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22 04:16:52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工程建設類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1.降低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來規避公開招標。
2.未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邀請招標,同時在邀請招標過程中,被邀請的潛在投標人是招標人特意安排的。
3.招標公告沒有在指定的媒體上;資格評審標準中有限定條件;對獲獎項有針對性、指向性的規定;對投標人投標單位有地域歧視;所設置的商務條款或技術條款存在歧視性。
4.在開標時未按招標文件中對開標完備性檢查的規定對投標文件做審查;在沒有第三方監督的情況下私自抽取專家,并弄虛作假;評委人數未達到5人以上的單數,且經濟、技術方面專家未達到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在評標時招標人或招標人評委發表帶有意圖影響專家、評委的傾向性意見;在決標時沒有充分的理由,用備選中標人替代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人中標。
5.在雙方訂立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訂立合同的附加條件;背離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文件而另行訂立附加協議的(俗稱陰陽合同)。
6.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向特定投標人透露其他潛在投標人的信息;單獨為特定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招標過程中與特定投標人就投標方案、投標報價進行談判;泄露標底;透露評委名單;投標人之間互相串通,損害招標人利益;投標單位之間相互串通,彼此達成協議,采取輪流坐莊中標或借用資質進行圍標,損害招標人利益,使招標投標流于形式。
二、解決當前水利工程建設招投標工作問題的對策
1.加強立法,完善現行的法律法規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6的頒布實施為招投標行為提供了具體的指南,但應在立法上加大對招標投標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現行的法律對招投標違法犯罪的量刑較輕,對違法人員的威懾力不夠。在經濟處罰方面,違法成本過低,如5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6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招標機構違法泄露與招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款;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各部門要盡快依據實施細則的規定,完善行政法規,增加違法者的風險成本,從而有效預防招投標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2.加強招標人管理一是要從機制上解決當前普遍執行的項目法人責任制本身存在的問題,必須對項目法人責任制進行組織上的改進。在項目法人組建的同時,組建一個由業主紀檢部門、水利行政部門紀檢人員組成項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項目的整個招標環節進行全過程的監督,項目紀檢委成員最多二年換一次,保證業主的整個招標過程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二是要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和招投標主管部門一同出臺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人行為規范,規范從工程招標、招標條件準備、招標申請、招標公告、接受投標報名、資格預審、發出招標文件、受標、評標、開標、定標等環節形成完整行為規范,在制約中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
3.加強投標人管理對投標人要加強誠信機制建設,設立誠信等級制度,形成詳細的誠信評判體系。招標法實施細則明文規定,國家建立誠信制度。對嚴密控制圍標、陪標、掛靠等行為,特別杜絕高資中標、低資進場、無資質施工的亂象,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由于歷史原因,有很強資質的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建設、監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國有公司轉制形成的,這些人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些人在權力運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鏈條。對缺乏誠信,允許掛靠的單位要納入誠信體系予以嚴格的監督和防控。
4.加強各方主體的教育和培訓徒法不能自行,任何一種制度和規范都要在得到嚴格的遵守和執行的時候才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就要求招投標各方主體,特別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招標人,要具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和極強的責任擔當意識。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多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投資多來源于財政投資或銀行貸款,項目本身與項目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而投標方是權責利相統一的完整的市場主體,在以經濟利益為目的前提下,投標方往往使用各種手段規避法律約束,容易與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法人單位的人員產生各種灰色利益關系。這就需要加強項目法人的責任意識、道德意識以及為人民利益負責的責任意識教育,在制度中教育,在教育中完善制度,形成良性的循環。
5.加強政府監督機構工作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行政監督,政府監督的方式是備案:即招標前接受招標報告、招標后接受招投標情況的書面 總結報告。對發現的招標投標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立即責令改正,必要時可做出包括暫停開標或評標以及宣布開標、評標結果無效的決定,對違法的中標結果予以否決。這些規定都賦予了管理部門一些責令改正和宣布無效的權利,但沒有規定任何監督部門的責任,對備案報告可看可不看,對招投標活動可參與也可以不參與,工作的隨意性很強,沒有任何硬性的考核指標,導致或干預過多,或工作流于形式,不作為思想嚴重。招投標法及其實施細則雖然對政府監督部門違法亂紀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法律的真正威懾還在于得到切實的執行。2012年12月中央八項規定和以后的六項禁令為中國的反腐點燃了星星之火,2013年中央以壯士斷腕反腐的決心,給各級監督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強烈的震懾,通過各項監督制度的落實,政府監督機構的工作能夠更有成效。
6.加快推進電子評標,網絡遠程評標系統建設電子招投標是一種建立在網絡平臺基礎上的全新招投標方式。在電子化招投標中,招標人、投標人、招標、評標專家、監管機構處在同一個交易平臺上,實現從網上報名到合同備案的全過程陽光化操作。其中在計算機輔助評標過程中,減少了評標專家的工作量,規范了評標專家的評標程序和行為,規范了評標專家的自由裁量權,確保了計算最終結果統計的準確性,保證招投標過程能在有效的監督下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暗箱操作等虛假招投標現象,實現了辦事的公開透明和高效廉潔,降低了招投標成本,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干擾,有利于實現真正的公開公平公正。
三、結束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6自從1999年頒布以來,我國實施大江大河治理、開展大規模水利建設已經有十二年,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5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6,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水利建設的發展黃金期已經到來。特別是2011年中央1號文件把水利建設提升到全國的高度,讓我們水利建設者們更感責任重大。要更合理的把建設資金投入到水利建設當中去,招投標這一關至關重要。只有保證招標投標工作的順利開展,選擇資信良好具備較高技術水平的施工單位,才能確保水利工程建設有序、高效進行。
當前,工程建設領域中普遍存在借用他人資質進行投標或承攬工程的現象,即所謂的“掛靠”, 掛靠不屬于法律概念范疇,它是人們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現象加以概括和提煉后形成的一種形象稱謂。現實中,掛靠行為普遍存在,屢禁不止,危害極大。本文試對工程建設領域中施工單位的掛靠行為進行探討并提出治理對策。
一、掛靠行為的界定
“掛靠”,即“掛靠經營”,具體到工程建設領域中,是指法人、社會團體和自然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以他人名義承攬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資質的企業稱為被掛靠人,使用被掛靠人資質進行投標或承攬工程的企業或自然人為掛靠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中,并沒有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活動,由此看,“掛靠”與“借用”實際為相同的概念。
“掛靠”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掛靠人沒有工程施工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資格,但不具備與建設項目相適應的資質等級;二是掛靠人須向被掛靠人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三是掛靠人一般采用借用、租用被掛靠人經營資質等手段,以被掛靠人的名義投標、訂立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但被掛靠人不對實際施工活動實施管理,或僅有形式上管理,不承擔實質性責任。
結合掛靠行為的特點可以推定,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認定是掛靠行為:
(一)以轉讓、租借、買賣或以交納管理費等方式獲得使用他人資質資格證書及相關資料并以他人名義投標或承攬工程的;
(二)投標保證金從非投標單位銀行賬戶轉出,或雖由投標單位銀行賬戶轉出,但先由非投標單位人員將投標保證金存入投標單位賬戶,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三)投標文件及技術性文件由非投標單位編制或由非投標單位委托相關單位編制的;
(四)投標或承包工程單位使用的建造師(項目經理)、造價工程師(造價員)及與項目有關的主要技術、質量、安全和其他施工管理人員,為非投標單位的注冊人員或非投標單位人員的;
(五)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等不在投標單位核算,而實際由項目負責人直接支配和獨立核算,且項目負責人非投標單位人員的;
(六)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單位的主要項目管理人員不到崗或嚴重缺崗,而實際由他人履行職責且他人為非投標單位人員的。
二、掛靠行為產生的原因
1、市場競爭激烈
隨著我國經濟的強勁發展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工程建設項目的數量在不斷增長,但相應的施工企業數量也不斷增多,而由于利益的誘惑,大量無資質的企業、個人也涌入工程建設領域,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大量無資質的企業、個人或低資質施工企業為求生存發展,必然會采取包括掛靠在內的各種手段承攬工程。
2、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制度不夠完善
現有的法律法規,原則性規定多,具體操作細則少。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都對建筑施工企業超越資質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資質等行為給予了禁止,并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處罰規定,但都是些原則性的規定,缺乏相關配套性的解釋,更未對掛靠行為作詳細的、可操作性的界定,而現實中的掛靠行為又形式多樣,直接導致認定困難、處罰難度大的局面。
3、監管手段落后,打擊力度不大
掛靠行為具有相當的隱蔽性,極易規避監管,現有的監管體制存在缺陷,加上手段落后,無法有效應對掛靠過程中一系列隱蔽操作手法。再者,由于對掛靠行為調查取證難、認定難的原因,現實中查處的案例并不多,難以給掛靠行為有力打擊。
三、掛靠行為的治理對策
掛靠行為產生的原因很多,要根治這個頑疾,應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一)創新機制,建立統一的監管機構
目前,工程建設領域監管部門眾多,有水利、交通、房建等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地通常還設有招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公共資源交易委員會,上述各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存在交叉現象,看上去大家都在管,其實都管不好。為方便協調、提高效率、增強合力,應建立統一的監管機構,比較現實的做法是:成立一個綜合的管理委員會,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主任,成員單位由各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及相應的職能部門組成,以解決執法主體資格問題,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工作人員抽調各成員單位人員組成,由辦公室具體負責招投標市場及標后的日常監管。
(二)完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
1、明確掛靠行為的認定標準。為更好 防范和打擊掛靠行為,應當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制度,對掛靠行為作出明確的界定,并細化認定標準,對相應法律責任作出配套解釋,相關行政監管部門也應出臺相應操作指南,以指導基層的實務操作。
2、實行嚴格的押證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并在招標文件中作特別約定,嚴格實行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建造師)和施工員、質檢員、預算員(造價員)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押證上崗制度。施工企業在中標后,由行政主管部門在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暫押施工企業承擔項目施工管理的主要人員的證書,項目工程量完成80%以上方可退回。
3、實行投標時提供社保證明制度。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投標單位須提供項目主要管理人員、授權代表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員工的社保不能同時由多個單位繳納,且在國家社保機構有備案可供查詢,社保證明是員工與公司關系最真實的證明。如果投標單位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應提供其它足以證明員工與公司關系的書面材料,如果中標,應將其作為標后管理的重點監控對象,查實其是否存在掛靠行為。
4、實行往來資金從基本帳戶出入的制度。要求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的基本帳戶轉帳交付,退還時也只退還到投標人的基本帳戶,且所有工程款均進入投標人的基本帳戶,不進入其開設的臨時帳戶,這是借用資質人和借出資質人所不愿意資金出入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借用資質投標的行為。
(三)細化措施,加強標后監督管理
掛靠行為的隱蔽性非常強,盡管招投標環節采取各種措施、嚴格把關,但許多掛靠行為依然難以發現。如果在施工環節能嚴格進行標后管理,掛靠現象往往能浮出水面。
一是強化監理履職。目前,監理單位履職普遍不到位,缺少對監理的有效監管。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及考核機制,如施工企業出現掛靠行為,而監理單位有失職行為,應承擔相應責任,在考核中扣除相應分值,并記錄到誠信檔案。
二是實行指紋考勤。在招標中文件中明確約定對建造師(項目經理)、主要的項目管理人員實施指紋考勤制度,并建立指紋檔案,規定在崗天數,作為企業誠信履約考評的依據和合同解除的重要條款,并由行政主管部門適時對其是否在崗進行跟蹤督查。
三是加強施工現場抽查。嚴格執行“雙公示”制度,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對建造師(項目經理)、五大員進行日常監管,行政主管部門、監察部門加強抽查,發現建造師(項目經理)、五大員到崗到位不正常時,先按“雙公示”制度進行處理,并報告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對其是否存在掛靠行為進行進一步認定。
(四)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厲打擊掛靠行為
查辦案件是打擊掛靠行為最有力的手段,成功查辦一起案件,能形成強大震懾效應。應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成立高效統一的案件查處機構,由統一的監管機構牽頭,建設、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監察機關參與,根據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線索或群眾舉報,對工程招標和施工中的掛靠行為進行查處,并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針對掛靠行為的隱蔽性、取證難且當事人大多非公職人員的特點,應強化公安部門在案件查處中作用,由公安部門協助相關部門對掛靠行為進行調查取證。
(五)完善黑名單制度,建立施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
按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形式對掛靠行為當事人的震懾力并不大,應進一步完善黑名單制度,依托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建立施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掛靠行為一經查實后,沒收當事人的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同時,將被掛靠人記入黑名單并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披露,停止其1至3年在本行政區域內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其手段主要表現在為我們通常說的吃“回扣”,即經營者暗中從賬外向交易對方或其他影響交易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秘密支付錢財或給予其他好處的行為。有現金回扣、實物回扣和提供其他報酬或服務等表現形式。
