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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色農業保險是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要補充,有利于發揮農業保險“穩壓器”和“助推器”的作用,對推進特色高效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傳統農業大市,阜陽市農業資源豐富,區域特色顯著,擁有大棚蔬菜、果蔬、畜禽、中藥材等幾大特色農產品產業,有效促進了農民增收。但特色農業投入多、價值高、風險大,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給特色農業帶來了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特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亟需農業保險加以保障。近年以來,阜陽市積極推動特色農業保險試點與推廣拓展工作,成效突出,同時也存在特色特色農業保險需求滿足度不高、覆蓋面有待拓展、協作機制有待增強等問題,應從開展特色農險產品創新、建立多元化特色農險協作機制、營造特色農險發展環境等方面推動其健康發展。
關鍵詞:特色農產品 特色農業保險 現狀 對策
一、當前阜陽市特色農業保險開展情況
(一)轄區特色農業保險業務開展范圍
200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下發《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部署農業保險工作。200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鼓勵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鼓勵各地探索開展特色農業保險工作。2011年,安徽省財政廳下發《關于印發〈安徽省特色農產品保險財政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正式出臺特色農業保險相關財政配套補貼政策。2012年,阜陽市人民政府第一時間跟進出臺《阜陽市2012年特色農業保險實施方案》,各縣(市)區隨之也相應制定了各自的實施方案,以積極推動特色農業保險業務在轄區的試點推廣開展。按照該實施方案,轄區投保農業保險的幾大類特色農業品種主要有:大棚蔬菜種植、能繁母羊養殖、中藥材(桔梗)種植、大棚草莓種植、養豬(生豬)。各類特色農業保險主要是保障生產成本為主,不保障種養殖收益。
(二)特色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模式
按照省政府有關通知精神,特色農產品保險試點工作遵循“政府引導、自主自愿、市場運作”原則,由保險機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同于政策性農業保險那樣由政府及保險機構聯辦,共擔風險的模式。根據相關規定,特色農業保險保費分擔模式是,省級財政補貼20%,縣級財政補貼40%,市級財政以“以獎代補”形式進行補貼,參保農戶承擔40%。以能繁母羊的參保為例,每只保額是500元,保費是30元,則由省級財政承擔6元,縣級財政承擔12元,其余12元保費由農民自籌。按照《安徽省特色農產品保險財政補助實施辦法》,原則上農戶保費負擔比例不低于20%,財政保費補貼比例不高于80%。各類保險保費與保額標準因成本不同而有所差異,具體見表1。調查發現,種養殖企業和農戶對當前的保費分擔比例認同度較高,認為均在可承受范圍之內。
(三)2013年上半年轄區特色農業保險承保情況
目前,阜陽市特色農業保險業務全部由“國元農業保險阜陽中心支公司”一家保險公司承辦。調查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國元農業保險公司共承保大棚蔬菜7800畝,大棚草莓5400畝,中藥材(桔梗)60000畝,能繁母羊35000只,生豬9800頭,共計保費收入1725萬元,累計提供風險保障26565萬元,為當地設施農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提高了當地種養殖企業和農戶發展農業生產、抵制自然災害的能力。
二、特色農業保險推廣中存在的幾點問題
(一)部分特色農業保險需求尚未滿足
目前,農業保險公司正在努力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開發各類新式特色農業保險品種,特色農業保險需求滿足度不斷提高。但調查發現,當前仍存在部分農戶的新型農業保險需求尚未滿足,如魚塘養殖保險、花卉苗木保險、薏米種植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有待開發推廣。
(二)特色農業保險覆蓋面有待拓展
調查發現,經過近幾年農業保險業務的大力宣傳和推廣應用,轄區農戶保險意識提升較快,主動投保意識增強,特別是特色農業保險主要是針對形成一定規模效應的設施農業,客戶群體集中在種養殖大戶和農業專業合作社,該類群體的災害風險認識水平和風險防范警惕度均較高,對特色農業保險的認知度較高。由于處于試點起步階段,當前特色農業保險的承保率和承保覆蓋面僅在40%左右,與小麥種植、能繁母豬養殖保險90%以上的覆蓋率尚有較大差距,轄區特色農業保險潛在市場有待挖掘。
(三)特色農業保險協作機制有待增強
由于轄區特色農產品種養殖產業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農業生產主體經營資金不足、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低的問題較為突出。僅有農業保險公司的扶持尚不能完全支持種養殖企業做大做強,特色農產品生產領域有待不同金融業態的合作推進,農業保險公司與銀行、擔保等不同金融業態的合作水平不足,特色農險與農業信貸等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結合度不夠,銀行信貸資金有待撬動與釋放。
(四)定損和理賠服務效率有待提高
農業保險公司的定損和理賠服務規范要求“查勘到村、定損到戶、理賠到戶”,但實踐中由于農業保險涉及千家萬戶,農戶的文化水平和保險認知程度參差不齊,加上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有待理順,導致查勘定損到戶難和理賠時效性慢等突出問題。
三、對策建議
(一)因地制宜開展特色農險產品創新
通過聯合調研、分類指導等方式,鼓勵保險機構以農業產業政策為導向,選擇體現地方特色、具有產業規模、農戶投保意愿強烈,對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具有較大意義的農產品為保險對象,著力提高特色農險覆蓋面。
(二)建立多元化特色農險協作機制
