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29 05: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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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態環境法制建設是事關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措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村可持續發展;要完善立法,達到環境法制的科學化,可行化,用法律手段治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關鍵詞:農村生態環境;環境法制;環境立法;環境政策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的加快,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相比較存在著明顯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麗鄉村,出現了水體大面積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隨意堆放、工業污染加劇的情況。長期以來由于國家政策、資金和技術支持力度不夠,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落后于城市速度,對農村居民衛生和健康構成了巨大的威脅。盡管近期國家加大了農村生態環境治理政策力度,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但由于農村的點源污染與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業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相互交織,工業及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使農村環境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并危及農村飲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就要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切實解決危害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威脅城鄉居民食品安全、影響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而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于是否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的有效政策、法規與制度體系。
一、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表現
(一)水體污染嚴重,水生態系統破壞
農村水體污染主要表現是工業污水、農業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污染飲用水源,無法滿足農田灌溉;同時近幾年農村旱澇災害頻發,河流斷流,湖泊萎縮,魚蝦絕跡,天然綠洲消失,水庫蓄水減少,地下水位下降嚴重。
(二)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固體垃圾污染嚴重
長期以來,村莊建設規劃差,基礎設施少,道路無硬化、無公廁、人畜居住混雜、不可降解農膜使用量急劇增加卻無法回收,固體垃圾隨意堆放。
(三)農業生產不當,環境資源破壞嚴重
農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濫施農藥、化肥,懇荒圍湖造田,亂挖亂采,不僅農業產品受到嚴重污染,也逐漸污染了土壤、空氣、水源,對農業生態系統造成極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災害多發,土地退化、沙化、堿化嚴重,進—步加劇了人地矛盾。
(四)集體林權改革滯后,林業生態系統破壞
集體林權改革滯后,經營主體不明確、經營機制不靈活、利益分配不合理,嚴重影響了農民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其次地方政府決策不當,盲目開發山區,發展果業,加劇了森林植被破壞。再由于農村經濟落后,農民伐木為柴,亂砍濫伐現象屢禁不止,結果是森林生態系統的破壞,使生物多樣性環境遭受了破壞,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業向農村的轉移,加劇了農村的工業污染
鄉鎮企業大多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布局不合理、無集聚效應、粗放經營為特征的工業化。由于其生存環境、基礎條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對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術與資金,治理困難,使農村生態環境產生工業化污染問題。同時大量污染嚴重的城市工業企業搬遷到城郊或農村地區,或者直接將城市垃圾運往農村,造成城市工業污染“上山下鄉”。
二、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法制成因與對策
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產生有著自然、歷史、經濟與社會等諸多方面原因,這里只對其法制成因與對策進行分析。現行法制狀況對環境的保護力度不夠,立法是從過去的經濟發展為重,環境保護為輕出發,“環境立法缺位,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測和統計工作體系”。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國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觀念完善環境法治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下面對影響農村生態環境法制建設成因逐一進行分析。
(一)環境政策原因環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現是環境政策失靈。環境政策失靈是指國家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宏觀政策失靈和微觀政策失靈。宏觀政策失靈集中表現為政府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定過程中忽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缺乏必要的環境問題保護對策,只到07年國務院專門召開的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才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才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與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環境噪聲和煙塵控治、工業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循環經濟與節能及減排、綜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與措施。同時還有“創建環境模范城市”的鼓勵政策以及有“飛行監測、限期治理、關停企業”等強制措施,而農村在這些方面幾乎是空白。微觀政策失靈是指具體的環境保護政策的缺陷而導致的環境問題。一方面是政策不夠健全,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缺乏實效性強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則性太強缺乏可操作性而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環境保護政策存在著不一致和不協調之處,尚需完善。無論是政策體系,還是工作力度,農村環保工作都還在起步階段,其中農村生活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及水產養殖污染治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農藥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幾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據農村環境問題量多面廣、監督對象復雜的內在特點和工作基礎薄弱的實際現狀,加強農村生態環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傾斜,在經濟上扶持,在技術上支持。要多出臺農村環保財政補助、污染減排財政獎勵等政策手段,推動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盡管中國農村環境與經濟的矛盾有別于城市,但城市環境保護積累的經驗和各項管理制度足以供農村環境管理借鑒。”環境問題的出現與經濟發展密不可分。資源、環境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和基礎,農業可持續發展需要生態環境支撐。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優化農村生態環境,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農村生態環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力度不夠。《環境保護法》立法時間較早,受時代影響側重于工業污染控制和城市環境保護,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關注不夠,僅有幾個條文很簡單。我國目前的諸多其他有關的生態環境法規,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對農村生態環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體措施與制度規定不足。二是農業自然資源利用與生態保護缺乏統一規范,并且未能將農村環境、農村自然資源和農村生態的保護統一起來,農民的環境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規不到位,本應彌補農村生態環境的上位立法的過于原則性和不足這種情形,卻未能出臺一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性行政法規。“一些重要環境領域還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農用塑料薄膜污染、農村噪聲污染、農村生活污水污染、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各地方即使有相關地方法規,在規定上也不盡相同,比較混亂,并且是條塊分割,形不成完整統一制度體系。如農業部負責農業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是保護和管理農業環境,控制農藥、化肥、農膜對環境的污染,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國家環保總局負責農村村鎮環境保護工作,各個地方政府所頒布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涉及到漁業、水利、林業多個部門,內容和規定都存在差異。因此,加強立法工作,完善農村環保的地方性法規體系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將來的《環境保護法》的修改應強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并制定農村生態環境單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也要關注農業生態環境的保護。同時盡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辦法》等專項法規,逐步把農村環境保護納入法制化管理體系之中,修訂原有涉及農村環境保護而不適宜的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責權清晰,有效防止農村地區種植業、養殖業、工業、生活以及外來污水和廢棄物的污染,防止農村生態遭到破壞。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方面,考察現有的有關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會發現現有的制度比較零散、不全面,缺乏對農村生態環境建設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統而明確的規定,無法滿足生態環境建設的實際需要,從而導致制度缺位、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的情況。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雖已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排污收費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態環境管理制度,但這些制度主要應用于城市環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時在農村生態保護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現象,至今仍沒有一套治理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制度具體安排。在這種制度缺位的情況下,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資源浪費與污染嚴重等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難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盡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執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發揮。從環境污染的治理制度來看,如排污收費制度,資源收費制度雖然對控制環境污染有積極的作用,但在實施中存在著一定問題。此外,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計劃、農業、林業、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個部門,管理體制與環節多、各項治理措施相互脫節,造成制度執行和監督不力。因此要盡快建立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制度。“農村環境保護制度和考核體系建設要盡快建立,將城市環保和農村環保置于平等位置,從法律、法規體系上,對農村環境保護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據”,它是構成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法律的基本內容,對于實現生態環境建設法律的目的與任務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這些制度應當包括:除繼續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征收排污費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制度在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切實可行外,還應建立如下制度: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制度、農村清潔生產促進實施制度,生態環境建設問責制度、農村環保責任制度和農村生態環境考核制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農村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制度、農村生態環境補償制度、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生態環境破壞事故防范與預警制度、農村環境糾紛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環境管理不當。主觀上來看農村生態環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門之間協調不足或沖突,無手段和措施來達到政策目標;農村環境管理機構匱乏,環境保護職責權限分割并與污染的性質不匹配,基本沒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體系和管理措施。客觀上是農村生產與生活中不科學的行為,長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習和農村環保基礎設施的缺失,企業地處偏遠、點多面廣,排污主體具有不確定性,監管主體很難界定,難以用城市的監管的手段與用行政執法的手段來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農村環境治理要走與城市環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創新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變監督管理為預防管理,變單純的依法行政為服務與執法相結合。具體工作中要將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實行行政問責制的工作體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落實工作人員與經費,探索多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農村環保治理社會化管理模式和機制。其次,制訂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意見,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將各項整治和建設任務分別落實到相關部門,并建立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制,設立環境指標作為對鄉鎮考核的重要指標,專門出臺年度生態任務和環保專項行動考核辦法。再次,要強化農村環境服務與執法力度。在服務上,要象創建國家環保城市一樣大力開展生態鄉村示范創建,重點開展農村工業點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與垃圾治理、農村畜禽養殖業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態產業實施等關鍵工程。加大農村農業污染控制與治理技術的推廣運用力度,落實好“以獎促治”和“以獎代補”的政策措施,做好農村環保項目申報,積極爭取中央和省里的專項資金,加快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在執法上各執法單位要切實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鄉鎮企業的監管和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打擊力度,加大農村環境執法力度。
(五)生態環境技術規范制定與推廣原因現階段農民的環境保護意識還不強,對環境保護的認識尚不足,對環境保護的知識很欠缺。濫用化肥與農藥、秸桿隨意焚燒、家禽糞便污染水源等問題日益突出,農民卻對破壞環境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渾然不知。長期以來,農民缺乏環保理念,而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主導作用不足,農民缺少科學規范來保護環境,也缺乏科技與資金,導致農村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市場機制難以建立。過去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隨著各鄉鎮精簡與壓縮,基本處于癱瘓與失靈狀態。既是尚存的農技推廣系統由于缺少財政支持,也無法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從而切斷了農民獲取環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農村的環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著政策、技術、經濟等方面問題,從而使農村污染治理體系滯后于農村現代化進程,基本沒有形成有效防控與治理機制。因此要組織農業科技服務專家隊伍,在農村中大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提高農村干部群眾保護環境、防治污染和維護生態平衡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要大力推廣綠色植保和環保防治技術,引導農民發展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畜牧業、改善農村環境質量、地表水環境等環境問題;要發展生態農業,控制農藥、化肥、農膜等對農田和水源的污染。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的監測工作,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要針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現狀和農民群眾的特點,采取符合農村實際、貼近農民群眾的形式,制訂簡單易懂的安全控害技術規程,把農產品安全生產安全與監控、農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農藥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術編發成切合實際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技術手冊,把生活與生產活動的科學規范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送到農民身邊、農戶家中,使環保科技知識與法律法規深入人心。公務員之家
三、結論
環境法制建設是事關農村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措施,因此針對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村可持續發展。
論文關鍵詞:環境立法環境問題現代性
論文摘要:環境問題的現代性將環境立法置身于復雜情境之中,環境法的“軟化”正是立法上對于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的必要應對。環境法的軟化具體表現為:法律規范的強制性讓步于寬泛和靈活性的要求,框架性和指導性的規范內容增多,行政機關被賦予廣泛的環境管理職能和行政裁量權。在環境立法的“軟化”趨勢中,協商合意日漸成為環境行政的主題詞。
一、從框架性環境立法說起
在國內環境法討論中,經常可以聽到關于我國環境立法“過于原則和抽象,不易操作”的批評之聲,并將之歸因為我國立法機關過于強調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原則。
這一歸因自然有其合理性,但就環境立法領域而言,“宜粗不宜細”原則未必是唯一的、甚或主要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不存在該原則的指導,環境立法同樣可能保有抽象、概括和靈活的特點。這既是一個顯著的事實,同時也可能是立法技術處理的一種必需——事實上,已經有文獻指出,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各國環境管理最顯著的發展在于框架性結構環境法律的出現。框架性立法通常重視環境管理的總體目標和原則的確立,合理的機構設置,環境政策的總體框架和規劃等問題,有利于為解決環境問題提供一個概括、廣泛而靈活的法律框架,同時,也留下了可操作性的質疑。
二、環境問題的現代性與框架性環境立法
那么,作為環境問題的立法應對,框架性立法是否可以避免?這得從環境問題的現代性本質說起。對于環境問題的產生原因,有的將之歸為人口增長;有的歸為生活富裕;有的抱怨人的內在進取性;神父抱怨各種贏利,歷史學家抱怨教會,政治家歸罪于技術,環境主義者歸罪于政治家們或者資本主義,還有個別觀察家歸罪于每個人自身。在所有這些原因的背后,我們注意到,現代化仍然難脫其咎。
在加拿大社會學學者大衛。萊昂(DavidLyon)的著述中,現代化是一種與技術導向的經濟增長密切相關的社會政治演進方式的概括,而現代性,則是那些演進所積累的結果。正如許多學者和思想家所看到的,現代性成功地開創了一種新的社會秩序,導致了前所未有的社會變遷,但同時它也生產出否定和對抗自身的條件。現代性是一柄雙刃劍,一面是技術進步、經濟發展、人口增加,工業化和城市化;另一面的陰暗中,除了馬克思指出的資本主義背后的暴力、壓迫和剝削;杜爾凱姆指出的混亂和迷失;韋伯指出的官僚制鐵籠的奴役,齊美爾筆下的陌生人社會等等以外,還有日亦凸現的環境危機。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公害事件的發生,往往與工業化快速發展如影相隨。不少城市居民突然發現自己籠罩在光化學煙霧中;農民對有毒的殺蟲劑憂心忡忡;一些人抗議原子彈和核電站的射塵威脅;另一些人則遭受著體內高水準的鉛或汞引起的痛苦。工業革命發源地英國和工業化快速發展國家日本、美國等國頻頻發生的公害事件,一件比一件讓人觸目驚心。在當今經濟發展已經駛入快車道的中國,水問題已經相當突出:在中國617個城市中,近300個城市面臨水資源匱乏(應當附帶說明的是,這種匱乏并非水資源總量的匱乏,而是水資源的可用性和安全性的匱乏);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數據,中國主要河流5萬公里長,已經有80%的河段由于污染不適合魚類生長。由此可見,環境問題從一開始就作為現代化的副產品呈現于世,其本質是現代性的問題。
環境問題的現代性本質首先決定了其矛盾的社會屬性。用社會學的語言表達,矛盾性是“將某一客體或事件歸類于一種以上的范疇的可能性,是一種語言特有的無序,是語言應該發揮的命名(分隔)功能的喪失”。在鮑曼那里,矛盾性和秩序都是現代實踐的產物,現代實踐的出發點是要追求秩序,消除矛盾,然而矛盾性卻在現代權力的每一次勝利中不斷強壯。現代性的這一性狀在環境問題上得到充分的體現——我們不難注意到,環境問題往往當前性和滯后性并存,廣域性和區域性共在,與經濟開發活動相生相克,依賴技術處理的同時卻又纏繞于技術帶來的種種負面效應。
環境問題的現代性還意味著環境問題與風險性密切相關。根據著名社會學家貝克(UlrichBeck)的風險社會理論,我們正處在從古典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的轉型過程中,風險性和不確定性是這一過程中的標志性概念。從近年國際國內因溫室氣體削減、瘋牛病、禽流感、致癌物質等諸多環境風險而產生的緊張和沖突來看,各國政府機關在進行環境風險管制時,都不可避免地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擔負著效率、回應和前瞻使命的公共機構,究竟如何在浩瀚的風險海洋中甄別應當予以管制的環境風險,并選擇明智合理且卓有成效的控制手段呢?不管是環境經濟學、環境管理學還是環境法學,回答這些問題都無法繞開風險評估的環節,并且在這個問題上都極易陷入不確定性的泥潭。
上述環境問題的風險性、矛盾性的社會屬性決定了環境問題注定了屬于復雜性問題。復雜性意味著非線性、不確定和偶然因素的大量存在,以及人類面對復雜系統的無知。早在20世紀70年代,康芒納即向人們揭示,人口、富裕和技術,都在加劇環境危機。這三個因素并非各自靜止存在、單獨對環境發生作用,而是變動不居,交互作用,以乘積而非簡單相加的方式促使污染增長。現代工業化的社會中存在著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中心,有著不同的規模和特征,從人口密集的城市到人口相對稀少的村莊,生活其中的人們可能都在追求不同合作或沖突的利益。工商業發展、貨物流通和服務、交通聯系、生活方式選擇,各自以不均衡的方式作用于各種環境媒介,構成異常復雜的社會系統和生態系統,我們很難真正了解所有這些作用元素相互之間的關聯性。
了解到自然和社會的這種復雜性和非線性特征,對于環境風險的控制無疑是必要的。至少,需要人們借此反思傳統的線性思維和行為模式,對某一事件或結果事先放棄簡單、唯一的因果論。克勞斯。邁因策爾指出,物理的、社會的和精神的實在都是非線性的和復雜的,因此應當注意我們的行為的嚴重后果。在一個非線性的復雜的現實中,線性思維是危險的。我們需要一個生態學和經濟學之間有著良好均衡的復雜系統。這要求我們在反思慣有的線性思維方式的基礎上,探索對復雜性和非線性的環境問題的管理和控制方式。