隨著中國社會轉型期的到來,商業賄賂廣泛盛行在各行各業,滲透到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可以說是無孔不入,而且往往披著“正當”商業回報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普通性、隱蔽性和欺騙性,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原則和秩序具有極大的破壞性和危害性。商業賄賂已經成為滋生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的溫床。它嚴重違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平的基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敗壞社會風氣,腐蝕黨員干部,必須得到根本的遏制。
建設領域交易鏈條比較長,上游是業主、發包商,中游是建筑施工企業、承包商,下游是一些勞務分包商、材料供應商等等。一般說來,處于交易鏈條上游是的強勢者,它就容易受賄;下游是弱勢者,它就只能行賄;承攬到施工任務的承包商地處中游,既可能行賄,也可能受賄。
施工單位,有很多機會與建設方、業主、監理、分承包商、物資材料供應商等發生業務和工作關系,商業賄賂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條件。本文僅就施工企業為獲得自身合理利潤迫不得已向業主、監理、設計采取的不正當商業交易作一簡單剖析。
一、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現狀
(一)承攬項目和招投標過程中
在工程項目招標中,一些發包方利用發包權收受投標人的賄賂,明招暗定,泄露標底,或收取好處后強行指定承包方;一些施工企業通過賄賂其他企業進行陪標、串標,或向發包方、評標委員會成員、發包方委托的招標機構等直接行賄,謀取中標;有的又將承包的工程倒手轉包,從中收取賄賂。在材料設備采購中,供應商通過向施工企業或建設單位行賄,導致施工企業或建設單位舍近求遠、舍優求劣,購買使用質次價高的材料設備。
施工企業簽訂一項總包合同一般要走過獲得信息——項目跟蹤——疏通關系——建立信任——確定招投標價格——中標開工的諸多過程。“狼多肉少”的市場現實讓很多施工企業饑不擇食,甚至不擇手段。為承攬到一個工程項目,大多施工企業要費時一年或幾年時間去跟蹤信息,投入幾萬或幾十萬的費用去疏通各級關系。在這些環節中,商業賄賂應運而生。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
由于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業主片面追求投資效益,在設計、設備制造費用一漲再漲的情況下,不得已將不斷降低工程造價的壓力轉嫁到施工企業身上。招標方(代表投資方)為了維護自身利益,采取壓價的手段一般有三種:一是以初步設計文件和初設圖紙為依據,并根據批準概算靜態值下浮一個較大比例確定出招標標底,要求施工單位總價包干,且不調材料價差。概算中的材料價格與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價格有一定的差距,這個差距本應在預算中予以追補,然而,業主不但不追補差距,反而不斷壓縮工期,更加劇了施工企業增大施工成本。二是讓各投標方先報價,然后取其平均值作為招標標底。從表面上看,標底價是投標方報的,似乎很公平。但業主們都知道,投標方為了中標,竭盡所能在投票價格上下功夫,所報價格往往比概算低得多,招標方更是有利可圖。三是直接采用最低價中標,迫使投標者不得不忍痛壓價,一般比合理價格壓低10%以上,甚至還有壓低至20%左右的。
即使這樣,隨著工程的進展,施工中還會有一些設計變更、不可預見因素或合同未包含的工程量以及因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等等,這些情況按規定也應該辦理相應的簽證等手續,以適當增加施工企業收入,但由于業主或監理對經濟利益的過分注重,致使提高工效的設計優化、正常的設計變更、工程造價的審核、工程量的核實以及上下工序的驗收等,這些正常工作也迫使施工企業通過或重或輕的商業賄賂行為來實現。
(三)工程竣工結算時
招投標過程中,由于招標方把“粥”煮得很稀,讓“饑不擇食”的建筑施工企業喝進的“粥”不少,但能吸收作為企業“營養”的并不多,致使施工企業的產值利潤率連連下降,甚至還出現個別企業在某些工程上干得多虧空越多的反常現象。
所以施工企業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不得不做最后一博,所花費的力量和費用甚至高于承攬任務和招投標時。通過商業賄賂,取得發包方負責人和結算審核人的認可,將一些人為因素較大的索賠、價差調整、零星工程量估算等歸入囊中,達到工程量與工程價款的增加,實現工程最終結算的合理價格。
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昭示出施工企業太多的無奈,太多的隱痛,太多的不得已。
二、建設領域治理商業賄賂的難點
據統計,近五年來,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經濟案件立案數的比例卻始終非常小,尚不到1%。這足以證明商業賄賂的隱蔽性。施工企業更是將商業賄賂隱藏于人情往來中。許多商業賄賂行為中,當事人之間的賄賂傾向并不明顯,完成的商業交易并不能與他們之間的“回扣”往來完全對應。比如,很多交易雙方的當事人原本就是熟知的或者很要好的朋友,在沒有進行經濟業務交往活動之前就素有禮尚往來和感情聯絡,當他們之間因某一工程建設需要發生了商業交易之后,很難正確區分和明確辦公室他們的禮尚往來在什么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商業賄賂行為。
知曉商業賄賂的人員很有限,除高層幾個主要責任人,還有或許就是秘書、財會人員、駕駛員了。但他們之所以參與這些,往往也是很會“意會”領導的暗示,悄無聲息地變通處理相應費用,讓財務賬面合理合法、不留痕跡。再者,作為施工企業內部,即使有人知道內幕,但都會認為僅是對業主、監理或設計方的正常交往,是為企業好,為職工有“飯碗”,為施工順利開展,所以也鮮有人站出來揭露。
類似這樣的灰色地帶,為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的存在提供了相當大的生存空間,也成為了執法機構難以進入的沼澤區,為治理商業賄賂帶來了相當多的難題。
三、建設領域商業賄賂治理的對策建議
當商業賄賂已經變成行業的“潛規則”,施工企業自身無力對抗的時候,當人們對其幾乎快要習以為常的時候,國家專項治理商業賄賂的號角吹響了。建設系統更是重拳出擊,加大力度進行專項治理整頓。
盡管施工企業在整個建設領域鏈條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多樣的,但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處于被動的地位。因此,對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來講,起著主導作用的外部環境。
(一)出臺統一的《反商業賄賂法》
在我國,目前商業賄賂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種。國家工商局《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所稱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銷售或購買商品而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的行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于商業賄賂行為有法律規定,該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對產生商業賄賂的外因的治理,政府和社會起主要作用,主要是積極配合整個社會轉型,逐步完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反商業賄賂法》應集刑事、民事、行政責任于一體,對不同程度的商業賄賂行為規定不同的法律責任。現實中,商業賄賂行為的表現形式變幻多端,且不斷翻新出奇,法律要避免商業賄賂變換形式逃脫處罰的可能性,對不構成商業賄賂的行為作明文規定,除明文規定之外的所有行為,皆構成商業賄賂。
加大審計力度,增加對公司會計賬目管理方面的責任規定,建立舉報人獎勵保護制度。商業賄賂雖秘密進行,但知情人肯定有,比如會計、出納、審計人員。法律應嚴懲一切做假賬的行為,倡導對知道或應該知道的商業賄賂行為不報就是犯罪;對行賄受賄雙方主體及知情人,任何一方只要舉報,就可豁免刑事及行政責任。法律必須提供舉報人無罪和對舉報人相應的獎勵制度、保護制度。
(二)以合理價格中標來保障招標投標的公正公開
雖然中國的建筑市場很大,但建筑企業魚目混珠,導致競爭十分激烈。建筑業目前還是一個勞動力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的產業,它對資金的需用量和對技術的要求應該說還不是太高。國家應該提高建筑公司準入門檻,將那些非誠信經營、社會責任感差、技術力量弱的施工企業淘汰出市場,使市場競爭更加有序。
最低價中標雖然是我國工程招標市場的發展趨勢,但在市場條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最低價中標法必然導致企業不惜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惡性競標。目前市場上很多的項目實際中標價已經嚴重低于成本,其帶來的后果只有兩個:要么是企業長期虧損經營以至破產倒閉,要么就是偷工減料搞“豆腐渣“工程。
我們強烈呼喚符合中國特色的“合理價格中標“辦法,而不是棄最低價中標而不用。根據中國國情,結合其他國家和地區如美國、香港等的成功經驗,制定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建筑業改革大方向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建立一套嚴格的資格預審擔保制度、分等級投標制度、工程擔保制度等。采用繳納巨額保證金制度,不僅投標前繳納報價10%的履約保證金,中標后還要繳納報價30%的中標保證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中標,給真正有實力的企業以公平合理的中標機會。
招標人須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和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業主標底,并控制標底的合理性,做好標底的保密工作,有效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同時盡量降低企業投標成本,科學設置投標程序。
(三)加強執法力度,提高違規操作的成本
形成社會合力和高壓態勢,重拳出擊,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突出查辦大案要案,讓違規操作、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單位和個人付出應的代價和慘痛的教訓。
(四)鼓勵并發揮公眾、媒體的監督作用
開展宣傳警示教育,構建防治商業賄賂行為的思想道德防線。推行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誠信體系標準,制定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報紙、網站等媒體,廣泛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對商業賄賂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鼓勵人民群眾積極監督舉報,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建立健全系列防治商業賄賂行為的長效機制。
據國際權威機構一項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商業賄賂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
商業賄賂是一劑腐蝕劑,是對市場經濟和財富倫理的一種扭曲。商業賄賂小則影響職工的利益和前程,大則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甚至于影響到國家的國際聲譽和形象。工程建設行業是國家治理商業賄賂的重點領域之一,國家在行動,社會在關注,行業在治理,人們期待著企業和職工依法經營,誠信工作,追求和享受陽光下賺錢的最大利潤。
[摘要]通過對青海省民和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調查,指出民和縣在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具體提出了一些有關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并提出了針對工程項目的后期維護、管理的一些具體措施。
[關鍵詞]小型農田水利 工程建設 工程管理 探討
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是農業發展的最基礎的條件,是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同時在面對惡劣的地質氣候情況,特別是1999年以來民和縣出現的大面積干旱,健全的農田水利建設體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將很大程度上緩解自然災害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的不便,減少農業生產的損失。民和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點多面廣,且工程形式多樣,管護好工程,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是保障人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的關鍵。
一、目前民和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存在的問題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是指為解決耕地灌溉和農村人畜飲水而修建的田間灌排工程、小型灌區、灌區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庫、塘壩、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
了解我們在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將促使我們進一步去思考如何在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加強監管、健全體制去解決這些問題,讓我們的水利建設變成真正的陽光工程、便民工程。
二、全面加強對在建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管力度
要做到工程建設規劃合理、施工有質、管理有度,必須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同時組建一個完整的質量監督體系,自上而下,齊抓共管,才能保證工程建設過程透明,質量過硬,經得起考驗。
1.建立管理機制,完善建設程序,提高科學管理水平。農村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內容廣泛,實行統一管理,合理規劃布局,完善建設程序,根據先申請規劃審批,再建設施工,后驗收交付使用的原則進行,廣泛宣傳,科學管理,使各地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不斷往規范有序方面發展。
2.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審批制度。規劃是水利工程建設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設、合理利用資源,使工程發揮更大效益的基礎依據。民和縣近幾年結合實際情況,正在認真編制《民和縣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為此,要求地方如打井、建壩、揚水、攔河、修渠、排水、微滴灌等,首先申報,對工程地點、規模、投工、投資計劃等,由鄉(鎮)水管站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實施。
3.嚴格設計資質證制度和工程招投標制度。
4.建立施工準入證制度和實行工程監理制度。施工準入證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術和條件,達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業,才能準許其進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種制度。以取得水利施工準入的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人員、生產設備和有一定實踐經驗的施工人員為標準確定,施工準入證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發放并檢審;在工程進入施工階段,質監單位配備一定數量的質監員,施工單位的技術員隨時配合質監員對工程各個部分進行檢測,填寫檢測記錄,特別是對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材料,如設備、水泥、鋼材、試件、試塊等能驗證和影響工程質量的材料,雙方共同到有關權威部門做鑒定,才能作為保證資料、必備資料和安全資料匯入施工檔案,為綜合驗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檢驗提供可靠真實依據。
5.建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和實行嚴格獎懲制度。在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以竣工報告形式報請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驗收。同時施工單位也要報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的施工保證資料和必備資料,匯總的真實完整資料一套備案。地市縣水務局根據竣工報告和施工資料,組織有關設計、質監和相關單位的技術人員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通過聽取報告、查詢資料、檢測實體、細查局部的程序對所建工程驗收,做出該工程的綜合評定意見,所有未經驗收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和結算工程款項;加強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嚴格按建設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對年內新建工程項目進行評優,對被評為“優質工程”的憑驗收證明兌現一定的獎勵,同時加強宣傳,形成一種狠抓工程建設質量的良好社會風氣,對未按建設程序施工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報相關智能部門進行處罰,并通報批評和備案,特別是不按有關規范施工造成施工質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嚴厲打擊,決不手軟。
三、全面加強對現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優質合格的水利工程的建設完成,為農業生產和人民日常生活奠定了一個良好的基礎;但是,要使其長期充分地發揮其經濟效益,作為以后水利工程建設起到一個參照示范的作用,加強對已有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維護就顯 得尤為重要。
1.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首要是加強《水法》的宣傳,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災害的侵襲的同時,也要防止少部分惟利是圖的人為破壞;其次是工程建設工程沒有主次,每個環節都很重要,特別是工程配套設施的建設質量一定要保證,如小型水庫的泄洪口等。
2.內業資料管理。關于工程管理的標準、規定、法律等資料必須齊全;設計圖紙及文件、施工記錄、檢測結果、竣工驗收報告等應立項建檔;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的結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項檢查記錄資料也應當妥善保存。
