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但是還是要求學員參加一定的面授學時。面授在法學專業的教學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毋庸置疑。本來面授學時就比較少,到課率還出現下滑,學員通過開放教育所獲得的知識、技能,就不太理想了。更有一些基層教學點,考慮到學員到課率下滑,干脆就更加減少面授學時,于是學員就更加不來,形成惡性循環,使得面授環節在教學過程中的重大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
(二)網絡資源利用率較低。開放教育法學專業作為最早開設的開放教育試點專業之一,各類網絡資源是比較豐富的。學員本來應該很好地利用這些資源進行學習的,但是在實際中學員隊這些網絡資源的利用卻是差強人意的,學員除對有關考試的資料比較關注外,其他資料并不是非常在意。
(三)期末考試壓力較大。由于面授到課率較低,網絡資源利用也差強人意,即使學員自己自習比較努力,其學習效果還是不理想。這直接使得學員通過期末考試的難度增加。學員留考幾個學期都沒有通過考試的情形也較多。
四、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培養目標方面原因分析。普通高等院校擴招使得法學專業畢業生大量增加,不但填充了原來的缺口,而且產生較大的剩余。法學專業畢業生之間的競爭也是激烈、白熱化。法學畢業生如果要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勝,精英化是其必然出路。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培養目標的大眾化的目標“留得住、用得上”與法學畢業生的精英化方向產生較大差距。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畢業生畢業后,其就算認真學習,圓滿達成各項目標,但是很難說他們畢業后就可以和普通高校精英化方向的畢業生抗衡。所以其目標上的無力感日益增強,學習的目標對他激勵作用逐漸降低。從而到課率,網上學習積極性均降低了。
(二)教學方式方面原因分析。教學方法不適應法學專業課程的特點,是教學方式方面存在的原因。有些學員感覺學習不到東西導致對上課失去興趣。較多的教學點因為面授課時較少,教師沒有能夠在面授學時內對課程作出有效的處理,使得學員能夠得到該門課程所能給與的知識、技能上的滿足,學員因而到課率有所降低。教學點因而順勢有砍掉相應的面授學時,使得學員就更學不到相應的知識技能,就更不來上課。這些教學點實際上放棄了對學員知識技能的滿足,放棄了自己的義務。
五、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模式完善的探索
(一)重新確定培養目標。當前我們面臨的教育形勢,要求我們在培養法學學生的思路上必須實現以量取勝到以質取勝的轉變。思路的轉變必然帶動培養目標的改變。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培養目標的確定,應該對畢業生的職業要求有所滿足。畢業生的法律職業需求與學歷提升的需求應該進一步結合起來。培養能夠適應法律職業要求的,具有較高法學素養和相應技能的法學高級人才。畢業生就應該:第一,扎實地掌握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規則;第二,清晰明了現行法律體系框架;第三,熟練地運用法律推理,依循法律邏輯,解決實際問題;第四,深入地進行價值考量,理性評判法律規則;第五,準確地分析案件事實,把握各種法律關系,合理地作出法律解釋,準確地適用法律規則。畢業生畢業后,可以接軌國家司法考試及相關的資格考試。
(二)教學模式完善
1、以文字教材學習為主,采用靈活方式為學生提供支持服務。在學期開學前,輔導員必須把征訂到的教科書及時發到學生手中,保證學生能按時拿到教材進行學習。在要求學生認真學習文字教材的基礎上,采取不同形式幫助學生搞好學習。對城市地區學生,主要采取網上師生交流的形式提供教學服務,包括網上討論,網上答疑,利用電子郵件輔導,周末面授輔導等形式解決學生學習難題。對邊遠地區學生,為他們提供教學輔導錄像,疑難問題解答錄音,期末復習資料等多種媒體的學習資料,使學生有充足的教學資源進行有效的學習。在學習中仍有一些困難和問題時,又通過電話,信函輔導與答疑的方式,解決學生學習中的大多數問題。剩余的少部份問題再由學生記下來,留在期末面授課中加以解決。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支持服務,邊遠地區的學生也能較好地完成課程學習。
