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1 03:00:29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社會管理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社會管理創新是當前政法綜治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一,是擺在實務界和理論界面前的熱門課題,社會管理工作能否緊跟經濟社會發展步伐,及時有效地進行調整加強與創新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與“趕超進位、跨越發展”戰略目標的勝利實現。由于社會管理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包緊萬象,涉及面廣,現結合部門工作實際擇其重點開展調研,并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經驗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設,人性化關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高效優質
,石城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租賃房屋和暫住人口集中清理專項行動,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戶,戶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戶,清理暫住人員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與電腦建檔工作,到目前為止,已有3297名外來流動人口的動態信息在電腦系統登記備案,并實現了暫住人員信息與在逃人員信息互動對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見成效。以來,在全縣28家旅館安裝建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公安部門信息平臺聯網,通過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驗,抓獲網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和流動人口社會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動人口服務方面,石城縣教育行政部門以人為本出臺新規,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憑用工單位證明免借讀費進城就讀,并可平等享受升學政策,較好地解決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入學困難,為外來務工人員積極參與創業發展創造了寬松環境。
2、無縫對接,分類幫教,刑釋解教人員順利融入社會重新做人
三年來,石城縣共接收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共162人,在接到這些人員釋放回籍的通知書后,縣安置幫教工作機構立即根據其思想表現和家庭狀況分級分類幫教安置,結對幫扶,實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轉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積極幫助釋放回籍人員順利回歸社會和就業創業,幫教安置率達到了98%,重新犯罪率為零。大部分釋放回籍人員重新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沒有再次危害社會,有的在幫扶教育下甚至變身為產業發業帶頭人,如石城縣木蘭鄉籍刑釋解教人員溫昌禮,回歸原籍后,籌集資金興辦養豬場,目前已成為遠近聞名的養殖大戶。
3、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開展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社會治安環境進一步優化
自起,石城縣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開先河在農村大力加強“小技防”建設,并把它列入新農村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對安裝高科技治安聯防報警裝置的農戶家庭給予經濟補貼,到目前為止,全縣已有100余個新農村建設示范點近4000農戶安裝治安聯防報警器。全縣開通鄉鎮視頻監控系統,在城區進出口處建設了3個高清晰圖像抓拍治安卡口。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技防建設也得到大力加強,特別是在1000人以上的學校全部安裝了校園視頻監控系統,臨圩鎮的中小學也大部分在校門口安裝了視頻探并頭接入鄉鎮視頻監控系統,治安防范能力明顯提高。從起,石城縣采取主動出擊的方式對蓮花萬景城商貿娛樂區、白蓮城農貿市場、琴江鎮商貿城、東城新車站四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開展了長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顯著,曾一次性查獲收繳各類賭博游戲機41臺,同時處予8家游戲室業主拘留10日、罰款3000元的嚴厲處罰,治安秩序明顯好轉。據統計,通過開展集中整治,治安重點地區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則由的52起下降為的18起,下降為66%,治安環境明顯好轉。
4、壓縮整合,強化管理,網吧監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網吧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和網絡游戲沉迷等問題一直是廣大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石城縣通過創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壓縮整合城區網吧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圍內壓減網吧數量,規范經營管理。一是提高準入門檻,壓減網吧數量,把城區13家網吧壓減整合為6家,壓減幅度達54%,量的減少帶來了質的飛躍,改變了網吧過多過濫難管理的局面。二是開展網吧業主及從業人員法制道德教育,增強了經營者守法意識。三是在縣城網吧全部安裝遠程適時監控系統,加強了網吧遠程監管能力。四是經常組織多個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網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五是對網吧實行星級管理,推動了網吧經營活動爭先創優。網吧違規經營現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別是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現象明顯減少,共發現查處6起,今年以來僅發現查處1起。社會各界對此反映明顯好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加強網吧管理”提案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結合,有效障了保政務信息安全和網民訴求權力
石城縣保障政務信息安全主要是通過建設使用電子政務網的途徑來實現的,政務網始建于,分為內網和外網,出于信息安全考慮,內外兩網實行物理隔離。內網用于傳輸機要文書(含國家機密),訪問受到了嚴格控制,只有特定領導和指定工作人員才有訪問權限。外網則對各級
