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3 0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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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評標是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關鍵環節,評標方法的選擇對建設工程招投標至關重要,目前建筑市場上的評標方法主要有無標底法、合理低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本文通過對上述幾種評標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各自的優缺點,來說明哪種方法最適合我國現階段建設工程招投標。
關鍵詞:建設工程;招投標;評標方法
一、引言
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是我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而評標是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核心,評標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學性對確保招標方和投標各方的正當權益、使招投標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發揮實效具有決定性意義。目前建筑市場上的評標方法主要有無標底法、合理低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本文通過對這幾種評標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從而選出最適合我國現階段工程招投標的評標方法。
二、評標方法評述
1.無標底法。所謂無標底評標就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中,業主不編制標底,而將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衡量投標人投標報價是否合理的標準。
無標底評標是國際招標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優點:(1)施工企業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標市場競爭中獲勝,就不得不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素質,降低投標報價,從而節約建設投資。(2)由于沒有標底,也就不存在標底泄漏的問題,可以遏制腐敗現象,使人為因素的干擾降至最低。(3)將主觀評價因素從評標條件中剝離出來,增加了評標標準的透明度,保證了評標結果的公正性。
但是在我國現階段采用無標底評標法還存在以下缺點:(1)價格最低,不能保證質量最優。許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中標而盲目降低報價,一旦中標后,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要么在施工時偷工減料,為工程質量埋下了隱患;要么以各種理由要求業主追加資金,使招投標失去了本來意義。(2)由于不設標底,評標時缺乏參考值,可能導致投標方走價格聯盟,人為抬高或降低投標報價,產生圍標、串標現象,使其他企業的報價因遠離基準價而被淘汰。(3)在投標各方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施工企業為了能中標而互相攀低報價,可能會加劇不正當競爭,使本來就不太規范的我國招投標市場更不規范。
因此,無標底法評標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實際,但它是一個前進方向,是一種理想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2.合理低價法。合理低價評標法就是在各商務條款滿足招標文件且各項報價在基準價的合理區間內,選擇投標報價較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對招標前期的工作質量要求比較高,應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確保入圍企業都是資質較高、信譽優良、能獨立完成項目的企業。
在定標過程中應建立“澄清制度”,給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人一個澄清機會。投標人如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如投標人能對其所使用的先進工藝闡述見解,則應給予相應的高分。
成本價標底應采用實物法編制,計入足額的材料費、機械費和人工費、保證工程能正常施工的現場管理費和總部管理費,不計入利潤。但是,準確估計投標人的建設成本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建設成本涉及到投標人的施工技術、管理能力、材料采購、財務狀況等多方面因素,且目前在我國許多地區的相關法規中對如何確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并沒有明確的評判標準,這就給實際操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合理低價法一般適用于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或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國外工程招標一般采用該辦法,但在國內,采用得較少。
3.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評標專家組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和量化打分,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評標的主要因素有投標報價、施工技術、財務狀況、社會信譽、歷史業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相應的權重等。
綜合評分法是目前我國工程界,尤其是規模大、技術難度大、施工條件復雜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兼顧了價格、技術等方面的因素,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工程招標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評估投標人的整體實力。在采用綜合評分法時,投標人往往本著保本微利的經營思路來進行報價決策,根據評分標準合理報價,這樣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報價能力,同時也可以避免不正當的低價競爭。
但是,該方法除了報價這一客觀因素外,其他標準均受個人主觀判斷影響,且評標專家一般都是臨時抽調的,短時間內無法充分熟悉所評工程的資料,不能全面正確掌握評標因素及其權值。評標專家的選擇和專家評標的客觀性成為綜合評分法能否發揮實效的兩個關鍵要素。因此,選用綜合評分法時,在權重系數的分配上要盡可能的考慮工程項目的主要影響因素。在打分的過程中,要盡可能限制評標人在打分過程中的主觀隨意性,要制定具體、明確、客觀,具有可操作性的打分標準。
三、結語
上述幾種評標方法均存在一些缺點和局限性,同樣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評標方法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我們所能做的也只是盡最大可能選擇 “最合適的評標方法”。雖然綜合評分法也存在許多問題,離理想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無標底招標相距甚遠,但是在招投標機制不夠完善、市場機制尚不健全,投標人的投標不理性的情況下,可糾正招投標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因而不失為一種比較好的辦法。相信在現階段乃至今后較長時期內,綜合評分法仍將是最適合我國國情的評標方法。
摘要:建筑施工的特點決定了建筑業是高危險、事故多發行業:施工生產的流動性、建筑產品的單件性和類型多樣性、施工生產過程的復雜性都決定了施工生產過程中不確定性,因而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筆者根據多年的工作實踐,分析了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種種誘因,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
關鍵詞: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 管理
1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頻繁發生
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建筑產品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質基礎。我國建筑業從業人數由90年代初的2500萬人,到2003年升至3893萬人,完成建筑業產值突破21865.49億元。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建筑事業的迅猛發展,大量的農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隊伍。建設的高潮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產管理滯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導致了安全生產事故頻繁發生!據統計,2000年建筑業發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發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數幾乎翻了一倍。這是一組觸目驚心的數據,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嚴肅的問題。
2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原因分析
2.1 建筑業是高危險的行業 建筑施工的特點決定了建筑業是高危險、事故多發行業:施工生產的流動性、建筑產品的單件性和類型多樣性、施工生產過程的復雜性都決定了施工生產過程中不確定性,施工過程、工作環境必然呈多變狀態因而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建筑產品的多樣性決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斷變化;建筑現場的千差萬別決定了建設過程時刻會面臨新安全問題的挑戰。
2.2 施工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復雜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業的高強度、施工現場的噪音、熱量、有害氣體和滾滾塵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業,受天氣、溫度影響較大,這些都是工人面對的不利工作環境和負荷。高溫和嚴寒使得工人的體力下降,工作面的復雜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觸電等危險源令人防不勝防。
2.3 參建主體復雜,安全管理存在諸多漏洞
2.3.1 建設單位存在的問題 建設單位是一個投資主體,其更注重于投資資金能不能節約一點,建設質量能否搞得更好點,建設進度能不能更快一點。而往往忽略保證足夠資金用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特別是房地產商,是整個項目投資建設的老大,無論是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一切都得聽他的指揮,可謂“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個單位不聽其擺布,哪一個單位就要面臨被撤換的危險。而當前市場競爭激烈,哪一個單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聽其擺布,甚至明知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也還是張一只眼閉一只眼。而且房地產商對建筑法律法規知之甚少,有時更是明知故犯。
2.3.2 勘察設計單位存在的問題 有些勘察單位迫于建設單位的壓力,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夠真實、準確。
有些設計單位迫于建設單位的壓力,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設計,有時因設計不合理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些設計單位服務不到位,技術交底不明確,對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設施考慮不周,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沒有特別注解說明。在當今社會,科學技術日益發達,在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忽略了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建議。
2.3.3 監理單位存在的問題 監理單位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設單位的左右。有些監理單位礙于面子,明知建設單位的行為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卻不敢大膽指出糾正。
有些監理單位沒有按照要求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設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比如,備受關注的廣西醫科大圖書館二期工程演講廳舞臺工程發生的坍塌事故,監理單位沒有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審查,也沒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監理員發現立桿間距離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沒做剪刀撐、水平拉桿沒有與立柱連接,沒有報告總監,也沒有采取強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導致7死7重傷,監理單位嚴重失職,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2.3.4 施工單位存在的問題 當前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最大的弊端莫過于出借資質給包工頭,包工頭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帶班頭,而帶班頭組織的勞務工人是烏合之眾,絕大多數都沒有經過崗位技能專業培訓,也沒有經過安全生產的教育,所謂的“三級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形同虛設。施工單位為了利潤最大化,或偷工減料或以次充好;或擠壓減少安全防護費、文明施工費。特殊工種人員往往人證不一致,也就是說,施工單位拿出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而實際操作者并沒有經過培訓、考核,獲取相對應的合格證。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很少甚至從來沒有到位,履行應該履行的職責。相關管理部門對這種事管理不嚴,甚至聽之任之,放任自流。
3 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措施
3.1 解決當前建設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①建設單位在關注投資、質量、進度的同時,應該更加注重有足夠資金用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②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工程相關管理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設單位應該嚴格要求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以及構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3.2 解決勘察設計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3.2.1 解決當前勘察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同時,勘察單位在進行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3.2.2 解決設計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設計單位接受建設單位的設計委托,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設計單位應該加強服務,做好技術交底,充分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 護設施,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必須注解說明清楚;在技術日新月異的時代,在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該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建議并盡可能的親臨指導。
3.3 解決監理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①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無論發現工程建設哪一方的行為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時, 都要大膽指出糾正或者報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②監理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設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③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如果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4 解決施工單位存在問題的對策措施
3.4.1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業務必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4.2 制定安全管理目標 施工現場對安全工作應制定工作目標。安全管理目標主要包括:①傷亡事故控制目標:杜絕死亡、避免重傷,一般事故應有控制指標。②安全達標目標:根據工程特點,按部位制定安全達標的具體目標。③文明施工實現目標:根據作業條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體方案和實現文明工地的目標。
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根據安全責任目標的要求,按專業管理將目標分解到人。對分解的責任目標及責任人的的執行情況與經濟掛勾,每月有考核結果并記錄。
3.4.3 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 所有施工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工程特點、施工工藝、作業條件以及隊伍素質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險點,對照各危險點制定具體的防護措施和安全作業注意事項,并對各種防護設施的用料計劃一并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批,并經專業部門會簽。
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工程項目,如腳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吊裝作業、塔吊、物料提升機及其他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與拆除,及基礎和附著的設計,孔洞臨邊防護,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特別對某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過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簽字后實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3.4.4 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基礎,深入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是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現象應當立即制止,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的擴大,能當場解決的要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定驗收人員”予以整改,整改完畢要及時組織人員復檢。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處罰。
3.5 加大政府監督部門的執法力度 在安全監管工作中,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統籌考慮對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在建筑企業資質的審查環節和招投標監管環節,切實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嚴把建筑企業市場準入關。轉變政府職能,建立長效機制,徹底改變重審批輕管理的模式。采取動態跟蹤檢查和專人定點負責的管理方式,時刻關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情況。
4 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是一個系統的社會工程,需要各個參加建設單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級管理部門的嚴格管理。各方責任主體只有認真履行職責,抱著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樹立關愛生命,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那么,很多安全隱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預見予以避免,建筑事業就能夠更加和諧的發展。