三、環境立法“軟化”的具體表現
從立法實踐來看,環境法的“軟化”正是立法上對于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的應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環境法律規范不約而同地體現出這樣一種趨勢。
第一,法律規范的強制性讓步于寬泛和靈活性的要求,框架性和指導性的規范內容增多。如日本環境法中大量存在的有關公害防止的事業法的規定、有關行政指導和公害防止協議的規定;我國的《環境保護法》、《清潔生產促進法》的規定都明顯具有“軟法”的特點。
原田尚彥指出,如果公害控制只是規定嚴格義務,很多情況下很難達到目的,不少情況下需要參考地方的自然社會條件、產業特點,依靠行政指導、企業合作,適宜地找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在日本的公害控制實踐中,依靠法令和條例的權力性限制不過是極小部分,大多數都是通過行政指導、締結公害防止協定等多種非權力性行政手段的實施才有效地得以實現。
第二,行政機關被賦予廣泛的環境管理職能。環境問題的現代性不僅僅決定了框架性環境立法在所難免,其所包含的廣域性、滯后性和公共性因素還決定了環境損害的事后私法救濟無力,環境問題更多地依賴于環境行政措施解決。在日本,大多數公害受害者不愿通過需要嚴格的程序、耗費錢力的裁判程序,而希望通過行政機關的專門知識和作為公共機關的信譽、有時依靠其政治力量,使問題簡易迅速而且廉價地得到解決。學者因而總結,環境行政的必要性在于:在具有復合性、廣域性的產業公害和城市公害的情形下,通常原因發生者、受害者都是不特定且多數的,基于以個人主義法理為依據的過失責任主義的私法解決辦法有其限度,人們認為需要行政措施;司法救濟原則上是事后救濟,而且以金錢賠償損害。因此,作為對人身生命、自然環境的侵害救濟,是不充分的;通過訴訟謀求解決,需要花費時間,而且對違法性和因果關系作出立證,困難很多;此外,行政施行的各種事業,有時甚至會構成環境破壞的原因。類似的情形在美國同樣存在:法院職能的局限性,以及訴訟和訴訟制度的局限性(訴訟的個別、偶然性、抗辯制的對抗性、舉證障礙、侵權法救濟不足、以及訴訟代價高昂)都限制了通過司法途徑控制環境危機的有效性。由于環境危機的廣泛性和深刻性,控制和消除環境危機成為美國聯邦和各州行政部門的職能。法院在控制環境污染或環境危機方面雖然能夠發揮一定作用,但是這種作用同行政部門的規劃和計劃職能和日常管理職能的作用相比就是次要的了。只有全面、系統和持續的控制才能有效地控制環境危機,而這種全面、系統、日常和持續的控制只有通過行政部門的日常管理活動才能實現。此外,現代環境法中實踐風險預防原則(或理念)也十分需要行政機關的事前介入。典型的環境預防措施如環境政策以及環境行政計劃。因而,環境法律規范的內容側重于規定環境管制體制、措施以及相關責任,主要為環境行政提供依據并進行必要的指導和制約,對環境行政手段十分倚重。
第三,行政機關被賦予廣泛的裁量權。由于環境問題的復雜性,環境法律規范的框架化、不確定性和不完備性凸現,環境法倚重行政措施勝過司法措施,環境行政機關的裁量自由得到彰顯。這既是社會環境的客觀需要,也是立法技術上的一種必要處理。從一般意義上來說,由于現代社會變遷迅速、復雜,現代行政范圍大、技術性高,造成了立法機關面臨立法技術和價值選擇的困難,基于靈活性、機動性、專業性和實驗性的考慮,立法機關授予行政機關廣泛的裁量權。美國學者斯圖爾特(RichardB.Stewart)指出,行政裁量權的產生不外乎以下三個原因:第一,立法機關明確授權行政機關在特定領域內享有完全自由的選擇權;第二,由于制定法的含糊、概括或模棱兩可而導致行政機關裁量權的客觀存在;第三,由于立法機關排除對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而產生事實上的裁量權。具體到環境行政領域,由于其相對于其他的管制領域尤為復雜,其所具有的科技關聯、廣度利益沖突、隔代平衡以及國際關聯特點,同時意味著環境問題的處理對專業行政機關和專業行政人員的高度依賴。單就環境標準一項來說,由立法機關直接制定各類排放標準和環境質量標準是不可想象的,只可能由專業機關利用其專門知識識別污染物,并根據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以及管制污染物可能對經濟的影響而確定執行標準。美國有學者指出:盡管在理論上,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問題完全可能通過由法院實施的私人責任規則而得到解決,但是,該方案實行之中的困難和缺陷已經使得負責的觀察者贊同集中化、專門化的行政自由裁量權,認為其是處理環境問題過程中的一個必要因素。公務員之家
在復雜的環境問題面前,環境行政裁量權的產生在所難免,不同法治背景中存在的只是環境行政裁量權的行使方式,以及對環境行政裁量權的約束方式和程度的區別。不過,這一點在環境立法中有時難免被忽略,如我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顯然就沒有意識到保留必要裁量空間的意義,以行政法規的方式對“2000年實現淮河水體變清”的目標予以明確確認,雖然實現了法規的明確化要求,但是這一規定實質上存在著對裁量權不適當的限縮,存在管制過度的缺陷,排除了具體執法部門對于淮河治污目標再行調節的靈活性。
四、結語
英國利物浦大學復雜性研究中心學者羅伯特。葛耶(RobertGeyer)在2005年一次復雜性研究專題學術會議發言中,分別總結了有序模式下的法則和復雜模式下的非生命系統、生命系統和意識系統的黃金律,指出,有序模式的法則包括因果律、簡化論、可預見性和決定性;而復雜模式下的非生命系統、生命系統和意識系統的法則基本遠離了有序模式確定和可預見的線性特點,走向非線性、不確定性、突現性和闡釋性。在復雜模式下,單一因果性消失了,簡化論、可預見性以及決定性遭到根本的質疑,新的法則得以生成:有限的因果性、簡化論被整體論所融合、可預見性和不確定性并存、可能性取代了決定性、大量的偶然性突現、闡釋性取代了規律總結。由此可以預期,當所有這些法則滲入到環境法體系中,環境問題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行政部門的自由裁量,決策者很可能因為理性和信息的不足,不得不舍棄既往的全能形象,以公共理性和政治過程彌補個人理性和法律程序的不足,致力于追求裁量結果的“妥當性”而非“正確性”,環境管制因而更多地蒙上協商、合意的色彩。
關健詞:經濟發展環境污染環境保護
中國一直存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孰輕孰重的爭議。中國環境保護法規的不足,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礙了中國政府有效地尋求一個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適當方法。本文首先闡述了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之后評述了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沖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進中國環境保護發展的幾點對策,以求尋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點。
一,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的環境污染
1能源污染。中國經濟發展主要是以重工業發展為核心進行的,而重工業企業為追求生產數量與規模,多數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產方式,對能源的使用不徹底,也沒有配套的除污設施,企業的生產行為就象是在進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費,使得能源資源本不富饒的中國面臨更多資源保護與環境控制方面的問題。
2大氣污染。中國的主要能源供應資源仍然是煤,中國是世界煤消費最大國,同時還是世界原油消費第二大國。我國目前的空氣污染相當于發達國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嚴重時的水平。大氣污染以煤煙性污染為主,主要污染物為煙塵和二氧化硫,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70%。全國600多個城市中,大氣環境質量符合國家一級標準的城市不到1%;全國大、中城市的總懸浮微粒和降塵基本都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中國人民的健康帶來破壞性影響。
3水污染。中國城鎮供水面臨很多的問題,據統計,在660個大中型城市中,約有400個已存的各種各樣的水問題;有1/4已達到警界標準。地下水資源已被漸漸污染,還有20%的水資源已無法再生為清潔水。而這所有的水問題都與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排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4勞動力污染。企業大規模的生產必然需要更多的勞動力,這種對勞動力的需要似乎與環境保護沒有關系,但事實并非如此。我國重工業生產的產品多為非技術型產品,其生產崗位對勞動力沒有技術上的要求,因而生產過程中對能源、資源的浪費較大。但是由于這些勞動力密集的工業還可以減少國家的就業壓力,因而其環境污染問題更易被忽視,使得環境污染問題自然退居經濟發展之后,使中國的環境保護問題面臨更多來自經濟發展需求的壓力。此外,在改革進程中。由于政府已經逐步消除人口移動的限制,使更多的農民工涌入城市工業企業,中國的城鎮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國城鎮人口近總人口的42%。這使得中國城市人口進一步集中。這種人口城鎮化的趨勢,其代價是中國可耕種地面積的大量減少。同時還會產生糧食生產力的危機。城鎮化的發展還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企業勞動力為適應企業的發展,必須選擇一種更為高質而快捷的生活方式。這促使糧食生產部門使用更多的化肥和農藥來滿足這種生活方式,這會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會更為嚴重。
5垃圾污染。我國廢棄物排放量大,工業廢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積在城市的郊區和河流荒灘上,已成為嚴重的污染源,由于綜合利用和處置率低。累計堆存量達65億噸,占地5萬余公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為1.2%。全國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圍城。此外,隨著中國化學工業的發展,有毒有害廢棄物也有所增長。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都未經過嚴格的無害化和科學的安全處置,成為中國亟待解決并具有嚴重潛在性危害的環境問題。
二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國經濟持續以年平均9%的增長率高速增長,但是今后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巨大的障礙,除了技術進步之外,最大障礙就是資源和環境因素。雖然進入2003年后。新一代領導人已經開始注意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并著手予以解決,然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種種沖突卻使這一問題的解決不容樂觀。
我國的經濟發展一開始就埋下了環境污染的禍根。一直以來,中國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傾斜”,國內許多政策措施都體現出經濟發展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議定書》的簽訂過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國的首要問題是消滅貧窮,發展經濟,中國政府不可能執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除非是經濟發展了”。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任何浪費污染環境的做法都可以借“發展經濟”之名毫無阻礙地通行。錯誤的政績觀把“吸引外資”和“出口”當成了考核官員“政績”的首要指標,出口污染環境的產品受到優惠的“出口退稅”的公然鼓勵,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奉為上賓。并得到低稅率的優惠。在這種環境換發展的政策指導下,中國當然會面臨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困境,高速的經濟增長變為不可持續。
中國人均土地面積和資源儲量都遠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中國要想使經濟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投入更多的治理資金與技術資金促使企業使用最能保護環境的生產方法,有效利用資源。而我國各企業及政府部門對經濟數量的追求往往讓他們忽略或放棄了這部分投入,致使我國環境保護及相關資金支持和技術發展嚴重落后。我國在九五計劃期間,政府拿出了360億(約45億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這是近兩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計劃986-2000)之和的環保投資,然而這一數據仍然低于1%的GDP數量。“十五期間”環境污染投資首次突破GDP的1%。達到1.18%。但這一投入并不能滿足環境保護的基本需要。據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態破壞帶來的損失,總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中指出。中國2004年全年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現有的治理技術水平下全部處理2004年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資約為10800億元,占當年GDP的6.8%左右。同時每年還需另外花費治理運行成本2874億元(虛擬治理成本),占當年GDP的1.80%。這一切資金要求與我們現有的投人數額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我國經濟發展正面臨資源短缺的約束,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問題的根本還是在于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一種粗放型的方式。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資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資源的浪費,產生了一種資源約束的錯象。而且這種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也造成我國產品結構、進出口技術結構各方面嚴重失調,其發展的最終結果都將導致環境的急劇惡化。如果我國有好的市場經濟,轉變了現在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那么,就會促使技術的不斷進步,能不斷地開發出新的資源和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這時,資源約束的現象才會真正消失。
三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有效措施
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快速發展期,處在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的高峰期,環境狀況距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有相當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切實保護好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這是中國2l世紀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1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來抓,加強各部門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要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念,實行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同時,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用綠色GDP核算體系代替傳統的GDP核算體系,把環境保護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
2把環境保護作為產業來抓,分配更多的資金與技術資源給環保產業,加快先進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逐步形成環境保護技術研發體系,將環境保護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動環保產業化進程,逐步規范環保產業市場,積極推動環保設施運營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環保產業宏觀調控和運行體系。公務員之家:
3把循環經濟的發展作為新時期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徹底放棄傳統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有效發展循環經濟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的支撐,循環經濟的發展與傳統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計劃安排來實現廢舊物資的回收再生,而是通過法規和標準的嚴格執行,通過市場運作來發展的。因此,在循環經濟的建設過程當中,我國還需不斷加強環境法體系的建設工作,并賦予相關工作部門有效的執行權力,在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環經濟的全面發展。
4把國際合作視為解決我國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要工具,通過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種渠道,通過政策討論與對話推動我國在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中國在環境政策、管理、技術及方面的能力,積極引進環境保護資金和先進的環境管理理念。為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提供動力與支持。
摘要: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理論界對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爭議已久,產生了各種說法與解釋;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進而影響對外貿易。合適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解決全球范圍內的貿易與環境之間的問題。
關鍵詞:環境效應;自由貿易;產業國際競爭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又一次激起國際社會對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重視,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使人們更加關注兩者之間的關系。
一、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爭
國際貿易的開展對環境保護是有利還是不利呢?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貿易論者與環境保護論者兩派觀點。他們的主要觀點如下:
(一)自由貿易論者
自由貿易論者強調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認為世界經濟的改善應依賴于個人財富的增加,而增加個人財富的最佳途徑是允許個人按照自己的選擇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標。在對待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上,自由貿易論者認為貿易自由化將有益于環境的改善,他們的論證依據如下:(1)貿易自由化能促進經濟繁榮,增加用于環境保護的資源;(2)自由貿易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物產生;(3)貿易自由化促使環保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有利于減輕環境壓力。在自由貿易者看來,貿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環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環境政策設計不當造成了貿易與環境政策之間的緊張,環境外部性內部化的政策與自由貿易并不矛盾。環境保護論者反對自由貿易,是因為他們對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的實質理解有誤,但阻礙自由貿易必將帶來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環境保護論者
環境保護論者關注整個人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強調整個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個人的長遠利益;為了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個人有時需要犧牲眼前的利益。環境保護論者認為:(1)貿易擴大經濟活動規模,增加了對當地環境的破壞,存在越境污染時,自由貿易也使其他國家的環境惡化;(2)貿易規則凌駕于環境政策目標之上,會導致環境標準降低。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在污染產業會具有競爭優勢,因而促使要素流動到污染成本支出較低的這些國家,使其成為污染的避風港;(3)危險品國際貿易會危害環境,廢物進口國比出口國在廢物處理與儲存方面更不具有優勢,廢物出口使這些國家沒有動力去制定環境政策來減少廢物產生;(4)貿易需要運輸,這將增加能源使用,從而破壞環境。所以,環境保護者認為要強化貿易成員國制定環境政策的權利,并主張制定相應的國際環境協議及限制性貿易措施來處理貿易帶來的環境問題。
兩派在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上的觀點迥異,這是由于他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同,在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國際貿易過程中,經濟學者對哪種觀點是正確的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環境與國際貿易關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問題。
二、環境保護與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保護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基于實證研究的結果,學術界對環境保護與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提出了三種有代表性的理論假設。
(一)“環境競次理論”
該理論認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待環境政策強度和實施環境標準的行為類似于“公地悲哀”的發生過程,其邏輯基礎是“囚徒困境”,即每個國家都擔心他國采取比本國更低的環境標準而使本國的工業失去競爭優勢,為避免遭受競爭損害,國家之間會競相采取比他國更低的環境標準和次優的環境政策,最后的結果是每個國家都會采取比沒有國際經濟競爭時更低的環境標準,從而加劇全球環境惡化。
(二)“污染避難所假說”
如果在實行不同環境政策強度和環境標準的兩國或多國間存在自由貿易,那么,實行較低環境標準的國家企業所承受的環境成本較低。由于具有較高環境政策強度和高環境標準國家的高污染企業較高的環境成本,這些企業會傾向于將高污染行業投資到較低環境政策強度和低環境標準的國家,從而造成污染產業在不同環境標準國家間的轉移。
(三)”波特假說”
波特等人認為,短期內,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會提高企業的成本,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但長期內,由于環境壓力的刺激,企業在進行環境投資改造的同時,會改進生產技術、管理方法等,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且環境條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們工作的積極性、減少疾病的發生,這些積極因素有利于降低環境因素帶來的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這些理論假設提供了解釋環境保護對國際競爭力影響的分析框架,對構建計量模型提供了理論上的指導。
三、貿易的環境效應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對國際貿易中環境效應進行了分析,后來的學者們多用他們的分析方法研究貿易的環境效應,并將其分解為結構效應、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
(一)三種效應的界定
1.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源于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理論。在傳統比較優勢分析中將環境因素包含進來,是指隨著國際貿易活動的進行,專業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圍內進行,原來自給自足的國家會專業化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并出口,同時進口其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對于一國環境來說,如果出口部門生產活動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進口生產部門,那么該國將從擴大的出口中獲得正的結構效應;反之,如果進口生產部門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門生產活動,則該國將從規模縮小的出口中獲得負的結構效應。這樣,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使得污染產業資源在全世界范圍內得以重新配置,將污染問題從“清結”產業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轉移到具有比較劣勢的國家。
2.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在生產活動的污染系數和產業結構布局一定的條件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擴大了經濟規模,從而增加了污染環境的產品產量,增加了對環境的污染程度。規模效應使得國際貿易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3.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清潔環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貨幣購買以對環境負責的方式生產出來的產品,促進生產廠商對清潔生產過程的投資,新的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被應用于生產,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靈”時,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國將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法規,降低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環境質量的改善。