2、加強對學員自主學習過程的監控。開放教育法學學生學習質量的好壞和學生平時自主學習的質量有很大關系。有少數學生平時不主動學習,只等到期末面授再來學習,教科書一片空白無任何學習記錄。針對這種情況,必須加強對學習過程的監督力度。比如可以要求學生的書上要有學習記錄、每個學生必須寫出簡要的讀書筆記等。每個學生必須編制學習進度表,并按制定的計劃進行學習。除此之外,每位學生都必須按導學上的要求按時按量地完成四次大作業,并按規定時間送交教師批改。學習記錄和作業完成的情況和形成性考核成績緊密掛鉤,直接影響課程學習的總成績。此外,教師還應該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分別詢問個體學生的學習情況與學習進度,經常督促和檢查學生的自主學習。
3、加強對學員移動學習、網上學習過程的監控。開放教育法學學生學習質量的好壞同時也和其利用媒介學習的質量息息相關。要提高學員的學習質量,必須對網上學習過程進行有力的監控與引導。加強學員和老師的網上交流互動,使得其網上學習獲得實效。比如說,一名網上導師長期輔導一個小組的網上學習模式,加大網上學習考核的力度等舉措都取得較好的效果。
摘要:網上教學是開放教育突破傳統課堂式教學模式的一大特色,利用網絡平臺進行案例教學更是適合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一種教學模式。筆者在《國家賠償法》課程的網上教學活動中,探索運用案例式教學,以期為今后的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相關課程的網上教學提供參考借鑒。
關鍵詞:開放教育;法學教學;案例式教學;網上教學
1 研究背景
2010年7月,國務院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綱要》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要努力培養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1];要“辦好開放大學”[2]。2012年6月21日,教育部正式下發文件,批準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的基礎上建立國家開放大學。同年7月31日,國家開放大學、北京開放大學和上海開放大學成立大會暨揭牌儀式在北京舉行。
在開放大學成立后,如何進一步完善現有的開放教育的教學管理內容,在充分發揮其原有優勢的基礎上,探索和構建適合開放大學發展方向的教學模式,拓展教學內容,是每一名遠程教育工作者的責任。
在信息技術迅猛發展的今天,計算機網絡不僅給人們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了巨大的變化,而且給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教學模式的選擇。當前,國家開放大學正在努力建立靈活高效的人才培養模式和管理模式,因此,開放教育的教學工作也必須與時俱進,進一步探索新的教學模式,加強教學內涵建設,以實現開放大學在學習型社會建設中的功能和作用。
2 關于案例教學法
19世紀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了案例教學法(case method of institution)。1870年,蘭德爾擔任了哈佛大學的法學院院長。在當時法律教育到了亟待改革的歷史關頭:究其原因是傳統的教學法因襲守舊,未能反映法學領域的最新成就,還有就是關于法律的案例和文獻急劇增多,而美國法律界承認判例為法律的淵源之一。蘭德爾指出,“法律條文的意義在幾個世紀以來的案例中得以擴展。這種發展大體上可以通過一系列的案例來追尋。” 在蘭德爾的倡導下,哈佛大學法學院啟動案例教學法以適應法學教育的發展需求。自那時此,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得到了日益廣泛的運用和不斷發展。
3 網上案例教學模式是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必然選擇
自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案例教學法逐漸引起我國教育界的重視,高校和基礎教育領域對案例教學法的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日益深入。
青島廣播電視大學在2001年開始招收開放教育法學專業學員,根據專業特點,不斷探索研究 “開放、動態”的法學專業教學模式。在近幾年的教學實踐中,筆者有目的地將案例教學法引入到網上教學活動。在法學專業多門課程中,特別是通過《國家賠償法》的教學實踐,對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網上案例式教學模式進行了探索研究。