一方面,加強政保合作。針對特色農險政策依賴性高的特點,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特色農險發展。積極推動保險公司獨立經營、為政府代辦、與政府聯辦模式等多元化農險協作機制。另一方面,鼓勵保險公司加強與銀行、擔保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將特色農險與農業信貸等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結合,推動銀行信貸資金有效投放。
(三)營造特色農險發展環境
一方面,協調政府出臺有利政策。針對各類新型特色農業保險需求,保險公司、保險監管機構等要加強與政府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力度,及時出臺各項保費補貼或獎勵政策。另一方面,加大特色農險宣傳引導力度。通過調研座談、媒體報道等多種方式,向政府宣傳特色農險的功能作用;推動保險公司開展下鄉推介、上門承保理賠等多種服務,提高農戶的保險意識。
【摘要】近年來,中央連續以“一號文件”的形式強調農業保險的重要性。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機制,農業保險在分散農業風險、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補償農業損失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不過,在我國西部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等原因,農業保險發展緩慢。本文在介紹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分析西部地區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而提出促進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發展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西部地區 農業保險 對策
一、我國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隨著對農業保險重視程度的提高,我國西部地區農業保險工作正在逐步開展,農業保險所發揮的保障作用日益顯著。首先,隨著中央政策性的加強,西部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不斷增長,但與保費收入相比,理賠支出增長更快。其次,農業保險投入加大,保險品種及范圍不斷增多擴大。近幾年,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的品種呈逐步擴大趨勢,尤其是政策性的農業保險,新增的試點險種不斷增多。再次,政策性農業保險有較大發展,補貼力度不斷加強。各地紛紛出臺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方案,加大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補貼資金支出加大;二是補貼險種增多。
二、我國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發展的不足之處
(一)農業保險規模小
從保費收入比例來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承保公司總保費收入的比重很小;從險種上來看,除能繁母豬險等個別險種得到普遍推廣,其余險種并未大范圍普及;從農業保險機構角度來看,我國西部地區缺少專業性的農業保險機構,從事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偏少。
(二)同東中部地區相比差距大
由于西部地區基礎薄弱,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再加上特殊的地理和人文各方面因素,使得西部地區的農業保險發展在許多方面與東中部都有很大差距。
三、影響我國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發展的原因
(一)從政府等外部環境角度來看
1.相關扶植政策及法律法規的缺失。盡管中央政府連續以“一號文件”的形式鼓勵各地方政府開展農業試點工作,但這只是在宏觀上予以激勵和指導,而有關保險品種、補貼力度、保費厘定等方面均未作出具體的規定。
2.缺乏系統的農業災害管理體系。農業的減災和補償災害損失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的部門包括農業、財政、民政、保監等。這不僅需要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更需要政府的統一協調。這就為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數據的整合和測算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3.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不適合農業保險發展的需要。在我國西部地區現行的農業保險組織制度安排中,基本是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家經營,并且在農村缺乏健全的組織體系相配合的情況下,經營性業務與政策性業務混為一體,不利于農業保險真正的自我發展。
(二)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
1.承保主體供給不足。由于發展農業保險的經營成本高,因此保險公司基于經營目標的利潤最大化原則,對開展農業保險的積極性不高。我國西部地區是災害頻發區,農業發展水平又有限。承保成本高,保費收入低,保險公司在涉農保險的利潤少,有時甚至出現虧損,這就使得開辦農業保險的主體缺失。
2.承保缺乏技術性,開展農業保險問題重重。這主要表現在:保費收取難、查勘定損難、保險理賠難。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區自然地理環境和農民生活方式以及農業生產特點的影響。我國西部地區地形復雜,農民收入水平不高,農險的保險標的點多面廣,分散經營。這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保險承保技術的發揮,使其開展困難重重。
3.農業巨災保險發展不充分,缺少完善的農業風險再轉移市場。巨災對我國西部地區農業生產經營造成的損失很大,并有逐步加重的趨勢;另一方面,通過保險和救濟實現的農業巨災補償水平卻很低,而這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政策的缺失的限制。
(三)從農戶的需求角度來看
