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4 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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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解放前我國農村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基本矛盾制約下,逐漸出現了土地占有權逐漸分散、而使用權相對集中的趨勢。由于高地租率的壓力,土地使用權實際上只能向生產能力強的自耕農(亦即中農和富農)集中。因此,早在解放前土地產權即已經是“兩權分離”了,這其實也是使資源配置相對合理從而穩定農業生產的重要的制度因素。小農的基本行為取向是盡可能多地租種土地,以“勞動替代資本”投入來增加剩余、從而穩定農業生產;但同時又會使人口隨之不斷增加,落入發展經濟學指出的“增長陷阱”[2]。我們認識到,土地占有上的不平等不是農村貧困、小農破產的主要原因。
本篇的分析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舊中國發生農民革命的直接原因是農民貧困和農業破產,但從本質上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工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對農村的過量剝奪。國家以工業化為目標必然會從農業提取剩余,然而小農經濟條件下的農業剩余太少且高度分散,與工業化目標相沖突。在工商業發展的拉動下農業商品率不斷提高,為商業和金融資本進入農村經濟打開了大門。而在這兩種能夠與地主經濟結合的大資本過量榨取小農剩余的作用下,農村經濟必然衰敗。因此,真正造成農民貧困和農業破產的主要因素,其實是商業資本的“剪刀差”和金融資本的高利貸。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結構大幅度調整、商品率不斷提高,農村高利貸多有發生,農產品國際貿易和國內流通的問題也愈益復雜,這些都曾在本世紀初葉發生過。因此,研究中國發展問題的人們有必要以史為鑒。無論今人采取什么途徑追求現代化,都應記取工商業和金融資本剝奪農民導致農村衰敗的歷史教訓。
一、農業種植結構的市場化
隨著19世紀中葉帝國主義進入中國形成的買辦工業,以及洋務運動以后官僚資本和城市以輕紡、食品為主的民族工業興起,中國農村種植結構不斷調整,農產品商品率增加。黃宗智[3]曾經分析道:“中國農業在19、20世紀,成為世界商品市場的一部分,國際需求大大刺激了幾種主要經濟作物的種植——像茶、絲、棉、糖、花生和大豆。對冀-魯西北區而言,棉花和花生處于特別重要的地位。同時,因國際需求而擴大的生產,有的后來又被國際競爭所侵蝕……商品化了的中國農業,不再只受國內市場動向的影響,同時也受世界性市場的下降影響”。一般認為,這對于傳統農業而言,當然是歷史性的進步。
但是,在人地關系不可能改善的制約下,農業的種植結構調整意味著比較利益低下的糧食作物種植面積下降,無地少地的貧苦農民滿足基本生存的自給自足能力隨之下降,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的穩定也隨糧食的自給能力下降而難以保障。
1 種植結構的變化
農業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表現為農民從種植用于自給的糧食作物逐漸向種植經濟作物轉變。比如,河北、山東的植棉面積明顯增長:
需求彈性較大而且受市場需求制約的經濟作物面積擴大,改變了傳統農業的穩態結構。黃宗智[4]指出,“冀-魯西北地區植棉比例,多至占總耕地面積的30%以上,還有許多占10%至30%……這樣的種植規模,足以改變當地村莊的經濟、社會以及政治結構”。而河北花生的播種面積,1914-1918年達200萬畝以上,到30年代,已超過400萬畝。山東則由1920年的200萬畝增加到30年代的500萬畝。山東章丘和濟陽縣,花生種植達耕地面積的50%和40%,1924年有約90%的收成輸出,大部分經青島遠銷至馬賽等地[5]。
2 糧食問題:面積下降和輸入增加
20世紀以來,隨著經濟作物、園藝作物面積擴大,糧食作物面積在逐漸縮小。
25年間的種植結構變化是:經濟作物的比例上升明顯,而糧食作物除玉米產量大而不斷上升外,基本處于下降趨勢。本世紀初葉糧食輸入的提高幅度大于經濟作物輸出。輸入糧食中,以經過加工的大米的增長幅度為最高,小麥次之,表明隨經濟作物增加,主要糧食需求只能靠增加輸入來解決。農業的穩定性在商品化進程中退居次要地位。
3 農業的專業化區域種植
資料顯示,20~30年代全國逐漸形成了專業化程度較高的農業種植區域。如蘇、鄂、魯、冀、豫、陜、浙為主要棉產區;皖、贛、閩、浙、湘、川、滇為主要茶產區;浙、粵、蘇、川、鄂、湘、魯、冀為主要蠶桑區,其中以浙粵為最大;魯、豫、 皖、滇為煙草產區,主要種植美國煙草;東北為大豆產區;魯、冀、粵、鄂、蘇、桂為花生產區;長江流域為米產區;東北、魯、冀、川、豫是小麥集中區。由此可以認為,我國傳統農業的經濟、社會以及政治結構,因為專業化的生產和商業化的交換日益普遍而在不斷改變之中。占有土地較多的農民在種植結構調整中,逐漸向追求貨幣收入的行為取向轉變。
二、農業商品率和農村經濟的商品化
19世紀以來種植結構的調整,促進了農產品的商品率不斷提高,而且區域差別和年際波動顯著。民國時期我國農村經濟的商品化程度已經達到相當的水平。這一商品化程度可以從農產品自給、銷售和購買各占的比例,以及生活資料自給和購買的比例等指標中看出。
1 農業商品率的提高及區域差別
卜凱[6]的調查表明,1921~1925年中國17處調查地的農產品總產量中自用與銷售的比例達47.4∶53.6;其中北部為56.5∶43.5,而中東部特別是東部的蘇浙一帶,農產物中自給與銷售之比為37.2∶62.8,浙江鎮海出售農產物的比例竟高達83.8%。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年際波動,其中如河北鹽山1922~1923年變動達25%。這些數據可能偏高,但仍然能夠說明當時小農經濟自給自足的傳統特征已經發生很大變化。滿鐵的調查也說明,東北地區商品化程度相當高,而且耕作面積越大,商品化率越高。
另有資料顯示[7],30年代全部農產品的商品率有所提高,惟獨糧食例外。1931~1937年間,全國的商品糧在糧食總產量中僅占18%。按照商品率高低排序如下:小麥29%,高粱25%,土豆24%,玉米19%,大麥18%,大米15%,小米10%;其他為18%。值得注意的是,農業發達而且商品化程度較高的南方,大米的商品糧比例也相當低。這與南方在人地關系更為緊張的條件下經濟作物占地較多有關。
2 農民的生活自給比例仍然較高
由于受剪刀差影響,農民生活資料中來自市場購買的比例,大大低于農產品銷售的商品率。卜凱[8]20年代的調查表明,相對于農產品商品率的不斷提高,農民在生活資料上基本上仍然處在半自給的狀況中,自給部分占65.9%,購買部分占34.1%;其中北部自給部分為73.3%,中東部 58.1%, 北方農村的自然經濟特色遠較南方濃厚。但是進入30年代以后上述情況有很大改變。農民生活資料商品率10年間有了明顯提高,而且南方更高于全國水平[9]:全國農民消費的生活資料中購買來的糧食達35%,洋布29.9%,洋襪43%,煤油54.2%,肥皂34.1%,肥料26%,酒48.8%,香煙19.3%。 而江浙農民從市場購買的各類生活用品的比率明顯高于全國水平,如浙江則為糧食53%,洋布51.9%,洋襪79.6%,煤油80.3%,肥皂81.5%,肥料52.4%,酒48.8%, 香煙35.1%,可見南方沿海地區農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更甚。
此外,東三省農民飲食品購買部分呈現出與耕地面積增加負相關的態勢,說明越是自給能力差的貧家(小于15坰)最基本的生活資料中購買部分越多[10],所受的剝削越重。這與上文提到其農產品商品率與耕地面積增加呈正相關恰恰相反。
馮紫崗的《蘭溪農村調查》對購買的生活資料在各階級階層之間的分布情況有清晰的反映。以上數據說明,無論總計還是分類,從市場中購入生活資料的比重大體從地主到佃農依次遞減,但佃農兼雇農購入的生活資料的比重明顯偏高。其中,地主從市場購入總計達72.35%,佃農兼雇農達97%,雇農也達50.88%。貧富兩極的情況截然不同,地主能夠收取貨幣地租而且有支付能力;而佃農兼雇農則是由于從土地上獲取的剩余太少,燃料、飲食無法滿足最低需求。
3 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
據卜凱[11]對全國七省17處各類農戶農場支出情況的調查表明,二三十年代,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并不比現在低。平均起來,現金支出在自耕農達43.9%,半自耕農為42.7%,佃農達39.4%。另一方面在農民收入中,現金收入比例平均已超過非現金收入,而且,半自耕農收入的貨幣化程度高于自耕農,而佃農又高于半自耕農。
瓦格勒本世紀初的山東調查反映了使用土地面積與現金收入的關系:1913年山東膠州各類農戶現金收入對總收入的百分比排序:42畝地的自耕農為38%,20畝地的佃農為28.6%,14畝的自耕農為24.5%。這也說明使用土地越多,收入的貨幣化程度越高。
種植結構調整、商品率提高和自給能力下降、收入貨幣化,農業和農村經濟這3個方面在20~30年代的重大變化,為工商業和金融資本進入農村經濟,以遠高于地租的剝削率榨取小農剩余提供了條件。
三、商業資本對農業的剝奪
商業資本作為從農業提取剩余的主渠道,對農民的剝削程度遠甚于地主的地租率,而且隨上文所述之農村經濟商品化提高而愈演愈烈。
1 商業資本的剝削方式
嚴中平[12]概括了五種剝削方式:
第一種是從農民手里購買農副產品時,利用各種欺詐手段,取得價格上、數量上及至幣值上的便宜。例如在山東、河北的煙產區,煙商用低估、壓秤、索取傭金、支付貶值輔幣、轉嫁捐稅負擔等等方式,使煙農所得實際價格僅為名義價格的70%,在安徽商城和鳳陽,只有50%左右。
第二種是商業資本與高利貸相結合,利用農民的弱點,用奴役的條件貸給現金、原料、日用品或生產工具,使農民以被人為壓低了的價格的農副產品抵償債務。如江蘇南通,外商將未成熟的棉花用“期買”的形式先行購買,其所估計的價格不及市價的30%~40%,若按利率計算,壓價在50%以上。又如在廣東茂名、東昌、陽山,有一種“放谷花”,谷價由當地商人估定,通常合市價的1/3 。在茂名借1元 ,4個月 還谷4 斗,價值超過2元;東昌、陽山多3月貸款,6月收谷,3元債收谷一擔,約合5元。四川內江有“押青山”,以來年甘蔗預押與糖農(糖房),分期取款,普通較時價低20%~25%,若毫無收成,至少按平年3~4分付息,順延至下年交蔗。
第三種是用商品償付農民出售的農產品,一般是品質極劣的商品,“這種形式是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所有一般未發達的階段所特有的”。如四川滬縣、富順,有的蔗農以蔗與糖房換糖,每100斤僅換糖3斤。江蘇東臺,當棉花收摘無人收買時,棉農為生活所逼,不時拿棉花換糧食和副產品,折價籽花每擔5元,而以前的籽花是每擔20元左右。
第四種是用生產者必需的原材料償付農民出售的產品,以使農民同原料市場斷絕聯系,直接受制于商人。如江蘇南通,布商以棉紗向織戶換取土布,每包18支紗作價比現金購買時高出0.3~0.5元,而每匹大布作價又比現賣時壓低0.1~0.2元。
第五種是直接向農民分配原料,使商品生產者成了在家中為資本家工作的雇傭工人。河北高陽,織戶無錢及原料,托人介紹到布線莊領取紗來織布,織8.5斤白布單人工一項就要9角7分,而錢莊所給工資最多只有9角,平均為8角。
2 價格剪刀差
衡量商業資本剝削程度的主要指標是價格差,一般用農民所得價格來反映。下表資料反映的是農民在終點市場所得的價格占銷地價格的百分比(見表7)。
從上表可以看出,盡管有經營費用,商人的剝削的程度仍然可觀。其中最低的僅為銷地價格的不到一半。嚴中平還認為,表中農民得到的價格無疑是高估了的,因為這些價格中間包括著農民運往市場的運輸費,也包括一些中間商販的利潤。而且由于商人的各種榨取手段,農民所得到的名義價格與實際價格還有一定的差距。陳翰笙的調查更表明,這種差距有時達1倍以上。
我們還可以通過各地鄉鎮農產品價格季節的指數變動來看商業資本活動的結果。商業資本在青黃不接時抬高價格,而在收獲后壓低價格,從這一高一低中商業資本謀取了超額利潤。由于農業生產和收獲的季節性特征,商業資本的活動可以使農產品價格成倍上漲,江西泰和的小麥價格指數差166.3%,湖北黃陂的小麥是144.9%,湖北遠安的黃豆價格差是120%。可見即使在農村基層的鄉鎮,市場交易也相當活躍,商業資本可以得到頗豐厚利潤。而分散的農民只能付出高價購買生活資料生產資料,出賣產品常常趕在低價時,所受的剝削也相當多。
個別地區的調查則更具體地反映出價格剪刀差的差距變化趨勢。如江西南城縣農民所得物價與所付物價的變動,可以反映出20~30年代隨著工業化加速發展而出現的剪刀差擴大。
這些指數表明價格剪刀差在1937~1944年這8年間呈喇叭口狀的擴大趨勢是明顯的。當然,抗戰期間通貨膨脹的影響不能排除,但是應該看到,農產品作為生活必需品,其在戰時的價格上漲本來是應該大于其他物品的。
由于在農業的商業化進程中工商業資本對小農經濟的過量剝奪,農村自然經濟日趨解體,農民的生產和生活越來越多地受制于市場,也必然無力承受市場供求變動和價格大起大落的摔打,許多人生活日趨艱困。如浙江蠶農無錢買桑葉,只得以糠果腹;甚至抱蠶入河。廣東順德50萬蠶農(占全縣人口50%),因絲價不及2/10,工料亦不足抵債而停工,20萬女工入廣州佃工或[13]。
四、農村借貸關系與金融資本活動
上文關于商業資本對農民的5種剝削方式中,已經涉及高利貸與商人結合的剝削程度遠甚于地租率的情況。本段專門討論金融資本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影響。
1 農村借貸普遍化
民國時期農村借貸關系已經頻繁發生,據《農情報告》第二年第4期第30頁的材料,各地農村中農戶借款的家數達56%,借糧的家數也達48%。全國各省的情況如下:
上表可見,最多的察哈爾省借款的家數達79%,借款最少的河南省也達41%;借糧農戶最多的廣西達58%;最少的綏遠、河北為33%。有的省借糧農戶相對少是因為土地資源相對寬舒、土地產出率較高或種植結構并未商品化,所以糧食的自給程度較高。
2 各類農戶負債的差別
各地各類農戶負債不同。金陵大學農經系1934~1935年對各地農村共14地區852戶的調查表明平均負債發生率達71%,最高的安徽平均有80%農戶負債,最低的江西也有57%。
從不同農戶類別負債發生率比較來看,佃農高于半佃農,半佃農又高于自耕農,同農戶的貧困程度一致,越貧苦的農民發生借債的戶數越多。嚴中平匯集的同期資料也能反映這一趨勢。
貧農的借債發生率在廣西蒼梧竟高達89.4%,最低的河北定縣也達63%。但負債與商品化程度的關系則比較復雜。
廣西蒼梧1934年借款和借谷戶在中農、富農和貧農之間的分布與上述情況不一致,借谷的農戶也是貧農多于中農,中農多于富農。但是,借錢戶高低排序則完全相反,富農達66.7%,不但多于中農,且成倍地高于貧農。這一方面說明擁有財產多少在借貸發生時所起的作用,可抵押財產越多信用程度高,越容易得到貸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品化程度越高的農戶信用活動越頻繁。
3 農戶借貸用途
然而據金陵大學農經系1934~1935年的調查,農戶貸款90%以上主要用于生活,其中佃農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高達94%;用于生產的只有半佃農較多一些,也僅為11.4%。
上文的剪刀差與這個資料結合分析,表明農業面臨雙重困境:一方面農業產出低價賣出,農民除了勞動力之外對農業的其他要素投入較少;另一方面農民要高價購進生活用品,貸入資金也只能大多數用在生活急需上。這似乎形成了一個促使小農經濟衰敗的惡性循環。說明農業的商品化對農民而言并不一定是歷史的進步。
4 借貸利率
1933~1934年一般性借貸的利率的統計顯示出借糧食年利高于現金借貸利率好多,多借用糧食的貧苦農民所受的剝削也更多。更嚴重的是借貸利率還在不斷增長之中。
本世紀初至30年代的25年間利率在農村一直處于不斷增長中。南方利率增長的幅度大于東北地區,按年度計算廣東臺山為最高,年增約24%。
表中數字表明,雖然存在年際波動,現金和糧食借貸的利率趨勢都不斷增長。其中,私人利率最高,年利達132%;其次是抵押貸款。而合作社的利率盡管最低,1938年僅為1.2,1946年也增長為4.1,年利仍然近50%;而且其貸款總規模所占比重太小(參見下表),對農民只是杯水車薪。此外,糧食借貸如折成月利計算的話,顯然高于現金借貸。最高的1945、46年,6個月借錢還糧利率已達192%。不得不借糧度日的貧苦農民雪上加霜。
5 高利貸
據中央農業實驗所對15省的調查[15],放貸者主要是地主、富農和商人,其次是合作社、銀行和商店等各式的金融機構;傳統的錢莊、典當和官方的合作金庫等占很小比例。應該重視的是,銀行、商店這些新興的商業金融機構放出的高利貸比重在不斷增加,而地主、富農及商人以及興起不久的合作社發放高利貸的則在減少。其中銀行占高利貸比重在8年間增長3倍。
6 高利貸的利率
這方面還沒有完整的經過統計整理的材料,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記錄[16]。實物借貸中,湖南衡陽的“標谷利”四五月間借谷1石,按當時最高價格折谷償還,3個月便增加了3倍以上;江蘇川沙的“翻扛子”和太倉的“利加利”,除加幾成計算之外,則是春季麥賤時折成麥,秋季米賤時又折成米,秋季償還時也能增至3倍以上,第二年償還甚至增加到10倍以上。山東魚臺的“青麥利”,青麥未黃時借糧,兩三個月要借一還四。
借貨幣高利貸的利率也相當高,廣州瓊崖的“五錢市”借100元月利75元;四川宜賓的“金斗翻”是借洋1元,每天付息1角直到還清;湖南桃源的“孤老錢”,每月一對本,借1元,滿月收2元,兩月后還4元,以此類推;各地的“驢打滾”,也是到期后利息變成本金,又再生利,利上加利;河南新鄭以1月為期,利率4-5分,期滿未還,利率則按月遞增;甘肅皋蘭的“穿碾子”,期限最多一天,利息便20分,過期滾利;常熟的“放過洋(押頭鳥)”以10天為期,也是利上加利。另外,還有的高利貸在借款時即扣下當月利息,或以少計多,河北臨城就有“六頂十”的。
除了單純的高利貸外,高利貸還與商業資本結合了起來,層層加深剝削。廣東茂名有“賣地皮”“賣青苗”、“放谷花”,系收獲前三四個月預賣田中的谷,谷價由田主估定,通常只合市價的1/3,合收獲時谷價的1/2;山東魚臺的“賒牲畜”一般用現款20元可以買到的牛驢,如果賒買便須120元。
有的高利貸直接與地權和財產的抵押相結合,成為地主掠奪農民財產的手段之一。一般借高利貸用土地財產抵押,如期不能償還,則財產為債權人所有。如湖北的“頂麥根”是以自己耕種的麥田作抵押,債主收田中的麥子為息,本金則另外還;如無力償還,債主就可將地出租,一直到債務還清才能贖回。江蘇的“三道連”、綏遠的“死契粘單”、浙江臨安的“死契活票”,借錢時除要求寫借契外,還要交出活賣契、地契或直接寫下絕賣死契、田地絕賣契等,到期不能償還,田地則歸債主所有。山西中部的指產借貸,用價值114元的田地房產抵借15元,月利4分,限5月,如期不還,田地房產歸債主等。
高利貸中也包含超經濟強制,東北西安、西豐等縣有傭還;廣西有勞役利息,人身抵押和人口典當。勞役利息是借洋1元,為債主服務1天為利息,借滿30天就要全年替債主服役;人身抵押是借錢時寫明,到期不能償還,須把兒女或本身押交債主家服役,通常月利6~7分,期限最多為1年,屆期淪為奴隸者有的只能抵利息,還要另外交付本金去贖;人口典當則是借錢時把子女典當于債主,到債主家做工以抵償利息,如期滿后無力償還債款,則繼續為債主服役,債主可為其嫁娶,生下子女仍為奴隸。廣東羅定,有“押妻女”,借錢時妻女抵押給債主,如在債主家懷孕,所生子女歸債主所有,償還時只能贖回原來的妻子;如無力贖取,妻女便歸債主所有。
五、啟示
1 隨著本世紀30年代社會政治的初步穩定,中國的工業化進程在帝國主義買辦、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的共同作用下明顯加快,從而拉動農業種植結構有了明顯調整,農業的商品化市場化、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也有所提高,專業化區域種植使農業剩余有可能形成一定規模,農村市場開始活躍,商業和金融資本也有了發展機會。
2 商業和金融是農業剩余流出的主要渠道。這二者都易于與占有農業剩余較多的地主相結合;但與地主之不同在于,它們處于與農業完全對立的地位。因此,其合乎經濟理性的行為是在小農經濟剩余少而且分散的條件下,采取擴大剪刀差和普遍高利貸的方式過量剝奪農民。
3 高利貸所代表的金融資本,加上不斷直接鯨吞著農業剩余的商業資本在農村經濟中的作用,與30年代中國工商業資本原始積累加速的情況相輔相成,同時期農村擁有生產資料的比例和富裕程度正好與商品化進度和負債率逆向而動。尤其值得思考的是:大多數農民借貸都主要是為了應付生活急需,而不是為了擴大再生產。各類農戶在種植結構調整和農業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之中并沒有受益,工商業資本原始積累是以犧牲農業和小農破產、社會矛盾激化為代價的。
由此可以認為,舊中國對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穩定格局沖擊最大的,是在國家追求工業化、城市化的過程中從農業提取剩余最多的商業資本和高利貸金融資本。所以,中國的農民革命,主要起因于工業化的資本原始積累。
內容提要:發展農業產業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現有金融和農村金融體系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后,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出現缺位;農業產業化自身的脆弱性和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的信貸投入;農業產業化經營外部融資環境的不利;農業保險缺位,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等等。因此,我們要構建完善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金融支持體系:健全農村金融供給體系;健全農村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建立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信用擔保體系;大力扶持社會化服務的支撐體系;構建和發展農村民間金融體系;選準信貸支農載體框架;規范和創新農村金融監管體系;等等。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金融;體系;
一、農業產業化經營需要金融支持
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必然產物,在國際上農業產業化的概念是由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的高德博格在20世紀50年代后期首先提出的,通常是指從農資供應如種子、肥料和農機等,到農產品、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等一系列農業生產者、食品加工企業和專業協會(社會團體)所組成的一個農產品產業鏈。在20世紀50年代,全球農業產業化的交易額為4200億美元,其中農產品占1/3以上,據預測,到2028年農業產業化交易額將上升至10萬億美元,其中農產品交易額將達到1萬億美元。在我國,農業產業化是1993年山東省在總結濰坊市農業和農村發展經驗時,作為一種新的農業發展戰略首先提出來的,它是指在農業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引導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組建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種養加、產供銷、內外貿、農工商一體化的生產經營體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業產業化一經提出,就受到了各級政府、理論界和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
農業產業化是我國繼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大發展之后的又一次大規模的改革,是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必然選擇,也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全面小康水平的必由之路。農業產業化是當今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發達國家已經進入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高級階段,而中國農業正處在全面推進農業產業化的進程之中,或者說初級階段。農業產業化已經成為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趨向和有效形式。農業產業化發展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必要手段,是農村經濟實現結構性增長的必由之路。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按照C—D生產函數Y=f(K,L,M, A),農業產業的產出水平主要取決于投入農業的資本、勞動力、土地和農業技術(廣義)四種生產要素。目前,資金支持不力是制約農業產業化的突出問題。農村金融部門如何發揮在農業產業化中的作用,事關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前景,值得認真研究。
金融是經濟的命脈。發展農業產業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農業產業化使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的物質交流增多,生產的外延在擴張,農業產業化的參與者對金融部門的需求越來越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農業產業化所依托的外部環境建設需要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培養各種市場要素,需要生產資料市場、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的專業批發市場、社會化服務市場等,也需要通訊、交通和倉儲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由于建設項目的公共性和長期性,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金融支持,尤其是政策性金融的支持。第二、龍頭企業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作為收購原料的保障。農產品的特點是季節性強,秋季農民需要農產品變現以解決生活開支后生產資金,這就需要相關的大型糧棉油加工龍頭企業集中收購,作為原料儲備,它所需要的流動資金貸款數額是很大的,而且使用時間相對集中。第三、龍頭企業需要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務。從傳統的存、貸、匯業務到新興的資信評估、理財咨詢、貼現、租賃業務,都是現代企業所需要的。第四、農戶需要短期、臨時性的生產資金,用于收貯、運銷和加工, 部分農戶需要提供電子匯兌、資金結算、信用卡、委托收付款等金融服務。
但從目前情況來看,由于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許多鄉鎮企業效益下滑,農業的自身積累日益減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資金積累能力;從財政投入看,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化政策地位的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對于農業產業化的財政支持不斷增強,中央和地方財政每年都拿出資金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但是資金量不大、且資金分頭管理,難以發揮更大的效力。再加之縣鄉負債嚴重,財政困難,專項配套資金無從落實,而以各種方式擠占支農資金的事情卻司空見慣,因此,農業產業化的財政支持短期難有根本改善。金融在現代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多方面的重要功能, 金融通過金融影響儲蓄、投資影響資金的流量結構影響生產要素分配結構影響資金存量結構影響產業結構等鏈條作用促進經濟要素的投入與要素生產率的提高;政府通過制定實施如政策性優惠貸款、對商業性貸款的政策性擔保等金融政策措施,將資金引向素質好、技術可行和有市場前景的企業和項目上,可以有效推動產業化項目和企業發展。因此,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充分發揮金融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大力吸引金融資源的參與和支持。也只有為農業產業化提供金融支持,由支柱產業推動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由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農戶,從而形成利益拉動下的經濟連鎖反應,也才能激活農村大市場,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金融成長“雙贏”。
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融資頸瓶
現有金融和農村金融體系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后,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出現缺位。
第一、農業銀行發展戰略的移位,對農業產業化的支持力度減弱。據涉農金融部門的大體分工,農業銀行承擔的主要責任是農產品加工、發展農業產業化以及縣以下的小城鎮建設工作。但是近幾年來,隨著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包括農業銀行的國有商業銀行對其發展戰略進行了調整, 推進集約化經營, 按照市場份額、成本核算和規模經濟的原則,調整了機構網點布局,實行(收縮農村)與(拓展城市)并舉戰略,發展戰略明顯呈現出向城市移位的傾向,同時,信貸重心轉向了城市,新增貸款集中投放到了效益更好、風險更小的重點企業或行業,縣和縣以下機構基本上只有辦理存單質押貸款,對法人企業的貸款均要上報審批。 第二、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單一,服務農業產業化功能殘缺。1994年農發行成立的宗旨、短期任務是要實現糧棉油等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長期任務則是要充分發揮增強農業經濟發展后勁的作用。1998年,國務院決定將農發行承辦的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糧棉企業附營業務等項貸款業務重新劃回農行。 從此農發行的作用也僅限于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按照目前的狀況,農發行實際上是我國糧食流通政策的產物,它根本無法起到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的作用。 從目前的職能定位和發揮的作用來看,僅僅是解決了部分農副產品價值的實現問題,離一個發展銀行的功能相差太遠。第三、 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和自身實力較弱,支持農業產業化力不從心。從現行經營管理看,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于服務(三農),主要以小額農戶貸款、 農村個體工商戶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從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貸需求出現錯位。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業產業化力不從心,主要表現在:一是受結算和手段等因素制約,農信社吸存難度大,歷史包袱沉重,支持農業產業化資金實力有限;二是農村信用社無法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特別是龍頭企業的結算需求。龍頭企業的市場化、無地域性、靈敏度高等特點要求結算渠道全國性、暢通性、快捷性,但現有農村信用社結算模式卻不能滿足龍頭企業結算需求。
2、農業產業化自身的脆弱性和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的信貸投入。
農業自身的弱質性使農業貸款承受了極高的風險。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影響大,這使農業產出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農產品供求彈性小又使農業面臨相當大的市場風險,加大了投資農業收益的不確定性。農業生產的高風險、周期長、低收益等主要特點決定了農業產業化的脆弱性。對于農業產業化新上項目,在產業化經營初期具有投入多、風險大、效益低等特點,作為承貸主體的金融機構風險加大,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業信貸的有效投入,致使一些直接關系農業發展后勁的重要基礎設施項目的貸款投入甚少。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主要表現在其一些農業龍頭企業整體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不強,農業產業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內部信用達不到銀行貸款的要求。原始積累歷程短,自有資金匱乏,自有流動資金先天不足,經營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弱。內部治理結構常常不規范、企業產權不清,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企業的資信等級低,從而沒有在銀行形成長期信用基礎,信用地位不穩固,獲取擔保貸款能力差。金融部門在充分考慮安全性、流動性、益性的原則下,必然對產業初始階段龍頭企業謹小慎微,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投入。