3.1 網絡教學是開放教育的主要教學手段
開放教育與傳統教育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教學手段的多樣化。開放教育的網上教學突破了傳統教學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更加注重教師面授輔導與學生個人自學的結合,以及運用現代網絡技術進行導學、助學和自學的結合。教師利用網絡平臺組織并指導學生進行實時的案例討論與辯論,也可進行通過保留案例討論發言,進行非實時的交互,學生利用網絡平臺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參與討論,發表自己的見解。可見,開放教育的實踐教學應當突出特色,重點在網上教學方面開展活動。
3.2 案例實踐教學是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必然要求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是一門實踐性與應用性都非常強的學科,單純地進行系統理論知識的講授不能完全實現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教學目標。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學生部分來是來自與法律事務相關工作崗位,比如律師事務所、法院、公安部門等;有的是準備畢業以后投身到法律工作中;還有一部分是由于對法律感興趣,想通過學習擴充自己的法律知識。基于專業特點和生源特點,就要求學生在修完全部課程畢業后,具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能滿足處理較為復雜的法律事務的需要。從實踐來看,在當代社會,“法學教育應當以能力、素質,特別是法律思維的培養為其宗旨,而不應以某些僵死的知識的傳授為其宗旨。法學教育的真諦不僅僅在于向學生灌輸盡可能多的法律信息和培養學生的一般職業動手能力,而更在于培養學生的批判性和創新性的法律思維”[3]。因此,僅僅掌握一定的法律理論和法律條文是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要的,法律工作者還應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善于運用法律和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各種法律事務。因此,在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學中,應當從培養學生法律技巧、實際操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入手,通過對案例討論、講解和分析的教學環節,實現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教學目標。
3.3 網上案例教學是開放教育與法學教育實踐教學模式的契合點
自19世紀下半葉,哈佛大學首次將案例引入法學教育,案例教學法在法學教學中得到了廣泛運用和不斷發展。在開放教育中,為適應遠程教學的特點,案例教學法得到進一步發展,我們開展了網上案例實踐教學——這是一種既能夠發揮開放教育網絡教學的特色,又能夠滿足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需要的教學模式。
網上案例實踐教學是一種現代實踐教學模式,而非傳統法學教學中的實踐教學模式。傳統實踐教學是通常是由教師組織學生面對面的進行分組討論或辯論,或者組織學生利用半天或更長的時間進行參觀學習,這些方式對于全日制的普通高校學生來將更為適合,而對于開放教育的成人學生來講,受到家庭、生活、工作等因素的影響,操作起來相對困難。而網上案例實踐教學則是由教師指導學生進行討論或辯論,可以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進行實時或非實時的教學活動。
4 網上案例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
網上實踐教學可以分為實時的與非實時的兩種。實時的網上實踐教學是教師與學生在同一時間,在同一網絡平臺上進行交互。而非實時的網上實踐教學則是通過網絡平臺保留發言的功能,在隨后的一段時間內仍可以讓其他學生選擇自己合適的時間參與討論,也可讓參與過討論的學生根據其他同學的發言而再次發言。實時的網上實踐教學也可以延伸成為非實時的形式。對于完整的網上案例實踐教學,它的教學流程可以通過下面。