1.收入水平低是制約農戶對農業保險需求不足的最主要原因。我國西部地區由于受歷史、地理等因素的影響,農民的人均收入遠低于全國水平。較低的收入水平使得農民對本身具有風險不確定的農業保險需求不大。這嚴重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2.廣大農民保險意識淡薄,對農業保險認識不足,對保險缺乏信任。西部地區地方政府財政資金缺乏,對農業保險的宣傳力度不夠。這使得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不足。加之有些保險產品本身設計比較復雜,在承保、理賠等方面容易產生分歧和誤解,這也間接導致農民對保險缺乏信心,進而不愿意投保。另外政府救濟也在無形中減少了農民的參保意愿。
四、我國西部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健全相關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加大中央和地方的扶植力度,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管理機構
制定專門適合西部地區農業保險的法律法規,用法律的形式明確各級政府和保險公司、農戶個人在農業保險開展過程中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應該健全西部地區的財政補貼制度,資金支持應盡快到位,并且保證資金補貼每年都能夠穩步增長,擴大保險補貼范圍,充分調動參與主體的積極性。
(二)建立農業巨災基金,發展農業巨災保險
我國西部地區連年來自然災害頻發,農業災害帶來的損失不斷上升,這不僅使農民無以維持生計,就連缺乏巨災風險轉移機制的保險機構也無以承擔損失重負。事實上,我國西部地區的農業巨災保險的需求是逐年上升的,其需求量遠遠大于其供給量,特別是在一些農產品的龍頭企業和養殖大戶中需求很大。由于巨災保險在我國發展也是剛剛起步,因此在西部地區發展農業巨災保險就更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財政補貼及免稅政策的扶持等。
(三)增加農業保險供給主體,形成多元化農業保險模式,提高農業保險的經營效率
由于我國西部地區在經濟條件、市場條件、管理條件等方面尚不成熟,應發展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首先,我國西部地區各省應加強政府主辦的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的設立,并且在縣鄉以農業保險合作社為主。其次,西部地區應放寬投資保險領域的各市場主體的準入,尤其是鼓勵國內外戰略投資者投資農業保險市場,擴大農業保險市場的競爭,提高市場效率。
(四)加強農業保險知識的宣傳,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
要解決農業保險市場的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的就是農戶對保險知識的匱乏問題。要對不同的潛在投保主體采取不同的宣傳策略。應重點宣傳農業保險在應對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方面的作用,使農戶真正明白參與農業保險是一種互助合作、自我救助的有效途徑。
摘 要:《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文件出臺了很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優惠政策。山東省政府多次下發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用以指導農業保險工作的發展。在新形勢下,大力開展農業保險,需要各級政府進一步加強領導,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精心部署和組織;堅持先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的原則,完善農業支持保險體系。
關鍵詞:農業保險;發展;現狀;措施
一、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概述
2006年6月15日,《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文件的頒布,特別是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下發,出臺了很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優惠政策,對農村、農民、農業的安全生產和保障問題,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得到了財政部的高度重視。2007年,中央財政首次列支21.5億元預算額度,在吉林、內蒙古、新疆、江蘇、四川、湖南6個省份開展了大豆、玉米、小麥、水稻、棉花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的試點。在全國啟動了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中國保監會確定由中國人保、中華聯合和安華農險三家公司參與試點。2007年5月28日,三家試點公司共同與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簽訂了《政策性農業再保險框架協議》,建立了賠付超額分保機制,即當農險賠付率超過100%時,由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擔賠款,在全球市場分散巨災風險,確保政策性農險試點工作的穩步推進。
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有22家財產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保險保費收入達173.8億元,同比增長28.01%,為1.69億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6523億元,承保主要糧油棉作物7.87億畝,占全國播種面積的33%。
二、山東省農業保險發展現狀概述
山東是一個農業大省,農業增加值多年來居全國第 一位;主要農產品產量,糧食、棉花占全國第二位,蔬菜、水果、花生、水產品總產量居全國第一位,農業出口創匯占全國的四分之一。農險業務2007年前一直由山東人保公司獨家開辦,險種多時達30多個。農險發展1982-1995年為國家政策扶持階段,即政府推動、農民互助、保險服務的經營模式。農險由小到大,獲得較快發展,1989年全省近6000萬畝小麥承保面積曾達到70%以上;1996年-2005年為商業化運作階段。由于風險大、賠付率高、承保難度加大,經營規模急劇下滑,年保費從1994年的4600萬元,下滑到2005年630萬元。