3、農業產業化經營外部融資環境的不利。
農業產業化過程中農業園區、生產基地建設、農業龍頭企業時培育和發展均需要貸款的支持。而在我國,長期以來信貸資金分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過度傾斜,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得不到足夠的信貸支持。
(1)農村金融供給的市場割據特征明顯,缺乏必要的組織協作。農業產業化數量眾多的經營主體直接導致了農村信貸市場需求的分散與競爭性,從而需要多元化的金融組織來滿足。但由于1996年以來的農村金融改革取向是在清理取締民間金融背景下的現有正規金融體制的自我完善,所以農村信貸供給仍然表現為市場分割背景下的壟斷格局,無法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提供靈活、多元的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主要支持信用級別較高但數量很少的大型產業化龍頭企業,尤其是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對于產業化經營中的農戶來講,其信貸來源主要是農村信用社,但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區域是按行政區劃嚴格分割的,所以農戶貸款市場實際上是一種完全的賣方壟斷結構。對于數量眾多的介于農戶與大型龍頭企業之間的各類中小龍頭企業和經濟組織來講,其信貸市場則是寡頭(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壟斷的,信貸滿足率自然也更低。另外,不同機構之間缺乏必要的組織協作也是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伴隨著農業銀行和其他國有金融從農村大規模撤出分支機構,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農村正規金融在組織形態上卻止于分立而未發生市場意義上的協調或重組,農村信用社主要支持農戶的生產經營,農業銀行則專注于對優質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金融服務,二者業務發展缺乏協調,也不存在功能互補的業務。而且,農村信用社本身也因為體制和技術等因素而未能實現經營上的協調配合。
(2)正規金融體系缺乏應有的活力。中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中,除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其中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外,還有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發揮的作用不大,一般只涉及少數較大農村企業的融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屬于農業融資方面(尤其是國家糧棉收購融資方面)的政策性銀行。除郵政儲蓄之外,上述其他農村正式金融機構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郵政儲蓄主要由國家郵電局監管,央行監管有限。現有正規金融機構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不足,根本原因是改革不到位以及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一方面,我國現有的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并不是農村經濟內生發展的結果,因而存在眾所周知的制度缺陷。另一方面,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行為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由此也要求農村金融機構依據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原則提供資金,但出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考慮,我國正規金融發展過分注重了資產的安全性要求。無論農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均普遍上收信貸權力,嚴格審貸程序和審批條件,強化了不良貸款比例指標考核,導致在新增貸款發放問題上,出現了大量的“惜貸”和“慎貸”行為。與此同時,農業銀行已經開始收縮業務邊界,逐步從農村收縮機構,業務向城市集中,農業貸款發放顯著減少。組織不穩與功能不定制約了農村金融體系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作用的發揮。
(3)民間金融的先天不足。由于正規性金融市場缺位,正規金融組織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因此,非正規性金融組織(也稱民間金融)在金融管理當局抑制的領域之外自發活躍起來。 農村民間金融機構是相對于農村官方金融機構而言的,是沒有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管理機構常規管理系統的金融機構,其具體的存在形式是農村合作基金會、地下錢莊、地下外匯兌付店和聚合等。長期以來,民間金融在我國基本上被列為地下金融,并一味地進行整治。但民間金融就是“整”而不倒,往往是整治的風頭上收縮一下,風頭一過又“死灰復燃”,甚至更旺。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也充分說明正式金融機構滿足不了農民的金融(特別是貸款)服務需求,而民間金融正好彌補了這種不足。當前農戶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間私人借貸,估計有50%到65%的農戶獲得了非正規貸款,農戶借款中民間借款所占的比例超過70%;我國農村“高利貸”有8000億元至1.4萬億元。 非正規金融組織若從實際產生的效果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戶及一些鄉鎮企業金融服務上的空缺,打破了農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組織一統天下的格局,促進了農村金融組織的創新和農村金融市場的開拓,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民間借貸一直不具備合法地位,沒有實現規范發展,難以有效地補充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而且,民間非正規金融組織有其致命的弱點和缺陷,那就是容易違反金融法規或高利率,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相當一部分資金可能流向一些不正當甚至非法的經營活動,成為非法活動的助推器;風險監管不嚴格,存在很大隱患。并且相當部分的民間借貸仍然采取了口頭約定等不規范的借貸形式,利率普遍較高,既制約了資金需求,又成為眾多法律糾紛的根源。因此,民間金融的先天不足,導致其難以成為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重要力量。
(4)在中間業務方面,金融部門的服務水平遠難滿足農業龍頭企業的需求,突出表現在服務的品種少,僅能提供開戶、結算、貸款等常規服務,而資信評估、理財咨詢、承兌匯票、貼現各類等特殊服務則很少,服務層次低,大多數是一些小額零散的業務,長年正常性的服務少。更為嚴重的是一些農業龍頭企業由于在大銀行貸款困難,不得不在信用社開戶,其中間業務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響了這些企業的效率。
(5)直接融資比較困難。我國的資本市場,無論是股票市場還是債券市場,都主要面向國有企業,而且我國絕大多數農村縣、鄉、鎮甚至沒有證券交易網點,農業利用資本市場實施證券融資非常困難。在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上,農業龍頭企業無論是通過爭取額度直接上市,或通過股權轉讓間接上市,還是發行企業債券,都存在一定困難。龍頭企業從資本市場融資的數量也相對有限。1995年以前,在股票市場上市的龍頭企業不到5家,1996年之后上市的農業公司數量開始增加, 但農業類上市公司所募集資金的總量與農業整個行業所需要的資金相比,尚有較大的差距。目前上市的龍頭企業共有59家,但籌資的數額比較少,所占比例偏低,而且部分上市的龍頭企業的經營領域已經脫離了農業和農村經濟,龍頭企業通過債券方式籌集的資金數額更是少之又少。2003年1月份統計,我國滬、深兩市共有32家農業龍頭上市公司,僅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6%,近60 家農業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普遍低,凈資產收益率往往達不到再融資的條件要求,上市后所募集的資金也多轉入非農領域,以取得短期回報。
3、農業保險缺位,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
農業保險是穩定農業生產、保障經營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農業經營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農業和經營主體的經濟地位,便于其獲得貸款,引導農業金融資本的流入,促進農業生產擴大規模、提高集約化生產水平和降低資金融通成本。自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試辦農業保險以來,農業保險業務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穩發展。但由于農業保險回報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依據,加之保險公司實行商業化經營,業務重點也轉向城市,近十年來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目前,多數省市的人保分公司都撤消了農業保險機構及業務。由于農業保險的缺位,在一定程度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風險程度的評估,成為“惜陪貸”的重要因素,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
4、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業能夠更加有效地獲得金融支持,強化企業的間接融資系統。從我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金融支持的現狀來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針對龍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以藍田股份為例,如果當時已經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藍田股份就有可能及時規避盲目擴張的風險,不至于出現信用危機,也就不會導致資金鏈條的斷裂和經營的失敗。相對工業企業而言,目前農業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處于創業成長期。由于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健全和銀行對信貸資金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斷提高,對于面臨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來說,獲得貸款的門檻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貨款在實踐中也很難落實,直接制約著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
三、構建完善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金融支持體系
加大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既是現代農業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也是促使弱質農業從落后走向比較發達,并最終實現現代化的客觀要求。世界經濟發展的經驗表明,凡是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及地區,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都離不開金融支持。加大對農業這種弱勢產業的資金支持可以說是一種國際慣例。面對目前我國農村實現產業化融資難的現狀,要努力形成政策性融資與商業性融資相結合,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相協調的多元化資金支持體系。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必須結合當地資源優勢,以資源開發為基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真正將金融支持農村產業化發展深入到農業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生產環節,尋求農業產業化和金融機構發展的最佳結合點。
1、健全農村金融供給體系。
要明確現有正規金融體系的市場定位,真正建立起既公平競爭又分工協作的多元化組織格局。要有計劃、分步驟地將設在農村卻很少甚至不發放農業貸款的國有銀行基層網點撤出農村市場,騰出的網點設施和市場份額轉讓給農村信用社或其他地方金融機構,有必要保留的機構網點則必須界定一個嚴格的新增存貸款比例。加強對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其資金真正用于規定用途,穩定糧食生產,同時應允許其適當擴大政策性業務的范圍,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田水利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要盡快調整郵政儲蓄機構的利率政策,降低郵政儲蓄資金存放中央銀行的利率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村資金外流,穩定農村金融秩序。根據農村民營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可以允許在少數發達地區試辦農村民營銀行,以規范日益活躍的民間金融活動,切實解決數量眾多的中小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金融需求,降低農村金融風險。
2、健全農村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
我國迫切需要建立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持,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融投資體制。拓寬民間投融資渠道,創新農民個人投融資方式,構筑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撐,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據有關資料統計僅限農村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基礎設施、養老救濟等社會保障、農業科技等五項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就要10000億元的資金。這么大的資金缺口,光靠政府財政支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唯一的出路是拓寬民間融資渠道,變單一的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國資本進入農業主產區,建立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撐,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和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把農民存在金融機構里睡覺的錢用起來。
要加快培育農業資本市場,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一是鼓勵優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小企業和弱勢企業,通過企業之間的資產重組和產權交易,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盤活存量資本,壯大龍頭企業經營規模,實現企業的規模擴張。二是深化龍頭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份制運作,促使企業在同行業中形成競爭優勢,為上市打好基礎。三是加快培育和發展龍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專業性中介機構,為龍頭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資本市場運作和盤活農業經營性資產提供條件。四是以大型龍頭企業和非金融機構為主體、建立專業性的農業產業化投資基金,對龍頭企業和具有市場潛力的產業化項目進行股權等形式的投資。產業投資基金是以資本市場為紐帶,以產業發展政策為引導,通過對國家亟待發展的產業,如農業、能源、交通等,實行股市融資及資本運作,以解決國家因財力有限而不能滿足的產業重點項目資金需求的困難,促進基礎產業、高科技產業等新興產業集約成長的一種有效的金融工具。五是制定一些傾斜性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為企業債券、股票的發行和基金的運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充分發揮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證券市場為涉農公司融通資金的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持久發展的動力。
3、建立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信用擔保體系。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的方式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由提保人進行代償,承擔債務人的責任或者履行債務,它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結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彌補中小企業信用的不足,改變資本供求雙方的利潤流和剩余控制權配置結構,分散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促進融資交易的發生,進而優化金融結構。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要將龍頭企業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完善為龍頭企業服務的金融服務體系。解決農業龍頭企業貸款難、擔保難、抵押難的問題,降低部分銀行風險,提高銀行給龍頭企業的融資的積極性,關鍵是建立龍頭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應以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機構和民營商業性擔保機構為基礎,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為轄區內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服務,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并配合人民銀行、財政等部門,對轄區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進行監管。擔保機構與再擔保機構之間約定風險承擔比例,對風險性較大的項目應該實行強制性的再擔保。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做好對龍頭企業貸后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以選擇協作銀行并進行授信管理,與協作銀行明確保證責任形式、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擔保范圍、責任分擔比例等內容后,由擔保機構將擔保資金存入協作銀行,在企業向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時,由銀行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擔保貸款,貸款損失按責任分攤比例分擔。
4、大力扶持社會化服務的支撐體系,改善農業產業化的社會環境。
一是積極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一體化建設。農村市場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市場服務功能的完善,是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的重要環節,也是農村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因此,農村金融部門要積極參與規劃,并認真選擇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種苗專業市場、有機肥交易市場、農機具租賃市場、要素市場、科技服務市場等多種類、多層次市場作為支持重點,完善農村市場體系和功能,促使批發、商貿市場、攤群市場為農服務,把生產與市場緊密聯系起來,推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協調發展。同時,農村小城鎮作為農產品加工業和市場的重要載體,發展小城鎮與實施農業產業化可以相得益彰,互為促進。因此,農村金融機構應大力支持城鄉一體化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大農村電網改造貸款的投放力度,積極介入中小城市和發達“建制鎮”的供水、供電、煤氣、電信、有線電視、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土地開發等建設項目。二是對以農產品加工業為重點的鄉鎮企業繼續給予支持,擴大本地區農副產品的精深加工程度,發揮它們吸收農民就業、活躍農村經濟的作用。尤其要注意支持那些為農業產業化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相關企業和組織,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市場化服務體系和保障機制,改善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以促進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
5、要構建和發展農村民間金融體系,發揮民間金融對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補充和輔助作用。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建立在血緣、親緣、地緣等社會關系基礎上的農村民間非正式金融安排具有相當程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可以在加強引導、監督并納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適當給予發展空間,以發揮其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補充和輔助作用。非正式金融目前對農村發展提供了最大部分的信貸支持。簡單宣布非正式金融非法是不合理的,簡單宣布禁止也是禁不絕的。非正式金融在一定秩序框架下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封閉的農村社區,由于社區內外人員流動性較低,非正式金融只要在人緣地緣血緣關系基礎上運作,充分利用社會網絡中的人際信任和社會排斥之類的非正式制裁機制,其發展空間非常可觀。在相對開放的農村社區,由于社區內外人員流動性較高,僅僅依靠信任和非正式制裁機制還不夠,這就要求某些類型的非正式金融應在某種正式秩序框架下運作,實現部分正式化甚或完全正式化。如果說在封閉的農村社區人們完全可以依賴其所熟知的局部知識來運作非正式金融,那么在較為開放的農村社區,人們既需要利用這些局部知識,也需要利用法規政策之類的全局知識,以降低金融風險。在非正式金融監管方面,金融管理當局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不是強迫其完全正式化或者簡單禁止,而是應降低其風險,同時保持其活力。比如,利率高于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民間借貸才應成為該打擊的“高利貸”,利率低于“高利貸”利率的民間借貸,原則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護,尤其是在發生貸款違約糾紛的情況下。在商品經濟尚不發達的我國廣大農村,社會關系不僅不是經濟交換的障礙,而是促進經濟交換的推動力量。建立在社會關系基礎上的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其實是一項有效的制度安排,具有生存的合理性,應該在加強引導和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其發展,以彌補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不足。
6、選準信貸支農載體框架,提高農村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效益。
農村信貸載體的優劣,直接關系到貸款本息能否到期回流和農村金融自身經營效益的好壞。農村金融支持產業化經營,要根據農村區域資源特點,以資源開發為基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核心,因地制宜培育好信貸載體,瞄準農村的主要產業、特色農業、科技農業、龍頭企業等,集中農貸資金重點支持,充分發揮信貸“粘合劑”、“催化劑”作用,把觸角延伸到農業產業化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生產經營環節,尋求支農與提高經營效益的最佳結合點,進行擇優扶持。(1)農村金融部門應重點支持“龍頭”企業發展,以發揮其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示范、帶頭作用。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關鍵。農村金融應始終堅持把支持“龍頭”企業作為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點。要打破產業、行業和所有制界限,從國有、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供銷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等現有經濟成份中,選擇那些對農業產業化具有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經營規模大、資金實力雄厚、經濟效益優良、抗風險能力強,并與農產、基地以及相關企業建有穩定經濟關系的骨干企業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對象。(2)農村金融部門應大力支持“主導”產業發展,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發展具有本地特色和部分優勢的主導產業是農業產業經營的依托和樞紐,只有圍繞主導產業、產品形成規模化、系列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才能促進產業化組織的最終形成,也是農業產業化經營成功的根本。因此,農村金融部門在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必須把支持農產品商品基地建設作為發展主導產業的關鍵來支持。按照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的要求,積極參與當地主導產業的正確選定。以主導產業的發展帶動本地區農業逐步向生產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及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以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步伐。(3)農村金融部門應積極支持科技農業發展,以增強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后勁。一是選擇那些經營規模較大,產品科技含量較高,品質好、效益佳,生產經營誠實守信的專業戶和科技示范戶予以積極支持。并使代款量與其生產經營規模和生產經營者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確保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金融部門自身效益的實現。二是選擇農村新涌現出的各種技術協會作為信貸扶持對象,支持他們建立起跨戶、跨村、跨鄉鎮的技術服務網絡,并通過他們以信息、技術、運銷等的交流與配套服務,促使商品生產形成規模。三是適當選擇符合貸款條件,技術力量強,經營成績突出,經濟效益好的農業科研及新技術推廣機構予以熱情支持,促進農業高科技產業化地域載體的建立和農業科研成果轉化體系的形成,提高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水平,進而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進程。(4)農村金融部門應熱情支持區域特色農業發展,以突出本地農業產業化經營特點。我國廣大農村各地區的自然條件、地域特點、經濟發展水平等有較大差異,這就決定了各地農村金融部門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從縣情、鄉情、村情、戶情出發,支持其發揮各自的優勢,面向市場發展當地獨具特色的產品農業和區域特色產業,營造區域比較優勢,逐步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主導產品和農業支柱產業。并要注重支持集種植、養殖、休閑、生態保護、資源開發為一體的觀賞農業、生態農業的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農業產業結構,以此促進農業產業化可持續發展。
7、規范和創新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是要由以中央政府(包括監管機構)為主導的監管轉變為以省級政府為主導的區域性監管,輔之以中央政府對省級政府監管者的監管。這是一種強調以省為主的農村金融監管思路,是由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多樣性和懸殊的區域差異性決定的。中央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應將農村金融準入和監管的權限,逐步移交給省級金融監管部門,特別是發揮后者對農村民間金融的監管作用,增強其防范區域金融風險的責任與積極性,分散全國的金融風險。二是要從合規型監管轉向防范風險與提高效率有機結合的監管,將改善金融監管與鼓勵金融創新結合起來,加強對金融創新的前瞻性研究和對金融風險的預警防范。在維護農村信用社整體穩定的前提下,在監管方式、監管內容、監管措施等方面進行創新,放手讓農村信用社去發展。如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在用人、網點設置方面的自主權;適當增加其在存貸款利率期限上的自主權,增強其自主發展的能力;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所得稅、儲蓄利息稅,放寬對核銷貸款損失的限制等;允許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進入資金市場;按照農村信用社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保證基金,并允許稅前列支,建立農村信用社風險準備金制度。三是要從側重市場準入和事后監管,轉向市場準入、市場退出和市場運作有機結合的全程監管。
引言
解放前我國農村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基本矛盾制約下,逐漸出現了土地占有權逐漸分散、而使用權相對集中的趨勢。由于高地租率的壓力,土地使用權實際上只能向生產能力強的自耕農(亦即中農和富農)集中。因此,早在解放前土地產權即已經是“兩權分離”了,這其實也是使資源配置相對合理從而穩定農業生產的重要的制度因素。小農的基本行為取向是盡可能多地租種土地,以“勞動替代資本”投入來增加剩余、從而穩定農業生產;但同時又會使人口隨之不斷增加,落入發展經濟學指出的“增長陷阱”[2]。我們認識到,土地占有上的不平等不是農村貧困、小農破產的主要原因。
