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8 11:09:4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農村財務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新時期農村財務呼喚專業審計
近年來,農村財務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財務公開、鄉鎮建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和農村綜合招投標中心,實行農村財務委托“雙代管”等多種程序和手段,規范農村“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使其更趨規范和透明。但也有一些少數個別村民主理財流于形式局限于村干部“近親”理財、“親信”理財,財務公開走過場,“雙代管”運作不規范等多種主客觀因素,致使村級財務管理處于松散無序狀態。村級資產資源管理混亂,有限的資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一個系統有效的審計監督體系,使得農村財務問題久久不能解決,導致干群關系、黨群關系緊張,矛盾激化,影響 農村改革 發展 、社會穩定和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正因為農村集體資產對支撐社會公益事業、穩定農村基層政權具有特殊的作用,隨著農村集體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作用也將會不斷加強。因此,客觀上存在著對農村集體資產經營使用的審計監督需求。《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決定》中明確指出:“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開在推進村級民主監督、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和民主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經審計后公開的村級財務將杜絕數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現象。財務公開對于“給村民一個明白,還村干部一個清白”的作用已成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識,對村級財務狀況做鑒定性服務的審計要求也隨之出現。針對這種情況,農村財務需要一支專業審計隊伍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從而促進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設。
二、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現狀
一是農村審計工作組織機構不適應。鄉鎮綜合改革后,鄉鎮農經部門被合到鄉鎮財政所,縣級農經局,任務重,工作協調難,落實難,工作缺乏權威性。鄉鎮一級農經干部取得審計資格證及少。同時取得審計資格的鄉鎮農經干部均是兼職審計,充當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近年來實行了村級財務會計委托“雙代管”,由于受經費等因素的影響,會計一直由鄉鎮農經干部兼職,同時鄉鎮農經干部又承擔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這種組織機構的不適應,不可能使審計結果取信于民,從法律的角度上說也是行不通的。為確保審計機構獨立地行使審計監督權,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上的隸屬關系。根據審計的獨立性這一審計監督本質特征,審計的主體應當是“獨立”于被審計一方之外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
二是農村審計工作條件不適應。一是審計工作時間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證。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主力軍是鄉鎮農經員,但是鄉鎮農經員從事審計工作是兼職的。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鄉鎮農經員不可能象專業審計機構一樣把主要精力花在審計工作上,審計工作的時間就會顯得很倉促,而審計工作的審計對象又比較多。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審計對象是村一級,相對來說比較偏遠,交通極為不便,給審計工作特別是調查取證工作帶來很多困難。二是村集體經濟審計是免費服務的。到目前為止,國家財政部門還沒有將審計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審計經費無法保障,工作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時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審計實踐中,因為沒有經費,不得不盡量壓縮時間,這也必然會影響審計工作質量。
三是農村審計人員素質普遍偏低。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點多且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應該具備較全面的財會知識和相關制度和法規,而且還應該具備較強的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鄉鎮一級由農經員擔任的審計工作是兼職的,并且從事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起步時間晚,開展的審計工作時間短,雖說已經過專業培訓,但審計專業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別是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和運用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學習和研究。大多數審計人員缺乏協調、交往能力和文字綜合處理能力。審計人員素質跟不上形勢發展需要。
四是審計立法滯后。農村審計目前尚無全國性條例,僅有少數省市出臺了地方性農村合作經濟審計條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結果所出現的村級財務嚴重問題,因為缺少專門的針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如村的主要干部鋪張浪費使用集體公款,而支出單據所應具備的經手人、審批以及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等應有的手續卻具備。因為沒有明確的具體法律依據,村里又沒有制定出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給單據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問題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五是審計處理難。首先是現行審計體制及其它一些人為的因素。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沒有處理決定的權利,使得查出問題與處理決定之間產生脫節,很難將查出的問題得到及時解決處理;在有關部門處理問題時,由于難免存在一些人為因素,使得問題被擱置下來得不到解決處理;其次是審計工作結束后的處理階段比前期工作難度更大。因為如果不及時把查出的問題予以糾正和處理,就會使群眾感到審計只是一種形式,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但是查出的問題牽涉到很多方面,很難面面俱到,三是社會不正之風帶來的阻礙影響了問題的處理。
三、農村集體經濟審計改善對策
根據當前我國村級財務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和現狀,加快村級財務審計工作的開展,應盡快解決解決審計機構與人員問題,確保村級財務審計工作落實到位。
首先是要建立職能定位明確的工作機構和審計隊伍。鄉鎮專職審計機構不完整、不健全。隨之村級經濟中的違紀違規問題日漸增多,有的還非常嚴重,在基層設立完整的、健全的專職審計機構十分必要。但是,由于鄉鎮審計受其地位未定(我國憲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和發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制約,致使鄉鎮審計發展滯后,特別是對村級財務的審計監督有限,力度較低。主要體現在部分鄉鎮尚未設立專職的審計機構、未配備專職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較少、審計人員的素質不高等。因此,盡快確立鄉鎮審計地位,充分發揮鄉鎮審計的職能和作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變得日益重要和突出。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農經部門和財政所進行了實質合并。過去由鄉鎮農經部門負責的村級
財務審計職能相應合并到財政所。為充分發揮財政所對村組財務審計的職能,可依托財政所成立由3—5人的事業編制,由財政保證供養的審計站。主要職能是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及村(組)集體的財務審計工作;對村(組)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對新一屆各村(組)理財小組組成人員進行培訓和監督指導理財小組運行情況。
其次是要改善審計工作條件,保證審計工作開展。要改善農村審計工作條件,除了進行村級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外,鄉鎮政府的主要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村集體經濟審計,提高對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的認識,為審計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財政部門要在經費上保證農村審計工作正常開展。
其三是要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首先應從加強基層業務培訓著手,由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提出審計培訓計劃,有計劃地組織鄉鎮農經干部進行中短期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突出加強對農村審計人員的政治理論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審計專業知識及技能教育,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強、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農村審計隊伍。通過考試考核等方法選拔具有審計、會計專業的審計人才,建立持證上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質低和工作不力的審計人員;加強審計人員政策法律及業務培訓,使審計人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和業務技能得到提高,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切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審計報告要真實、可靠、嚴密,經得起推敲,經得起反駁,真正體現農村審計工作水平。通過扎實細致的工作,讓社會各界了解、認可、支持農村審計工作。
再次是要加快農村審計立法,樹立農村審計工作權威。盡快制定全國性的農村審計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審計取證、報告、檔案管理等辦法,進一步明確農村經濟審計的定性問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應從實際出發,積極聽取農村經營管理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制定相應的審計實施細則和相關辦法,解決長期困擾農村審計工作的政策問題,使農村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發揮農村審計工作的監督作用。同時要加大審計宣傳力度,增強基層干部的法律意識。各鄉鎮黨委、政府應該把依法治鄉(鎮)、依法治村納入發展經濟的重要環節,加大基層審計宣傳力度。建立健全鄉鎮、村兩級財務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增強基層干部的守法意識,提高群眾的參與意識。把鄉鎮、村財務管理制度貼在墻上以便更直觀的形式接受群眾監督。
最后是要注重農村財務審計結果的綜合運用。農村財務審計工作要保持長期有效,形成長效機制,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注重其結果的綜合運用是重要的措施之一。一是要督促整改。對在審計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組),由鄉鎮主要領導及時找有關責任人談話、限期整改。對期限內仍未整改的村(組),按程序召開村民會議研究處理意見,對村民選舉產生的村(組)干部建議村民啟動罷免程序,依法依規罷免。二是要嚴肅紀律。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并向群眾公布。審計出的問題,一定要按照財務管理法律、法規進行妥善處理,該批評的進行批評、該糾正的給予糾正,該清退的責令其清退、該賠償經濟損失的要賠償、該罰款的一定罰到位、該罷免的組織鄉鎮村討論罷免、該撤職的堅決撤職,以維護執法的嚴肅性,進而保障各項制度的落實,杜絕違規行為的發生,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維護審計工作的權威性。三是要接受監督。農村財務審計是農村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項工作的意義以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群眾滿不滿意是一個檢驗和衡量的標準。因此,要把審計結果公布于眾,告知于民,廣泛聽取民意,收集對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把審計公開的過程轉化成為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點,也是農村工作的難點。但是,由于多種多樣的原因,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的財務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工作的重點,也是農村工作的難點。更是廣大農民群眾關心的熱點。近年來,我國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進和提高。但是,由于多種多樣的原因,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的財務管理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于此相關的大量鄉村債務的累積,引發了許多社會矛盾,嚴重地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這不僅給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埋下了隱患,也給正在進行的新農村建設帶來了不利影響。