公務員和一般網民開放,具有通用訪問權限。到目前為止,全縣已有95個縣直部門單位和10個鄉鎮接入了政務信息網,上與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縣、鄉四級政務網絡結構。由于政務網采用了嚴格的安全標準和技術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黨政機關電子公文傳輸系統和政務電子郵件系統功能既能有效實現各級政府之間、同級政府部門之間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務信息安全傳輸,避免發生泄密事件。同時,依托政務網建立起來的視頻會議系統,僅今年上半年就召開視頻會議42場,接待參會人員1200多人次,節約赴省、市開會成本達30萬元,四年來共計節約會務開支200余萬元,有效提高了辦公效益,降低了辦公成本。政務網還在建設開通了石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并以此為核心,構建了涵蓋部門單位和商業企業等各類網站53個,并設立“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事、網上信訪、視頻新聞”等欄目,為廣大群眾提供了一個全面了解政務信息、商業信息與合理表達訴求的平臺。網上信訪在共計答復網民留言342條,加強了政民溝通,減輕了信訪壓力。另外,石城縣在各部門單位安排專兼職信息員負責在網上論壇和重要網站探索有關石城縣的重大信息和動態輿情,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避免由此帶來的消極反應和不良后果。二、社會管理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方面。流動人口管理是當前社會治安管理的難點問題,服務措施也不盡完善。主要表現在:一是流動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礦企業、旅店、娛樂場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動性強、變化快,底數難以掌握。二是大部鄉鎮和部門單位及接納流入人口的企業、場所和個人對流動人口管理支持不夠,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難,信息變換不及時。三是流動人口正在日益成為的高發群體,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但案件偵破難度較大。四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就讀仍有不便,城區三所小學在加收借讀費的情況下仍然全部爆滿,每班人均基本達到了70—80人,容納能力達到極限,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近入學已非常困難,只好擠往較為偏遠的郊區學校。
2、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釋解教人員生產生活非常困難,缺乏職業技術專長,又普遍遭受社會歧視,就業再就業非常艱難,容易產生悲觀失望或報復社會情緒,重新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別是在農村,因得不到父母的關心愛護與教育監管,很容易流落社會變身社會閑散青少年,甚至淪為青少年違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大量存在,近期石城縣公安局等部門在學校周邊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豐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隱患問題不容忽視。
3、社會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區仍然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園及周邊治安防范狀況亟待改變。近期調查發現,全縣大部分學校沒有專職專業的安保人員,難以有效防范意外突發治安事故;部分處在縣鄉道的學校沒有交通警示牌和緩沖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部分校園周邊存在社會青年敲詐、搶劫學生現象;私立幼兒園還存在校車超員超載現象。二是城區四個治安重點地區(蓮花萬景城商貿娛樂區、白蓮城農貿市場、琴江鎮商貿城、東城新車站)整治成果主要來自臨時突擊整治,缺乏長期有效地管控機制,各種治安案件時有發生,治安糾紛、民事糾紛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區視頻監控探頭分布太少,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損壞現象嚴重,監控效果不甚理想,還有眾多治安重點部位和治安狀況復雜地區處于視頻監控盲區。
4、網吧監管方面。一是個別網吧制度不夠健全,甚至沒有按規定懸掛“禁止未成年人入內”警示牌和舉報電話,群眾反映網吧接納未成年人的情況還時有發生。二是鄉鎮網吧均未安裝遠程實時監控系統,監管基本上處于“真空”狀態。三是行政執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隊人員少,且未能做到專職專用,對網吧經營情況疏于監管,疲于應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調查處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網民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復制、、傳播淫穢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戲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網絡環境。五是市場上缺乏適合未成年人,特別是青少年學生的綠色健康網吧,學校和家長引導青少年學生合理科學地利用現代互聯網學習、生活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方法有待進一步改進。
5、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與網絡輿情處置方面。一是政務網延伸困難。各部門單位接入政務網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纖使用費用1萬元,加上部分單位和領導對政務網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政務網的建設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單位來接入政務信息網。二是政務信息存在安全隱患。部分單位雖然已經接入政務網,但管理不規范,有的電腦使用政務信息網絡,有的電腦則為節約成本(接政務網每臺40元/月,電信、移動網一臺費用可上多臺電腦),通過電信、移動寬帶網絡上網,出現政務網與電信、移動網混合使用現象。部分單位由于未接入政務網,單純通過無任何隔離措施的開放式互聯網(電信、移動等運營商網絡)與外界溝通。此外,工作人員在使用移動儲存設備(如u盤)時,有內外網互插濫用現象,存在病毒傳播和信息泄密隱患。三是網上信訪辦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網民留言1301條,答復342條,答復率僅26.29%,且部分答復未接照規定辦理期限予以答復,較大程度上挫傷了網民通過網絡信訪的積極性,損害了部門單位形象,增加信訪部門現場信訪接待量。四是重大網絡輿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尚不完善,還沒有專門研究制定應對重大網絡輿情和突發事件的相關工作預案。
三、創新社會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1、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方面。一是要加強部門和區域合作,推進流動人口管理綜合治理。按照“政府領導、綜治牽