2006年11月3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部分縣(市)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由人保公司具體經辦,首批試點單位是章丘、壽光、臨清市。由省和試點市、縣(市)三級財政安排扶持資金,對參保農戶進行保費補貼。對奶牛、蔬菜大棚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為40%;對小麥、玉米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為50%。保費補貼資金,由省和試點市、縣(市)三級財政按3:3:4比例分攤。核算辦法以人保公司試點縣(市)支公司為單位實行單獨核算,管理費用按照試點險種保費收入20%計提,試點經營產生的利潤,年底全部轉入縣級農業風險準備金賬戶。對試點業務的災后賠付,實行全省統籌、最高賠付總額以當年全部保費收入的3倍為限。當年3個試點縣(市)共實現簽單保費698萬元,試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7年9月2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又下發《關于進一步擴大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根據省政府部署,2007年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全省25個縣(市、區)。其中,省政府確定了20個試點縣(市、區),青島市確定5個縣(市、區)。承保公司新增加了中華聯合,承擔3個縣(市、區)的試點,其它試點縣(市、區)由人保公司承擔。保費補貼標準按照種植業險補貼50%、養殖業險補貼40%比例實施。
2008年6月23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再次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前期試點基礎上,全省新增35個試點縣(市、區),承保公司除人保公司、中華聯合外,新增加安華農險和太平洋財險,每個試點縣(市、區)確定由一家保險公司負責承保所有農業險。新增試點縣(市、區)人保公司承擔18個、中華聯合10個、安華農險4個、太平洋保險公司3個,對小麥、玉米、棉花保險的保費按照80%的比例給予補貼,其余的20%由農戶自擔。補貼資金由中央、省、市、試點縣(市、區)的財政部門按比例分攤。省級財政按照保險業務開展情況,對承保公司給予適當的管理費補貼。承保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正常年景,承保公司按照保險合同履行賠付責任,出現農業巨災損失時,報經省政府同意,賠付總額實行3倍封頂。
三、山東省農業保險發展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法律不完善
我國農業保險體系缺乏立法支持,至今尚無完整的行政法律法規,對農業保險運作及國家扶持政策未做出明確規定。《農業法》規定“農業保險必須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強制”。《保險法》只提到 “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農業保險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現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經營費用偏高,導致部分保險公司展業積極性不高,影響了業務的深入全面發展。
(二)業務風險大、責任范圍難界定
農業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如洪澇、干旱、風雹災害,在時間上具有不確定性,空間上具有地域性,范圍上具有普遍性和伴發性,而且每年都在一定范圍內連續發生,其損失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農民難以自救,賠付率很高。
(三)參保意識較弱
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意義認識不足,對保險知識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僥幸心理,沒有認識到投保是轉嫁風險、維護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徑,誤認為買保險是加重負擔。
(四)農險結構不完善
與其他商業險種相比,農業保險具有“低保額、低收入、低保障和高風險、高成本、高賠付”的特點。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險種、規模控制嚴格,保險條款不盡合理,操作過于復雜,賠付金額偏低。
(五)承保、理賠督導不到位
有的公司未按政府指定的試辦區域辦理業務, 承保面不足,或超過規定的承保范圍,或在收費上擅自作出違規承諾;有的保險公司在出險后沒有按保險條款的規定來處理賠案,而是采用傳統的商業思維方式去處理,惜賠和亂賠現象時有發生。
四、新形勢下農業保險工作的總體思路
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 23號)文件中指出: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對于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農業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農業保險政策性、社會性強,市場化程度高,是一項復雜的統工程。要將農業保險納入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建議各級政府要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統籌規劃農業保險的發展,明確工作思路,落實工作措施,加強工作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統籌規劃農業保險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業保險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參與度;統籌規劃農業保險發展與金融其他行業發展,發揮保險業對完善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作用;統籌規劃商業保險和政策性保險發展,在大力發展各類商業保險的同時,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開展好政策性農業保險,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二)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政府對農業保險工作的部署,明確管理部門,積極探索建立保險管理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農業保險發展的協調、指導和服務。圍繞農業保險改革發展,落實國家有關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推動保險業改革創新。