4.1 網上案例教學的前期準備階段
無論是單純的網絡教學還是面授輔導與網絡教學相結合的情況,授課教師一般都要提前在網絡平臺或面授課堂上,給學生提出若干問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對學生進行網上案例討論進行總動員。每次網上案例教學活動以1—2專題為宜,進行案例討論。在每一個專題中,可以選取比較典型的2—3個案例,供學生討論。提前一周時間,授課教師應當把即將討論的案例上傳到課程平臺上,學生可以下載后,進行學習、查找相關資料,并提前準備回答的問題。這樣既可以節省課堂時間,又可以使學生有充足的時間進行自學和準備。
4.2 網上案例教學的實施階段
每次網上教學活動參與的學生數量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針對學生人數的多少,授課教師可以選擇不同的形式組織案例教學。在學生人數較少的情況下,教師可以先讓每一位學生進行發言,然后,歸納出幾種不同的觀點和問題焦點,供學生進行下一步的討論。在學生人數較多的情況下,教師可以組織2—3名學生進行重點發言,發言以后,其他學生可以提出不同見解。在討論過程中,教師應當適當的根據學生的發言,對他們提出一些啟發性的問題,進行由淺入深的引導。經過討論階段,最后由教師進行點評。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教師在點評過程中,不宜直接給出標準答案,而是總結學生發言中的不同觀點,指出其思維的合理性和不足之處,做出綜合評價,給他們一個參照點。
4.3 網上案例教學活動后的延續階段
實時的網上實踐教學結束后,課程平臺仍然開放。對于已經參與網上教學活動的學生,可以就相關案例進行提問或者互相討論,或者搜集一些相關的案例和同學們一起研究。而對于那些沒有參加實時教學活動的學生,他們也能夠完整的看到整個教學活動的內容,以供他們參與和學習。
5 網上案例教學需要注意的幾點
5.1 具有一定教學能力和學術水準的師資隊伍是網上案例教學開展的關鍵
“案例選擇是案例教學過程的起點,是案例教學能否成功的先決條件。”[4]因此,對于授課教師而言,一方面應當具備案例的篩查、選取能力。目前,可以參考借鑒的案例很多,但是真正適合案例教學的案例還需要授課教師進一步加以判斷。另一方面,在網上案例教學過程中,授課教師還應當具有準備和組織案例教學的能力,具備一定的理論知識和較高的學術水準,掌握學術動態,具備理論和實踐的貫通、融合能力,具有較強的應變和判斷能力,及時幫助學生分析和解決新問題,能夠對學生的分析方法和結論加以客觀科學準確的的評價和指引。還有,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師必須注意到開放教育的有些學生入學時底子薄,有些學生則實踐經驗豐富的特殊情況,結合開放教育學生的特點選取具有一定代表性、啟發性和針對性的案例和引導學生由淺入深的討論和分析。因此,開放教育的法學教師還有很多工作要在今后不斷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挑戰中完成。
5.2 學生參與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是網上案例教學開展的前提
學生是網上案例教學的主要參與者,因此學生參與的數量和質量直接決定了每次教學活動的效果。在網上案例教學活動前,應到做好學生參與教學活動的動員工作,并指導他們掌握案例討論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使學生能夠積極主動的準備案例討論并參與到網上活動中,踴躍發言。
5.3 完善的配套改革是網上案例教學開展的輔助環節
完整的教學環節應當以終結性考核為最后一個環節。課程的考核方式直接影響到教師的教學方式和學生的學習態度與學習方法。近幾年,青島廣播電視大學對《國家賠償法》等部分選修課程的考核方式進行了改變,由過去的閉卷考試改為開卷考試,案例分析題在整個試卷的比例逐漸加大,這一改革措施的實施旨在重點考核學生掌握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經過這樣的轉變,學生不必像過去那樣背大量的概念、簡答題和論述題,而是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平時,通過理論聯系實際,提高自己學習的系統性,自身的綜合分析能力,以獲得更好的成績。
【摘要】總結性評估結束后的廣播電視大學應當處于一種常態的發展。法學專業作為一種長線專業,應該重新反思其培養目標定位,探求法學專業教學改革的設想,以利于電大開放教育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電大 開放教育 法學專業 培養目標定位 教學改革 探索