頭、公安為主、各方參與、綜合治理”的方針,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列入各部門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并抓好落實,特別是要建立起以社區為依托的流動人口管理平臺,形成抓流動人口治安管理的整體合力。二是要按照“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治安管理責任狀,明確管理職責,落實管理責任,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實時申報。三是對流動人口管和租賃房屋實行分類分層次管理。對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來源、固定居住場所的納入常住人口管理;對無固定收入、無固定職業、無固定居住處所的,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跡的重點控制對象納入重點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員、經濟來源等情況。在租賃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點人口的,承租的流動人口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為公共場所以及在治安狀況復雜地段的,將其列入重點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經營性旅館必須全部安裝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并與公安部門信息平臺聯網,以便對在逃人員進行信息對比。五是公安部門要與計劃生育、工商、稅務、民政、房管、建設、醫療衛生部門就有關流動人口辦證方面的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實現“以證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過政府籌資或招商引資的方式合理規劃新辦學校或擴大城區現有辦學規模,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難問題。2、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教育,幫助刑釋解教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要研究制定刑釋解教人員失業、就業援助辦法,將其列為再就業重點扶持對象,由政府部門出資提供免費勞動技能培訓,提供創業發展小額擔保貸款,出臺從事個體工商經營或種養殖業給予工商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對特別困難的刑釋解教人員還應當考慮給予臨時困難救濟或由民政部門為其辦理低保,確保刑釋解教人員思想穩定、有事做、有飯吃,以求最大限度減少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二是要對在校“留守孩”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組織學校老師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訪,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開展“留守孩”結對幫扶活動,招募社會志愿者通過各種方式共同關愛“留守孩”,幫助他們解決思想上的問題和學習、生活上的困難。要在學校普遍設立專門電話或網絡視頻通話平臺,加強學校老師和“留守孩”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聯系,讓學生家長隨時了解自己小孩在學校和家里的學習生活與思想情況,讓“留守孩”能夠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感受到父母親的關愛。要從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長配備到每一個學校,并定期到學校開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強“留守孩”法制意識,避免“留守孩”參與社會人員的違法犯罪活動。三是公安部門要對有肇事肇禍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強制性進行收治管理,對分布在社會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實派出所民警、社區街道干部、患者家屬“三位一體”的管控責任,民政部門要做好街頭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傷害正常社會群體。
3、社會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針對當前外省校園兇殺案件頻發的特殊情況,迅速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學校設立專職專業安保人員,規模較大的學校要設立保衛科并配備相應的安保力量。要嚴格完善學校衛門制度,實行準入登記,堅決防止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二是要在學校路口全部設置交通警示牌和緩沖帶,嚴厲查處校車超員超載現象,杜絕發生學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區學校及幼兒園一并列入重點治安地區,并在合適位置設置治安崗亭固定執勤,實現集中整治與平時防范相結合,確保上述地區治安平穩。四是要借助城區視頻監控改造升級的機會,充分考慮在重點治安地區及重點要害部門和重點要害部位規劃建設視頻監控點,提升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水平。
4、網吧監管分面。一是要繼續鞏固網吧壓縮整治成果,進一步健全網吧管理制度,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嚴厲查處網吧接納未成年人上網案件。嚴格執行對累計2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于15天并處罰款,第3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規定,提升網吧服務管理水平和行業形象。二是要在鄉鎮網吧全面建設遠程實時監控系統,同時優化城區網吧遠程實時監控系統,杜絕監控系統視頻盲區,增強網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強文化稽查隊伍建設,適度增加人員編制和行政執法器械裝備,并確保人員專職專用,監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經常組織公安、工商、教育、電信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視察活動,把網吧經營管理狀況置于公眾監督之下。五是要積極做好網吧實名制上網的新型軟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術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網吧制作、下載、、傳播淫穢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戲等違法行為,凈化網絡環境。六是要開展誠信網吧建設,逐步實施綠色網吧工程。在有條件的學校也可以探討建設綠色安全健康的學生網吧,與學生家長一道共同引導孩子科學合理地利用網絡進行學習娛樂,營造青少年學生積極向上的健康網絡生活。
5、政務信息安全保障與網絡輿情處置方面。一是著力提高部門單位和領導干部的政務信息