(三)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加強農業保險知識的學習,提高運用保險手段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加強對農業保險的宣傳教育,切實增強農民保險意識,引導農民認識保險、了解保險、參與保險。新聞媒體要發揮正面宣傳引導作用,大力宣傳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豐富實踐和最新成果,為農業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圍繞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抓好“三農”保險。保險作為現代服務業,在謀求自身發展,追求經營效益的同時,應當承擔起服務“三農”的社會責任。農業保險可采用政府推動、政策扶持、商業運作、以險養險的運營方式,承保種植業和養殖業的風險以及農戶的家庭財產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涉農保險;保險公司應主動、廣泛地參與“新農合”的管理,針對農民的不同需求,開發“物美價廉”的保險產品;協調有關政策,積極試辦和參與企業年金保險業務;深入到鄉鎮、村莊和學校,解決服務網點不足的問題,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農村保障制度,為構建和諧社會、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五)堅持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的原則。
1、明確研制、試辦、開發農業新險種必須遵循的六個條件:(1)深入調查研究,多方掌握第一手資料;(2)正確選擇試點的種植業、養殖業險種;(3)從實際出發,確定保險責任范圍;(4)認真測算風險程度,準確設計條款,合理擬訂費率;(5)因地制宜,靈活運用承保方式和費用;(6)借鑒國內外或其它險種開辦時的經驗教訓,扎扎實實地開展工作。
2、遵照邊試點、邊總結、邊完善、邊推進的方式。首先應選擇那些經濟實力雄厚,農民保險意識強的市縣區先行試點。鎖定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中心,兼顧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不盲目鋪攤子,一步一腳印,一步一深入,一步一產出,逐步推開,盡量減少和避免試點期間的失誤和損失。
3、抓好信息反饋。保險公司在與農民簽訂信用合同后,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抱著對農民兄弟負責、對保險公司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精神,為農民當好參謀和助手。從多種渠道索取與農業經濟發展相關的信息,促使農業保險產品質量的不斷提升,確保農村保險業務質量的長足發展。
(六)扶持農業保險發展,完善農業支持保險體系。保險業要服務于政府統籌城鄉就業,加快農業勞動力戰略轉移,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的轉變,推進和加強農村保險營銷服務部的建設,發揮中心鄉鎮的聚集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積極開拓農村保險市場;嚴格按照省、市政府指定的試辦區域、開辦的險種業務、規定的保險費率、實施的優惠政策進行組織,依據保險合同不惜賠、不拖賠、不亂賠,不斷提升服務技能;各種政策補貼、管理費用必須及時、全額到位,為農業保險的順利實施提供制度保障;對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面前,減少農村經濟損失做出重大貢獻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給予一定獎勵;結合農村政策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以政策扶植為引導,大膽嘗試開發養殖業、種植業和農村主要經濟作物新險種,擴大農業保險產品的覆蓋面,通過保險經濟手段健全農業支持保險體系。
[摘 要] 近年來,金融問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而農業保險作為金融領域的軟肋,其價值長久以來被社會各界所忽略,在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蓬勃開展的今天,廣西農業保險的發展仍滯后于全國,因此,廣西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非常值得探究。文章通過運用數據分析方法對廣西農業保險發展中農業風險的自然風險、經濟風險進行分析,對農業保險供給與需求、農業保險缺乏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等問題進行探討,并在此基礎上,從保險機構、農民、政府等農業保險主體的角度,提出對策和建議,以期促進廣西農業保險的改革與發展。
[關鍵詞] 農業保險;農業風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再保險;廣西
一、廣西農業風險現狀
(一)自然風險
自然風險是指由于來自自然界的某些突發事件(隨機事件)給經濟造成損失的可能性[1](P184)。自然風險具有破壞性、不可預測性、地域性、內部差異性、季節性、多重性等特點,因而給農業生產帶來了風險。廣西是自然災害多發、重發省區,主要自然災害有干旱、洪澇、臺風、海洋風暴潮、低溫冰雪、雷電、冰雹、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災及農林有害生物災害等。據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2010年廣西農作物受災面積合計1664.5千公頃,旱災面積1079.3千公頃,洪澇、山體滑坡和泥石流面積466.5千公頃,風雹災害面積17.5千公頃,臺風災害面積87.5千公頃,低溫冷凍和雪災面積13.7千公頃,人口受災2560.7(萬人次),直接經濟損失108.7(億元)。根據廣西民政廳的統計預測分析,近年來,受全球氣候變暖的影響,廣西自然災害處于頻發期,發生的規律性在弱化,不確定性在增加,衍生次生災害突發性和危害性在增強,災害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廣西農業的自然風險有日趨增強的趨勢。