1 對法學專業培養目標定位的思考
依照“試點項目”的專業規則設計,法學專業本科的培養目標被定位為: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等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1]。我們認為這一培養目標在試點初期和中期基本上是可行的,理由在于:
(1)從法學專業生源的背景看,大部分從事公、檢、法、司以及律師、公證等與法律相關工作,他們的社會工作閱歷豐富,司法實踐經驗充實理解能力較強,所以學習的原動力較強,自主學習的積極性也高,集中教學實踐環節易于開展,借助于“在崗實習”、“在崗法律實踐”的便利,使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可以更好地有機結合。
(2)從法學專業學生學習的動機看,他們學習的內在動機與外在動機是一致的,多數學生參加遠程教育的學習不僅僅是為了取得一張法學教育的本科文憑,而是為了進一步提升自身的法理知識層次,真正做到學用結合。
(3)從法學專業學生的年齡結構層次看,中年居多,他們能夠深切體會到終身教育的理念,學習型社會的價值所在。
(4)由于“試點項目”中期評估和總結性評估的推動和促進,電大系統全體教職工服務和創新意識不斷提高,積極探索和踐行教學模式,樹立了牢固的質量觀,其培養的目標定位是基本上能夠實現的,制度的設計和結果差異較小。
但是隨著全國電大“試點項目”總結性評估的結束,開放教育步入正常運行管理階段,我們認為重新反思和定位電大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要充分考慮現有電大學生的知識背景和工作閱歷。據不完全統計現階段參加電大法學專業學習的學生,80%以上的并非從事相關法律工作,隨著“兩院”學歷達標的基本完成(實現了司法準入制度的統一接軌),即便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也是剛剛步入門檻,加之年齡段的降低,其司法實踐的經驗也是少之又少。他們對樹立終身教育的理念和學習型社會的構建認識不足,這為原先設計的培養目標的實現大打折扣。部分學員的學識水平與學歷證書差距較大,“文憑縮水”成份較多,即所謂的“假的真文憑”。
其次,近期《法制日報》專版討論中國的“法學教育路向何方”,中國的法學教育是走大眾化之路還是精品教育之路,智者見智,仁者見仁。[2]隨著我國高校擴招及法學院遍地開花,據統計全國有法學專業的高校達620所,在校生30萬人。擴張的背后隱藏著更大的危險,即法律教育與法律職業的脫離。依北大賀衛方教授所言“法學之人如過江之鯽,法律文憑賤如糞土。”另有學者以為“現在的法科畢業生多是次品。”目前中國的法學教育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提高法學教育質量。[3]這對我們成人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值得借鑒和啟迪的,正如教育部副部長吳啟迪在2007年全國電大書記校長座談會指出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學質量,不僅僅是全日制本、專科教育的任務,同樣也是各類成人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包括電大的主要任務。”[4]面對機遇和挑戰,需要我們重新反思和定位電大法學專業教育的培養目標。
第三,職業人教育理念的提出,需要我們反思電大法學專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按照國際上對人才觀念的重新定位即“可雇傭性”,電大的法學教育應考慮應用性、實用性的法律人才,致力于職業法律人才的培養。對各地興辦的所謂的司法職業技術教育我們不敢茍同,盡管法律是一門技術,但不是僅靠學校教育直接培養出來的,因為與現行的就業制度難以接軌,無論如何最終進入法律職業的門檻都要經過國家司法考試。有人呼吁取消我國的普通高校法學本科段教育的觀點也值得我們電大人反思。
第四,作為法治社會中逐漸成熟和冷靜的電大成人教育消費者,其對教育的需求的選擇和挑剔,也使得我們要對現行電大法學教育培養目標重新定位。但是依照最新的專業規則來看依然未變。
2 放教育法學專業教學改革的設想
2.1 專業規則設計應當合理