工程投資管理是電力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是電力建設工程投資的先決條件,同時還影響建設鏈的各個環節。因此,相關部門必須有效控制工程投資,提高電力工程的競爭力。電力項目建設以盈利為最終目的,因此,所有活動必須以提高效益為目的。電力工程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在項目設計階段,要控制好工程的投資,加強對電力項目建設前后的投資管理,使電力項目建設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一、電力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管理的重要性
投資管理系統是一個動態的控制系統,需要從投資決策階段開始狠抓。許多建設者在投資決策的時候連方案都沒有,因此不能精準確定投資額,嚴重影響了工程進度。投資設計階段是整個電力建設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包含初步設計、方案設計以及施工圖設計等環節,能將建設項目中所有技術的構造狀態準確反映出來。作為施工圖預算、審查及編制建設項目的基礎,設計概算在項目立項決策中非常重要,它是對項目投資進行有效控制的重要依據。從項目投資方案開始,通過成本核算和經濟分析,估算并確定最大投資限額,全面控制建設工程投資。在施工圖設計和擴初設計階段,因投資方案的優化,確定了項目的裝修裝備標準和使用功能,使整個項目的工程投資標準得到了有效確定。
二、識別電力建設工程投資中存在的風險
電力建設工程中的風險,主要存在于招標投標階段、施工階段和竣工階段。
1.招標投標階段在這個階段的風險中,一般有施工技術以風險、業主資信風險、投標報價風險以及勘察設計風險。每一個電力施工企業都要依照自身薄弱環節,采取措施應對以上風險。目前,很多電力建設企業在工程設計中全面推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有效降低了招標投標階段中的投資風險。
2.施工階段應對電力工程的投資風險,施工階段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但是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很難對這一階段的風險加以防范。一般的風險形式為:監理單位的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異常氣候風險、施工企業自身風險以及國家政治風險等。
3.竣工階段此階段中一般存在如下風險:電力企業因資金問題而出現的結算風險、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不全而造成的投資糾紛、財務計價變化而造成的利潤減少等。
三、控制電力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的措施
1.培養管理人才在審核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時,管理人員的專業程度直接影響審核效率。因此,要想達到理想的管理效果,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多開展投資管理專業性質較強的培訓和實踐的活動,將實際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預結算方案理論相結合,提升在職人員的投資管理能力;第二,制定嚴格規范的招聘選撥機制,提高入職門檻,嚴格的控制人才準入。
2.加強項目管理現階段的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施工方絕不能為獲取低價競爭力而犧牲工程質量,不然,在工程后期施工中,會給承包商帶來不良影響。同時,合理索賠也是一種減輕投資風險的手段,是一種有效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比如,當施工進度發生變化、設計中出現失誤、自然條件的影響、工程量出現變化以及施工環境發生變化時,都可以要求賠償。在整個施工階段,針對實際的施工環境,科學管理項目,能有效降低工程投資風險,大幅提高項目經濟效益。
3.重視價格審核電力企業作為一個資源消耗較高的行業,在審核電力工程投資時,要注意認真審核建筑材料的價格。電力設計工程項目中的施工材料,因多種因素的影響,會出現價格上的波動,加大了建筑材料的審核難度。如下方法可以降低價格審核難度:第一,如果電力工程施工出現了較長時間的停工,可按此階段建筑材料的平均信息進行審核,確保電力工程材料價格合理;第二,依照電力工程的合同,深入分析材料價格中的模糊因素,以便在進行實際預算情況總結的時候加以調整;第三,對于合同中允許的建筑材料價格的變動,在核對實際的施工日志時,要核查其真實性。
4.慎重投標招標投標工程直接影響工程投資,因此,電力建設承包單位必須提供施工所需的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合同條款以及招標文件。施工企業要充分理解招標文件中所呈現的實質性內容,認識到招標文件的不足和容易引發的風險。在進行清單報價時,要將規避風險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依照企業自身的市場以及實力變化,深入分析與探討項目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在具體操作時,可以對特定的項目應用特定報價方式,在確保總價不變的情況下,盡量增加預計工程量。如果提供的設計圖紙較為模糊,可適當提高單價進行;反之,可將單價盡量調低。總之,要在整個投標過程中保持主動的姿態。由圖1所示,2010年到2014年某電力建設企業的總投資額持續上升。因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項目投資因此大幅提升。
四、結語
綜上所述,電力建設工程投資管理系統是一個新型的管理系統,同時也是一個科學和規范的管理體制。應用工程設計數據對投標工程項目的設計進行預算,能使電力建筑工程的發展越來越快,有效提高電力企業競爭力。隨著電力企業的發展,投資管理和技術水平都在不斷提高,因此,電力企業對處理和收集工程投資數據的要求也在不斷增加。不斷提高管理系統的處理速度,完善相關功能,才能使電力企業穩定發展。
水利建設工程
自建國60多年以來,我國的水利建設工程也在不斷地發展與進步。建國初期,我國的水利工程得到了全面恢復和發展;1961年-1966年,水利工作提出了“三五”工作方針,并及時糾正了“四重四輕”;1966年-1976年,通過國家的不斷改革,使水利工程逐步建立了良好的運行機制;1990年-1997年,三峽、小浪底、萬家寨等一系列的重點工程相繼動工;1998年由于98洪水使其國家對水利建設的投入加大了幅度;1999年,小浪底等水利系統大型水利樞紐電站相繼發電;2000年,我國加強了流域統一管理,實施引黃濟津應急調水工程;2001年是三峽投資高峰年,同時塔里木河綜合治理方案獲批;2002年加強水資源工程的建設力度,南水北調東線開始動工;2003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正式出臺;2004年,我國5700多萬農村人口告別飲水難的歷史;2005年,沙坡頭主體工程、三峽大壩左岸主體工程正式完工;2006年全面搞好三河三湖、南水北調和三峽等流域污染治理;2007年,長江、黃河、淮河一大批水利建設工程陸續通過驗收;2008年,汶川地震后,唐家山堰塞湖排險創造了世界奇觀。我國在這60年發展中,其主要的水利建設工程包括:三峽工程、南水北調、百色工程、小浪底工程、葛洲壩工程和沙坡頭工程。
水利建設工程推動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為繁榮發展提供了保障。自建國60年以來,國家先后投入了上億元資金在水利建設上,我國的水利工程規模和數量也處于世界前列,其水利工程體系初步形成。據相關數據統計,截止到目前我國已經建成的水庫有8.6萬多座,堤防長度28.69萬公里,水利建設工程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作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進一步增強。水利建設工程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質量,我國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人民得到了實惠,更重要的是提高了農村抗旱減災能力,推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其基本概念主要有四點:(1)安全生產。為了避免員工在生產中發生身體傷害或者是機械設備損壞等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措施。事故隱患,會對員工人身安全造成傷害的行為或人員管理制度上的缺陷。(2)文明施工。使用現代的管理方式和先進的技術,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施工,保證良好的環境。(3)管理。為了實現預期的目標,對人力、物力和財力等進行組織與管理的過程,其主要包括方案策劃、程序、錯誤修正和卓越四個方面。(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為了更好地實現安全生產和大力發展文明施工,將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組織和使用的過程。對施工中的器械和人員進行管理,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時也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為了更好地保證人員的生命和勞動成果不受損害,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理念,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使員工自覺遵守國家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對于水利建設工程建設,其主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如下: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生火工材料丟失事故;不發生重大坍塌事故;不發生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失事故;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重大施工交通責任事故;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不發生新投運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因施工、安裝、試驗或調試等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對于水利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要創造良好的生活、工作、施工環境;努力提高整體人員的素質水平,提高員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識,大力改善工程建設隊伍的精神面貌;在施工完成后,要對其場地進行清理,保證環境不被破壞。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標準
對于水利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有以下幾點:(1)水利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進行合理的布置,不應雜亂無序。(2)對施工現場進行及時的清理,保持場地的干凈整潔,路面無積水、無雜物和垃圾。(3)水利建設施工場地應配有滅火器材,避免火災的發生,在沒有得到批準時不進行明火作業,施工現場不能有煙蒂。(4)水利建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安全員,施工人員必須按照《關于各作業面配備安全員的通知》文件規定,進行安全施工。(5)根據我國DL5162-2002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的噪音不得超過90dB;其空氣污染不能超過國家規定;施工現場的污水處理應符合規定等。(6)在進行灌漿施工時,應保證工作面的清潔,及時清理排水溝,嚴禁污水亂倒、亂流。(7)施工現場和每個工作面之間應搭建馬道或爬梯,馬道的寬度不能小于1米,兩側必須有扶手,道面需要有防滑條,爬梯必須有封閉式的護欄進行保護。
水利建設工程施工對建設人員的要求有:施工人員必須衣著整齊,穿短褲、短裙、拖鞋者不能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施工中必須佩戴安全帽,在高空作業的工作人員需佩戴安全繩帶,根據不同的作業環境及時更換安全防護用具;在施工現場需設立禁止吸煙的警告牌;對于刑事特種工作的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進行作業;施工單位應禁止非工程車輛和人員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在施工現場,對各作業和各工序的地方必須設置危險點源辨識牌;每個孔、洞、井等都需設置安全圍欄、警示燈或標志等防護措施;在施工現場的重要通道應設立安全文明的宣傳標語和警示標志,其內容必須清楚、準確、規范,顏色和圖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綜上所述,水利建設工程中,施工安全是頭等大事,在保證水利施工安全的基礎上,提高施工質量,保障工程的效益。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施工技術的不斷進步,對我國的 水利建設施工安全作用將會越來越明顯,同時對我國水利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十一五”以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公路建設快速發展,迫切要求建設市場逐步規范,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但從我縣專項清理專項行動清理的情況看,建設市場中仍然存在著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尤其是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已經發展成為擾亂市場秩序的頑疾,整治和規范資質的管理問題勢在必行。
1、掛靠借用資質問題帶來的嚴重危害性
1.1掛靠問題嚴重干擾了正常的建設市場秩序。從通俗意義上講,資質“掛靠”是指出借資質方通過出租、出借資質證書,收取管理費用等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參與投標、承接工程,進行施工活動的行為。從法律層面上講,就是一些自然人、合伙組織利用企業法人資格和資質,規避國家法律政策對企業法人以外的個人和團隊在稅收、貸款、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并且利用所掛靠的企業法人的資格和資質獲得自身難以取得的交易信用與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是我國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成本,優化社會資源的配置;有利于合理確定工程建設項目價格,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有利于加強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經濟發展。其根本目的是為建設單位搭建平臺,選擇依法誠信、具備相應能力的承包單位,為社會提供合格、安全的工程。但目前建設市場上,一些單位或個人為了謀取私利,借用資質投標,或者為了收取管理費,出借資質,雙方相互串通、包庇。使不具備資質條件的掛靠人,通過借用資質,參與投標競爭,嚴重侵害了其他具備資質條件投標人的合法權益。還有一些掛靠人與招標人或招標機構之間存在著利益關系,讓招標文件按照被掛靠企業的條件“量體裁衣”,保證自己中標,導致許多技術、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無法通過合法競爭中標,打擊了守法企業的投標積極性,擾亂了公開平等、競爭有序的市場規則,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建設市場信用缺失。
1.2掛靠問題嚴重威脅到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由于掛靠人是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投標、承接工程,在招投標活動中證件齊全、人員到位,具有很強的隱蔽性。開標結果一旦中標,在施工過程中,被掛靠企業并不直接參與工程建設,大多數掛靠人在技術、設備、施工經驗、經濟實力和組織能力等方面難以滿足工程建設的要求,施工條件簡陋,管理水平落后,只能憑經驗或在摸索中施工,往往摁下葫蘆浮起瓢,再加上監管部門管理不力,極易導致工程質量和安全標準的降低。同時,由于要向被掛靠企業交納2%或更高比例的管理費,或者在投標階段惡意壓價競爭,致使中標價較低,掛靠人要獲的想象中的利潤,就想方設法降低經營成本,往往偷工減料、私招濫雇零散工,給工程質量和安全埋下諸多隱患,甚至造成事故。從我縣歷年的質量安全事故來看,相當一部分事故都存在掛靠或者轉包等違法行為。
1.3掛靠問題嚴重影響到交通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一是掛靠使規避市場準入成為可能。資質管理是建設市場準入制度的主要內容,也是現階段衡量企業綜合實力的主要標準。被掛靠企業為了自身利益,或為了親戚、朋友關系,允許被掛靠人借用資質進入建設市場,一定程度使得資質管理形同虛設,加劇了惡性低價競爭,惡化了建設市場環境,在交通部門對企業信譽評價時得不到認可,最終損害的是建設行業的整體利益。二是許多大型國有企業本身只有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靠所謂“經營資質”生存,即出借資質來賺錢或積累業績。長此以往,必然造成大型國有企業不思進取,綜合實力退化,甚至破產。三是掛靠還是造成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許多掛靠人為了承攬工程,向建設單位承諾墊資施工,導致建設單位變相拖欠。一旦掛靠人缺乏后續資金,造成工期延誤或者拖欠工資,甚至被告上法庭,做了被告席,被掛靠企業不得不出面收拾爛攤子,付出比管理費多幾倍的錢,得不償失,從而影響了交通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
2、引發的思考和建議
2.1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清理檢查工作。近年來,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比較突出,嚴重擾亂正常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容易誘發腐敗問題。交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克服畏難情緒,以《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把專項清理作為貫徹落實《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重要舉措,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認真抓好落實, 各項目業主在涉及公路橋梁工程項目中,應把核查現場實際施工、監理、勘察設計、招標等單位的有關情況作為專項清理檢查工作的重點。一是核查中標單位的原始招標投標文件和合同,核實現場實際施工、監理、勘察設計、招標等單位是否為中標單位;二是核查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及現場主要管理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中一致,并查看相關人員的資質情況,核實中標單位與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員有無合法的人事及社會保險關系等;三是全面清理糾正違規問題。不僅要清理掛靠借用資質投標的問題,更要清理糾正為了收取“管理費”等利益而違規出借資質的問題。
2.2加大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掛靠問題之所以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除了掛靠者自身隱蔽性很強之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主管部門執法不嚴。執法不嚴和處罰力度不夠,對違法違規企業起不到震懾效果和根治作用,反而會削弱企業的守法意識,助長企業違法。各項目業主在公路橋梁工程項目中要結合打擊圍標串標和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通過監督檢查、群眾舉報、媒體報道等渠道發現問題和線索,集中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嚴厲打擊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的行為。
2.3嚴查腐敗,堅決打擊商業賄賂。掛靠問題的產生,除了掛靠雙方之間的經濟利益驅動外,往往與被掛靠企業或者建設單位內部人員以權謀私相關聯。一些國有大型施工企業的負責人為 了自身利益,允許低資質企業或者個人借用本單位的資質到處承攬工程。
2.4建章立制, 逐步解決掛靠借資問。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出借資質問題隱蔽性強,涉及面廣,清理難度比較大,解決掛靠問題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系統工程。
2.4.1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機制。做到四個強化:一是強化制度建設。二是強化對重點項目的監管。三是強化對關鍵環節的監管。四是強化社會監督。。
2.4.2完善建設市場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近幾年來,各部門、各縣區按照中央和市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工程項目信息和企業、人員市場行為信息的公開制度,通過向社會公示工程建設中的有關信息,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規范了各方主體的行為,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1認識不足
目前的工程建設項目多存在工期長、規模大,工程技術難度大,資金鏈長,那么存在的不確定因素也多,潛在的風險也多。工程預算人員對風險管理意識淡薄、業務素質差,對于工程造價編制內容、程序和做法有一定的影響。為避免出現較大的差錯,建設部頒發《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強制實施工程計價規則。規范中,工程風險費用作為一項單獨的費用應在投標時列出,而絕大部分施工單位沒有重視這項規定,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很少一部分費用,甚至有的單位不予收取。這些充分說明大部分企業對于工程造價風險認識不足。
2價格機制不合理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價格應該遵循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形成,通過市場公平競爭機制,遵循價值規律形成商品的價格,這樣才能使得工程建設過程中的資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而我國現階段的工程造價并沒有遵循這個規律。目前建筑市場呈現的是僧多粥少的局面,工程建筑企業為承接工程項目并沒有分析工程的實際風險情況。在拿到招標文件后,對于招標文件中細則、合同條款、技術方案沒有進行認真仔細的分析,而是根據以往的經驗進行套用表格計算投標價,并盡可能壓價,從而達到中標的目的。這些都是違背市場價值規律的,是不合理的投標。