本篇的分析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舊中國發生農民革命的直接原因是農民貧困和農業破產,但從本質上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工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對農村的過量剝奪。國家以工業化為目標必然會從農業提取剩余,然而小農經濟條件下的農業剩余太少且高度分散,與工業化目標相沖突。在工商業發展的拉動下農業商品率不斷提高,為商業和金融資本進入農村經濟打開了大門。而在這兩種能夠與地主經濟結合的大資本過量榨取小農剩余的作用下,農村經濟必然衰敗。因此,真正造成農民貧困和農業破產的主要因素,其實是商業資本的“剪刀差”和金融資本的高利貸。
近年來隨著我國農業結構大幅度調整、商品率不斷提高,農村高利貸多有發生,農產品國際貿易和國內流通的問題也愈益復雜,這些都曾在本世紀初葉發生過。因此,研究中國發展問題的人們有必要以史為鑒。無論今人采取什么途徑追求現代化,都應記取工商業和金融資本剝奪農民導致農村衰敗的歷史教訓。
一、農業種植結構的市場化
隨著19世紀中葉帝國主義進入中國形成的買辦工業,以及洋務運動以后官僚資本和城市以輕紡、食品為主的民族工業興起,中國農村種植結構不斷調整,農產品商品率增加。黃宗智[3]曾經分析道:“中國農業在19、20世紀,成為世界商品市場的一部分,國際需求大大刺激了幾種主要經濟作物的種植——像茶、絲、棉、糖、花生和大豆。對冀-魯西北區而言,棉花和花生處于特別重要的地位。同時,因國際需求而擴大的生產,有的后來又被國際競爭所侵蝕……商品化了的中國農業,不再只受國內市場動向的影響,同時也受世界性市場的下降影響”。一般認為,這對于傳統農業而言,當然是歷史性的進步。
但是,在人地關系不可能改善的制約下,農業的種植結構調整意味著比較利益低下的糧食作物種植面積下降,無地少地的貧苦農民滿足基本生存的自給自足能力隨之下降,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的穩定也隨糧食的自給能力下降而難以保障。
1 種植結構的變化
農業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表現為農民從種植用于自給的糧食作物逐漸向種植經濟作物轉變。比如,河北、山東的植棉面積明顯增長(見表1):
需求彈性較大而且受市場需求制約的經濟作物面積擴大,改變了傳統農業的穩態結構。黃宗智[4]指出,“冀-魯西北地區植棉比例,多至占總耕地面積的30%以上,還有許多占10%至30%……這樣的種植規模,足以改變當地村莊的經濟、社會以及政治結構”。而河北花生的播種面積,1914-1918年達200萬畝以上,到30年代,已超過400萬畝。山東則由1920年的200萬畝增加到30年代的500萬畝。山東章丘和濟陽縣,花生種植達耕地面積的50%和40%,1924年有約90%的收成輸出,大部分經青島遠銷至馬賽等地[5]。
2 糧食問題:面積下降和輸入增加
20世紀以來,隨著經濟作物、園藝作物面積擴大,糧食作物面積在逐漸縮小。
25年間的種植結構變化是:經濟作物的比例上升明顯,而糧食作物除玉米產量大而不斷上升外,基本處于下降趨勢。本世紀初葉糧食輸入的提高幅度大于經濟作物輸出。輸入糧食中,以經過加工的大米的增長幅度為最高,小麥次之,表明隨經濟作物增加,主要糧食需求只能靠增加輸入來解決。農業的穩定性在商品化進程中退居次要地位。
3 農業的專業化區域種植
資料顯示,20~30年代全國逐漸形成了專業化程度較高的農業種植區域。如蘇、鄂、魯、冀、豫、陜、浙為主要棉產區;皖、贛、閩、浙、湘、川、滇為主要茶產區;浙、粵、蘇、川、鄂、湘、魯、冀為主要蠶桑區,其中以浙粵為最大;魯、豫、 皖、滇為煙草產區,主要種植美國煙草;東北為大豆產區;魯、冀、粵、鄂、蘇、桂為花生產區;長江流域為米產區;東北、魯、冀、川、豫是小麥集中區。由此可以認為,我國傳統農業的經濟、社會以及政治結構,因為專業化的生產和商業化的交換日益普遍而在不斷改變之中。占有土地較多的農民在種植結構調整中,逐漸向追求貨幣收入的行為取向轉變。
二、農業商品率和農村經濟的商品化
19世紀以來種植結構的調整,促進了農產品的商品率不斷提高,而且區域差別和年際波動顯著。民國時期我國農村經濟的商品化程度已經達到相當的水平。這一商品化程度可以從農產品自給、銷售和購買各占的比例,以及生活資料自給和購買的比例等指標中看出。
1 農業商品率的提高及區域差別
卜凱[6]的調查表明,1921~1925年中國17處調查地的農產品總產量中自用與銷售的比例達47.4∶53.6;其中北部為56.5∶43.5,而中東部特別是東部的蘇浙一帶,農產物中自給與銷售之比為37.2∶62.8,浙江鎮海出售農產物的比例竟高達83.8%。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年際波動,其中如河北鹽山1922~1923年變動達25%。這些數據可能偏高,但仍然能夠說明當時小農經濟自給自足的傳統特征已經發生很大變化。滿鐵的調查也說明,東北地區商品化程度相當高,而且耕作面積越大,商品化率越高。
另有資料顯示[7],30年代全部農產品的商品率有所提高,惟獨糧食例外。1931~1937年間,全國的商品糧在糧食總產量中僅占18%。按照商品率高低排序如下:小麥29%,高粱25%,土豆24%,玉米19%,大麥18%,大米15%,小米10%;其他為18%。值得注意的是,農業發達而且商品化程度較高的南方,大米的商品糧比例也相當低。這與南方在人地關系更為緊張的條件下經濟作物占地較多有關。
2 農民的生活自給比例仍然較高
由于受剪刀差影響,農民生活資料中來自市場購買的比例,大大低于農產品銷售的商品率。卜凱[8]20年代的調查表明,相對于農產品商品率的不斷提高,農民在生活資料上基本上仍然處在半自給的狀況中,自給部分占65.9%,購買部分占34.1%;其中北部自給部分為73.3%,中東部 58.1%, 北方農村的自然經濟特色遠較南方濃厚。但是進入30年代以后上述情況有很大改變。農民生活資料商品率10年間有了明顯提高,而且南方更高于全國水平[9]:全國農民消費的生活資料中購買來的糧食達35%,洋布29.9%,洋襪43%,煤油54.2%,肥皂34.1%,肥料26%,酒48.8%,香煙19.3%。 而江浙農民從市場購買的各類生活用品的比率明顯高于全國水平,如浙江則為糧食53%,洋布51.9%,洋襪79.6%,煤油80.3%,肥皂81.5%,肥料52.4%,酒48.8%, 香煙35.1%,可見南方沿海地區農村對市場的依賴程度更甚。
此外,東三省農民飲食品購買部分呈現出與耕地面積增加負相關的態勢,說明越是自給能力差的貧家(小于15坰)最基本的生活資料中購買部分越多[10],所受的剝削越重。這與上文提到其農產品商品率與耕地面積增加呈正相關恰恰相反。
馮紫崗的《蘭溪農村調查》對購買的生活資料在各階級階層之間的分布情況有清晰的反映。以上數據說明,無論總計還是分類,從市場中購入生活資料的比重大體從地主到佃農依次遞減,但佃農兼雇農購入的生活資料的比重明顯偏高。其中,地主從市場購入總計達72.35%,佃農兼雇農達97%,雇農也達50.88%。貧富兩極的情況截然不同,地主能夠收取貨幣地租而且有支付能力;而佃農兼雇農則是由于從土地上獲取的剩余太少,燃料、飲食無法滿足最低需求。
3 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
據卜凱[11]對全國七省17處各類農戶農場支出情況的調查表明,二三十年代,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并不比現在低。平均起來,現金支出在自耕農達43.9%,半自耕農為42.7%,佃農達39.4%。另一方面在農民收入中,現金收入比例平均已超過非現金收入,而且,半自耕農收入的貨幣化程度高于自耕農,而佃農又高于半自耕農。
瓦格勒本世紀初的山東調查反映了使用土地面積與現金收入的關系:1913年山東膠州各類農戶現金收入對總收入的百分比排序:42畝地的自耕農為38%,20畝地的佃農為28.6%,14畝的自耕農為24.5%。這也說明使用土地越多,收入的貨幣化程度越高。
種植結構調整、商品率提高和自給能力下降、收入貨幣化,農業和農村經濟這3個方面在20~30年代的重大變化,為工商業和金融資本進入農村經濟,以遠高于地租的剝削率榨取小農剩余提供了條件。
三、商業資本對農業的剝奪
商業資本作為從農業提取剩余的主渠道,對農民的剝削程度遠甚于地主的地租率,而且隨上文所述之農村經濟商品化提高而愈演愈烈。
1 商業資本的剝削方式
嚴中平[12]概括了五種剝削方式:
第一種是從農民手里購買農副產品時,利用各種欺詐手段,取得價格上、數量上及至幣值上的便宜。例如在山東、河北的煙產區,煙商用低估、壓秤、索取傭金、支付貶值輔幣、轉嫁捐稅負擔等等方式,使煙農所得實際價格僅為名義價格的70%,在安徽商城和鳳陽,只有50%左右。
第二種是商業資本與高利貸相結合,利用農民的弱點,用奴役的條件貸給現金、原料、日用品或生產工具,使農民以被人為壓低了的價格的農副產品抵償債務。如江蘇南通,外商將未成熟的棉花用“期買”的形式先行購買,其所估計的價格不及市價的30%~40%,若按利率計算,壓價在50%以上。又如在廣東茂名、東昌、陽山,有一種“放谷花”,谷價由當地商人估定,通常合市價的1/3 。在茂名借1元 ,4個月 還谷4 斗,價值超過2元;東昌、陽山多3月貸款,6月收谷,3元債收谷一擔,約合5元。四川內江有“押青山”,以來年甘蔗預押與糖農(糖房),分期取款,普通較時價低20%~25%,若毫無收成,至少按平年3~4分付息,順延至下年交蔗。
第三種是用商品償付農民出售的農產品,一般是品質極劣的商品,“這種形式是商品經濟與資本主義所有一般未發達的階段所特有的”。如四川滬縣、富順,有的蔗農以蔗與糖房換糖,每100斤僅換糖3斤。江蘇東臺,當棉花收摘無人收買時,棉農為生活所逼,不時拿棉花換糧食和副產品,折價籽花每擔5元,而以前的籽花是每擔20元左右。
第四種是用生產者必需的原材料償付農民出售的產品,以使農民同原料市場斷絕聯系,直接受制于商人。如江蘇南通,布商以棉紗向織戶換取土布,每包18支紗作價比現金購買時高出0.3~0.5元,而每匹大布作價又比現賣時壓低0.1~0.2元。
第五種是直接向農民分配原料,使商品生產者成了在家中為資本家工作的雇傭工人。河北高陽,織戶無錢及原料,托人介紹到布線莊領取紗來織布,織8.5斤白布單人工一項就要9角7分,而錢莊所給工資最多只有9角,平均為8角。
2 價格剪刀差
衡量商業資本剝削程度的主要指標是價格差,一般用農民所得價格來反映。下表資料反映的是農民在終點市場所得的價格占銷地價格的百分比。
從上表可以看出,盡管有經營費用,商人的剝削的程度仍然可觀。其中最低的僅為銷地價格的不到一半。嚴中平還認為,表中農民得到的價格無疑是高估了的,因為這些價格中間包括著農民運往市場的運輸費,也包括一些中間商販的利潤。而且由于商人的各種榨取手段,農民所得到的名義價格與實際價格還有一定的差距。陳翰笙的調查更表明,這種差距有時達1倍以上。
我們還可以通過各地鄉鎮農產品價格季節的指數變動來看商業資本活動的結果。商業資本在青黃不接時抬高價格,而在收獲后壓低價格,從這一高一低中商業資本謀取了超額利潤。由于農業生產和收獲的季節性特征,商業資本的活動可以使農產品價格成倍上漲,江西泰和的小麥價格指數差166.3%,湖北黃陂的小麥是144.9%,湖北遠安的黃豆價格差是120%。可見即使在農村基層的鄉鎮,市場交易也相當活躍,商業資本可以得到頗豐厚利潤。而分散的農民只能付出高價購買生活資料生產資料,出賣產品常常趕在低價時,所受的剝削也相當多。
個別地區的調查則更具體地反映出價格剪刀差的差距變化趨勢。如江西南城縣農民所得物價與所付物價的變動,可以反映出20~30年代隨著工業化加速發展而出現的剪刀差擴大。
這些指數表明價格剪刀差在1937~1944年這8年間呈喇叭口狀的擴大趨勢是明顯的。當然,抗戰期間通貨膨脹的影響不能排除,但是應該看到,農產品作為生活必需品,其在戰時的價格上漲本來是應該大于其他物品的。
由于在農業的商業化進程中工商業資本對小農經濟的過量剝奪,農村自然經濟日趨解體,農民的生產和生活越來越多地受制于市場,也必然無力承受市場供求變動和價格大起大落的摔打,許多人生活日趨艱困。如浙江蠶農無錢買桑葉,只得以糠果腹;甚至抱蠶入河。廣東順德50萬蠶農(占全縣人口50%),因絲價不及2/10,工料亦不足抵債而停工,20萬女工入廣州佃工或[13]。
四、農村借貸關系與金融資本活動
上文關于商業資本對農民的5種剝削方式中,已經涉及高利貸與商人結合的剝削程度遠甚于地租率的情況。本段專門討論金融資本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影響。
1 農村借貸普遍化
民國時期農村借貸關系已經頻繁發生,據《農情報告》第二年第4期第30頁的材料,各地農村中農戶借款的家數達56%,借糧的家數也達48%。全國各省的情況如下:
上表可見,最多的察哈爾省借款的家數達79%,借款最少的河南省也達41%;借糧農戶最多的廣西達58%;最少的綏遠、河北為33%。有的省借糧農戶相對少是因為土地資源相對寬舒、土地產出率較高或種植結構并未商品化,所以糧食的自給程度較高。
2 各類農戶負債的差別
各地各類農戶負債不同。金陵大學農經系1934~1935年對各地農村共14地區852戶的調查表明平均負債發生率達71%,最高的安徽平均有80%農戶負債,最低的江西也有57%。
從不同農戶類別負債發生率比較來看,佃農高于半佃農,半佃農又高于自耕農,同農戶的貧困程度一致,越貧苦的農民發生借債的戶數越多。嚴中平匯集的同期資料也能反映這一趨勢。
貧農的借債發生率在廣西蒼梧竟高達89.4%,最低的河北定縣也達63%。但負債與商品化程度的關系則比較復雜。
廣西蒼梧1934年借款和借谷戶在中農、富農和貧農之間的分布與上述情況不一致,借谷的農戶也是貧農多于中農,中農多于富農。但是,借錢戶高低排序則完全相反,富農達66.7%,不但多于中農,且成倍地高于貧農。這一方面說明擁有財產多少在借貸發生時所起的作用,可抵押財產越多信用程度高,越容易得到貸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品化程度越高的農戶信用活動越頻繁。
3 農戶借貸用途
然而據金陵大學農經系1934~1935年的調查,農戶貸款90%以上主要用于生活,其中佃農借貸用于生活的比例高達94%;用于生產的只有半佃農較多一些,也僅為11.4%。
上文的剪刀差與這個資料結合分析,表明農業面臨雙重困境:一方面農業產出低價賣出,農民除了勞動力之外對農業的其他要素投入較少;另一方面農民要高價購進生活用品,貸入資金也只能大多數用在生活急需上。這似乎形成了一個促使小農經濟衰敗的惡性循環。說明農業的商品化對農民而言并不一定是歷史的進步。
4 借貸利率
1933~1934年一般性借貸的利率的統計顯示出借糧食年利高于現金借貸利率好多,多借用糧食的貧苦農民所受的剝削也更多。更嚴重的是借貸利率還在不斷增長之中。
本世紀初至30年代的25年間利率在農村一直處于不斷增長中。南方利率增長的幅度大于東北地區,按年度計算廣東臺山為最高,年增約24%。
表中數字表明,雖然存在年際波動,現金和糧食借貸的利率趨勢都不斷增長。其中,私人利率最高,年利達132%;其次是抵押貸款。而合作社的利率盡管最低,1938年僅為1.2,1946年也增長為4.1,年利仍然近50%;而且其貸款總規模所占比重太小(參見下表),對農民只是杯水車薪。此外,糧食借貸如折成月利計算的話,顯然高于現金借貸。最高的1945、46年,6個月借錢還糧利率已達192%。不得不借糧度日的貧苦農民雪上加霜。
5 高利貸
據中央農業實驗所對15省的調查[15],放貸者主要是地主、富農和商人,其次是合作社、銀行和商店等各式的金融機構;傳統的錢莊、典當和官方的合作金庫等占很小比例。應該重視的是,銀行、商店這些新興的商業金融機構放出的高利貸比重在不斷增加,而地主、富農及商人以及興起不久的合作社發放高利貸的則在減少。其中銀行占高利貸比重在8年間增長3倍。
6 高利貸的利率
這方面還沒有完整的經過統計整理的材料,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記錄[16]。實物借貸中,湖南衡陽的“標谷利”四五月間借谷1石,按當時最高價格折谷償還,3個月便增加了3倍以上;江蘇川沙的“翻扛子”和太倉的“利加利”,除加幾成計算之外,則是春季麥賤時折成麥,秋季米賤時又折成米,秋季償還時也能增至3倍以上,第二年償還甚至增加到10倍以上。山東魚臺的“青麥利”,青麥未黃時借糧,兩三個月要借一還四。
借貨幣高利貸的利率也相當高,廣州瓊崖的“五錢市”借100元月利75元;四川宜賓的“金斗翻”是借洋1元,每天付息1角直到還清;湖南桃源的“孤老錢”,每月一對本,借1元,滿月收2元,兩月后還4元,以此類推;各地的“驢打滾”,也是到期后利息變成本金,又再生利,利上加利;河南新鄭以1月為期,利率4-5分,期滿未還,利率則按月遞增;甘肅皋蘭的“穿碾子”,期限最多一天,利息便20分,過期滾利;常熟的“放過洋(押頭鳥)”以10天為期,也是利上加利。另外,還有的高利貸在借款時即扣下當月利息,或以少計多,河北臨城就有“六頂十”的。
除了單純的高利貸外,高利貸還與商業資本結合了起來,層層加深剝削。廣東茂名有“賣地皮”“賣青苗”、“放谷花”,系收獲前三四個月預賣田中的谷,谷價由田主估定,通常只合市價的1/3,合收獲時谷價的1/2;山東魚臺的“賒牲畜”一般用現款20元可以買到的牛驢,如果賒買便須120元。
有的高利貸直接與地權和財產的抵押相結合,成為地主掠奪農民財產的手段之一。一般借高利貸用土地財產抵押,如期不能償還,則財產為債權人所有。如湖北的“頂麥根”是以自己耕種的麥田作抵押,債主收田中的麥子為息,本金則另外還;如無力償還,債主就可將地出租,一直到債務還清才能贖回。江蘇的“三道連”、綏遠的“死契粘單”、浙江臨安的“死契活票”,借錢時除要求寫借契外,還要交出活賣契、地契或直接寫下絕賣死契、田地絕賣契等,到期不能償還,田地則歸債主所有。山西中部的指產借貸,用價值114元的田地房產抵借15元,月利4分,限5月,如期不還,田地房產歸債主等。
高利貸中也包含超經濟強制,東北西安、西豐等縣有傭還;廣西有勞役利息,人身抵押和人口典當。勞役利息是借洋1元,為債主服務1天為利息,借滿30天就要全年替債主服役;人身抵押是借錢時寫明,到期不能償還,須把兒女或本身押交債主家服役,通常月利6~7分,期限最多為1年,屆期淪為奴隸者有的只能抵利息,還要另外交付本金去贖;人口典當則是借錢時把子女典當于債主,到債主家做工以抵償利息,如期滿后無力償還債款,則繼續為債主服役,債主可為其嫁娶,生下子女仍為奴隸。廣東羅定,有“押妻女”,借錢時妻女抵押給債主,如在債主家懷孕,所生子女歸債主所有,償還時只能贖回原來的妻子;如無力贖取,妻女便歸債主所有。
五、啟示
1 隨著本世紀30年代社會政治的初步穩定,中國的工業化進程在帝國主義買辦、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的共同作用下明顯加快,從而拉動農業種植結構有了明顯調整,農業的商品化市場化、農戶收支的貨幣化程度也有所提高,專業化區域種植使農業剩余有可能形成一定規模,農村市場開始活躍,商業和金融資本也有了發展機會。
2 商業和金融是農業剩余流出的主要渠道。這二者都易于與占有農業剩余較多的地主相結合;但與地主之不同在于,它們處于與農業完全對立的地位。因此,其合乎經濟理性的行為是在小農經濟剩余少而且分散的條件下,采取擴大剪刀差和普遍高利貸的方式過量剝奪農民。
3 高利貸所代表的金融資本,加上不斷直接鯨吞著農業剩余的商業資本在農村經濟中的作用,與30年代中國工商業資本原始積累加速的情況相輔相成,同時期農村擁有生產資料的比例和富裕程度正好與商品化進度和負債率逆向而動。尤其值得思考的是:大多數農民借貸都主要是為了應付生活急需,而不是為了擴大再生產。各類農戶在種植結構調整和農業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之中并沒有受益,工商業資本原始積累是以犧牲農業和小農破產、社會矛盾激化為代價的。
由此可以認為,舊中國對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穩定格局沖擊最大的,是在國家追求工業化、城市化的過程中從農業提取剩余最多的商業資本和高利貸金融資本。所以,中國的農民革命,主要起因于工業化的資本原始積累。
摘 要:在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農村金融產生了越來越強烈的需求,然而,我國農村現存金融狀況卻不能有效的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本文立足于這一現實,分析了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狀況,農村金融發展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應該采取的措施和遵循的原則。通過這些分析使我們認清在建設新農村的背景下,如何實現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村金融發展協調起來。
關鍵詞:農村經濟發展;金融支持;金融需求;金融供給
一、問題提出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但是在發揮作用方面,這四家機構在農村發揮的作用并不明顯,農發行基本上變成了一個糧食銀行,或者說糧棉油的銀行,它不能深入到農民生活中的各個環節,特別是不能支撐其他多種經濟的發展。農業銀行是一個國有商業銀行,由于贏利動機存在,因此它的許多業務從農村基層撤出。郵政儲蓄只是一個儲蓄銀行沒有貸款業務,功能過分單一,實際上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只能落在農村信用社的肩上,所有這些狀況決定了必須對現有農村金融體系進行變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村經濟問題是經濟發展是發展中國家普遍面臨的一個不可逾越的根本性問題。我國是一個處于“經濟轉型”階段并具有“二元經濟”的國家,在當前全國范圍內進行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研究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政策對發展農村經濟具有重大意義。
二、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狀況分析
農村金融發展也像其他商品市場一樣,其目的就是實現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的均衡,發揮農村金融對經濟的促作用,因此我們首先要來了解一下目前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的一些狀況。
(一)農村金融的需求狀況分析
目前農村金融需求主體由五個部分組成,即農戶、農業龍頭企業、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和農村政府,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金融需求在大部分地區是緊密聯系在一起,而農業龍頭企業在農村金融需求總量中的比重很小,所以農村金融需求可以簡單分為農戶金融需求、中小企業金融需求和農村政府的金融需求。對于農戶需求來說,發展程度不同的區域,農戶金融需求是不同的,根據經濟發達程度,我們把農戶金融需求分為三類,即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發展需求,中等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農業生產需求和生活需求并重,欠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生活需求。對于中小企業金融需求來說,由于我國的農村企業絕大多數為中小企業,我國農村企業總數于2004年達2931萬戶,為農村就業和經濟增長作出了巨大的貢獻。2004年全國農村企業吸納的勞動力人數為14733萬人,占當年農村勞動力總數的27.9%,2004年,農村中小企業創造增加值約為45621億元,比2003年增長13%左右。 [①]對于農村政府的金融需求來說,由于農村基層政府包括鄉鎮政府和村集體,它們的金融需求不同于農戶和中小企業,它們的金融需求主要是為農村提供生產和生活用的公共產品。在一些財政困難的地區,政府還通過向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彌補稅費差額和發放職工工資。通過這些需求主體來看,農村對金融的需求潛力是巨大的。
(二)農村金融的供給分析
從正式金融安排的金融供給角度來看,每年國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對農村經濟剩余進行轉移,但是在量上十分不足。2004年,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5%左右,但農業貸款僅占整個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不足6%。四大國有銀行每年以吸儲上存方式從農村流出的資金約有3000億元 [②]。郵政儲蓄只吸儲不貸款,每年約有2000多億元的資金被抽離農村。農村和農業資金大量流出導致了農村正式金融供求缺口巨大。
然而,自1996年中國農業銀行開始與農村信用社行社分離,國有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以來,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呈現萎縮態勢。與此同時,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信貸資金的壟斷供應者,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農村信用社過分看重業績的增長,以追求盈利為主要目標,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合作原則。
從農村非正式金融市場供給角度看,主要包括私人自由借貸、私人錢莊、合會等。具有貸款數額小,希望手續簡便、靈活、及時的特點,并采用較少抵押甚至無抵押的貸款方式。從供給角度看,農村貧富差別加大為農村非正式金融提供了金融供給的空間。同時農村又缺乏國債等證券投資渠道,使得數量巨大的民間資本持有者受利益驅動而成為非正式金融的潛在供給者。
三、 農村金融存在問題
(一) 農村金融機構組織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者的職能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混淆和沖突,并由此產生了許多難以協調的矛盾。首先,農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全,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承擔我國政策性金融的重任,農業發展銀行不但存在資金來源不穩定,資金運用效益低下等問題,而且業務范圍非常狹窄,功能退化,僅是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著政策性金融組織的作用。其次,農業銀行市場定位的變化使得原來農村金融的主導地位不復存在,實行商業化改革以后,農業銀行從農村大量撤出,留在農村的也僅從農村吸收存款,不再向農戶發放貸款,這使得其在農村金融的主導地位不復存在。再次,農村信用社不能完全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村信用社經營中商業化傾向,運作不規范,存在隱性的金融風險。
(二) 民間金融不完善和不規范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一直受到打擊和排擠。但是,許多民間金融在擴大農村生產經營資金,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進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另外,農村民間金融一般具有規模小,隱匿分散的特點,容易失控,一旦失控,不僅可能導致其自身的系統崩潰,而且還可能波及到農村政治社會的整體穩定。因此,如何有效地規范和保護民間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是今后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一個重要任務。
(三)金融服務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經濟需求
各金融機構之間在農村市場缺乏有效競爭導致了農村的金融服務功能逐步弱化。農村的金融產品較少,金融服務種類單調,基本上只有傳統的存貸業務,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種類很少,而現在農村經濟由傳統的農業生產邁向產業化、規模化發展時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金融服務現狀難以滿足當前農村多元化經濟的需求。
四、構建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體系的措施
(一)完善農村金融機構組織產權和治理機制
目前農村基層金融組織產權不清導致了競爭沒有效率,因此,政府應著手建立既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同時又具有多元化產權結構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合作金融作為我國農村金融基本的組織形式,已在理論界和實業界達成共識,但目前以基層農村信用社作為唯一的一級法人合作金融組織形式,既不符合我國區域經濟、金融發展不平衡的國情,也不利于合作金融組織的競爭和發展,故今后應考慮建立多層次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而對于作為商業銀行的中國農業銀行,則可考慮漸進式地推進從國有獨資公司制到實行縱向產權結構的有限責任公司制,再到實行橫向產權結構的股份有限公司制的產權改革方式。
(二)發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一方面要對農村信用社進行合作金融改革, 另外還應積極探索農村金融的其他發展模式,力求在農村建立起以合作金融為主體,多種金融形式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
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步伐,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按照農村金融需求多層次、多元化的特點,加快構建多元化、多層次、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要加快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對于農業發展銀行要進行職能定位,拓寬其政策性業務范圍,強化其政策性支農作用。要改革郵政儲蓄管理體制,建立郵政儲蓄銀行,拓展業務范圍,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發放小額農貸。采取有效措施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發揮民間借貸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和機構,增強農業防風險能力。
(三)鼓勵、支持和引導民間金融的發展
盡管我國對民間金融一味加以取締,但在正規金融不能滿足農村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民間金融活動有著頑強的生命力。據調查顯示,農戶借款數額中72.18%來自各種非正式渠道,其中農戶之間借款占非正式的93.12%,而來自正規渠道的只占27.12%。 [③]因而,我們不能不顧客觀存在和實際需要,承襲舊規把民間金融活動視為亂集資,簡單、粗暴地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及其活動。對于在市場經濟中自發產生的民間金融,政府應該給以承認、鼓勵、支持和引導。首先要提高對民間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在農村金融中地位作用的認識,廢除現有限制民間金融發展的政策和條條框框。其次給以民間金融在稅收上的優惠,減少在資金融通、利率市場化等方面的限制。還有要規范民間金融的組織形式,對民間金融活動實行監管。
結論
綜上所述,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科學發展觀在農村金融中的實現途徑。雖然我國農村金融改革正在從不同的層面展開,政府對農村金融供給萎縮及其導致的嚴重后果也給予了高度關注,但從總體上看,農村金融改革需要調整的利益關系仍十分復雜,因此構建農村金融必須要從農村的實際出發,以便利農民、滿足農民為著眼點,大力發展多種類型的金融組織。形成健康、高效、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切實提高金融服務于“三農”的水平,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落實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使“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運動”的目標早日得以實現。
論文關鍵詞:現代農業;金融抑制;農業信貸制度
論文摘要:我國農村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嚴重制約著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解決金融抑制的根本還在于制度創新。本文結合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抑制理論,在對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現狀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探討了農業信貸制度對化解農村金融抑制的效用,最后提出了構建我國農業信貸制度的基本框架。
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大力發展現代農業,但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發展陷入了“低生產率一低收入一低儲蓄、低資本積累一低生產率”的惡性循環。發展經濟學理論認為增加資本積累是從“惡性循環”中解脫出來的一條重要出路,通過對農業的投人進而增加資本積累對于農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目前農業信貸資金已經成了農業投入的主要資金來源,然而,我國農村普遍存在著金融抑制現象,導致金融機構支農積極性不高,對農業投入嚴重不足。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破解農村金融抑制問題的關鍵在于構建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農業信貸制度。因此,構建因國情制宜的農業信貸制度,破解農村金融抑制難題,已經成為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一、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面臨的金融抑制殛其癥結