(二)經濟風險
農產品走向市場參與市場競爭,就必然存在著經濟風險。農業的經濟風險一般是指在農業生產和農產品銷售過程中,由于市場供求失衡、農產品價格的波動、經濟貿易條件等因素變化、資本市場態勢變化等方面的影響,或者由于經營管理不善、信息不對稱、市場前景預測偏差等,導致農戶經濟上遭受損失的風險[2](P5~36)。廣西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的特點,并且農產品供給彈性小,需求又缺乏彈性,廣西的小農經濟特征明顯,分散的農戶無法快速掌握市場信息,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弱,農民在市場競爭當中往往處于劣勢地位,因此農民在市場上缺乏競爭能力,易遭受農業經濟風險。2009年10月,由于北方暴雪和南方寒潮的提前到來,致使交通不暢,采購商減少,市場需求萎縮,銷區大量庫存積壓,造成廣西香蕉嚴重滯銷,對蕉農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廣西農業保險現狀
(一)廣西農業保險經營機構現狀
1.農業保險機構情況
據《2010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金融穩定報告》顯示,2010年廣西保險市場共有省級保險主體27家,保險分支機構1990多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73家,保險從業人員6.25萬人。其中,農業保險的供給主體僅為4家,而對于廣西1000多個縣鄉鎮而言,只有不到約400個鄉鎮設有保險分支機構,大部分鄉鎮沒有任何保險服務機構。就廣西日益增長的農業保險需求而言,農業保險機構的供給是嚴重不足的。
2.農業保險業務情況
(1)保費收入與保險賠款
從2004年全國實行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開始,廣西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呈逐年增長的態勢。財產保險公司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2004年的410萬元增長到了2010年的7454.34萬元,保費收入增長了18.18倍之多,但與同年廣西2720.99億元 的農業生產總值相比,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僅占生產總值的0.27%,廣西農業保險的實際購買率極低;財產保險公司農業保險賠款支出從2004年的247萬元增加到了7148.016萬元,保險賠付率則從60.24%上升到了95.89%,與2010年全國農業保險74.21%賠付率相比,廣西農業保險呈現了賠付率高的特點。2001~2010年廣西農業保險保費收入與保險賠款支出情況見表1:
(2)保險品種
目前,廣西農業保險分為種植業、養殖業、林業三大類,農業保險品種的設置以廣西各地市支柱農業和特色農業為依托開設,但品種覆蓋面較窄。例如,保險公司針對廣西部分縣份“一縣一品”優勢農業的特點,推出香蕉保險、芒果保險、柑橘保險等產品。據廣西保監局統計資料顯示,2009年至2011年間,農業保險累計為廣西農業提供風險保障金額175億元,保障范圍覆蓋廣西主要支柱及特色農業,包括能繁母豬、奶牛、雞等養殖業,甘蔗、香蕉、芒果、柑橘等種植業,以及森林。
(二)廣西農民對農業保險需求現狀
一方面,廣西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給農業生產帶來巨大損失,農民潛在的風險轉嫁需求十分強烈。另一方面,作為農業大省,廣西的農業經濟在快速發展,據《2011年廣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1年廣西第一產業增加值2047.30億元,增長4.8%;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231元,比上年增長15.1%;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中位數為4754元,增長10.7%①。隨著廣西農業生產總值在不斷提高,農民人均純收入在不斷增加,并且廣西作為自然災害高發區,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潛在需求在不斷提高。但由于廣西農民實際支付能力低下、缺乏保險知識、保險意識薄弱、農戶的僥幸心理、對保險收入的預期不足等因素的影響,農民對農業保險的潛在保險需求難以轉變成現實需求。
(三)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情況
在國家層面上,近幾年來國家從政策文件和財政支持上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國務院自2004年起的9個中央一號文件均涉及農業保險發展問題;保監會從2004年政策性保險試點開始就下發對農業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全國各試點地區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財政部則對各試點地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提供資金補貼,以扶持農業保險的發展。而廣西從2006年首次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以來就按照中央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要求對政策性保險的實施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和相應的保障措施。以2006年柳州市柳江縣甘蔗火災保險為例,該甘蔗火災險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火災造成蔗農的經濟損失。保險方式采用區、市、縣三級財政支持,蔗農自愿參加,全縣統保的方式。保險費支付采用政府補貼60%,蔗農采取自愿參保方式承擔40%的方式。即使蔗農不參加自愿保險,也可以獲得政府補貼60%的賠償,確保蔗農的基本利益。
三、廣西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農業保險供給主體缺乏