3.工程設施管理。對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等級造冊,繪制工程分布圖分類進行排列,對重點工程實施掛牌,設專人重點管理,落實目標責任制,確保已有工程項目特別是重大型項目的設施管理安全。
4.經費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修養護費標準,根據受益面積和各地的具體情況,向受益者和收益單位征收一定的費用,用于工程維護;利用水利發展基金等形式對工程進行維修和養護;推行義務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單位的義務工。目前民和縣樂平部分鄉鎮成立了“理事會”,按照“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用好經費,做好項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小型農村水利建設的根本是質量問題,要確保建設優質的工程就必須有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設監督管理體制,規范的項目建設管理程序,使施工過程合理、項目管理嚴格、經費使用透明,防止面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保證其成為為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服務優質工程;同時要加強工程項目的后期管理,做到不出紕漏不出事故,使工程項目能夠充分長效的發揮其效益,確保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1圍堰建設施工流程
木樁長6m,直徑20cm,間距50cm。由于木樁入土較淺,擬用人工將木樁打入淤泥層中。人工堆碼裝袋粘土:由于施工現場都是垃圾及雜填土,圍堰所需粘土采用外購黃土,粘土由卡車運至現場后即組織人工裝袋,裝填量為編織袋容量的2/1~3/2,袋口用細麻或鐵絲縫合。砌筑時將土袋平放,上下左右互相錯縫堆碼整齊。水中的土袋用帶鉤的木桿鉤送到位,層層堆碼,逐層加高至頂面標高。鋼板樁支護:堰體內側坡腳處打一排6m長間隔10cm的剛板樁,實測實量淤泥深1.2~1.5m,水深0.6~1m,實際鋼板樁入土深度5m。用土袋填充堰體育鋼板樁之間部分,可以起到防止圍堰滑移的作用,以確保堰體的穩定性。施工方法是先將水抽干,然后清淤泥,整理一條能走挖掘機便道,最后打鋼板樁。
2水利工程鋼圍堰的安裝
水利工程在建設施工之前需要進行鋼圍堰的安裝,因為此過程能夠有效的強化圍堰的使用質量,提高圍堰在防水、防滲漏、防沖擊等方面的性能;是在建設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項施工措施之一。首先,根據鋼圍堰的強度以及防水要求進行場外的鑄造與焊接,鑄造與焊接過程主要以鋼圍堰箱體外壁的施工為主。在焊接完成后需要進行包括承壓、密封、強度等指標的測試,測試完成后進行拼接緊密度測試,測試無問題后運輸到施工現場。采用吊塔進行下降施工。并要求其垂直與鋼圍堰的固定平臺。在位置校正之后對鋼圍堰進行固定處理,之后完成鋼圍堰箱體的焊接。焊接施工過程中應該采取雙面焊接,雙面密封的基本原則進行。其次,在焊接完畢并檢測無問題后,需要對鋼圍堰進行入土處理,可以采用抽水負壓以及重力自然入土等方式,具體依據施工現場的土體條件為依據。最后,需要利用外力對鋼圍堰第一部分進行入土調整,調整內容包括了入土姿態以及入土深度等環節,需要達到后續施工的標準。并在整體施工過程后對其效果進行檢測。根據土體條件確定具體的入土深度,避免后期鋼圍堰的自然下沉。
3圍堰技術建設過程中的技術改良
圍堰技術在建設過程中依舊存在著較大的進步空間,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圍堰是可以進行組裝、拆卸的一項工程原件。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知識文化水平的不斷提升,在圍堰過程的發展建設過程中,人們對圍堰技術的使用也進行了優化改良。
3.1鋼圍堰拼裝施工要求
1)在拼裝驗收合格之后才可以進行統一的焊接處理。并在入水之前對焊接強度進行檢驗。出此之外還需要對焊口進行煤油的滲透測試。通過測試找到焊口的缺口并采用焊縫鏟除,重新焊接的方式進行補救。2)在相鄰的鋼圍堰空間箱的對接方面需要保障外板的對接準確,兩者的誤差需要小于1mm,并在焊接之后保障焊縫小于2mm。
3.2基于質量要求的施工改良
根據鋼圍堰的施工重點對施工技術的改良主要分為兩個方面:鋼圍堰安裝過程的改良以及鋼圍堰下沉過程中的改良。在鋼圍堰安裝過程中的改良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1)在鋼圍堰的外圍鋼板拼裝過程采用逐步焊接逐步檢查的方式進行,采用相鄰鋼板檢測與總體檢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相鄰鋼板的焊接過程中進行初步固定,固定后分別對角度、水平、縱向垂直等指標進行檢測,檢測后方可進行焊接處理,焊接過程應該進行復查。2)對相對鋼板的固定需要進行平行檢測,平行檢測可以通過電子定位以及分角儀進行確定,檢測無誤后方可焊接。3)基于力學分析確定起吊點位,盡量保證基于對角線的多點平衡起吊方式,并用鉛錘等手段保障起吊的鋼圍堰總體姿態。在鋼圍堰下沉過程中主要通過如下三個方面進行技術改良:1)對鋼圍堰內部空間的水位以及水量即時檢測,由于水量的增加容易對鋼圍堰底部的入土部分造成壓迫,進而影響入土姿態,對于水量的增加可以采用單方向排水以及抽水等方式進行處理。2)對鋼圍堰底部需要進行排泥處理,排泥范圍以及強度需要根據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設定,無排泥環節容易造成鋼圍堰姿態異常或者入土困難等問題的出現,過度排泥則容易操作鋼圍堰根基不穩降低防水效果等問題。3)此外在吸泥的過程中需要注意鋼圍堰的泥重指標以及泥重平衡,避免由于不平衡而造成了壓力分布不均勻而導致的鋼圍堰姿態異常。圍堰技術的使用促進了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的良好發展,作為水工建設中一項基本的保護性措施技術,圍堰技術的良好應用能夠有效的保障水工建筑的建設,減少不必要的安全隱患,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以及飛躍,圍堰技術在未來的使用中依舊存在著巨大的改良前景。
摘要:伴隨著社會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為了適應新的發展要求,我國的交通事業也要與時俱進,積極配合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高速公路建設作為我國交通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交通基礎設施,隨著當前我國高速公路網日漸普遍,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也逐漸受到重視,安全管理問題也成為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內容。本文通過對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問題有關內容進行論述,從而進一步探析關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的管理方法。
關鍵詞: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建設安全;
中圖分類號: U412.36+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公路建設事業是關系著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事業,自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就積極大力發展公路建設,至2008年為止,我國的高速公路的里程為6萬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現代化進程不斷發展,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不僅為經濟的全面騰飛做出了舉世矚目的貢獻,而且在改變人們生活水平,加強國內交通運輸,工業產業化布局等多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事業發揮作用的同時,高速公路建設中安全管理的問題也日漸在工程管理中至關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設自身的范圍廣的特點,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員數量過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時有發生,社會對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關注。
一、現階段我國告訴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水平較低、人員綜合素質差
由于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較建筑業晚,從規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業,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設項目多以道路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相對較少,使得長期以來在工程現場形成了重生產、輕安全的情況。加上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類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也不了解,這也直接導致了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檢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隱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終導致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2、施工項目在機構設置上比較薄弱。
隨著國家相關法規的出臺,許多項目已經設置了安全管理部門。但是也存在個別現象,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為了追求資金投入的最小值,從組織機構人員配備上忽視安全生產,沒有按要求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是沒有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工作提供必須的資金保證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義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從而項目內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執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隊伍安全管理的意識匱乏
專職安全員的設置是對工地現場安全管理的一種保證。一些工程項目安全員多是臨時上崗,既不具備上崗證,也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技能知識,所憑借的僅僅是以往的現場施工管理經驗。無法做到及時發現、匯報和排除安全隱患。施工企業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缺乏系統性培養的考慮,忽視上崗培訓的重要性。企業對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來,來之即用,無從談起持證上崗和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重點內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作為直接關系著我國經濟發展與人們生活水平的基礎性設施建設,在整個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內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個施工程序不僅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標準和當地交通部門的項目要求,而且還要在內容上符合國家的發展戰略,不僅要遵循可持續發展及以人為本的價值觀,而且要從有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規劃施工的相關內容,高度重視安全管理。
1、工程建設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對施工中使用的危險性物品及措施要確保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規定,而且要明確各崗位及部門之間的安全配合與責任分工,做到安全問題,人人有責。
2、對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在專業技術上要進行培訓
加強建筑安全工作培訓,確保參與工程建設人員在技術上和安全觀念上都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和技術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對工程中重點環節的施工的安全問題要重點管理
例如隧道、橋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險系數比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門應對其指定具體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需要對其進行嚴密的審查和認真落實。
4、建立完善的緊急救援體系和獎懲制度
不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應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救援演練,加強施工人員的應急救援技能掌握,確保在施工中出現緊急事故的時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擴大化,將損失降到最小。另外,對安全問題管理較好的組織部門要進行適當的獎勵,形成有效地獎懲體制,按時考評。
三、當前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相關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斷形成。最好依法監督、安全管理,在當前社會經濟突飛猛進發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實參建各方安全責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體系
在當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貫徹落實參建各方的安全責任問題,完善工程安全監管的體系。從建設單位開始,包括項目業主、監理等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對工程安全負責,參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安全和生產,兩手抓,兩手硬,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防治為主”的總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要求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體系。
摘 要:黃河流域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不斷增多是沿黃經濟快速發展的客觀產物,也是河道主管機關水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該文闡述了黃河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現狀,分析了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提出幾點解決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非防洪工程 建設項目管理 存在的問題 對策和建議
隨著國民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黃河流域建設步伐的加快,縮小黃河兩岸的差距,加強兩岸的溝通和交流,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不斷增多已成為客觀要求。因此,為確保黃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加強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已成為當前黃河水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然而,在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容回避的問題,比如行政干預、水行政執法能力弱化、運營中失管等問題,是當前河道主管部門面臨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1 黃河河道管理范圍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現狀
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主要涉及橋梁、纜線、管道及各類建筑物等,大量的橋墩、承臺等構造物布設在河道內,長期占用河道和堤防,形成雍水、阻水、改溜等情況,致使河道御洪、泄洪能力不同程度地消減,防洪安全存在各種隱患。而且資料申報、審查、管理比較混亂,施工過程監管困難,驗收后運行管理缺位等等。其中一些重點項目施工、運營過程中,在地方行政干預下,河道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有時也只是走走過場而已。隨著河道內建設項目的逐漸增多,靠過去的管理模式已遠遠不能適應當前依法治河的管理需要。特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頒行實施以后,要求河道主管部門在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修改、審批(轉報)、驗收、運營等各個環節都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針對這一狀況,為提高對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依法管理水平, 河道主管部門紛紛采取措施,強化資料審查、轉報的管理,明確河道管理部門各自的職責,加強河道巡查監管力度,使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但仍存在著一些不規范現象。
1.1 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開展狀況
針對近幾年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增多的特點,河道主管機關對已建、新建項目,做出具體部署,狠抓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力度。
1.1.1 對于新建項目,主要從建設項目申報入手,按照《黃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及《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程序對其報送的技術性資料進行審查,同時探討建設項目長期占用河道及影響防洪工程抗洪強度等諸多事項的補償救助方案,明確建設方應履行的防洪義務并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落實,以便事后操作。如濱州公鐵兩用黃河大橋工程,該項目建設前期黃河部門就與建設單位簽訂了黃河大堤繞行線路維修養護協議、河勢及河道工程觀測協議、工程占用黃河淤背區補償、河道工程拋護加固協議、施工場地清理協議以及臨時占用堤防工程做施工道路協議等6項協議,同時,就長期占用河道補償、應履行的防洪義務等項目達成共識,并交納的一定的保證金。