(一)農業獲得貸款的支持低,農民貸款困難重重
近年來,我國逐步加大了對農業的信貸投入力度,農業信貸投入總量有了大幅增加,但投入不足問題依然嚴重。有關資料顯示,2006年我國GDP為209407億元,金融機構貸款總量與GDP之比1.07:1。而第一產業GDP為24700億元,金融機構貸款總量與GDP之比為0.49:1,即僅為全國每1元CDP獲得貸款水平的46%。雖然農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行業,單位GDP所需貸款可能比二、三產業要低一些,但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單位農業GDP獲得貸款支持明顯偏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5年對全國29個省(直轄市、自治區)、1962個農戶的抽樣調查顯示,63%的農戶有借款需求,實際發生過借款行為的農戶占樣本的51%。在有過借款的農戶中,從親戚朋友中借款的占58%,從農村信用社借款的占37%。根據調查推算,目前大約只有四分之一的農戶能夠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支持。
(二)農村金融機構支農供給不足
盡管我國農村有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商業性金融機構越來越注重效益,而由于農業經濟發展滯后,支持農村經濟無利可圖,還可能帶來金融風險,因此,機構網點大量從縣域農村撤出,上收貸款權限,導致農業信貸資金日益萎縮;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惟一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目前只承擔國有糧棉油流通環節的信貸業務,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任務如支持農業開發、農業產業化和農村基地建設、農副產品加工龍頭企業信貸等業務并沒有開展起來,其支持農業發展名不副實;農村信用社發揮著金融支農主力軍的作用,但農信社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愈加嚴重的商業化傾向,影響了其支農的積極性,支農后勁不足。總體來看,金融業支農供給嚴重不足,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阻礙“三農”問題解決的重要因素。
(三)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資金供求矛盾尖銳
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和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服務的主體,也是農村資金外流的主要渠道。農村地區的國有商業銀行基層機構撤并和職能調整后,所剩無幾的機構和網點幾乎成了單純吸收存款的機構,據統計,國有商業銀行每年在農村吸儲余額為2000億元至3000億元,很大部分通過上存凈流出農村;定位“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的郵政儲蓄,將吸收的資金統統上劃到地市級以上機構,然后轉存人民銀行獲得利息收入。資料表明,截至2006年12月末,全國郵政儲蓄存款余額達到1.6萬億元,其中各鄉鎮及所轄農村占50%以上,成了加劇農村資金外流的“罪魁禍首”之一;農村信用社在強調資金的集中使用,將吸收的農村資金上存到縣級以上機構的同時,受社會環境的影響和經濟利益的驅動,在信貸投放上也逐漸偏離農村經濟。目前,農信社每年投入農村的資金僅占其吸收存款總額的70%左右,而且這一比重呈現出逐漸下降的趨勢。農村社會資金流失使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資金“反哺”的支持。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深入,必然會加劇資金供求的矛盾:一方面,農業信貸資金需求旺盛,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呈現剛性增長的態勢;另一方面,資金外流嚴重,信貸資金流向、流量發生了新的變化。
(四)農村信用社壟斷農業信貸市場,市場調配信貸資源的作用很難發揮
農業信貸市場是促進農業信貸資源配置優化,增加農業信貸資源總量供給的重要途徑。然而,隨著商業性金融機構撤離農村,農村信用社逐漸確立了在農業信貸市場上的壟斷地位。面對近乎壟斷的農業信貸市場,農信社缺乏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的動力,支農積極性減弱,業務“非農化”傾向明顯,使得資金向收益相對較高的城鎮或非農部門流動,真正需要資金的農業和農村經濟難以得到貸款的支持,嚴重影響了市場對信貸資源的配置作用。
(五)農業信貸管理機制不暢,信貸業務滯后
農業生產具有“高風險性、分散性、波動性、周期性”等特點,要求農業信貸資金的投入應該與之相適應。然而,我國的信貸管理機制存在很多問題,抑制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體表現為:一是嚴格的信貸管理體制和貸款責任追究制,影響對農業信貸的投入。一方面金融機構為了防范風險,對資金實行集約化管理,上收貸款權限,基層行授信權限受到嚴重限制;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對貸款發放普遍實行第一責任制風險管理和貸款終身追究制,在目前信貸激勵與風險約束不對等的情況下,導致信貸員“慎貸”、“惜貸”、“怕貸”思想嚴重,限制了農業信貸的有效投入。二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偏小。隨著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和現代農業的發展,5千到1萬元的小額農貸授信額度遠遠不夠,資金供求矛盾較為突出。三是貸款利率偏高。目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普遍上浮20%~100%不等,有的還“一浮到頂”,與農業生產收益率較低的現實相比,農民難以承受,也與國家的惠農政策相悖。四是貸款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脫節。由于現代農業已打破傳統農業的春種秋收模式,向反季節、長周期發展,一些特色農業的生產周期延長,而目前農金部門仍采取傳統的農業貸款發放辦法,無論貸款種類、用途均實行1年內的貸款期限,已不適應現代農業經濟的發展規律。五是農業貸款抵押擔保難。目前縣級擔保體系尚未健全和完善,部分縣市甚至還沒有一家擔保公司,且涉農業務稀缺,大部分農村中小民營企業和種養業農民因缺少擔保而被拒之于貸款門檻以外,擔保抵押物缺失已經成為農民貸款難的突出問題。
二、農業信貸制度效用分析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是一種生產力,有效的制度安排會促進經濟的增長和發展。制度一般具有提供激勵機制、降低不確定性、降低交易費用、為經濟提供服務、抑制人的機會主義等功能,其中激勵和約束是制度的核心功能。化解農村金融抑制,確保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投入,從根本上講還是要靠制度創新。農業信貸制度為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的信貸資金投入提供了制度保障,其具體效用有以下幾點。
(一)引導金融機構增加農業投入
農業信貸制度一方面硬化了農業投入約束機制,使得農業信貸資金投入不受時間和外界其他因素的干擾和影響,能夠得到穩定和持續的供給;另一方面,利率控制、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作為農業信貸制度的重要措施將調動金融機構支農積極性,增加對現代農業的投入。
(二)打破壟斷,有效發揮農業信貸市場的作用
農業信貸市場的發展和完善需要制度建設。農業信貸制度的建立,將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激勵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新型金融組織進入農業信貸市場,從而打破目前農村信用社壟斷農業信貸市場的局面,引導農業信貸市場競爭有序的發展。
(三)增強風險管理,防范農業信貸風險
農業信貸高風險的特性,不但抑制了金融機構信貸投入的積極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農業信貸作用的發揮。農業信貸制度的建立,將增強農業信貸風險管理的可控性,有效地防范農業信貸風險。
(四)改善農業信貸管理體制和運作方式
有效的農業信貸管理體制和運作方式應當能夠適應農村經濟對信貸資金的需求。農業信貸制度針對農業信貸業務中存在的信貸結構不合理、信貸額度偏低、信貸期限不符合農業生產周期、信貸抵押擔保難等問題,通過改進信貸方式、創新信貸品種、下放貸款權限、降低貸款門檻等措施,為完善農業信貸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五)強化、引導資金回流農村
農業信貸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確規定設在農村的所有金融機構必須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放當地,同時通過利率控制、稅收優惠等條件為農村金融機構創造租金,從而引導更多的資金回流農村,投向農村經濟。
三、我國農業信貸制度構建的基本框架
農業信貸制度是對金融機構的農業和農村信貸行為的制度安排或制度規定,其目的就是在該制度下,農村金融機構能有效地配置信貸資金,滿足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資金需求。農業信貸制度主要由農業信貸組織制度、農業信貸業務制度、農業信貸管理制度和農業信貸風險控制制度等四部分構成。構建我國的農業信貸制度需要從四個方面著手。
(一)農業信貸組織制度
農業信貸組織是構成農業信貸市場的基本單位,主要包括各種農業信貸機構、農業信貸服務組織、農業信貸管理機構等。農業信貸組織制度是規定農業信貸組織設立、運行、關閉等規則的制度體系。一個有效的農業信貸組織制度體系應當能夠使組織制度的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相等,農業信貸組織激勵與約束相容,相互競爭并充滿活力,使得農業信貸資源得到最優配置。目前我國提供農業信貸資金的金融機構主要是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今后將增強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三農”服務的功能,探索適合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金融組織。隨著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等金融機構將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共同發揮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
(二)農業信貸業務制度
農業信貸業務制度是對農業信貸機構信貸業務的設計與規范,主要包括農業信貸機構設計制度、農業信貸授信條件制度、農業信貸授信權限制度、農業信貸利率制度和農業信貸擔保制度。
1 農業信貸結構設計制度。依據實際信貸需求的不同導向,金融機構對信貸類型、種類、期限、額度等設計不同的結構組合。一般來說,我國面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信貸結構設計,主要包括:合作金融主要提供流動性、短期、小額、信用性貸款;政策性金融主要提供流通領域的短期、專項性貸款;商業性金融主要提供中長期、固定、大額、擔保、抵押、質押性貸款。
2 農業信貸授信條件制度。我國對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放信貸,都規定了嚴格的、詳細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包括:借款用途、還貸能力、還貸計劃與方式、借款人資信狀況、經營狀況、資產負債率等。規定授信條件是為了保證信貸安全,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機構必須嚴格依照授信條件實施信貸投放。
3 農業信貸授信權限制度。授信權限即對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放信貸資金的權力限制,包括對授信類型、授信對象、授信項目、授信額度等自主選擇權與決定權的限制。授信權限規定了金融機構信貸行為和信貸關系的范圍邊界。我國農業信貸授信權限仍相對有限,在發展現代農業的進程中,將形成對農村金融需求滿足一定程度的抑制。
4 農業信貸利率制度。我國農業信貸利率制度設計,具體包括:商業性金融提供農業信貸利率參照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作為執行標準,依據信貸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實際利率水平,特別貸款項目可以享受優惠利率;政策性金融中的非政策性信貸利率參照商業性金融信貸利率標準執行,其中的政策性信貸利率則由國務院或中央銀行指定利率。政策性信貸的實際利率通常小于商業性信貸實際利率水平,形成的利差由中央銀行或國家財政給予補救;農村合作金融提供的支農信貸利率在參照商業性金融信貸利率的基礎上,其實際執行利率可上浮50%。
5 農業信貸擔保制度。對金融機構提供信貸制定、信貸擔保制度,是為了促進并維護金融機構資金融通安全與效率,保障金融機構金融債權的實現,從而實現對金融機構債權人利益有效保護。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對于面向“三農”的信貸,一般情況下要求提供擔保,但農村信用社提供的農戶小額信貸則屬于無擔保信用貸款。
(三)農業信貸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以及國務院、中央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有關銀行行業法規法令,為了保障信貸資金的順暢流動及其收益安全,我國商業性金融的信貸資金運行與管理,主要實行:借款人申請制度、貸款行長負責制、審貸分離制、分級審批制、特派參與監督制、信貸資產風險管理制度、信貸績效評估制。農村合作金融的信貸資金、政策性金融中的非政策性信貸資金的管理參照商業性金融的信貸管理制度執行;政策性金融中的政策性信貸(如糧油棉收購專項信貸資金、扶貧貸款、康復扶貧貸款、邊境貧困國有農牧場扶貧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林業貸款、治沙貸款、專項基本建設貸款、專項技術改造貸款)等實行封閉運行與封閉管理制度。
(四)農業信貸風險控制制度
農業自身的弱質性使得農業信貸具有高風險性,嚴重制約著農業信貸的發展,削弱了金融對農業的支持效應。因此,建立農業信貸風險控制制度,對增強農村金融基礎,提升農業金融支持效應,具有重要意義。具體地說,對于合作金融提供的農業信貸,應在堅持合作制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完善合作金融體制、改進合作金融治理、加強資本充足性管理等制度途徑加以風險防范與處置;對于商業性金融提供的農業信貸,則應在堅持市場化定位的原則基礎上,堅持面向“三農”的根本宗旨,通過機構改革、信貸結構優化與調整、轉換運營重心(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擴大信貸跨度)、有效剝離不良資產、相機拓展城市業務等制度途徑加以風險防范與處置;對于政策性金融提供的農業信貸,則應在堅持“政策性與銀行性”均衡的原則基礎上,明確界定政策性金融的信貸權限與支持邊界、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信貸的利益補償機制、完善信貸資金的封閉運行與管理機制、健全自營制與制相結合的經營體制等制度途徑加以風險防范處置。
內容提要:發展農業產業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現有金融和農村金融體系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諸多問題: 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后,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出現缺位;農業產業化自身的脆弱性和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的信貸投入;農業產業化經營外部融資環境的不利;農業保險缺位,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等等。因此,我們要構建完善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金融支持體系:健全農村金融供給體系;健全農村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建立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信用擔保體系;大力扶持社會化服務的支撐體系;構建和發展農村民間金融體系;選準信貸支農載體框架;規范和創新農村金融監管體系;等等。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金融;體系;
一、農業產業化經營需要金融支持
農業產業化是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的必然產物,在國際上農業產業化的概念是由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的高德博格在20世紀50年代后期首先提出的,通常是指從農資供應如種子、肥料和農機等,到農產品、食品加工和食品供應等一系列農業生產者、食品加工企業和專業協會(社會團體)所組成的一個農產品產業鏈。在20世紀50年代,全球農業產業化的交易額為4200億美元,其中農產品占1/3以上,據預測,到2028年農業產業化交易額將上升至10萬億美元,其中農產品交易額將達到1萬億美元。在我國,農業產業化是1993年山東省在總結濰坊市農業和農村發展經驗時,作為一種新的農業發展戰略首先提出來的,它是指在農業家庭經營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引導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組建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種養加、產供銷、內外貿、農工商一體化的生產經營體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農業產業化一經提出,就受到了各級政府、理論界和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
農業產業化是我國繼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鄉鎮企業大發展之后的又一次大規模的改革,是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過渡的必然選擇,也是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全面小康水平的必由之路。農業產業化是當今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發達國家已經進入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高級階段,而中國農業正處在全面推進農業產業化的進程之中,或者說初級階段。農業產業化已經成為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基本趨向和有效形式。農業產業化發展是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必要手段,是農村經濟實現結構性增長的必由之路。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按照C—D生產函數Y=f(K,L,M, A),農業產業的產出水平主要取決于投入農業的資本、勞動力、土地和農業技術(廣義)四種生產要素。目前,資金支持不力是制約農業產業化的突出問題。農村金融部門如何發揮在農業產業化中的作用,事關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前景,值得認真研究。
金融是經濟的命脈。發展農業產業化,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 農業產業化使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的物質交流增多,生產的外延在擴張,農業產業化的參與者對金融部門的需求越來越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農業產業化所依托的外部環境建設需要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培養各種市場要素,需要生產資料市場、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的專業批發市場、社會化服務市場等,也需要通訊、交通和倉儲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由于建設項目的公共性和長期性,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金融支持,尤其是政策性金融的支持。第二、龍頭企業需要大量的流動資金作為收購原料的保障。農產品的特點是季節性強,秋季農民需要農產品變現以解決生活開支后生產資金,這就需要相關的大型糧棉油加工龍頭企業集中收購,作為原料儲備,它所需要的流動資金貸款數額是很大的,而且使用時間相對集中。第三、龍頭企業需要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務。從傳統的存、貸、匯業務到新興的資信評估、理財咨詢、貼現、租賃業務,都是現代企業所需要的。第四、農戶需要短期、臨時性的生產資金,用于收貯、運銷和加工, 部分農戶需要提供電子匯兌、資金結算、信用卡、委托收付款等金融服務。
但從目前情況來看,由于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許多鄉鎮企業效益下滑,農業的自身積累日益減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資金積累能力;從財政投入看,近年來,隨著農業產業化政策地位的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對于農業產業化的財政支持不斷增強,中央和地方財政每年都拿出資金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但是資金量不大、且資金分頭管理,難以發揮更大的效力。再加之縣鄉負債嚴重,財政困難,專項配套資金無從落實,而以各種方式擠占支農資金的事情卻司空見慣,因此,農業產業化的財政支持短期難有根本改善。金融在現代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多方面的重要功能, 金融通過金融影響儲蓄、投資影響資金的流量結構影響生產要素分配結構影響資金存量結構影響產業結構等鏈條作用促進經濟要素的投入與要素生產率的提高;政府通過制定實施如政策性優惠貸款、對商業性貸款的政策性擔保等金融政策措施,將資金引向素質好、技術可行和有市場前景的企業和項目上,可以有效推動產業化項目和企業發展。因此,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充分發揮金融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大力吸引金融資源的參與和支持。也只有為農業產業化提供金融支持,由支柱產業推動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由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農戶,從而形成利益拉動下的經濟連鎖反應,也才能激活農村大市場,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和金融成長“雙贏”。
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融資頸瓶
現有金融和農村金融體系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嚴重滯后,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出現缺位。
第一、農業銀行發展戰略的移位,對農業產業化的支持力度減弱。據涉農金融部門的大體分工,農業銀行承擔的主要責任是農產品加工、發展農業產業化以及縣以下的小城鎮建設工作。但是近幾年來,隨著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包括農業銀行的國有商業銀行對其發展戰略進行了調整, 推進集約化經營, 按照市場份額、成本核算和規模經濟的原則,調整了機構網點布局,實行(收縮農村)與(拓展城市)并舉戰略,發展戰略明顯呈現出向城市移位的傾向,同時,信貸重心轉向了城市,新增貸款集中投放到了效益更好、風險更小的重點企業或行業,縣和縣以下機構基本上只有辦理存單質押貸款,對法人企業的貸款均要上報審批。 第二、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業務單一,服務農業產業化功能殘缺。1994年農發行成立的宗旨、短期任務是要實現糧棉油等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長期任務則是要充分發揮增強農業經濟發展后勁的作用。1998年,國務院決定將農發行承辦的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糧棉企業附營業務等項貸款業務重新劃回農行。 從此農發行的作用也僅限于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按照目前的狀況,農發行實際上是我國糧食流通政策的產物,它根本無法起到增強農業發展后勁的作用。 從目前的職能定位和發揮的作用來看,僅僅是解決了部分農副產品價值的實現問題,離一個發展銀行的功能相差太遠。第三、 農村信用社的市場定位和自身實力較弱,支持農業產業化力不從心。從現行經營管理看,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于服務(三農),主要以小額農戶貸款、 農村個體工商戶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為主,從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農村信用社市場定位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貸需求出現錯位。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業產業化力不從心,主要表現在:一是受結算和手段等因素制約,農信社吸存難度大,歷史包袱沉重,支持農業產業化資金實力有限;二是農村信用社無法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特別是龍頭企業的結算需求。龍頭企業的市場化、無地域性、靈敏度高等特點要求結算渠道全國性、暢通性、快捷性,但現有農村信用社結算模式卻不能滿足龍頭企業結算需求。
2、農業產業化自身的脆弱性和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制約了農業產業化的信貸投入。
農業自身的弱質性使農業貸款承受了極高的風險。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條件影響大,這使農業產出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農產品供求彈性小又使農業面臨相當大的市場風險,加大了投資農業收益的不確定性。農業生產的高風險、周期長、低收益等主要特點決定了農業產業化的脆弱性。對于農業產業化新上項目,在產業化經營初期具有投入多、風險大、效益低等特點,作為承貸主體的金融機構風險加大,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業信貸的有效投入,致使一些直接關系農業發展后勁的重要基礎設施項目的貸款投入甚少。農業龍頭企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主要表現在其一些農業龍頭企業整體實力和核心競爭力不強,農業產業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內部信用達不到銀行貸款的要求。原始積累歷程短,自有資金匱乏,自有流動資金先天不足,經營規模偏小,抗風險能力弱。內部治理結構常常不規范、企業產權不清,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企業的資信等級低,從而沒有在銀行形成長期信用基礎,信用地位不穩固,獲取擔保貸款能力差。金融部門在充分考慮安全性、流動性、益性的原則下,必然對產業初始階段龍頭企業謹小慎微,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投入。
3、農業產業化經營外部融資環境的不利。
農業產業化過程中農業園區、生產基地建設、農業龍頭企業時培育和發展均需要貸款的支持。而在我國,長期以來信貸資金分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過度傾斜,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得不到足夠的信貸支持。
(1)農村金融供給的市場割據特征明顯,缺乏必要的組織協作。農業產業化數量眾多的經營主體直接導致了農村信貸市場需求的分散與競爭性,從而需要多元化的金融組織來滿足。但由于1996年以來的農村金融改革取向是在清理取締民間金融背景下的現有正規金融體制的自我完善,所以農村信貸供給仍然表現為市場分割背景下的壟斷格局,無法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提供靈活、多元的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主要支持信用級別較高但數量很少的大型產業化龍頭企業,尤其是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對于產業化經營中的農戶來講,其信貸來源主要是農村信用社,但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服務區域是按行政區劃嚴格分割的,所以農戶貸款市場實際上是一種完全的賣方壟斷結構。對于數量眾多的介于農戶與大型龍頭企業之間的各類中小龍頭企業和經濟組織來講,其信貸市場則是寡頭(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壟斷的,信貸滿足率自然也更低。另外,不同機構之間缺乏必要的組織協作也是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伴隨著農業銀行和其他國有金融從農村大規模撤出分支機構,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農村正規金融在組織形態上卻止于分立而未發生市場意義上的協調或重組,農村信用社主要支持農戶的生產經營,農業銀行則專注于對優質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金融服務,二者業務發展缺乏協調,也不存在功能互補的業務。而且,農村信用社本身也因為體制和技術等因素而未能實現經營上的協調配合。
(2)正規金融體系缺乏應有的活力。中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中,除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其中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外,還有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發揮的作用不大,一般只涉及少數較大農村企業的融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屬于農業融資方面(尤其是國家糧棉收購融資方面)的政策性銀行。除郵政儲蓄之外,上述其他農村正式金融機構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郵政儲蓄主要由國家郵電局監管,央行監管有限。現有正規金融機構在支持農業產業化方面存在的不足,根本原因是改革不到位以及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一方面,我國現有的正規農村金融機構并不是農村經濟內生發展的結果,因而存在眾所周知的制度缺陷。另一方面,農業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行為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由此也要求農村金融機構依據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的原則提供資金,但出于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考慮,我國正規金融發展過分注重了資產的安全性要求。無論農業銀行還是農村信用社均普遍上收信貸權力,嚴格審貸程序和審批條件,強化了不良貸款比例指標考核,導致在新增貸款發放問題上,出現了大量的“惜貸”和“慎貸”行為。與此同時,農業銀行已經開始收縮業務邊界,逐步從農村收縮機構,業務向城市集中,農業貸款發放顯著減少。組織不穩與功能不定制約了農村金融體系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作用的發揮。