截至2010年底,廣西農業保險的供給主體僅為4家,保險供給主體嚴重缺乏。相比較城市保險業務較高的承保利潤而言,由于農業保險高風險、高成本、高賠付率等特性,難以給保險公司帶來預期的利潤甚至還可能造成損失,致使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商業保險公司在發展農業保險業務中積極性不強。其次,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和保險意識不強抑制了農業保險供給主體的增長。廣西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人均收入水平普遍較低,2011年廣西農民人均純收入僅為5231元,農民可支配資金并不寬裕,對農險的低實際購買導致保險公司業務開展的難度大,從而抑制了農業保險主體數量的增長。目前廣西政策性農業保險尚處于個別險種的試點階段,除了政策性險種有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的補貼而得以快速發展之外,保險公司對其他險種的農業保險項目的發展不積極。
(二)農民收入水平低,保險意識淡薄
我國長期實行的是發生自然災害損失時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救濟災民的制度,養成了農民一遇災害就坐等救濟的依賴心理,缺乏主動防范和規避風險的意識;并且農民受傳統觀念的束縛,僥幸思想根深蒂固,保險意識淡薄,缺乏投保的積極性。另一方面,由于廣西“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點和家庭聯產承包體制的實施,導致農業生產超小規模、分散化經營的存在。狹小的經營規模使農民產生較低的預期收益,客觀上造成了農戶不愿付出現實的保險成本去化解農業經營中的風險。
(三)缺乏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農業生產易受巨災風險事故的襲擊,大面積旱災、水災在廣西各地的發生頻率都很高,但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尚未健全。2008年,廣西遭受嚴重冰凍災害直接經濟損失216億元,但賠付金額僅約3億元,損失補償率僅1.4%左右[3]。目前,政府對巨災風險造成的保險損失缺乏相應的支持政策,而再保險公司考慮到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對提供農業保險巨災風險的再保險業務非常謹慎。同時,經營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無法單獨承擔這一巨災風險帶來的損失,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商業保險公司必然在虧損壓力下選擇抑制保險供給。在國家還沒有建立巨災風險基金,各保險機構實力不足以獨自承擔風險的條件下,再保險問題嚴重制約了農業保險的發展。
(四)缺乏專業的保險人才
據《中國金融年鑒》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9年末,廣西共有保險從業人員6.5萬人,全國排名第18,占全國保險從業人員的2.17%,廣西保險從業人員極其匱乏,而在發展嚴重滯后的農業保險領域,專業的農業保險從業人員更是少之又少。農業保險經營的地域分散性要求部分農業保險人才到廣大農村去工作,一般而言保險人才都愿意選擇在城市工作,近幾年廣西保險機構快速增加,人才培養速度遠滯后于業務發展,人才匱乏問題日益凸顯,成為制約廣西保險業發展的瓶頸。
(五)政府職能缺失
亞當·斯密在界定政府職能時認為:凡是利潤能夠償其費用的活動都應交給市場,政府沒有必要插手;凡利潤不能償其費用且社會必需的事業,才由政府出面興辦。無論是農業保險比較成功的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或是就廣西農業保險的具體經營情況來講,在農業保險市場上,由于農業保險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性,產品的準公共物品性以及農業風險自身的系統性,農業保險都是利潤不能償其費用的事業,如果沒有政府扶持,很難供給[4]。當前廣西各級政府在促進農業保險發展上的力度較弱,對農業保險的發展態度不積極,造成了職能的缺失,制約了廣西農業保險的發展。
四、廣西農業保險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加快廣西農業保險供給主體建設
在國務院將進一步加大對農業和新糧食生產的政策支持力度和積極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歷史機遇下,廣西各級政府應積極鼓勵和扶持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領域的建設,加大對農業保險資金的投入力度,更新發展農業保險的觀念,完善農業保險供給體系,積極拓展農業保險市場,加強農業保險網點建設,開發農民急需和有效益的農業保險產品,改善農業保險供給環境,激發和滿足農民對農業保險的需求。
(二)建立巨災保險體系
一方面,要建立農業再保險體系。在中央財政的支持下,盡快建立以中國再保險集團為主導、商業再保險為補充的多層次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從事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可以向其購買比例再保險或超賠再保險等多種形式的再保險,國家可以對保險機構購買農業保險再保險給予適當的再保險費補貼,對農業保險再保險機構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另一方面,要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整合部分農業直接補貼資金、農業災害救濟金、財政專項支農資金等,形成農業保險總準備金或風險基金,在盡可能大的范圍內調劑使用,以備大災之需。
(三)加強保險宣傳,提高參保意識
農業保險作為一種重要的風險損失補償方式,已經逐步為獨立經營的廣大農戶所認識和接受。但是,在廣西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對農業保險知之甚少,對農業保險的作用還心存疑惑,農民的保險意識非常淡薄。因此,國家和保險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農業保險宣傳,使其認識到保險是穩定生活、恢復生產、保障經濟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增強農戶的風險防范和轉移意識,促使自覺地參加保險。
(四)建立農業保險人才儲備體系
隨著試點工作的逐步深入開展,通過招收吸納專業人才和定期舉辦農業保險人才培訓等方式,提高農業保險領域工作隊伍的專業知識和水平。加快培養災害評估隊伍,建立災害評估職業資格認證制度。還要繼續組織有關專家學者積極開展農業風險相關研究工作,探索適合中國特色的農業風險管理體制。
(五)完善政府職能,保障農業保險發展