1.存在問題
目前農村財務管理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做得不扎實
目前,在不少地方的農村財務管理中,會計核算的基礎工作普遍存在不扎實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有的村會計憑證和賬簿保管不善,損壞、丟失嚴重,個別村甚至連正式的會計賬簿都沒有,大多用“本本賬”,“包包賬”代替。二是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導致會計事項核算不清,會計信息是真。三是有的村沒有現金日記賬或者雖有現金日記賬但記賬不清。四是有的村賬務處理程序不規范,不及時記賬、算賬、對賬、結賬,導致賬目漏記、賬實不符的問題比較突出。
1.2財務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缺乏比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有的地方雖有一些所謂的制度,但這些制度并沒有形成完整的約束體系。再加上現行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不到位,有些地方的鄉鎮農經管理機構難以及時地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有效地履行監督職能。
1.3集體資金管理失控、開支混亂
在一些地方,由于財務制度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財務人員把關不嚴或監管不力,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開支混亂現象嚴重。
1.4財務公開流于形式、缺乏內容
財務公開、民主管理是新形勢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但現實中這項工作的開展并不盡人意。主要表現在:一是公開不及時,不少村沒有能夠做到定期公開,有的村甚至一年半載也難以公開一次。。二是公開內容不規范、不全面。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額進行公布,沒有逐筆逐項公布。三是財務公開的形式單一,對群眾的意見不采納,對反映的問題不及時進行整改。
1.5農村財務管理人員整體素質較低
目前,在一些農村尚沒有形成有效地財務人員配置機制。農村基層組織的財會人員一般都是就地選用或由村干部制定。這些人往往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崗位培訓就上崗工作。由于其中的大部分人員缺乏應有的財會方面和法律方面的相關知識,不懂得國家農村政策和有關規定,根本無法勝任財務會計工作。
2.應對措施
2.1提高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
農村財務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充分認識新時期農村財務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要積極采取多種措施,真正把農村財務管理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必要時,可以把農村財務管理納入政府的目標管理,作為考核鄉、村干部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
2.2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離不開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有關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加強協作,共同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獻計出力。農業部門是農村財務的主管部門。應該切實履行其主管部門的職責;財務部門掌管著相關經費的撥付和使用,應將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鄉鎮會計機構的工作經費以及有關人員工資報酬列入財政預算,并予以足夠保證;金融部門作為資金管理部門,應對村級銀行存款賬戶清理和審計調查取證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3完善相關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首先,要繼續完善會計委派制度。盡快建立起一支穩定的、具備較高業務素質的、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的農村財務管理隊伍。其次,要建立農村會計任用審批制度。農村會計的任用、調換要經過鄉鎮批準,以穩定農村財會隊伍,保持農村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其三,要進一步完善農村財務制度。通過對這項制度的改進和完善,使村級財務真正做到讓內行任管,并能夠管得住。。最后,要建立健全對農村財務人員的激勵約束制度。通過建立農村會計崗位責任制,完善考核辦法,獎優罰劣,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村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其工作水平。
2.4認真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
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是為了把民主監督和民主理財真正地納入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首先,再村組日常的財務支出活動中,應制定明確的“一事一議”和專項開支一票否決的制度。對那些公益性、生產性等專項開支和大額開支預算,必須首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定期對村干部使用資金的情況進行審核。這樣,就可以把民主監督由過去的事中和事后監督變為事前監督。
近年來,廣大農村不斷加強和完善民主理財制度建設,全面實行村務公開,狠抓村級財務的規范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但由于國家農業部、財政部頒布的農村新會計制度在許多地方尚未實行,現時的農村會計核算與新會計制度的要求嚴重脫節,在全面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理財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也就越來越多。據報載,某縣一貧困村的一個紐長在短短的三年內揮霍公款達10萬元。這些問題的暴露不僅導致干群關系緊張、矛質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務難以執行,黨的農村政策難以落實,茬接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社會穩定和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筆者經調查發現,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會計出納隊伍不穩定,人員變更快,財務移交手續辦理不及時。如某縣在近四年內由于村民委員會換屆等原因變更147名會計,90名出納。其中有80余名離職財會人員未辦理移交手續,新任會計出納形同虛設。
二是財務無專人管理,經費開支無專人審批。于是,多人收錢,多人管線,多人用錢,長時間不交賬、不結賬、不記賬成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據調查,某縣80以上的村的費用開支,村支書、村主任、婦女主任、會計誰都可以批,甚至出納也可以批,有的未經任何人審批簽字也可以報賬,形成了誰拿錢誰用錢的混亂局面。
三是村級財務賬目設置不全,原始憑證不規范。從筆者調查所掌握的情況看,有75以上的村沒有按制度要求來設置會計賬目,有的只設 本現金賬而不設臺賬、財產賬和往來賬。有的財會人員因不懂此務,干脆不設賬、不記賬,把五花入門的票據用報紙封成包,變成了名符其實的"包包賬"。這些原"票據(憑證)不規范主要表現在:收錢不開正式收據,收款人不簽名蓋章;開支沒有正式發票,多以自條入賬,并無經手人簽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費報賬單,基建工程無合同、無驗收、無發票,以領據票入賬等現象極為普遍。如某縣的一個村新建了一所學校,開支達4萬多元,但未見一張正式發票,可見村級財務的憑證不規范到了何等程度。
四是非生產性開支嚴重,絕大多數的村級財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種檢查吃、開會吃、出差吃、有事無事幾個干部也聚會吃的不良風氣,造成極大的浪費。
五是少數村紐干部貪污、挪用集體資金現象嚴重。少數村組干部本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千方百計利用職務之便,運用多種手段貪污挪用集體資金。如收入不交賬,多收少交,重報開支,多領補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發票報賬等。
六是賬目不公開,財產往來無賬,村級財務失去有效監督。
切實解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筆者認為,必須認如下幾方面入手:
一、堅定不移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加大民主理財力度。村級財務問題歷來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問題。黨中央、國務院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要切實保吁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務和群眾普遍關的焦點問題都應向村民公開,尤其村級財務要公開。村級財務公開一定要按國辦[1999帕6號文件要求,一是公開內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財務公開內容進行公開。二是公開時間要及時,特別是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公布;重要財務活動應逐筆公布。三是公開方式要以公開欄為主,要有固定的財務公開欄。四是公開程序要嚴格。財務公開前,應有民主理財小組參加,對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五是對財務公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六是要把財務公開的監督落到實處,村組財務要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為使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農業部、財政部新頒布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人這兩個新制度對現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費用開支管理、票據管理、農民負擔款項和共同生產費管理、義務工和積累工管理、財會人員及財會賬目管理、財務審計與民主理財等方面都作了具體規定。因此,要在兩個新制度的基礎上,從各村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如"報賬制度。、"列支審批制度"等。同時,村級財務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實行先收后支,杜絕以收抵支、差額入賬、坐支現金等現象。
三、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搞好村級財務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認真搞好村級財務的管理,并作為任林時期農村工作的一項大事來抓。之所以如此重視農村村級財務的管理工作,這是因為農村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所以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列入黨委政府的工作議事日程,編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管理內容。各鄉鎮至少要確定一名黨政領導 主管農村財務,經常聽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部暑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要隨時根據群眾的反映,對村級財務進行及時清理。對清理出來的經濟問題,一定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通過清理農村村級財務還干部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
四、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財會人員被確定之后,一般不要隨意變動,以穩定財會人員隊伍。這里關鍵是要嚴格財會人員的任免程序。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建立崗位責任制。財會人員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要切實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有必要時,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考核。
五、試推行"村財鄉笛"o可根據不同鄉村的實際情況,推行"村財鄉管"制度。村里不設會計,只設出納,村級賬目由鄉鎮經管部門代管,財務收支實行"報賬制"。
六、加強村組集體資產管理,追制、化解村組不良債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__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再次強調"再繼續做好農體集體資產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并逐步化解鄉村兩級不良債務"。據筆者調查所知,近些年來,農村集體資產大量流失,村組負債不斷增加,群眾反映極為強烈。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而且危及基層政權的鞏固。在加強村組集體資產管理,遏制不良債務過程中,首先要認真搞好農村村紐集體資產的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工作,對集體資產要進行評估,要切實解決農村各業承包基數不合理、低價承包等問題,以防集體資產流失。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出減債措施,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已經形成的債權債務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
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具體表現為鄉(鎮)、村、農民的財務關系。稅費改革后,農村財務管理的主體也由過去的村或鄉鎮經管站轉變為基層財政和農村會計核算中心,村級財務收支范圍逐漸減少,財務管理的重心也由事后核算轉變為事前監督和收支并重。強調農村財務管理法制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村級財務會計制作為農村稅費整體配套改革的生理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節約財務管理成本,而且是“建國以來時期沿襲下來的財務管理體制的突破,保證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高度集中,缺乏相互監督制約的弊端”。同時,以民主理財作為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