保密意識,嚴格開展黨政部門單位網絡使用情況專項檢查整改,規范網絡及移動儲存設備的管理使用,確保黨政部門單位全部通過政務網絡接入互聯網。二是石城縣信息中心要按照計算機網絡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對網絡連接、政務網終的使用情況進行巡查,切實有效地做好計算機網絡與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政務網絡安全運行。三是信訪部門要加大網上信訪案件的交辦督辦工作力度,并把辦理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列入年終目標管理考評,與各部門單位評先評優緊密掛鉤,改變一些部門單位對網上信訪不重視和推諉扯皮現象,挽回網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網絡輿情搜索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正確引導網上輿情,及時刪除、阻礙有害信息,有效維護網上秩序。五是要加緊研究制定與新聞媒體溝通機制、政法維穩宣傳輿論工作聯席會議工作制度、網上重要輿情監測研判機制、重大網絡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和網上輿論引導機制等,積極主動應對網絡突發事件,嚴防別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網絡媒體惡意炒作、推波助瀾,堅決防止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就必須切實致力于相關法規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規范和制度來規范引導和促進保障社會管理及社會管理創新,形成解決問題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重點在于解決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網絡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等問題。各級政法機關依法推進其本職工作,便是為社會管理創新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并且其中有些職能本身就是直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業眾多
家族企業是一種范圍極廣、種類繁多、應用普遍的企業組織形式,即便是在現代企業制度比較成熟的美國,90%以上的企業仍然屬于家族企業。家族企業不僅在歐美大陸十分普遍,而且在亞洲各國也非常盛行。改革開放后,民營經濟逐漸成為中國經濟的主流,家族企業得到了迅速發展。這主要源于家族企業的固有優勢,比如集權決策效率高、親情內聚力強、反應速度快、執行力強、心理契約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長示范效應強、經營文化傳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國大多數家族企業仍存在著產權關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規范、治理結構不到位等嚴重缺陷。面對知識經濟時代和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我國家族企業面臨的最為迫切的問題就是管理創新。管理創新是家族企業彌補上述缺陷的基本選擇。根據國內外家族企業的成功經驗,我根據我市家族企業的管理創新有以下幾種路徑可供選擇。
隨著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家族企業的競爭優勢將從低成本競爭向差異型競爭轉變,增長方式從數量擴張型向集約型轉變,發展模式從封閉型向開放型轉變,產權結構由一元化轉變為多元化,管理模式將克服家族的束縛走向規范化和科學化,經營領域也逐步走向國際化。概言之,我國家族企業必將走向專業化、規范化和國際化。因此,我市家族企業面臨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經營戰略的調整。可以說,經營戰略的調整好壞決定著企業的未來成敗。比如,方太從“點火槍大王”轉型為“抽油煙機大王”,吉利從多元貿易轉向中低擋轎車,太太藥業從保健品行業進入藥品行業,這些都是成功轉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場,同樣為公司贏得了更大的業務增長空間;我市的軸承產業也是非常強壯。
家族企業制度創新主要包括資本社會化、管理專業化、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補性,選擇一種降低成本的機制,控制風險。這樣既能保證經營管理層擁有足夠的經營權,使企業能夠在瞬息萬變的市場活動中及時把握商機,又不致使出資人失去對財產的最終控制,雙方各得其所,但關鍵是如何在出資人和經理人之間找到一種平衡機制。
家族企業要克服家長制的弊端,從人格化的社會網絡交易轉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進制度創新。首先,要加大產權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會資本,實現資本的社會化;其次,要借鑒國外大企業的管理經驗,實行專業化管理,正確對待職業經理人,激勵和發揮他們的才干;第三,要積極規范治理結構,引進現代管理理念和專業管理技術。
傳統家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現代市場經濟體系具有尖銳的矛盾。家族企業治理結構不是建立在商業原則的基礎上,其組織行為不是依據市場原則,而是依據?理規范;維系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不是利益關系,而是個人之間的情感和血緣關系。在這種治理結構下,就容易形成“家長”的實際管理素質與現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業要在堅持現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前提下,結合家族企業的實際情況,引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家庭企業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二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與價值分析
社會管理創新的突破口或曰啟動點,往往是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亦即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從社會管理的規律性來看,社會管理整體機制和制度的創新必須以充分全面而客觀準確地掌握社會建設以及社會成員的具體狀況為基礎和前提,而社會管理方式方法的創新對相關要素的要求則相對要寬松得多。當然,從實效性的角度來看,社會管理手段創新同樣須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術和機制的支撐。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經濟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會用、思想教育不頂用”的尷尬,必須依托于明確規定了各方主體的職能任務、權利義務和職責的法規范。唯有在法規范和制度支撐下,才能使社會管理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各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共同作用于社會事務的管理。