3建筑市場不完善
我國的建設市場發展比較落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很不成熟。具體表現為參與建設的各方信用度低,也缺乏有效的制約措施。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各方把個人利益凌駕于工程質量之上,為了獲得自身利益,不惜犧牲工程質量的代價,最終的結果就是工程質量不滿足要求,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建設工程中常見的現象有:吃回扣、二次分包、拖欠工程款等等。
4缺乏完善的擔保[4]、法律體系
目前我國出臺的《建筑法》《保險法》《擔保法》對于工程建設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沒有很明確的應對措施,具體表現為工程問題與法律不相適應。當前主要工作是盡快對保險、擔保細則立法,與現行建筑法律、法規相適應并同步發展。在招投標過程中合同的示范文本中應增加有關工程擔保及保險條款內容。
5風險管理措施[5]
5.1風險回避
建設單位通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科學合理的手段把風險消除或消除風險產生的條件的方法就是風險回避。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風險回避對于建設項目來說是優先考慮的方案。對于一些風險比較大的項目,可以通過聯合體投標,利用各方的優勢資源把風險程度降到最低。在實際項目管理中,施工企業可以采取一些優化的施工組織來避開風險,從而贏得利潤。
5.2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就是通過合同條款的約定將可能由自身承擔的風險轉移給他方,來達到自身風險降到最低的目的。風險轉移的方式有:組織聯合體投標、工程保險、擔保、工程轉包、分包等。風險轉移的前提是合法的、正當的。風險轉移需符合《建筑法》的規定,對于規定中明確規定不能分包、轉包的項目不可以進行肢解分包。
5.3風險自留
對于任何投資都存在一定的風險,建設項目也不例外。對于工程成本影響不大的風險,施工單位可以利用自身所具備的技術采取風險保留的辦法。這時,需要施工單位提前準備一部分費用以應對不測,如果風險一旦發生可以用這筆費用來彌補損失,把風險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如果在整個建設過程中沒有出現風險,之前備用資金就可以成為利潤。
5.4風險利用
對于一般企業應對風險主要采取前面幾種措施,而對于一些經驗比較豐富、能力強大的企業來說,會利用自身管理的優勢和技術方面的特長來利用風險達到更高的利潤。比如一些技術難度大、風險高的項目,施工單位抓住業主追求的不是造價最低而是對質量的要求,可以通過合理的工期和優化的方案適當提高報價,為工程竣工盈利打下基礎。
近年來我校在推行校務公開的過程中,緊緊抓住基建維修工程公開這個重點,將校務公開工作重在難處,落在實處,推進了學校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收到了較好的效果。現匯報如下:
一、深化認識,切實把建設工程公開作為校務公開工作的重點來抓
建設工程是當前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是高校在新一輪快速發展建設中共同面臨的重點工作。我們認為,推進建設工程公開是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學校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需要。
建校51年,除去建校初期的一個從無到有的發展階段外,校園建設基本處于停滯狀態。20__年,國家調整了大學的辦學方向,將過去教育型調整為教育、訓練、科研“三結合”,學校全面進入國家體育主戰場,也迎來了一個超常規發展期。近三年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約三億元,其中,20__年一年的維修經費超過了建校50年的總和。而且在2008年奧運會前還要成倍遞增,預計投資數十億元。面對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學校領導班子冷靜的意識到,相對于巨大的建設投資和繁重的任務,我校的建設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卻遠遠與之不相適應。如何使用好這些資金,出效益,保質量,不出問題,是對我們的一個嚴峻考驗。黨委書記、校長在各種會議上反復強調,建設工程,百年大計,必須保證質量,不出任何問題;要以對黨和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抓好這項工作。而實施建設工程公開則是實現上述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之一。我們認為,特別是在當前新形勢下,推進建設工程公開,將最敏感、廣大教職員工最關注的校務規范公開運作,接受群眾的監督,是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進程,體現學校領導班子的領導水平和管理學校的能力,嚴格地、規范地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改革穩定和持續發展,順利實現學校辦學目標的重要保證。
我們認為,建設工程公開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目前建筑市場不盡規范、完善,致使建筑領域成為發生違紀違規現象較多的領域之一。我校以前的工程項目也曾出現過質量問題,雖然沒有查出什么大的問題,但群眾也有不少議論。建設工程公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就能有效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從制度上保證清正廉潔,抵御腐敗,預防職務犯罪,堵塞漏洞,保證在建筑這個高危行業干部的安全,避免大樓蓋起來,干部倒下去,樹立學校領導班子在群眾中的威信,取得廣大教職員工的支持與擁護,提高學校凝聚力。這是用實際行動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我們認為,抓住建設工程公開就是抓住了校務公開的重點環節,是貫徹黨中央新一代領導集體倡導的求真務實作風的具體體現。這項工作做好了,工程建設質量提高了,將直接提升大學辦學實力,盡快實現世界一流的辦學目標;相反,如果搞得不好,會給學校發展埋下隱患,甚至會破壞我校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抓住建設工程公開的重點和難點,做到“三個到位”,全面落實公開工作
建設工程公開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工作決策的公正、透明,讓師生員工了解和監督建設工程,依照法規和程序辦事,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要實現公正、透明,杜絕暗箱操作,必須有一套科學有效的建設工程公開的體制和制度,并且有建立配套的學校建設工程管理、決策、監督體制和相應的運做體系作為保證,只有體制、機制合理、決策程序民主科學、監督檢查到位,實現建設工程公開、公正、透明的目的才能順理成章。近年來,我校在實踐中也正是朝這些方面努力的,并且形成了自己一些行之有效的體系和做法,關鍵是要認真抓好落實。
1、建設工程公開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到位。建設工程公開的關鍵是要有一個良好的運行機制,有一套符合實際的管理體制。“一崗雙責”是我們在公開工作中的一個基本原則和思路,即工程主辦部門也是公開工作的主要責任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基建修繕部門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把項目的公開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落實,紀委、工會等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在實踐中,我們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建立了項目管理、決策管理和監察審計管理組織體系,并且每一層管理體系都規范了相應的運行機制,保證了學校整個建設工程的有效開展。決策管理是建設項目整體和重點環節把關拍板的最高組織,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及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資產、財務、后勤、審計、使用單位等領導集體組成,決策事務一般按照成員發表意見,小組充分討論,領導集中,最后拍板的做法進行;項目管理單位一般是學校建設修繕的職能部門,是工程項目的執行操作層;監察審計管理由紀委牽頭,監察審計處、工會等部門及職工代表參加,全過程參與工程的各個環節。
各個管理組織都在實踐中形成了各自的工作運行機制,其出發點和目的都是為做好工程。由于在工程的招投標、洽商、材料選購等重點問題上都是各相關職能部門和教職工代表集體參與決策,既避免了暗箱操作或個人拍板決定,同時也是一種有效的公開形式。特別是修繕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常常
遇到一些具體情況或施工材料的調整、變動,需要臨時洽商。為此,我們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該招標的必須招標,不容許任何一個人單獨隨意洽商或做出決定;洽商同時必須洽價;對調整后的項目和材料的質量必須集體嚴格把關和驗收。例如,在我校辦公樓改造過程中,原先考慮暖氣系統不改造,但是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和諸多因素的影響,設計單位和職能部門提出一起改造的洽商意見。此事報給校領導后,校黨委書記、校長、主管副校長及職能部門處長、學校現場代表就此問題兩次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最后決定改造,并且通過二次招標的辦法,單獨招標專業分包單位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公開要落實好必須有一套有效的管理體制和機制。要把責任落實到人,要把公開工作的情況和干部的考核結合起來,這樣才能達到公開的目的和效果。
2、建設工程公開的程序和辦法到位。建設工程公開是校務公開的重點,也是廣大師生員工非常關心的事情。公開什么?怎么公開?怎樣才能全面貫徹落實上級的要求,同時又保證工作的有效進行等一系列問題都是我們在重點研究和抓好的問題。我們在實踐中認為,建設工程公開的基礎是規范,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健全科學、合理的制度并能嚴格落實,本身就是公開的一種形式,也是實現公開、公正的有效措施。
在工程管理和招標投標方面,我校嚴格執行上級部門的政策法規,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建設、修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招投標實施辦法》、《修繕工程招投標實施辦法》《建設維修工程決算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和《基建、修繕工程審計實施細則》等制度。以上制度對于資格預選、開標評標、合同簽訂、洽商辦理、建材認質認價、工程款支付、驗收決算、監察審計、檔案管理等工作的程序和做法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使得辦事人員有章可循。制度出臺后,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都能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在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選用工作中,學校的基建、資產、財務、紀委、監察審計、使用單位等部門全都參與整個環節,力保公正、公開、透明,有效的避免了某個部門或某個人拍板說了算的不良做法。招標投標等制度的建立健全為職能部門的辦事提供了規范和依據,做起事來程序清楚、各環節要求明確,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
在制度落實方面,相關人員能把握工程重點環節,嚴格按照規范程序辦理。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設計、監理、招標投標、合同簽訂、重要建材認質認價、工程款支付、驗收等重點環節,學校領導和職能部門都非常重視,也都有相應的實施辦法和辦事流程。例如在建筑設計環節上,學校對設計方案的確定是在聽取廣大群眾、使用單位、專家的意見基礎上,最終優選方案,力保設計的作品功能布局合理、簡潔美觀、經濟指標合理、能有機融合于學校整體環境中。特別在重要建材認質認價工作中,學校成立了選材組和認價組,采用“三個三”的采購辦法,①貨比三家;②三個部門看貨采購③三個部門的人員驗收(也必須有使用部門人員參加),確保采購到質優物美的建材。
建設工程的公開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公開的形式是多樣的,公開的層面也是有范圍的,但必須緊緊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環節及時進行公開。在群眾關心的校園規劃、住宅建設、公共建筑等項目的方案、規模、投資和相關中標單位的情況方面,我校一般采用全校范圍內公開的形式;在招標投標、洽商、材料認質認價等方面一般是所有相關職能內部公開。并且在建設工程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作到層層把關、民主集中,杜絕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
3、建設工程公開監督檢查到位。學校近幾年建設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和加強工程監察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有了管理體系、運作機制和制度規范,關鍵在于落實,要實現全面有效的貫徹落實,強化監督檢查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公開、透明有時可能會流于形式,而難于實現真正的目的。在這個關鍵問題上,校黨委、校領導高度重視,黨委書記、校長反復要求,監督檢查工作必須到位;在施工過程中他經常親臨第一線,調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我們在嚴格貫徹上級精神的同時,還把建設工程公開的責任落實與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緊密結合,把對建設工程公開的監督檢查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和校務公開效果的考核工作中,加強管理,嚴格要求。
制度的保障和監督的加強有效避免了建設工程中各種問題的發生。在項目實施和公開工作方面,紀委、監察審計、工會部門代表全過程參與監督檢查,并且對不合理的做法有權責令停止、修正和進一步追究。如在去年學校五十周年校慶前,由于工期緊張,在采購盲道石等石材時,負責工程的同志直接選定了材料,沒有“貨比三家”,學校主要領導責成紀委參與監督的同志發現后堅決要求糾正。最后通過按規定程序辦理,降低了價格,節約了資金。在學校建立的有關制度和辦法中,對工作紀律提出了明確和嚴格的要求。但是僅靠制度和監督是不夠的,我們同時還要求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工作人員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要求,做到顧全大局、廉潔自律。在學校的重點強調和健全的制度下,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各方面人員也能認真履行職責,一方面加強自身專業技術知識學習,另一方面不斷提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思想道德水準,正確行使崗位權利,保障了學校建設工程的正常開展。
三、建設工程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建設工程的任務在于規劃校園、建設校園和維護校園,是學校發展的重要方面。隨著辦學方向和模式的調整,隨著國家對我校投入的不斷加大,對于我們既是機遇,也是壓力。有了錢,就要把錢花好,把錢用在“刀刃上”,其目的是要把事情辦好,讓方方面面滿意。從近兩年的實踐看,我校基本取得了預期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通過建設工程公開,使工程質量得到了保證,工程資金的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學校新建的教學樓、餐飲大樓、一號學生公寓獲得了當年的結構長城杯,其它工程也都順利通過北京市質檢站的驗收,廣大師生員工對校園規劃、風格和建筑修繕工程質量滿意。在工程資金的使用方面,學校一向本著精打細算的原則辦事,在校內維修和材料選購的方面,我們一般采用貨比三家、兩輪報價的辦法;在洽商方面嚴格控制,層層把關,努力做好投資控制;在工程結算審計環節上對工程量和價格嚴格把關,確保資金的合理投入。
2、建設工程公開起到教育和保護干部的作用。由于建設工程投資都比較大,也是容易出現問題的高危行業。從我校近年來的實踐看,建設工程體制、機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實是非常重要的,公開工作是客觀需要,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順利完成建設工程任務的保證。兩年來,群眾很少有反映工程建設方面問題的,負責和參與建設工程的干部的工作在學校是得到肯定的。
3、建設工程公開、公正、透明的做法取得了明顯效果,優化了我校的發展環境,改善了辦學條件。學校面貌在短短兩年內發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學校新建了現代化的教學樓和高檔次的餐飲大樓,留學生、
研究生公寓相繼竣工,大面積的修繕使得辦公樓、訓練場館、圖書、網絡用房等面貌一新。由于工程基本情況較好,變化較大,群眾基本滿意,使學校內部凝聚力進一步增強、社會聲譽進一步擴大。雖然我們在建設工程公開工作中收到了一定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各項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許多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有些做法還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總結,我們也有決心努力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希望各位領導、同志們對我校的做法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讓我們同心協力、共同探索,把建設工程公開工作抓實抓好,進一步推進我校整個校務公開工作的開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規定了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制度。所謂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是指建設工程的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經催告逾期不支付。承包人與發包人協議或申請人民法院拍賣,并就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合同法創設的這一新的法律制度,是立法機關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以及近幾年來收民法學界關于物權法的研究成果,完善了擔保法中的不動產抵押制度。從而解決惡意拖欠建設工程價款的社會問題,以保護建筑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合同法頒布以后,人們對這種優先受償權的理論問題有頗多的爭議并進行了深入的探討,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卻研究不多,有鑒于此,筆者擬就這種優先受償權若干問題的理解并著重在審判實務上作一探討。
一、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法律性質
理論界有三種觀點:法定優先權說、留置權說、法定抵押權說。筆者贊同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的觀點,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法律性質為:法定抵押權,其理由是:
1、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不同于法定優先權。
2、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也不同于留置權。
3、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屬法定抵押權,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是依法律規定,直接產生的,用于確保建設工程價款受償的法定擔保物權,其性質應當是法定抵押權。正如梁慧星教授所說:“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從設計、起草、討論、修改、審議直至正式通過,始終是指法定抵押權。”
二、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實現
1、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實現的條件。根據合同法第286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2)16號批復的規定,實現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必須首先具備以下條件:
⑴須建設工程已竣工、并驗收合格,而發包人未按約支付工程款。
⑵須是依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債權。
⑶須債權為建設工程合同約定所應支付的價款。
⑷標的物應為通過承包人施工完成的,屬于發包人所有的不動產及其基地使用權。
⑸須不屬于“不宜折價、拍賣”的建設工程。
⑹須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催告通知后,經過一個合理期限,而發包人仍未支付。
⑺承包人必須在法定 除斥期間內行使優先受償權。依照最高院的批復第七條,承包人必須在建設工程竣工或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2、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實現的程序
⑴協議折價。
⑵申請人民法院將工程拍賣。
3、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范圍
⑴本金⑵利息⑶添附物⑷裝修費⑸損害賠償,但是不包括違約金。
4、實現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限制。
⑴溯及力方面的限制。
⑵發包人支付部分工程款行使優先受償權的限制。
⑶建設工程為商品房,行使優先受償權的限制。