首先我們不主張成人學歷教育的專業規則定位于培養有一定綜合素質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它僅僅屬于一種補償性教育,綜合素質的教育只應該針對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已經步入社會的成人需要的是學歷和彌補法律知識的不足,因而通識課和專業拓展課的模塊的設置屬于“水中花、鏡中月”,不太現實。其次成人教育的學歷要達到相當于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既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這也是眾所周知的。
2.2 法學專業課程教學改革的設想
圍繞著重新定位的培養目標和課程體系的改革,首先各級電大和專業主持教師以及課程責任教師要充分理解加快和深化法學專業課程教學改革的重要性。“教學改革是各級各類教育永恒的主題。”作為中國成人高校的排頭兵,“要將中央電大建設成為現代遠程教育開放大學和國家遠程教育中心,將省級電大建設成為當地的遠程教育中心,將地市、縣市電大建設成為當地的遠程教育基地和社區教育中心。”[5]電大開放教育已經進入正常的管理運行階段,要保持可持續發展,必須加快和深化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改革的步伐。其次我們以為法學專業課程教學改革的重點在于:
2.2.1 內容上的革新。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法學專業必須完成的14門主干課的要求,鑒于目前電大法學專業本科段學生的非法學專業比例越來越高的現狀,應當強化補修課的力度和措施,嚴防補修課失控最終流于形式,難以“達到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的設計目標。同時加大案例教學的比重,特別是在文字教材和媒體教材上要有創新,目前多數課程的教材與普通高校毫無差別,沒有充分體現成人學習的特點和開放教育的特色。電大外聘的教師較多[6],多數課程輔導教師的教學理念、方式仍停留在以面授輔導為主,以教師為中心。我們正在嘗試電大開放教育法學教育校園博客圈,也是一種探求網上教學活動的方式。
2.2.2 模式上的創新。在總結性評估過程中,我校曾經總結和推行了“三個一”的教學模式應該值得肯定,但是中央電大在順利通過總結性評估之后,應該針對各級電大的教學模式進行歸納和篩選,針對法學專業創制統一的教學模式。模式的設計應當立足于對法律職業人的教育培養,對象培養和目標定位,最終培養電大畢業生順利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路徑。“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專業學科,其實踐性特點決定了法學專業的課程在學習過程除了要向學生傳授相應的基礎知識,更為重要的是要培養學生的實踐性操作能力,要做到這一點,教師在教學過程當中必須通過各種手段幫助學生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法學教育不僅是單純的知識傳授和學術培養而且是一種職業訓練。但是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法學教育過于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法理的探討,忽略了分析及其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培養。” “我們認為在法學專業課程的教學中,可以采用“遞進式教學模式”和“案例式教學模式”。也是一種對課程實踐教學模式的嘗試。”[7]
2.2.3 機制上的健全,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提升
中央電大應當成立法學專業課程建設教學改革機構,各省級電大也應當成立相應機構。既要盡快制定改革方案,又要鼓勵積極創新。電大開放教育要實現從量變到質變的提升,強化內涵式建設;樹立品牌意識,要有自身的專業和學科建設的特色;進一步豐富教學資源庫,大力推行精品課的制作。
2.3 考核方式上的改革
對形成性考核應根據課程的性質不同,設計形式多樣題型。“開放教育考試的改革,必須堅持正確的導向還考試以真面目。”應當承認成人業余學習與一般的全日制學生的學習存在著顯著的差異,所以“開放教育的考試改革,考試的題型應以開放性試題為主,堅持測驗定向和形式的多樣性,重點檢測學生所學知識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引導和開發學生創造性思維能力。”[8]由此我們認為法學專業的終結性考試應當進行改革,進行開卷或半開卷考試,內容上盡可能多考案例分析題和材料分析題,以應對國家司法資格考試。
2.4 加強綜合實踐環節