在目前階段,社會管理方式與方法創新即是完善社會管理手段,實現由單一的行政手段向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教育等手段轉變。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根本所在,是各類創新的支撐和保障。無論是社會建設、社會管理,還是社會管理創新,都必須有法規范作支撐、制度作保障。因此,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效性和持續性,就必須切實致力于相關法規范和制度的完善,解決好權、責、利的統一問題,用法規范和制度來規范引導和促進保障社會管理及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務,依良法善治,形成解決問題和創新發展的長效機制。
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變革是完善和發展社會管理的基石。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
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這是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的指導原則——要形成并健全四種主體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會管理格局;要注重對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力。所有這一切,都要服務于和諧社會建設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種能夠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新型社會管理體制。管理主體創新是社會管理機制制度創新的關鍵。社會管理機制制度的創新,要求對各類主體的職能范圍作出明確界定,并按各自職能來分別設計管理機制,構筑相應的法規范和制度。在多元主體的社會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種持續的互動運行模式,更需要堅實的機制制度作為支撐。
需要強調的是,社會管理創新強調從新的社會管理觀念、方法乃至機制制度的研究開拓到實際機制或者制度化運用,不應忽略既有的社會管理資源和手段。社會管理所追求的終極目標是實現“善治”,即達成兼顧各方面利益基礎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無論是推動參與型乃至自治型社會管理的理念拓展,還是探索社區矯治和特殊人群幫教的新機制,都應當以社會管理的秩序價值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為根本目標。
三、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與路徑
管理內容創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必須創新管理內容,厘清管理領域,強化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有效調處社會矛盾,維護各方各類群體的正當權益。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內容可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增強社會管理合力
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組織以及各相關主體之間的關系,明確各方主體在社會管理中的定位。強調黨和政府在社會建設中的中心位置,強調政府公共財政的更多投入,同時要健全和完善社會自治、自律和自我發展的新機制,充分發揮各種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上的主體性及其對政府社會管理的監督制約作用。
建構和實施以權利為導向的社會政策體系,尊重和保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加強社會服務體制建設,提升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消除社會排斥,推動社會融合。
加強民生制度建設,確立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民生社會管理發展新機制。改善和保障民生問題不僅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須優先實現的基本職能,也是需要社會和個人共同努力才能解決的問題。政府既要承擔起直接提供各類服務的職責,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權力、權威和信息、資源,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使其參與解決民生問題。
健全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并形成維護社會長期穩定和有效處理社會公共危機事件的社會穩定機制。在群體性事件等危機處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緒疏導”和“情緒管理”,以貼近的感情疏導民情,化解危機,盡量避免機械、簡單地運用“物質滿足”或者“物質誘導”的方式。
增強全社會參與社會管理的活力,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的運行機制。要建立不同社會主體之間平等、民主的社會合作機制,倡導參與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顧各方各類利益、維護全體人民的發展利益與環境生態利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管理機制,努力實現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二)社會管理創新須重點解決的問題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既要全面展開工作,又要抓住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問題,重點在于解決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網絡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社會組織管理服務等問題。
推進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創新,要公平對待,切實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從就業、居住、就醫、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斷創新統一有效管理新機制,結合城鎮化建設,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現城鄉一體化和服務全覆蓋的人口互動管理模式,疏堵有機結合,使流動人口能夠全面參與并真正融入當地社會生活,變流動為活力,從根本上解決流動人口不穩定和不和諧等問題。
推進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創新,要建立健全對服刑在教人員、刑滿釋放解教人員、社會閑散人員特別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員等高危人群的常態化幫教管控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推動教育改造與安置幫教工作雙延伸。對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體系,應在有利于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促進他們的發展上下功夫,尤其是應當致力于建構和完善幫助其更好地融入社會的機制制度,從根本上化解社會矛盾。