⑷建設工程的發包方非建筑物所有人時,主張優先受償權的限制。
四、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消滅
1、因債權的消滅(清償、抵銷、混同、提存)而消滅。
2、因不可抗力,規劃、拆遷等致使建筑物滅失。
3、消費者已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4、超過除斥期間行使優先受償權。
五、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與相關權利的沖突與協調
1、與約定抵押權
2、與先取特權。
六、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制度的完善
1、在物權法中引入“法定抵押權”這一概念,從而完善擔保物權法律體系。
2、根據物權變動的公示原則,應建立法定抵押權登記制度。
3、法律應明確規定法定抵押權的效力并解決有關順位問題。
4、催告通知的合理期限應立法予以明確。
5、申請法院拍賣的規定,實踐中很難甚至無法操作,因為優受償范圍需確定。另外、按照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執行缺乏依據,是否考慮通過公證債權文書或申請支付令。
1我國項目決策階段造價控制的現狀
目前來看,鑒于我國的項目審批機制以及投資管理體制還尚待完善,大多數建筑公司在項目初期的決策階段較為草率。有的公司為了爭取到項目或者滿足相關的審批條件,將投資預算報的非常之低,甚至無法滿足現實的建設需求。一旦項目獲得批準,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忽略決策階段的預算,任意地變動原有的項目設計,以致后期的建筑施工過程都陷入混亂。
2項目決策階段造價控制的方法
從投資的時間形態來看,工程決策階段需要考慮的項目投資可分為靜態的投資和動態的投資兩個部分。靜態的投資主要包含工程的安裝費用、購置建筑工程所需設備的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動態投資是指隨時間期限變化而變化的費用,諸如工程建設期間發生的貸款利息等財務費用、為工程建造期間可能發生的材料等價格上漲所準備的預備金等。在決策階段,控制工程的造價要從多個角度入手。一方面,項目的決策團隊要包括各個學科的專家,具體包括:財務分析專家、行業分析專家、土木工程專家、技術人員、造價評估師、企業管理決策人員等,這些專家既要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又要在實踐中有一定的經驗積累;另一方面,在對項目進行決策時務必要保證所使用的數據真實、可靠,以確保據此作出的分析的準確性及科學性。
3方案設計階段
3.1方案設計階段控制造價的必要性
如果說在項目決策階段對造價控制是整個工程造價管理的基礎,那么在項目方案的設計階段進行造價控制則是整個工程造價管理的龍頭。雖然項目的設計費在數額上占整個項目造價的比例并不高,一般僅僅占到1.5%左右,其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影響可達75%以上。優化的項目設計可以使得工程造價降低15%以上。但是,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卻往往被人忽略。設計人員有時過分追求工程項目在功能和外觀上的品質,而忽略了項目的經濟適用性,以致對整個項目的造價控制產生負面影響。例如,在設計辦公樓的空調系統時,18e的室內溫度設計既符合人體舒適的要求,又滿足環保的要求。但一些項目卻盲目地按25e設計,既不符合環保要求,也在經濟上形成浪費。
3.2方案設計階段控制造價的方法
在過程項目的設計階段,對造價的管理最常用的方法是限額設計。限額設計是指以已經獲得批準的項目設計書為藍圖,根據項目的投資估算,先控制項目的初步設計。在此基礎上,按經批準的初步設計規劃具體的施工圖。限額設計的核心要義在于根據逐步推進的設計,以事先分配好的投資限額嚴格地控制項目的技術設計和具體的施工圖紙的設計即變更,確保不超出預設的投資限額。在采用限額設計方法時,根據其具體的操作步驟分為以下幾點:1確保設計限額的合理。設計限額的主要依據是項目前期決策時所作出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由可行性分析報告確立的投資估算是設計限額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合理科學的調整確定整個項目的設計限額。o限額的分配。在設計時需要根據專業對整個項目的限額進行分配,以下達到具體歸屬的設計人員。在具體的初步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要先拿出多套方案,比較不同方案的性價比,選擇兼具經濟效率和使用功能最好的方案。在此過程中,需要確保設計概算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施工圖的設計。在限額分配和方案選擇后,設計需要具體地落實到施工圖的設計。施工圖是指導項目后期施工的綱領性文件。在設計施工圖時必須嚴格地遵照上一步驟中的初步設計所確立的內容,同時確保能控制造價在預定的限額內。?設計的變更。項目的設計并非一蹴而就的,無論是在設計階段還是后期具體的施工階段,都可能發生設計的變更。項目設計的變更一般都伴隨造價的變更。因此,一方面要盡可能減少隨意地變更設計;另一方面,在發生設計的變更時,要遵照相關的變更程序,對可能引起的造價變化進行評估并報審批。
4項目招標階段
4.1項目招標階段控制造價的必要性
工程招標制度是建設項目控制工程造價的有效手段。伴隨著我國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6的頒布與實施,我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在實踐操作中更為規范有序。實踐表明,通過招投標確立的合作關系既可以有效地保護合同雙方的共同利益,又可以切實有效地保證建設工程造價的合理性。通過公開公平的招標,在市場化的競爭下,工程的承擔方將給出更經濟有效的保價,并對整個項目過程中的造價施以管理以實現其預期的經濟收益。
4.2項目招標階段的注意點
1)要想真正保證招標的價格符合市場的價值規律,就必須排除在招標過程可能存在的行政化的因素,確保整個招標過程的公開公正公平。在招標前,對投標的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充分地掌握其各方面的信息,包括施工技術水平、項目的建設經驗、財務水平以及在案的誠信記錄等,以全面地了解投標企業,避免出現“特級企業投標,一級企業轉包,二級企業進場”等違規現象。
2)完善招標文件的編制是招標活動成功進行的重要保障。在編制招標文件時,需要對該項目所需要的具體技術要求、投標人所應該具備的資質、投標報價的標準、選擇中標企業的衡量因素等項目作出詳實的規定,以便日后相關企業中標后與招標企業簽訂合約,以及對項目造價的控制。尤其要注意的是,構成標底的編著除了確保其科學性、合理性之外,最重要的是確保其 保密性。
3)選擇在報價合理的范圍內價格最低的企業中標。之所以強調要在報價合理的范圍內是指要確保中標企業有能力保證工程的質量以及工期等要求。招標企業要綜合投標企業的各方面因素確定中標企業,防止在招標過程中有些企業惡意地低價競爭事后無法保證工程具體實施的事件發生。
5結語
建筑工程項目前期所發生的造價是影響整個工程造價的關鍵因素,具體包括項目決策階段的費用、方案設計階段的費用以及項目招標階段的費用。只有在建筑施工的前期階段強化管理,提高效率才能對整個項目的造價進行有效地控制。本文從上述三個階段為論述方向,討論了我國建筑工程目前的費用管理現狀、費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方法。
對于內部審計來說,它是相對于外部審計來說的,是根據被審計的單位和審計的關系所進行的分類。內部統計學家勞倫斯,是一位對審計領域有著卓越貢獻的人。他曾經認為,內部審計是內部組織中控制各類業務所進行的獨立性評價,來充分確定程序和方針具有公證性。
相關的風險管理:對于風險管理來說,是當企業所面臨的開發和產品的創新,都使管理環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同時也增加了在經營上的風險性。比較好的風險管理有利于降低相關錯誤的機率。對于風險的管理來說,它是一種具有管理性的過程,在現代經濟環境中是一項必然的風險產物,所以就為風險的管理提供了條件。
有關內部審計和風險管理的實際關系:對于企業的內部審計來說,它是有關企業風險管理的組成部分。在整個企業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實際的內部審計具體地分析了有關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對風險進行了更加及時的評估和監控。與此同時,對相關的管理層工作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給予審查。
1、有關企業內部審計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1.1、對于企業內部的審計機制不健全
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審計監督單位要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建立一項比較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對于內部審計制度來說,其政策性比較強,同時,其涉及面也比較廣。其需要企業的大力支持,要由企業的一把手直接進行領導。但是,實際上,其一把手領導的不多,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副職進行領導,還有由相關的負責人進行領導,而這種領導體制卻給內部的審計工作帶來了困難。很多審計工作都是以行政為干預的基礎性建設。所以,在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是不受到重視的,在人員的配置和相關的組織建設以及相關的業務管理環境上都達不到相應的要求。
1.2、對于內部的審計工作可操作性和系統性不強
依法審計時審計的基本原則。相關的審計人員不可以毫無依據的對問題進行主觀的想象和分析,要有一定的客觀根據和準則。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實際的內部審計業務還是不規范。有些仍在采用上一級部門的做法,還有比照相關國家的審計法等。而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就是內審的可操作性和系統性不強,缺乏業務的操作指南。
1.3、內部的審計模式滿足不了新形勢的要求
日前,很多內審機構還是停留在系統基礎的審計模式和按需要授權為主的初級階段,根本滿足不了有關環境發展對內審管理所提出的要求,企業應積極從系統的審計模式轉變成風險導向的模式。如果以實際的授權為主來開展內部審計的活動,這就會造成相關的審計工作不能完全的集中在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上,完全違背了有關內部審計的原則。
1.4、有關內審工作的質量并不高
受傳統的思維模式和內部審計經驗等模式的影響,內審比較重視微觀上的發展,很容易將服務和監督對立起來。因為不能對內部的控制進行比較全面的把握以及對內部相關的控制不夠深入。因此,就不能從宏觀出發來對審計的實際情況進行深入的分析,不能揭示相關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危害。
2、內部審計控制流程管理的要求
工程項目從中標開始至驗收,一般需要涉及到設計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門、預算部門等,項目進行的過程就是一個合同履行的過程,也是流程被執行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項目經理對整個合同履行流程的計劃、執行、控制和收尾直接負責,是流程的負責人。但工程項目的特殊性決定了不能完全采用普通流程管理的方法,工程項目流程管理具體有以下要求:
2.1、管理性工作與實施性工作的區分。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內容,除了如施工方案制訂和施工圖紙設計這些實施性工作外。項目經理部還必須完成其它相關的行政和管理性工作,如分包結算、材料采購、機構租賃、合同管理等。管理性工作是項目經理部中具有共性的工作,是經常和重復性發生的工作,對這樣的管理性工作,必須加大規范和精細化管理的力度,減少管理的任意性和粗放性,這是內部控制的重點,也是流程管理所要解決的問題。
2.2、分級流程描述與流程責任確定。項目經理部在實施項目過程中,面臨著大量跨單位、部門、專業的協調問題。如業主、設計、監理、分包商和供應商之間跨單位的工作界面,工程、預算、財務、物資和機械等跨部門之間的工作界面,這些界面關系的處理是項目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通過分級流程描述和流程責任確定可以很好地解決項目運營中跨部門和崗位的工作協同與控制問題。
3、對于風險內部審計在實際應用中所要注意的問題
3.1、各個部門要全力以赴的配合
對于內部審計來說,其不能只是要求領導的重視,還要讓其他部門給予一定的合作。
3.2、相關領導要給予高度的重視
風險導向在內部審計中要發揮積極性的作用,這是完全離不開相關領導重視的。
3.3、對于內部審計人員的相關素質要進行提高
對于風險導向的內部理論來說是一種全新的理論,是需要對相關的企業內部風險進行系統的評估和分析,更要對實際的審計工作進行系統的評估。
3.4、要確定比較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
要及時地建立風險的管理體系,形成一個統一的評價體系。對于相關的審計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要衡量內審的作用來充分的保證審計人員對于選擇標準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4、結語
建設工程項目內部審計管理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經濟管理工作,而且具有前瞻性,需要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控制和管理,來發現
項目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從而促使造價管理不斷完善,達到造價控制的目的。促進建設項目實現“質量、速度、效益”三項目標。
論文關鍵詞:建筑工程 工程檢測 重要性 質量控制關鍵詞:建筑工程 工程檢測 重要性 質量控制
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也隨之不斷增多,建筑工程的質量也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這是因為建筑工程的質量不僅關系到工程本身的適用性和項目的投資效果,同時也和人們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基于此點原因,必須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加以高度重視。工程質量檢測作為確保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視的。本文首先對工程質量檢測的重點進行分析,隨后介紹了工程質量檢測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礎上總結了工程檢測在工程質量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期望能夠為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給予一定的幫助。
引言
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工作是整個工程建設中控制工程質量最重要的手段,工程質量的具體結果也是判定工程質量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據。所以檢測工作的質量好壞,必將對整個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工程檢測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就工程檢測在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中的重要性展開探討,僅供參考。
一、工程質量檢測的重點在建筑工程中,影響工程的質量的因素較多,尤其是施工階段關鍵工序的質量。因此,在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時,重點應以施工階段為主。下面對建筑工程中關鍵工序的質量檢測要點進行分析。
(一)地基基礎工程
地基基礎主要指的是基坑工程,這一工序屬于整個建筑工程中最為重要的環節,一旦地基基礎發生問題,則會對整個工程造成不可彌補的后果,因此,對該環節的質量檢測,應作為重中之重。
1.地基質量檢測。地基大致可分為天然地基和改良地基兩種。常用的檢測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觸探試驗、荷載試驗、剪切力試驗以及動力測試等。①預壓改良地基。質量檢測要點如下:塑料排水帶的濾膜滲透系數、縱向排水量和復合體的抗拉強度等性能指標須符合設計要求;通過透水性試驗和顆粒分析對砂料的含泥量和滲透系數進行檢測,以此來確保其符合設計要求;地基預壓前后均需采集適量的土樣進行剪切試驗,檢驗處理效果;預壓加載期間,應對加載速度、位移、變形等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以確保地基穩定。②換填墊層地基。對于該種地基基礎應采用分層法對墊層的質量進行檢測,并且需根據墊層土質的不同選擇合適的檢測方法。③復合地基。可以采用鉆孔取芯試驗、觸探試驗、靜荷載試驗等方法對此類地基進行檢測。在檢測過程中應注意的是場地較為復雜的復合地基應認真檢測處理效果。
2.樁基工程。①混凝土灌注樁持力層檢驗。需根據設計要求對樁端持力層、樁孔走向和表面巖層等進行檢測,并對孔底土層的承載力進行復驗。②單樁承載力試驗。可采用靜荷載加載試驗來確定樁的豎向承載力。
3.地下結構施工監測。①支護結構變形監測。可以利用測斜儀測量結構及土體的變形程度。②內力監測。通過事先安置在鋼筋籠上鋼筋應力計監測結構的應力變化情況。③地下水位監測。可采用布井的方法監測地下水位,并根據監測結果適當調整降水設計方案。
(二)鋼混結構工程
1.鋼筋檢測。①鋼筋位置。可采用鋼筋位置檢測儀進行檢測,該儀器能夠準確的測定鋼筋在混凝土中的具體位置以及混凝土保護層的具體厚度。②鋼筋銹蝕。在鋼混結構中一旦鋼筋出現銹蝕,會使整個結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受到直接影響,所以應對鋼筋的銹蝕情況進行重點監測。可采用半電池檢測法進行鋼筋銹蝕程度的檢測。
2.混凝土內況。主要是指混凝土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是施工不當造成的缺陷,超聲波檢測法是目前較為常用的一種混凝土缺陷檢測方法,該方法能夠探明缺陷的具體位置,便于及時補救。
3.混凝土強度檢測。可采用回彈法對混凝土的強度進行檢測。
二、工程質量檢測的重要性工程質量檢測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之中,包括工程施工前期質量檢測、施工過程質量檢測,對于確保工程建筑質量具有重要作用。(一)工程施工前期質量檢測的重要性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質量是影響工程整體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所以,對原材料進行檢測,以確保原材料質量合格并符合工程設計要求,這對于確保工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工程施工前,原材料應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不合格的原材料嚴禁投入使用。(二)工程施工過程質量檢測的重要性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檢測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的關鍵性環節,這一過程的質量檢測重點是對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的質量進行檢驗,如果發現某道工序存在質量不合格的現象,堅決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這樣才能確保每道工序合格,確保工程整體質量。三、工程檢測在工程質量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一)檢測機構的人員。
1、人員素質與水平。一個檢測機構的水平高低優劣,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員素質與水平。人是檢測活動中最關鍵的因素,特別是對關鍵人員的任職條件應加以規定,如受教育程度、理論基礎、實際工作能力(包括組織管理能力和技術能力)、工作經驗等。當前,由于檢測市場的惡性競爭,生存問題已成為眾多檢測機構的難題,由此對檢測員的檢測質量意識有很大的沖擊。為了迎合市場的需要,有些檢測人員放棄了應有的職業道德,因此,檢測機構不僅應有長遠的教育、培訓和技能目標計劃,更應重視檢測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廣大檢測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同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對檢測人員進行監督,特別是對短期雇傭人員和在培員工的監督。
2、對檢測機構的檢測質量的監督。
隨著檢測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很多檢測機構為了搶占市場。為了經濟上的利益去迎合委托方,甚至弄虛作假,導致檢測質量無法保證。當前這樣的形勢下。檢測機構的檢測質量除了自身要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外,外部對檢測質量的監督顯得更為有效和必要
2.1檢測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督。通過行業自律規范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
2.2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對檢測機構的檢查監督。即通過有計劃的安排部分檢測項目的樣品由建設或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監督單位共同見證取樣,然后在監理單位的監督下送檢,檢測機構也必須對該部分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負責。確實是一個很好的實踐。同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對檢測機構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對檢測質量也有很好的推動作用。
在當前的形勢下,以上的監督還是不足夠的,各有其局限性。應該建立一個對檢測全過程進行獨立見證和評價的機構(所謂的檢測全過程就是指從樣品的抽取或制作到檢測報告的生成),該機構完全獨立于建設、施工、設計、監理、檢測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或直接領導。由精通各專業檢測的技術人員組成。由該機構對每一家檢測機構進行獨立見證和評價。由該機構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一定比例進行獨立見證和評價。該機構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每個檢測機構的獨立見證和評價報告。把獨立見證和評價報告納入到檢測機構和相關檢測人員的信用檔案中。對于信用不好的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采取限制從業的措施.并把檢測機構的信用作為今后的檢測機構資質就位、政府工程檢測招標的重要評判依據。這樣會大大促進檢測機構的檢測質量上一個新臺階。