(二)環境效應分析
國際貿易活動對環境的最終影響是三種效應綜合影響的結果,對這三種效應的分解有利于人們明確哪種效應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國家間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在征收不同稅率污染稅的前提下,污染工業將向南方國家轉移,結構效應使北方國家的污染減輕而南方國家的污染加重;國際貿易促進經濟活動擴張,規模效應降低了兩類國家的環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兩國政府提高污染稅稅率的行為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技術效應發揮著作用。如果對清潔環境需求的增長速度超過收入的增長速度,理論上說,技術效應有可能抵消規模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但是
,對南方國家來說,較低的環境標準使它們在污染產業方面具有比較優勢,而且也因為它們較低的環境標準,規模效應和結構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會超過技術效應對環境的正面影響。因此,貿易自由化減輕了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而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
我國學者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還不是很多,劉力(2005)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效應作了相關研究,綜合前人的研究結果將貿易的環境效應解釋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收入效應、產品效應和法規效應六個方面,其產品效應是對前人研究的補充,指與產品性質相關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一方面,產品效應與技術效應密切相關,貿易產品本身或其生產技術若是環境友好的,該產品的貿易帶來正的環境效應;另一方面,如果貿易增加了有害物質的國際擴散,或貿易產品是瀕危物種,就會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
四、政策建議
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峰會雖未達成有實質約束力的協議,但此次峰會所激起的各界對環境的關注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她的成功。合理應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不僅是提高一國國際競爭力、順利開展對外貿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本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為達到國際貿易與環境的和諧發展,當前與長期來看,需要國際社會和各國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國際貿易體系與環境保護體系。
(一)加強對發展中及不發達國家的援助
根據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環境污染指數同人均收人之間呈倒u型曲線關系,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人均收入的不斷提高,環境狀況逐漸惡化;當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這是因為,當人均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們開始較多地關注對環境服務的消費,且已具備了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和資金,能夠對降低環境污染指數有所作為。南方國家的人均收人遠低于北方國家,當北方國家已對減少環境污染采取措施時,南方國家卻在擔心經濟增長速度。即使對國家經濟增長的關注不是特別強烈,南方國家也普遍缺少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與資金支持。全球環境質量的提高需要發達國家承擔更大的責任,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資金與技術援助。
(二)加強南北環境合作與協調
由于南北國家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對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有著不同看法,南北國家在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國際環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對立與分歧,需要南北國家進行環境政策的協調與合作。環境政策必須協調好短期經濟利益與長期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創新制度激勵機制,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鼓勵和加強全球范圍的國際環境合作。一方面應加強國際環境管理措施的協調,重點是環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強環境標準的協調,減少由于不同環境標準造成的貿易摩擦。當前管理環境的國際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強制性的缺點。雖然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還面臨著如各國對環境協調的概念理解上的差異、協調方式、協調范圍和協調的優惠待遇等方面的問題,但是環境管理措施的國際協調已經開始,包括國際范圍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ISO14000)、區域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歐盟生態管理及審計制度(EMAS))等。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環保技術的不斷提升和廣泛應用必將帶來全球環境標準的協調統一,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將成為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
(三)削弱環境的外部性
環境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環境資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和不公平,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的自覺行為不能將這種外部性內部化,需要加強政府干預,建立環境資源市場,運用財政手段,通過稅收、補貼等使環境的外部性起到調節價格的作用,對私人邊際成本進行調解,使經濟活動主體的私人邊際成本等于社會邊際成本,使廠商在生產經營中充分考慮環境外部性,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要實現這一目標,可以對私人廠商征收環境稅,通過實施環境稅收制度,賦予環境資源一個合理價格,使企業把環境價格納入到生產經營成本,實現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環境資源的使用效率,達到將環境污染外部不經濟的內部化的目的。征收環境稅可以防止生產過程對環境的過渡破壞,而對改進生產工藝的補貼則可以促進清潔技術的使用,從源頭上減少破壞環境的可能性。
論文摘要:與國際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理論界對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爭議已久,產生了各種說法與解釋;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進而影響對外貿易。合適的政策措施有利于解決全球范圍內的貿易與環境之間的問題。
論文關鍵詞:環境效應;自由貿易;產業國際競爭力
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又一次激起國際社會對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重視,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使人們更加關注兩者之間的關系。
一、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爭
國際貿易的開展對環境保護是有利還是不利呢?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貿易論者與環境保護論者兩派觀點。他們的主要觀點如下:
(一)自由貿易論者
自由貿易論者強調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認為世界經濟的改善應依賴于個人財富的增加,而增加個人財富的最佳途徑是允許個人按照自己的選擇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標。在對待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上,自由貿易論者認為貿易自由化將有益于環境的改善,他們的論證依據如下:(1)貿易自由化能促進經濟繁榮,增加用于環境保護的資源;(2)自由貿易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物產生;(3)貿易自由化促使環保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有利于減輕環境壓力。在自由貿易者看來,貿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環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環境政策設計不當造成了貿易與環境政策之間的緊張,環境外部性內部化的政策與自由貿易并不矛盾。環境保護論者反對自由貿易,是因為他們對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的實質理解有誤,但阻礙自由貿易必將帶來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環境保護論者
環境保護論者關注整個人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強調整個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個人的長遠利益;為了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個人有時需要犧牲眼前的利益。環境保護論者認為:(1)貿易擴大經濟活動規模,增加了對當地環境的破壞,存在越境污染時,自由貿易也使其他國家的環境惡化;(2)貿易規則凌駕于環境政策目標之上,會導致環境標準降低。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在污染產業會具有競爭優勢,因而促使要素流動到污染成本支出較低的這些國家,使其成為污染的避風港;(3)危險品國際貿易會危害環境,廢物進口國比出口國在廢物處理與儲存方面更不具有優勢,廢物出口使這些國家沒有動力去制定環境政策來減少廢物產生;(4)貿易需要運輸,這將增加能源使用,從而破壞環境。所以,環境保護者認為要強化貿易成員國制定環境政策的權利,并主張制定相應的國際環境協議及限制性貿易措施來處理貿易帶來的環境問題。
兩派在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上的觀點迥異,這是由于他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同,在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國際貿易過程中,經濟學者對哪種觀點是正確的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環境與國際貿易關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問題。
二、環境保護與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保護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基于實證研究的結果,學術界對環境保護與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提出了三種有代表性的理論假設。
(一)“環境競次理論”
該理論認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待環境政策強度和實施環境標準的行為類似于“公地悲哀”的發生過程,其邏輯基礎是“囚徒困境”,即每個國家都擔心他國采取比本國更低的環境標準而使本國的工業失去競爭優勢,為避免遭受競爭損害,國家之間會競相采取比他國更低的環境標準和次優的環境政策,最后的結果是每個國家都會采取比沒有國際經濟競爭時更低的環境標準,從而加劇全球環境惡化。
(二)“污染避難所假說”
如果在實行不同環境政策強度和環境標準的兩國或多國間存在自由貿易,那么,實行較低環境標準的國家企業所承受的環境成本較低。由于具有較高環境政策強度和高環境標準國家的高污染企業較高的環境成本,這些企業會傾向于將高污染行業投資到較低環境政策強度和低環境標準的國家,從而造成污染產業在不同環境標準國家間的轉移。
(三)”波特假說”
波特等人認為,短期內,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會提高企業的成本,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但長期內,由于環境壓力的刺激,企業在進行環境投資改造的同時,會改進生產技術、管理方法等,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且環境條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們工作的積極性、減少疾病的發生,這些積極因素有利于降低環境因素帶來的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這些理論假設提供了解釋環境保護對國際競爭力影響的分析框架,對構建計量模型提供了理論上的指導。
三、貿易的環境效應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對國際貿易中環境效應進行了分析,后來的學者們多用他們的分析方法研究貿易的環境效應,并將其分解為結構效應、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
(一)三種效應的界定
1.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源于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理論。在傳統比較優勢分析中將環境因素包含進來,是指隨著國際貿易活動的進行,專業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圍內進行,原來自給自足的國家會專業化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并出口,同時進口其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對于一國環境來說,如果出口部門生產活動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進口生產部門,那么該國將從擴大的出口中獲得正的結構效應;反之,如果進口生產部門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門生產活動,則該國將從規模縮小的出口中獲得負的結構效應。這樣,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使得污染產業資源在全世界范圍內得以重新配置,將污染問題從“清結”產業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轉移到具有比較劣勢的國家。
2.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在生產活動的污染系數和產業結構布局一定的條件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擴大了經濟規模,從而增加了污染環境的產品產量,增加了對環境的污染程度。規模效應使得國際貿易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3.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清潔環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貨幣購買以對環境負責的方式生產出來的產品,促進生產廠商對清潔生產過程的投資,新的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被應用于生產,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靈”時,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國將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法規,降低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環境質量的改善。
(二)環境效應分析
國際貿易活動對環境的最終影響是三種效應綜合影響的結果,對這三種效應的分解有利于人們明確哪種效應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國家間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在征收不同稅率污染稅的前提下,污染工業將向南方國家轉移,結構效應使北方國家的污染減輕而南方國家的污染加重;國際貿易促進經濟活動擴張,規模效應降低了兩類國家的環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兩國政府提高污染稅稅率的行為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技術效應發揮著作用。如果對清潔環境需求的增長速度超過收入的增長速度,理論上說,技術效應有可能抵消規模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但是,對南方國家來說,較低的環境標準使它們在污染產業方面具有比較優勢,而且也因為它們較低的環境標準,規模效應和結構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會超過技術效應對環境的正面影響。因此,貿易自由化減輕了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而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
我國學者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還不是很多,劉力(2005)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效應作了相關研究,綜合前人的研究結果將貿易的環境效應解釋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收入效應、產品效應和法規效應六個方面,其產品效應是對前人研究的補充,指與產品性質相關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一方面,產品效應與技術效應密切相關,貿易產品本身或其生產技術若是環境友好的,該產品的貿易帶來正的環境效應;另一方面,如果貿易增加了有害物質的國際擴散,或貿易產品是瀕危物種,就會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
四、政策建議
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峰會雖未達成有實質約束力的協議,但此次峰會所激起的各界對環境的關注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她的成功。合理應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不僅是提高一國國際競爭力、順利開展對外貿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本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為達到國際貿易與環境的和諧發展,當前與長期來看,需要國際社會和各國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國際貿易體系與環境保護體系。
(一)加強對發展中及不發達國家的援助
根據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環境污染指數同人均收人之間呈倒u型曲線關系,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人均收入的不斷提高,環境狀況逐漸惡化;當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這是因為,當人均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們開始較多地關注對環境服務的消費,且已具備了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和資金,能夠對降低環境污染指數有所作為。南方國家的人均收人遠低于北方國家,當北方國家已對減少環境污染采取措施時,南方國家卻在擔心經濟增長速度。即使對國家經濟增長的關注不是特別強烈,南方國家也普遍缺少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與資金支持。全球環境質量的提高需要發達國家承擔更大的責任,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資金與技術援助。
(二)加強南北環境合作與協調
由于南北國家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對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案有著不同看法,南北國家在承擔環境保護責任、國際環境立法等方面存在對立與分歧,需要南北國家進行環境政策的協調與合作。環境政策必須協調好短期經濟利益與長期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創新制度激勵機制,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鼓勵和加強全球范圍的國際環境合作。一方面應加強國際環境管理措施的協調,重點是環境管理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加強環境標準的協調,減少由于不同環境標準造成的貿易摩擦。當前管理環境的國際措施存在只注重程序,缺乏強制性的缺點。雖然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還面臨著如各國對環境協調的概念理解上的差異、協調方式、協調范圍和協調的優惠待遇等方面的問題,但是環境管理措施的國際協調已經開始,包括國際范圍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ISO14000)、區域內的環境政策協調(如歐盟生態管理及審計制度(EMAS))等。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環保技術的不斷提升和廣泛應用必將帶來全球環境標準的協調統一,環境政策的國際協調將成為解決全球環境問題的重要途徑。
(三)削弱環境的外部性
環境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環境資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和不公平,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主體的自覺行為不能將這種外部性內部化,需要加強政府干預,建立環境資源市場,運用財政手段,通過稅收、補貼等使環境的外部性起到調節價格的作用,對私人邊際成本進行調解,使經濟活動主體的私人邊際成本等于社會邊際成本,使廠商在生產經營中充分考慮環境外部性,實現環境成本內部化。要實現這一目標,可以對私人廠商征收環境稅,通過實施環境稅收制度,賦予環境資源一個合理價格,使企業把環境價格納入到生產經營成本,實現環境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環境資源的使用效率,達到將環境污染外部不經濟的內部化的目的。征收環境稅可以防止生產過程對環境的過渡破壞,而對改進生產工藝的補貼則可以促進清潔技術的使用,從源頭上減少破壞環境的可能性。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環境問題實質上是一個經濟問題;環境政策的創新:與市場的整合;更好地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市場機制可以有效率地配置資源,但要有一系列嚴格的條件、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國際的啟示、環境政策的經濟學基礎、綜合利用資源等,具體資料請見:
提要環境問題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問題之一。環境問題給全球的經濟和生活帶來了許多的障礙,日益惡化的環境形勢已經將人類逼上了危險的境地。要更好地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很好地解決環境問題。
關鍵詞:環境問題;經濟學;生態技術
一、環境問題實質上是一個經濟問題
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市場機制可以有效率地配置資源,但要有一系列嚴格的條件。只有當這些條件都成立的情況下,亞當·斯密所描繪的神奇的“看不見的手”才能有效發揮作用。如果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這些條件時,就出現市場失靈。所謂市場失靈,就是市場機制的某些缺陷造成資源配置缺乏效率,使市場不能有效地配置公共資源。環境問題上的市場失靈主要表現為: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和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
(一)環境的公共物品屬性。環境既包括生物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等環境實物資源,也包括環境容量、生態平衡和調節、空氣質量等環境質量資源。其中一些資源可以被所有人共用,一些資源被一部分人共用,還有一些資源被私人利用。這就涉及到環境的物品屬性分析。經濟學根據物品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消費的競爭性,把物品分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競爭性的物品,公共物品是既無排他性又無競爭性的物品,共有資源是具有競爭性而無排他性的物品。將物品屬性分析引入環境領域,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環境質量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像清新空氣就是最純粹的公共物品,既無消費的競爭性和也無排他性。即一個人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對同一環境物品消費的數量和質量。同時,一個人不論付費與否,都不能從這一環境物品的消費中被排除出去,即環境質量作為公共物品,使得無法、很難或不必對其進行收費,私人企業賺不到利潤,市場機制就無法激勵其減少空氣中污染物的排放來提供清新空氣這一公共物品。在這種情況下,市場機制是失靈的,必須政府干預,由政府來提供公共物品。
2、環境資源的共有資源屬性。像森林、地下水、野生動物等就是典型的共有資源,有競爭性而無排他性。由于共用資源產權不明以及不能或很難向使用共用資源的人收費,即人人都可以自由取用而不負擔成本,必然導致環境資源消費過程中的“搭便車”行為,濫用環境資源。以我國的草場為例,由于草場屬于共有資源,任何牧民都可以隨時到牧場免費使用牧草,牧民們為了從牧場上獲取最大收益,競相增加畜牧數量,結果導致出現過度放牧現象,導致草場退化,甚至毀滅性破壞,這就是“公地的悲劇”。經濟學分析認為,當今社會,資源的枯竭、生態的惡化,與共有資源的非排他性有密切關系。