但是,也應該看到,隨著稅費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充分暴露出來,如收益分配的不合理導致上訪增加、財務收支矛盾突出、村級債務難以消化甚至反彈、相關部門及財務部門的職能轉換和性質不明確、集體經濟薄弱等。近年來雖然各級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甚至將財務納入鄉管理和全面實行財務公開化,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控和對資本運營相關指標的考核與評價,尤其是在發達地區,財務透明度不夠,貪污腐敗現象逐漸增多,村級集體資產流嚴重,負債過高,出現了農民收入停滯,甚至因負債過高,又重新步入貧困,嚴重地抑制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從廣東省來看,20__年廣東農村集體經濟資產總額達4661億元,占全國的18.5,居第一位,其中85.6的資產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村級集體經濟收入達618.7億元,集體有收入的行政村占了92.9,無收入的行政村總數的84.6。財務管理作為農村經營與服務的核心,其管理的水平和質量,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所以,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在國外,農村財務管理都體現為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調整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個較高的層次,所以財務管理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對農村集體財產、集體資金的按理,而是重點考慮資金的投放與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籌集和風險管理。國外現有文獻有的從農業合作社的資本形式探討農村財務管理,以及從合作社的稅務負擔與融資的角度進行分析;還有的從某一農產品生產、銷售過程中的費用與收益進行分析,以及從合作社合并時的合并報表各因素進行分析。與我國不同,發達國家的農村財務管理已經沒有了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低層次、混亂、目的性不強的缺點,它們的財務管理目的明確,管理具體,且多以融資與投資為管理對象。因此,運用當前最流行的金融工具,盡量提高合作社的融資、投資效率,是國農村財務管理的實踐特點,也是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的方向,它對建立我國創新性管理模式有著積極的現實指導意義。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建立
(一)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特征
1、社會性。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鋪開,不單純是農民減負的問題,而是涉及到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如三者利益分配協調問題、土地問題、稅制體系的構建問題、財政體制問題、農村債務化解問題、農村義務教育投向問題等等。
2、民主性。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的創新必然體現民主性,因為改革和創新的目的就是要理順各方面的財務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如目前實行的村民詐治和民主理財,就是民主性的具體體現。
3、復雜性。由于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具有社區性、封閉性、合作性、股份性、多樣性、民主性的特征,使得農村財務管理更具復雜性,尤其是稅費改革后,農村原有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財務管理體制、管理方式和財務關系等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需要將農村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科學有機地結合起來,探索更深層次的問題。
4、長效性。農村稅費改革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基本國策,要鞏固改革的成果就必須建立農村稅費改革的長效機制,其中有效監控、債務化解、科學理財、理順關系等都是財務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內容
1、觀念的創新。觀念創新是一切改革與的源泉,新時期農村財務管理的內外 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資源環境等都有了新的變化。如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農產品銷售額增加或減少給農民帶來收益的增減,農村各業因擴大生產規模而增加資金籌集或因銷售額下降、產品賣不出去而占用更多資金,資金周轉不靈。又如資源環境尤其是土地資源,土地作為主要勞動資料,其地理位置、肥活程度、土壤結構等都直接影響到對農業的投入,以及由于信息技術的發使得農產品交易更加便捷等等。因此農村財務管理必須適應這些變化,不再局限于傳統農業發展模式和財務管理模式,樹立新型理財觀念,如財務資源觀念、人本化理財觀念,信息化理財觀念、知識化理財觀念等。如目前農村資產經營中出現的資本、土地、人力、智力等資源的重新組合,實行民主理財、電子政務、財務信息網絡化、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等,都是創新性
財務管理的具體表現。
2、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體制改革是創新的基礎,為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各地區紛紛從體制上入手,徹底理順關系,其目的就是通過建立健全一個新的運行體制,形成一種新的機制,為農村的長治久安、穩定發展奠定穩固的、規范的財務制度基礎。如目前各省推行的“村賬鎮管”、財務雙代管、會計電算化、會計集中核算和財務人員選聘制等,都是新形勢下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
3、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現階段農村財務制度主要包括財務計劃管理制度、開支審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人員管理制度、財務監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其中收益分配制度是農村財務管理的矛盾點,它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隨著農民收入來源日益多樣化,不僅包括勞動收入,而且還包括經營收入、管理收入、資產收入和權益收入等等;在財務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等,這些都必須通過財務管理的創新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妥善解決。
4、組織的創新。財務管理組織創新,包括組織體系創新、組織機構創新。創新性農村財務管理組織體系,應是在鄉鎮一級建立兩個中心,即農村財務管理中心或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和會計結算中心。前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情況,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監督財務公開的落實情況,協調縣、鄉、村的財務關系等;后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助鄉(鎮)、村做好財會人員的選聘和會計核算。兩者職責明確,互相配合。
5、技術與服務的創新。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必然推動財務管理技術與服務手段的創新,這就要求根據農村經濟的發展方向,研發財務動態管理軟件,建立網絡運行系統,實現財務工作信息化和網絡化。
6、財務管理方法的創新。創新的財務管理目標和指導思想必須通過創新的方法才能實現。創新的農村財務管理方法體系應包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財務監督與檢查、財務分析與評價、財務預警、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等。尤其是發達地區農村更要建立財務監督與評價體系,并通過其規范運行,降低管理成本,從制度上防止管理混亂、滋生腐敗現象的發生。
7、財務監督體系的創新。通過建立多層監管體系,對農村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具體包括:第一,加強村民民主監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堅持財務公開,確保財務管理規范運行;第二,強化會計監督,推行會計委托制,通過多種形式公開招聘財會人員;第三,發揮下令監督的職能作用,具體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代表政府對農村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的輪審;第四,對重大事項的審計評估可以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來進行。
三、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應注意的問題
(一)創新的財務管理必須圍繞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來開展。創新的目的是要通過創新促進經濟的發展,因此,農村財務管理的創新必須圍繞著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這一中心目標來開,必須以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和機制環境為出發點,針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轉變資產管理觀念,注重價值形態的管理,從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等方面入手,在保值的基礎上不斷實現增值,不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鞏固稅費改革成果。
(二)正確處理三者利益關系。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而農村財力管理直接體現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尤其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所以,必須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約束下農村中的各項事務。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財務管理的創新,保證農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經營、依法理財,正確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使國家、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三)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長期以來,經濟發的不平衡性與西部地區,城市近郊與山區貧困地區,同一省份的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之間等,其資源優勢差距較大。因此,農村財務管理的創新必須因地制宜,在統一政策、統一規范的前提下,不同地區可采用不同的模式,也可以幾種模式相結合,靈活運用,不能不顧實際情況“一刀切”。
(四)創新性財務管理的相關支持和保證。任何一個有效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貴在創新,重在實效。創新性財力管理的相關支持和保證,包括政策到位、法律保證、財政支持和人員配備等。所有這些都是創新性財務管理的前提條件,稅費局長地、減免稅以及對農民直接補貼的各項方針政策只有全部得到落實,各種法律法規配套,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到位,人員配備齊全,才能使為此而采用的各種財務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發揮。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必須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這個中心。
只有集體實力增強了,化解債務才有經濟基礎。
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不是為了管死它,而是為了更好地用好用活。
凡是有利于經濟發展、共同富裕的管理辦法,就是好辦法。
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歷來是廣大農民群眾十分關心的問題。這方面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些年各地為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采取了許多措施,見到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這方面問題還比較多,農民群眾還不滿意。有些地方混淆集體資產權屬關系,隨意向集體和農民伸手,有些地方農村財務管理混亂,財務不公開,還有不少地方胡支亂花嚴重,村級債務累累。這些問題,說到底,是如何正確地處理好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利益關系問題,是如何更好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保護農村生產力的問題。
當前,我國農業正處在新的發展階段,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后,農業面臨嚴峻的挑戰,維護集體和農民利益顯得更加緊迫。解決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靠老辦法不行,必須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創新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機制。