(3)民間金融的先天不足。由于正規性金融市場缺位,正規金融組織不能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因此,非正規性金融組織(也稱民間金融)在金融管理當局抑制的領域之外自發活躍起來。 農村民間金融機構是相對于農村官方金融機構而言的,是沒有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等金融管理機構常規管理系統的金融機構,其具體的存在形式是農村合作基金會、地下錢莊、地下外匯兌付店和聚合等。長期以來,民間金融在我國基本上被列為地下金融,并一味地進行整治。但民間金融就是“整”而不倒,往往是整治的風頭上收縮一下,風頭一過又“死灰復燃”,甚至更旺。農村民間金融的存在,也充分說明正式金融機構滿足不了農民的金融(特別是貸款)服務需求,而民間金融正好彌補了這種不足。當前農戶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間私人借貸,估計有50%到65%的農戶獲得了非正規貸款,農戶借款中民間借款所占的比例超過70%;我國農村“高利貸”有8000億元至1.4萬億元。 非正規金融組織若從實際產生的效果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戶及一些鄉鎮企業金融服務上的空缺,打破了農行、信用社等正規金融組織一統天下的格局,促進了農村金融組織的創新和農村金融市場的開拓,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是,民間借貸一直不具備合法地位,沒有實現規范發展,難以有效地補充產業化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而且,民間非正規金融組織有其致命的弱點和缺陷,那就是容易違反金融法規或高利率,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相當一部分資金可能流向一些不正當甚至非法的經營活動,成為非法活動的助推器;風險監管不嚴格,存在很大隱患。并且相當部分的民間借貸仍然采取了口頭約定等不規范的借貸形式,利率普遍較高,既制約了資金需求,又成為眾多法律糾紛的根源。因此,民間金融的先天不足,導致其難以成為支持農業產業化的重要力量。
(4)在中間業務方面,金融部門的服務水平遠難滿足農業龍頭企業的需求,突出表現在服務的品種少,僅能提供開戶、結算、貸款等常規服務,而資信評估、理財咨詢、承兌匯票、貼現各類等特殊服務則很少,服務層次低,大多數是一些小額零散的業務,長年正常性的服務少。更為嚴重的是一些農業龍頭企業由于在大銀行貸款困難,不得不在信用社開戶,其中間業務水平更差、效率更低,直接影響了這些企業的效率。
(5)直接融資比較困難。我國的資本市場,無論是股票市場還是債券市場,都主要面向國有企業,而且我國絕大多數農村縣、鄉、鎮甚至沒有證券交易網點,農業利用資本市場實施證券融資非常困難。在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上,農業龍頭企業無論是通過爭取額度直接上市,或通過股權轉讓間接上市,還是發行企業債券,都存在一定困難。龍頭企業從資本市場融資的數量也相對有限。1995年以前,在股票市場上市的龍頭企業不到5家,1996年之后上市的農業公司數量開始增加, 但農業類上市公司所募集資金的總量與農業整個行業所需要的資金相比,尚有較大的差距。目前上市的龍頭企業共有59家,但籌資的數額比較少,所占比例偏低,而且部分上市的龍頭企業的經營領域已經脫離了農業和農村經濟,龍頭企業通過債券方式籌集的資金數額更是少之又少。2003年1月份統計,我國滬、深兩市共有32家農業龍頭上市公司,僅占全部上市公司的2.6%,近60 家農業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普遍低,凈資產收益率往往達不到再融資的條件要求,上市后所募集的資金也多轉入非農領域,以取得短期回報。
3、農業保險缺位,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
農業保險是穩定農業生產、保障經營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農業經營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農業和經營主體的經濟地位,便于其獲得貸款,引導農業金融資本的流入,促進農業生產擴大規模、提高集約化生產水平和降低資金融通成本。自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試辦農業保險以來,農業保險業務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穩發展。但由于農業保險回報率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依據,加之保險公司實行商業化經營,業務重點也轉向城市,近十年來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目前,多數省市的人保分公司都撤消了農業保險機構及業務。由于農業保險的缺位,在一定程度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風險程度的評估,成為“惜陪貸”的重要因素,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
4、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信用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業能夠更加有效地獲得金融支持,強化企業的間接融資系統。從我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金融支持的現狀來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針對龍頭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以藍田股份為例,如果當時已經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藍田股份就有可能及時規避盲目擴張的風險,不至于出現信用危機,也就不會導致資金鏈條的斷裂和經營的失敗。相對工業企業而言,目前農業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處于創業成長期。由于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健全和銀行對信貸資金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斷提高,對于面臨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來說,獲得貸款的門檻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貨款在實踐中也很難落實,直接制約著龍頭企業的發展壯大。
三、構建完善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金融支持體系
加大金融對農業的支持力度,既是現代農業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條件,也是促使弱質農業從落后走向比較發達,并最終實現現代化的客觀要求。世界經濟發展的經驗表明,凡是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及地區,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的進程中都離不開金融支持。加大對農業這種弱勢產業的資金支持可以說是一種國際慣例。面對目前我國農村實現產業化融資難的現狀,要努力形成政策性融資與商業性融資相結合,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相協調的多元化資金支持體系。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必須結合當地資源優勢,以資源開發為基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真正將金融支持農村產業化發展深入到農業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生產環節,尋求農業產業化和金融機構發展的最佳結合點。
1、健全農村金融供給體系。
要明確現有正規金融體系的市場定位,真正建立起既公平競爭又分工協作的多元化組織格局。要有計劃、分步驟地將設在農村卻很少甚至不發放農業貸款的國有銀行基層網點撤出農村市場,騰出的網點設施和市場份額轉讓給農村信用社或其他地方金融機構,有必要保留的機構網點則必須界定一個嚴格的新增存貸款比例。加強對農業發展銀行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其資金真正用于規定用途,穩定糧食生產,同時應允許其適當擴大政策性業務的范圍,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田水利建設,為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要盡快調整郵政儲蓄機構的利率政策,降低郵政儲蓄資金存放中央銀行的利率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村資金外流,穩定農村金融秩序。根據農村民營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可以允許在少數發達地區試辦農村民營銀行,以規范日益活躍的民間金融活動,切實解決數量眾多的中小龍頭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金融需求,降低農村金融風險。
2、健全農村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
我國迫切需要建立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持,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融投資體制。拓寬民間投融資渠道,創新農民個人投融資方式,構筑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撐,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據有關資料統計僅限農村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基礎設施、養老救濟等社會保障、農業科技等五項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建立,就要10000億元的資金。這么大的資金缺口,光靠政府財政支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唯一的出路是拓寬民間融資渠道,變單一的間接融資為直接融資,引導工商資本、民間資本、外國資本進入農業主產區,建立一個以農民個人投資為主體,國家財政性投資為引導,信貸資金為支撐,外資和證券市場資金等各類資金為補充的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系和完善的農業保險機制,把農民存在金融機構里睡覺的錢用起來。
要加快培育農業資本市場,充分利用資本市場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一是鼓勵優勢企業通過兼并收購小企業和弱勢企業,通過企業之間的資產重組和產權交易,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盤活存量資本,壯大龍頭企業經營規模,實現企業的規模擴張。二是深化龍頭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明晰產權關系,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份制運作,促使企業在同行業中形成競爭優勢,為上市打好基礎。三是加快培育和發展龍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專業性中介機構,為龍頭企業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資本市場運作和盤活農業經營性資產提供條件。四是以大型龍頭企業和非金融機構為主體、建立專業性的農業產業化投資基金,對龍頭企業和具有市場潛力的產業化項目進行股權等形式的投資。產業投資基金是以資本市場為紐帶,以產業發展政策為引導,通過對國家亟待發展的產業,如農業、能源、交通等,實行股市融資及資本運作,以解決國家因財力有限而不能滿足的產業重點項目資金需求的困難,促進基礎產業、高科技產業等新興產業集約成長的一種有效的金融工具。五是制定一些傾斜性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為企業債券、股票的發行和基金的運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充分發揮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證券市場為涉農公司融通資金的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持久發展的動力。
3、建立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信用擔保體系。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是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債權人約定以保證的方式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當被擔保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由提保人進行代償,承擔債務人的責任或者履行債務,它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結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彌補中小企業信用的不足,改變資本供求雙方的利潤流和剩余控制權配置結構,分散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促進融資交易的發生,進而優化金融結構。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要將龍頭企業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完善為龍頭企業服務的金融服務體系。解決農業龍頭企業貸款難、擔保難、抵押難的問題,降低部分銀行風險,提高銀行給龍頭企業的融資的積極性,關鍵是建立龍頭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應以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機構和民營商業性擔保機構為基礎,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為轄區內包括農業龍頭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服務,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并配合人民銀行、財政等部門,對轄區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進行監管。擔保機構與再擔保機構之間約定風險承擔比例,對風險性較大的項目應該實行強制性的再擔保。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做好對龍頭企業貸后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可以選擇協作銀行并進行授信管理,與協作銀行明確保證責任形式、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擔保范圍、責任分擔比例等內容后,由擔保機構將擔保資金存入協作銀行,在企業向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時,由銀行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擔保貸款,貸款損失按責任分攤比例分擔。
4、大力扶持社會化服務的支撐體系,改善農業產業化的社會環境。
一是積極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一體化建設。農村市場體系的建立健全和市場服務功能的完善,是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的重要環節,也是農村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因此,農村金融部門要積極參與規劃,并認真選擇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種苗專業市場、有機肥交易市場、農機具租賃市場、要素市場、科技服務市場等多種類、多層次市場作為支持重點,完善農村市場體系和功能,促使批發、商貿市場、攤群市場為農服務,把生產與市場緊密聯系起來,推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協調發展。同時,農村小城鎮作為農產品加工業和市場的重要載體,發展小城鎮與實施農業產業化可以相得益彰,互為促進。因此,農村金融機構應大力支持城鄉一體化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大農村電網改造貸款的投放力度,積極介入中小城市和發達“建制鎮”的供水、供電、煤氣、電信、有線電視、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鎮土地開發等建設項目。二是對以農產品加工業為重點的鄉鎮企業繼續給予支持,擴大本地區農副產品的精深加工程度,發揮它們吸收農民就業、活躍農村經濟的作用。尤其要注意支持那些為農業產業化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相關企業和組織,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市場化服務體系和保障機制,改善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以促進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
5、要構建和發展農村民間金融體系,發揮民間金融對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補充和輔助作用。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建立在血緣、親緣、地緣等社會關系基礎上的農村民間非正式金融安排具有相當程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可以在加強引導、監督并納入法制管理的前提下,適當給予發展空間,以發揮其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補充和輔助作用。非正式金融目前對農村發展提供了最大部分的信貸支持。簡單宣布非正式金融非法是不合理的,簡單宣布禁止也是禁不絕的。非正式金融在一定秩序框架下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封閉的農村社區,由于社區內外人員流動性較低,非正式金融只要在人緣地緣血緣關系基礎上運作,充分利用社會網絡中的人際信任和社會排斥之類的非正式制裁機制,其發展空間非常可觀。在相對開放的農村社區,由于社區內外人員流動性較高,僅僅依靠信任和非正式制裁機制還不夠,這就要求某些類型的非正式金融應在某種正式秩序框架下運作,實現部分正式化甚或完全正式化。如果說在封閉的農村社區人們完全可以依賴其所熟知的局部知識來運作非正式金融,那么在較為開放的農村社區,人們既需要利用這些局部知識,也需要利用法規政策之類的全局知識,以降低金融風險。在非正式金融監管方面,金融管理當局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不是強迫其完全正式化或者簡單禁止,而是應降低其風險,同時保持其活力。比如,利率高于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利率4倍以上的民間借貸才應成為該打擊的“高利貸”,利率低于“高利貸”利率的民間借貸,原則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護,尤其是在發生貸款違約糾紛的情況下。在商品經濟尚不發達的我國廣大農村,社會關系不僅不是經濟交換的障礙,而是促進經濟交換的推動力量。建立在社會關系基礎上的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其實是一項有效的制度安排,具有生存的合理性,應該在加強引導和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其發展,以彌補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不足。
6、選準信貸支農載體框架,提高農村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效益。
農村信貸載體的優劣,直接關系到貸款本息能否到期回流和農村金融自身經營效益的好壞。農村金融支持產業化經營,要根據農村區域資源特點,以資源開發為基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核心,因地制宜培育好信貸載體,瞄準農村的主要產業、特色農業、科技農業、龍頭企業等,集中農貸資金重點支持,充分發揮信貸“粘合劑”、“催化劑”作用,把觸角延伸到農業產業化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生產經營環節,尋求支農與提高經營效益的最佳結合點,進行擇優扶持。(1)農村金融部門應重點支持“龍頭”企業發展,以發揮其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示范、帶頭作用。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關鍵。農村金融應始終堅持把支持“龍頭”企業作為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點。要打破產業、行業和所有制界限,從國有、集體企業、鄉鎮企業、供銷企業、私營企業、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等現有經濟成份中,選擇那些對農業產業化具有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經營規模大、資金實力雄厚、經濟效益優良、抗風險能力強,并與農產、基地以及相關企業建有穩定經濟關系的骨干企業作為信貸支持的重點對象。(2)農村金融部門應大力支持“主導”產業發展,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發展具有本地特色和部分優勢的主導產業是農業產業經營的依托和樞紐,只有圍繞主導產業、產品形成規模化、系列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才能促進產業化組織的最終形成,也是農業產業化經營成功的根本。因此,農村金融部門在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必須把支持農產品商品基地建設作為發展主導產業的關鍵來支持。按照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的要求,積極參與當地主導產業的正確選定。以主導產業的發展帶動本地區農業逐步向生產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及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以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步伐。(3)農村金融部門應積極支持科技農業發展,以增強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后勁。一是選擇那些經營規模較大,產品科技含量較高,品質好、效益佳,生產經營誠實守信的專業戶和科技示范戶予以積極支持。并使代款量與其生產經營規模和生產經營者的承受能力相適應,確保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金融部門自身效益的實現。二是選擇農村新涌現出的各種技術協會作為信貸扶持對象,支持他們建立起跨戶、跨村、跨鄉鎮的技術服務網絡,并通過他們以信息、技術、運銷等的交流與配套服務,促使商品生產形成規模。三是適當選擇符合貸款條件,技術力量強,經營成績突出,經濟效益好的農業科研及新技術推廣機構予以熱情支持,促進農業高科技產業化地域載體的建立和農業科研成果轉化體系的形成,提高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水平,進而加快農業產業化發展進程。(4)農村金融部門應熱情支持區域特色農業發展,以突出本地農業產業化經營特點。我國廣大農村各地區的自然條件、地域特點、經濟發展水平等有較大差異,這就決定了各地農村金融部門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必須從縣情、鄉情、村情、戶情出發,支持其發揮各自的優勢,面向市場發展當地獨具特色的產品農業和區域特色產業,營造區域比較優勢,逐步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業主導產品和農業支柱產業。并要注重支持集種植、養殖、休閑、生態保護、資源開發為一體的觀賞農業、生態農業的發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農業產業結構,以此促進農業產業化可持續發展。
7、規范和創新農村金融監管體系。
一是要由以中央政府(包括監管機構)為主導的監管轉變為以省級政府為主導的區域性監管,輔之以中央政府對省級政府監管者的監管。這是一種強調以省為主的農村金融監管思路,是由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多樣性和懸殊的區域差異性決定的。中央政府的金融監管部門應將農村金融準入和監管的權限,逐步移交給省級金融監管部門,特別是發揮后者對農村民間金融的監管作用,增強其防范區域金融風險的責任與積極性,分散全國的金融風險。二是要從合規型監管轉向防范風險與提高效率有機結合的監管,將改善金融監管與鼓勵金融創新結合起來,加強對金融創新的前瞻性研究和對金融風險的預警防范。在維護農村信用社整體穩定的前提下,在監管方式、監管內容、監管措施等方面進行創新,放手讓農村信用社去發展。如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在用人、網點設置方面的自主權;適當增加其在存貸款利率期限上的自主權,增強其自主發展的能力;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所得稅、儲蓄利息稅,放寬對核銷貸款損失的限制等;允許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進入資金市場;按照農村信用社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保證基金,并允許稅前列支,建立農村信用社風險準備金制度。三是要從側重市場準入和事后監管,轉向市場準入、市場退出和市場運作有機結合的全程監管。
論文關鍵詞:農業產業化 金融約束 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分析了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指出,要根據農業產業化的特點和金融需求,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要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培育農村資本市場,加快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解決農村信貸資金的外流,健全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為農業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要創新農地擔保制度,解決農業中小企業貸款抵押難問題;要放開民間借貸,加快農村征信工作進程,為農業產業化的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要創新監管制度和模式,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差別監管。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堅持把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作為首要任務”。而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礎,必須實現農業的產業化經營。我國的農業產業化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其總體水平還處在初級階段,發展中面臨著很多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貸資金和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本文在認真剖析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的同時,從現代金融發展理論和功能視角出發,提出了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一、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制約
(一)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缺乏金融扶持
從產業經濟和金融經濟相關聯的角度來看不同的產業性質決定不同金融機構的滋生和發展…。我國目前農業的生產特點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水平,迫切需要與此產業性質相對應的金融機構產生,農村信貸資金和金融服務要素的缺失,恰恰是農村金融機構缺失的充分體現。我國農村金融體制雖然經過十多年的改革和創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與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從現行農村金融機構來看,其市場定位雖然是為“三農”服務的,但從貸款的額度、期限和服務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 ,更不用說需要大量資金支撐的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發展。同時 ,對農業產業化發展一直處于主導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后調整了其發展戰略,在縣域及農村的分支機構向中心城市收縮,信貸業務向大中城市傾 斜。據統計,4家 國有商業銀行從1998年開始至今 ,共撤并 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上收了貸款權限,縣域網點功能萎縮。
(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融資特別是直接融資制度缺失
盡管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快,但農村直接融資所占比重很小,間接融資仍然占主導地位。一是股權融資渠道狹窄,占比較低。我國較嚴厲的企業股票上市條件,只對大型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上市有利,導致金融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嚴重不對稱。據有關部門統計,在中國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人增長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上市的僅有 10%,絕大多數國家龍頭企業資金供給主要依靠間接融資。二是債務融資渠道單一。在中國債券市場發展嚴重滯后的情況下,長期以來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農村企業,外部融資的主要渠道是債務融資,而債務融資的90%以上來源于銀行。在不能獲取信貸資金支持的情況下,農村中小企業就不得不以非正規金融形式融資,造成企業成本上升,影響了其發展。
(三)農村金融利率市場改革緩慢,致使大量信貸資金從農村流出
農村經濟因受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的影晌,生產效果和經營效益存在著較大的不穩定性和難估測性;農業實行產業化經營出現的眾多中小企業,分布廣泛,監測、管理成本相對較高。因此,金融機構投到農村的信貸資金,必須獲得與其風險監管相對應的回報,但是由于我國利率市場改革步伐緩慢,國家對利率的控制較嚴,投向農村的信貸利率,不能覆蓋整個風險,不僅國有商業銀行不愿發放貸款,而且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也經常出現非農化的現象。據統計,從2000年至200年9年間我國農村資金金融系統外流量累計高達27 344億元,且每年呈遞增趨勢。