對一些沒有經過河道主管機關同意擅自施工的建設項目堅決依法處理,責令其補辦申報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后再建設,或者依法清除,維護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
1.1.2 對已開工建設項目,主要是建立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抽調技術骨干,監督檢查施工中是否有違章、違規行為。已建項目多是指《水法》、《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等頒布實施以前或頒布初期所建設的非防洪工程項目。當時,由于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監察機構不健全,相關工作未能開展,主要依靠各級政策約束建設單位,注重的多是眼前利益,對于項目運營后的管理基本處于失控狀態。這類項目由于建設時沒有相關協議,再加上沒有相應的管理經費及行政干預過大等,實現對其規范管理難度極大。
1.2 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取得的經驗
自從1997年開始對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實施管理以來,雖然離正規化還有一定的差距,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問題,但是隨著政策法規的逐步完善和管理人員經驗的逐步豐富、素質的逐步提高,積累了一些有效的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經驗。
1.2.1 對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基本能夠做到依法定程序處理。近年來,隨著黃河部門各級別培訓班的舉辦、各兄弟單位之間管理經驗的交流以及相關專業大學生的加入等,對河道內非防洪建設項目的受理、審查、審批或轉報、轉批、監督管理的整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基本能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辦理。
1.2.2 積累了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經驗。能夠有目的的針對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進行審查,發現存在的問題。通過多年不斷的總結,對非防洪工程建設造成的防洪工程效益的降低基本能夠量化,并提出具體合理的補救措施和解決方案。
1.2.3 逐步落實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
目占用黃河工程補償費及建設單位應履行的相應義務。根據《山東省黃河工程管理辦法》、《山東省黃河河道管理條例》等規定,對各類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提出了黃河工程占用補償、日常維護補償等補償要求,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補償標準,從實際意義上彌補了防洪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的不足,為防洪工程功能的可持續發揮獲得了資金支持。
2 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騰飛,近幾年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呈現逐年增多的趨勢。黃河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地方行政干預等問題,制約了建設項目管理的規范化。
2.1 法律法規不完善,條文不具體,可操作性較差
目前黃河水行政法規不夠完善,僅僅規定了應該辦理的事項,而對于辦理中的一些細節沒有明確規定。如非防洪工程占用防洪工程補償費只說明了建設單位需要補償,但是具體如何補償、補償多少無法確定,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具體可量化、可操作的標準,雙方只能以協議的方式確定;資料申報上,對申報材料的要求不是很明確等;維修養護保證金、垃圾清理抵押金等,沒有相應的條款、交納比例和幅度;設計、防洪審查,施工監管沒有相應的具體要求,只能靠經驗辦理。一句話,操作性不強,不夠明確,給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帶來諸多不便,造成時而越位、時而不到位。
2.2 對建設單位應履行的義務缺乏有效的監管措施
由于目前黃河水行政執法主體沒有單獨的行政執行權,行政執行必須和地方執法部門共同實施。對于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違規現象沒有有效的遏制手段,一旦施工許可證獲批后,河務部門無法對建設中或建成后的違規行為進行有效監管。
2.3 行政干預和權大于法的現象仍陰霾不散
有些大型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往往是國家投資、地方政府集資或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比如濱博公路大橋、濱州公鐵兩用大橋等。河道主管機關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違章、違規問題進行制止時,建設單位就會找到地方領導,反映建設項目工期緊、任務重、困難多,需要政府出面協調,地方政府出于對建設項目的重視,就會搞一些建設項目協調會,其實質就是直接干預水行政執法,或下達行政指令,責成相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關的工作。有時還要求河道主管單位替建設單位完成本應由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使一些問題本末倒置。行政干預導致河道主管機關對建設項目管理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
2.4 項目建成后管理難以奏效
建設項目竣工投入運營后,所涉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清理、建設項目對防洪工程的影響以及河勢變化、水體污染等一系列問題,都是在建設項目運營后才產生的。而河務部門一般是在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前就與建設單位簽訂了相關協議,由于缺乏相應的制約措施,運營單位能否認可,并遵守建設單位簽訂的相關協議,往往無法預料。
2.5 工程廢棄后拆除責任無法落實
建設項目廢棄后,由于拆除費用難以解決,建設單位不愿拆除,而河道管理單位又沒有制約措施,廢棄工程帶來各種防洪隱患。如穿堤輸油管線廢棄后遺留在大堤、河槽內,對防洪造成嚴重影響,給沿黃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不安定因素。
2.6 群眾的法律意識不強,宣傳力度不夠
在執法過程中,發現群眾對水法規理解不夠,增加了解釋的難度。比如群眾在堤坡上放牧,他們認為不但對防洪工程沒有影響,反而幫助黃河部門節省打草經費,卻不知道堤坡放牧損壞堤防工程的完整,影響防洪安全和工程面貌。
2.7 上下級標準不統一
在對一些項目影響防洪的標準上,黃委、省局標準不統一,口徑不一致,造成了基層單位管理的被動。
2.8 管理經費嚴重不足
隨著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不斷增多,管理任務日益增加,包袱越來越重,當前防洪工程都沒有足夠的管理經費,更談不上拿出資金對河道內非防洪工程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3 針對存在問題應采取的對策
3.1 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管理氛圍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和“12?4”法制宣傳日加大水法規宣傳力度,面向全社會普及水法規知識,同時,抓好日常宣傳活動,提高沿黃群眾的水法規意識,爭取他們對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理解和支持。
3.2 成立專門的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
根據《黃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規定和精神,成立以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受理、審查和監管為目的的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規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管理、審批程序和權限使項目能夠得到及時審查、轉報和批復,使河道內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走向規范化道路。
3.3細化法規條款,完善辦理程序,增強可操作性
對有關建設項目許可的法規要制定實施細則,項目的立項、審查、修改、審批(轉報)、驗收、運營等各個環節要細化,各種補償標準、抵押標準要明確,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規范化。
3.4上下一盤棋,標準統一、口徑一致
從黃委到基層,在河道建設項目管理的大原則上標準要統一,口徑要一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依法按水行政法規管理項目,樹立河道主管機關的權威,確保黃河部門的合法權益。
3.5加強內部培訓,提高管理水平
積極舉辦不同層次的培訓班、專題交流會等,加強上下級的溝通和兄弟單位之間的經驗交流,不斷增強管理人員,特別是基層管理人員管理水平的提高。
3.6 提供管理經費,更新設備
目前管理存在的重要問題之一是經費不足,建議建立專項管理經費,更新監管設備,確保黃河河道內的非防洪工程建設項目規范、有序進行。
論文摘要: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傳統的人工管理已經不能滿足水利工程建設的要求,以先進的信息化技術為主的管理方式盛行起來。計算機自動化系統可以對水利工程進行綜合性的調整,保證它的整體性能。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對水利工程的建設意義重大,由此可見,水利工程現代化管理的探討已經成為一個重大課題。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計算機技術廣泛涉獵到不同的行業。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也在進行著轉型,由傳統的人工管理向現代的自動化管理過度。與傳統的人工管理相比,現代化管理加強了重點工程建設,與此同時,也加強了非工程型建設。靈活應用現代化管理技術,配備相應的軟、硬件設施,建立相關的信息采集、傳輸、處理系統,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
1 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的發展狀況
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方法以人工管理為主,即把多年的工作實踐經驗作為基礎,把傳統的通信技術、機電設施作為基本手段,依靠人工測繪,完成工程建設管理的圖表繪制、數據采集,依靠人工計算的方法,進行控制水利工程的質量、進度、成本,及時水情和工情調度指令。到90年代,計算機技術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得到了初步應用,只作為一種額外的輔助工具,進行通信聯絡、文字編輯、圖表繪制和打印輸出工作,由于普及的力度不夠,計算機技術的潛能沒有得到充分地發揮。
2 水利工程建設現代化管理措施
2.1 工程管理
工程項目的管理是管理工作最核心的環節,具有很高的相關技術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大致上包括工程應用、工程養護、工程維修、工程觀測和工程防洪。
水利工程作為河川徑流的調節器,與河川徑流聯系緊密,并且兩者都具有復雜多變性。然而,由于季節和地形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河川徑流變化具有一定的規律性,這就決定了水利工程也會在相應的范圍內變化。工作人員就可以根據水利工程的變化規律,對工程進行合理的應用,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水利工程的檢測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最基本的工作類型。水利工程建筑物的變化具有不穩定性,有時會呈現一定的規律,有時則會變化無常,這就要求工作人員定期對建筑物進行多角度、全方位、多層次的檢測,及早地發現問題,有計劃、有步驟、有目標地制定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
國家相關的水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依法防汛抗洪的義務,因此,在水利工程管理過程中,要及時排查出存在隱患的建筑物,做好防洪除險工作,降低洪水帶給人民和國家的損失,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穩定。
2.2 計劃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統,它為生產建設儲備水源和調度水源。相關的部門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況、水利工程情況、生產用水情況,制定合理的用水計劃,做好輸水、引水和調水工作。編制的用水計劃,要因地制宜,形式簡單,操作方便。
渠系測水是灌溉地區實行計劃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水源的浪費,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測水工作能夠驗證用水計劃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有效地調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時可以改進用水計劃,使用水計劃更加科學合理。
水源從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區的時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發生一部分損失。因此,減少渠道水量損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相關的工作人員要積極探索解決這一問題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說實施輪灌、改善灌水技術、嚴格控制水量、增設渠道防滲措施等等。
為了確保用水計劃的合理性,技術人員在水利工程規劃和設計的時候,應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因地制宜,根據灌溉區的特點進行灌、排和鹽堿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術人員要綜合分析水分、氣候和農作物之間的內在聯系,結合各要素的因果聯系,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措施,實現農業的增產。
2.3 組織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組織為了協調用水單位的利益關系,要構建專業的管理機構,并實行群眾性管理,合理使用水利設施,滿足不同層次的用水需求。相關的部門要依據上級的指示,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的組織機構,打造一個專業技術強、管理效率高、道德素質高的管理團隊,做好各項水利工程相關工作的管理。管理團隊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能素養,貫徹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具體的管理制度,在用水管理、經營管理中發揮潛能。
3 結論
總而言之,先進的信息化技術保證了水利工程的整體性能,通過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科學地分析,及早地找出水利工程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幫助相關的部門制定出全方位、多角度、多層次的解決措施。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保證了水利工程建設的穩定性和持續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摘要:隨著我國不斷擴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投資規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標活動也隨之活躍起來。盡管交通主管部門采用種種措施來規范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然而由于市場開放程度空前、工程項目繁多、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沒有徹底解決深層次矛盾問題。在本文中,筆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對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的幾點問題進行了反思,希望可以為相關人士提供借鑒。
關鍵詞:交通工程;市場招投標;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證工程質量
在交通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招投標時,嚴格履行相關的規定,切實遵守相關程序,能夠有效保證工程質量。招標的基本特點就是公開、公正、公平,通常情況下,在經過激烈的競爭以及嚴格的審之后,我們能夠篩選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參建單位與供應商。一般情況下,招投標的透明性可以比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腐敗行為,最終也可以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二)以合理價格獲得最佳工程項目
公開集中競標能夠讓大量的投標人充分開展競爭,在滿足項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況下,可以讓招標人能,以合理價格獲得最佳工程項目,確保投資的合理使用以及節約資金,在最大程度上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三)增強競爭意識
招投標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發參與投標單位與供應商的競爭性,提高自身的競爭意識,促使他們通過強化內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與服務質量來獲得更強的市場競爭力。
二、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招投標走形式,存在不正當交易
有些單位不愿意招標或想方設法規避招標,有的項目從招標程序上看,從招標到開標都能按規定操作,表面上投標單位誰最終評分值高,誰就中標,看不出任何破綻,然而其中卻隱藏這“明招暗定”的現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動,最終在招標中自然中標。虛假招標是以內定中標人的方式,實施形式上“合法”而實際上卻違法的招標行為,包括“領導指令交易”、“權錢交易”、“關系交易”、控制評標(評分標準、評審過程、評委人選、實施差別待遇等)。對包括按法律規定采取必須的招標方式確立合同關系的項目,有的將項目化整為零,分別與多家承包人進行關系和金錢交易;有的直接就與施工企業單獨談判或者議標締約;有的作為某一合同的補充合同與合作方達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規范