(二)環境污染的外部性。環境污染是指經濟活動的污染物或污染因素排入環境,超過環境容量和環境的自凈能力,使環境質量惡化。“外部性指的是企業或個人向市場之外的其他人所強加的成本或利益。”經濟學認為,“市場之所以能有效率的運作,是因為價格向生產者和消費者雙向傳遞了信息。然而,有時市場價格并不反映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活動。當一種生產或消費活動對其他生產或消費活動產生不反映到市場價格中的效應時,就存在外部性。”外部性的內涵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當企業或個人的行為不是通過影響價格而影響另一個企業或個人的環境時,便有了外部性存在;(2)私人成本或收益與社會成本或收益不一致。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價值規律無法發揮作用,導致資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這種非市場性的影響,對社會有利的稱為正外部性,對社會不利的稱為負外部性。將外部性理論引入環境領域,實質是把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活動放到環境-經濟復合系統中考察,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環境污染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性,產生了不能全部反映到市場交易價格中去的額外社會成本。如上游化工廠向河流中倒入廢酸液,使下游的游樂場所不能用于游泳或釣魚。由于無須向任何人賠償損失,從而導致外部不經濟的產生。由于環境污染并不構成私人生產成本,必然出現企業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異。這一差異被轉嫁給社會和公眾,外部性成本的順利轉嫁,必然導致這種帶有負外部效應的物品的過度供給行為,使資源配置扭曲,造成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社會福利損失。
二、環境政策的創新:與市場的整合
(一)國際的啟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環境問題既要用足市場機制,又要依靠政府干預,但政府的干預應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為前提,以彌補市場的功能缺陷。近10年來,西方國家環境政策手段已經開始由傳統的命令——控制型手段向基于市場的經濟手段轉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于1991年提出的《關于在環境政策中使用經濟手段的建議》,建議成員國更加廣泛、堅定地采用經濟手段,以作為其他政策手段的補充或替代。該建議提出了4類經濟手段供成員國參考:一是環境稅和收費;二是許可證交易;三是押金制度;四是財政補貼。該建議推動了經濟手段在歐美國家的應用。
目前,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中,已有許多國家征收環境稅,尤其是歐盟一些國家,已將環境稅作為優先使用的環境政策工具。環境稅是國家為了保護環境與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而憑借其主權權力對一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其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程度或污染、破壞環境資源的程度征收的一個新稅種。它主要有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行為稅和有污染的產品稅兩種。前者如開發、利用森林資源稅;后者如含鉛汽油稅、含氯氟化碳產品稅。發達國家現在應用最廣泛的環境稅是燃料環境稅,如對含鉛、無鉛汽油實行差別稅,對含硫、含碳燃料征收硫稅、碳稅等。
對我國來說,應借鑒發達國家對污染大戶課征高額環境稅的做法,大幅提高排污收費標準,待條件成熟再逐步向環境稅過渡。排污收費標準的提高和收費方法的改革,在短期內可能會給企業的經營帶來負面影響,但從長遠來看,對社會、對整個城市的發展是有利的,可以促進企業積極開動腦筋來控制污染,降低環境成本,最終也能使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得以提高。
(二)環境政策的經濟學基礎。環境經濟政策的理論基礎起源于20世紀初關于福利經濟學的分析,以庇古在《福利經濟學》中所表述的政策措施為代表,即為了消除外部效應,對產生負外部效應的單位征稅或收費,對產生外部正效應的單位給予補貼,這就是“庇古手段”。雖然這種環境經濟政策需要政府對費額、稅率制定的科學性,但對企業和消費者的行為會產生動態有效的刺激,促使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的環境友好產品和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因為每一單位的污染削減,都將以節稅的形式得到回報。隨著20世紀七十年代著名學者科斯的“產權理論”的興起,運用“科斯定律”來創新環境經濟政策在理論和實踐上取得了很大發展。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中指出,污染問題是相互的,因為制止污染也會給企業造成損失。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換可以看作是一種權利(產權)的交換,那么污染權也能夠交換,可以通過市場交易來使污染問題達到最有效率的解決。在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排污權交易、自愿協商為代表的“科斯手段”。排污權交易的主要內容是:充分利用市場主體的自發的趨利避害本能和市場交易工具,在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進行環境保護。即政府向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企業根據排污許可證向特定地點排放特定數量的污染物,排污權是可以買賣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排污權。“科斯手段”的管理成本低,有利于刺激企業革新技術,減少污染排放,以多余的排污權在市場交易而獲得利潤回報。
綜上所述,環境經濟政策與命令控制型政策相比較,命令控制型政策需要直接決定污染控制,需要實施者監測污染物排放,具有強制性,以政府行為為主;而環境經濟政策是為污染控制提供財政上的激勵,不需要實施者監測污染物排放,具有誘導性,以經濟主體參與為主。通過要么在污染者與公眾之間進行財政轉移支付,如環境稅收或收費、財政補貼和產品稅等;要么創建一個新的市場,如排污許可權交易,使經濟主體以他們認為最有利的方式對財政刺激作出自主反應,從而達到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兩者關系的目的。
三、更好地協調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一)綜合利用資源
1、建立資源節約型國民經濟體系。有的國家發展以節能、節材、節水、節約資本等重效益、重品種、重質量的工業生產技術和制度;有的國家調整工業內部結構,由生產初級產品為主向深加工、精加工的“朝陽工業”轉變,以減少對自然資源的依賴程度。
2、重視二次資源的開發利用。很多國家提倡廢物資源化,把再生資源稱為“第二次物料革命”,或“第二礦產資源”。例如,巴西、意大利每年所消耗的貴金屬幾乎全部來自再生,其他廢舊金屬的80%~90%均被回收利用,變廢為寶。為減少水資源消耗,有些國家工業用水的回用率已接近100%。
3、對資源內涵的認識愈來愈豐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們從注重物質投入的外延正在向注重資源內涵擴大的方向轉變。如回收利用垃圾也能創造新的價值,日本對垃圾回收利用率高達90%,法國每年從垃圾中回收廢紙占造紙工業原料的40%。現在世界各大國正在進一步對回收垃圾進行深層次的開發利用,以保護地球生態環境。荷蘭正設計用“雨”(利用雨水下降沖擊力)發電。此外,將還有更多的替代資源、人造用品面世。
(二)推行清潔生產。198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工業與環境規劃活動中心首先提出清潔生產,定義為:“清潔生產是指將綜合預防的環境策略持續地應用于生產過程和產品中,以減少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性。”《中國21世紀議程》將清潔生產定義為:“既可滿足人們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和能源,并保護環境的實用生產方法和措施。”
很多國家為推行清潔生產,正在實施“零廢物排放”工業(簡稱零排放工業或閉環式工業),其實質是從生產過程和產品兩方面理解的:一是就生產過程而言,為實現廢物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將生產過程中一端的廢棄物排出,轉為另一端的原料輸入的方法;或者將一個生產部門的廢棄物作為另一個生產部門的原料供應;二是對產品而言,近年來世界各國競相研究和開發一些生態產品。生態產品也稱“綠色產品”或“環保產品”,其含義是指能夠保持社會環境和對人類無害的產品。例如,德國制造世界第一種生態輪胎、生態電視機、生態冰箱,日本制成生態電池、生態塑料漁網,加拿大開始生產實用的燃料公共汽車(無污染物排放),美國研制出生態服裝,瑞典推出一種生態畫,我國生產出安全、營養、無公害的綠色食品等等。可以預料,綠色產品將隨著可持續發展進程的深入,而日益成為今后產品生產的主導方向。
(三)樹立生態技術觀。每當新科技成果向經濟建設轉化時,總會帶來生產的大發展,產生顯著的經濟增長效應和質變效應。然而,進一步深思,又發現另一種傾向,大多數技術的應用,如果是以單一目的性——經濟效益為前提,那么技術越尖端,單一目的性越明顯,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也就越大。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思考,技術究竟是給人類帶來幸福還是災難,這主要取決于人類自己,而非技術本身。
21世紀的技術觀應當是生態技術觀。生態技術觀的含義為:1、科技發明的指導思想,要堅持技術的單一性目的與多元性目的的統一,即以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為雙重目的,或以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為多重目的;2、科技成果的應用要考慮到生態環境的內在承受性和外部承受性,如資源再生循環技術、環境無害技術,都是經濟可持續發展所要求的。
我國2000年經濟發展目標規定:“在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不斷改善發展的質量。”將經濟發展區分為數量的增長與質量的提高,這是人類在發展上的一次躍進。旨在把經濟發展引導到低投入、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益的持續發展道路上來。
可持續發展認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互聯系,不可分割,并強調把環境保護作為發展進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衡量發展質量、發展水平和發展程度的客觀標準之一。因為現展越來越依靠環境與資源基礎的支撐,但隨著環境惡化和資源耗竭,這種支撐已越來越薄弱和有限。因此,越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的情況下,越要加強環境與資源保護,以獲得長期持久的支撐能力。這是可持續發展區別于傳統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因此,我們要更好地處理環境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旅游業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物質相對豐富而相應發展的產業。近年來開放政策和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我國旅游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并由此產生了可觀的經濟效益。1994年我國旅游收人為1600多億元,躍居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的第八位。與此同時,我國旅游業資源破壞、旅游區環境質量下降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為使旅游業持續、協調發展,有必要分析旅游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影響方式和所造成的結果,為我國旅游業發展的管理、決策提供服務。
一、旅游環境與旅游業的關系
一般意義上的旅游環境,指對于具體的旅游客體——旅游區,影響旅游活動的主體——游客的旅游行為的各種外部因素,包括社會環境、自然生態環境、旅游氣氛環境和旅游資源等。這里僅指旅游區的旅游資源、自然生態及相應的旅游氣氛。與之相聯系,旅游環境問題也就指由于外界作用使上述因素受到影響和破壞,使游客旅游活動的滿足程度受到影響。
旅游區的旅游資源是游客觀賞的對象。對于游客而言,旅游資源本身蘊含的各種美學特征及其歷史、文化、科學價值是旅游行為的直接激發者,資源的破壞將直接影響旅游者的滿足程度。
旅游區的自然生態環境是旅游區地貌、空氣、水和動植物等生態因子的總稱,這些生態的有機結合形成了旅游區環境的優美與愉悅。從人類審美的心理需求來看,自然景觀美是基礎,在一個空氣污濁、水體污染、四周嘈雜的環境中,游客是無法去領略、欣賞、體會具體游覽對象的各種美學特征的。特別是隨著生產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人們的閑暇時間逐步增加,城市居民進行旅游、回歸自然,借自然環境的潔凈達到鍛煉和療養身心的愿望正日益高漲。由此看來,旅游區的自然生態環境從某種意議上來說也是一種旅游資源。
旅游氣氛環境指旅游區所特有的地方特色、歷史、民族風情及與之相適應的外部氛圍。旅游環境美是形象與意境的雙重美,而每一具體的游覽對象,其對游客旅游行為的激發,很大程度上是它反映出的特殊的歷史、地方、民族特點或一種異國、異地的特殊情調。
所以,旅游區環境狀況的好壞對旅游者旅游效果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游客旅游的滿足程度與旅游區環境條件息息相關,直接影響旅游業持續發展,必須充分認識到保護旅游區環境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二、目前我國旅游業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
我國旅游業目前所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是:
1、相當一部分熱點旅游區污染嚴重。主要表現為水體污染,空氣質量下降,局部生態環境受到破壞,旅游資源受到損害;
2、旅游區環境衛生狀況較差,區內垃圾隨意拋灑堆積,污水、污物隨處可見;
3、一些熱點旅游區超規模接待游客,旅游區人滿為患,擁擠不堪,旅游氣氛喪失;
4、旅游開發建設項目與旅游區整體環境不協調。
三、旅游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
造成旅游區環境破壞、環境質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
1、人類經濟行為的不當破壞了旅游環境
人類經濟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影響與破壞可以分為三方面:(1)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工業生產排放的廢物及產生的噪音污染了旅游區的自然環境,擾亂了旅游區應有的寧靜。結果一方面旅游區喪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氣、透明的水體、靜謐的氛圍;另一方面游客游覽的興致因環境污染而降低。(2)不合理的資源利用與農業生產方式破壞旅游區的自然生態平衡,旅游資源直接受到影響,例如森林砍伐、過度開采地下水、開山炸石等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游覽水體水位下降、奇山麗景慘遭破壞等。(3)在經濟結構、生產力布局、城市發展規劃中,忽視旅游資源的存在,使得區域經濟結構類型、生產力布局方式、城市發展方向與旅游業正常、持續發展對環境條件的要求不相適應。如在云南石林旅游區建設大型水泥廠,在北京周口店猿人遺址建設灰窯、煤窯等。
2、旅游活動對旅游區環境影響
旅游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影響主要在于旅游過程產生的垃圾對景點環境的污染以及旅游活動本身對景點自然生態平衡及旅游意境的影響。由于旅游區本身設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養不高,隨著旅游活動規模的擴大,景點垃圾遺棄量日益增加。旅游區內大量垃圾隨意拋灑堆積,破壞了自然景觀,污染了景點水體,使旅游區水體富營養化。我國許多旅游區水體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相當一部分旅游水體的透明度、色度、嗅味等指標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旅游水體標準,漂浮物、懸浮物、油跡污染物已經影響游客感官,使其旅游興致降低。
超過景點容納容量的超規模接待破壞了旅游區自然生態系統平衡。構成自然景觀的生礅系統對旅游活動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載能力,這種承載能力由生態系統的結構所確定,超過其承載能力的旅游活動將使旅游區生態系統結構發生變化,旅游區旅游功能喪失。主要表現在大量游人將旅游區土地踏實,使土壤板結,樹木死亡;大量游人在山地爬山登踏,破壞了自然條件下長期形成的穩定落葉層和腐殖層,造成水土流失,樹木根系裸露,山草倒伏,從而對旅游區生態系統帶來危害……
不當的旅游活動本身所蘊帶來的問題是嚴重的,忽視這種影響,只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擴大規模,無限制地接待游客,將對旅游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嚴重損害。3、旅游開發和建設破壞旅游區環境
在旅游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有關設施建設與旅游區整體不協調,造成旅游資源、旅游區生態環境、特別是旅游氣氛環境、特別是旅游氣氛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為古跡復原處理不當,新設項目與旅游區景觀不協調,改變或破壞了旅游區所有的且應當保留的歷史、文化、民族風格和氣氛,利于具體的旅游對象,其旅游價值主要表現在其本身所蘊涵的獨特的歷史、文化、民族風格。在開發利用旅游資源時,這些無疑是應當保留且極力保護并充分予以表現的,忽視旅游區的整體協調及其所蘊涵的內涵,盲目開發,只會造成景點的不倫不類,進而喪失其旅游價值,使游客的興致減退。
城市建設破壞旅游氣氛,主要表現在新建建筑與旅游城市的整體建筑不協調。使本身作為旅游對象的城市失去其本來面目。
四、旅游環境保護的對策分析
為使旅游業持續地發展,充分發揮旅游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針對旅游業所存在的環境問題筆者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強旅游環境保護的科研工作和旅游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
長期以來,環境科學的研究只是從人類健康需要出發,很少從人類精神、心理需要進行研究,而這正是人類與環境相互聯系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并在人類旅游活動中得到充分體現。
從旅游業對旅游環境的依賴關系,旅游區環境對旅游活動的承載能力,旅游業發展對旅游環境的破壞等方面研究旅游環境與旅游業的關系;從確定景觀美學質量標準、自然生態質量標準、滿足特種旅游活動的環境質量標準、旅游區環境質量評價方法等方面研究旅游環境保護的方法淪;從美學、心理學角度出發研究旅游環境保護的工程方法;還要進行旅游環境保護政策研究,為正確的決策奠定基礎。
加強旅游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提高人們的旅游環境保護意識,向全體游人、旅游從業人員和區附近居民宣傳旅游環境保護知識。
2進付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
不當的旅游開發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從保護的角度出發。存開發前對開發活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析、識別建設、經營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減免對策.把可能對旅游環境造成的貝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包括:旅游區環境承載力分析、旅游規模分析、開發活動對環境的影響識別、旅游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分析等等。
3、在旅游區發展建設中做好旅游環境規劃。
旅游環境問題的產生、旅游區環境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類經濟活動的不當造成的,因此需要制定具有科學性、嚴謹性和預見性的旅游環境規劃。用于組織、管理經濟、旅游及其它破壞旅游環境的活動,來解決發展生產、擴大旅游規模與景點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使其協調一致,以保證經濟發展和旅游活動持續穩定的進行、防止旅游區環境的破壞。
旅游區的環境規劃是旅游區的經濟發展、旅游業發展和旅游區環境保護的綜合性規劃,這個規劃是從維護旅游區環境美學質量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的角度出發,應用系統工程的原理與方法,遵循經濟發展規律與旅游區環境美學規律,對經濟活動和旅游活動的結構、規模和布局實行統籌規劃,達到既發展經濟、擴大旅游又不破壞旅游區環境的目的。
4、運用經濟及其它手段,控制熱點旅游廠的旅游規模。
采取提高熱點旅游區的門票價格、劃定特殊旅游景點并控制其旅游人數等手段;調整旅游區的旅游規模,在保證一定經濟效益的同時使旅游區的環境得到保護。
5、加強旅游環境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做好旅游環境保護工作的保證,通過對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制定行為規范。對破壞行為實行強制性的干涉與懲罰。立法主要內容有(1)旅游區建設項目的審批辦法和權限;(2)旅游區保護范圍和保護內容的確定;(3)對違反者的處罰辦法等。
CATT/WTO框架內有關環境政策討論的歷史回顧和理論沖突
貿易和環境問題并不是一個新的問題,它經歷了30年的風風雨雨,而GATT/WTO框架內有關環境政策的討論也走過了從休眠期、活躍期到成熟期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71—1991年)為休眠期。1971年11月,在關貿總協定各締約方參加的理事大會上,各方一致同意設立一個“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小組(EMIT)”。這個小組的成員向所有的GATT締約方開放。第二階段(1991—1994年)為活躍期。1991年,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的成員國向GATT秘書長提議盡快召開EMIT小組會議,就與貿易有關的環境問題進行磋商,以迎接次年即將召開的聯合國環發大會。該提議得到了各締約方的積極回應。第三階段(1994—2001年)為成熟期。1994年4月,在馬爾喀什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上,與所有烏拉圭回合達成的協定一起簽署的還有《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馬爾喀什協定》。這個協定不僅創造了一個新的多邊貿易組織,而且也迎來了貿易與環境問題討論的新階段。世貿組織成立后,盡管仍然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分歧,WTO各成員終于在2001年達成了一致,決定就貿易與環境問題展開新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貿易與環境問題也就正式成為“多哈回合”談判(亦稱“發展回合”)的一個新議題。
然而,從貿易與環境問題在GATT框架內開始討論起,就伴隨著自由貿易主義者與環境主義者之間的激烈交鋒。在自由貿易主義者與環境主義者對峙的背后,眾多的經濟學家也對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理論分析和探討。圍繞上述交鋒的內容和WTO的實踐,理論沖突的內容主要是以下三個基本問題:
(一)貿易自由化與環境狀況:自由貿易是否會導致環境惡化
在這個問題上,目前大致有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自由貿易對環境是有利的,以自由貿易者為代表。他們認為,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自由貿易有助于實現環境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保證生產活動能夠按照最有效的方式進行。自由貿易不僅有助于克服一個國家此前面臨的資源對經濟增長潛力的限制,而且還有助于增加有利于環保的潔凈產品、服務和技術的交換。另外,貿易自由化還有利于消除那些扭曲貿易的政策措施如補貼和稅收等,而這些措施都被證明是不利于環境保護的。
第二種觀點則認為,自由貿易會對環境保護帶來消極的影響,以環境主義者為代表。他們的理由是,自由貿易所帶來的經濟活動的增加會導致大氣污染,增加對非再生資源的使用,過多地消耗那些可再生資源。另外,在當前各國環境標準不同的情況下,自由貿易會賦予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以競爭優勢。其結果,就會在這些國家中出現“污染庇護所”和各國競相降低環境標準的競賽,從而對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
第三種觀點也是目前主流的經濟觀點,更傾向于認為自由貿易與環境之間是一種復雜的關系。它們認為,上述兩種觀點雖然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卻比較片面。事實上,貿易對環境的影響有賴于三種效應,即技術效應、結構效應和規模效應的此消彼長,最終的結果如何是很難精確預測的。它們認為:(1)即使說貿易和經濟的增長最終并不必然會導致環境惡化,但這并不能保證說它不會使環境惡化。(2)經濟的增長最終固然會對環境帶來積極的影響,但它更適用于地區的環境問題。(3)如果政策適當,貿易帶來的收益應該足以抵消其對環境帶來的負面效應,貿易是可以對環境起到積極作用的。但僅僅依靠貿易所帶來的經濟增長并不足以解決環境問題,最重要的還是有恰當的環境政策和良好的政治氛圍,即政府的誠信和有效的治理。
(二)貿易政策與環境保護:貿易政策是否有助于解決環境問題?
近十幾年來,與環境有關的貿易爭端不斷出現。從最為著名的美墨“金槍魚”爭端、美國對泰國蝦的貿易禁運到近期的歐盟牛肉爭端,引發了自由貿易主義者和環境主義者的一場熱戰,其核心問題是:貿易政策是否有助于解決環境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有三種代表性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貿易政策對于解決環境問題是沒有意義的,以自由貿易主義者為代表。他們援引傳統的經濟理論認為,貿易本身并不會損害環境,導致環境惡化的根源在于市場和政府失靈,即外部性的存在。因此,解決問題的最佳辦法應該是直接解決貿易的外部性問題,而不是運用貿易手段來改變全球自由貿易體系。
第二種觀點認為,貿易政策對于解決環境問題是非常必要的。他們認為,貿易政策不僅可以用來限制那些危害環境的產品的貿易,而且可以用來防范環境保護過程中搭便車的現象。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環境主義者,他們認為貿易是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采用貿易手段限制自由貿易的發展正好符合了“治病要治根”的原則;另一類則承認跨越邊界的外部性是環境惡化的根源,但與傳統經濟學派不同的是,他們認為傳統經濟理論給出的外部性內部化的藥方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相比之下,采取貿易政策來解決環境問題雖然不是最理想的做法,但至少是最可行和最有效的。
第三種觀點認為,貿易政策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是傳統的貿易政策,例如進出口限制措施;另一類是其他類型的貿易措施,例如包裝條款和標志要求等。對于前者來說,它不僅不利于解決環境問題,而且是有害的;對于后者來說,它成為解決環境問題的最佳手段。
(三)多邊環境協定(MEAs)中有關貿易的規則與WTO規則:孰先孰后?