一是要圍繞農村經濟的發展,確定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的目標。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是黨的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當前,黨的農村工作的中心是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因此,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這個中心。只有圍繞發展做文章,為發展做貢獻,我們的工作才有意義,才有前途。目前,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遇到的問題,不少都跟經濟發展水平有關,有些問題只有隨著經濟發展,才能夠得到根本解決。如化解鄉村兩級債務,清理是必要的,但只有集體實力增強了,農民收入增加了,化解債務才有經濟基礎。加強集體資產管理不是為了管死它,而是為了更好地用好用活,實現其不斷增值,發展農村的生產力。所以衡量這方面工作的好壞,主要看是否通過有效的管理,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凡是有利于經濟發展、共同富裕的管理辦法,就是好辦法。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和機制環境,是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
二是要適應農村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探索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效方式。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是同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緊密聯系的。改革開放20多年來,農村已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農村集體經濟的存在形式和功能發生了很大變化,農村集體資產從資產規模、產權構成、運作模式到管理方式,也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農村多種形式聯合與合作的出現,更加豐富了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工作對象和內容。應當適應農村公有制實現形式的新變化,調整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思路和方法,把注意力從集體資產的物質形態管理轉到價值形態管理,從資產管理轉到資本運營的軌道上來。只有如此,才能真正達到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和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
三是要用改革創新的精神,解決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突出問題。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一直是在不斷改革創新中發展的。目前,要解決這方面存在的問題,也必須靠改革創新。近年來,不少地方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積累了一些經驗,闖出了一些路子。山西、吉林等許多地方實行了村賬鄉代管、村會計集體辦公,加強了對村級財務的監督;浙江、廣東等部分地方實行了農村會計委托制、會計委派制,提高了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強化了會計的監督職能;江蘇、北京等一些地方成立了集體資產運營中心(公司),促進了集體資產的增值。特別是許多地方實行的財務公開,擴大了群眾民主監督,深受農民群眾歡迎。
四是要結合管理手段的改進,提高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工作水平。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工作也要逐步實現工作手段的現代化。當前一些地方推行的農村經濟管理信息化,就是通過現代管理手段提高農村經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徑。如廣東、浙江省結合會計委派制、會計委托制開展財務管理電算化,黑龍江省結合全省農村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農經管理電算化,廣東南海等地結合當地經濟發展需要開展農村社區綜合管理信息化。這項工作雖然開展的時間不長,但從各地的實踐看,成效已經非常明顯,完善了制度,提高了效率;增強了透明度,遏制了腐敗,改善了干群關系;提高了隊伍素質,改進了管理水平。“文秘站”版權所有
近年來,廣大農村不斷加強和完善民主理財制度建設,全面實行村務公開,狠抓村級財務的規范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但由于國家農業部、財政部頒布的農村新會計制度在許多地方尚未實行,現時的農村會計核算與新會計制度的要求嚴重脫節,在全面實行村務公開、民主理財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村級財務管理問題也就越來越多。據報載,某縣一貧困村的一個紐長在短短的三年內揮霍公款達10萬元。這些問題的暴露不僅導致干群關系緊張、矛質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務難以執行,黨的農村政策難以落實,茬接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社會穩定和農村基層政權的鞏固。筆者經調查發現,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會計出納隊伍不穩定,人員變更快,財務移交手續辦理不及時。如某縣在近四年內由于村民委員會換屆等原因變更147名會計,90名出納。其中有80余名離職財會人員未辦理移交手續,新任會計出納形同虛設。
二是財務無專人管理,經費開支無專人審批。于是,多人收錢,多人管線,多人用錢,長時間不交賬、不結賬、不記賬成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據調查,某縣80%以上的村的費用開支,村支書、村主任、婦女主任、會計誰都可以批,甚至出納也可以批,有的未經任何人審批簽字也可以報賬,形成了誰拿錢誰用錢的混亂局面。
三是村級財務賬目設置不全,原始憑證不規范。從筆者調查所掌握的情況看,有75%以上的村沒有按制度要求來設置會計賬目,有的只設+本現金賬而不設臺賬、財產賬和往來賬。有的財會人員因不懂此務,干脆不設賬、不記賬,把五花入門的票據用報紙封成包,變成了名符其實的"包包賬"。這些原%"票據(憑證)不規范主要表現在:收錢不開正式收據,收款人不簽名蓋章;開支沒有正式發票,多以自條入賬,并無經手人簽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費報賬單,基建工程無合同、無驗收、無發票,以領據票入賬等現象極為普遍。如某縣的一個村新建了一所學校,開支達4萬多元,但未見一張正式發票,可見村級財務的憑證不規范到了何等程度。
四是非生產性開支嚴重,絕大多數的村級財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種檢查吃、開會吃、出差吃、有事無事幾個干部也聚會吃的不良風氣,造成極大的浪費。
五是少數村紐干部貪污、挪用集體資金現象嚴重。少數村組干部本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千方百計利用職務之便,運用多種手段貪污挪用集體資金。如收入不交賬,多收少交,重報開支,多領補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發票報賬等。
六是賬目不公開,財產往來無賬,村級財務失去有效監督。
切實解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筆者認為,必須認如下幾方面入手:
一、堅定不移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加大民主理財力度。村級財務問題歷來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問題。黨中央、國務院一而再,再而三強調要切實保吁農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務和群眾普遍關的焦點問題都應向村民公開,尤其村級財務要公開。村級財務公開一定要按國辦[1999帕6號文件要求,一是公開內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規定的財務公開內容進行公開。二是公開時間要及時,特別是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公布;重要財務活動應逐筆公布。三是公開方式要以公開欄為主,要有固定的財務公開欄。四是公開程序要嚴格。財務公開前,應有民主理財小組參加,對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實。五是對財務公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六是要把財務公開的監督落到實處,村組財務要置于群眾的經常監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為使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農業部、財政部新頒布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人這兩個新制度對現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費用開支管理、票據管理、農民負擔款項和共同生產費管理、義務工和積累工管理、財會人員及財會賬目管理、財務審計與民主理財等方面都作了具體規定。因此,要在兩個新制度的基礎上,從各村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如"報賬制度。、"列支審批制度"等。同時,村級財務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實行先收后支,杜絕以收抵支、差額入賬、坐支現金等現象。
三、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搞好村級財務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認真搞好村級財務的管理,并作為任林時期農村工作的一項大事來抓。之所以如此重視農村村級財務的管理工作,這是因為農村財務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所以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把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列入黨委政府的工作議事日程,編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管理內容。各鄉鎮至少要確定一名黨政領導 主管農村財務,經常聽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部暑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要隨時根據群眾的反映,對村級財務進行及時清理。對清理出來的經濟問題,一定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通過清理農村村級財務還干部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
四、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財會人員被確定之后,一般不要隨意變動,以穩定財會人員隊伍。這里關鍵是要嚴格財會人員的任免程序。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建立崗位責任制。財會人員要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要切實加強對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有必要時,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考核。
五、試推行"村財鄉笛"o可根據不同鄉村的實際情況,推行"村財鄉管"制度。村里不設會計,只設出納,村級賬目由鄉鎮經管部門代管,財務收支實行 "報賬制"。
六、加強村組集體資產管理,追制、化解村組不良債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再次強調"再繼續做好農體集體資產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并逐步化解鄉村兩級不良債務"。據筆者調查所知,近些年來,農村集體資產大量流失,村組負債不斷增加,群眾反映極為強烈。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僅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而且危及基層政權的鞏固。在加強村組集體資產管理,遏制不良債務過程中,首先要認真搞好農村村紐集體資產的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工作,對集體資產要進行評估,要切實解決農村各業承包基數不合理、低價承包等問題,以防集體資產流失。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出減債措施,積極穩妥地處理好已經形成的債權債務問題。
一、農村微型企業簡述
(一)農村微型企業概述 參考國外的標準,并結合我國實際,重慶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扶持微型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渝府發{2010}66號),該《意見》將農村微型企業定義為:雇員(含投資者)20人及以下,創業者注冊資金1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
筆者從處事易、借貸易、租地易、市場易等四個方面就現在的創業條件與經濟蕭條前的創業條件進行了一場調研。研究對象涉及了重慶市的30名工商管理專業人士、30名各級村官公務員、30名企業管理層人員、30名創業者、90名返鄉農民工等五種不同組別的人群。這五組人群依次對處事易、借貸易、租地易、市場易等四個因素的創業條件做出評分,同時設定經濟蕭條前這四個因素的易度系數各自都是5,易度基數總和是20。調查結果見表1所示。
從表1可以看出,各組人士普遍認為較之經濟蕭條前,當前創業的各項指數有所提高。加之目前創業的機會成本最小,企業更容易生存與發展,因此還是適合創業的。在調查中,有農民工表示,如果現在還猶豫創業,以后也就更下不了創業的決心了。以重慶市萬盛區為例。截止2011年5月31日,萬盛區已發展農村微型企業288戶(其中,去年發展117戶、今年以來發展171戶),解決就業人員1626人、戶均帶動就業5.6人;共發放財政補助資金830.9萬元、戶均2.89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資金691.2萬元(戶均2.4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139.7萬元(戶均0.49萬元)。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對于促進就業,經濟增長有著極大的作用。
(二)農村微型企業經營模式選擇 農村微型企業的經營模式由創業者自行選擇,可采取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多種經營模式。農村微型企業被資助者確定為“九類人群”,即大學畢業生、離崗失業者、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者、信息技術人員等,見圖1。