由于農業保險準公共產品的特性,農業保險的發展與政府的扶持密切相關,明確政府在發展農業保險中的作用和地位相當必要。因此,各級政府在政策上應給予保險公司發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和金融環境,以及給予購買農業保險的農民提供必要的補助,為化解廣西農業保險的問題提供外部動力;保監局應加大對基層保險機構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保險業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發展。
摘要:農業保險對于農業大國來說,是農業風險分散的重要工具。本文通過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歷史回顧,對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現狀進行思考和研究,指出農業保險立法、強化農業保險認識等應成為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路徑選擇,是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出路。
關鍵詞:農業保險 發展歷史 現狀分析 保險立法
我國歷史以來都是農業大國,農村經濟在各種經濟成分中占比較重。然而我國又是世界范圍內遭受自然災害最多、造成災害損失比較嚴重的國家之一,因而研究如何轉移農業生產中的風險,保護廣大農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顯得尤為重要。
農業保險是指種植行業、養殖行業在生產、撫育、成長中可能遭受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經濟補償的一種。保險公司通過保險的形式,將保費進行集中,在事故發生后,補償給受損單位或個人,以防生產鏈的斷裂造成連鎖損失,使得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
我國的農業保險始于1950年,曾一度中斷,直到上世紀80年代初才逐漸開始恢復。自1982年起,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開始了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的試辦,1986年,新疆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開始開展農業保險。在這之后,多種保險形式紛紛出現,掀起了各地的農業保險的熱潮。之后,由于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不穩定,農業保險呈現萎縮的趨勢。21世紀以來,中央也逐漸開始重視起“三農”問題,使農業保險制度逐步成為社會熱點話題之一。 近30年來,我國的農業保險在困境中蹣跚前進,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主要表現在險種的不斷豐富,保險范圍的不斷擴大,保險收入的大幅增長等。2009年7月20日,時任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主席吳定富在半年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保險。僅2009年上半年,農業保險承保各類農作物3.5億畝,參保農戶6152萬戶次,承擔種植業、養殖業風險責任金額1436.5億元,累計賠付34.1億元。
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農業保險發展水平還處于地下水平,發展也是極不穩定的,承保范圍相對而言較小,市場份額也不大,險種同市場需求也是不相適應的。農業保險如此現狀,引人深思。我們知道,農業生產的巨大風險,較高的保險賠償率以及較高的賠償率必然導致農業保險的保費高于農民的心理預期,使得更多的農民買不起保險,不愿意購買保險,因此我國的農業保險一直俳徊于日益萎縮的怪圈,農業保險的發展幅度和發展速度遠遠低于經濟發展的要求。
調查發現,我國農業保險法律缺失,農業保險法幾近空白,我國現行的《保險法》對農業保險尚未涉及,只有《農業法》對農業保險有所涉及,其中第16條清楚地界定了“農業保險應按政策性保險來實施,國家鼓勵和支持建立互助合作性保險組織,鼓勵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但對業務的建立和開展方式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國政府對農業保險缺乏應有的重視,加之農民參保意識淡薄、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業的小規模分散經營模式、農業保險賠付率高、農業保險市場供給主體數量少等因素,導致農業保險在我國推行發展緩慢。
我國要想使農業保險得以健康發展,使其在減輕農業災害損失、保持農村穩定等作用得以發揮,應讓政府發揮其主導作用,可以采取強制性的措施用以加強對農業保險的支持。此外,國家應注重農業保險的立法問題,用明文法律形式來明確農業保險的地位、性質和作用以及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應履行的職能,來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另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宣傳,加強群眾對農業保險的認識,讓農民了解農業保險,懂得投保、索賠、防災防損常識,提高其投保積極性。考慮到農業本身的特殊性質,農業保險的開展方式不能等同于一些常規保險,應當建立多層次的保險體系與風險分擔方式,還應加入政府與市場的共同參與和風險防范。農業是一種產業部門,但也是典型的公共部門,需要有一個以政府為主導的、共同來分散、轉移和分擔風險的系統來作保障。政府要鼓勵農業技術創新,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民收入,使更多的農民有經濟能力參與農業保險。我國還應建立經營主體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經營體系,對近幾年的農業保險試點情況進行總結,因地制宜的建設農業保險制度模式。同時,國家還可以對農業保險給予金融及再保險的支持,農業保險的保險人因巨大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可通過再保險方式進行攤回。
我國現階段開展農業保險主要依托于當地政府,只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農業生產水平、自然災害特點,來制定相適應的農業保險政策,才能滿足當地最廣大農民的需求,才能使農業保險不斷發展壯大。伴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一步深入,我國的農業保險事業也一定會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