目前全球約有200個多邊環境協定,其中涉及貿易條款的協定有20個。這些貿易條款或者允許與某些國家的貿易但卻禁止與其他國家相似產品的貿易,或者允許在進口產品與本國相似產品之間實行歧視性待遇。前者違背了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后者則違背了國民待遇條款,都與WTO的非歧視性原則背道而馳,從而構成了MEAs貿易政策與世貿規則之間沖突的根源。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這樣的爭端提交WTO解決,但潛在沖突的可能性是明顯存在的。
第一種觀點認為,WTO沒有必要修改現有的規則。如果雙方都是MEAs的締約方,那么即使它們采取了與WTO規則不一致的貿易政策,根據國際公法中的“特殊法優先”的原則,這種做法也不會引起兩種規則之間的法律沖突。如果爭端雙方只有一方是MEAs的締約方,但同時都是WTO的成員,GATT1994的第XX條的例外條款也已經為MEAs的貿易規則提供了充分的空間。因此,只要MEAs的貿易規則符合上述規定,就可以被認為是與WTO規則相一致的,而根本不必對WTO的規則做進一步的修改。
第二種觀點認為,WTO應該修改貿易規則以容納MEAs的貿易政策。對于MEAs來說,運用貿易手段來解決環境問題可以起到四個方面的作用:第一,防范內部締約方的搭便車現象,即內部締約方不履行協定的義務;第二,防范外部的搭便車現象,鼓勵和敦促其他國家加入協定;第三,減少所謂的“排放漏出”現象,即締約方污染排放的減少同時伴隨著非締約方排放量的增加;第四,可以直接限制有關物種和物質的貿易。鑒于貿易政策在MEAs中的重要性,WTO應該盡可能地協調雙方的沖突。其中,最長遠的做法就是修改WTO的貿易規則。
第三種觀點則認為,WTO不應該接受MEAs的貿易政策。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來看,WTO通過推動貿易自由化,促進了資源在世界范圍內更加有效的分配。而根據“帕累托最優”的原則,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經濟本身可以實現資源的最有效分配,只有在被證明出現了市場失靈、信息不完善或不對稱的情況下,政府才應該干預市場。MEAs作為政府之間的協議,實際上是一種政府干預市場的行為。鑒于目前MEAs的貿易政策都仍然屬于傳統的貿易手段,因此,WTO絕對不能容忍這種既破壞了自由貿易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的做法。而如果MEAs采用了非傳統的貿易手段,它也應該向WTO證明其做法的必要性以及其做法本身不會導致新的效率問題,因為干預市場的一方應該負有更大的責任。
多哈宣言中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規定以及相關立場
在多哈會議上,各國部長們就多哈宣言的制定進行了艱苦的磋商,最終決定把環境問題作為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的一個新議題列入工作議程。由于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具體情況各異,因而各國的立場也不盡相同。鑒于經濟實力的巨大差距,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仍然占據了主導地位。在WTO這個國際舞臺上,又一場激烈的斗爭拉開了序幕。
(一)解讀多哈宣言中的環境議程
在多哈宣言中,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議程安排包括了三個部分:談判議題(第31條)、討論議題(第32條)和一般事項(第33條),并且規定了談判的截止期限是2005年1月1日。這些條款的規定為WT0今后環境政策的制定勾畫了一個初步的框架。
1.新的談判議題
(1)多邊環境協定(MEAs)。談判將致力于解決在既是WTO的成員,同時也是MEAs締約方的情況下,WTO現有的規則應該如何適用的問題。同時,談判不應歧視那些非MEAs締約方的成員的權利。(2)信息交流和觀察員地位。各國部長一致同意就WT0各相關委員會與MEAs秘書處之間定期的信息交流程序和授予其他國際組織觀察員地位的標準問題進行談判。(3)環境貨物和服務的貿易壁壘。各國部長還同意就削減或消除環境貨物與服務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進行談判。(4)漁業補貼。各國部長同意明確和改進適用于漁業補貼的WTO規則。
2.討論議題
部長會議還授權貿易與環境委員會(CTE)在工作討論中尤其要注意以下問題。鑒于這些問題有可能會成為潛在的談判議題,仍然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1)環境措施對市場準入的影響,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的影響。對出口商來說,有時候遵守環境規定可能會加重廠商的成本負擔。談判的目的不是為了取消環境規定,而是在貿易和環境目標之間尋求一個適當的平衡。(2)“三贏”格局。消除或削減貿易限制和扭曲,同時有利于貿易、環境和發展。(3)知識產權。宣言要求CTE對這些與環境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進行討論。(4)環境標志。宣言要求CTE就環境標志對貿易的影響以及現有的貿易規則是否妨礙了環境標志政策的實施進行討論。
(二)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在有關議題上的立場
在貿易與環境問題上,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立場是完全對立的。下面,將分別就幾個主要的議題介紹一下雙方的立場。
議題一:多邊環境協定中貿易措施與WTO規則的關系
這個議題最早是由歐盟在1994年提出的。歐盟的設想是希望多邊環境協定中的貿易措施能夠得到WTO“事先的承認”,即無論是以前還是今后簽署的多邊環境協定,其貿易規則都將自動被WTO規則認可。近來,歐盟又提出一項新的建議,要求改變MEAs在第20條款下的舉證責任以及實行“預先警告原則”。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舉證的責任應該屬于要求免除WTO規則義務的一方,即MEAs應該負責證明其措施滿足了該條款的兩個限制條件。而歐盟則在建議中要求當涉及MEAs的爭端時,舉證的責任應該由WTO來承擔。除了瑞典以外,歐盟的這兩個建議遭到了包括美國在內的幾乎所有WTO成員的反對。
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歐盟的建議旨在使其單方面的貿易限制措施合法化,從而為其推行貿易保護主義尋找合法的幌子。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認為,WTO現有的第20條款已經為環境保護提供了足夠的空間,WTO的爭端解決機制也完全有能力解決有關MEAs的爭端,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對WTO的規則尤其是第20條款做出修正,這也是CTE的官方立場。發展中國家最反感的是MEAs對非成員實施歧視性貿易限制措施的規定。它們認為,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是需要金融和技術支持以及技術轉移這樣的積極措施,而不是單方面的限制和制裁。因此,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即使很多環境協定中的確包含了一攬子的技術和金融支持措施,但是如果發達國家不能保證放棄單方面貿易限制措施的使用,那也是發展中國家絕對不能容忍的。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此次和發展中國家的立場相似。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很多多邊環境協定美國都沒有參加或批準,另一方面或許正如美國的官方理由所說,美國的確認為沒有必要修改WTO規則。
議題二:環境貨物與服務的貿易壁壘
美國是這項議題的主要推動者。以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在這項議題上的意圖很明顯,那就是以自由貿易為借口,進一步推動發展中國家在環境資源領域開放其市場,為發達國家的企業進入這一“尚待開發”的領域掃清障礙。以水資源為例,目前,雖然水資源還沒有被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列為一項環境服務,但是,GATS已經將數百種的水資源服務置于其他類別的服務之中,協定對政府可以采取什么樣的保護措施進行了限制。目前,美國和加拿大等發達國家還在極力推動GATS將水資源列為一項環境服務,要求所有的WTO成員消除在水資源方面對國民待遇和市場準入的限制。與此同時,以美國為主導的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在積極敦促發展中國家實行水資源的私有化,從而為發達國家的大型跨國公司進入發展中國家的水資源傳送和污水處理等領域打開大門。
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實際上在濫用WTO規則和自由貿易的原則以剝奪發展中國家保護環境的合法和正當權力。在這項新的議題下,發展中國家把水資源這樣重要的戰略資源作為公共服務和人權進行保護的國內規則都將會被認為是“非關稅貿易壁壘”而被禁止,任何試圖阻止環境資源私有化的措施也將不得不取消。與此同時,對于環境資源的出口管制也將會被認為是違法的。另外,發展中國家對于把這項議題放在“貿易和環境問題”中討論也提出了質疑。再者,環境貨物和服務應該如何界定也是不明確的。發展中國家擔心,發達國家會借機把“過程和生產方法”(PPM)作為產品分類的原則引入談判中來,進一步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其市場制定更多的限制。
議題三:環境標志(Eco—labels)
這個議題雖然不是一項正式的談判議題,但卻是貿易與環境問題中最有爭議的議題之一。CTE認為,良好的環境標志體系有助于在消費者中間培養環保意識,是一種有效的環境保護手段,但它卻可能會對國際貿易帶來影響。隨著政府、產業部門和非政府組織越來越多地使用環境標志,它對貿易的影響也就受到了廣泛的關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分歧則在于環境標志的制定是否應該以“工藝和生產方法”(即PPM,ProcessandProductionMethod)為標準。也就是說,如果產品的生產方法對環境不利的話,即使這種方法對產品的性能沒有絲毫的影響,這種產品也將會被看做是不利于環境的產品。
目前,在WTO的有關協定(即TBT協定)中,僅僅包含了會對產品性能產生影響的生產方法的規定,尚沒有對PPM的明確規定。發達國家的目的就是以環境保護為旗號,使PPM在WTO的規則中合法化。果真如此,美國在今后類似美墨“金槍魚—海豚”案中的做法將會是合理合法的。發展中國家認為,不同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具體情況也不一樣,因而環境標準對不同國家來說是不一樣的。發達國家實際上是在把本國的環境標準和生產方法強加到發展中國家的頭上,這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毫無疑問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另外,發展中國家認為發達國家推行的環境標志的做法具有兩面性。一方面,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遵守其環境標志的規定,另一方面又拒絕發展中國家對從發達國家進口的轉基因產品注明環境標志的要求。因此,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以環境保護為名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擔憂是有根據的。
多哈會議后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多哈會議的結束宣告了一個新階段的開始。貿易與環境掛鉤已經成為一種無法逆轉的趨勢。發展中國家雖然最終接受了多哈宣言的安排,但是對WTO環境政策的制定仍然充滿了敵意。積極參與還是消極防御?發展中國家何去何從將會最終左右著國際貿易格局的走勢。盡管發展中國家在多哈會議之后將會面臨著更加艱巨的任務和挑戰,但是如果政策得當,發展中國家仍然可以發現更加廣闊的發展機遇。
(一)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新形勢
多哈會議之后,發展中國家面臨的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目前,擺在發展中國家面前的已經不是貿易政策與環境是否掛鉤的問題,而是二者應該怎樣掛鉤和在何種程度上掛鉤的問題。
在這種新的形勢下,發展中國家之中彌漫著兩種矛盾的心態。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多年來對貿易與環境問題掛鉤的敵意在短時間內不可能完全消除;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意識到,它們或許正面臨著把“貿易與環境議程”轉變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貿易議程”的機遇。在第一種心態的左右下,發展中國家完全有可能退回到消極的防御戰略,盡全力抵制環境政策的談判,阻撓協定的達成;在第二種心態的推動下,發展中國家將會采納一種積極進取的戰略,努力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中界定環境政策的談判,最大限度地體現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發展目標。
這兩種力量的對比最終將會對國際貿易格局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如果消極防御占了上風,多邊貿易體系的發展必將會陷入停滯和僵局;如果積極進取成為左右發展中國家的主導力量,多邊貿易體系的發展將更有可能面臨著一個共同發展的美好前景,當然,斗爭可能也會更加艱巨。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積極參與新一輪的談判或許應該是最明智的選擇。
(二)發展中國家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多哈會議之后,發展中國家在新一輪的談判中將會面臨著更加艱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第一,發展中國家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將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在多哈議程中,新增加的議題例如環境、投資、競爭、政府采購等,都是發達國家積極推動的,是更多符合發達國家利益的,而發展中國家關注的“執行議題”、紡織品問題等都沒有得到重視。即使是那些所謂的對發展中國家有利的議題如金融和技術、差別待遇等,也都是空架子,缺乏實質性的內容。另外,在程序性的問題上,發達國家主宰了議題的制定和結果,不僅沒有貫徹世貿組織“互惠”的原則,而且更多的是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發展中國家,迫使發展中國家不得不接受。缺乏民主的談判方式過去是,將來也是發展中國家在談判中面臨的一個主要障礙。
第二,發達國家所推行的環境保護主義的確存在著興風作浪的空間。一方面,鑒于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標準往往低于發達國家,發達國家因此打著環保的旗號,置自由貿易于不顧,用高水平的環境標準將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限制在貿易邊界之外;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又打著貿易自由化的大旗,要求發展中國家開放本國的環境貨物和服務的市場。一旦世貿組織就這些議題達成協議,發達國家的兩面派做法就會進一步合法化。
第三,多哈宣言中談判授權范圍的不確定性也為發展中國家的談判增加了難度。例如,在第一項談判議題中,應該如何來界定有關的多邊環境協定?什么樣的多邊環境協定符合多哈宣言中“有關MEAs是指包含貿易義務的協定”這一規定,其本身就是一個難度很大的任務;談判過程是否應該有多邊環境協定的參與?“現有”的貿易規則又應該包含哪些內容?由于發展中國家在多邊貿易談判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授權范圍的模糊不清無疑為發達國家左右談判進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服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第四,發展中國家有限的談判能力將會面臨著更艱巨的考驗。在烏拉圭回合原有的議題之外,多哈回合的談判又增加了環境等5個新的議題。隨著談判內容的不斷增加,談判的強度、復雜性和技術性也日趨上升。另外,新一輪的談判也對國內的研究分析能力和各機構間的相互協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一切無疑給發展中國家原本就捉襟見肘的談判資源雪上加霜,從而使發展中國家在談判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三)發展中國家應該把握住發展的機遇
我們也應該看到,多哈宣言也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發展的機遇。
第一,多哈宣言再次強調了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宣言不僅再次重申了《馬爾喀什協定》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并且確信“堅持和維護一個開放、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系、實行環境保護和促進可持續發展這三個目標之間可以而且應該是可以共同實現的”。多哈會議還將新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命名為“發展回合”,以此表示了在推動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和消除貧困等問題方面的決心。發展中國家應該充分利用多哈宣言中對發展中國家有利的原則,例如透明度原則和一致通過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
第二,貿易與環境問題是一個新的議題,無論是對發達國家還是對發展中國家來說,結果如何都還是一個未知數。由于這個議題對于多邊貿易談判來說也是一個新鮮事物,各成員對環境政策的制定會給多邊貿易體系帶來什么樣的影響也沒有完全弄清楚,因而,在這個問題上,世貿組織各成員并不像在其他議題上那樣有非常明確的立場和態度。如前文所述,這固然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一定的不利影響,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意味著貿易與環境問題的談判有了更大的可塑性。而對發展中國家來說,這就意味著有了更大的活動空間。
第三,環境議程的制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顧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在討論議題中,也包含了發展中國家最為關注的兩個問題,即環境措施對市場準入的影響以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發展中國家對第一個問題的關注是源于對發達國家綠色貿易保護主義興起的擔憂;對第二個問題的關注則是因為發達國家的專利持有者根據TRIPS的規定,憑借其壟斷地位,往往對持有專利的使用提出非常苛刻的條件,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妨礙了發展中國家運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來實現環境保護。發展中國家可以充分運用這個機會,在這兩個議題的討論中提出自己的觀點和論證,從而盡可能的增加自身的談判砝碼,維護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
鑒于時間的緊迫性和任務的艱巨性,發展中國家應該盡快采取對策,最大限度地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把消極因素的作用降到最低,從而把握住歷史的機遇。首先,發展中國家應該盡快明確多哈宣言對環境議程的授權。這個問題拖延的時間越久,在指定時間內達成協議的可能性就越小。拖延的結果不僅對多邊貿易體系的未來發展不利,對發展中國家來說也沒有什么好處,因為面對一個不明確的談判議程,發展中國家很難“對癥下藥”,采取有效的對策。其次,發展中國家應該建立一個“貿易和可持續發展”的南方國家議程。對于這個新議題來說,發展中國家自身首先要協調本國的貿易利益和環境利益,在此基礎上制定一個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和環境問題”議程,從而為今后的談判制定出一個指導性的框架。另外,發展中國家還應該加強國家間和機構間的聯系,注重自身的能力建設,只有這樣,發展中國家才有可能抓住機遇,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潮流一起前進。
美國《國家地理雜志》在創刊百周年紀念特刊的頭條寫道:“人類能夠拯救這個脆弱的行星嗎?”文字的旁邊是一張水晶般地球的全息照片,當地球傾斜著時,看起來就像是摔破了。球體的完整形像被授給環保英雄,旁邊的說明則寫著:“我們的星球就象是托座上的精致水晶球,值得我們做最妥善的照顧。”
地理決定論:有關人與自然關系的思考
秋風乍起的八月,整個新疆熱氣騰騰。短短一個月內,共有5個大型招商會議在烏魯木齊召開。山東、四川、湖南、上海等地的招商代表團聯袂而至,據說已簽了近兩百個億的投資協議,電視、報紙等媒體上一片歡欣鼓舞之聲。
與新疆各界人士在一起聊天,免不了要談起時下最熱鬧的“西部大開發”這個話題。談到當前的“熱”時,竟然連他們自己都難以相信這些協議最后會落到實處。一個在當地頗為活躍的記者私下里說:“每個招商會議來了好幾千人,平均每人最低花費1萬元,加起來就有好幾億。將這些錢支持新疆也夠了,可能比那些意向性的協議還更實在。那些意向性協議上承諾的投資,天知道最后能落實多少?”