(四)金融中介組織不到位,使眾多中小企業缺少擔保服務
我國銀行業的改革,不但使金融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日常經營管理也更加嚴格、規范和有序。源于民間資本興建起來的農業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加之縣域范圍內基本沒有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擔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賃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中小企業在急需信貸資金支持時,由于沒有相應的中介機構為其提供擔保服務,不能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來發展,喪失了很多發展機會,企業在緩慢發展中求增長求生存,很難取得規模效益。
(五)集體土地產權制度與抵押擔保制度的矛盾,使農業企業有資產而無法抵押
廠房抵押是當前銀行信貸通用的一種擔保形式,也是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擔保法》明確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大多數農業企業建在鄉鎮或村組,廠房用地多是集體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實際工作中集體土地所有權很難確定,這種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在抵押上的錯位,已成為眾多農業企業難融資、金融機構難變現、擔保機構難擔保的“死結”。
(六)民間融資長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認與支持,削弱了民間資金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促進作用
民間借貸自古有之,特別是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更是普遍存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使民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同時農業企業的興起和發展,也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在銀行信貸資金缺位的情況下,民間借貸起到了很好的補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地區通過民間借貸的融資高達 8 000億元至 14 000億元。民間借貸雖然有發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歷次金融改革中都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地位得不到認可、發展得不到支持,致使農村金融市場出現了“有資金的不能發放、需求資金的又得不到資金”的困境。
(七)農村信用體系不健全,農業企業信用等級普遍較低
我國金融機構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國統一的征信系統還不普及,不用說是在農村,就是在城市對貸款客戶的認定也有困難。由于廣大農村地區征信工作開展得較晚,對貸款客戶資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難,目前農村的各類企業法人和農民的信用檔案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而少有的中介機構服務又不規范,信息經常失真,使得農村企業信用等級普遍不高,難以得到銀行的支持。再加上當前農村逃廢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法律“白條”增多,金融勝訴案件執行不到位,兌現的資金甚至不足以彌補維權的成本開支,使得銀行在涉農貸款的發放上更加謹小慎微,不利于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八)統一的金融監管制度,削弱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效能
農村金融天然具有較高風險,其服務對象是我國的弱勢產業(農業)、弱勢群體(農民)、弱勢區域(農村)。在當前我國尚未全面建立農業保險體系的情況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更高于其他商業銀行,但是金融監管部門在制定監管指標和進行日常監管工作時,大多數還是實行統一的監管制度和辦法,沒有考慮農業經營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大的行業特征,區別情況,分類對待。
二、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
(一)根據農業產業化的特點和金融需求,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
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層次性,各種需求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表現出較強的多樣性。因此,在構建新型農村金融體系時,應從功能視角出發,以有利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為標準,逐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健全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中小企業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借貸組織等多種形式并存、功能互補、協調運轉的機制,打破和消除壟斷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競爭效率的多元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國有商業銀行要把在縣域經營的重點放在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農業產業化發展上,根據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實際需求,不斷創新信貸產品種類,積極拓展金融服務方式,擴大金融服務領域,在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同時,不斷壯大自身實力。
(二)擴大直接融資渠道,培育農村資本市場
由于種種原因,中國資本市場發育較晚,農業運用資本市場又更為滯后。農業的產業化和現代化,是一個資金大量投入的過程,也是一個資產負債結構不斷優化的過程。要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必須依靠資本市場、培育和發展資本市場。一是深化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組建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股份制運作;二是制定優惠政策,鼓勵農業產業化國家龍頭企業進入證券市場,充分發揮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證券市場上為涉農公司融資的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提供持久的動力。
(三)加快推進農村利率市場化進程,解決農村信貸資金外流問題
風險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這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農村金融服務的對象是分散、小額、風險狀況各異的眾多農戶和農村企業,客觀上要求農村金融機構有足夠的利率自主權對不同的客戶收取不同的利率,從而減少風險、增加收益。金融市場利率放開后,農村地區資金價格一般會呈現出較高的水平,不僅能有效地動員農村地區的資源、調動農村居民進行貨幣積累的積極性,而且能夠極大地吸引非農資金流人、擴大資金供應。同時,資金將會更為有效地使用,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保證農業產業化投資的順利進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為農業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
國外經驗證明,中小企業因受自身條件限制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規定的條件時,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務便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因此,應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種類型的擔保公司,為產品有訂單、經營有效益的中小農業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同時積極推動民營資本參與組建擔保公司,拓寬擔保公司資本金的來源;發展信托業務,通過為農業企業發行各種信托產品籌集發展生產所需資金;大力興辦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金融租賃業務,為農業企業發展壯大提供租賃服務。
(五)創新農地擔保制度,解決農業中小企業貸款抵押難問題
修改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將宅基地歸農民所有,擴大集體用地的使用權,使建在集體土地上的農業企業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含抵押)在內的土地經營權。建立農地使用權登記管理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促進農地的流轉,將農地使用權這種固定的財產價值變成流動性較高的價值,優化資源配置,擴充農地貸款資金來源。
(六)放開民間借貸,盡快出臺《貸款人條例》,為農業產業化多渠道融資開辟合法的途徑
實踐證明,一個經濟體健康持續的發展,應該是以民問和社會投資為主體。特別是在當前,不經過銀行體系的實體經濟投資活動,還有助于減少貨幣創造。因此,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順應經濟發展要求,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引導與規范,盡快制定《貸款人條例》等法律法規,賦予民間融資應有的地位,明確其性質、活動范圍、運作方式和借貸原則等,建立長效管理和監測機制,適時向社會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為民間融資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證,以便更好地發揮其彌補農村金融市場信貸資金不足的作用,為縣域經濟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服務。
(七)加快農村征信工作進程,為農業產業化的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給實現經濟與金融互動發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大對農戶、農業中小企業等征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他們對征信工作的認識,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統計報表等規章制度,提高與銀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時,要不斷完善征信評價機制,規范對農戶、農業中小企業信用評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級,促進農業產業化金融信用環境長效機制的建設。
(八)創新監管制度和模式,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差別監管
農村金融服務對象的弱質性,決定了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監管不能同商業銀行一樣,應給予其更加寬松的監管環境和優惠政策。除了在存款準備金率、存貸款比等方面實行差別監管外,還應在市場準人、資金拆借市場、投資保險、中間業務發展等各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壯大農村金融機構實力,從而支持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論文關鍵詞:農業產業化 金融約束 制度安排
論文摘要: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當前信貸資金投入不足和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是制約農業產業化發展最主要的因素。本文在詳細分析現行金融制度對農業產業化發展制約的基礎上,以現代金融理論為指導,提出了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 當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金融約束分析
(一)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 ,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不到位
我國農村金融體制經過十多年的改革和創新,雖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績 。但是與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的快速發展很不適應。從現行農村金融機構來看,其市場定位雖然是為“三農”服務的,但其服務的對象主要是農戶和個體工商戶,從貸款期限、額度和方式上很難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需要;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功能缺位,主要是為糧棉油收購和管理提供信貸資金支持 ,其他政策性業務 ,如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業的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功能并沒有有效運作起來 ,對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乏力;目前已經掛牌成立的郵政儲蓄銀行,因受自身經營管理的限制,對農村經濟的促進作用十分有限。
(二)作為農村金融市場上的主力軍,農信社潛在的風險仍很突出
一是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難以發揮有效的激勵約束作用。股東大會在農信社經營管理和重大決策事務中基本上沒有話語權,難以行使監督和決策職能。目前,農信社“三會”制度建設方面取得的進展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的完善,這種形式上到位和實質上缺位的潛在風險阻礙了農信社的發展。二是增資擴股并未觸及產權制度改革深層次問題,農信社內部人控制問題仍然突出。在短期利益的驅動下,農信社為了增資而增資,忽視了通過增資擴股改善股權結構,構建有效產權制度的重要意義,出現了存款化股金、承諾保息、甚至貸款入股等違規行為,股本金穩定性較差。
(三)金融 中介組織不完善 ,使眾多農業產業化企業因資金制約發展緩慢
我國銀行業的改革,不但使金融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而且 日常經營管理也更加嚴格、規范和有序。源于民間資本興建起來的農業產業化企業,發展過程中有 86%以上的企業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再加之縣域范圍內基本沒有為農業產業化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擔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農業產業化企業在急需資金時,只能依靠 自身力量,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喪失了許多快速發展的機會,只能在緩慢發展中求生存,不能取得規模效益。
(四)國有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的調整.削弱 了對農業產業化的支持力度
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一直處于主導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 ,深化改革后調整了其發展戰略。推行集約化經營,在縣域及農村的分支機構向中心城市收縮,信貸業務向大中城市傾斜,占縣域及農村信貸市場上的份額不斷下降,嚴重影響了農業產業化的持續、快速發展。據統計,4家國有商業銀行從 1998年開始至今.共撤并 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上收了貸款權限,縣域網點功能萎縮。
(五)民間融資長期得不到政府的認定和支持,制約 了其對農村產業化發展的促進作用
民間借貸自古有之,特別是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更是普遍存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使民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同時農業企業的興起和發展,也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在銀行信貸資金缺位的情況下,民間借貸起到了很好的補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地區通過民間借貸融資高達 8000億元至 14000億元。民間借貸雖然有發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歷次金融改革中都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地位得不到認可、發展得不到支持。致使農村金融市場出現了“有資金的不能發放、需求資金的又得不到資金”的雙困境地。
(六)集體土地產權制度與抵押擔保制度的矛盾 ,使農業產業化企業有資產而無法抵押
廠房抵押是當前銀行信貸通用的一種擔保形式,也是金融機構防范風險的重要途徑。《擔保法》明確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大多數農業產業化企業建在鄉鎮或村組,廠房用地多是集體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實際工作中集體土地所有權很難確定,這種房屋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在抵押上的錯位。已成為眾多農業產業化企業難融資、金融機構難變現、擔保機構難擔保的“死結”。
二、域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為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 多元化的金融組織體系
我國農業產業化發展具有較強的地域性和層次性,各種需求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也表現出較強的多樣性。因此,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時,應從功能視角出發,以有利于農業產業化發展為標準,逐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 ,健全和完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中小企業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借貸組織等多種金融機構并存、功能互補、協調運轉的機制,打破和消除壟斷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競爭效率的多元化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只有這樣 ,才能促進農村金融市場開展競爭、提高效率,增加農業信貸資金供應,滿足農業產業化發展對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需求。
(二)完善農信社的管理體制 ,夯實其為農業產業化服務的基礎
一是把法人治理制度落到實處,增強決策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杜絕管理風險。股東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三足鼎立的分權與制衡治理機制,是農信社順利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在實際操作中,要充分發揮股東大會的作用,增強重大經營決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確保“三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推動農信社不斷發展壯大。二是擴大增資擴股的范圍,引入一定比例的民間資本或者外資入股,夯實基礎,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解決內部人自控的問題。三是對農信社的監管,要與其他商業銀行區別開來,在資本充足率、呆賬核銷、存貸款比等方面給予更加優惠的政策。為其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監管環境。
(三)健全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為中小農業企業融資提供專門服務
國外實際經驗證明,農業產業化企業因受自身條件限制達不到銀行貸款所規定的條件時。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務便是解決農業產業化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因此,應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種類型的擔保公司,為產品有訂單、訂單有效益的農業產業化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同時積極推動民營資本參與組建擔保公司,拓寬擔保公司資本金來源的渠道;發展信托業務,通過為農業產業化企業發行各種信托產品,籌集發展生產所需資金 ;大力興辦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發展金融租賃業務,為農業產業化企業發展壯大提供租賃服務。
(四)改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將宅基地歸農民所有,擴大集體用地的使用權,使建在集體土地上的農業企業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含抵押)在內的土地經營權;建立農地使用權登記管理制度,引人市場競爭機制,促進農地的流轉,將農地使用權這種固定的財產價值變成流動性較高的價值,優化資源配置,擴充農地貸款資金來源。
(五)制定支持農村產業化發展的法律法規,為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以法律的形式來支持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比政策更具有連貫性。目前,應結合我國農村和農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盡快制定保護、支持和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法律法規,為我國早日實現農業現代化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黨中央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戰略部署。它對于推進農業政策金融有效發展、實現農發行新的跨越式飛躍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涵義。在舉國上下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大好形勢下,如何進一步深化農發行內部改革進程,不斷打造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實現農業政策金融又好又快發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對農業發展銀行提出的現實重大課題,也是新形勢下農業政策金融實踐有效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科學發展觀的內涵
1、科學發展觀的落腳點是要加快發展。只有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發展的思路、發展的辦法解決發展中的問題,才能推動社會全面進步,才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農發行自建行以來,信貸支農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同樣也經歷了許多曲折歷程,但是農發行堅持用發展來克服前進道路中的困難,堅持用發展來消除來自各方面的質疑,堅持用發展來體現農發行的價值存在,不斷地將農業政策金融事業推向前進。對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我們的發展觀念還不夠解放,利用政策和區域優勢實現有效發展的力度還不夠大,發展的步伐和效果還可以實現更高更快更強。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不斷更新觀念,以“好字優先”為前提,因地制宜謀發展,搶抓機遇保發展,奮力拼搏促發展。要努力克服思想保守、安于現狀、坐井觀天、不思進取的消極思想。著力解決怕擔責任、怕冒風險、怕出差錯、怕吃虧不討好而錯失發展機遇的現象和問題,著力通過有效發展來充分履行好農業政策金融職能,充分發揮好農業政策金融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2、科學發展觀的內涵是要堅持有效發展。近年來,黃石農發行堅持科學發展觀,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行的總體工作部署和思路,緊緊圍繞全年工作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堅持“好中求快、穩中求活、統籌兼顧、創新發展”的總體要求,不斷加快有效發展,全面提升辦行水平。好中求快,就是要在確保執行政策好、支農效果好、資產質量好、經營效益好的前提下,能夠發展多快就發展多快,搶占業務發展的制高點,力爭各項指標進入全省系統中等偏前行列和全市金融系統中的靠前行列;穩中求活,就是要在保持業務穩步發展的基礎上,加快調整業務結構,不斷優化信貸資產結構,深化內部體制改革,千方百計增強經營管理活力;統籌兼顧,就是在抓好全行業務發展的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加快其他各項工作的整體提高,為進一步提升辦行水平、打造精品銀行、品牌銀行形象提供有力保障;創新發展,就是要在準確把握上級行政策精神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打造一批有影響、有形象、有實效的工作“亮點”,最大限度地挖掘內外潛力,推動農業政策金融整體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
3、宏觀政策調整為農發行堅持科學發展觀創造了有利條件。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在宏觀調控中,始終強調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確保糧食安全,增加對農業和農村投入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國家安排的各項財政支農專項資金也越來越多。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拓展農發行支農領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支持”。日前,國家為預防經濟下滑,采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以應對全球性的經濟危機和金融海嘯,預計到20xx年新增貸款將超過4萬億元,其中20xx年底前政策性銀行將追加1000億元貸款規模,以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及農副產品收購。這些都為農發行堅持科學發展觀創造了有利的外部環境和加快發展的歷史機遇。
二、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原則,加快農業政策金融有效發展
堅持科學發展觀是一項浩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幾代人甚至更長時間的貫徹落實和探索發展,才能在新形勢下取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新成效、新成果。聯系到農業政策金融實際,實踐科學發展觀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1、堅持發展的全面性原則。隨著糧棉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業務范圍由過去單一支持糧棉油購銷儲業務,逐步形成以糧棉油收購貸款業務為主體,以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礎設施中長期貸款、農業科技貸款業務為兩翼的“一體兩翼”格局。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進一步拓展農發行支農領域,加大政策金融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中長期建設信貸支持力度。目前,黃石農發行開辦的主體業務為支持糧棉油收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而在農田水利、農業科技開發、農業機械化、觀光農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諸多極有發展潛力的涉農領域還未嘗試和有效介入。對此,應積極有效推進農業開發等極有發展潛力的項目營銷,進一步加大涉農領域信貸支農力度,促進全行業務全面發展。
2、 堅持發展的協調性原則。隨著國家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和武漢“1+8”城市圈建設“兩型社會”的契機,給農業政策金融帶來了難得的歷史性發展機遇。在做好傳統糧棉油收購儲備貸款工作的同時,黃石農發行積極拓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中小企業等涉農領域新貸款業務,促進業務協調發展。通過大力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使業務發展駛入“快車道”;通過積極支持農業綜合開發,打造業務發展“雙軌道”;通過加大扶持產業化龍頭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為業務有效發展安上“助推器”。據調查,黃石農發行20xx年末貸款總額僅6.5億元,而通過實施上述涉農領域的有效發展和協調運作,20xx年9月末該行貸款總額突破20億元大關,達到20.2億元,不到三年時間貸款規模翻了三番,年均增長速度100%以上,其中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和中長期貸款總額近13億元,占貸款總額的64.4%。通過業務有效發展,黃石農發行為實施“中部崛起”戰略、武漢“1+8”城市圈建設“兩型社會”和構建和諧黃石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3、堅持發展的漸進性原則。發展應該是循序漸進式的發展,應當根據各地的經濟社會狀況、企業發育成熟程度、信貸支農區域特征和地方財政實力狀況等實現漸進性發展。近年來,黃石農發行在堅持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探索了信貸支農的三個經濟循環圈的漸進性格局,即在黃石城區實施以園區建設為主導,以紡織、飲料、農副產品加工為依托的區域性產業行業信貸支持策略;在大冶市實施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為主導,以保健酒、特色農副產品加工、畜牧水產養殖和飼料加工為依托的區域性產業行業信貸支持策略;在陽新縣實施以特色糧油加工為主導,以大型水利建設、中低產田改造、大型農場改造升級、大中型水庫整險加固、新農村村村通道路建設及種養殖業、林特產業和農村能源建設等項目為依托的區域性產業行業支持策略。