為落實法學專業實踐性教學的目標,必須有一套嚴格、規范和可操作的規程及其質量評價體系,這樣才能實施有效的監控和確保實踐教學環節的最終效果。[9]
法律實踐的目的是加強學生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了解。接受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培養和訓練學生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并為撰寫畢業論文奠定一定的基礎。
法律實踐按照設計模式有多樣,要充分鼓勵電大學生在崗進行法律實踐,不搞一刀切模式,模式自主選擇,既可以全體又可以分小組還可以單個進行,這樣充分體現學習自主化、個別化的特點。
畢業論文是實施法學專業規則,實現培養目標的必不可少的實踐性環節;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檢驗學生學習效果和理論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畢業論文作為法學專業本科段學生實踐性教學體系中極為重要和必要的一個“環節”既是我們全面檢驗人才培養質量的手段,又是我們向社會集中反映辦學成果的重要方面,應當更進一步加強與完善。
【摘 要】通過對互聯網+背景的介紹,分析了其對教育領域中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的影響,在分析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依托互聯網及多媒體技術進行課程實踐設計、利用網絡交流平臺有針對性的安排實踐內容、全面開發在線模擬軟件、整合相關網絡資源為課程實踐提供支持服務的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開放教育;環節設計;在線平臺
“互聯網+”作為一種嶄新的社會形態,對于社會各個領域都影響巨大,它是一種資源優化配置的調節方式,更是一種高效的媒介工具,是大數據時代下萌發的產物。而對于以遠程教育為主業的電大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課程實踐而言,既受到了沖擊,又給予了機遇,更是一種革新的動力。
1 “互聯網+”對教育的影響
1.1 取得知識的途徑發生了質的變革
隨著網絡的普及以及智能手機的不斷發展,人們獲取知識的途徑不在單一。人們獲取知識的途徑更為便捷,不受時間和空間的制約,只需輕點鼠標即可,人們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進行有條件的選擇并儲存起來。優質的教學資源不再封閉,并且向社會大眾敞開了大門。如哈佛的公開課程、慕課、微課程等的出現,對于傳統的知識獲取方式而言,帶來了極大的挑戰,也使得知識的傳播范圍更為廣泛,知識的專業化、便捷化特征凸顯。
1.2 傳統的教學模式受到了極大的沖擊
長期以來,我國的教學方式主要依賴于課堂教學,學生獲取知識的來源主要依賴于教師的講授,學生出于被動地位,難以真正做到教學相長,難以真正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而互聯網的出現,對于傳統的教學模式帶來了極大的沖擊,這種沖擊猶如大海嘯。互聯網所采用的信息技術對于教育領域的影響十分巨大,改變了傳統的教學模式中教師與學生的關系。互聯下的教學模式已不是以教師為主,而是以學生實際需要為主。授課的方式已不是依據教材按部就班,而是針對實際不斷地進行調整和變革。
1.3 改變了遠程教育的現有格局
廣播電視大學成立時的初衷就是借鑒英國開放大學、美國鳳凰城大學的成功經驗,為成人提供獲取知識的途徑。當時,采用廣播收聽和電視觀看等手段進行授課,學員利用業余時間進行學習,可見廣播和電視是當初的遠程教育手段。而互聯網的發展可謂是日新月異,開放教育的技術運用手段以及授課的方式受到了沖擊,廣播電視大學作為遠程教育主體的地位受到了威脅。
2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現狀分析
2.1 課程實踐環節設計過于單一,缺乏實際操作性
目前,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的開展主要還是依托于課堂討論、組織學生現場或是開展社會調查。學生為了完成課程實踐任務,無論是在討論中還是在撰寫社會調查報告過程中都是敷衍了事,一味應付,失去了課程實踐的意義。筆究其原因還是課程實踐環節設計過于單一,互聯網利用水平不高所致。
2.2 課程實踐內容針對性不強,難以調動學生參與的積極性