參與招投標的各類人員缺乏責任意識。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參與招投標的各個單位或部門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實現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標過程中常常避開規范的運作規程,進行各種暗箱操作。
1.招標單位在招標前已確定了中標人,就會運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將這一意圖貫穿于整個招標過程。比如:招標單位其實已經就確定了一家意向單位,于是招標方就根據意向單位的企業特點、報價及施工技術方案、獲獎情況等要素,設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單位中標的評標辦法、評標指標。
2.投標單位為了能中標而賺取利潤,會用盡各種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標單位為了使自己“合法中標”,就私下串通幾個投標單位為其“陪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方之間“陪標”。這些陪標單位要么將標書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標書的要求進行編寫、要么就是連投標資質都達不到,甚至做出明顯開標后是廢標的資料等等情況。自然地,這些投標單位很隨意地就被淘汰。
3.同時,招標人在選擇招標機構時也是煞費苦心,那些不聽話的,不能充分貫徹執行招標人意圖的的招標機構肯定不能選用,這樣的話,招標為了不得罪招標人同時也要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不得不為實現招標單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貫徹招標單位的想法;(三)地區或者行業壟斷
根據筆者的經驗,部分地方對外宣稱是公開招標投標,但是部分招標單位考慮到評標困難較多(尤其是在參與單位較多時),往往只會選擇幾家自己熟悉的單位參加投標活動,例如本行業的單位、本地區的單位或者特殊關系單位等等,甚至出現了某幾家單位“輪流坐莊”的奇怪招投標現象。
(四)招標單位長期無償占用投標單位資金
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單位通常會用投標保證金的名義對投標單位收取較大數額的押金,并約定在投標結束之后歸還給投標單位。但是招標活動時間較長,程序復雜,往往導致招標單位長期無償占用投標單位資金,特別是些BOT項目,業主往往是按投標保證金的最上限收取,無形中增加了投標單位的資金負擔。
(五)評標不公正
在招投標過程中,評標不公正的現象比較普遍。部分評標辦法要求技術標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為技術標的評比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因此,曾經出現過部分評標小組暗中操縱評分,一致給某個投標單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標或者失標。
(六)掛靠現象普遍
我國建設市場管理的規范化與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單位的投標資格,因此,部分施工隊伍為了中標常常會掛靠高一級施工企業;部分沒有施工資質的施工隊掛靠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掛靠問題常常導致中標項目的施工質量低劣,一旦出現問題,被掛靠單位和掛靠大內之間相互推諉責任,嚴重影響問題的解決進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存的主要對策
(一)重視教育,構建自律機制
首先,強化相關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識轉化為持久且堅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認真踐行。其次,構建自律機制,組織相關人員尤其是干部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尤其是強化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普法宣傳,利用法律的威懾力和自身的約束力構建自律機制。
(二)完善制度,創新監督方式
由于人們的思想道德覺悟還不可能達到高度自覺的境界,加之現有的制度和規定本身還不夠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夠堅定的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容易偏離正確的軌道,從而使得國家的法規和制度難以貫徹落實,給違法、投機分子以可乘之機[3]。因此,要遏制腐敗現象的產生,不僅要建立一套有效保證招投標制度落實的管理機制,而且要從根本上改革和創新監督機制和制度,以斬斷腐敗滋生的根源,達到源頭治理的效果。具體來說,可采取以下措施[4]:一是與司法部門建立共同預防職務犯罪的聯合協調制度,發揮檢察部門的監督職能。二是成立招投標監督小組。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勘查 設計到招投標資格預審、編制標底、開標評標、定標,實施全過程監督,并詳細規定監督人員的職能及行使職能的特殊權力。三是對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紀檢監察派駐制。
(三)規范招標,構建約束機制
在整個招投標過程當中,必須嚴格保證資格預審、評審細則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評分標準的保密、評標的公正合理。具體而言,首先,確保在完全封閉的狀態下實施資格預審,評分細則、評分標準;其次,保證評標場所、編標地點地臨時選定以及評標人員的臨時抽選。最后,禁止攜帶任何通訊器材進入封閉場所;禁止編制標底的工作人員、招標評標的工作人員與投標人或者投標中介人員進行私自、單獨地接觸;禁止未經允許把封閉場所內的任何資料私自帶出場外。
一、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必要性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工程建設項目能否取得經濟效益,不僅涉及項目本身,而且決定了企業籌資的規模和時間,最終將決定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前景。
(一)進行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有利于合理確定建設項目的成本造價,提高投資的經濟效益。從財務的角度,評價工程建設項目取得經濟效益的依據是:建設項目的收益超過其投資成本,就為股東創造了價值;取得的收益低于其投資成本,則會損失股東的財富。對于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提供的成本造價往往脫離實際,其虛增工程量、高套預算定額、虛列費用等問題比較普遍,加大了投資項目的工程成本,損害了建設單位的利益。因此,通過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績效審計,可以核實工程造價,使建設項目的投資方合理利用建設資金,充分發揮投資效益。
(二)實施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是評價企業管理層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需要。現代企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解決問題的方法可歸納為兩方面:一是監督;二是激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就是要確定建設項目所占用和耗用的經濟資源以及所帶來的收益,評價企業管理層做出的投資決策是否正確,能否增加企業的價值,進而考核其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
(三)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有助于提高建設項目的建設質量,促進建筑市場的規范化。通過實施建設項目績效審計,一方面可以為工程項目提供所需要的人、財、物等方面的可靠數據,有利于投資方制定合理的技術經濟指標,提高對投資項目的科學管理和監督,保證建設項目的建設質量:另一方面通過核實建設項目的造價,為其招投標奠定基礎,促進建筑市場的有序競爭。
二、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內容
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主要審查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投資項目建設和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項目建成后的投資效益水平高低等。因此,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應該是工程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可分為三個階段: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中和投入使用后的經濟績效審計,前兩個階段工作的好壞,決定了投入使用后的經濟效益的高低。
(一)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績效審計主要包括:
1.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計,主要審查投資決策程序的合法性,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是否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和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資金是否已到位。如果開工前準備不足,可行性論證不充分,就有可能拖延工期,甚至停工,無法實現預定的經濟效益目標。
2.設計和施工的招標審計。《招標投標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進行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對于實行招投標的投資項目主要審查招投標程序的合法性、標底編制的合規性和標書制作的完整性,要查明建設單位是否有規避招標或搞假招標的行為。通過招標審計,促使設計者和施工者在保證投資項目建設質量的前提下,降低項目的總體造價和提高投資效益。
(二)建設階段的績效審計,實質上是核實工程建設項目的成本造價和監督工程建設質量。工程質量關系到工程的壽命和投入使用后的效益,如果項目質量合格或者達到優良,就為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充分發揮效率奠定了基礎。反之,如果偷工減料嚴重,粗制濫造,質量低劣,就會造成資金的浪費,直接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工程成本造價也制約著投產后經濟效益的高低,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建設項目的建設成本越低,其投入產出比率會越高,項目的經濟效益也就越好。因此,建設階段績效審計要注重:
1.工程量的真實性審計,主要是驗證其報送資料的真實程度和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基數和費率標準,提防施工單位在工程量計算中的高估冒算;
2.材料使用情況的審計,即施工單位是否真實采用所列材料的規格和數量等情況,嚴格審查“三大材”的高估冒算;
3.結構層次、施工工藝等有可能牽涉到工程造價的情況;
4.審計分項工程預算定額選套是否合理,選用是否恰當,是否存在高套定額的情況;
5.審計工程質量,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采取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必要時可以進行破壞性試驗;
6.審查建設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及有無擠占、挪用、資金轉移現象;
7.審查索賠的合理性,應根據同期監理日志,對索賠事件的起因和責任歸屬進行劃分,按索賠程序賠償,不合理的拒絕賠償。另外在工程建設項目結算、決算績效審計時,還應重點檢查影響項目成本造價的事項,如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對必須變更的項目,要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變更價格條款確定變更價格,根據工程變更內容核查工程量清單,避免成本造價虛增;材料市場價格的變化;補充合同;投資項目資金來源、支出及結余等財務情況;工期執行和工程質量控制情況等。
(三)工程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后績效審計。項目投產后的經濟效益體現在項目達到設計能力、投資回收期、投資利潤率等方面。項目建成投產后,達到設計要求,迅速形成新的生產能力,投資回收期短,利潤率高,說明項目的經濟效益好。通過對項目投產后的績效審計,一方面可以評價管理層的投資決策是否正確,并對項目的經濟效益做出全面準確、客觀公正的評價;另一方面,可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促使被審計單位改善管理。
三、實施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應具備的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的績效審計是以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為直接目的的審計,它是從技術上、經濟上尋求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
(一)首先要解決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技術問題和指標評價體系。績效審計是建立在許多統計分析、邏輯推理、數學模型等基礎之上,因此理論創新是先導,要加強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理論研究,加快審計技術方法的開發和應用。要通過借鑒國外的評價指標和我們已有的研究成果,建立適合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所需要的科學、規范、權威的指標體系。
(二)要健全法規體系,規范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內容。現在《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等早已頒布實施,但針對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極少且不健全。
(三)要優化審計隊伍人員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是審 計發展的一個新方向,但是目前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多數是從會計專業轉過來的,工程等其他相關專業出身的人員較少,人員知識結構單一,難以滿足當前日異發展的內部審計工作需要,所以要廣納工程、投資等多方面相關專業的人才加入到內部審計隊伍中來,才能逐步建立起一支工程投資方面的專業審計隊伍,從而造就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方面的專業人才。
(四)必須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監督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為企業服務,而不僅僅是為監督而監督。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是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的監督搞好了,就是最大的服務。
(五)在現代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應該抓緊建立起工程建設項目績效審計的信息網絡成立高層次的、有權威性的管理機構,搞好信息網絡和材料價格的收集整理及對外工作。
四、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績效的具體辦法
一般工程建設過程中,投資效果審計評價在工程竣工決算審計中進行,而工程項目后評價結果往往落后于竣工決算審計。績效審計中經濟性、效率性如何體現?即在保證質量、工期、功能的前提下,全過程、全方位對建設工程的投資進行控制,力求達到投入資源最少。傳統的工程項目審計常把工程結算審計作為重點,結果是只能對工程結算質量進行控制、而對投資控制的范圍十分有限。但是工程建設的特點是多階段、多次性逐步消耗投資的過程,只有在對工程建設全過程中持續進行審計才能達到理想的控制效果,所以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一)設計及概算審計。設計階段投資控制的可能性極大,審計中要注重審計方案的技術經濟分析及對照,確保選用最佳方案。并且,對工程中選用的設備和材料要對其易用及標準性進行比較分析,把對工程造價影響大的設備及材料作為重點來審計。概算金額是建設項目在完成設計后投資控制的目標值,其準確性對控制投資非常重要。其重點在于對擬建工程的現場勘察,對原始資料的掌握和運用,充分收集信息,保證各項費用的合理性。
(二)招標及物資審計。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也是價格談判的過程,其標底的審計就尤為重要,對陪標、串標等現象應提高警惕。一是要審查招標條件和招標準備,審查標底是否控制在總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之內,編制的依據是否合規,是否由有資質的機構及造價管理資格的人員編制,是否遵循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是否體現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是否與市場實際價格相吻合,是否根據施工圖編制,有無存在不從實際出發片面降低造價,影響工程質量的情況。二是要審查招投標是否按“公開、公正、公平”等原則進行,審查是否存在中標單位資質不夠,有無通過虛假招標,指定分包方式搞違法分包,層層轉包,造成工程重大損失和質量隱患等問題。在云鋁公司的以往工程中,從最初的一期開始,就對招標及物資采購進行了嚴格管理,并實行雙合同制度,有效預防了違法操作的現象,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建筑材料因種繁多,審計過程中不可能每樣材料都查,根據當前建筑結構的特點,要重點審查對造價影響大的材料。在對實際成本真實性的審計中,一定要嚴格把關。
(三)投資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查。一是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使用是否合規。二是查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的問題,切實保證建設資金能夠專款專用,防止挪用和變相挪用。三是嚴格審查項目建設資金的各項開支標準的執行情況,防止損失浪費。四是審查政府各職能部門對投資建設資金撥付、使用和管理等各個環節的監管是否到位、有效。五是審查概預算的執行情況,包括審查建設項目是否按照批準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完成,查明是否存在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現象,有無隨意改變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搞計劃外工程、虛列工程費用和概預算外購置等情況。六是審查建設單位是否及時辦理工程決算,審查工程價款結算與實際完成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工程造價控制的有效性。
(四)投資項目效果的評價。評價和衡量項目的效果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經濟效益,更應該從宏觀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環境效益方面評價項目的投資效益。