建設工程造價,是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十的固定資產投資部分。即從工程項目建設意向確定直至建成、竣工驗收為止的整個建設期所支出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工程造價管理為兩部分:一是建設工程投資費用管理,工程造價的本質是工程的建設成本,它是各項費用的總和;二是工程造價管理,它是工程的建設成本管理,是一項技術性、經濟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貫穿于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項目設計、招標投標、建設施工和竣工驗收各階段。
統計資料顯示,在項目的投資決策和設計階段,影響建設項目造價的可能性為30~75%,而在建設施工階段影響項目造價的可能性僅為5~25%。由此可見,工程造價管理的關鍵就在于項目實施前的項目決策和設計階段。工程造價管理不僅僅是防止投資突破限額,更積極的意義是促進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加強。管理,使人力、物力、財力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近幾年來,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加大投資力度,尤其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大幅度增加,但由此產生的工程造價管理的問題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筆者就當前工程造價管理問題談點粗淺的看法,供同仁探討。
一、當前工程造價存在的主要問題建設工程的周期性和規模性決定了工程造價的形成具有多次性,因此對工程造價問題的分析也應該分層次、分階段的展開。
建設工程前期主要包括投資決策、項目設計、招標投標階段
(一)建設工程前期
1、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但在決策階段各項技術經濟決策,對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影響很大,特別是建設標準水平的確定、建設地點選擇、工藝的評選、設備選用等,直接關系到工程造價的高低。有的項目業主對可行性研究缺乏科學的論證,有的把可行性研究變為可批性研究:還有的通過走上層路線虛報工程投資,編造工程功能,搞“釣魚工程”。而可行性研究是建設項目立項的基礎:所以人為的擴大投資概算還是壓低概算都會給項目以后的順利運作埋下很大隱患。
2、工程設計的質量不僅決定著項目的先進水平,還對工程造價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據統計分析,工程設計階段控制工程造價的潛力在7596左右,抓好這個環節尤為重要:但我國日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設計市場缺乏競爭,部分設計人員只對技術負責而缺乏經濟觀念,一味地使用高、新建筑產品,過高地追求安全系數,甚至故意在設計圖中留活口,不能優選經濟技術方案,肥梁、胖柱、大基礎比比皆是;二是有的項目業主過高地追求高標準,在設計階段違背批準的立項文件及擴初設計方案滿足自身的利益;三是現行設計收費標準是按造價的比例計取,使得設計單位對任意提高設計標準的現象推波助瀾,最終導致設計概算超標現象;四是勘察設計深度不夠,特別是一些管網和大型設備安裝工程,存在缺項、漏項以及前后設計不銜接等問題,“三邊工程”大量存在,工程造價難以控制。
3、建筑市場招投標及承發包不規范。首先是少數業主利用手中權力為給人“尋租”,泄露標底、意向招標。或者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承包單位;有些地方不按《招投標法》操作,由多家政府部門共同管理招投標,不懂專業,訐標打印象分,暗箱操作,這些都會影響中標價的真實性;其次是高資質施工企業中標,低資質隊伍承廷,這種掛靠隨處可見,無形中增大了建設成本:再就是有些業主為達到各方利益平衡,將工程分包或只對工程部分內容招標,水、電、氣、電信、消防、有線電視等特權壟斷單位也參與肢解,使得總承包合同的簽訂很難周密嚴整,給承包商留下討價的活口,不僅影響工程造價,還經常引起業主與承包商的糾紛。
(二)建設工程中期
建設工程在施工階段,雖然主要設備、材料、機械、人工都在施工階段投入,但通過施工措施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僅10%左右,這一階段控制的重點是避免增加工程預算外的開支。主要的問題:
一是監理機構不完善,人員素質不高,監理制度艱澀運行,同時在我國普遍存在只有技術監理而無造價監理;
二是有些承包商通過各種手段獲得大量的變更、簽證資料,任意擴大工程量,無中生有,量實不符,一些隱蔽工程或前期拆遷、臨建項目更是無據可查,加大了控制造價的難度:
三是少數承包商鉆設計和施工合同的空子,在材料、設備的選擇上做文章,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使得工程在施工階段成為暴露問題最多的階段;
四是一些重點路橋建設工程,常常是業主、設計施工、建設管理、質量監理為一家,這種權力過于集中的體制。一旦缺乏有效監督,就必然導致腐敗行為的產生。
(三)建設工程后期
建設工程后期,主要是指工程竣工驗收、結(決)算審查階段,它是控制工程造價的最后一道關卡。下程結算書上的每一個數字都是甲乙雙方經濟利益的現實體現。結(決)算審查人員以施工合同、招投標文件或標底為依據,綜合考慮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的情況,是在前面工作的基礎上進行的。由于全過程投資控制及造價監埋制度的不健全,結算審查人員對一些隱蔽和已經無法取證的工程發生情況不十分清楚,加上少數審查人員或中介機構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不高,相應的約束、監管制度不到位,個別的“尋租”行為導致了工程造價的偏差。
以上是對目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中存在問題的現象的粗略分析。
二、做好工程造價問題標本兼治的對策
一個正常的投資主體不能虛位,必須是資金產權的所有人,具有獨立投資決策權,必須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收益,它應該既是產權主體又是市場主體,這樣才有可能有投資的內在沖動力,并能夠根據市場中各種信息反映做出投資選擇。在我國目前建設項目過程中的決策、設計、發包、施工階段,主管部門分別有計委、規劃、財政、建設、市政委,他們都各自為政,管理體制不配套、不順暢,更有行業壟斷單位參與肢專解分包隨意捉高造價,整個投資全過程難以調。投資主體無法獨立行事,天三培行正常的市場活動,自然就少了自我約束力,不僅缺少產權的約束,也缺少效益與風險的約束,更有“樹大者”缺乏法律的約束。投資主體的虛位無法產生有效的激勵機制,在這樣的條件下工程造價難以控制也就不足為奇。要切實從本質上改變這種家長制的模式,還投資主體的本來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國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雖然有勵機制,在這樣的條件下工程造價難以控制也就不足為奇。要切實從本質上改變這種家長制的模式,還投資主體的本來面目乃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就目前我國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雖然有一定難度,但也能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程造價傘過程管理工作。
(一) 高度重視對建設工程項目經擠性、科學性、合理性的研究論證,合理選擇建設標準、建設地區,合理選擇經濟適用的工藝設備,尤其重視對項目的經濟評價(在投資決策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程度高達80~90%),投資業主依據自身情況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好項目的計劃書。
(二)在設計階段,加強對初步設計的審查,準確編制概算(這個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程度達75%),引入競爭機制,實行設計招標,推行限額設計,實行設計監理,將變更發生在開工前。
(三)在工程招投標階段,嚴格按《招投標法》操作,規范招投標行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合理確定標底,做好工程承發包合同的簽署工作,盡量少指定分包項目,盡可能堵住一切漏洞,減少費用變更。
(四)施工過程中嚴格按概算及投資計劃進行。工程監理人員及造價執業人員嚴格把好簽證變更和工程進度關,尤其要針對隱蔽及前期臨建工程,變事后被動控制為事前主動控制,加強建筑材料及設備的價格管理以適應市場形勢的變化。
(五)結算審查人員不僅要提高業務素質還要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審核結算資料,審查工程量的計算、費用的計取是否科學合理。
(六)發揮工程造價中介機構的作用,讓其參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竣工結算的全過程造價監理,可以大大地減少項目進行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信息的公開、透明,項目運作監管工作的連貫、統一必然會減少交易費用的發生,提高市場效率。
(七)按照市場形成工程造價的目標,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上程造價管理部門相應做好有關參數、信息、指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實行動態更新控制,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
(八)建筑市場要依法管理。不僅要建立健全各項法規,更要認真執行,以法律手段監督、約束各方面的行為。特別是要認真履行工程合同,對違反甚至拒不執行合同的行為要付諸法律解決,使我國的建筑市場在良好的環境中運行,并逐步與國際市場接軌。
(九)完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格局到來時,各國的工程造價應用技術和規則相互融合,標準趨于接近,中國加入WTO,工程造價管理要應對WTO規則的沖擊,應根據國家已有的《價格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并參照國際貫例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出適合市場經濟需要的建設造價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使工程造價行業管理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論文關鍵詞:信息管理 信息組織 信息傳輸 信息交流
論文摘要:建設項目的信息管理是現代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本文在闡述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信息基礎上,介紹了建設 z4~Oi目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以及基本環節。
信息運用建設工程項目的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實施中對項目信息傳輸進行組織和控制,合理的組織和控制工程信息的傳輸,能夠方便有效的獲取、存儲、處理和交流工程項目信息,這對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有著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建筑行業的信息管理工作在該行業基礎管理中處于最薄弱的環節,多數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項目信息管理的組織和控制基本上仍然沿襲著舊的模式,顯然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1 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信息
建設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產生大量的信息。這些信息按照一定的規律產生、轉換、變化和被使用,并被傳送到必須的單位,而形成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信息流。盡管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信息很多,但它可被大體分為以下幾類:(1)反映項目基本情況的信息,主要在各種合同、計劃文件、設計文件之中。(2)項目進展中的信息,如實際投資、質量、進度信息等,它主要在項目月報、重大事件報告、質量報告等各種報告之中。(3)各種指令、決策方面的信息。(4)其他信息。如市場情況、氣候變化情況、外匯波動、社會動態等。一般說來,建設工程項目中的信息要符合項目管理的需要,切勿造成信息泛濫和信息污染。
日常建設工程項目對信息的基本要求:(1)不同的時間,對不同的事件,信息對不同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和項目參與者存在差異性。(2)反映實際情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對項目實施的計劃、組織、控制、協調。在其中產生和使用的信息,一定要能反映項目的實際情況,這是進行正確、有效管理的前提。(3)及時提供信息如果過時,則會失去它應有的作用和見值。它會使決策失去時機,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只有及時地提供信息,管理者才能及時地控制項目的實施過程。(4)簡單、便于理解信息要方便使用者了解情況、分析問題,其表達形式應符合人們日常接受信息的習慣。
2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
從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的基本概念中我們不難理解,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是指項目管理者對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存儲、傳遞與應用等一系列活動的總稱。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過有序的信息流通,幫助決策者及時、準確地獲得相應的信息。所以,為了完成項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我們必須做到:(1)了解和掌握信息來源,并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分類;(2)把握和正確運用信息管理的手段;(3)根據信息流通的不同環節,建立信息管理系統。
2.1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收集
2.1.1 項目決策階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設丁工程項目決策階段,信息收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有關相關市場方面的信息。(2)有關項目資源方面的信息;(3)有關自然環境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的收集目的主要是為幫助業主在工作決策中避免失誤,進一步開展調查和投資機會研究,編寫可行性報告,進行投資估算和項目經濟評價。
2.1.2 設計階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設工程項目設計階段,信息收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同類項目相關信息。如建設規模、結構形式、工藝和設備的選型、地基處理方式和實際效果等;(2)有關擬建項目所在地信息;(3)勘察設計單位相關信息。如同類項目完成情況和實際效果、完成該項目的能力、人員和設備投入情況、專業配套能力、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情況、收費情況、設計文件質量、合同履約情況等。(4)設計進展相關信息。如設計進度計劃、設計合同履行情況、不同專業之間設計交接情況、規范和標準的執行情況、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結果、各設汁工序對投資的控制、超限額的原因等。設計階段信息收集的范圍廣泛,不確定因素較多,難度較大,要求信息收集者要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和一定的相關經驗。
2.1.3 施工招投標階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招投標階段,信息收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擬建項目相關信息。如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施工圖設計與施工圖預算、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和規范以及有別于其他同類工程的技術要求等。(2)有關建沒市場信息。如工程造價的市場變化規律及當地的材料、構件、沒備、勞動力差異;當地有關施工招投標的管理規定、管理機構及管理程序;當地施丁招標機構的能力、特點等。(3)施工投標單位相關信息。如施工投標單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質量、設備和機具情況、以前承建項目的情況、市場信譽等。在施工招投標階段,要求信息收集人員要熟悉施工圖設計文件和施工圖預算,熟悉法律、法規、招投標管理程序和合同示范文本,這樣才能為業主決策提供依據。
2.1.4 施工階段的信息收集
在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階段,信息收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施工準備相關信息;如施工項目經理部的組成和人員素質、進場設備的型號和性能、質量保證體系與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的資質與人員素質;建設場地的準備和施工手續的辦理情況:施工圖會審和交底記錄、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及實際準備情況;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2)施工實施相關信息。如原材料、構配件、建筑設備等工程物資的進場、檢驗、加工、保管和使用情況;施工項目經理部的管理程序和規范、規程、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原材料、地基驗槽及處理、工序交接、隱蔽工程檢驗等資料的記錄和管理情況;工程驗收與設備試運轉情況;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措施及其執行情況;工程索賠及其處理情況等。(3)竣工保修相關信息。如監理工作總結及監理過程中各種控制與審批文件、有關質量問題和質量事故處理的相關記錄:建筑安裝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資料和竣工圖;竣工總結、竣工驗收備案表等竣工驗收資料;工程保修協議等;在施工階段,信息的來源較多、較雜,因此,應建立規范的信息管理系統,確定合理的信息流程,建立必要的信息秩序,規范業主、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信息管理行為,按照《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的要求,按照科學的方法,不斷完善資料的收集、匯總和歸類整理。
2.2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加工、整理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加工、整理主要是把建設各方得到的信息利用科學的方法進行選擇、匯總后,形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供給各類管理人員使用。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加工、整理要從鑒別開始,對于監理單位,特別是施工單位提供的信息,要從信息采集系統的規范性,采集手段的可靠性等方面入手。進行選擇、核對和匯總,對動態信息要更新及時;對于施工中產生的信息,要按照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的程序緊密聯系在在一起,而每一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的信息又分為質量、進度和造價三個方面分別組織。
2.3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存儲
一般來說,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的存儲需要建立統一的信息庫,各類信息以文件的形式組織在—起,組織的方法可由單位自行擬定,但必須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規范。當前,依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建設工程項目信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組織:(1)按照工程組成進行組織,同一工程按照質量、進度、造價、合同進行分類,各類信息根據具體情況進一步細化。(2)文件名規范化,以定長的字符串作為文件名。(3)建設各方協調統一存儲方式,國家技術標準規定有統一的代碼時盡量采用統一代碼。
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環節,在新形勢下,我們必須采取科學的方法,保證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做到規范、標準及其完整,提高工作效率及質量,以滿足項目發展的需要。根據“施工前預控、施工中監控、施工后可追溯”的思想,使建設工程項目信息能真實的反映項目管理的水平。提高項目管理的深度、力度和速度,為工程項目產生更大的管理效益和社會效益。
論文摘要 合同管理是業主方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分析業主方在合同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風險,探討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要點及合同管理策略,運用合同法律原理巧妙草擬合同條款,達到防范合同風險,維護業主方的正當利益的目標。