我于是想起去年在新疆的一次經歷,那是與吐魯番附近一個黨校的教師閑聊。
這位教師當時對東西部地區差距表示強烈的不滿,并且舉上海與廣東兩個地區為例,認為這兩個地區的人均GDP比新疆高得多,是社會不平等的一種具體表現。我認為,新疆與上海廣東這兩個地區,由于地理條件所決定的生態資源系統不一樣,由此決定的發展程度也不會一樣。新疆必須要承認這種先天的差距,走低能源、低消耗的發展道路。但那位教師不同意我的看法,只是糾纏在結果是否均等這一問題上。
部份人懷疑“西部大開發”究竟是否有實效,認為目前實在是有點虛熱,擔心又出現新一輪泡沫經濟;而另一部份人則認為新疆的發展就是缺錢,只要有大量的投資注入,新疆就會獲得極大的發展。我理解新疆人民急于拉平地區差距的急迫心情,但我們必須正視西部地區的資源限制,因為新疆地區缺水是非常明顯的事實。
而任何地區要開發,總得解決水源的問題,否則人將何以存活?至于從去年開始出現的那個大而無當的“水工程神話”,我一直覺得它與《伊索寓言》里山雀夸口煮海的故事差不多。隨著對新疆的了解加深,這種關于資源限制的考慮也越來越揮之不去。我幾度從烏魯木齊市出發去那些或遠或近的旅游景點,一路上總能看到一排排已經死去了的枯黃的白楊樹,據說這種防護林工程就是因缺水而難以見效,栽種的樹成活率不高。自從1984年中國政府開始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以來,最先啟動的是“三北”防護林工程。據當時見諸于報紙的各種報導,防護林工程啟動以后,多年來困擾著北京的風沙開始減緩,揚沙日、浮塵日、沙塵暴日都大幅度下降。但是,荒漠化并不是一種荒漠的“入侵”,而是由于生態破壞造成的國土整體“退化”,因此效用十分有限,北京的“后院”內蒙古和全國荒漠化趨勢仍繼續惡化。于是政府只好再擴大防線,開始建設太行山防護林,長江中上游防護林、農田防護林、沿海防護林等等,一共構造了“五大防護林體系”,全部進入當今世界規模最大的八項生態保護工程之列。但這邊種樹,那邊又在砍樹,從全國總體情況看,陷入了“局部治理,整體惡化”的惡性循環。
西部大開發就是在這個荒漠化日益嚴重的區域進行,讓人不由得擔心西部地區已相當脆弱的生態環境的承載力。這一憂慮不是始自今日,從寫《人口:中國的懸劍》一書開始,我就認定一個事實:人的生存,必須要受生態資源的制約。那種由自稱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提出來的“人定勝天”的思想,實在是種完全徹底的唯心論。
這幾年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有些社會發展得好些?為什幺有些社會始終在較低層次的生存問題上苦苦徘徊?近幾個世紀以來,為了解釋世界各地為什么發展不均衡這一問題,各學科都進行了持續不懈的努力,歷史的、哲學的、經濟的,各種解釋都曾領過一段風騷。獨獨只有一種學科解釋始終未受到學術界的青睞,那就是地理學。曾有先賢進行過這種努力,比如孟德斯鳩就曾試圖建立地理社會學,但由于他對地理因素進行了大量的神學闡釋,從而使還未誕生的地理社會學淪為學術界的笑柄,嚴重損害了這一學科的聲譽,以后的兩個世紀里,思想界一直在清算“地理決定論”。但是隨著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現代環保運動的興起,人類越來越清醒地意識到,人類首先是環境的產物,而生存環境首先是地理環境,人類的生存質量確實與地理環境有密切關系。
盤點西部地區的生態資源系統
人對自然的絕對依賴,主要表現在三方面:水、土地、氣候。
水是生命之母,土地是財富之父,而氣候則決定了一個地區是否適合人類生存。從這三方面考察西部地區,前景并不樂觀。打開中國的地形圖,就會發現,中國的“三北”地區,即東北、西北、華北三地區約331.7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占我國國土面積的34.6%),被地質學家稱之為“乾旱、半乾旱和亞濕潤地區”,其間80%(即262.2萬多平方公里)的區域,實際上早已成了一片荒漠,這片荒漠化的土地竟占了中國國土的27.2%,也就是說,18個省的471個縣,近4億人口的耕地和家園處于荒漠化威脅之中。據原林業部三北防護林建設局的一次調查,“三北”地區的荒漠化面積呈擴大趨勢,基本上是以治理一畝,荒漠化1.32畝的速度在擴張。近二十年來土地沙化速度為年均2460平方公里,每年直接經濟損失540億元。荒漠化的原因是由于水源林與植被的破壞及超載放牧。專家們不止一次地發出警告:地形圖上那些密布的桔紅色小點,即被稱之為“潛在發生荒漠化”的區域也正在以不慢的速度擴張。
很顯然,這些荒漠幾乎沒有什么地面資源,不能成為“財富之父”。
與荒漠化同時發生的是河流的乾涸。首先表現為河流水量減少、斷流、雨量減少,最后成為荒漠。無需回望遙遠的歷史,只要看看近二十年間死亡的河流就可知道情況的嚴重。在地形圖上,已經沒有水的乾涸河床以棕色虛線標明,在內蒙古西部和甘肅西部,至少分布著60多條;而在新疆幾大沙漠周圍,則多達100多條。西部的荒漠化,正是植被消失,眾多河流死亡的結果。羅布泊曾經是一個面積2萬平方公里的巨大湖泊,隨著孔雀河等河流的乾涸斷流,1972年這個巨大湖泊終于死亡。新疆石河子的大規模屯墾,造成了瑪納斯河斷流乾涸。黑河是河西走廊上最大的內陸河之一,隨著黑河下游的斷流乾涸,居延海也隨之死亡。西部的其它河流與湖泊的命運也好不了多少,位居內陸河世界第二的塔里木河也斷流1/4,水量縮減到三十年前的1/10,從一條大江大河變成了一條水渠。
沒有了生命之源,人類就不能在這塊廣袤的土地上生存。為了論證西部地區大開發是個可行的工程,這兩年竟然有不少專家出面論證“南水北調”的可行性,搞出了一個龐大無比的“水報告”。這個可操作性極小的報告用科學的形式論證了從南方地區引水的可行性,全然沒有考慮到工程需要付出的龐大成本,以及這一工程實際上是透支子孫后代的生存資源。曾有多個報告指出,中國現在其實是個缺水比較嚴重的國家。我們一共有七大江河,從南往北,依次是珠江、長江、淮河、黃河、海灤河、大遼河和松花江。早在28年前,黃河已開始斷流,奄奄一息。海灤河、大遼河與淮河近些年已經斷流。可以說,今天整個華北平原已經沒有一條常流河。水量豐富的松花江近幾年也開始出現斷流現象。七大江河中,有五條都陷入半死不活,瀕臨枯竭,只有水量最為充沛的珠江和長江干流暫時沒有斷流,但這兩條河尤其是珠江已遭到嚴重污染,長江重要的支流嘉陵江已發生過好幾次斷流。如果照這種趨勢發展下去,長江、珠江遲早也要步其它河流的后塵。從目前的狀況來看,中國水土條件最好的東南部也開始缺水,如果過度透支水源,就等于透支子孫后代的生存環境。
還有一些經濟學家大談西部移民的可行性。全然不去考慮一個事實,那就是西部地區生態系統的支撐力已達到極限。一次有關荒漠化的聯合國會議提出,乾旱和半乾旱地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的臨界值為7人和20人,而目前中國人口密度較小的地區也大大超過了這個數字。比如甘肅河西走廊綠洲地區人口密度已經達到每平方公里496人,最少的金昌市也有276人,遠遠超過了人口分布的合理密度。人口劇增和荒漠化加速惡化互為因果,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當地一位通曉文博的青年陪我參觀新疆博物館,那里的出土文物表明當年新疆曾有過非常燦爛、富有特色的中亞文明。我問那位青年:這些燦爛的文明誕生之地一定是后來才變成沙漠的,有沒有人研究過當地氣候與地理條件的歷史變化?青年告訴我,沒有成書的資料,但估計就是沙進人退,凝聚著人類智能與辛勞的文明被荒漠一片一片地吞噬。
一想到人類燦爛的文明被漫漫黃沙一片一片地吞噬,尤其是想到荒漠化進程正在一點一點地向我們逼近,那種人類在大自然肆虐之前的無力感就特別強烈。
近二十年來,新疆其實從來就沒放棄過對本地資源的開發,地面資源在時代就已處于過度開發狀態,改革以來,認識到由于牧地大量被用作農地,水土涵養能力大大下降,生態劣化,新疆已被迫采取“退耕還牧”、“退耕還林”等措施。所以從地面資源的利用來看,現在的問題是如何保護好環境生態,而不是中國式的開發——除了環境保護成為“開發”題中應有之義。對資源的開發,近十多年來新疆采取了所謂“一黑一白”的發展戰略,所謂“一黑”是指地下蘊藏的石油,“一白”是指農田里種植的棉花,前者主要由國家壟斷,后者雖由地方開發,但不是發出貨收不回貨款,就是受有關政策所限,基本上發揮不了什幺優勢。這兩年加上了所謂“一紅”,即西紅柿,但這種農產品經過加工所增加的附加值也很低,更兼西紅柿醬始終也不是中國人的主要食品配料,所以僅靠這三大戰略的實施推進,新疆無法達到東南沿海地區已經達到的經濟發展水平。
我理解新疆人民的焦慮,但我想得更遠一些。
環保優先還是發展優先?
環保優先還是沒考慮綠色GDP的發展優先?說到底這其實是個養雞取蛋,還是殺雞取蛋的問題。
我在美國黃石公園附近的波茲曼市議會旁聽過當地議員們的競選演講,演講題目是“發展優先還是環保優先”?這個競選題目與當地的實際情況密切相關。大致情形是這樣:波茲曼這個西部城市風景優美,那里的居民可以盡享湖上泛舟垂釣之樂。與美國其它地區比較,該地區發展水平偏低,家庭年收入平均兩萬左右,低于美國全國年平均收入3萬美元的水平。聯邦政府長期以來為當地居民提供免費食物券,免費供應雞蛋牛奶等日常食品。當地一位律師告訴我,其實波茲曼市民只要改換一下思路,就能輕易擺脫貧困,因為當地有一個蘊藏量很大的白金礦,礦藏所在地的主人們大都希望政府批準他們開發,從而迅速脫貧致富。但這種意圖卻遭到當地其它人士的激烈反對,多年來這個地區的議會與其它公共組織一直就在環保優先還是發展優先這一問題上爭論不休。波茲曼絕大多數居民認為:呼吸新鮮空氣,飲用新鮮凈水,漫步在樹林環繞的河流湖泊之旁,比遠離大自然的現代高水平物質生活要好得多。在臺上發表競選演說的議員們,在別的主張上有些差別,但在環保方面的看法卻相當一致。
我國一些地區的做法正好相反,這方面已有許多慘痛教訓。貴州有一個山區,十多年前還是一片青山綠水,山上樹木郁郁蔥蔥,地上流淌著清清的溪流。在地方政府的鼓勵下,當地居民沒有采取任何環保措施,進行土法煉鉛。幾年以后,空氣中彌漫的鉛粉等有毒物質將附近的樹木花草等植物全都毒死,方圓150多平方公里的地區,再也沒有一條乾凈的河流與小溪,居民飲水需要大量從外地購買礦泉水。除了生態系統的徹底破壞之外,鉛粉污染還導致了嚴重的后果:當地不少居民眼睛被鉛毒熏瞎,得了不治之癥。以人體健康與生存家園為代價所獲得的人均收入提高,這樣的“發展”對人類又有什么意義?
從新疆的哈納斯湖回到烏魯木齊以后,我無法忘記在哈納斯看到的一切。那里有世上罕見的美好風景,但那里的森林正在流血,一輛輛運輸木材的車每天川流不息地從哈拉斯開出,游人稍多點的地方,漫山遍野都可見到丟棄的垃圾。如此之美的風景與如此原始落后的“開發”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使我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我在當地舉辦的兩次講座中,都對前來聽課的幾百聽眾講,要建立綠色GDP,在計算國民生產總值時,必須將環境生態成本計算在內。過去二十年,我們確實在經濟建設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環境生態的保護卻是一大敗筆,如果要計算這筆成本,說不定還是負值,因為再多的錢也買不回我們已經斷流的黃河,買不回淮河水系,買不回面積大幅度縮小的洞庭湖與鄱陽湖,買不回珠江水系,買不回我們另一條母親河長江……,總之,逝者雖不可追,但往者卻可鑒,正在進行的西北大開發,一定要引入綠色GDP計算方式,避免用這種破壞性極大的原始方式開發。最好一次到位,有了雄厚財力再從高起點起步,進行開發。
我對聽眾說,新疆真是一個美麗神奇的地方,歷史上它創造過非常燦爛的文化,博物館里那些歷經千年還顏色如新的織物,即使放到今天來看,也是高水平的工藝品。是氣候與環境的變化吞噬了燦爛的古新疆文明,大家一定要愛護好今天的新疆。從地面資源看,過去新疆是開發過度,現在的“退耕還牧”,“退耕還林”都是正確的糾正措施。新疆的生態系統確實非常脆弱,一定要加倍愛護,不能讓沙漠再繼續吞噬綠洲……
我還對聽眾說,現在的開發,面臨的社會環境與時代完全不一樣,那時的人力資源不需要計算成本與投入,國家也幾乎傾盡全力進行財政傾斜。正是這種不計成本的開發,才有了后來的荒漠變良田。現在我國正在向市場經濟迅速轉軌,不可能再用財政手段傾盡國力進行資金投入,所以開發任何地下資源,必須要計算成本,一定要注意與國際同類產品的價格相比較。如果礦產的蘊藏量不大,開采年度很短,而投入購買設備的錢太多,用于供給開發者的生活成本太高,那就得計算每一單位產品的成本。如果單位產品成本遠遠高于國際同類產品,那就應該放棄開采,寧可去國際市場購買,以降低社會總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我向人們呼吁,要愛護哈納斯湖。如果是目前這種粗放式原始“開發”,過不了幾年,哈納斯的美麗與神秘就要大打折扣。還有千萬要記住,一定要停止砍伐森林,不要再讓哈納斯的森林繼續流血。我不是新疆人,但我愛哈納斯,因為它是大自然遺落在中國大地上的一顆明珠,千萬、千萬要守護好它,不要讓它蒙上塵垢。
我再次強調,中國進行現代化,一定要尊重現實,考慮人口與資源的嚴峻限制。1995年,世界銀行推出衡量國家財富的新計算法,把自然資源計算在內,中國的人均財富只能排名世界第162(這個排名到現在絲毫未變),是排名第一的澳大利亞的1/12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3。其中自然資本占的比例僅為3%(澳大利亞為71%),足以見中國人均資源的貧乏程度。且不說人的物欲永無滿足之時,即便象許多中國人宣稱的那樣只求達到今天美國人的生活水平,有人計算,實現十二億中國人的美國夢,中國的資源總耗至少要擴大50倍。這組簡單的數字告訴我們,不管我們覺得我們的要求怎幺合理,都早已注定了沒有實現的可能。在嚴峻的資源限制下,中國應該放棄“趕超”戰略,承認差距,走低能源、低消耗的發展道路。新疆也應該從現實出發,不要每天去與資源條件完全不一樣的沿海地區攀比,設計未來的大開發戰略,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態系統非常脆弱,經不起破壞性的折騰。內地那種只顧“經濟增長”,不顧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開發”
一定要引為前車之鑒……江山多嬌,引得無數英雄競折腰。但每次“逐鹿中原”的結果,絕對不止那“一將功成萬骨枯”的慘痛,還有生態環境的大破壞。九朝故都洛陽曾那樣美麗,但幾十次兵燹過后,現在只有一個龍門石窟還能證明昔日的輝煌;開封歷史上曾非常繁華,但在歷史的厚厚塵封下,現在呈現在世人面前的完全是一幅可憐可嘆的破敗相。歷史上曾被《詩經》歌之詠之,長滿各種珍稀植物、“河水清且漣漪”、林木郁郁蔥蔥的陜西,現在卻只有一片荒涼的黃土,“荒沙裸露無寸土,可憐江山貧到骨”!
上天賜給我們中華民族的江山曾是如此美麗。是連綿不絕的戰爭、人口的過度增殖與對土地的過度開發,使我們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不經意之間,失去了曾經無比美好的棲息之地。到了二十世紀,中國進入前所未有的人口高峰期,人口與資源的關系空前緊張。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為了生存,開始干出一連串“要高山讓路,讓河水低頭”的蠢事。我們完全忘記了,人與自然本應該和諧共處,而征服大自然的結果,就是整個生態系統的巨大破壞。
不少人總在理直氣壯地說,世界資源應該共享。但我在此想問一句:一些國家將自己的家園折騰得一塌糊涂,有什么資格去分享人家精心維護的資源?要知道,在世界大同這個夢實現以前,人類畢竟還是得按照民族國家的疆界與準則生存。我們曾擁有無比美麗的棲息之地,我們再也不能破壞已脆弱無比的生態系統。要記住,愛護我們的山山水水,愛護我們的樹林,就是愛護我們這個五千年文明古國的未來。
[摘要]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往往更注重其直接的經濟效益,而容易忽視其間接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從而導致一系列環境問題與農村城鎮化建設相伴而生,進而影響到城鎮的持續健康發展。本文在對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具體表現進行探討的基礎上,重點對農村城鎮化環境惡化的原因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
農村城鎮化是農業人口向城鎮地域集中和農村地域轉化為城鎮地域的過程,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農村城鎮化進程的關鍵在于搞好小城鎮建設,而搞好小城鎮建設又勢必無法回避城鎮的生態環境問題。如果我們對城鎮化建設中的生態環境問題未給予足夠的重視,就會與城鎮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背離,進而直接影響到當地城市化、工業化戰略的實施。在新形勢下如何兼顧城鎮化與生態環境保護,選擇一條既能保護生態環境、又能實現城鎮經濟、環境與資源協調發展的城鎮建設之路,對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宜居城鎮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的具體表現
1.人口增長過快。人口和自然之間應該說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村城鎮化既可使農村人口向城鎮聚集,以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但同時也會加重城鎮水、電、燃氣等資源消耗的負擔,增加生活垃圾、廢氣、污水等廢棄物的排放。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自然伴隨著人口增長。但如果城鎮的人口增長過快,一旦其產生的各種廢棄物排泄量超出了城鎮環境的承載能力和自凈能力,就會帶來城鎮環境污染。
2.生物多樣性減少。生物界多種多樣的物種是大自然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人類賴以生存和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的必要基礎,而我國則是物種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國家之一。在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規劃,加之管理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淡薄,濫砍樹木、亂占耕地、隨意改造河塘等現象不時發生,破壞了生物的固有棲息地,致使城鎮周圍的生物多樣性受到威脅,進而制約了城鎮經濟、社會以及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3.土地資源短缺。土地資源短缺問題,在河北省乃至全國都表現得很突出。小城鎮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固有產物。在農村城鎮化建設初期,許多地方對小城鎮的功能、性質和定位的認識還不夠清楚,把握還不夠準確,只追求面積擴大,盲目向外擴張,有的甚至放棄已經形成的原有集鎮,重新征地建設新城鎮。這樣就使得城鎮建設用地的集約化程度降低,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使農村人與地之間的矛盾變得更為突出。
4.地面沉降。由于城鎮地域建筑物密度的增大,以及城鎮排水系統等地下設施的大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雨水向土壤的滲透;再加上人們對地下水的過度抽取,導致了地下水位的不斷下降,進而引起了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程度越大,其沉降區的分布范圍也就越大。地面沉降不但可造成地面標高的損失,以及河道行洪能力的下降,而且還可造成房屋破壞、地下管線扭斷破裂,進而對當地經濟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5.土壤污染。由于城鎮土壤分布多呈現零星分布狀態,面積相對小而孤立,土壤的生態系統較為封閉,物質循環與轉化過程較為單調和緩慢,土壤微生物的種類和數量較少,因而其污染物代謝和降解功效,以及環境載荷能力相對較低。當城鎮頻繁的人為活動所產生的大量固體廢物進入土壤,一旦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就會造成土壤污染。因為有機廢物是可以分解的,而無機廢物如不加以處理就會永遠侵占我們的土地資源。
6.鄉鎮工業污染。隨著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城鎮環境污染也正在從點到面、從局部向整體蔓延。從目前的情況看,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這是與鄉鎮工業的粗放式經營有密切關聯的。工業生產活動在城鎮地區的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業企業所排放出來的廢水、廢物、廢氣和廢渣等污染物會在一個位點上集中。當這些污染物排放超過自然系統本身的凈化能力后,就會產生環境問題。
7.生態環境惡化。農村城鎮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城鎮的生態環境。由于城鎮建設規模的急劇擴張,使得城鎮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速度難以跟上城鎮發展的需要。到現在,一些城鎮尚無系統排污管渠和集中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大多是未經處理而就近排放;有的城鎮其生活垃圾還主要采用的是露天堆放等簡單處理方式。而沒有經過處理的污水和隨意堆放的固體垃圾,極易對城鎮周圍的環境造成破壞。二、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環境惡化的成因
1.缺乏科學合理的城鎮規劃。目前大部分城鎮都堅持“城鎮要建設,規劃要先行”的方針。但也有些城鎮的建設帶有一定的隨意性,缺乏科學合理的城鎮規劃指導,盲目追求“高、大、新、全”,從而導致城鎮建設攤子鋪得過大,城鎮布局有些零亂、土地配置有些失當、功能分區不太明顯,不僅給城鎮的管理帶來不便,而且也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加大了城鎮環境的治理難度。城鎮規劃布局的不合理,直接導致了城鎮生態環境的惡化。
2.缺乏環保意識。城鎮環境保護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的重要職能,但一些城鎮人民政府卻往往忽視可持續發展指標的導向,未把環境保護工作放到應有的地位來加以重視。在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傳統的資源開發利用方式仍未從根本上改變。重開發建設,輕環境保護;重當前利益,輕長遠利益;蓋廠興鎮不治污,毀林建房不綠化的現象在一些城鎮依然存在。更有些人誤以為,自然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可隨意利用之物。
3.自然資源的過量利用。自然資源能否合理利用將直接關系到環境保護的成效。在人類將自然資源加工成產品、又將生產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環境中去的循環往復過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資源,使資源得到最優化配置,那么生產排泄物將會積聚過多,就可能會造成污染。反之,如果能夠循環、綜合地利用自然資源,提高自然資源的轉化率,那么,其生產排泄物就必然會減少,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壓力從而也就相應地會減少。
4.環境監控能力薄弱。一是現行環保法律法規缺乏強制手段、操作性不強,排污收費和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偏低,在客觀上造成了環保執法難的問題。二是環境管理體制無法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環境管理的工作機制不健全,對外無法有效行使統一監管職能,對內無法形成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的局面。三是環境執法能力建設薄弱、執法裝備落后,也嚴重影響了環境監控的正常進行和環境執法效能的提高。
5.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對城鎮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與城市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相比,小城鎮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速度明顯滯后于小城鎮建設。相當一部分城鎮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的建設發展速度不相適應,跟不上城鎮環境保護的需要。垃圾和污水的收集處理能力不強,清潔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規技術很容易解決的諸如煙塵、污水、垃圾等污染問題難以得到解決。
6.城鎮的經濟與生態環境發展不協調。一些城鎮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經濟效益往往見效快,而且效果比較明顯;而生態環境效益則往往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和累積性。一般說來,經濟效益容易被人們所重視,因為它與人們的自身權益直接相關聯。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經濟效益,而忽視相應的生態環境效益,往往就會適得其反。