我國建筑工程造價的改革剛剛實施,原有的定額計價和改革后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正處在雙軌并行,逐步過渡階段,并貫穿于施工圖預算、標底編制和工程決算等各個計價環節之中。造價真實性審計的難度進一步加大。在提高審計質量的前提下,為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節約審計成本,根據建設項目的不同特點采取不同的審計方法顯得尤為重要。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是一項資料多、分析計算量比較繁重的工作,有許多政策性和技術性的問題,因此對建設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也是一項技術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該項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工程量計算和結算單價套用是否正確、各項費用標準是否符合現行規定等。如果采取合適的審計方法、技巧,工程結算審計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篩選審計法。建筑工程雖然有建筑面積和高度的不同,但是它們的各個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造價、用工量在每個單位面積上的數值變化不大,把過去審計積累的這些數據加以匯集、優選、歸納為工程量、造價(價值)、用工等幾個單方基本值表,并注明其適用的建筑標準,用來篩選各分部分項工程,單位建筑面積數值不在基本值范圍之內的,應對該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詳細審計。此方法的優點是簡單易懂、便于掌握,審計速度和發現問題快。適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備全面審計審查條件的工程。
2.全面審核法。對于一些投資不多,工程內容比較簡單的項目和初學者審計的建設工程結算,可采用全面審核法。此方法具體審核過程與編制預算的過程基本相同,比較全面、細致,經審核的工程結算差錯比較少,質量比較高,但工作量大。對于工程量比較小、工藝比較簡單、造價編制或報價單位技術力量薄弱,甚至信譽度較低的單位須采用全面審計法。
3.重點審核法。這種方法是有側重、有選擇地根據圖紙計算部分價值較高或占投資比例較大的分項工程量,重點核實與其相對應的定額單價,尤其重點審核定額子目檔次易混淆的單價。此方法審查時間短,重點突出,效果好。
4.分析對比審查核法。這種方法是用已審工程的結算對比擬審的類似工程結算的一種方法,但應根據工程的不同條件區別對待。該方法是總結分析已審工程結算的審計資料,按同類工程造價及工料消耗的規律性指標,對審核對象進行分析比較,從中找出不符合投資規律的分部分項工程,針對這些子目進行重點審核。
5.標準圖審計法。是指對于利用標準圖紙或通過圖紙施工的工程項目,先集中審計力量編制標準預算或決算造價,以此為標準進行對比審計的方法。按標準圖紙設計或通用圖紙施工的工程一般地面以上結構相同,可集中審計力量細審一份預決算造價,作為這種標準圖紙的標準造價;或用這種標準圖紙的工程量為標準對照審計。而對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設計變更部分作單獨審查即可。這種方法的優點是時間短、效果好、定案容易;缺點是只適用按標準圖紙設計或施工的工程,適用范圍小。
6.常見問題審核法。由于預算人員的思維方式不同、立場不同,其觀點、方法亦不同。在編制結算時,常常不同程度地出現以下問題。
(1)工程量計算誤差;(2)定額單價套用誤差;(3)項目重復誤差
由于上述常見問題具有普遍性,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時,可根據這些線索剔除重復部分,準確計算工程量,合理取定定額單價,以達到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的目的。
為了實現工程項目的效益,審計機關根據 現行法規實施審計,并提出書面審計意見。對審計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及時作出審計處理決定,對概算外的工程投資支出所增加的投資不得列入工程決算,由建設單位投資包干結余分成或項目投產后的自有資金及主管部門撥款解決。對虛列尾工工程,隱匿結余資金,隱瞞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資包干結余以及以投資包干結余的名義分基建投資等問題,均應做調帳處理,沒有自有資金的由主管部門代付。
對于施工單位,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對于建設單位,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了投資回報率,真正實現了雙贏,這就是進行工程績效審計的目的所在。
摘要:隨著我國不斷擴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投資規模, 交通工程的招投標活動也隨之活躍起來。盡管交通主管部門采用種種措施來規范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然而由于市場開放程度空前、工程項目繁多、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等等因素, 仍然沒有徹底解決深層次矛盾問題。在本文中,筆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對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的幾點問題進行了反思,希望可以為相關人士提供借鑒。
關鍵詞:交通工程;市場招投標;思考
一、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的重要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證工程質量
在交通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招投標時,嚴格履行相關的規定,切實遵守相關程序,能夠有效保證工程質量。招標的基本特點就是公開、公正、公平,通常情況下,在經過激烈的競爭以及嚴格的審之后,我們能夠篩選到真正符合要求的參建單位與供應商。一般情況下,招投標的透明性可以比較效地避免黑幕交易以及****行為,最終也可以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二)以合理價格獲得最佳工程項目
公開集中競標能夠讓大量的投標人充分開展競爭,在滿足項目基本要求的前提情況下,可以讓招標人能,以合理價格獲得最佳工程項目,確保投資的合理使用以及節約資金,在最大程度上維護投資人的利益。
(三)增強競爭意識
招投標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激發參與投標單位與供應商的競爭性,提高自身的競爭意識,促使他們通過強化內部管理、增加科技投入、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與服務質量來獲得更強的市場競爭力。
二、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招投標走形式,存在不正當交易
有些單位不愿意招標或想方設法規避招標,有的項目從招標程序上看,從招標到開標都能按規定操作,表面上投標單位誰最終評分值高,誰就中標,看不出任何破綻,然而其中卻隱藏這“明招暗定”的現象。既要得到工程,又要把得到的工程看似合法化,只有在私下活動,最終在招標中自然中標。虛假招標是以內定中標人的方式,實施形式上“合法”而實際上卻違法的招標行為,包括“領導指令交易”、“權錢交易”、“關系交易”、控制評標(評分標準、評審過程、評委人選、實施差別待遇等)。對包括按法律規定采取必須的招標方式確立合同關系的項目,有的將項目化整為零,分別與多家承包人進行關系和金錢交易;有的直接就與施工企業單獨談判或者議標締約;有的作為某一合同的補充合同與合作方達成利益共享的默契等。
(二)程序不規范
參與招投標的各類人員缺乏責任意識。出于各自的利益的不同,參與招投標的各個單位或部門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或手段實現自己的目的。在招投標過程中常常避開規范的運作規程,進行各種暗箱操作。
1.招標單位在招標前已確定了中標人,就會運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將這一意圖貫穿于整個招標過程。比如:招標單位其實已經就確定了一家意向單位,于是招標方就根據意向單位的企業特點、報價及施工技術方案、獲獎情況等要素,設置一系列有利于意向單位中標的評標辦法、評標指標。
2.投標單位為了能中標而賺取利潤,會用盡各種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投標單位為了使自己“合法中標”,就私下串通幾個投標單位為其“陪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方之間“陪標”。這些陪標單位要么將標書制作的很粗糙、要么根本就不按照招標書的要求進行編寫、要么就是連投標資質都達不到,甚至做出明顯開標后是廢標的資料等等情況。自然地,這些投標單位很隨意地就被淘汰。
3.同時,招標人在選擇招標機構時也是煞費苦心,那些不聽話的,不能充分貫徹執行招標人意圖的的招標機構肯定不能選用,這樣的話,招標為了不得罪招標人同時也要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不得不為實現招標單位的愿望,投其所好,充分理解和貫徹招標單位的想法;
(三)地區或者行業壟斷
根據筆者的經驗,部分地方對外宣稱是公開招標投標,但是部分招標單位考慮到評標困難較多(尤其是在參與單位較多時),往往只會選擇幾家自己熟悉的單位參加投標活動,例如本行業的單位、本地區的單位或者特殊關系單位等等,甚至出現了某幾家單位“輪流坐莊”的奇怪招投標現象。
(四)招標單位長期無償占用投標單位資金
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單位通常會用投標保證金的名義對投標單位收取較大數額的押金,并約定在投標結束之后歸還給投標單位。但是招標活動時間較長,程序復雜,往往導致招標單位長期無償占用投標單位資金,特別是些BOT項目,業主往往是按投標保證金的最上限收取,無形中增加了投標單位的資金負擔。
(五)評標不公正
在招投標過程中,評標不公正的現象比較普遍。部分評標辦法要求技術標的比例高于50%,但是因為技術標的評比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因此,曾經出現過部分評標小組暗中操縱評分,一致給某個投標單位高分或低分,使其得標或者失標。
(六)掛靠現象普遍
我國建設市場管理的規范化與法制化提高了施工單位的投標資格,因此,部分施工隊伍為了中標常常會掛靠高一級施工企業;部分沒有施工資質的施工隊掛靠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掛靠問題常常導致中標項目的施工質量低劣,一旦出現問題,被掛靠單位和掛靠大內之間相互推諉責任,嚴重影響問題的解決進度。
三、完善交通工程建設市場招投標存的主要對策
(一)重視教育,構建自律機制
首先,強化相關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把思想道德意識轉化為持久且堅定的信念,并在工作中認真踐行。其次,構建自律機制,組織相關人員尤其是干部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尤其是強化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的普法宣傳,利用法律的威懾力和自身的約束力構建自律機制。
(二)完善制度,創新監督方式
由于人們的思想道德覺悟還不可能達到高度自覺的境界,加之現有的制度和規定本身還不夠完善,使一些意志不夠堅定的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容易偏離正確的軌道,從而使得國家的法規和制度難以貫徹落實,給違法、投機分子以可乘之機。具體來說,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與司法部門建立共同預防職務犯罪的聯合協調制度,發揮檢察部門的監督職能。二是成立招投標監督小組。從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勘查 設計到招投標資格預審、編制標底、開標評標、定標,實施全過程監督,并詳細規定監督人員的職能及行使職能的特殊權力。三是對重點建設項目實行紀檢監察派駐制。
(三)規范招標,構建約束機制
在整個招投標過程當中,必須嚴格保證資格預審、評審細則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評分標準的保密、評標的公正合理。具體而言,首先,確保在完全封閉的狀態下實施資格預審,評分細則、評分標準;其次,保證評標場所、編標地點地臨時選定以及評標人員的臨時抽選。最后,禁止攜帶任何通訊器材進入封閉場所;禁止編制標底的工作人員、招標評標的工作人員與投標人或者投標中介人員進行私自、單獨地接觸;禁止未經允許把封閉場所內的任何資料私自帶出場外。
論文摘要:分析了監理和工程建設參建各方的關系,強調了監理協調工作的重要性,介紹了監理組織協調的幾種常見方法,探討了監理該如何協調和各參建單位的關系,并指出了監理協調工作的注意事項。
論文關鍵詞:工程建設;監理;參建各方
工程建設涉及的單位包括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監機構和監理單位等,而監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這就需要監理工程師在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對監理流程的有效執行外,還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靈活處理各方關系的應變能力。協調,從其的內涵來看,含有和諧、團結、一致、統一、平衡、同步、配合、適當等意思,協調的本質,就是正確處理組織內外各種關系,解決各方面的矛盾,為組織正常運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使整個組織和諧一致,使每一個部門、單位和組織成員的工作同既定的組織目標一致,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對于監理工作來說就是要通過組織協調,使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地開展。
一、監理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
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施工合同及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現場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對工程建設合同進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要做好監理的協調工作,首先要清楚監理和工程各參建單位的關系:
1.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授權與被授權的合同關系。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在建設單位授權的范圍內,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履行監理職責。
2.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在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設計監理時,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在沒有委托設計監理時,雙方是分工合作的關系,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及時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處理設計變更,設計單位的有關通知、圖紙、文件等須通過監理單位下發到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需要修改設計時,也必須通過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或修改。
3.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
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按照建設監理制度,在工程建設的三方關系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不是合同關系,他們之間不得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二者之間的關系是通過施工合同確立的,合同中明確授權了監理單位監督管理的權力。監理單位依照國家、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批準的建設計劃、施工合同等進行監理。施工單位在執行施工合同的過程中,必須自覺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并為監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合作與方便,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建設單位的委托權限,并在這個權限范圍內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履行合同職責,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技術、進度和投資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作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維護施工單位的合法利益,正確處理工程款支付、驗收簽證、索賠和工程設計變更等問題。
4.監理單位與質量監督機構的關系
質量監督機構與監理單位的工作都屬于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活動,但兩者在性質、職責、權限、方式和內容方面有原則性的區別,質量監督是政府行為,建設監理是社會行為,建設監理是發生在項目組織系統范圍內平等主體之間的橫向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是項目組織系統外監督管理主體對項目系統內建設行為主體進行的一種縱向監督管理的行為。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要正確理解、靈活掌握,公正、公平地處理與參建各方的關系,使參建各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實施“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創造良好的監理環境,搞好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設任務。
二、組織協調的作用
組織協調的主要對象首先是人,各個參建單位的工作人員從始至終貫穿于工程建設當中。首先,協調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際關系的矛盾,包括監理組織內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監理組織和關聯單位的人際關系矛盾等,做好了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工作,才能為后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其次,要協調解決參建各方的人力、資金、設備、材料、技術等問題,使其滿足工程建設要求;同時要協調解決工程參建單位各方的配合關系,為建設工程的同一目標服務。
組織協調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幾方面:
1.質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設中,由于施工人員、方法、材料、設備和作業的環境等影響,特別是工程建設不可預見的因素,會導致一些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使施工行為偏離合同和規范標準,現場施工條件的復雜性可能導致有些安全質量問題存在爭議、責任區分邊界模糊等,由此發生矛盾的幾率增大。監理工作應抓住問題的主要矛盾,協調化解矛盾,及時做好糾偏工作和協調工作,這樣不僅可以強化對安全隱患采取的預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進度控制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會有許多不同專業、不同單位的施工人員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銜接和協調問題,而進度控制的關鍵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協調,通過已制訂的項目實施總進度計劃,事前協調,圍繞分解的各單位工程工期及關鍵節點,保證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實施過程中及時的協調工作有利于動態控制和調整,使工程的實際進度不偏離總進度計劃;對與計劃已發生差異的實際進度,要通過事后及時的協調工作,調整相應的施工計劃、材料設備、資金供應計劃等,在新的條件下協調工期的偏離。對進度計劃事前、事中、事后的協調工作是保證實現項目工期總進度計劃目標的重要手段。
3.投資控制
在基礎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質條件復雜,設計布點堪探未發現的孤石、廢棄泥漿池、標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會導致工程量的變更;因政策處理造成的線路基礎移位、施工人員窩工的費用變更;建設單位要求工程參加質量安全流動紅旗等活動產生的額外工作,都會對工程產生影響,甚至會拖延工期,引起索賠。所以,監理的協調工作非常重要,只有處理好工程變更,協調好各方關系,才能將因變更產生的負效應減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項工程往往有不同專業施工隊伍同時在場施工,既有總包又有分包,加上設計、材料供應等,各自都有自己的 工作計劃和質量目標。所有這些都要監理工程師去協調平衡,實現工程建設的目標。 三、組織協調的方法
組織協調方法屬于管理藝術和技巧的范疇,監理人員如果能夠了解并掌握這些方法,合理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能使許多困難的問題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監理協調方法有:
1.交談協調法
又稱口頭協調法。監理人員對于一般的問題可以采用這種方法提出口頭指令,并可通過交談了解協調的效果和各方的反應,方便及時,但不夠正式。如果發現未達到效果,就要考慮采用其他的方法來確認和推進。
2.書面協調法
當交談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會議時,可通過書面方式準確地反應情況,表達自己的意見,如通過監理通知單、監理工作聯系單、報告、信件和其他書面指令形式組織協調。這種方法能準確體現當時情況,并能存檔保留以備將來查詢。
3.會議協調法
利用會議組織協調是監理工作中最常見的協調方法,如監理例會、專題現場會等。這種方法需要對會議決議形成書面紀要,并經各方代表簽字確認,分發到各方落實執行。該方法的優點是各方參加、共同決定,效率高,解決問題徹底。
四、監理需協調好與參建各方的關系
1.監理需處理好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是監理合同雙方的當事人。監理單位派出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行監理,其監理權限是建設單位授予的,監理合同的目標體現了建設單位的意志,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監理人員要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要提供積極熱情地服務,圍繞監理合同的目標努力工作,尊重建設單位的合理意見,真實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
2.監理需處理好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設計圖紙作為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重要依據,監理人員首先需要熟悉設計文件,才能將設計意圖很好地反饋到工程實體中;施工監理中,對于設計圖紙中的問題,要尊重設計意見,正確對待和處理,不得任意改動設計圖紙;對于建設、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均按照設計變更程序執行。
3.監理需處理好與承包人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承包人之間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監理單位的工作對象主要是承包人,兩者關系正常和諧是實現合同目標的重要因素。監理工程師要依法辦事維護承包人的正當權益,對建設單位不按合同規定付款或過于壓低工程造價等個別行為,要敢說敢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處事的良好的合作氛圍;時刻遵循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守則,公正廉潔、杜絕卡壓。
4.監理需處理好與質量監督機構的關系
質量監督機構是代表政府對工程質量和建設行為進行強制性監督的機構。按規定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有監督權。監理單位應承認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監督地位,接受其監督,根據其要求積極配合工作并提供準確完整的資料,認真做好工程質量的評估工作。
監理的協調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在任何一方去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無原則的調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場、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做對工程建設有利、對工程質量有利、對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為現場監理要有洞察事態的能力,把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所以監理協調就是要調整、疏通各方面的關系,妥善處理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銜接層面上的矛盾,讓各方面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預定的目標。
五、監理在協調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加強自身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設想如果一個監理人員,基礎業務水平差得在施工現場發現不了問題,不能正確指出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并且資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信任。因此,扎實的業務水平以及敏銳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贏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溝通途徑的基礎。
2.擺正位置,把握原則,樹立公信力
監理要協調好各方關系,不能凡事都當老好人,而應堅持原則,自己做事講原則,才能要求別人做事守原則,正人必先正己,這樣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認真的工作態度和高度的責任心
作為監理,在工作中必須做到嘴勤、腿勤、手勤,總能親歷親為,發現問題積極協調處理,盡可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工作負責、對企業負責的監理就會與各方主動溝通,積極交流,這是協調處理各方關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團結,不能我行我素
監理工作所面對的人和事很復雜,內部必須保持言行一致、步調統一,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每位監理人員都應有大局意識,各司其責,相互團結、相互理解、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堅決反對只顧個人盲目行事,應團結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聽取各方意見,學會多角度考慮問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場不同,出現分歧難以避免,因此監理人員需采用合理的方式處理問題,不要把各種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問題要擺出來,情況要說明白,誰的責任誰承擔,誰的問題誰解決,誰的工作誰落實,召集現場會就是解決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6.提高交際能力,處理好人際關系
施工監理工程中,監理人員處于一種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設單位希望得到專業、周到的高質量服務,而施工單位則希望監理單位能以公正的態度,對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釋。這時監理人員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證行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種機會與各方有關人員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促進工程的順利進展。
7.理解把握規范、規程的尺度
對于規范、規程中要求嚴格,措辭包含“必須”、“嚴禁”等詞語的條款一定要堅持原則遵照執行;對于其他包含“應該”、“不應”等詞語的條款,則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各方的感受,適當掌握尺度,靈活執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觸心理。
8.采用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
對于建設單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適當的要求,如果不是違反原則,都可以先執行,再找適當機會解釋說明;而對于原則性問題,可以采用書面報告等方式說明理由,尋求建設單位的理解,盡可能地避免造成誤會。同樣對于施工單位提出的一些變通方法和問題,監理人員也應慎重考慮,盡量在不失原則的情況下靈活處理。如果只求原則不顧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動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影響工程的進度。
六、結語
工程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監理人員在做協調工作時,一定要正確認識各方的相互關系,把握原則、理清思路,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方法、技巧,加強各方的協調溝通,有效地保證監理目標的達成。同時,監理人員還要不斷地充實自身的專業知識和交流技巧,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素養,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把組織協調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
1小型水利工程的設施陳舊老化
受當時科技與文化以及技術水平認識的影響,我國農村現有的一些水利工程均建成于20世紀60-70年代(以全國范圍內來說,我國甚至有1/2以上的地區基本上沒有水利灌溉設施的建設)。這些水利工程的基礎設施標準低,由于認知局限性以及規劃局限性,所建成的供水工程設施存在著諸多的問題,比如:設施配備不完善、分布凌亂、布局不合理、技術含量低、不牢固等,況且時隔幾十年,有些設施也嚴重出現灌溉淤塞,老化、損壞等現象,導致現如今的水利工程效率低下、農田灌溉面積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弱等的問題。
2興修水利工程少,水資源利用低
在新農村建設以來,雖然政府對水利工程的投入占比也在逐年的增加,但這些項目以及資金安排都主要集中在大型骨干工程以及防洪保安的工程安排上,對于農村小型的水利工程的投入依然不足。有一部分要依靠群眾自己解決,而百姓總是認為這些水利工程的設施歸國家或者是一些水利部門管,與己無關。
而相關水利管理部門因為資金不到位并沒有對農村小型水利放在行程當中。正是由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投入資金不足,導致水利灌溉工程的渠道工程以及水庫設施等的維護工作難以執行,進一步導致了農田灌溉的溝渠水資源被嚴重的滲漏浪費。本就不堅固的水利設施,在遭到這樣的滲漏,使得水利工作發揮的效率不足,進而農業的收成不好,導致新農村經濟建設無法完成。而且在節水技術方面的推廣以及節水政策方面也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導致灌溉水資源的利用效率極其低下。
3水利工程管理滯后
自生產公有制轉變為生產私有制以來,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以后,因為生產的所有東西歸自己所有,這大大的增強了農民的個體經濟意識,而相反的集體觀念相對淡薄,在水利工程上面的反應就是:只知道用水,卻不曾想過去如何的蓄水與管理水資源。從另一個層面來說:由于當時的政策以及制度的原因,水利建設管理的管理權限。責任制度以及利用效率不夠明確,造成了建設、管理、用水的嚴重脫節。雖然說水利工程建成后,不少農民從中獲益,但愿意去管理去維護的確是少之又少,大多數受益者都是使用意識強烈,管理維護意識淡薄,不但不愿出錢出力去維護,部分農民甚至認為,農田水利建設是公益事業,管護工作是國家和政府的責任,而且還隨意挖溝、圈塘,違反水利、防洪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的效益和管護造成嚴重的危害。
一、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特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諸多大中型城市的交通狀態卻和經濟情況成反比的狀態,城市的車輛交通堵塞情況嚴重已是世界之首。而因為城市交通所引起的交通車能源大量損耗,空氣污染嚴重,城市交通工作效率低下等各種交通社會經濟隱患,也嚴重的限制了我國經濟的發展速度。為了緩解我國交通上的不便,國家和各個城市的交通部門都采取各種積極的措施來改善城市的交通問題。
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由于專業較多,工程技術龐雜,故而交通工程項目建設的難度性也很大,而如何控制和管理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成為了相關管理人員十分頭疼的一個問題。要想以限額經濟的目的來換得交通工程建設的完美竣工,首先要了解建設施工的具體發展過程,這其中主要的內容包括,交通工程的前提工程,土木建設工程,機電,專業設備,軌道工程,裝修工程,最后的綠化等等,在所有的工程建設完畢以后,還需要全面的進行協調運行和反復的檢驗。
二、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投資控制中的問題
1、缺乏有效的總體投資控制
在交通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受人員更替、條塊分割等因素的影響,給項目的總體控制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加之項目管理者對某些環節的忽視,使得投資控制的內在關系被打破,割斷了投資控制的連續性,致使基礎數據與合同數據的不相符。另外,由于多個項目的共同運作,其合同數量巨大、要求多樣而復雜,這也讓項目投資管理的總體控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若其管理流程不穩定,就難以實現各項目進程的全面管理。
2、合同管理機制不完善
交通項目建設過程中,當合同雙方簽訂合同后,基本就不再關注合同了,也很少向合同執行者交底,導致施工中的管理者、監理人員對合同條款知之甚少,都是憑借個人經驗和主觀認識來履行合同,履行合同職責也就無從談起了,因此在履行合同時出現違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另外,當前的項目投資管理,普遍缺乏合同歸檔管理,其信息化程度也相對偏低。很多項目的合同管理非常分散,在合同歸檔要求、歸檔流程方面缺乏明確的規定。在履行合同時,未進行嚴格的監督和控制,在合同履行后,沒有及時進行全面的總結、評估。總之,合同管理還是粗放管理。
3、變更處理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往往都是“施工在前,審批在后”,影響變更費用、數量的準確性,使投資費用增多。一些專業工程師在進行變更處理時,由于不清楚合同具體內容、工程量的相關計算規則,致使現場簽證的價格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工程量與合同內容重復。
4、沒有統一的清單標準
由于交通工程建設時期涉及的專業很多,各個行業之間彼此缺乏同意的聯系,導致在各個項目之間的費用開支核準不一樣,使得工程清單在編排和造價上變動性較大,無法做到統一的清單投資管理的目標。又或者在交通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設計和施工階段經常是由一家公司統一負責工程的實施,而本來意想中一體化簡化投資控制的開支成本,由于行業的壟斷性,反而擴大了交通工程項目中的工程投資費用。
三、交通工程項目建設的控制和管理
1、可行性研究及立項決策階段的投資控制
在項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及決策階段,各項技術經濟決策對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影響很大,建設方對工程投資的控制重點是積極參與項目決策前的準備工作,切實做好可行性研究,高度重視對建設工程項目經濟性、科學性、合理性的研究論證。根據市場需要及發展前景,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建設標準水平、設計方案等。建設方必須對城市發展規劃、市場容量、投資環境,市場前景以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等各方面作出深入的調研和正確的評價;盡可能全面地編制投資估算充分考慮建設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宏觀、微觀的經濟因素對工程造價的影響,使投資估算真正起到控制項目投資的作用。
2、減少設計變更
在項目施工階段,要盡量少次數的變更設計。在動工以前,要反復驗證、復核設計邊界條件,如地質狀況、管線情況等,優化、改進圖紙設計,而不能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了新問題,邊施工邊改圖紙。另外,還要加強施工質量管理,減少因施工問題帶來的設計變更,例如,若基坑工程中的加固質量不過關,就會增加支撐,變更設計。
3、招投標及合同簽訂階段的管理
招投標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控制重點應放在規范招投標活動和招標方式的確定上:
3.1必須積極推行“合理最低評標價法”使業主以最合理的價格選到有技術保障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的合格的投標人,保障項目的圓滿完成。其中最關鍵的是招標文件編制的合理、嚴密及評標過程的公正與審慎,造價工程師要深入到編制招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防止低于成本價中標,導致“豆腐渣工程”,或“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等現象;
3.2要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計價對透明招投標活動、減少施工合同糾紛、推行競爭和以市場定價、控制工程造價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