論文關鍵詞 合同管理 意思自治 合同風險 策略控制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建設工程由于項目投資巨大、建設周期較長、涉及合同當事人眾多,并對業主方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帶來了風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通過運用合同的規范、約束效力,有助于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的正當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數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對于每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接觸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同時也涉及到對所有合同進行統籌規劃管理的過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結構的選擇、合同文本選擇、合同計價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合同訴訟等內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項最基本原則,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基于雙方的真實、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體的非法干涉,該原則的核心是充分尊重當事人在進行合同活動中對外表述的內心真實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為建設工程合同相對人選擇、合同條款的達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間。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則,業主方可以在合同簽署之前,在市場范圍內自由選擇適合的當事人,以完成相應的建設工程項目。這一原則也為業主方合同條款的擬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論基礎。特別是對于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的內容,合同雙方通過充分的意思表示,經過討價還價式的談判與妥協,最終達成相應的合同條款,而這些最終達成的合同條款也被視為雙方真實、自由的合意達成,并對雙方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
二、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及其法律控制
業主方合同管理的風險可以劃分為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合同違約追責風險、合同條款陷阱風險等方面。
(一)業主方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
在業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對于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的不重視,缺乏對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于應當簽訂正式合同的項目沒有簽訂合同,往往通過口頭協議、事后補簽合同等方式來達成協議,一旦發生爭議對合同雙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證,造成問題糾紛難以解決,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而“陰陽合同”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設工程大多通過招標形式來確定施工單位,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依據招投標文件簽訂的在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稱為“陽合同”。而在招標之后業主方擅自變更合同內容,與對方當事人私下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再次簽訂與原合同內容不一致,甚至推翻原合同條款內容。對于“陰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那么,業主方在編制或者委托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事先對與招標文件所附合同內容進行嚴格審查,一旦招標文件中的合同被確定,對方當事人簽署備案之后,再試圖通過“陰合同”的行為改變原合同內容,意味著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對于業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規范,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必要的記錄和保管,發生問題后扯皮不斷,相互推委。
(二)合同條款及變更的風險
合同文本應當盡量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分清楚,業主方簽署的多數合同文本都由對方單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對于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往往顯示公平,違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如過多地強調了自己的權利,對于業主方的權利涉及較少。一般在建設工程中的業主方責任主要是合作責任,一般包括業主方雇傭人員并委托其在授權范圍內履行業主職責的部分合同責任,及時對于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必須的決策、手續、答復指示下達溝通責任,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圖紙、場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時驗收接受責任。
一般對于業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對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缺乏對于對方當事人的制裁條款以及違約金制裁的約定。
對于業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變更的風險較大,由于業主方新的變更指令、設計方、監理方的導致圖紙修改、工程環境變化、業主方要求承包商改變施工方案,由于業主方、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導致的設計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由業主承擔合同責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變更以及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都將由業主方承擔。所以,業主方所提出的變更請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視并論證變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加強前期的勘察、準備工作,盡量減少工程變更,杜絕無謂地變更。
三、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運用
(一)專門合同管理部門或人員的設立為業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證
業主方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周期長短和資金投入情況,專門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或專門合同管理工作人員。任選具備熟悉建設工程法規與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購、招投標法律法規方面的人才進行專門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設立合同管理賬目,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做好合同的系統化與專業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編制招投標合同文件時,由專門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診斷、擬定。招投標完成后,簽署合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再審核,最后再與建設項目監審部門形成最終合同文本,交由業主方蓋章簽署。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能夠在制度上保證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性與持續性。
另外,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資料的歸集、建檔制度也有助于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文件、資料、法規的系統建檔,系統、科學、完整的合同資料既能防止合同資料的遺失,對于后續結算工作、糾紛處理、審計備查及咨詢參考提供良好的輔助證明作用。
(二)根據項目情況選取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設項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見的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成本補償合同。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各有其利弊,單價合同以單價優先為原則,業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數字是參考數字,實際工程款則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確定的單價計算。而單價合同的不足之處對于業主方來說,核實工程量需要花費巨大的精力,同時還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總價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雖然對于業主來說最簡單易行,但忽視了因為環境變化和工程量增加的變化。對于固定總價合同業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環境條件穩定,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范圍明確的情況下采用。而變動總價合同對于變動的影響因素進行了規定,對于客觀原因引起的變化導致的方進行調整。對于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的情況,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優越性,承包商風險低,利潤有保證,但對業主方來說,合同不確定性以及合同無法準確將工程內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終止時間等進行合理安排,對業主方合同履行與監督不利。
因此,在建設項目中,根據工程的總體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風險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響因素等,選擇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通過不同的計價方式達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的實現。
此外,我國為規范建筑市場,出臺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等,這些合同文本對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糾紛解決提供了指導性的內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問題。在選擇合同示范文本時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選用,將合同示范文本與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結合,否則即使選用合同示范文本,也會造成訂立合同流于形式,訂立合同簡單,但內容具體條款卻是,權利、責任劃分不明確,合同文本形同虛設,帶來合同履行風險。對此業主方應靈活選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時結合項目實際,運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準備表達雙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條款的巧妙擬定可以約束制裁對方當事人行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處在于合同的訂立必須雙方根據自身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某種合意。在建設項目中,業主方在合同條款的設定時,應當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這一根本宗旨。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工程經驗、工程人才缺乏的單位,巧妙設定合同條款,有助于維護業主方的投資利益。
對于合同條款的約定技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定:
1.擔保條款的合理運用。我國擔保法規定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擔保方式。而在建設項目中常用的擔保種類則包括了投標擔保、履約擔保、支付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保修擔保等。而對于業主方來說,合理設定投標擔保條款、履行保證條款、工程保修擔保條款,則能夠起到約束、督促對方當事人的目的。如,關于工程保修擔保,在合同條款中擬定:“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留金扣除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該部分保證金在工程質量保修期期滿之日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取得業主方出具的完成質量保修期工作證明進行支取,業主方收到施工單位的支付請求后,無息支付保留金。”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于質量保修期做了規定,利用保留金條款則有助于業主方制約施工單位積極按時履行保修義務,達到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后合同義務的目的。
2.審計決算費用的負擔。業主方在工程項目的結算階段,可以通過外聘第三方的形式進行工程費用的決算。業主方通過委托合同,委托具有良好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工程決算,將第三方的決算視為最終的合同價款。此時,要求業主方簽訂的合同不能再是固定總價合同,而要采用其他靈活的合同形式。特別是對于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對于工程項目的審計部門往往介入,對于審計決算費用的負擔,有利于業主方通過合同的方式事先將審計費用負擔加重到對方當事人,以達到防止對方虛報工程決算,造成大幅度審減之后,業主方支付高額的審計費用。此時,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工程合同總價按照審計決算價進行支付,業主方或業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施工單位提供的工程決算進行審計,審減的額度在決算總額5%之內的部分,審計費用由業主方承擔,超過決算總額的5%的,超過部分的審計費用由業主方和施工單位平均分擔,超過決算總額10%的,由施工單位承擔全部審計費用。施工單位承擔的審計費用由業主方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以此條款可以防止施工單位虛報工程決算,惡意增加決算總額。而又造成業主方額外承擔審計費用。
業主方在合同管理中應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與對方訂立合同,不應將對方企業視為賺取利潤的對立方,在合同中如果設定非常苛刻的條件,忽視對方企業的正當利益,對于確實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的施工單位費用的增加,業主方也應及時進行變更增加。否則,極容易造成施工單位的偷工減料,刻意降低施工單位成本,釀成工程事故或隱患。
[論文關鍵詞]工程投資 投資控制 決策 動態跟蹤
[論文摘要]要掌握和控制建設工程總投資,工程造價是必不可少的。工程造價,一般是指一項工程預計支出費用或實際支出費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在這個意義上工程造價與建設投資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實可行的工程造價,即可控制工程建設工程的投資。
建設工程總投資,一般是指進行某項工程建設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建設工程按用途可分為生產性建設工程和費生產性建設工程。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兩部分;非生產性建設工程總投資則只包括建設投資。我在此要論述的是非生產性建設投資。
建設投資,是由建筑工程安裝費、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建設期利息、不可預見費等組成。
要掌握和控制建設工程總投資,工程造價必不可少。工程造價是指一項工程預計支出費用或實際支出費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投資費用。在這個意義上工程造價與建設投資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控制切實可行的工程造價,即可控制工程建設工程的投資。為了使我們更清楚地理解建設工程投資的概念,先來熟悉一下建設工程投資的特點:
一、建設工程投資的特點
(一)建設工程投資數額巨大
建設工程投資數額巨大,對所屬地方的國計民生產生重大的影響,從這一點上也說明了建設工程管理的主要意義。
(二)建設工程投資差異明顯
每個建設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規模,每項工程的結構、空間分割、設備配置和內外裝飾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內空和實物形態都有差異性,即是同樣的工程處于不同的地區在人工、材料、機械消耗上也有差異。
(三)建設工程投資需單獨計算
每個建設工程都有專門的用途,所以在結構、面積、造型和裝飾上也不盡相同,即技術水平、減數等級和建筑標準也有差別。建設工程還必須在結構、造型等方面適應工程所在地的氣候、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因此,建設工程只能通過特殊的程序(編制估算、概算、預算、合同價、結算價及最后確定竣工決算等),就每項工程單獨計算其投資。
(四)建設工程投資確定依據復雜
在不同的建設階段有不同的確定依據,且互為基礎和指導,相互影響。如預算定額是概算定額編制的基礎,概算定額又是估算指標編制的基礎,反過來,估算指標又控制概算定額的水平,概算定額又控制預算定額的水平。間接費定額以直接費定額為基礎,二者共同構成了建設工程投資的內容等。
(五)建設工程確定層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個總體設計進行建設的各個單項工程匯集的總體為一個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中凡是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后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為單項工程,也可將它理解為具有獨立存在意義的完整的工程項目。考慮到組成單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單位工程進一步分解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別計算各個不同階段和項目的工程投資,最后才形成建設工程投資。可見工程投資的確定層次繁多。
(六)建設工程投資需動態跟蹤調整
各項建設工程在建設期都會出現一些不可預料的變化因素,如工程設備、材料價格變化、國家利率調整、不可抗力出現或因承包方、發包方原因等,必然會引起建設工程投資的變動。所以,建設工程投資在整個建設期內都需隨時進行動態跟蹤、調整,直至決算后,才能形成建設工程投資。
從以上所列舉的建設工程的特點來看,要做好建設工程的投資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目標
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就是自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發包階段、施工階段以及竣工階段,把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在批準的投資限額以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項目投資管理目標的實現。
工程項目建設過程是一個周期長、投入大的生產過程。建設者不但受時間、經驗包括科學和技術條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觀過程的發展及其表現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設伊始,就設置一個科學的、一成不變的投資控制目標,而只能設置一個大致的投資控制目標,既投資估算。投資概算應是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選擇和進行初步設計的投資控制目標;設計概算應是進行技術設計和施工設計的投資控制目標;施工圖預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價則應是施工階段控制的目標。有機聯系的各個階段目標相互制約,相互補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補充前者,共同組成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目標系統。
三、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重點