4、堅持發展的可持續性原則。有效發展應當是可持續的發展,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正確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一是區別對待、有保有壓與宏觀調控的關系。國家強調要更加重視“三農”工作,更加重視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農產品供給,實現糧棉油的價格穩定和市場穩定。在從緊貨幣政策實施期間,農發行市場籌資難度增加,信貸投放面臨需求旺盛與規模、資金約束的雙重壓力。對此,全行上下準確把握宏觀調控的要求,未雨綢繆,主動應對,有保有壓,有進有退,采取靈活積極有效的措施,用足用好用活信貸支農政策,力促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二是有效發展與風險防范的關系。不能盲目追求業務發展,片面注重指標完成,而忽視貸款質量,放松風險管理,要做到既把握好信貸規模的總量,又要不斷優化調整信貸結構,優化信貸投向,有效防范風險。三是傳統業務與新型業務的關系。糧棉油收購業務作為農發行傳統業務,是立行之本,應始終堅持其主體地位不動搖。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業中小企業等涉農領域新貸款業務,作為加快農發行業務有效發展的“兩翼”必不可少,可以增強整個農業經濟的發展后勁。兩者相輔相成,共同發展,以確保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四是當前發展與長遠發展的關系。隨著糧棉油流通體制的深入改革,農發行的傳統業務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在銀監局批復擴大農發行業務范圍后,黃石農發行通過商業性貸款業務的有效發展來改善經營狀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以后更好地服務“三農”、服務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五是社會效益與內部效益的關系。在業務范圍擴大后,黃石農發行結合實際情況,在做好傳統政策性業務的同時,把關注點放在提升商業性業務的市場競爭力上來。截止到20xx年9月,全行貸款余額突破20億元,盈利達到4000余萬元,均創歷史最好水平。自20xx年以來,黃石農發行僅對全市數十家省市級產業化龍頭企業累計發放貸款10億余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打造品牌,支持企業共實現產值近50億元,實現利稅8億余元,幫助解決農民工就業3000余人。在自身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實現了社會效益和內部效益的共同提高。
三、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快農發行業務有效發展
只有堅持科學發展觀,才能實現農業政策金融業務的有效發展。而通過有效發展的實施,可以在實踐中更加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后期的有效發展創造更高的平臺和更加有利的條件。
1、發展是前提和基礎。在20xx年年初,黃石農發行就組織全行上下開展大討論,認識到不發展就難以發揮好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不發展就沒有相應的社會地位,不發展就沒有可持續再生能力。根據黃石實際,因地制宜,制定業務發展規劃,其中近期目標是通過近兩至三年的有效發展,使全行貸款總規模達到20億元,其中商業性貸款占全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達到60%以上;中遠期目標則是通過三到五年的有效發展,使全行貸款總規模達到或接近30億元,促使商業性貸款占全行貸款總額的比重達到70%以上,形成科學合理的貸款產品、種類和結構的有機組合,確保業務可持續健康發展。
2、風險防范是核心和保障。隨著農發行業務領域的不斷拓展,信貸風險管理問題,特別是商業性貸款的風險防范問題愈加重要,也成為全行業務能否有效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為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提高銀行的經營效益,要不斷提升全行信貸管理理念,完善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強化信貸風險管理內控,改進信貸風險管理方法,建設信貸風險管理隊伍,明確信貸風險管理激勵約束,提高信貸風險管理信息技術,創新信貸風險管理模式,為加快業務有效發展提供有利保障。
3、人本管理是支撐和關鍵。科學發展觀的支撐和關鍵是要以人為本。一是要創造尊重人才、鼓勵進步的環境,形成良好的人才發展氛圍。鼓勵和支持全體員工為改革發展獻言獻策,調動全員謀求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二是做好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全行實際,逐步建立客戶、信貸、財會、審計等各個專業的人才儲備庫,充分挖掘系統內各領域的專業人才。三是優化員工隊伍的知識結構。加大對員工積極參加各種學歷學習和專業資格考試,促進全體員工向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發展。四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對群眾公認、業務能力強且符合任用條件的職工,要積極培養、推薦、任用,充實到各級領導干部隊伍中。
4、有效發展是歸宿和目標。農發行作為建設新農村的銀行,以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己任,致力于“三農”政策的貫徹與實施。隨著農發行業務范圍的不斷擴大,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農發行應實現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謀求利益最大化的雙重目標,實現自身有效發展,打造現代精品銀行。通過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來帶動自身的有效發展,從而能更好地服務于新農村建設。
5、文化建設是信念和宗旨。深入開展企業文化建設活動,不斷完善企業文化建設的各種軟硬件設施,將企業文化建設融入到經營發展的全過程,內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要進一步樹立至誠服務理念,增強對內、對外的服務意識,創建和諧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歸屬感,努力創造一個與社會環境相融合、與改革發展相適應、具有農發行特色的風正、氣順、心齊、勁足、績優的和諧環境,為打造一流的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持。
[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 農業 職業教育 就業
[論文摘要]美國金融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市場動蕩,美國的金融危機也為我國敲響了警鐘,最終也會對農業職業教育產生一定的影響,高等教育界對此次金融危機所引發各類的沖擊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職業教育部門需配合政府的發展規劃,深入進行改革,加大農業投入,以培養更能適應國際競爭環境農業產業人才。
2008年起世界經濟經歷了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危機對全球勞動力市場產生了巨大沖擊,企業紛紛大幅裁員,數以千萬計的勞動者加入失業隊伍作為與勞動力市場關系最為密切的教育類型,我國又是農業大國。在這一背景下,農業職業教育受到了怎樣的影響?其在應對經濟危機促進經濟復蘇中應該扮演什么角色?怎樣通過職業教育為未來經濟發展培養技能型勞動力,增強國家的人力資本存量?這些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制定應對策略中的重要議題各國經驗表明,世界經濟危機在對各國職業教育發展帶來眾多不利影響的同時,也提供了更多的機遇,加強投資改革、擴大招生規模、更新培訓內容已經成為各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共同戰略。雖然世界經濟正在走向復蘇,但世界職業教育發展仍然面臨很多不確定性的挑戰,從實現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角度,高度重視職業教育的發展,形成更廣闊的職業教育理念,推動職業教育體系的創新,將成為未來世界職業教育發展的戰略選擇。
一、國際金融危機給我田農業職業教育帶來的影響
(一)家庭教育經費的短缺
首先,在職業教育中,選擇與農業相關專業的學科學習的學生大都來自農村。這些學生之所以選擇農業學科,主要是基于有鄉土情節,愿意學習到實用的農業知識,并為農村的農業生產服務;也和國家傾向農業的政策密不可分,國家和地方政策并重復制農業:和農業、農村市場潛力巨大息息相關。
其次,農村學生上職業學校的費用,一部分來自國家、地方財政補貼,一部分來自學校經費支持,但在生活中主要的生活費用還是家庭給予。在全球遭遇金融危機的情況下,很多在外務工的農民工父母遭到停薪或者失業的危機。外出務工的農民多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突如其來的失業,可能致使家庭陷入“財政危機”。最直接的可能就是職校生遭遇退學,因為社會觀念和金融危機的出現,目光狹隘的農民可能會陷入“讀書無用論”。
第三,家庭教育經費的短缺,可能會致使心理脆弱的學生喪失在校學習的信念。中國傳統孝道觀念在這個時候會羈絆學生產生退血情緒。
(二)職校農學專業就業壓力大
局部較發達地區已經出現小規模返鄉問題,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機影響,沿海一些農副產品生產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甚至關閉狀態,農學專業從業人員的生活就業受到了嚴重影響,外轉勞動力返鄉的相對較多,未返鄉的部分勞動力也面臨著減薪的壓力,甚至有被裁員的可能。
如果糧食價格持續低迷,農業比較效益不能抬頭走高,將使學農業出生的畢業生積極性受到打擊。加之畜牧經濟、特色經濟、勞務經濟的萎靡,將使農業相關產業持續增收受到較大影響。
歷經金融危機,對于農業職業教育來說,既是危機也是機遇。關鍵是社會、學校、家庭和個人如何應對:
二、農業職業教育應對措施:
(一)加大財政對農業職業學校的投入,著力推動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農業職業學校在應對學生就業還顯疲軟[3],還難以承擔巨大的教育成本投資,而政府作為教育投資、公益性投資的主體,是農業投資中最穩定的資金來源,其投資行為具有較強的引導和示范帶動作用。中央和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對職業教育的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農業職業教育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并且要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力度,加快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有效保障農業生產穩步發展;要繼續推進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搞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切實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實施農村道路改建、農網改造、農村通訊、農村飲水安全等民生工程,有效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以基礎設施的投入帶動農業職業學生的就業。
(二)積極轉變社會政府職能,著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就業
首先,要通過積極發展農業農村經濟擴大農村就業容量。采取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農業勞動力參加水利、道路、造林等政府公共工程建設,這既有利于把財政投入直接轉化為農村現實購買力,又有利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其次,要繼續實施農村剩余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
(三)以市場為導向,著力增強農產品的技術競爭優勢
要適應國內國際市場的需求,逐步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加強質量型品種的培育和現有品種品質提高技術的研究和開發,爭取在農作物、畜禽和水產品的優良品種選育上實現重大突破。要加強農產品產后相關技術,特別是對畜禽、水產品、水果和蔬菜以及糧油精深加工等發展周期較長行業。
(四)改善農業投資環境,拓寬農業利用外資渠道,拓寬農業就業途徑
第一,要改善我國農業投資環境,政府和農業部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劃,完善農業利用外資的政策,改革對農業外商直接投資使用土地的審批、收費及管理政策,對于那些大型的農業開發項目、引進先進技術和優良的項目、投向基礎設施、回報期較長的項目給予一定的稅收和信貸政策的優惠;逐步放開對外商投資所需的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管理。進一步向外商放開農產品市場,允許外商從事包括農產品的倉儲、運輸、銷售等活動。
第二,要不斷拓寬農業利用外資渠道。積極爭取世界銀行、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的貸款和援助,用于農業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以及幫助特困地區消除貧困。
[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 農業 職業教育 就業
[論文摘要]美國金融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市場動蕩,美國的金融危機也為我國敲響了警鐘,最終也會對農業職業教育產生一定的影響,高等教育界對此次金融危機所引發各類的沖擊也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因此職業教育部門需配合政府的發展規劃,深入進行改革,加大農業投入,以培養更能適應國際競爭環境農業產業人才。
2008年起世界經濟經歷了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危機危機對全球勞動力市場產生了巨大沖擊,企業紛紛大幅裁員,數以千萬計的勞動者加入失業隊伍作為與勞動力市場關系最為密切的教育類型,我國又是農業大國。在這一背景下,農業職業教育受到了怎樣的影響?其在應對經濟危機促進經濟復蘇中應該扮演什么角色?怎樣通過職業教育為未來經濟發展培養技能型勞動力,增強國家的人力資本存量?這些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制定應對策略中的重要議題各國經驗表明,世界經濟危機在對各國職業教育發展帶來眾多不利影響的同時,也提供了更多的機遇,加強投資改革、擴大招生規模、更新培訓內容已經成為各國職業教育發展的共同戰略。雖然世界經濟正在走向復蘇,但世界職業教育發展仍然面臨很多不確定性的挑戰,從實現未來經濟可持續發展角度,高度重視職業教育的發展,形成更廣闊的職業教育理念,推動職業教育體系的創新,將成為未來世界職業教育發展的戰略選擇。
一、國際金融危機給我田農業職業教育帶來的影響
(一)家庭教育經費的短缺
首先,在職業教育中,選擇與農業相關專業的學科學習的學生大都來自農村。這些學生之所以選擇農業學科,主要是基于有鄉土情節,愿意學習到實用的農業知識,并為農村的農業生產服務;也和國家傾向農業的政策密不可分,國家和地方政策并重復制農業:和農業、農村市場潛力巨大息息相關。
其次,農村學生上職業學校的費用,一部分來自國家、地方財政補貼,一部分來自學校經費支持,但在生活中主要的生活費用還是家庭給予。在全球遭遇金融危機的情況下,很多在外務工的農民工父母遭到停薪或者失業的危機。外出務工的農民多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突如其來的失業,可能致使家庭陷入“財政危機”。最直接的可能就是職校生遭遇退學,因為社會觀念和金融危機的出現,目光狹隘的農民可能會陷入“讀書無用論”。
第三,家庭教育經費的短缺,可能會致使心理脆弱的學生喪失在校學習的信念。中國傳統孝道觀念在這個時候會羈絆學生產生退血情緒。
(二)職校農學專業就業壓力大
局部較發達地區已經出現小規模返鄉問題,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機影響,沿海一些農副產品生產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甚至關閉狀態,農學專業從業人員的生活就業受到了嚴重影響,外轉勞動力返鄉的相對較多,未返鄉的部分勞動力也面臨著減薪的壓力,甚至有被裁員的可能。
如果糧食價格持續低迷,農業比較效益不能抬頭走高,將使學農業出生的畢業生積極性受到打擊。加之畜牧經濟、特色經濟、勞務經濟的萎靡,將使農業相關產業持續增收受到較大影響。
歷經金融危機,對于農業職業教育來說,既是危機也是機遇。關鍵是社會、學校、家庭和個人如何應對:
二、農業職業教育應對措施:
(一)加大財政對農業職業學校的投入,著力推動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農業職業學校在應對學生就業還顯疲軟[3],還難以承擔巨大的教育成本投資,而政府作為教育投資、公益性投資的主體,是農業投資中最穩定的資金來源,其投資行為具有較強的引導和示范帶動作用。中央和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對職業教育的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農業職業教育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并且要進一步加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力度,加快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有效保障農業生產穩步發展;要繼續推進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搞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切實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實施農村道路改建、農網改造、農村通訊、農村飲水安全等民生工程,有效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以基礎設施的投入帶動農業職業學生的就業。
(二)積極轉變社會政府職能,著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就業
首先,要通過積極發展農業農村經濟擴大農村就業容量。采取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農業勞動力參加水利、道路、造林等政府公共工程建設,這既有利于把財政投入直接轉化為農村現實購買力,又有利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其次,要繼續實施農村剩余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
(三)以市場為導向,著力增強農產品的技術競爭優勢
要適應國內國際市場的需求,逐步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加強質量型品種的培育和現有品種品質提高技術的研究和開發,爭取在農作物、畜禽和水產品的優良品種選育上實現重大突破。要加強農產品產后相關技術,特別是對畜禽、水產品、水果和蔬菜以及糧油精深加工等發展周期較長行業。
(四)改善農業投資環境,拓寬農業利用外資渠道,拓寬農業就業途徑
第一,要改善我國農業投資環境,政府和農業部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規劃,完善農業利用外資的政策,改革對農業外商直接投資使用土地的審批、收費及管理政策,對于那些大型的農業開發項目、引進先進技術和優良的項目、投向基礎設施、回報期較長的項目給予一定的稅收和信貸政策的優惠;逐步放開對外商投資所需的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管理。進一步向外商放開農產品市場,允許外商從事包括農產品的倉儲、運輸、銷售等活動。
第二,要不斷拓寬農業利用外資渠道。積極爭取世界銀行、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的貸款和援助,用于農業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以及幫助特困地區消除貧困。
新世紀以來,黨中央連續9次下發中央一號文件指導“三農”工作,解決“三農問題”。可以看出,農業的發展是關乎國計民生的大事。在此大勢下,要加推進快農業產業化發展,提升科技應用,確保實現農業發展,農村轉型,農民致富。
農業產業化是圍繞支柱產業和主導產品,優化組合各種生產要素,對農業和農村經濟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形成以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集種養加、產供銷、內外貿、農科教為一體的經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發展農業產業化,是我國改造傳統農業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發展農業產業化的經濟價值分析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但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各方面軍對農業的資金投入卻非常少,說到底是因為農業的“弱質性”,缺乏吸引力。受制于自然條件和動植物生長規律,農業產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很大,但造成農業弱質性的根本原因是在于農業經營方式沒有把農業與關聯產業有機地結合并形成利益共同體。目前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將農業內部經營分割開來,帶有濃厚的小生產色彩,這樣造就的弊端是:一方面農業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無論通過計劃收購,還是市場交換,都遠遠低于它的實際價值,甚至生產過程中活勞動、物化勞動的消耗都得不到補償。另一方面農業生產部門創造的價值轉移到農產品加工、流通部門。也就是說盈利部門不在農業,農產品通過加工環節、流通環節增加的價值有一部份是農業部門創造的,而這部份剩余價值完全落入其它部門。農業的邊際效益非常低,創造的剩余價值更是完全被工、商部門所無情占有。因此必須打破部門分割、地區界限、所有制界限,發展縱向的、橫向的經濟聯合體,最有效的辦法是將加工和流通增值的一部分利潤返還于農業,按經濟內在聯系經營農業,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
二、發展農業產業化的資金供給壁壘
(一)國家經濟投入嚴重不足,造成農業發展艱難。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一種典型的很不合理的重工輕農的奉獻型三農政策體系。國家長期實施超低的農業投入政策,通過“剪刀差”的價格方式,轉移農產品價值。根據國際經驗,在人均gnp300-1200美元期間,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用于農業的比例應在10%左右,但我國長期以來遠遠低于這個比例。聯合國糧農組織要求發展中國家農業研究的投資量不能低于農業總產值的0.6%,但我國很長一段時期都在0.4%徘徊。
(二)農業產業自身弱質性強,經濟效益增值緩慢。農業是一個天生弱質的產業,其弱質主要表現在對自然環境的高度依賴性和農產品普遍的低值性。這些特點直接導致金融機構和企業對農業的投資動力的普遍不足。農產品一般是需求量大的初級產品,在我國農產品的寬加工與深加工明顯不足,導致其附加值普遍低下。這種情況下,投資農業極有可能得不到社會平均利潤。另外,由于農產品的低供求彈性、非商品性等屬性,加大了投資農業收益的不確定性。
(三)農村信貸建設發展滯后,金融機構扶持軟弱。我國長期以來實行重城輕鄉的“二元型”金融信貸政策,農民極難獲得必要的銀行貸款。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對農村資金的“虹吸”造成了農村資金的大量外流,在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國有商業銀行大量收縮面向農村的金融業務,設在縣以下的機構網點,大多只有吸收存款權而沒有貸款權,都在加快撤并和收縮進城,造成農業產業化資金缺口越來越大。
(四)產業主體融資困難重重,金融支撐力量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和執行部門對執行中央三農政策的大打折扣、變換走樣,使得農業資金支持嚴重困難。銀行信用社對信貸資金的投放不僅注意安全,而且更多地考慮到效益,從而導致一般地區、一般企業和一般農戶缺乏應有信貸支持。同時,在農業銀行系統,農貸的“主業”地位也沒有充分到位,“農轉非”現象嚴重,進一步削減了農貸資金數量,加劇了農業資金供求緊張的矛盾。
三、金融支撐發展農業產業化對策探討
(一)設立專項產業投資基金。國家要在資金上保護、輔助、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政策。在解決農業投融資問題方面,要確立和完善以國家為宏觀主導的多元化扶農投融資體制,設立專項產業投資基金,以資本市場為紐帶,以產業發展政策為引導。轉農業奉獻型政策為農業受哺型政策,切實加大國家對農業的投入,大幅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業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加大政府對農業政策性補貼力度。
(二)建立農村金融合作組織。調整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農業的資本供給,以改組現有的農村信用社為基礎,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建立一種全息型的貸款機制。要盡快建立與完善農業信用擔保機構,大力發展農業貸款保險業務,從而為商業銀行掃除進軍“三農”的信貸障礙,在完善配套制度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對農民的小額信用貸款。
(三)積極鼓勵民間資本注入。國家通過宏觀政策,牽引、鼓勵民間資金投向農業。建立與完善相關的政策、法律制度,以營造優良的農業民營投資環境。通過這種環境,讓民間投資者的權利義務得到有力保護,讓民營資本享受國民待遇,讓他們有獲得不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的機會。
(四)招商引資壯大資金鏈條。應充分利用加入wto后的有力形勢,大力發展、開拓現有多邊和雙邊的外資利用渠道。重點引進世界上實力雄厚跨國公司直接投資,獲取先進技術,學習先進管理經驗,開拓出口市場。還可以借鑒bot等當前國際先進的融資方法。
【論文關鍵詞】農業政策性金融 農業發展銀行 西部 新農村
【論文摘要】根據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農業政策性銀行應該努力拓展業務范圍,加大支農力度,積極推進新農村建設。本文從農業發展銀行職能改革入手,總結了近年基層農發行支持當地新農村建設取得的成效,并針對當前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制約因素,提出了一些建議。
在西部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經濟基礎薄弱,農業資源得不到充分開發利用,這是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緩慢的主要因素。農發行作為以服務“三農”為根本宗旨的農業政策性銀行,如何結合西部實際,確定支持領域和重點進一步發揮在農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從農發行貴州分行看農業政策性金融在新農村建設中的支持作用
作為農業政策性銀行,農發行貴州省分行已覆蓋全省9個地州市,建立了56個縣市的組織網絡和金融服務體系,并在其他33個無機構的縣市區,設立了29個客戶服務組從事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近年來,針對貴州特色農產品資源較豐富,但規模化、產業化水平較低的實際,農發行貴州分行充分發揮自身在信貸規模、資金、利率等方面的優勢,全力支持全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貸款規模從2006年初的60億元發展到目前的193億元,其中,在黔東南州就投入了13億元信貸資金,重點支持凱里市“兩河”治理、凱雷農村公路等建設項目的實施。其信貸投入力度、貸款增長速度均位于全國農發行系統前列。2009年,農業發展銀行貴州分行加快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僅上半年就投入40億元信貸資金,為支持貴州新農村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1、農發行在支持糧油生產和流通中發揮了主導作用
農發行貴州省分行自成立以來,堅持把做好糧油收購資金供應管理作為立行之本。根據國家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的變化,該行適時調整信貸政策,積極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開展糧油購銷,確保國家糧改政策的實施和全省糧油收購、儲備、調銷等業務的正常運行。2008年,農發行貴州分行全年累計發放各項貸款67.66億元,其中,政策性糧油貸款14.6億元,同比增加12億元;糧油收購貸款11.89億元,同比增加1.28億元。
2、農發行推動了當地農業產業化發展進程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是發展農村經濟,方向是發展現代農業,而現代農業的理念是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以此帶動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促進和推動農民增收。近年來,根據貴州省委、省政府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農發行貴州省分行累計發放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76.38億元,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擇優扶持省級以上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發展,有效發揮了產業化龍頭企業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了“三農”發展。國家首批循環經濟試點項目——投資22.7億元的竹漿林紙一體化項目一期工程在貴州省赤水市建成投產,該項目是農發行貴州省分行針對貴州林業資源豐富的實際、累計發放貸款16.4億元支持的產業化發展項目,也是農發行業務范圍拓展以來、全國農發行系統審批單筆金額最大的貸款項目。該項目投產后,預計每年可季節性地為社會提供50萬個閑置勞動力的就業機會,通過種植出售竹原料、支持基地建設等,種竹農民每畝可增收100元/年,每年可增收2700萬元,種竹農民實際增加收入1.03億元。
3、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結合貴州省情,農發行明確將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工作的重點,圍繞新農村建設重點、骨干項目,加強對農田水利、農村路網、農村電力、能源、信息網等農村基礎設施的信貸支持。截至2008年3月底,該行累計投放各類貸款29.24億元,其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22.15億元,占一季度貸款累放額的75.8%,是2007年全年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總額的6.33倍。
4、為涉農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近年來,農發行貴州省分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截至2008年3月底,該行涉農小企業貸款戶數已達136,占全行總貸款戶的30%,涉農小企業貸款余額達2.5億元,在支持貴州“三農”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影響和作用。2008年4月,農發行貴州省分行與貴州省鄉鎮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就促進貴州省涉農中小企業發展簽訂擔保合作協議,以拓展涉農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化解和分散金融風險,強化政策性銀行支持涉農中小企業功能,貫徹落實國家支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村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農發行支持西部新農村建設中的制約因素