由圖1可以看出,萬盛區在人群構成方面,申辦微型企業的291人中,以返鄉農民工為主,其達到了45.4%,而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信息技術人員、文化創意人員分別只占19.3%、9.6%、1%、1.7%。反映出農民工是農村微型企業創業的主力軍,而農民工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是最嚴重的,進而說明研究農村微型企業財務管理問題的必要性。
二、農村微型企業的財務管理問題
農村微型企業是雇傭員工(含不支付工資的投資者以及其親屬)少于10人、總資產少于所處行業小企業的平均額、在農村地區具有固定經營場所或固定經營業務、所有權與經營權集中統一的規模細小的經濟組織。對農民工這樣一個資源少、創業知識缺乏、創業技能不高的特殊群體來說,這無疑是給他們提供了回鄉投資興業的平臺。筆者經有關資料分析,將影響農民工創業的因素主要分為外部環境因素和自身能力因素,如圖2所示。
(一)融資難制約農村微型企業發展 農村微型企業抵押物缺失,信用較低。銀行在商業化經營和資產負債管理制度的約束下,為了降低貸款風險,一般要求貸款企業提供連帶擔保或財產抵押,而農村微型企業缺少足夠的抵押資產,尋求擔保更為困難,大多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降低了銀行貸款的動力。
(二)手續繁、門檻高、稅賦重等因素制約發展 農村微型企業所面臨的基層政府對其服務態度差、創業手續繁雜、門檻過高、稅賦繁重等問題都制約著創業者的積極性。萬盛區地稅部門對農村微型企業稅收基本上參照了個體戶征稅辦法,實行核定征收的方式(月營業額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農村微型企業稅賦與同規模的個體戶基本持平。而國稅部門,一是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對個體戶可以實行核定征收的辦法(月營業額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而對農村微型企業采取了與其他企業相同的征管方式,即查賬征收的辦法,沒有起征點;二是要求農村微型企業必須建立會計制度進行財務核算。因此,在從事需繳納國稅稅種的行業中,部分農村微企業主認為與同規模的個體戶相比稅賦較重,而要求其建立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更是加重了負擔,特別是對文化程度較低、缺乏財務管理知識、經營情況欠佳的農村微企業主來說無疑是“得了2、3萬元的補助,找了個‘麻煩’”。這些問題的存在,使部分人員望而生畏,不愿意申辦農村微型企業。
(三)自身能力約束發展 一是傳統的經營管理模式,導致其發展能力受限。(1)隨意選擇投資項目,盲目決策。大多數農村微型企業沒有進行市場調研,對市場形勢缺乏足夠的分析判斷,發展定位不明,市場營銷思路不清。主導產品同化嚴重,容易形成跟風發展的氛圍。結果造成市場供大于求,惡性競爭,影響資金回收及運作,創業信心受到打擊。從調查情況來看,農村微型企業的主要問題之一表現在產品科技含量不高,農村微型企業市場開拓能力不足。同時,多數農村微 型企業投資規模小,出口或銷售市場占有份額較小,其發展能力受到很大制約。從圖3可以看出,萬盛區在產業構成方面,產業較為單一,種養殖業占一半以上,達到了56.6%,并且種植、養殖的規模也不大,特色不突出,主要集中在生豬、山羊、肉免、肉鴿、家禽的飼養。而技術含量和智力要求較高的信息技術和文化創意類產業分別只占2.1%和3.1%。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存在著產業構成比例嚴重失調,缺乏科技含量高的企業等嚴重問題。
(2)農村微型企業典型的經營管理模式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投資者同時就是經營者,這種模式給財務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農村微型企業中相當一部分屬于個體、私營性質,企業管理者集權、家族化管理現象嚴重。農村微型企業沒有建立內部審計制度,有些管理者缺乏現代財務管理觀念,甚至沒有將財務管理納入企業管理的有效機制中,使財務管理失去了它在農村微企管理中應有的地位和作用,也阻礙了農村微型企業的發展進程。
二是缺乏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忽略依法理財制度要求。(1)財會人員專業知識不扎實,使得不少會計賬目不清。有的用不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即“白條頂庫”;有的用銀行賬戶代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甚至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有的保留賬外公款,即“公款私存”;有的不能通過財務分析發現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并盡早解決問題,只有當出現重大問題時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使經濟危局難以挽回。(2)依法理財的觀念淡薄,綜合素質不高,跟不上新經濟環境下的各種先進管理辦法。
從圖4可以看出,萬盛區在文化程度構成方面,低學歷偏多、高學歷偏少,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員最多,接近三分之二,達到了63.6%。他們在參加創業培訓、辦理各種手續方面困難較大,創業能力、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和企業的“存活率”讓人堪憂,而具備大專以上、高中(中專、技校)文化程度的人員分別只占10%、26.4%。反映出農村微型企業人員知識水平偏低,更無法意識到依法理財在農村微企中的重要性。
三是財務管理風險意識淡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嚴重。(1)企業在投資過程中,要充分運用財務杠桿作用,適度引進負債,提高自有資本的收益率,避免因過度增加企業負債而加大企業風險。創業環境有著多變性,特別是在經濟蕭條環境下,資金預算再考慮充分也可能存在問題,時常需要在創業過程中增加投資。(2)農村微型企業在進行原材料采購、生產加工、產品銷售時,大多數都是依靠關系,采取口頭協議的形式,沒有訂立規范合同的觀念。主要往來于經常性的關系之中,不需要辦理像商業銀行那樣繁瑣的抵押、擔保手續,通常寫一張借條或口頭約定即能解決問題。即使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權利義務也不明確,甚至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而成為無效合同,使權利主體喪失法律保障。
三、農村微型企業財務管理加強對策
(一)政府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在解決農村微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當地政府應突破現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限制,制定適合當地特點的具體操作條款。重慶市政府指定專門的擔保機構為農村微型企業提供免費擔保,承貸金融機構按照擔保基金與貸款余額1:3至1:5的比例向農村微型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在原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辦法的基礎上,萬盛區擴大貸款對象,提高貸款額度,放寬擔保條件,簡化申貸程序,成立了區小額貸款創業擔保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審貸,農村微型企業可在兩周內獲得5-30萬元貸款,并在兩年內給予政府貼息。
(二)政府開辟“綠色通道”,稅賦降至最低 在前置許可辦理方面,相關單位應進一步開拓思想,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根據農村微企業主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規模小、剛起步和資金短缺的特點,為他們開辟“綠色通道”,按照重在引導和后期規范的原則,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行業外,應降低準入門檻,只要達到基本條件,即可給予行政許可,然后待其正常經營后,再引導他們逐步規范經營行為和改善經營條件。在稅收征管方面,有關部門應合理把握稅收征管“寬”、“嚴”尺度,降低農村微型企業的稅賦。萬盛區工商分局加強與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財政局的溝通和協調,按照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今年5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微型企業發展的通知》(渝地稅發〔2011〕97號)的有關要求,結合農村微型企業規模小、剛起步的特點,參照個體戶的稅收征管辦法,對農村微型的稅收計算方法進行了調整。對確需實行查賬征收的,可由指定單位免費為其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其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三)農民工自身積極適應環境,努力改善與提升自我 一是研究投資機會,加強內部控制。(1)投資決策開始于投資機會,對于一個投資機會,可以有幾個不同的設想或建議。所謂投資機會研究就是對投資的設想或建議進行初步研究,根據已掌握的內部和外部數據資料,分析其對于企業發展的必要性,技術條件的可行性,以及經濟上的合理性。其構成要素包括以下四個方面:商品市場供需狀況;國家金融信貸政策及利率的變化情況;商品價格變化趨勢;原材料資源狀況。萬盛區面向市場,因地制宜,系統規劃,科學確定主導產業和主打產品,推行一鎮一品、一村一品,或者一域一品計劃,引進龍頭企業進行農產品深加工,搞集中連片種植、規模化深加工的農業項目區建設,最后形成了良好的規模化效應。(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財產物資的控制。在物資采購、領用及銷售等方面建立規范的操作程序,對財產物資的管理與記錄必須分開,以形成有力的內部牽制。要定期對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盤點,以促進管理的改善及責任的加強。為了全面、連續地反應和監督庫存現金的收支和結存情況,微型企業應當設置現金總賬和現金日記賬,分別進行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銀行存款設置也亦如此。
二是提高財務人員專業素質,增強其依法理財意識。(1) 開拓創新,與時俱進。政府提供創業培訓機會,有針對性和實用性地介紹創業的項目選擇、風險防范、管理知識、行業經驗,財會人員要加強培訓和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在知識經濟時代,財務管理人員要改善自身的財務管理手段,提高財務管理的水平。農村微型企業的財務人員應主動接受知識經濟時代的理財觀念,接受新事物,學習新知識,掌握新工具,如融資管理、財務預算、財務控制等觀念。(2)創辦農村微型企業要求農民工不但自身要有一技之長,還要懂市場,學會分析市場,判斷市場,開拓市場;要善于管理,管理好自己的同時管理好整個創業團隊;要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比如工商、稅務、警察等政府機關以及銀行、供應商、客戶等。所有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要懂得遵守并嚴格執行政府政策,懂得依法理財,不得有為增加自身凈利潤而有偷逃稅等惡劣行為,應本著納稅光榮的意識來對待稅賦問題。
三是強化風險管理,完善應收賬款核算體系。(1)堅持投資適度原則。企業在進行投資過程中,應根據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資金的規模確定投資金額,若投資金額超出實際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會導致所投資資金使用效率低下,但投資金額如不足以用于安排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會妨礙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降低經營效益。加強其財務控制,維持一定的付現能力,以保證日常資金運用的周轉靈活,預防市場波動和貸款困難的制約,確定最佳的現金持有量。(2)賬務記錄詳細正確,債權債務關系明確。農村微型企業應具備完善的應收款項賬務體系,同時應保證原始憑證真實無誤。應收賬款管理工作要做得好,最重要是制定科學合理的應收賬款信用政策。政策制定好了以后,農村微型企業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強化應收賬款信用政策執行力度;做好客戶資信調查。客戶的資信程度通常取決于5個方面,即客戶的品德、能力、資本、擔保和條件,即通常所說的“5C”系統;加強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基礎記錄,了解客戶(包括子公司)付款的及時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加強應收賬款的事后管理。對于逾期拖欠的應收賬款應進行賬齡分析,并加緊催收。
去年以來,縣紀委在接受黨員群眾舉報和調查辦案中發現,70%以上的黨員違紀問題發生在農村,農村黨員違紀尤其是“兩委”班子主要成員違紀原因均涉及村級財務管理,表現為農村財務制度落實、財務監管不能真正到位。針對此種情況,近日,縣紀委組成專門調查組,對全縣農村財務管理狀況進行了調研,分析了產生問題的原因,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一、全縣農村財務管理基本狀況
(一)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現狀。在縣農業局設經營管理站,為財政撥款全民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2名,現有工作人員6名。主要承擔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三大管理”,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三項指導”和貫徹宣傳農村法律政策、農村經濟統計等工作任務。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設有經管站,在崗人員共48人,人、財、物屬于鄉鎮政府管理,與縣經管站屬業務指導關系。
(二)職責任務。經管站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鑒證和糾紛調解;負責農村承包合同仲裁;承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審計;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狀況、農村經濟收益分配等調查、統計和分析;承擔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會人員的指導、培訓。
(三)管理模式。一是實行村賬民理鄉代管。把各村的賬簿集中到鄉鎮農經站監督管理,各村會計將本村當月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涉及的會計憑證,經本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干部分別審核通過后到鄉鎮農經站或財務結算中心統一記賬,農經站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農經站每月將各村的財務收支情況向群眾公布。二是實行會計委托制。村集體組織經過民主程序表決后,委托鄉鎮農經站本村賬務,村級不再單設會計,村報賬員每月持經本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干部審核后的會計憑證到鄉鎮報賬。