投資控制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這一點是毫無疑義的,但控制哪一階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從目前我國情況看,影響項目投資最大的階段是約占工程項目建設周期四分之一的技術設計結束前的工作階段,在初步設計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可能性約為75%--95%;在技術設計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可能性約為35%--75%;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影響項目投資的可能性約為5%--35%。從以上分析看,項目投資控制的重點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資決策和設計階段,而一旦項目做出決策后,控制項目投資的關鍵就在于設計,而目前我們的設計費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資費用的1%以下,但正是這微不足道的費用卻基本決定了幾乎全部隨后的費用。由此可見,設計對整個建設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為此,把好設計圖的實施前的階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項目投資,應從組織、技術、經濟、合同與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從組織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確項目組織結構,明確項目投資控制者及其任務,以使項目投資控制有專人負責,明確管理職能分工;從技術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視設計的多方案選擇,嚴格審查監督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深入技術領域研究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從經濟上采取措施,包括動態的比較項目投資的實際值和計劃值,嚴格審查各項費用支出,采取節約投資的獎勵措施等。
五、投資控制的決策
一個項目,在立項之前,要進行細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論證可行的依據,所謂可行性研究,是運用多種科學手段綜合論證一個工程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先進、實用和可靠,在財務上是否盈利,作出環境影響、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分析和評價、及工程項目抗風險能力等的措施,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可行性研究,還能為銀行貸款、合作者簽約、工程設計等提供依據和基礎資料,它是決策科學化的必要步驟和手段。
一個工程項目要經歷投資前期、建設時期及投入使用三個時期。投資前期是決定工程項目經濟效果的關鍵時期。如果在實驗中才發現工程費用過高、投資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證等問題,將會給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所以,投資者做一個十分可行的投資項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個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準備就緒,那就可以進入實質性階段,依據十分可行的科研報告資料,根據投資估算,在審圖階段,把好審圖環節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紙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階段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資金,一旦將施工圖實施,就要做到盡可能少的變更,以減少投資損失。一旦因需要變更時,建設方首先所要做的是,嚴格控制施工階段的各個環節,把好施工環節的各個階段。
在每個環節都嚴格按相應的規定和要求執行,都可能會使建設工程投資成本處于最合理狀態,從工程預付備料款開始,嚴格按雙方合同條款約定和相關法規執行,隨著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結算,都要有嚴格的把關審查,這樣一步步做下來,把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在最合理狀態。
[論文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培養體系
[論文摘要]文章通過分析當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人員與監理企業的現狀,結合國內外監理公司在人員的構成和服務內容上的差異,闡述了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培養的緊迫性,并就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的素質的基本要求、培養體系的構成與實現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根據發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合同,對承包人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發包人對工程建設過程實施監督的專門活動。
建設工程的監理制度在國際上已有很長的發展歷史。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監理制度,可以說,建設工程監理已成為建設領域的一項國際慣例。自1998年開始,我國也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了監理制度,并已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正在經歷著一個發展、規范和逐步完善的過程,本文將就建設工程監理的行業現狀、發展方向、專業人才的素質、培養體系的構成與實現等問題作一些探索和論述。
一、目前國內外監理企業及專業人才情況
(一)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現狀
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最先出現的從業單位大多是設計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門派生出來的,后來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放開,設計、科研任務的不斷飽滿,以及政府管理職能與經營職能的脫離,監理隊伍日漸復雜,從業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新加入的監理人員大多是離退休工程技術人員、新就業大學生以及其他一些社會上的工程部門分流人員,因此人員素質平均水平較低,監理行業提供的服務水平也相對較低。
目前工程監理的主要問題:
第一,建設監理市場行為不規范。在監理業務的承攬方式上,存在著轉包監理業務、掛靠監理證照的現象。存在著業主私招亂雇,系統內搞同體(或連體)監理的現象,致使建設監理的作用在相當多的項目上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有些監理單位還不是真正獨立的法人實體,這些監理單位尚處在母體的副業狀態,既不獨立核算,更不自負盈虧;有的掛著監理企業的牌子,有監理任務時就臨時湊人員,沒有監理任務時,這些人就解散或轉移,嚴重影響監理人員從事監理工作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積極性。
在這個過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質不高的監理企業,這些監理企業往往通過壓價競爭、人情關系等非實力比拼途徑獲取業務,這樣的企業一旦取得業務后,又不派出實力強大的監理隊伍開展監理工作,成為監理行業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來實力尚可的監理企業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這種不正當競爭及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不僅嚴重敗壞了監理行業的聲譽,而且極大地制約和危害著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監理隊伍總體素質還不高。主要是缺乏經濟管理和法律知識,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監理單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運用技術手段進行質量檢查,而不能運用經濟手段和合同手段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這種狀況自然不能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由于項目管理與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現場進行質量監督工作,這是我國建設監理與先進國家建設監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項目存在著監理工作不到位、監理責任不落實的問題。有的總監理工程師兼任很多項目的總監。有的工程項目空掛“監理”人員名字,只見其名,不見其人。有的監理單位沒有確定一定的工程監理的內容和程序,也沒有規定或落實各級監理人員責任,致使一些監理人員該進行檢查時不檢查,該旁站監理時不旁站,甚至不問工程是否合格也簽字。上述問題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們制定的監理法規體系還不嚴密,也反映了相應的監督管理還不夠有力。
第四,監理介于業主和施工單位之間,責任重而收費低。監理的費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價格水平,這個價格水平與目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對監理工作的要求和賦予監理的責任之間存在很大的差距,監理的獲利遠小于其應該承擔的責任。一方面是監理工作的要求越來越嚴格、責任越來越重大,另一方面卻還存在著在現有不高的政府定價上的惡性壓價、惡性競爭,這種狀況,必將導致建設監理市場的混亂,監理人員素質的愈發低下。
(二)國外監理公司的情況
1.人員情況。監理在國外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已有很長的歷史,已經積累了一套科學的管理體系。監理公司被看作是一個高智能型服務性企業,它們對監理工程師在學歷方面要求較高,許多著名的監理咨詢公司大部分員工都具有碩士、博士學位。如美國著名的蘭德公司,在547名監理咨詢人員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碩士。同時,他們也十分重視個人的工作實踐經驗,許多國家都要求監理咨詢人員必須在設計和施工企業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獲得監理咨詢工程師的資格,如英國咨詢工程師協會規定人會的會員年齡必須在38歲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結構方面的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設計經驗。另外,他們還比較重視在職監理人員的培訓,尤其是復合型人才的培訓,即既懂經濟、管理,又懂專業、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較大的費用用于人員培訓,以提高監理業務素質和水平。
2.服務內容。在國外,對于工程項目的建設,業主通常從項目前期至項目的建成全過程委托監理咨詢公司,實施全過程監理。項目的發起與策劃、項目的實施以及項目建成動用、運營階段都留下了監理咨詢公司的印跡。監理公司充分利用其專業優勢,向業主提供各種有益的咨詢建議,使得項目能夠以最小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
我國的監理工作,絕大多數卻仍停留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質量監理,缺乏項目決策階段和設計階段的監理任務,相應地,大多數監理咨詢公司及其人員也只具備施工階段的質量監理的能力。
二、未來監理發展方向
隨著我國“人世”的提速,也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以及市場需求的多樣化,我國工程監理管理體制的改革正朝著升級的方向發展。由于企業自身能力的差異,必將導致監理行業的整體結構出現分化、重組。據專家分析,未來的監理行業將呈現出金字塔形的構架。
第一類企業:在行業頂端的,將是擁有自主的知識產權、專有技術且實力強大的公司。其業務可能集中在某一項或多項專業工程領域,從事著從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選擇承包商、監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甚至包括項目后評估的項目全過程的管理和技術咨詢服務。這樣的企業不僅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知名度,而且在相關工程領域甚至在國際工程建設領域中都處于領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這樣的企業為數很少,其獲利將相當可觀。
第二類企業:處在金字塔中間部分的企業,將是不具備自有的專有技術或知識產權,但是具有較好的社會信譽、有實力較強且又結構合理的人才隊伍、有相當豐富的建設項目管理經驗,在某一項或多項專業工程技術上有專長。這樣的企業將有能力根據市場的需要提供建設項目全過程或某一階段的技術咨詢和管理服務,這樣的企業獲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種類型的企業,不存在暴利,但是總體規模將遠大于第一種類型的企業,成為建設監理行業的中堅力量,其從業人員將具有相當的社會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類企業:處在金字塔底層的企業,主要在施工現場實施旁站或僅僅實施施工階段的質量、投資、安全等某一專項監管的企業。這樣的企業可以是受業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種類型監理企業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單位的委托,受誰委托即為誰服務。該類型企業的服務利潤將十分有限。其從業人員的地位和收入也將遠不如第一、二類企業人員。
三、人才培養緊迫性
在這種新形勢下,企業對監理專業人才的素質要求將越來越高。提高監理隊伍的素質和監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監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具備高技能、高素質,如果不是這樣,實施建設監理就沒有什么意義。而監理企業和從業人員之間是一個雙向選擇的組合,什么樣的企業需要什么樣的人才,就能給予什么樣的待遇;反之,什么樣的人才能進什么樣的企業,也就能得到什么樣的報酬。因此,加強監理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監理專業人才的培養體系,提高監理專業水平便是刻不容緩的大事。
四、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培養
1.專業人才素質要求
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應是具備工程知識、經濟和管理知識與實踐經驗的高素質的復合型專業人才,他們能熟練地運用他們所掌握的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從事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這就要求監理公司在人才建設上下大功夫,應制定中長期的人力資源計劃,一方面下決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對人才復合型、外向型和開拓型的要求,著重在人才的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進人才,為了迎接設計、建造及大型項目的管理,培養一些既有設計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特點、不同崗位、不同性質及所從事的業務范圍,參考國外經驗,在實際工作中需要的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員可以劃分為三個不同的層次:
基層人才:為建設工程基層監理專業人員。
該層次的從業人員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識,主要從事建設工程監理旁站與資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對施工現場提出有關合理化建議。其基本人員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監理企業、有上崗資質的工程監理員。
中層人才:為身份最低應為注冊監理工程師。
這個層次的人才,他們在基本業務素質的基礎上,能勝任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中小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國際工程管理知識與技能,能參與國際工程的管理,是監理企業的主要技術骨干。
高層人才:為高級專業管理人員。
這個層次的工程監理人才應為資深注冊監理工程師,主要從事一些大、中型項目全過程監理工作,包括項目的決策、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等。他們在本專業有豐富的知識和實踐經驗,是一些專家型的人才。他們能積極為政府的決策當好參謀,對規范行業行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業制度和行業管理、促進行業改革與發展起主要作用。他們還應具有豐富的國際工程管理知識和經驗,參與國際上重大工程項目的競爭,能勝任其工作。
上述三個層次,其業務能力從上到下可兼容,反過來,通過自身的業務素質的不斷提高和實踐經驗的不斷積累,從下到上將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2.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對于上述三個層次人才基本專業素質的培養,應該通過多層次的教育(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來實現。
專科教育主要培養基層業務人才,受這個層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過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為中層人才,成為主要技術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養中層人才為目標,同時為高層人才奠定專業基礎知識。受這個層次教育的人才在經過長期的工作實踐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為高層人才,能勝任高級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養高層人才為目標,受該層次教育的人才在經過一定的工作實踐后,應很快能勝任高層次的工作。
(1)監理專業人才所必備的知識結構體系。本科教育是培養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搖籃,也是培養監理中層人才的必經之路。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素質,其知識結構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礎課外,還必須要涵蓋以下三個方面的主要專業與專業基礎課程:一是工程技術類,主要包括建筑制圖、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學、建筑結構(含結構力學)、路橋工程與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與組織設計、工程建設定額與預算、安裝工程技術等;二是經濟類,主要包括宏觀與微觀經濟學、投資管理學、工程經濟與項目評價、建筑經濟等;三是管理類,主要包括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學習中還將完成一定周數的實踐教學任務。一些實務性較強的課程還應設置課程設計,以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應該說這些課程的設置能基本覆蓋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識面,自然,這也是其能勝任工作的基本保證。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是監理高層人才、也是未來資深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起飛地。在“管理科學與工程”碩士點上設立“工程監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養的基礎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領域具有較深較寬的專業理論基礎,并能結合實際需要,針對性地研究和解決一些深層次的科研課題或有關工程實際問題。
監理基層人才是監理工作的一線人員,要求的知識體系應該以應用能力為主線,圍繞這條主線來加強人文素質、專業素質、綜合素質的培養。學習的專業知識深度應比本科要淺,構建的知識結構,應使他們具有知識更新、技術創新、與人合作、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面關系的能力。
(2)監理人才的教育培養體系。為了構建各層次工程監理專業人才的知識結構,工程監理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可以確定為:
第一是高校正規培養。鼓勵高校在有關博士點、碩士點設立“工程監理”專業方向,培養高級專業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專業和“項目管理”等本、專科專業的院校,按建設工程監理專業人才素質要求的三個不同層次,培養能適應我國基本建設管理需要的高素質本、專科學歷的人才。同時加強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備該專業辦學條件的院校濫發該專業的正式文憑。嚴格區分正規培養和非正規培養的界限,為今后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準入資質確立一個專業教育標準。
第二是社會辦學、職業技術教育培養。鼓勵社會辦學、職業技術教育培養該專業低層次管理人才,這是培養監理員的有效途徑。
第三是繼續教育,以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和指定高校(以現有建設部指定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考前培訓單位為基礎)為依托,開展監理工程師的繼續教育。
(3)監理企業的人才培養戰略。對于監理企業,應視監理人才的培養為一項戰略目標,才能不斷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在競爭激烈的建設市場中立于不敗之地。