互聯網技術的提升帶動了整個信息技術的革新,信息的交互更為透明、便捷。而對于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而言,課程實踐設計內容過于陳舊,如案例討論、模擬法庭,課程實踐的內容只注重共性而忽略個性。開放教育的學生來自于社會各個行業,對于專業的訴求也有所不同,因為課程實踐和學習關注的焦點也各不相同。僅僅通過班級論壇進行案例討論,加之案例的內容過于陳舊,與社會實際相脫節,導致了學生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案例討論的效果不佳。
2.3 互聯網利用水平不高,學生參與的主動性不強
開放教育法學專業的課程實踐目前利用互聯網方面主要表現為班級BBS論壇、在線答疑論壇、網上模擬法庭等手段。這個網絡平臺的設計相對簡單,僅僅是文字和視頻的交流,承載在線使用的人數有限。而相比較于國外的慕課而言,更是體現了技術上和設計上的不足。不僅如此,微信、微博等網絡交流平臺的使用不足,客戶端的設計工作不盡人意,無法體現出對智能手機用戶的便捷服務能力。
2.4 網絡教學資源整合和課程實踐教學的兼容性不夠
傳統的開放教育課程實踐環節中,教師往往是根據教學安排進行組織,無論是手段和還是知識層次的設計及考核都過于落后,無法滿足學生的實際需要,對于教學水平而言也無法得到提升,通常是教師的辛苦得不到學生的認可。而對于網絡上紛繁復雜的各類法學教學資源,教師的駕馭和整合能力十分重要,也是實踐環節設計的基礎。只有充分整合網絡教學資源,結合學生和社會實際,開展專項實踐,才能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網絡教學資源服務于課程實踐教學,通過課程實踐教學來檢驗網絡教學資源整合水平,可以進一步提升課程實踐的專業性和適用水平。
3 “互聯網+”背景下的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研究
3.1 依托互聯網優勢,利用多媒體技術進行課程實踐設計
“互聯網+”的核心內容就是利用互聯網平臺為社會各個領域提供有效服務,教育領域也不例外。互聯網的普及以及高效性已經讓眾多行業和領域開始了變革,而對于開放教育教育法學課程實踐而言,更需要依托互聯網的優勢,有針對性,有選擇性的進行。通過設計實時在線模擬法庭、在線仲裁、在線調解等版塊,讓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在參與模擬的過程中,學生可以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點,還能彼此進行交流,更能提升其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2 積極利用網絡交流平臺,分層次、有針對性的安排實踐內容
我國已全面進入互聯網時代,人們交流的工具有多種,在線交流成為了主要渠道。如微信、QQ等軟件的出現,使得彼此之間的交流距離更為縮短了,并且其參與的群體日益龐大,社會影響力也不斷提升。可見,通過積極利用網絡平臺開展課程實踐,必能提高學生參與的數量。當然,網絡交流平臺的使用也要針對不同的受眾,要分層次的進行。無論選擇哪種在線交流平臺,都要因材施教,真正體現課程實踐的意義,達到課程實踐實際的目的。
3.3 全面開發在線模擬軟件,進一步激發學生參與的積極性
法學專業的課程理論知識較為枯燥,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往往是偏理論、輕實踐,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欠缺。究其原因之一便是知識不直觀,缺乏實踐機會,因此全面開發在線模擬軟件十分必要。通過開發實踐游戲軟件,讓學生在游戲中模擬律師、法官、檢查官、當事人,可以激發其參與的積極性,真正做到寓教于樂。
3.4 及時整合相關網絡資源,為課程實踐提供支持服務
當前的時代是一個大數據時代,強調的是數據的共享,而對于網絡優質教學資源的整合正是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的一個體現。網絡教學資源的整理并非盲目的照單全收,而是需要比較、提煉和總結。例如,美國哈佛的公開賽介紹美國的憲法,我們可以吸取其精髓,而并非是全部照搬,因為分屬法系不同。若是一味照搬,最終的結果肯定是四不像,反而失去了借鑒的意義。而網絡優質資源的整合還要著眼于課程實踐設計,要一切從課程實踐的設計和目的出發,保證知識點考核的全面性。
綜上所述,以“互聯網+”為背景,通過對開放教育法學專業課程實踐現狀的分析,提出了四項解決措施,非就能達到畢其功于一役的目的,一些教學實踐上的深化改革,還有待深度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