(四)推行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取得的成效。我縣1998年推行了農村財務“雙代管、雙監督”制度,20xx年推行了農村會計制,取消村會計、村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兩項制度的落實對規范村級財務管理作用明顯:一是把村委會、村民小組的財務管理工作置于鄉鎮黨委、政府及群眾的監督之下,有效地遏制了借支挪用、揮霍浪費、貪占集體資財的現象;二是通過對村及村民小組集體資金的清理,賬款上劃代管,摸清了家底,推進了村務公開的進展;三是村級只設報賬員,精簡了財會管理人員,節約了人員經費。
二、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賬目管理混亂,收入管理難到位。鄉鎮經管站對各村的正常收入和支出情況把關較嚴,對村里的其他經濟收入,則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個別村收取的承包費、上級部門扶持的款項等,長期在賬外循環,坐收坐支,時間一久,占用金額越來越大,清賬時交出一大把不符合財務制度的單據。表現為截留應上繳款項、賬外設賬、收入支出不下賬、假條子頂賬、巧立名目重復報銷以及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如大王鎮某村原黨支部書記李某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安排專人收取村集市衛生管理費, 4年收取了9萬余元,不向鎮經管站報告,用于請客送禮、為班子成員發放福利。
(二)賬冊、現金管理混亂,非財會人員經手管錢。一是現金與存款不分。二是村財務中白條抵庫嚴重。三是賬本保管不善。不少的村將賬本、原始單據等亂丟亂放,容易造成單據的損壞、遺失。四是一些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或其他非財務管理人員直接收支現金。花官鄉某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將上級駐村部門扶持的資金4萬元,不交會計記賬,自己支出,上級清賬時交出一大把支出單據抵賬。
(三)財務監控不到位,“零招待”制度難落實。針對前些年村級招待費出現的問題,各地普遍實行了村級“零招待”管理,這對于規范、約束村干部行為,杜絕公款大吃大喝現象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但一些村特別是經濟發展快、經濟事務多的村,村的各項財務業務方面的管理根本不按規定執行。有些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權力,置集體、農民群眾利益于不顧,用村集體公款為個人謀福利,揮霍無度、大吃大喝,“零招待”事實上變成了“靈招待”。有的將招待費轉移變通,有的干脆建立小金庫,隨意支取,許多情況下,鄉鎮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由此引發了一些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如我縣丁莊鎮某村班子成員大吃大喝,欠飯店賬太多,村財務無法公開列支,為沖減村招待費的賬面數額,兩委班子集體研究后,將村里的集體資產作價處理,獲得的收入不記賬,用于抵頂村招待費,然后將部分收支單據銷毀,躲避群眾和經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構成集體違紀。丁莊鎮丁屋村原任黨支部書記丁某任職期間截留村集體承包收入15萬余元,用于支付招待費等非生產性開支。
(四)村務公開制度落實不夠。鄉鎮經管部門雖然有一整套比較完善的村務公開管理制度,但落實不到位,有的流于形式,有的不能堅持始終。如每月8號要求各村財務公開,10—12號對財務公開情況進行督查,但公開的只是在鄉鎮經管部門代管 的村財務收支情況,檢查也是走馬觀花。有的村將一些無關緊要、不痛不癢的事情寫進村務公開欄,讓群眾有避重就輕的感覺,對群眾最關心的財務問題只公布幾項大的收入支出項目,具體支出項目群眾無法知曉。有的村把村務公開欄變成了村干部不廉潔的擋箭牌,弄虛作假的蓋頭。有的村搞企業、抓建設,事前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不聽取群眾意見,以致問題暴露時群眾非常氣憤。有的村重公布、輕反饋,這些村雖然公開了一些村務,但是公開后對群眾有何意見,有何反映,不能及時反饋,沒有真正達到公開的目的。
(五)村財務人員素質有待加強。當前,農村大多數財會人員都是村“兩委”指定的,沒有經過正式的業務培訓,有的業務上只能做到“記記賬、打打算盤”,有些村財會人員記賬不及時,個別村連續2年沒有記過一次賬。有不少村在會計人員的使用上“一朝天子一朝臣”,會計跟著村干部走,更換比較頻繁,造成村財務工作專業性和連續性差,出現了“斷頭賬”和“年年進行培訓、年年培訓新手”的現象。個別鄉鎮多數村財務管理人員不懂會計業務,鄉經管站人員只有從頭教起。另外,個別村理財小組成員素質較低。有的村理財小組與村兩委不合拍,產生對立,導致難以正常處理賬務。有的個別理財小組人員由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指定,理財過程流于形式,失去監督作用。丁莊鎮某村因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差,村領導監管不到位,9年的時間內賬外循環收支39萬余元。
(六)個別鄉鎮對農村財務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村級財務管理是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農村工作的熱點問題之一,個別鄉鎮對村干部注重了經濟工作管理,對村里的財務管理工作則很少過問。特別是對一些發展較快的村,注重保護其工作的積極性,認為他們經濟發展快,工作完成的好,盡管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但認為都是小節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實際往往是許多傳統意義上的好村,特別是表面看起來班子比較團結的村,成績掩蓋了問題,這些村往往存有問題隱患。大碼頭鄉某村原任村記賬員在兩年半的時間內,先后四次以重復報賬的手段從鄉經管站套取9萬余元村公款用于個人從事經營活動,直至知情群眾多次舉報才被發現。
三、產生問題的原因
(一)個別村干部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一是一些村干部只注重抓經濟,忙事務,平時對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黨紀條規不學習、不研究,不認真領會貫徹,不懂法、不守法。二是為“官”動機不純,個別村干部當“官”是為了給本家族爭口氣,圖個吃喝,認為村集體財物歸自己管,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有的甚至是為了能撈幾個錢。個別村財會人員素質較差,有的對財會工作一竅不通,嚴重影響了村級財務的正常開展,起不到財會人員的監督、核算、管理職能。個別村財會人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或出于掰不開面子,或出于私心,對村主要負責人的違規做法不制止,不舉報,聽之任之,有的甚至同流合污。
(二)財會人員隊伍不穩定,業務水平不高。財務管理的工作性質要求財會人員相對穩定。但目前有的村財會人員實際上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親信,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財會人員也跟著“換屆”。另一方面,會計人員年齡老化,學歷偏低。由于年輕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適人選,致使一些業務生疏的財會人員無證上崗。還有一些村,在挑選財會人員時,不是從工作考慮,而是完全憑個人好惡,憑感情辦事。一些素質低下,根本不具備會計條件的人,被選撥到會計崗位上來。
(三)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力度不夠。一是村級財務管理缺乏透明度,財務公開力度不夠。有些村雖然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公開,但是公開的內容不具體,比較空洞,群眾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去向。個別村對一些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沒有及時公開,致使群眾無法實施民主監督。二是鄉鎮機構改革后,部分鄉鎮經管站人員相對減少,對村級財務的管理職能有所削弱。三是村賬鄉(鎮)審沒有落到實處,有的工作人員對代管村上報的支出沒有認真審查,在票據上蓋上核銷章了事
(四)對農村財務問題重視不足。一是認為村級自治,不宜多管。由于這種認識上的誤差,導致鄉村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不重視,對群眾反映財務方面的問題不進行認真的調查和處理,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財務管理混亂的蔓延,給某些不廉潔干部開了方便之門。二是財務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落實。有些主管財務的村干部不熟悉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按財務規章制度辦事,不聽財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造成財務管理新老問題不斷。
四、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農村財務管理歷來是群眾最關心、最敏感的問題,也是滋生腐敗、污染社會風氣,導致農村不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農村財務問題之所以未能得到根本性解決,某種程度上說,關鍵在于鄉鎮的認識態度上。鄉鎮領導要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定期聽取經管站關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匯報,研究解決農村財務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制定對策,檢查督促村干部嚴格按章辦事,確保各項制度貫徹落實。鄉經管站更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提高認識,加強科學的財務管理,定期對村干部和村財務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從而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
(二)加強教育管理,提高村干部素質。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強化對村干部法律法規知識和財務管理知識的培訓,切實提高其政策法律水平和管理村級財務的能力。利用村黨員大會、黨支部會、“兩委”聯席會議以及黨員民主生活會等形式,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內部監督,糾正黨員干部中存在的不良風氣,提高村“兩委”班子的創造力、戰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
(三)穩定經管隊伍,提高業務能力。農村經管人員是農村財務管理的具體操作者,財會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財務管理質量,穩定經管隊伍有利于提高財會人員的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工作責任心。因此,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首先要穩定農村財會隊伍。對村報賬員的任用、調換、免職等,要履行必要的考核報批手續,堅持任人唯賢,保持會計隊伍的相對穩定。同時,鄉、鎮農經站要切實負起責任,每年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村財會人員進行培訓、考試、考核。
(四)加強審計,加大監督管理力度。鄉鎮經管站審計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嚴把審計關,對村級報來的收支單據,審核人員要審查單據的合理性、合法性、正確性及真實性,對違規違紀的支出單據拒絕入賬,審計出的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對照有關制度、規定及時嚴肅處理。要完善農村財務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制度加強約束,對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定的村干部,要進行責任追究,決不姑息遷就。要突出對村里一些臨時性收入的審計監督,經管站要嚴格按照程序,加強監管,及時入賬,堅決取締“小金庫”現象,除財務出納外,其他人一律不準經手錢物,確保從源頭上堵住違紀行為的發生。
(五)抓好村務公開,重視實際效果。農村財務公開應嚴格按照農業部、監察部頒發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辦理,做到農村財務公開不走形式、不走過場。實行村務公開,要從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入手,凡屬村里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都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即除了按有關規定每年兩次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外,遇到突發的重大事項應隨時向群眾公開,聽取群眾意見,以保證公開的時效性。公開的內容必須保證真實性,不能擺花架子、走形式,搞假公開;不能猶抱琵琶半遮面,搞半公開;更不能借口維護穩定,拒絕公開。村務公開的重點是財務公開,重點應包括土地承包、宅基地規劃、電費電價、干部工資以及群眾要求公開的其它財務事項。要加強對財務公開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對公開未按規定程序、內容不規范、搞形式化的村要采取措施,責令整改,對不進行財務公開的村要追糾村干部的責任。同時,要重視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做到“給干部一個清白、還群眾一個明白”。
(六)強化職責,民主理財。一是充分發揮理財小組的作用。加強對村民主理財小組人員的管理,通過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讓民主理財小組有效行使監督職能,發揮監督作用。實行民主評議制度,對群眾不信任的民主理財小組人員,要堅決及時撤換,選拔那些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群眾信得過,敢于抵制不正之風的村民為理財小組成員,為村集體把好關、理好財。二是充分發揮民主議事會的作用。凡村里的重要事項、重大支出都要召集村民代表、民主議事會成員、村“兩委”成員研究決定,集體決策,決不能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
(七)完善制度,注重實效。要根據不斷變化的新形勢,對原有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清理,不完善的進一步完善,不適宜的堅決清理,做到有章理事。實踐證明,現在已經推行的農村經濟合作社制度、村干部補貼制度、財務公開制度、鄉鎮記賬制度等都行之有效,且便于操作,關鍵是如何進一步做到不折不扣落實執行的問題。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區別不同情況,對村級一些必要的開支,可實行村級開支限額審批管理。如村級招待費問題,可以借鑒外地的管理辦法,按照村里的人口和經濟發展狀況,規定一個合適的數額,把為集體辦事(如爭取上級資金扶持、外援資金、洽談招商項目等)、有利于村里經濟發展而進行的必要接待與公款吃喝、揮霍浪費區別開來,變“堵”為“疏”。