3.3在談判及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嚴謹、詳盡、明確,增強對合同的法律意識,明確界定工程內容及工程范圍,詳細制定買賣雙方的責權利,盡可能堵住一切漏洞,控制費用變更,減少索賠隱患,避免在今后結算時造成扯皮或發生經濟糾紛,加強合同管理及履約檢查制度,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
4、施工階段中的管理
在施工的階段中,對施工方法進行反復的檢查,優化施工設計,選擇最為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法,通過經濟效益工程等理念對交通工程建設進行多方案的經濟型對比,加強對工程經濟投資上限額的潛在能力。做到減少工程設計上的變動,嚴禁將工程設計的變成擴大設計的規模,杜絕擴大設計的標準或者添加設計的內容等等。加大對現場交通工程的管理和監督,現場的簽證管理師工程建設中最為頻繁的一種,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與監督人員必須相互協作,簽證的內容必須是真實可靠,工程量的數據也應當清晰明了。
5、竣工結算階段的管理
在工程結算過程中,審計管理人員不僅要提高業務素質還要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審核結算資料,審查工程量的計算、費用的計取是否科學合理,認真做好工程結算工作,對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減少不必要的投資具有重要的作用。
結束語
交通項目的建 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從決策到竣工交付都有一個較長的建設周期,對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應貫穿于項目的全過程,并進行全過程動態管理。通過加強對每個環節的造價控制和審查來???現項目投資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減少或避免建設資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設資金的投資效益。
水利工程在其工程準備、建設實施、施工過程及竣工驗收時會產生數量較多的文件資料,該類文件資料即水利工程檔案,其載體形式十分豐富,包括文字、圖片、音像制品、單據、憑證等。由于其是伴隨著工程建設的過程而產生的,其內容記錄了建設活動的各項內容,包括活動、業績、施工經驗、出現的各類問題及原因,能夠直接反映出工程建設的具體過程。因此其的真實性、全面性、及時性對于工程在投產使用后的管理工作、日常維護、工程的擴建或者改造等,均有著較為深遠的影響,因此需要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
1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水利工程一般規模較大,其信息資料也相對數量較多且十分繁雜,在管理中也出現了許多問題,具體有以下幾點:①檔案資料收集不及時、資料的全面性及真實性不佳工程的參與單位會由于各種原因在建設的過程中未完全收集相關資料或者信息,而是在竣工驗收時才開始進行該項工作,或者僅僅為了應對驗收才進行檔案的管理事宜,資料收集不及時,會直接造成資料的不全面、完整性不佳,真實性無法保障;②人員對檔案工作的意義沒有深刻的認識,許多管理人員僅僅注重工程的施工質量,而認為檔案管理是工程的附屬工作,對其不重視,管理態度也較為隨意,僅僅為了應對檢查而采取突擊整理的方式,給檔案的管理工作造成了較大的阻礙與困難;③管理水平較低,設備落后檔案管理部門的設備較為落后,計算機性能不佳,無法適應現代工程建設的發展,使得許多檔案的分類、管理等存在許多漏洞,管理水平較低;④管理人員的技能素質有限許多單位由于人員配置及人力資源管理的原因,許多單位并沒有配備專業的檔案管理人員,由其他部門的人員進行該項工作,事實上,該類人員并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或者對于資料并不熟悉,降低了檔案整理的效率及質量[1]。
2 相應管理措施
2.1 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工程項目的各種情況及基本管理規律,制定出完整的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管理的各項均受到該制度的有效約束,貫穿整個檔案管理的過程,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檔案、分類管理、檔案的使用、安全保密等。在一個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后,即將該項目的各種檔案資料歸檔,并建立專門的項目,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檔案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提高檔案管理水平,并制定相應的監督機制,如建立專門的監督小組,對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或者不定期核查檔案等,保障制度的落實到位,使之能夠真正發揮出應有的作用[2]。
2.2 明確各個單位職責范圍
水利工程項目需要在各個單位的共同努力與協調配合下才能完成,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檔案也是來自于該類參與單位,因此對其的管理也需要各個單位一同參與,做好四納入工作,完善檔案管理工作的責任制度。先根據工程項目的各項信息及所屬關系,將檔案管理工作根據其形成的環節,包括信息收集、資料整理、核查、鑒別、歸檔、分類管理等,將責任細化,分別劃分至行政人員、項目經理、財務人員、質量監督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建設資料專門管理人員等各個部門工作者的工作范圍,并將該責任直接收作項目經濟合同書的條款內容,建立完善的檔案工作責任制度,從責任機制上來提高檔案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工程檔案的質量。
2.3 保持檔案管理工作與工程建設工作的同步性
由于水利工程的形成特點,其是在工程建設的工作過程中產生的,且其各類信息會隨著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的發展而不斷更新,因此在落實好水利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四納入,保障檔案信息的全面性及真實性的基礎上,使工程的檔案管理工作與工程的建設工作保持一致,有利于保障各類信息的及時性,為了達到上述目標,需要進行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具體有以下幾種:①準備階段的管理要求在項目進行籌備時,即應該直接提出各類文檔信息材料的收集要求,并做好思想工作。在項目的設計階段,應將相關設計圖紙、計劃方案等文件妥善保存;在施工監理、招標投標階段需要將各項要求納入合同條款或者協議內容,包括各項資料的產生、保存、積累、建檔的規章制度等;②施工階段的管理要求在施工中一般需要對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進行檢測,可以在該過程中加入各項文件材料產生情況的檢查,不僅能夠保障檔案形成的合理性,兩項工作同步進行也能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③竣工驗收后的措施項目在施工完畢后,竣工驗收時,也需要將工程檔案的核查編入工作范圍。
2.4 引進先進管理技術
社會在不斷進步,各項科學技術也在不斷的更新換代,現代水利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也需要適應新的社會形勢,達到使用者的要求而與時俱進的利用新型的管理技術管理各種檔案資料,更加方便于檔案資料的使用,使之能夠快速的發揮其基本功能。檔案管理部門應引進先進的管理設備,如性能優越的電腦,檔案管理系統等,并開展各項工作,推行電子文件檔案、縮微檔案、磁介質檔案等檔案形式代替傳統的紙質檔案形式,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的電子化、信息化,并能夠更好的開展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工作,規范檔案的產生、收集、整理及分類等工作,并保持上述工作與電子檔案的一致性,提高檔案的全面性及準確性。
2.5 定期組織人員培訓
在引進先進設備的同時,還需要相應的提高人員的技能素質 ,便于掌握相關設備及系統的操作方法,不斷的提高工作效率及質量。檔案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相關培訓活動,如知識講座、進修、外派學習等活動。學習的內容不僅需要涵蓋檔案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論、計算機及管理系統的操作技巧、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還需要包括英語學習、檔案管理工作的積極及重要性,不斷將管理人員的知識面擴寬、完善知識結構閉關提高其在、思想覺悟,深刻認識到自身工作的意義及作用。
3 結束語
我國現代社會的發展,國家對于公共建設事業的重視程度逐步加深,建設工程的數量及規模都有了較大的提升。水利工程建設作為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在建設的各個階段均會產生的各種形式的信息資料,其即為水利工程的檔案。其作為水利工程建設、投產使用、今后的管理、日常維護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對于工程質量及后期的安全使用有著重要意義,因此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員需要全面把握工程的各項要素,如性質、規模、人員結構、管理水平、組織形式等,探索出適合實際工程的檔案管理辦法,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建設工程的質量、今后的安全使用及日常管理維護,實現更大的經濟效益及社會效益。
作者簡介:趙光明(1986-),男,漢族,內蒙古赤峰市人,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涉水企業經營管理等工作。
1實行項目集中管理
桃江縣委、縣政府在進行水務一體化改革的同時,著力加快桃江水務建設項目體制改革,2012年8月,桃江縣水務局水務建設項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該中心履行水利項目建設期間的法人職責,對建設資金100萬以上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從招投標到竣工驗收實行集中管理。所有工程項目嚴格實行四制,嚴格按程序管理,按規范、按設計施工,并將管理房建的辦法借鑒到水務建設項目管理中。(1)明確職責,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中心成立一開始,就明確了中心主要職責、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現場管理人員職責、建立各項工作制度、與局各股室職責分工、合理定價會審制度、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驗收管理制度、工作管理流程,形成了以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機制。(2)規范程序,嚴格按招投標制度辦事。中心成立后,明確專人負責招投標工作,至今共完成各類招投標項目10個,投資總額約8300萬元。項目全部委托有相關資格的公司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前,首先向縣紀委進行重大事項報告,到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到發改委備案,招標公告、合理定價、招標文件都由相關領導聯簽后在指定媒體。所有項目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報名、開標、評標全部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標準化的交易廳、開標室、評標室進行,并邀請紀委、發改、財政等相關監督部門全過程監督。整個招標過程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規定進行,確保了所有項目招標的公開、公平、公正。(3)強化管理,對建設過程實行全員管理。投資、進度、質量、安全是管理的著力點,從工程開工、工程款支付、工程變更、中間驗收、完工驗收、工程結算及資料的及時歸檔等各個階段實行規范管理。在整個項目實施中,中心實行“對內分線、對外分片”。中心將全縣15個鄉鎮按照工程數量的多少劃分為三個片區,每個片區由兩名副局長任分管領導,一名建管中心副主任負責到工地租房,吃、住在工地,隨時督促和掌握施工進度,協調問題和解決矛盾。工程通過驗收后移交運行管理單位,實行終身責任制。中心每周五收集各項目進度,每周一召開一次例會,每個月發一次通報。監理單位也嚴格按業主現場管理要求,現場監理人員相應分為3個片組,根據每個片組施工項目的多少,相應配備現場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的人數,再由3個片組自主將各組的任務分配到人,同時各片組相應配合業主各現場管理片進行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同業主現場管理人員匯報,及時采取整改措施,要求在施工例會上進行點評。開工前,以會議的形式總監對現場監理人員進行上崗技術講授和提出要求,并人手一本監理手冊。(4)加強工程資料管理。建管中心設置了檔案室、資料室,并配備了專人專職負責。對正在實施的中間資料進入資料室,對以完結工程進入檔案室。按照《檔案法》、《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管理規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范》等水利工程檔案法律和規章,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個統一的分類標準,完善了標準化管理規章制度,按照統一標準實現了檔案編制、收集、整理、編目、保管及提拱利用的系統性、完整性、實用性。通過實行項目建設集中管理,使水務建設項目技術力量更集中、分工更明確、責任更具體,有效保障了水利建設資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設質量安全。
2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目前桃江縣在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不少問題制約著桃江水利的發展。(1)基礎設施薄弱。桃江縣多數水利工程建于20世紀60、70年代,工程規劃不一,建設標準不高,且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每年都有大量水利工程因水災而造成不同程度的損毀。3個萬畝堤垸,尤其是花果山和牛潭河垸險工險段多,整體防洪標準低。209座中小型水庫中,還有近100座病險水庫。12734口山塘除小部分清淤加固外,大多淤塞嚴重,蓄水功能退化。494處1.37萬kW的電灌機埠,灌溉任務重,多數為超期服役。桃江縣水利基礎設施薄弱的現狀在短期內難以迅速改變。(2)體制機制不順。目前桃江縣急需改造建設的小水庫、小山塘、小河壩、小渠道、小電灌等“五小”水利工程,國家缺乏明確的政策支持和穩定的資金投入,這與該縣“五小”水利工程設施急需改造的現狀極不相適應;上級對項目實施必須實行涉農項目整合,集中連片建設的要求致使各鄉鎮、村難以均等受益;項目規劃上的具體要求,致使一些急需改造的項目無法進入規劃,與實際需要不相適應。(3)項目建設環境不優。目前,由鄉鎮負責施工的水利建設項目中, 借征地補償漫天要價,挪用水利資金實施其他公益性工程,打項目資金主意彌補村級資金不足,沒有資質的地方隊伍強行承攬項目等現象尤為突出,造成施工隊伍無法進場,項目無法開工,嚴重影響了工程進度。(4)隊伍力量不強。大量的水利設施,大規模的水利建設和管理都需要充足的人員作保證。由于體制問題無法實現鄉鎮之間人員的流動和調劑,鄉鎮水管站人員編制分布極為不平衡(有的鄉鎮10多個人,有的鄉鎮僅1人從事水利工作),又由于多年沒有招聘新的技術人才,加上退休、分流后未及時補充,鄉鎮水管站人才嚴重缺乏,造成基礎水利設施管理上的缺位。水務局下屬二級機構,特別是克上沖水庫管理處和碧螺水庫管理所,由于人員待遇、工程設施維護經費的嚴重不足,加上水費收繳困難,還承擔著沉重的維持正常運轉和職工穩定的壓力,既影響工作積極性,又影響項目爭取。水務局機關專業人才緊缺,無法適應當前繁重的防汛抗旱、水利建設和管理、水行政執法的需要。
3建議及對策
針對以上提出的幾點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解決:(1)強化立項爭資。充分利用國家擴大內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機遇,按照“規劃先行”的原則,扎實搞好水利規劃的申報工作,重點編制好洞庭湖生態經濟圈建設水利規劃、農村河道治理和灌溉發展規劃,爭取更多的項目進入國家規劃;強化信息溝通,勤跑腿、多匯報,加大立項爭資力度,進一步改善水利基礎設施條件。(2)加強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通過加大投入,進一步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水利建設市場準入制度,把好施工隊伍和監理隊伍關,選擇真正有實力、有資金、有技術力量和質量意識強的施工隊伍。同時要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長受益”的總體要求,重視建成工程項目的后續管理,最大限度地發揮水利工程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3)優化項目施工環境。首先要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巡回宣傳、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一步加大國家水利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形成濃厚的水利建設氛圍。其次要強化責任落實。要安排專職領導干部負責聯系工程項目,跟蹤施工進度,協調化解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和矛盾。水利、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強協作配合,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強力推進水利項目建設。第三要嚴格責任追究。對組織不力、未完成水利建設任務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將進行嚴肅問責;對持續發生2次以上阻工事件且每次導致水利工程停工時間超過24葛雷張婷//桃江縣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的現狀調查及對策探討小時的鄉鎮,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對持續發生3次以上阻工事件的,對該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4)充分發揮農民用水戶協會的作用。桃江縣自2002年以來,就開始針對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開展了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的探索與實踐。以“大協會+小協會(用水組)+用水戶”等管理模式組建了農民用水戶協會,探索建立了“政府引導、農民主體、適當補助、建管結合”的新機制,有效破解了小型水利工程投入不足、效益衰減的難題,真正實現了“農民的事農民辦,用水難題協會解、水利建設資金協會籌”。到2009年,全縣注冊的農民用水戶協會148個,參會農戶4.7萬戶,受益農民16萬多人。但近幾年來,農民用水戶協會發揮的效益日減,部分協會甚至停止了運轉,歸根結底是缺乏長效管理運行機制。協會日常經費無保障,管理制度待改進。建議對涉及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項目資金,在開展農田水利建設時,優先安排用水戶協會的項目。項目實施后,工程交給用水會協會管理,既能達到項目實施目的,又能為農民用水戶協會增添活力。(5)加強隊伍能力建設。充分調研,盡快理順鄉鎮水管站體制,努力增加鄉鎮水管站經費保障;積極探索對水務局下屬水管機構實行改革的路子和辦法,努力增強單位活力和干職工積極性;加強對縣鄉水利人員培訓教育,提高業務能力和素質;通過引進人才、招聘考錄人才充實水利隊伍,增強水利發展后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