1、不能充分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
西部貧困地區一邊是“缺血”的窮財政,有大量資金需求,一邊是農發行能夠提供政策性的金融支持,而這一需一供卻不能有效結合。在商業銀行逐步退出農村金融的現實下,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又受到諸多限制,應該取消對農發行業務范圍的單一申請審批制,凡是有利于農村(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有利于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的行業、產業、項目,都應準予農發行介入,成為農發行的業務范圍,從業務范圍和功能上,讓農發行成為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的政策性銀行。同時,由于農發行現行的項目管理模式,基層行沒有主動權,貸款門坎高,辦貸程序繁瑣、成本高,造成農發行辦貸難、辦貸慢的現象。
2、缺乏有效的信用擔保體系
目前,農發行商業性貸款的主要方式是擔保和抵押貸款,而西部的社會信用擔保業處于萌芽期,還沒有形成可為農業企業提供擔保的信用機構。新農村建設中與“三農”關系密切的項目,即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綜合開發、農業小企業等業務,多數屬于貸款期限長、風險大、利潤率低的項目,按照商業性貸款管理要求,欠發達地區大多數項目很難獲得信貸資金支持。
3、農發行開展商業性支農信貸業務僅處于起步階段
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就是發展縣域經濟社會,而縣域經濟發展的瓶頸往往表現在資金投入的嚴重不足。縣域經濟項目投入大,回收期長,風險高,商業性金融機構網點不斷收縮,存差不斷擴大,大量資金不斷從農村抽走,農村資金流出嚴重。支持商業性新業務的開展,必須堅持謹慎積極的原則,這為欠發達地區本身難以開展的客戶營銷增加了壓力。農發行基層貸款權上收后,從貸款到調查、審批到發放,手續復雜,供求時間不對稱,有時銀行貸款到位,企業商機已失。
4、農業政策性金融內部經營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
在營運管理方面,農發行服務于客戶、服務于新農村建設的理念有待進一步加強;有的基層行還不適應上級行針對支農需要、針對市場變化的信貸計劃調整,信貸計劃的準確性不高,結算手段相對單一,不能滿足客戶的服務要求;一些行對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對現有的數據資源尚未充分開發利用,實現信息化建設跨越式發展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在隊伍建設方面,員工素質與信貸支農的現實需求還不太適應,人才結構不盡合理,項目評估、風險管理、國際業務、法律事務、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明顯不足,崗位激勵約束機制亟待完善。
三、對農發行支持西部新農村建設的幾點思考
1、鞏固傳統糧油購銷業務
按照國家糧棉改革和購銷政策,農發行應適時調整信貸政策,堅持不懈地做好傳統的糧食收購、儲備、調銷信貸工作,鞏固好原有的糧油儲備、購銷企業,全力支持糧油產業發展。根據貴州糧食加工企業規模小、發展潛力大的實際,貴州省分行積極支持糧油加工產業鏈發展,促進一批高質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糧油加工產業鏈品牌的創建,真正形成產業化經營,充分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有力地推動了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帶動了當地及周邊地區農民大幅增收。
2、以支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為重點
縣域經濟是連接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實現工業反哺農業的紐帶。農發行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為平臺,給縣域經濟繁榮注入新鮮血液,對推動整個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3、進一步完善經營管理機制
切實落實現代銀行要求,不斷推進農發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一要建立健全信貸管理制度體系,二要努力防控經營風險,三要繼續強化資金計劃分類管理。牢固樹立“內控優先”的理念,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逐步把農發行辦成發展空間合理、治理結構科學、體制機制健全、經營管理規范、操作手段先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農業政策性銀行。針對2008年產生新增不良貸款的實際,貴州省分行在全省系統開展了歷時3個多月的信貸管理與風險防控集中學習實踐活動,通過組織全行員工集中學習信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排查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工作的薄弱環節,著力解決信貸管理和風險防控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為進一步夯實信貸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礎。
4、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立足地域經濟特點,積極支持特色農業發展,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以貴州省為例,雖然其特色優勢農業產業較多,市場很大,但是開發嚴重不足。農發行可以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平臺,依托政府的組織優勢和農發行的網點、資金優勢,通過不斷加大信貸,重點扶持市場前景廣闊、產業覆蓋面廣、附加值高的特色產業。如支持優質稻、茶業、雜交玉米、種子和中藥材生產基地建設,把資源優勢變為經濟優勢,進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對于豐富的中草藥資源,貴州省分行近年著力支持了一批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神奇、益佰、信邦等藥業企業的發展。
5、創辦農業政策性擔保公司
農業項目特別是新建項目,風險高、信貸投資風險大,亟須有一個政策性的信用擔保機構來支撐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發展銀行除了自身要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外,還應建議政府籌建農業政策性擔保公司,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信用擔保服務。農業擔保公司可建在縣一級,由政府提供注冊資本金、初始擔保基金。擔保公司可依托鄉鎮政府、農業企業等,采取會員制形式,吸收會員資金,壯大擔保基金。在擔保公司成立初期,政府財政應為擔保公司提供費用補貼,待其逐步發展為自負盈虧的經濟組織后,政府可停止補貼,以實現擔保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一、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狀況
當前,農村金融正處于改革創新階段,并取得了顯著成就,但是,從農村金融發展的總體態勢看,其發展的水平并不高。目前,農村的大部分貸款集中流向于第二三產業,真正投入到農業發展上的貸款很少,這就致使農業經濟在發展的過程中缺少必要的資金支持,從而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整體發展。從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現狀看,其規模與數量都無法滿足當前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與此同時,金融機制不夠完善,其緩慢的發展速度致使農村金融的優勢作用無法實現。隨著農村金融改革的深入發展,其創新性成果推進了農村金融的進一步發展。
二、農業經濟增長與農村金融發展的關系
(一)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二者之間所存在的關系
在深入研究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業經濟增長二者之間關系前,有必要明確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從而才能夠從整體上掌握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影響作用。基于此,本文采用線型回歸分析法,從農副業、種植業以及農民收入三個方面進行了分析。當前,金融機構在進行農業貸款時,除農副影響值為正以外,對農業以及農民收入總量的影響都為負值,而農村鄉鎮企業貸款對農村經濟的增長影響很大,因此,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農業貸款在農業經濟中的影響作用并不大。這就充分說明當前農村金融的發展滯后于農業經濟的發展,因而無法發揮自身的作用,因此,深入分析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業經濟的關系,是當前提高農業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也只有正確的把握好二者之間的關系,才能將農村金融的發展推上嶄新的高度。
(二)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業經濟的關系
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業經濟的關系集中表現在前者對后者增長機制的影響上。農村金融的創新與發展,有效的提升了金融系統的效率,從而優化了金融資源的配置,這樣就使資本的邊際生產率得到了提升,進而推進了農業經濟的增長。在農村金融發展的過程中,農村的金融市場在競爭的過程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與完善,金融行業的各項基礎設施不斷得到完善,金融的功能逐漸豐富化,在此過程中,就會增加自身的吸儲能力。而儲蓄率的提升就會使儲蓄份額不斷加大,這就帶動了農村投資的發展,進而促進了農業經濟的增長。但是,農村金融的發展也會導致儲蓄率的下降,農村金融的不斷發展與完善,使資本的流動性變強,進而金融風險得到分散,而儲戶能夠根據自己所需隨著在金融機構取得現金,這就使儲蓄率下降。利率是影響儲蓄率的原因之一,而由于利率是根據金融市場的發展而變化的,所以,儲蓄率的升降是非固定性的,但是無論儲蓄率升降,都能夠充分的證明農村金融的發展影響到了儲蓄率,從而影響到了農業經濟的增長。農村金融的發展還通過“轉化率”的方式影響到了農業經濟的增長。金融儲蓄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向金融投資轉化,當金融發展水平得到提升時,其投資的轉化率也會得到相應的提高,這是金融體系自身所具備的功能。具體轉化過程為:金融體系首先通過吸儲的方式,實現成本積累,通過支付信息成本來實現對所吸儲蓄的控制,這樣實現投資的過程中,金融機構就獲得了利潤。而在所獲得資源中,存在著一部分無法控制的資源,這部分資源無法通過投資的方式進行利潤的轉化,因而便以存貸差的方式轉入金融機構以及證券商。在整個資源優化配置的過程中,金融的運作率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從而通過成本的降低,在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使農村金融走向了市場化的道路,這就為提高農業經濟水平奠定了基礎。
三、結論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業經濟的增長水平,但是,綜合當前現有數據分析結果,農村金融的發展對農業經濟的發展尚未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而農村鄉鎮企業貸款是當前推動農業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因此,要想充分的發揮農村金融的作用,就需要農村金融機構不斷的加大貸款的力度,從而才能促進農業的發展,增加農業收入,從而提高農業經濟的發展水平。與此同時,農村金融機構要注重與農村鄉鎮企業實現合作,全力支持農村鄉鎮企業的發展,從而間接的提高自身的貸款力度,促進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
作者:姜國新 單位:遼寧省農業經濟學校
1、農業科技型企業在發展中各個階段的資金需求
(1)種子期農業企業處于醞釀階段,對未來市場的預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企業資產主要以科技知識產權為主,一般沒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資金鏈薄弱、信用體系有待完善,因此難以獲得市場金融的青睞。
(2)初創期農業企業面臨市場風險和財務風險。這個時期的農業企業在市場化和產品化兩方面投入比重大,加上用于宣傳推廣的費用比較多,單位成本也就大大提高,而農業產品的單位收入有限,中小型農業企業生產規模小,做不到薄利多銷,因此,此時期的農業企業財務狀況經常出現赤字。在信用體系和融資渠道不完善的融資環境下,農業企業缺乏業績支撐,也就很難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到資。
(3)成長期的企業,需要大量資金。企業在生產規模和市場份額上的迅速擴張,必須以大量資金作為支撐,因此,企業融資的任務也就非常艱巨。但迅速的發展也給企業在經營管理上帶來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經營管理的不穩定上。同時,成長期的企業,技術被替代的風險也較大,加上財務狀況的不穩定,短時間內不可能通過證券市場獲得資金,而缺少抵押物的企業也很難從銀行貸到款。所以,資金的缺乏是企業在這個階段面臨的最大困難。
(4)企業在擴張期階段已經具備了各方面的基礎,在這個階段,企業的財務風險是企業融資最大的威脅。縱使企業債權融資的比重開始上升,但風險投資比重也存在下降的可能,成熟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成了該企業在這一階段最核心的競爭力。(5)成熟期企業的產品已經獲得了市場的認可,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群眾基礎廣,品牌效應明顯。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的漸趨成熟,使得企業各方面風險都有所下降,生產規模的擴大,產品利潤的增加,企業全面進入盈利期。企業經營業績的改善,積累了較多的融資抵押物,資金的問題得以解決,也就有大量資金投入到產品研發和企業的科技創新上。
2、湖北科技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1)科技金融資金支持力度不夠。近幾年來,湖北省都非常重視科技金融的發展,通過拓寬融資渠道等方式加大對農業科技型企業的扶持力度。在財政性金融支持、銀行信貸政策、風險投資基金的設立等方面取得了比較大的突破。雖然,科技金融創新體系的建設對中小型農業科技企業的融資難起到了一定的緩解作用,但是,從根本上并沒有改變中小科技企業以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作為主要融資方式的現狀。部分行業融資缺口仍然很大。在武漢市2009年統計的172家高新技術企業中,科技經費籌集額為11.18億元。其中,企業資金為9.78億元,占87.47%;金融機構貸款為0.63億元,占5.64%;政府資金為0.59億元,占5.28%;其它資金為0.18億元,占1.61%。說明企業科技經費仍以自籌為主,金融扶持力度不強。
(2)湖北省金融的發展腳步跟不上科技創新的步伐。目前,政府各職能部門間自成體系、條塊分割,這種部門間形成的極強的獨立性,導致了部門間的信息流通不暢。企業、擔保平臺、金融機構三者結合不緊密,因此無法起到信息平臺所應起到的作用。
(3)科技金融投入與產出綜合效益優勢不明顯。湖北省是農業大省,教育強省,地理優勢十分明顯。但是,從《2010年全國各地區科技進步監測結果》來看,湖北省的科技投入指數為52.4%,科技產出指數為43.8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近年來,湖北省科技金融綜合效益始終無法躋身全國前列。而且從2009、2010年的統計數據來看,在全國各省科技金融結合效益都有所提高的情況下,湖北省依舊步伐緩慢。因此,湖北省要充分發揮地理優勢,將科技與金融相結合,逐步實現科技金融一體化。
3、農業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耦合機制設計
種子期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以天使投資和政府政策的扶持為主。種子期企業離不開政府的扶持與幫助,政府通過加大宏觀調控對農業科技企業實行信貸優惠政策,優化信貸服務機制,增加信貸渠道,建立風險投資機制,建立擔保機構引導企業金融貸款。同時,在財政和稅收政策上,對農業企業提供貸款補貼,對于一些科技水平高的農業企業,實行減稅和免稅政策。此外,對于擁有知識產權的農業高科技企業,政府實行資金獎勵。初創期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以中小型貸款和民間借貸為主。初創期企業主要面臨市場風險和財務風險。此時企業具有一定數量的知識產權與固定資產,具備科研創新的實力,但科學技術產品化和市場化還存在著不確定性,市場力量薄弱,前景較為模糊。相比較種子期而言具有一定的貸款實力,可以從銀行獲得中小型貸款,這對于企業初創期的幫助是巨大的。成長期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以銀行借貸和風險投資為主。通過建立負債關系從而在短期內獲得大量流動資金,符合初創企業家大量融資短期獲利的需要。企業家先行融資,期限以一個產業鏈周期為宜,從購置生產原料到加工、最后批量生產直至銷售全過程,短期內滿足市場需要,以獲取較高的收益,較大的凈利潤。擴張期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以銀行借貸和上市融資為主。擴張期企業各方面條件較為成熟,盈利性較高,該階段企業主要任務是在固定獲利的基礎上不斷壯大自身規模,提高自身實力與市場占有率,進行新市場的開拓工作。該階段企業融資主要渠道還是銀行的借貸款,在擴張期宜加大銀行的借貸,減少風投的負債比例。上市融資相對要求較高,但是融資規模也最大,上市板塊有許多種,企業根據自身特點選擇融資渠道,中小科技企業的融資渠道以中小板為主,創業板為輔。新三板市場是非上市中小科技企業股權融資的主要途徑。成熟期企業主要融資方式以長期借款和上市融資為主。成熟期企業主要工作是在維持現有市場的基礎上,需找新的契機,以獲得第二次新生。總之,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科技推動金融發展。金融支持農業科技創新的任務更加艱巨,貸款融資難使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個體經營戶等市場主體和廣大農戶面臨著嚴重的“錢荒”。許多金融機構還不是很愿意將資金投入一個不知道未來效益如何的農業科技創新中。
作者:梁亮斌 劉亞瓊 李樂 魏爽 李子林 單位:武漢輕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1特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1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我國現階段農業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增加投入的粗放型增長模式,從長遠來看這種模式不能滿足經濟的持續增長,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是必然趨勢。各地區應在最適宜的條件下,發揮地區優勢,開發具有優勢的特色農業產品,促進優勢產品的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產業化經營。特色農業并不僅限于田間的作業和產品的不同,而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特色農產品為基礎的產業鏈,在這條延伸的產業鏈上需要供、產、銷的有機結合,同時也衍生出了第二(例如農產品深加工等)、第三產業(例如運輸,技術咨詢等),改變了過去農業單一的經濟結構局面。
1.2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增加農民收入
隨著農業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市場對農業的“倒逼機制”迫使農業結構不斷調整升級,而特色農業順應了國內外市場的變化趨勢,顯示出強大的市場開拓功能。消費者的需求呈現多樣化,更加關注農產品的安全性,無公害無污染的特色農產品已經越來越受到歡迎。我國“入世”之后,農產品將走出國門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非關稅壁壘使貿易的環境更加險峻。從國內外市場的變化趨勢可以看出,特色農產品具有非常廣闊的市場前景,大力發展生態化特色農業是傳統農業改造的一個方向。發展農業最終目的是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尤其在我國西部地區還存在著貧困鄉、貧困縣;打破傳統小農意識,因地制宜開發出特色農業增加農民收入可以盡早脫貧致富。
1.3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要考慮到環境的承受能力。以前的目光主要聚集在工業上,從近年來農業發展的情況來看,農業的低效運行、濫用肥料和農藥、廢棄物隨意丟棄,對水、土壤和大氣構成的污染同樣比較嚴重。《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中明確提出,發展農村經濟要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農業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特色農業的發展以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基礎,經濟利益與生態環境相掛鉤,這就形成了一種激勵措施,要求特色農業的利益相關者有動力來保護好環境。
2發展特色農業需要政策性金融
2.1農業弱質性
農業也是國民經濟中的弱質產業,受自然條件和資源環境的制約明顯,其生產力水平較低,組織程度不高,規模較小,應付經濟風險的能力較差,特別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入世”以來,政府補貼越來越敏感,對農業的支持只剩下運用政策性金融這一途徑。特色農業作為農業中的新興產業,面臨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更大的威脅。自然風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①特色農業對自然災害的無法抗拒性,洪澇、冰雹、干旱、霜凍等極端天氣都可能造成滅頂之災。②在引進特色農產品的過程中,可能會對本地土壤和氣候不適應,無法獲得經濟效益。市場風險主要是生產者在根據價格調節生產時,供求之間存在時滯,農產品的生產具有季節性的特點,不能及時的根據市場做出準確的判斷。農戶在遭遇損失之后,積極性受挫,進行再生產面臨資金不足,政策性金融的資金投入是非常必要的。農村各產業的發展狀況由資本投入、勞動力、土地、技術所決定,其中資本的投入起到關鍵的作用,特色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從目前我國農村資金配置的現狀來看,資金的匱乏在農村經濟發展中問題突出。從國家宏觀經濟來看,特色農業的發展有利于調整產業結構實現經濟健康增長;從微觀上來講,有利于提高農戶生活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政策性金融對基礎產業和農業的直接扶植及強力推進的特殊功能就應當發揮出來了。
2.2市場的失靈
由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農業收入的不確定性、農業投資的長期性、低收益性以及生產的分散性等特點,農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資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較高,正規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一般不愿意涉足農村金融市場,產生了市場引導的失效。農戶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和特色農業的正外部性同時存在,市場不能對金融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政策性金融機制也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
2.3農村金融排斥與金融空洞
金融機構能夠在分配信貸配額時,遵循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選擇預期收益較高、風險適度、償債能力比較強的群體提供金融服務,農民作為信貸的弱勢群體,很容易遭到金融排斥。衡量金融排斥,目前最受學界推崇的是坎普森與韋利提出的六個維度指標:農村特色農業的金融排斥具體體現為:①地理排斥,金融機構在選擇網點時主要選擇交通和基礎設施比較好的發達地區,增加了農村居民獲得金融服務的難度。②評估排斥,從事特色農業生產的農戶往往對資金要求較少、次數頻繁,要對未來收益以及農戶的信用狀況進行準確的評價將產生過高的成本,評估程序限制了農戶獲得金融資源。③條件排斥,農村信用基礎薄弱,投資特色農業有更大的風險,一旦失敗,很難向金融機構證明還款能力。④價格排斥,農業收益率較低并且不穩定,農戶往往難以接受較高的利率。⑤營銷排斥,金融機構在設計金融產品時主要針對優質客戶,忽略了農村。⑥自我排斥,農民的保守封閉意識,不愿意向金融機構借款。由于資本的逐利本性,包括四大行在內的商業性銀行正在從農村向城市轉移去尋找潛在的優質客戶,郵政儲蓄只存不貸,農村金融資源反而被吸收到更發達的地區,農村金融出現了空洞化。農村貧困地區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陷入了貧困惡性循環中,形成了“金融資源配置扭曲—貧困—金融資源配置扭曲”的“惡性循環圈”。政策性銀行對農業特色產業的投資,為其他金融機構指示了國家經濟政策導向和支持重心,從而誘導了商業性資金的參與;同時在農村構成適當地競爭,有利于抑制民間的高利貸、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3政策性金融促進特色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思路和對策
3.1健全政策性金融制度和功能
傳統政策性金融經營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全額提供資金、主導信貸投向和貸款利率、為經營虧損提供補貼,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管理人員則只要聽命于政府就無須為經營管理失敗承擔責任,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政策性金融在支持特色農業的同時,也要綜合考慮政策的實現和資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動性,制訂科學合理的借貸計劃和還款方式,在信用評級、借款利率、還款期限、借貸對象、擔保方式上都應有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政策性信貸的安全性、效益性及流動性,對部分專項信貸資金還需進行封閉運行和封閉管理,嚴格信貸監控。目前農業政策性金融貸款嚴重缺位,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采取增加財政投入和中央銀行的再貸款、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發行金融債券等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3.2拓展業務范圍創新金融產品
長期以來,農戶只能在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業銀行提供的金融產品中選擇,沒有考慮到農戶的需求。特色農業的發展需要建立配套的服務體系,農業政策性金融可為農民提供專業性的服務,如提供農民技能培訓、農業投資咨詢、農村企業經營情況診斷、農村市場信息等服務,全方位地服務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由糧棉流通領域延伸到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開發、農村工業建設、農村小城鎮建設、農村能源、氣象、良種、病蟲害預報和防治、各類農產品進出口、農業生態、農業科研與推廣和農業高、中等國民教育等領域。3.3做好對特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金融支持特色農業的龍頭企業肩負著開拓市場、樹立品牌、引導生產、吸收剩余勞動力的重任,對特色農業的發展起到輻射和帶動作用的功能,其經營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戶的收益。特色農業龍頭企業大多從事農副產品加工和銷售,對資金的需求量大;政策性金融要依據國家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與龍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信貸關系,創新金融產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增強競爭能力。
3.4政策性金融引導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體系和金融生態
特色農業的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金融體系,僅僅依靠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支撐發展特色農業的全部政策性金融業務,設立遍布農村的分支網點也不現實。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農村信用社應各自突出業務重點,與民間金融展開適度競爭,建立一個功能互補、分工合理的農村金融體系。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性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重點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特色農業大型項目的開發、特色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條件下,國家財政和政策性金融通過向農村信用社貼息或提供擔保等方式,間接性的將政策性資源輸送到農戶和小企業,緩解弱勢群體金融排斥。
3.5出臺相關政策性金融法律
我國從1994年開始建立了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但是至今仍然沒有相應的法規和條例對政策性金融的經營宗旨、經營原則予以明確,確保其穩健持久運營。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從事金融活動和參與金融法律關系時,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資格和平等的法律地位。立法時明確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經營原則、職能定位,避免政策性銀行在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兩個方面自行或人為調整,偏離政策性銀行方向。要與時俱進地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保持動態調整,與經濟金融發展宏觀環境相適應,在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應著重實現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經濟金融環境的協調均衡。
4結論
發展特色農業是發展農村經濟的一個重要突破口,政策性金融與特色農業的結合改變了就金融而談金融和就農業而談農業的困境。特色農業的發展需要科技、人才、土地和資金的綜合投入,在特色農業產業化的成長期,資金的投入成為關鍵因素,政策性應該走在市場前面來扶持特色農業的發展。
作者:李原 王騰飛 單位:南京審計學院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