(八)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在打擊農村干部經濟犯罪問題上,應當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打擊,兩手都要硬。在當前社會環境下,不能指望所有的干部都能嚴格自律,總會有一些干部經不住誘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對于這些人,絕不能手軟,不能失之于寬。要提高思想認識,以保障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為己任,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信念,切實解決查處農村經濟問題怕難、怕煩等錯誤認識,嚴肅查處那些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案件;假公濟私、損公肥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飽私囊的案件;與民爭利,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案件。同時,以案說紀,以案說法,查辦一案,教育一片,搞好警示教育。
一、 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
08年以來全國各省、縣、市區相繼推行了村級財務委托制度,并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根據辦法規定,村級財務實行“村帳鎮管”,由鎮村級財務委托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并記賬,村設報賬員。這一辦法的出臺強化了村級財務管理,解決了村財會人員缺乏和變動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新的問題。例如:村級組織對集體經濟的積累沒有長遠規劃,村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部分村制度條文純粹是應付檢查,形同虛設。有的村干部疏忽管理,總認為只要將上級安排的事情辦好就行,而不管群眾滿意不滿意。
2、村級財會人員業務素質普遍較低且不穩定
一是村級報賬人員一般由村領導指定,考慮的只是聽話,很少兼顧文化基礎和業務素養,雖是簡單的單據索取、整理和報銷也會錯誤百出,雖經多次培訓仍難適應業務工作需要;二是部分村每逢村黨支部、村委會換屆,報賬員(相當于出納)也跟著調整,經常是業務剛熟悉就被換了,出現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這樣會計核算中心只能再次面對新手,如此循環反復;三是村會計核算中心人員年齡老化,業務素質不高,甚至至今仍有一些在會計崗位工作多年的財會人員無證上崗。
3、部分村財務公開沒有真正落實到位
雖然對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時間、地點、形式和程序等都有明確規定,但部分村在實際操作中大打折扣。如簡化公開程序,減少公開內容;有關資金支出問題,避重就輕、避實就虛;把隱性開支和不正當開支列到“其他”支出欄目中打埋伏;重公布、輕反饋,對村級財務公開后群眾的意見建議不重視、不及時處理和反饋等,使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沒有做到財務透明化、公開化。致使群眾監督無法真正發揮作用,導致當地干群關系緊張。
4、監督委員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部分村務監督委員會沒有起到應有的監督作用,存在不想得罪人的想法和憑借感情用事的情況,對于一些不合格的手續和支出,也讓它通過,而有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村主要領導之間存在個人矛盾的,無論是支出合理或不合理,都會出現故意不簽字的情況,致使村委各項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更多的情況是一些監督委員會主任長期沒有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監督委員會形同虛設,成為村兩委的附庸。
5、部分村干部文化偏低,影響了村財務的規范化管理
部分選舉產生的村干部,文化程度較低,接受新知識和新技能的能力較差,不能與時俱進的配合做好財務管理方面的工作;對黨的各項政策、法律和法規學習放松,無視財務管理制度,缺乏管理經驗,不能正確履行職責,不按照規定的財務程序進行。村干部主要由鄉鎮政府以及相關部門進行考核,村財務管理部門失去對村級財務的考核約束,而且村干部缺乏必要的財經法規知識以及會計基本常識,不了解資金收支時遵循的財務處理程序以及相應的時限要求,在主觀上可能無意識地違反了相關的財經法律法規,導致財務管理出現混亂;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意識理念比較差,導致干部的素質不高。
二、解決問題的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把村級財務管理納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新農村的高度來抓,以黨委政府為核心,抽調有業務能力且敬業的干部制定出有指導意義的方案,針對突出問題重點解決。切實加強領導,做到精心部署,常抓不懈。督促各村落實各項財務制度,并把財務管理列為干部年度考核項目,作為評定村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實現各項指標的量化,全面跟蹤,并使之成為考核鄉鎮掛村干部政績優劣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整個干部的經濟方面的待遇以及政治待遇進行掛鉤。
2、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加強財務公開的管理,是實現民主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干部和群眾關系的表現形式。定期做好財務收入和支出情況的分析,對于大額資金的使用以及干部的報酬等一些群眾關心的問題需要做好及時的公開。增加財政狀況的透明度。還要保障財務工作的獨立性,認真聽取財務人員的意見和建議。村干部及直系親屬不允許擔任會計和出納。鄉鎮需要建立權威性的審計
織,加強對農村財務進行及時的監督檢查,還需要由農經部門領導,定期做好對村級的財務人員的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必須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建章立制,規范農村財務監督管理體系
財政所與村級財務委托核算中心分工負責,完善制度,把好村級資金撥款、取款、審核入賬關,主要做到以下幾方面:一是把好票據關和撥款關。財政及各站所對村委會的各項撥款只采取轉帳的方式,不進行現金支付。(即撥給村委會的各項資金必須首先進入村級財務統管戶,村委會不能直接支取現金);二是村委會因經營、發包等產生的收入,必須使用業務部門核發的專用收據,其收入必須納入統管戶管理;三是對各村委會的工程項目資金,根據合法有效的相關手續,按工程進度分期據實撥款;四是對各村委會支取統管戶的資金,需將經支書、主任審核同意的支出計劃書報鎮上審核,在確定其不超庫存限額,支出合理時,方給予辦理現金支取手續;五是現金的支取手續只能由各村報帳員辦理,村級財務委托核算中心不對村委會的其他人員辦理取款業務;六是原所取款項支出業務不清,存在扯皮或其它違規行為時,暫停辦理取款業務,并限時進行清理整改。
4、做好民主理財,加強透明度管理
村民主理財小組應及時聽取和反映村民對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參加制定本村的財務收支計劃和各項財務財務管理,監督本村財務收支計劃和各項財務制度的執行。對于財務公開需要做到六到位:一是思想到位。不走形式,不遮蓋;二是公開形式的到位。形式要便捷實用,方便群眾閱讀,在公開欄旁設立意見箱,方便群眾提意見,同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妥善處理;三是公開內容的到位,該公開的都必須按規定公開,尤其是干部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一定要做到公開、詳細、具體;四是公開時間的到位,要根據內容確定公開時間,該及時的要及時,該定期的要定期,并保持一定的公開天數;五是公開制度和活動程序到位。村級財務在公開前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逐一審核,由村財務負責人和理財小組成員及主辦會計簽字后,并報鎮核算中心審核后方可公開;六是考核獎懲到位。
5、執行監督
實行業務人員責任追究制,明確業務人員職責,嚴格按制度履行職責,避免違規單據入賬。一是原始單據要素不全拒絕入賬(需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及理財小組審核簽字等);二是支出單據不規范,該取而未取得正式發單的不得入賬;三是工程項目需按規定附合格的施工合同、結算、驗收清單;四是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跨期單據需附說明及村三委審核認可;五是支取現金后開支未核銷前不得再行取款,嚴格現金限額制度;六是嚴禁各種形式的亂集資、亂攤派、亂罰款、亂收費行為,量入為出,實行村級零債務。
一.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一)含義
所謂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具體是指對直接歸農民集體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項資產所發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
(二)重要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其是當代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題中之義。究其原因,是因為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涉及到農本文由論文聯盟//收集整理民集體財產的支配和使用,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在整個農村管理事宜中,作為經濟支柱的財務管理是各項事務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為,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于維護農村穩定,推進構建和諧社會,促進農村和城市協調發展。
(三)必要性
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是大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妥當與否會直接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關系到集體經濟發展,關系到社會穩定。因此把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作為社會和國家關注的熱點、農村中心工作的重點也是無可厚非的。雖然近年來各地政府對農村財務管理高度重視,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村鎮在財務管理上存在管理混亂、有章不循的現象,這些現存的問題影響了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因此,加強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迫在眉睫。只有不斷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加大財務公開力度,實現公正化、公開化、透明化,加強人民群眾的監管力度,才能真正地實現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公開化、透明化,保護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格局建設。
二.現狀和問題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賬務處理不規范,影響正常的財務管理工作。主要表現在:①亂設置收費項目、甚至部分項目的核算不明。國家已經出臺相關的
政策,新會計制度也已經頒布實施,這就意味所有的收支項目是有依據和制度來源的,是可以追究的,盡管如此,卻仍在存在亂設置項目等現象。②賬務處理不及時,影響正常收支秩序。由于不少村報賬不及時,收支往來無明細標記,最后造成收支困難,賬目核對不合理。③收入操作實施困難。雖然已經明確規定需要實施村賬代管,但是由于個別部門村級干部素質不高,存在著實際操作中以口為憑的現象,形成現金體外循環,給如實入賬帶來難度。
2.財務監督不到位。突出表現在:①建立起監管小組的村,理財小組成員業務素質普遍低,不能真正發揮作用,財務監督流于形式,有名無實。②一些村鎮辦甚至尚未真正建立起規范的民主理財制度,這就意味著,本應該需要監管的項目沒有得到監管,相關的機構沒有切實履行職責,實施民主監督。
3.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因為財務管理不合規范,賬務處理不合理,財務監督不力等問題的存在,很多村級財務公開,其實只是流于形式,沒有發揮即定作用。由于部分村干部素質較低,部分村干部法制觀念淡薄,帶頭違反制度,使制度形同虛設,公開不及時、內容過于籠統、數據失實等都嚴重地影響到了財務公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沒有做到公開化、透明化,不僅影響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也影響到了村民與干部的信任關系,影響到了農村社會穩定秩序的建立。
(二) 原因分析
1.村干部及村民自身素質不夠,意識不足。個別村干部法制觀念淡薄,缺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不僅肆意破壞相關制度,還會侵犯集體財產,影響到管理工作。另一個方面,村民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主人翁意識,不能有效爭取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等。
2.民主理財制度不健全。為了加強我國農村財務管理,就要從國情和我國農村的現狀出發,不僅僅要建立符合國情的財務管理制度,也要建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財務監管制度以及相應的懲罰管理措施,從根本上杜絕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3.約束和監管不力。要做好農村財務管理,不僅需要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更需要在實施過程中有利的監管和約束。
三.如何加強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
(一)普及相關教育,提高農村中村干部和村民的素質和管理意識。相關知識的教育和普及對加強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具有最基礎的作用。只有讓村民和村干部通過培訓、通過知識普及了解到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關法律知識,提高自身素質,才能在管理實施過程中做到更好的推行。村干部需要明確自己為人民服務的意識,不可為了個人私利而破壞現有的管理制度和規范,應該領導村民一起完成財務管理。村民應該加強維護自身利益的觀念建設,新農村建設就是需要每個農民從自身做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也需要他們參與。