從監理企業內部來講,第一,重視人才戰略。要樹立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理念,從企業的高層管理者到基層的每一個員工,都應該認知企業核心競爭力戰略在市場競爭中的作用,重視和關心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養。以人才為依據,在發展自己以及與他人比較的差異差距中,不斷形成自己獨特的、可以提高消費者特殊效用的技術、方式、方法等,而這些有可能構成今后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強技術創新。這是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而這恰恰又是目前監理企業普遍缺乏或不夠重視的問題。在打造核心競爭力的過程中,必須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核心技術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準,可以對現有技術進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對核心產品進行技術分解、歸類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術、哪些是通用技術、哪些是專有技術、哪些是關鍵技術。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專有技術和關鍵技術進行研究、攻關、開發、改造,并進一步提高和鞏固,以形成自有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第三,優化人才配置。在企業管理方面,要實施現代企業制度,高效配置企業資源,為企業競爭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證。
從監理企業外部來講,第一,可通過知識聯盟獲得企業競爭力。第二,可通過企業兼并獲得競爭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賴的、穩定的顧客群。此外,監理企業在打造競爭力的過程中,要有動態意識。因為,隨著時間推移,監理企業競爭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貶值,導致其競爭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監理企業競爭力強大到無可匹敵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競爭力不每況愈下,即是保證它的可持續性。但對絕大部分監理企業而言,僅僅維持是遠遠不夠的,競爭對手一直在虎視眈眈,摩拳擦掌地準備取而代之。這樣,可持續性則意味著要持續改進,否則就無以保持現有地位。同時,只有把監理的人才戰略提高到市場競爭戰略的高度,企業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穩操勝券,立于不敗之地。
結語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項既宏觀又微觀、復雜又煩瑣的工作,其人員應該具有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相關的基本知識,應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協作精神。建設監理人員要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個懂設計、會施工、能管理、善協調的復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工藝,以建設工程監理技術的總體要求為導向,按培養體系的要求不斷充實自己、提高自己。
內 容 摘 要
幾乎所有的建筑行業都涉及到建設工程委托監理,簽訂一份公平、公正的委托監理合同,對整個監理過程實施至關重要。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為例,進行粗淺探討,以共同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是據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使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該示范文本共分三部分,共六十七條。仔細研究讀該文本存在問題主要有:1.沒有正確認識監理人的地位;2.減輕了監理的法定責任。
該示范文本第二部分第十九條規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理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雙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的進行調解。這個條款違背《合同法》、《建筑法》關于委托人與被委托人權利、義務的規定,監理人的權利是以建設單位委托的結果,不能獨立于委托人。該文本標準條件二十六規定: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因監理人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扣除稅金)。從而減輕了監理人的賠償責任,與《合同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相當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相違背。
建議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時應當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以更好的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幾乎所有的建筑業行業都涉及到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因此,能否簽訂一個對建設單位與建筑業施工企業都公平的合同,成為項目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有經驗的建設單位(工程委托人)會聘請專業律師作為項目法律顧問,負責起草合同,參加項目談判并解決項目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有的建設單位與其聘請律師,不如直接采用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行業示范合同文本。這種草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每一個項目很可能有其獨特之處,示范文本只能參照使用。個別示范合同文本的某些條款本身不合理,甚至與法律規定相違背,導致直接適用示范合同文本可能造成對建設單位不利的情況。由于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推行的個別合同示范文本違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則,減少了建筑業行業一方當事人的義務與責任,從而損害了另一方當事人的權利,這種現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此,應當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問題為例進行粗淺的探討,以期拋磚引玉、共同推動、促進建筑業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工程建設監理的概念、性質及其規定
所謂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受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根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是針對工程項目建設所實施的一種監督管理活動。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可見,工程監理企業雖然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擁有一定的管理權限,但是,是建設單位授權的結果,并由建設單位接受并配合監督履行合同的一種行為。其監理性質主要有:
1.服務性:監理人員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信息以及必要的試驗、檢測手段,為建設單位提供管理服務。工程監理企業不能完全取代建設單位的管理活動,它不具有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權,它只能在授權范圍內代表建設單位進行管理,建設工程監理的服務對象是建設單位。
2.科學性:是由建設工程監理要達到的基本目的決定的。主要表現在:工程監理企業應當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當領導;應當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應變能力的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進的管理理論、方法和手段;要積累足夠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要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要實事求是、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3.獨立性:按照獨立性的要求,在委托監理的工程中,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建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和其他厲害關系;在開展工程監理的過程中,必須建立自己的組織,按照自己的工作計劃、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據自己的判斷,獨立地開展工作。
4.公正性:公正性是社會公認的職業道德準則,也是監理行業能夠長期生存和發展的基本職業道德準則。工程監理企業應客觀、公正地對待監理的委托單位和承建單位,在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時,不損害承建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內容存在的問題
二年一月十四日,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關于印發<建筑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號,通知說,《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是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下簡稱《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對1995年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進行修訂后印發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計劃單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等,做好推廣使用工作。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共五條,多為當事人雙方按照客觀情況如實填寫的條款;第二部分為標準條件,分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委托人與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合同的變更終止,監理報酬、爭議的解決等共四十九條固定的條款,只有極少數條款是需要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的。第三部分為專用條件,是對前述條款的解釋。仔細研讀這個文本,不難發現這個示范文本存在以下主要問題:第一、沒有正確認識監理人的地位;第二、減輕了監理人的法定責任。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標準條件第五條規定: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地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這個條款規定了監理人勤勉盡責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衡量監理人工作的標準及監理人的地位作用。
1. 衡量監理人工作的標準。
按照示范文本規定,衡量監理人工作的標準是監理人提供的咨詢意見應與其水平相適應。但是,簽約的監理人到底是什么水平,這份示范合同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條款加以規定,同時,監理人的水平是如何劃分的,不同級別的監理人的能力范圍也沒有在合同中規定,這就使得委托人無法客觀、有依據的衡量監理人的“水平”。《建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由此可見,《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謂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咨詢意見的說法是不嚴謹的。按照法律規定,監理人的“水平”應該是其資質條件。如果監理人的資質條件是衡量監理人勤勉盡責與否的標準,監理人就應當在簽約合同時有義務告知對方資質條件,并將與其資質條件相符的業務范圍注明在合同中,將證明其資質條件的有效文件作為合同的附件。監理人的咨詢意見不僅要與其資質條件相符合,而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技術規范、行業慣例的要求。
如果監理人承攬的工程超越了監理人自身資質能力所要求的業務水平所能承攬的范圍,那么,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承擔什么責任?關于監理人超越其資質等級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司法實踐中對此有不同的意見,筆者認為,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對待。如果委托人要求監理人提供證明其資質條件的相關文件,監理人提供了真實有效的文件,委托人明知其不具備相應資格條件而將工程委托其監理,發生糾紛,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因建筑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如果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不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屬于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應為合同為無效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委托人與監理人雙方對合同的無效都存在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監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資質證書是虛假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由此可見該《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為可撤銷合同,委托人沒有責任,應由監理人返還其獲得的利益,造成委托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建筑法》的規定,審查監理人的資質等級,確保監理的工程在監理人的資質登記許可的范圍之內。
2.監理人的地位、作用及責任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標準條件第五條規定: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同時,第十九條規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理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這些規定說明,在委托監理工程的范圍內,建設工程的監理人的身份是相對于委托人與施工單位而言都是獨立、公正的第三方。
但是,筆者認為,示范合同的這些規定對監理人的角色定位,與《建筑法》的精神相違背。
首先,建設單位與監理人之間是委托與受托的關系。《建筑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施工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很明顯監理人與建設單位是一種被委托與委托的關系,是因《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而聯系在一起的,根據《合同法》中關于委托人與受托人關系的規定,要求監理人應當依法盡職維護委托人也就是建設單位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指示進行活動,而不應該獨立于委托人也就是建設單位。
其次,要正確理解監理人身份的獨立性、公正性。《建筑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第三款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可見,這些規定中提及的監理人的獨立性、公正性是指監理人根據自己的組織、計劃、方法、獨立地開展工作,而非獨立與委托人之外。是為了禁止監理人參與可能和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禁止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或監理人自己謀取非法利益。因此,監理人與承包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獨立的,應按照建設單位的意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地執行監理任務,不是說監理人脫離建設單位而獨立的。
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者,基于對《合同法》的委托關系和《建筑法》中關于監理人規定的錯誤理解,做出的上述規定,既與法律精神相違背,又不能被廣大的建設單位所接受。
減輕監理人的賠償責任。《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在標準條件第二十六條規定: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在示范文本第三部分專用條件中,將之細化為: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立即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筆者認為,示范文本的上述規定減輕了監理人的賠償責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可見,法律并沒有規定監理人承擔的賠償損失的金額不能超過監理費用。示范合同的起草者,利用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將監理人訂立合同時預見到的損失固定為最多不超過監理報酬,降低了監理人的風險,明顯維護監理人的權益,而沒有公正地維護建設單位的利益。
三、行業示范合同與格式條款的區別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與常見的格式條款出現的問題有很多相似之處。那么,它們之間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1.行業示范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并向全國推薦使用的。國家機關出于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目的,監制的示范合同文本,應該對合同雙方而言都應當是公平的。
關于示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亦有明確規定。該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實踐中,絕大多數建筑工程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對示范合同文本的態度不是“參照”而是直接使用。
2.格式條款及其法律效力。
在經濟活動中,人們經常要面對形形色色的合同,有些合同的絕大部分條款或全部條款是銀行或保險公司等具有優勢地位的壟斷企業,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在訂立合同時對方不能就此與之進行協商,對這些條款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對方當事人不能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只有接受或放棄的權利。例如:銀行信用卡章程、銀行貸款合同、保險合同等等。國外法律中將之稱為格式合同,我國合同法將之稱為格式條款。《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合同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權利的,該條款無效。規定了格式條款的定義、法律效力和如何解釋格式條款。
有的格式條款,存在免除提供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責任,加重對方當事人的義務限制對方當事人的權利的情況。《合同法》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等等。
3.二者的區別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首先,格式條款與行業示范合同的首要區別是起草合同的主體不同,格式條款是由一方當事人自行起草的,而行業示范文本合同是由國家行政機關組織力量起草并監制,向全社會公布并推薦使用的。其次,二者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對于一方當事人自行擬定的格式合同,如果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但是,由于國家機關監制的示范文本合同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依法可以參照的,因此,即使存在免除一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問題,也不能簡單判定該條款無效。
像《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這樣,名為示范文本而實際卻包含著保護特種行業利益,降低其風險,減少其法定責任的格式條款的合同,對建設單位而言是一劑麻藥,同時也給司法審判出了一道難題。很多建設單位輕信示范合同文本,盲目相信有關國家機關,麻痹大意,以致喪失了許多應得的合法權益。這就提醒廣大的建設單位,在使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示范文本時要慎重。
四、應采取的措施
建設部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不應當是行業利益的維護者,而應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維護者和行業的管理者。組織代表各方利益的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士重新修訂示范合同文本勢在必行。
在新的文本出臺之前,廣大建設單位應該聘請專業律師,對示范合同文本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以求平等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