7.城鎮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不足。在環境保護人員投入方面,目前城鎮環境管理人員的編制還偏少,特別是在環境監督第一線的基層環保力量更顯薄弱,遠遠不能滿足城鎮環境管理的需要。而且,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人員又多半是從其他管理部門和技術崗位上轉崗而來。在環境保護財力投入方面,政府、企業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的投入也顯不足。可以說,環境基礎設施不健全,直接制約和影響了城鎮生態環境的改善。
[摘要]農村城鎮化過程中,往往更注重其直接的經濟效益,而容易忽視其間接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從而導致一系列環境問題與農村城鎮化建設相伴而生,進而影響到城鎮的持續健康發展。本文在對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具體表現進行探討的基礎上,重點對農村城鎮化環境惡化的原因進行了剖析。
[關鍵詞]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
農村城鎮化是農業人口向城鎮地域集中和農村地域轉化為城鎮地域的過程,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農村城鎮化進程的關鍵在于搞好小城鎮建設,而搞好小城鎮建設又勢必無法回避城鎮的生態環境問題。如果我們對城鎮化建設中的生態環境問題未給予足夠的重視,就會與城鎮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背離,進而直接影響到當地城市化、工業化戰略的實施。在新形勢下如何兼顧城鎮化與生態環境保護,選擇一條既能保護生態環境、又能實現城鎮經濟、環境與資源協調發展的城鎮建設之路,對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宜居城鎮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農村城鎮化環境問題的具體表現
1.人口增長過快。人口和自然之間應該說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村城鎮化既可使農村人口向城鎮聚集,以減少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但同時也會加重城鎮水、電、燃氣等資源消耗的負擔,增加生活垃圾、廢氣、污水等廢棄物的排放。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自然伴隨著人口增長。但如果城鎮的人口增長過快,一旦其產生的各種廢棄物排泄量超出了城鎮環境的承載能力和自凈能力,就會帶來城鎮環境污染。
2.生物多樣性減少。生物界多種多樣的物種是大自然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人類賴以生存和實現可持續性發展的必要基礎,而我國則是物種多樣性最為豐富的國家之一。在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由于缺乏合理規劃,加之管理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淡薄,濫砍樹木、亂占耕地、隨意改造河塘等現象不時發生,破壞了生物的固有棲息地,致使城鎮周圍的生物多樣性受到威脅,進而制約了城鎮經濟、社會以及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3.土地資源短缺。土地資源短缺問題,在河北省乃至全國都表現得很突出。小城鎮是農村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固有產物。在農村城鎮化建設初期,許多地方對小城鎮的功能、性質和定位的認識還不夠清楚,把握還不夠準確,只追求面積擴大,盲目向外擴張,有的甚至放棄已經形成的原有集鎮,重新征地建設新城鎮。這樣就使得城鎮建設用地的集約化程度降低,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使農村人與地之間的矛盾變得更為突出。
4.地面沉降。由于城鎮地域建筑物密度的增大,以及城鎮排水系統等地下設施的大量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雨水向土壤的滲透;再加上人們對地下水的過度抽取,導致了地下水位的不斷下降,進而引起了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程度越大,其沉降區的分布范圍也就越大。地面沉降不但可造成地面標高的損失,以及河道行洪能力的下降,而且還可造成房屋破壞、地下管線扭斷破裂,進而對當地經濟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5.土壤污染。由于城鎮土壤分布多呈現零星分布狀態,面積相對小而孤立,土壤的生態系統較為封閉,物質循環與轉化過程較為單調和緩慢,土壤微生物的種類和數量較少,因而其污染物代謝和降解功效,以及環境載荷能力相對較低。當城鎮頻繁的人為活動所產生的大量固體廢物進入土壤,一旦超過了土壤的自凈能力,就會造成土壤污染。因為有機廢物是可以分解的,而無機廢物如不加以處理就會永遠侵占我們的土地資源。
6.鄉鎮工業污染。隨著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城鎮環境污染也正在從點到面、從局部向整體蔓延。從目前的情況看,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主要來源于鄉鎮企業。這是與鄉鎮工業的粗放式經營有密切關聯的。工業生產活動在城鎮地區的集中,如果治理不周,工業企業所排放出來的廢水、廢物、廢氣和廢渣等污染物會在一個位點上集中。當這些污染物排放超過自然系統本身的凈化能力后,就會產生環境問題。
7.生態環境惡化。農村城鎮化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城鎮的生態環境。由于城鎮建設規模的急劇擴張,使得城鎮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速度難以跟上城鎮發展的需要。到現在,一些城鎮尚無系統排污管渠和集中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大多是未經處理而就近排放;有的城鎮其生活垃圾還主要采用的是露天堆放等簡單處理方式。而沒有經過處理的污水和隨意堆放的固體垃圾,極易對城鎮周圍的環境造成破壞。二、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環境惡化的成因
1.缺乏科學合理的城鎮規劃。目前大部分城鎮都堅持“城鎮要建設,規劃要先行”的方針。但也有些城鎮的建設帶有一定的隨意性,缺乏科學合理的城鎮規劃指導,盲目追求“高、大、新、全”,從而導致城鎮建設攤子鋪得過大,城鎮布局有些零亂、土地配置有些失當、功能分區不太明顯,不僅給城鎮的管理帶來不便,而且也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加大了城鎮環境的治理難度。城鎮規劃布局的不合理,直接導致了城鎮生態環境的惡化。
2.缺乏環保意識。城鎮環境保護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的重要職能,但一些城鎮人民政府卻往往忽視可持續發展指標的導向,未把環境保護工作放到應有的地位來加以重視。在農村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傳統的資源開發利用方式仍未從根本上改變。重開發建設,輕環境保護;重當前利益,輕長遠利益;蓋廠興鎮不治污,毀林建房不綠化的現象在一些城鎮依然存在。更有些人誤以為,自然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可隨意利用之物。
3.自然資源的過量利用。自然資源能否合理利用將直接關系到環境保護的成效。在人類將自然資源加工成產品、又將生產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環境中去的循環往復過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資源,使資源得到最優化配置,那么生產排泄物將會積聚過多,就可能會造成污染。反之,如果能夠循環、綜合地利用自然資源,提高自然資源的轉化率,那么,其生產排泄物就必然會減少,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壓力從而也就相應地會減少。
4.環境監控能力薄弱。一是現行環保法律法規缺乏強制手段、操作性不強,排污收費和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偏低,在客觀上造成了環保執法難的問題。二是環境管理體制無法適應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環境管理的工作機制不健全,對外無法有效行使統一監管職能,對內無法形成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的局面。三是環境執法能力建設薄弱、執法裝備落后,也嚴重影響了環境監控的正常進行和環境執法效能的提高。
5.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對城鎮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與城市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相比,小城鎮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速度明顯滯后于小城鎮建設。相當一部分城鎮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的建設發展速度不相適應,跟不上城鎮環境保護的需要。垃圾和污水的收集處理能力不強,清潔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規技術很容易解決的諸如煙塵、污水、垃圾等污染問題難以得到解決。
6.城鎮的經濟與生態環境發展不協調。一些城鎮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經濟效益往往見效快,而且效果比較明顯;而生態環境效益則往往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和累積性。一般說來,經濟效益容易被人們所重視,因為它與人們的自身權益直接相關聯。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經濟效益,而忽視相應的生態環境效益,往往就會適得其反。
7.城鎮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不足。在環境保護人員投入方面,目前城鎮環境管理人員的編制還偏少,特別是在環境監督第一線的基層環保力量更顯薄弱,遠遠不能滿足城鎮環境管理的需要。而且,從事環境保護工作的人員又多半是從其他管理部門和技術崗位上轉崗而來。在環境保護財力投入方面,政府、企業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的投入也顯不足。可以說,環境基礎設施不健全,直接制約和影響了城鎮生態環境的改善。
旅游業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物質相對豐富而相應發展的產業。近年來開放政策和經濟的高速發展為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我國旅游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并由此產生了可觀的經濟效益。1994年我國旅游收人為1600多億元,躍居全球十大旅游目的地中的第八位。與此同時,我國旅游業資源破壞、旅游區環境質量下降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為使旅游業持續、協調發展,有必要分析旅游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影響方式和所造成的結果,為我國旅游業發展的管理、決策提供服務。
一、旅游環境與旅游業的關系
一般意義上的旅游環境,指對于具體的旅游客體——旅游區,影響旅游活動的主體——游客的旅游行為的各種外部因素,包括社會環境、自然生態環境、旅游氣氛環境和旅游資源等。這里僅指旅游區的旅游資源、自然生態及相應的旅游氣氛。與之相聯系,旅游環境問題也就指由于外界作用使上述因素受到影響和破壞,使游客旅游活動的滿足程度受到影響。
旅游區的旅游資源是游客觀賞的對象。對于游客而言,旅游資源本身蘊含的各種美學特征及其歷史、文化、科學價值是旅游行為的直接激發者,資源的破壞將直接影響旅游者的滿足程度。
旅游區的自然生態環境是旅游區地貌、空氣、水和動植物等生態因子的總稱,這些生態的有機結合形成了旅游區環境的優美與愉悅。從人類審美的心理需求來看,自然景觀美是基礎,在一個空氣污濁、水體污染、四周嘈雜的環境中,游客是無法去領略、欣賞、體會具體游覽對象的各種美學特征的。特別是隨著生產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人們的閑暇時間逐步增加,城市居民進行旅游、回歸自然,借自然環境的潔凈達到鍛煉和療養身心的愿望正日益高漲。由此看來,旅游區的自然生態環境從某種意議上來說也是一種旅游資源。
旅游氣氛環境指旅游區所特有的地方特色、歷史、民族風情及與之相適應的外部氛圍。旅游環境美是形象與意境的雙重美,而每一具體的游覽對象,其對游客旅游行為的激發,很大程度上是它反映出的特殊的歷史、地方、民族特點或一種異國、異地的特殊情調。
所以,旅游區環境狀況的好壞對旅游者旅游效果的影響是不可忽視的,游客旅游的滿足程度與旅游區環境條件息息相關,直接影響旅游業持續發展,必須充分認識到保護旅游區環境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二、目前我國旅游業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
我國旅游業目前所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是:
1、相當一部分熱點旅游區污染嚴重。主要表現為水體污染,空氣質量下降,局部生態環境受到破壞,旅游資源受到損害;
2、旅游區環境衛生狀況較差,區內垃圾隨意拋灑堆積,污水、污物隨處可見;
3、一些熱點旅游區超規模接待游客,旅游區人滿為患,擁擠不堪,旅游氣氛喪失;
4、旅游開發建設項目與旅游區整體環境不協調。
三、旅游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
造成旅游區環境破壞、環境質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來,有如下幾種:
1、人類經濟行為的不當破壞了旅游環境
人類經濟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影響與破壞可以分為三方面:(1)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工業生產排放的廢物及產生的噪音污染了旅游區的自然環境,擾亂了旅游區應有的寧靜。結果一方面旅游區喪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氣、透明的水體、靜謐的氛圍;另一方面游客游覽的興致因環境污染而降低。(2)不合理的資源利用與農業生產方式破壞旅游區的自然生態平衡,旅游資源直接受到影響,例如森林砍伐、過度開采地下水、開山炸石等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游覽水體水位下降、奇山麗景慘遭破壞等。(3)在經濟結構、生產力布局、城市發展規劃中,忽視旅游資源的存在,使得區域經濟結構類型、生產力布局方式、城市發展方向與旅游業正常、持續發展對環境條件的要求不相適應。如在云南石林旅游區建設大型水泥廠,在北京周口店猿人遺址建設灰窯、煤窯等。
2、旅游活動對旅游區環境影響
旅游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影響主要在于旅游過程產生的垃圾對景點環境的污染以及旅游活動本身對景點自然生態平衡及旅游意境的影響。由于旅游區本身設施的不完善和游客素養不高,隨著旅游活動規模的擴大,景點垃圾遺棄量日益增加。旅游區內大量垃圾隨意拋灑堆積,破壞了自然景觀,污染了景點水體,使旅游區水體富營養化。我國許多旅游區水體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相當一部分旅游水體的透明度、色度、嗅味等指標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旅游水體標準,漂浮物、懸浮物、油跡污染物已經影響游客感官,使其旅游興致降低。
超過景點容納容量的超規模接待破壞了旅游區自然生態系統平衡。構成自然景觀的生礅系統對旅游活動本身存在一定的承載能力,這種承載能力由生態系統的結構所確定,超過其承載能力的旅游活動將使旅游區生態系統結構發生變化,旅游區旅游功能喪失。主要表現在大量游人將旅游區土地踏實,使土壤板結,樹木死亡;大量游人在山地爬山登踏,破壞了自然條件下長期形成的穩定落葉層和腐殖層,造成水土流失,樹木根系裸露,山草倒伏,從而對旅游區生態系統帶來危害……
不當的旅游活動本身所蘊帶來的問題是嚴重的,忽視這種影響,只注重短期效益,盲目擴大規模,無限制地接待游客,將對旅游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帶來嚴重損害。
3、旅游開發和建設破壞旅游區環境
在旅游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有關設施建設與旅游區整體不協調,造成旅游資源、旅游區生態環境、特別是旅游氣氛環境、特別是旅游氣氛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為古跡復原處理不當,新設項目與旅游區景觀不協調,改變或破壞了旅游區所有的且應當保留的歷史、文化、民族風格和氣氛,利于具體的旅游對象,其旅游價值主要表現在其本身所蘊涵的獨特的歷史、文化、民族風格。在開發利用旅游資源時,這些無疑是應當保留且極力保護并充分予以表現的,忽視旅游區的整體協調及其所蘊涵的內涵,盲目開發,只會造成景點的不倫不類,進而喪失其旅游價值,使游客的興致減退。
城市建設破壞旅游氣氛,主要表現在新建建筑與旅游城市的整體建筑不協調。使本身作為旅游對象的城市失去其本來面目。
四、旅游環境保護的對策分析
為使旅游業持續地發展,充分發揮旅游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針對旅游業所存在的環境問題筆者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強旅游環境保護的科研工作和旅游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
長期以來,環境科學的研究只是從人類健康需要出發,很少從人類精神、心理需要進行研究,而這正是人類與環境相互聯系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并在人類旅游活動中得到充分體現。
從旅游業對旅游環境的依賴關系,旅游區環境對旅游活動的承載能力,旅游業發展對旅游環境的破壞等方面研究旅游環境與旅游業的關系;從確定景觀美學質量標準、自然生態質量標準、滿足特種旅游活動的環境質量標準、旅游區環境質量評價方法等方面研究旅游環境保護的方法淪;從美學、心理學角度出發研究旅游環境保護的工程方法;還要進行旅游環境保護政策研究,為正確的決策奠定基礎。
加強旅游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提高人們的旅游環境保護意識,向全體游人、旅游從業人員和區附近居民宣傳旅游環境保護知識。
2進付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
不當的旅游開發活動對旅游區環境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從保護的角度出發。存開發前對開發活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析、識別建設、經營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減免對策.把可能對旅游環境造成的貝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包括:旅游區環境承載力分析、旅游規模分析、開發活動對環境的影響識別、旅游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分析等等。
3、在旅游區發展建設中做好旅游環境規劃。
旅游環境問題的產生、旅游區環境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類經濟活動的不當造成的,因此需要制定具有科學性、嚴謹性和預見性的旅游環境規劃。用于組織、管理經濟、旅游及其它破壞旅游環境的活動,來解決發展生產、擴大旅游規模與景點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使其協調一致,以保證經濟發展和旅游活動持續穩定的進行、防止旅游區環境的破壞。
旅游區的環境規劃是旅游區的經濟發展、旅游業發展和旅游區環境保護的綜合性規劃,這個規劃是從維護旅游區環境美學質量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的角度出發,應用系統工程的原理與方法,遵循經濟發展規律與旅游區環境美學規律,對經濟活動和旅游活動的結構、規模和布局實行統籌規劃,達到既發展經濟、擴大旅游又不破壞旅游區環境的目的。
4、運用經濟及其它手段,控制熱點旅游廠的旅游規模。
采取提高熱點旅游區的門票價格、劃定特殊旅游景點并控制其旅游人數等手段;調整旅游區的旅游規模,在保證一定經濟效益的同時使旅游區的環境得到保護。
5、加強旅游環境立法。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做好旅游環境保護工作的保證,通過對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制定行為規范。對破壞行為實行強制性的干涉與懲罰。立法主要內容有(1)旅游區建設項目的審批辦法和權限;(2)旅游區保護范圍和保護內容的確定;(3)對違反者的處罰辦法等。
摘要:生態環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組成的各種生態系統所構成的整體,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間接地、潛在地、長遠地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產生影響。生態環境的破壞,最終會導致人類生活環境的惡化。因此,要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就必須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目前國內外生態環境用水的研究情況,對解決水資源配置中的生態環境用水問題提出了幾點思路,并綜述了各項生態環境用水量的計算方法。
關鍵詞:生態環境用水;計算方法
1研究生態環境用水的目的和意義
水是生命之源,萬物之本。陸地水文過程與生態環境變化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生態環境質量直接關系到區域水文狀況與水文環境的好壞,而區域水文情勢則對生態平衡起到重要的調節作用。長期以來,在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往往沒有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的水資源分配問題,致使一些地區的生態環境出現退化,表現出類似上述的各類自然生態問題。為根治這些生態環境問題,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國務院制定并了《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隨著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開展,生態環境用水問題將越來越突出,研究我國生態環境用水,對于實現我國水資源區域間、部門間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續發展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生態環境用水的計算方法
計算時需考慮的幾個指標:①河流流量指標:一般情況下,河道內應保證60%的水質達標水量,流量減少會直接影響其生態功能。人類為維持生活、生產和生態的河道外用水,一般不應超過河流徑流量的40%;②湖泊的面積與水量:城市水體面積的比率直接關系到城市空氣的濕度和溫度,是城市生態的重要指標。采用河湖占城區面積比來反映城市水生態狀況;③濕地指標:濕地面積比率反映了濕地影響的大小。以濕地面積、濕地水體面積和濕地比率作為衡量濕地狀況的指標;④地下水指標:地下水位直接反映了地下水儲量,如果地下水位很低,不僅不能補給地表水,而且濕地和河流就很難蓄住水,地表植被也難以生長。抽取地下水后,地下水位應不低于保持原植被的水平,更不能造成地面沉降;⑤水質指標:水質狀況決定了水體發揮什么樣的功能和發揮功能的大小,污水危害生物的生存,降低水的生態功能。水體水質是反映水體好壞的定量體現;COD是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實現“總量控制”的重要指標;污水處理率反映了污水治理的程度,決定著進入水體污染物的總量。流域排污總量,應在河流徑流量的1/40以內,以達到自然稀釋,超標的一定要達標排放。