(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1.做好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素質。以人為本,在任何社會都是需要重視的,人的積極能動性對于促進財務管理的作用是不可以忽視的。2.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如果好的制度只是流于形式,對于加強建設毫無作用。3.重視財務公開制度的執行,建設新農村是村干部與村民共同的任務,提高透明度和公開性,對于緩和兩者矛盾有重要作用。
(三)提高對財務管理的監督。人民是社會變革的主要力量,脫離了人民群眾是辦不了實事的,因此加強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也是需要人民群眾的監督發揮作用的。
我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狀況,直接影響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摘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農村發展和社會穩定,涉及農村基層的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實行“農村財務委托制”是新形勢下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有效方式。文章針對河北省保定市的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工作進行調查,簡要介紹了保定市在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總結出了有效的解決方式。
關鍵詞: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監管;新農村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一個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中之重。農村財務管理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緊密相關,直接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經濟利益,關系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一項重要內容。如何加強農村財務監管,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有效發揮農村財務在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中的作用,一直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關注和致力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近年來,河北省保定市在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方面進行了許多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財務管理制度不落實,公開不規范,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仍比較突出,不僅影響村集體資產和國家涉農專項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而且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此,堅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從創新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入手,全面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加大從源頭上解決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機構
為切實抓好“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工作,市成立了以市委副書記任組長的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農工委、農業、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各縣(市、區)、鄉兩級也成立了相應組織機構,并按照“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要求,積極開展工作,狠抓工作落實。同時,各縣(市、區)成立了委托服務中心,農業(林、牧)局長任主任,農工委、紀檢委和農業局各一名主管領導為副主任,農業局農經股(站)人員為基本組成人員,具體負責當地“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工作的指導和組織實施。以鄉(鎮)農經站為基礎,組建鄉(鎮)委托服務中心,并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縣級服務中心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村級財務的審核、賬務處理等工作。
(二)提高認識,抓好宣傳發動
圍繞學習貫徹全省“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現場經驗交流會議精神和該市推進“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動員大會精神,各縣(市、區)召開了專門會議,認真研究部署。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印發宣傳材料等多形式、多渠道向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宣傳“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別是讓農民群眾認識到實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是在堅持“四權不變、群眾自愿”的原則上進行的,主要是為了加強鄉(鎮)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制約和監督,決不會剝奪村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更不會平調、挪用、拆借村集體資金。通過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各級干部尤其是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思想認識,為“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清賬理財,加強民主監督
清賬理財首先是摸清家底,以村自查為主,清查中采取以會計科目為依據,先賬內、后賬外的辦法,逐項核實登記,確保核準、核實村級財務家底。各村清賬理財結果,及時向村民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監督;其次,各鄉(鎮)在村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力量對所轄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審計,做到賬清、財清、物清和債權債務清,并經村委會和民主理財小組確認后向群眾公示。對清理出來的問題,本著不糾纏歷史舊賬,不拖延改革進程的原則,及時進行處理。
(四)簽訂協議,明確法律責任
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是推進“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前提。因此,在抓好各村委托申請的批復和協議簽訂工作中。首先,本著“群眾自愿”的原則,由各村寫出書面的財務委托協議書,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次,由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寫出委托申請,交鄉(鎮)黨委、政府審批;最后,由鄉(鎮)黨委、政府根據各村申請組織批復,并由鄉(鎮)服務中心與各村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依法確立委托關系。
二、主要效果和體會
通過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試點工作,總體效果是:各項財務制度進一步健全,財務管理更加規范,民主管理真正落實到位。過去村級財務包包賬、白條下賬等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公款吃喝、挪用公款、違紀開支等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干部廉潔從政意識顯著增強,干群關系進一步密切,實現了由群眾疑心、村干部鬧心到群眾放心、村干部安心、鄉干部寬心的可喜轉變,從試點鄉鎮實施的幾個月中,尚未出現農村涉財訪和針對村干部的信訪,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和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
在推行新體制過程中,我們體會有三點:
(一)實施農村集體財務委托服務制度,是實現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
農村財務的規范化管理依靠行之有效的操作手段和管理機制。新體制的推行,以構建民主開放的鄉村干部工作新機制為動力,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充分體現行事有規、考核有法、獎罰有據的要求,牢牢把握擴大民主的基本取向,著力構建廣泛的群眾參與監督機制,緊貼實際,把村務工作置于群眾的有效監督之下,落實了黨員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使黨支部、村委會的工作目標更符合群眾的意愿,有了群眾基礎,便增強了黨支部核心領導的活力,提高了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通過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手段,也使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在要求落到實處。
(二)實施農村集體財務委托服務制度,是解決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確保農村政治安定的切入點
解決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必須從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需要出發,建立一套符合實際、規則完善的管理體制,方能從根本上避免和杜絕農村干部涉財違紀違法問題,才能有效維護農村的長治久安。推行農村集體財務委托服務制,不但有效規范了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加強了對農村干部的約束和監督,杜絕了公款吃喝、白條下賬等財務混亂問題,而且使農村集體經濟改變了負債運行、惡性循環的狀況,逐步步入良性循環軌道,經濟基礎牢固了,群眾基礎增強了,黨群關系得到進一步改善。
(三)實施農村集體財務委托服務制度,是促進農村集體財務合理利用、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臻完善,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后集體收入匱乏與新農村基礎建設投入的矛盾日益凸顯,如何提高農村集體資金合理利用的水平,已成為迫在眉捷的問題,實踐證明,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加快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體制改革,而實施農村集體財務委托服務制,正是強化對村級財務收支的審批,擴大民主監督,從而有效地增加集體收入、減少不必要的村級開支,集中可用財力興辦集體公益事業,實現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總之,實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是從根本上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治本之策,是提高財務公開水平的有效載體,是改善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舉措,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從運作上看,需進一步加以規范。為此,要抓緊搞好對實施“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的鄉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二,從目前情況看,實現財務電算化的鄉鎮較少,主要原因是缺少這方面的經費,要是從代管村的管理費出,又缺少政策依據,也加大了集體經濟負擔。
第三,各級農經部門是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辦事機構及管理主體,由于缺少必要經費,所以,“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工作運行難以保障。
四、對策建議
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有利于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經濟更快更好發展;有利于規范財務公開與民主管理,加快農村民主法制建設進程;是創新農村財務監督機制,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力度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推進以“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為核心內容的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對深化農村改革,加快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穩定,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各級黨委、政府要真正把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作為一件大事來抓,不要只停留在口頭上,要真正落實在行動上,從財力、物力上給予扶持,使其能夠健康發展。
第二,推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要堅持群眾自愿的原則,切不可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區別對待,要帶著感情做好群眾工作,廣泛宣傳其好處,使農民群眾真正能夠接受這一新事物。
第三,加強對實行“農村財務委托服務制”鄉鎮財務的監管力度,只靠農經執法部門審計、檢查,難以起到有效監管作用。這就需要與紀檢監察部門聯手,借助紀檢監察部門強有力的執法手段,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發揮其各自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農村財務的有效監管,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和農民利益,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