3濕地生態環境用水
濕地與人類的生存、繁衍、發展息息相關,但關于濕地生態環境用水的核算,還沒有具體可行的方法。目前關于濕地生態環境用水量的核算,大多參照河流生態環境用水進行核算。如濕地基本生態環境用水量,可采用濕地的陸面和水域蒸發量代替。
4回補超采區地下水生態環境用水量
在地下水超采區,用于保護與恢復地下水位所用水量即為回補超采地下水生態環境用水量。1993年世界銀行的水資源政策文件明確了地下水可再生性維持的標準,即水資源開發利用總量決不能超過地下水補給量,但缺乏有關生態環境用水量的確定標準,因此計算比較困難。
(1)全局出發,實現水資源的優化、合理配置:水資源優化、合理配置的主要目標就是協調資源、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動態關系,追求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配置,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保證經濟社會、資源、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其實質就是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和水的分配效率,在一個特定流域或區域內,工程與非工程措施并舉,對有限的不同形式的水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配,合理解決各部門和各行業(包括生態環境用水)之間的競爭用水問題。
(2)建立健全水權管理體制,加強生態環境用水的權屬管理:在過去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體制下,水資源使用成本近乎為零,擠占生態環境用水被看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水資源任意開發利用,很難避免無序侵占和浪費。當水資源已成為一種稀缺資源時,其使用價值相應提高,這就更加劇了資源的無序侵占與過度利用。而這種無序侵占與過度利用所造成的外部不經濟更加明顯,如河道斷流、生態環境惡化等。
水權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有利于明晰用水者的權益界定。特別是生態環境水權的確立及其水權主體的明確,則將有利于保障生態環境用水,從而保障公共利益。從國外經驗看,生態環境水權通常由政府機構監管或由專門成立的非政府公共機構享有。南水北調水資源的分配為調整界定初始水權、確立生態環境用水權提供了最好的契機。而這一水權,在初期可以暫時由流域機構等各級水權管理機構分級監管,待時機成熟后再轉入特定的公共機構。
此外,水權制度的引入,可以改變過去取水許可以一次性授權水量分級標準而不控制總量的弊端,真正實現由流域機構統一管理水權,并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際水權管理權限的劃分等法定程序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分級管理相應的水權,必要時省也可以通過市(地區)際水權管理權限的劃分等法定程序授權市(地區)分級管理各自的水權:從而,在總量上控制、限制和避免超量用水,真正保障生態環境水權名實相符。
(3)實施水資源分類分級優化配置管理:目前,在流域內的水資源管理體制下,水資源的管理方式較為粗放。首先,從水資源的特性上看,尚未將可更新的水資源(如地表水和淺層地下水)與難以更新的水資源(如更新時間達千年以上的深層地下水)加以區別對待,也未將可以導致地面沉降、含水層破壞的承壓水超采與一般潛水超采相區別。這實際上模糊了生態環境破壞成本,不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在今后的水資源管理中,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對深層地下水的開采以及承壓水超采的限制,一方面在取水(水權)許可中嚴加限制,另一方面可通過提高水資源費等手段提高取水成本。
其次,在流域水管理中還有必要建立鼓勵水資源優質優用,污水監管的管理模式。如,一般生活污水經過處理后達到農業用水標準的,可以再利用;農業回歸水經過必要的處理后,還可以進一步用作濕地、河口沖淤等生態環境用水。而水資源優質優用的目的,則是通過對不同水質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增加可利用水量。其關鍵在于,污染的控制方式。一方面,需要通過清潔生產降低污染物總量,促進水資源保護,嚴格控制生態環境污染,提高水資源質量;另一方面,需要合理利用導污、治污、天然降解等治污手段,最大限度地合理提供生態環境用水。
此外,還應注意到,由于流域生態環境破壞積重難返,生態環境的恢復必定是一個艱難而漫長的過程。因此,選取合適的治理恢復目標極其重要。從用水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分析,上游生態環境用水是最容易獲得和保障的;河流的排鹽、排沙及魚類泅游等功能的恢復、河口沖淤平衡的實現以及河口生態恢復則可能需要數十年乃至更長的時間。
5結語
生態環境用水還是一個新近提出來的新概念,這個概念的提出是開展生態環境建設的必然需要。但對于“生態環境用水”的內涵仍需進一步研究探討,這是實現水資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續利用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內容。目前,生態環境用水量分析和計算方法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今后需要加大其研究力度,提高生態環境用水量分析的合理性和計算的準確性,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維護生態平衡、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資源、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科學依據。
摘要:中小企業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問題,嚴重限制和阻礙了其發展,因此完善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顯得尤其必要與緊迫。中小企業內部控制方面主要存在內控環境、人員風險意識、會計信息失真、內部監督等問題,應加強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完善。
關鍵詞:內部控制;中小企業;完善
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從當前實際看,許多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問題非常突出,進而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經濟效益,阻礙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應重點關注的問題
當前,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問題很多,有效地完善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必須關注以下幾個重點問題:
(一)企業自身的內部控制環境問題
任何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必然受到法人治理結構、管理理念、組織制衡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控制環境是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核心,它決定著其他要素能否發揮和怎樣發揮作用,影響著控制目標的實現。中小企業的控制環境很不完善,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內部會計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較為嚴重。目前,仍有不少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基礎薄弱,相當一部分單位的領導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夠重視,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持冷漠態度。有的并未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有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殘缺不全,甚至有的單位負責人超越內部會計控制行使職權,不支持會計工作,使內部會計控制執行起來大打折扣,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二是沒有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我國中小企業內部人控制嚴重,股東會、監事會作用有限,甚至形同虛設,嚴重影響了互相監督、互相制約的體制,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是一個權利分配、制衡和約束的整體,可以為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提供制度保證。三是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會計控制制度不完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一方面內部控制跟不上形勢發展的步調,制度建設滯后;另一方面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制約了會計控制制度的有效發揮。
(二)人員的風險意識問題
中小企業的人員意識問題集中表現在風險意識淡薄、風險評估不夠,普遍存在著對內部控制認識不到位的現象,忽視了會計的命脈功能,脫離會計控制。管理人員對內部控制的意識偏差,會導致內部制度局部形同虛設,造成企業管理整體混亂。我國中小企業缺乏的就是這種風險意識和機制,不管是什么風險,企業都應該加強風險意識,建立起可以識別、分析和管理風險的機制,避免盲目擴張等行為。
(三)內部監督機制問題
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目前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對建立內部監督不夠重視,內部監督體系殘缺不全、有關內容不夠合理或流于形式,失去了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不少的中小企業沒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即使有內審機構的企業,其職能也已嚴重弱化,不能正確評價財務會計信息及各級管理部門的績效。有的企業沒有制度化的內部審計,嚴重影響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執行力,損害了企業的利益。
(四)會計信息失真問題
信息系統的好壞會影響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有的企業為達到某種目的,可以根據不同用途編制不同的報表內容。中小企業信息系統存在最為嚴重的問題是會計處理缺乏一貫性與完整性,會計信息失真現象普遍存在。企業財務基礎薄弱,中小企業因其規模小、業務少、交易額小等特點,不易引起各檢查機關的足夠重視,于是有些企業領導就利用這一點,指使會計做假賬、報虛數,人為捏造會計事實、篡改會計數據、設置賬外賬等。
二、中小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完善需要做系統性的規劃,循序漸進。為使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和完善更有成效,需要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切實提高單位負責人對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建立良好的適應中小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控制環境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單位負責人支配的權利與承擔的責任比以前都有顯著增加,在設立內部會計控制時,單位負責人的認識和態度至關重要。只有單位負責人不斷提高自己執行財經法紀的自覺性,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會計工作的領導,理順會計工作關系,才能保證中小企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合理設置和有效執行。所以盡快提高單位負責人對內部會計控制的認識,取得單位負責人對內部會計控制的理解和支持,對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顯得十分重要。
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企業管理體制的核心,中小企業要從所有者立場出發,把企業最高管理者行使權利的過程納入內部控制的監控范圍,作為內部控制的重點,要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職責,創立良好的組織結構和權責分派體系,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理層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規范決策的程序,使其職權在授權范圍內不受外界干預,每類經濟業務在運行中必須經過不同的部門并保證在有關部門間進行相互檢查,并提升管理者的管理理念。
(二)注重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人員的選用和培養
內部會計控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其執行上。一項制度制定的再完善、再合理,如果沒有負責的、稱職的人來執行,其作用將大打折扣,甚至沒有作用或起反作用。所以,要最大限度地發揮內部會計控制的作用,發現并制止各種不合理、不合規定情況的出現與存在。中小企業的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應該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對企業經營效率的影響應有明確的認識,應走出誤區、更新觀念、強化管理,要建立一個管理完善,控制有效,相互激勵、相互制約、相互競爭的工作環境和一個有效的管理系統。我們必須重視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人員的選用、培訓和考核,提高這部分人員的素質。中小企業產品單一,資金不雄厚,抵抗風險的能力較差,企業管理者風險意識普遍淡薄,生產經營的許多方面都會受到來自企業內外多因素的影響,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強化風險意識,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顯得尤為重要。
(三)建立完善的內部審計機制,加強內部監督
加強企業內部監督,必須重視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又是內部控制的一種特殊形式,它通過對內部控制的檢查與評價來協助管理者完成管理目標。中小企業的內部監督可以通過日常的、持續的監督活動來完成,也可以通過個別的、單獨的評估來實現。企業應該設立完善的內部審計監督體系,并由專門機構或指定人員從事審計工作,賦予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充分的權利,對具體負責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各級管理層的財務活動和管理活動進行評價,從而保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和嚴密。
(四)加強對內部控制關鍵點的控制
中小企業應加強對關鍵點的控制,在實施企業內部控制時,通過關鍵點的控制起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作用。可以重點關注以下幾個關鍵點:一是企業資金的籌集、調度、使用、分配等實行嚴格的控制,進行全程監控,防止資金體外循環;二是對企業的各項成本費用的支出,實施嚴格的監管,防止出現舞弊行為;三是對企業各經營環節、經濟活動操作者的權力實施有效監控,要做到權責明確,進行相關的監督人員檢查和審核,以防止權力濫用。
(五)建立完善的會計信息系統,提高信息質量
一個健全的信息系統應該能夠提供適當、及時、正確且真實的信息,這些信息質量會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效果和效率,良好的信息和溝通系統可以強化企業內部控制,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完善中小企
業的信息系統應當包括財務信息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財務信息系統主要是提供有關企業財務方面的信息,而管理信息系統則是提供很多非財務方面的信息。通過建立和完善這兩個信息系統,中小企業可以強化會計控制,規范企業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謀與舞弊行為,確保國家有關法律和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六)正確處理內部控制效果和控制成本之間的關系
中小企業要在實踐中逐步探尋一個內控效果與內控成本的合理結構比例,同時借助于企業“外控”(外部審計和外部其他控制手段)力量和效應,既取得良好的內控效果,又能盡可能地節約內控成本。企業內部控制效果與成本應該是正相關的,但也并非絕對,如業務程序控制要求每項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從發生到終結都要按照事先規定的授權—執行—記錄—復核等互相牽制的程序進行辦理,特別是執行、記錄、復核不得由一人包辦等。只有正確處理好內部控制效果與控制成本之間的關系,才能更好地完善中小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
(七)強化電算化內部控制制度
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會計電算化的迅速普及,電子核算制度已成為會計內控體系中必要的組成部分。它既便于實現實時結算和實時核算,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竊取錢財。因此,隨時加強監督與控制,已成為當務之急,有必要建立嚴密的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程序操作控制,加強人員職能控制和系統安全控制。
總之,在新形勢下,必須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問題,強化中小企業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的控制,嚴格約束各單位內部涉及會計控制的所有人員,保證中小企業及會計機構的崗位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從源頭和制度上保證經濟活動的有效進行和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摘要:所謂綠色建筑不僅要能提供舒適而有安全的室內環境,同時應具有與環境相和諧的良好的建筑外部環境。
關鍵詞:綠色建筑環境
綠色建筑考慮到當地氣候、建筑形態、使用方工、設施狀況、營建過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對外部環境的,以及舒適、健康的內部環境,同時考慮投資人、用戶、設計、安裝、運行、維修人員的利害關系。換言之可持久的設計、良好的環境及受益的用戶三者之間應該有平衡的,良性的互動關系而達到最優化的綠化效果。綠色建筑正是以這一觀點為出發點平衡及協調內外環境及用戶之間不同的需求與不同的能源依賴程度,而達成建筑與環境的自然融和。
1綠色建筑的室內環境
綠色建筑之所以強調室內環境,因為空調界的主流思想是想在內外部環境之間爭取一個平衡的關系,而對內部環境,即對健康、舒適及建筑用戶的生產效率,表現出不同的需求。
1.1溫度(rmalProblem)
首先熱舒適明顯的影響著工作效率。傳統的空調系統能夠維持室內溫度,但是,近幾年的表明,室內達到絕對舒適,容易引發出\空調病\問題,且消耗大量能源,增加氟里昂對臭氧層的破壞。而綠色建筑要求除保證人體總體熱平衡外,應注意身體個別位如頭部和足部對溫度的特殊要求,并善于自然能源。另外,現在常采用的極大玻璃面建筑在夏季可能發生溫室效應,而在冬季發生來自冷玻璃面的低溫輻射效應。因此,除了冬夏空調設計條件外,要當地氣候及建筑內部負荷變化對室內環境舒適性的影響。最好每個月每小時的變化對空調負荷及舒適性的影響。
1.2日光照明、聲問題(Daylighting、VoiceProblem)
不同的室內光環境直接影響到工作效率和室內氣氛。綠色建筑中引進無污染,光色好的日光作為光源是綠色光環境的一部分。但舒適健康的光環境同時應包括易于觀看,安全美觀的亮度分布,眩光控制和照度均勻控制等,因此應根據不同的時間、地點調節強光從而不影響陽光的高品質。另外,健康舒適的聲環境有利于人體身心健康。綠色聲環境要求不損傷聽力并盡量減少噪聲源。這樣,設計時通常將產生噪音的設備單獨布置在遠離使用房間部位,并控制室外噪聲級。
1.3空氣質量(AirQuality)
空氣質量的好壞反映了滿足人們對環境要求的程度。通常影響空氣質量的因素包括空氣流動(AIRMOVEMENT)、空氣的潔凈程度等。如果空氣流動不夠,人會感到不舒服,流動過快則會影響溫度以及潔凈度。因此應根據不同的環境調節適當的新風量,控制空氣的潔凈度、流速使得空氣質量達到較優狀態。同時對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也是室內環境改善的主要途徑之一。影響室內空氣品質的污染物有成千上萬種。綠色建筑認為不僅要使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公認的有害濃度指標以下,并且要使處于室內的絕大多數人對室內空氣品質指標表示滿意。
2建筑與室外環境的協調
綠色建筑創造的居住環境,既包括人工環境,也包括環境。在進行綠色環境規劃時,不僅重視創造景觀,同時重視環境融和生態做到整體綠化。即以整體的觀點考慮持續化、自然化。可持續的,除了建筑本身外還包括所需的周圍自然環境,生活用水的有效(生態)利用,廢水處理及還原,所在地的氣候條件。
2.1綠色環境的地域主義(Bio-Rigionalizm)
綠色建筑要考慮如何與所在地的氣候特征、條件、文化傳統觀念互相配合,從而成為周圍社區不可分離的整體部份。綠色建筑作為一個次級系統依存于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的自然環境,與綠色房地產都不能脫離生物環境的地域性而獨立存在。綠色建筑的實現與每一個地域的獨特氣候條件、自然資源、現存人類建筑、水平及文化環境有關。
2.2自然通風
自然通風即利用自然能源或者不依靠傳統空調設備系統而仍然能維持適宜的室內環境的方式。
自然通風最容易滿足建筑綠化的要求,它一般都不用外來不可再生資源,而且常常能節省可觀量的全年空調負荷而達到節能以及綠化的目的。但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必須考慮建筑朝向,間距和布局。例如南向是冬季太陽輻射量最多而夏季日照減少的方向,并且我國大部分地區夏季主導風向為東南向,所以從改善夏季自然通風房間熱環境和減少冬季的房間采暖空調負荷來講,南向是建筑物最好的選擇。另外,建筑高度對自然通風也有很大的,一般高層建筑對其自身的室內自然通風有利。而在不同高度的房屋組合時,高低建筑錯列布置有利于低層建筑的通風,處于高層建筑風景區內的低矮建筑受到高層背風區回旋渦流的作用,室內通風良好。
自然通風而且是環境綠化的重要手段,是引進比室溫低的室外空氣而給人涼爽感覺的一種節能的簡易型空調。綠色環境常用的送風方式是地板送風暖通空調方式(FloorSupplyHVACSystem)。
3提高綠色建筑建設效率的途徑
綠色建筑的建設不但要和環境融和,更要經濟實惠,讓投資人有適當的回收。在這樣的過程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達到資源利用的最高效率。各種資源效率中最重要的是能源效率。能源效率越高,越能節省壽命周期費用,不但提高綠化效果,更能增加投資綠化建設的吸引力。因此提高能源效率是進行綠色建筑建設的基本條件。
提高能源效率途徑包括:減少建筑壽命期限能量可以采用延長建筑及其設備的壽命;使用耐用的建筑材料、設備產品;另外在建筑設計及建造上考慮維修、保養等等。具體措施包括:寬余的建筑設計;采用容易運行管理的機器及系統,便于維修及更新;選用具有耐久性以及耐振性的材料;適當的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