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的創新,要將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的治理和城鄉規劃、地區改造相結合,在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活環境的基礎上,健全基層組織、延伸公共服務,切實處理好整治、服務、管理和發展的相互關系;要對小旅館、娛樂、洗浴場所等實行耐心指導、重點防控、過程監管,完善長效機制,突出指導服務理念。
推進虛擬社會建設管理創新,要提高對互聯網的認識,注重研究互聯網的內在規律和規則,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互聯網的建設與有效管理,特別是要認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證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既要把網絡輿情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視和評估輿情影響,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地制定互聯網管理建設政策,正確引導網上輿論,維護網上秩序,營造有利于社會穩定的輿論環境。
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服務創新,要致力于對社會組織的研究,承認社會組織在國家發展與建設中尤其是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積極作用,并按照社會組織發展規律施以有效監管,健全和完善相關法規范。
(三)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選擇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設,完善社會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規范,建立與構建和諧社會相適應的社會管理新格局。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特別重要的是要完善參與型及自治型治理結構,重視對優秀的管理者、優秀的專業人員和優秀的社會組織的培養和培育,通過對社會管理領域進行過程引導和規范,實現政府對創新活動和創新行為的有意識引導、調控和激勵,形成卓有成效的社會管理創新生態機制。
社會管理創新要確立正確方向和科學路徑,要促進社會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會活力,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強調要尊重不同的價值觀念,倡導不同的行為模式,傾聽不同的利益訴求,重視溝通與協調。社會管理創新要對利益調整進行結構性改革,同時要盡可能地兼顧各方各類利益。但是,強調兼顧各方各類利益絕不是不能損害任何利益,絕不意味著不能采取任何強制性手段。問題的關鍵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調整要著眼于整個社會發展進步,要引入行政過程論,對各方各類利益進行綜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學合理的裁量判斷。
社會管理創新是一種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創造性活動,依賴于不同思想、意見和利益訴求的相互交流和撞擊,依賴于開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觀點的環境,更依賴于相關各方全方位參與管理、決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這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規律性特征,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職能發揮
社會管理創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社會成員的關系問題。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政法機關沒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級政法機關依法推進其本職工作,便是為
社會管理創新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并且其中有些職能本身就是直接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無論是法院依法判決、裁定,還是檢察院的依法抗訴監督,對于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斷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規范、促進和監督制約作用。而政法機關和政法干警把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作為民心工程、實事工程、保障工程來抓,有助于推動政法工作全面發展進步。
“人民檢察院通過檢察活動,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國家,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同違法行為作斗爭”。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主動服務第一要務,不斷提高執法辦案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通過執法辦案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司法公正,理順群眾情緒,維護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執法辦案是履行一切檢察職能的本源和歸宿,也是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性工作。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當代社會管理的創新始終要求加強法治建設,唯有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制體系、法治程序和規范為支撐,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才能真正實現最佳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我市人民檢察院深刻領會三項重點工作的精神實質,積極探索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機制,從社會穩定大局出發,突出工作重點,延展服務領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會管理創新,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更好地發揮了檢察機關的職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增強黨員干部的法制意識
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更加注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努力實現從查辦案件向預防犯罪延伸,從事后預防向事前預防延伸,從個案預防向制度和機制建設延伸,深化預防宣傳、警示教育、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工作。去年以來,該院結合辦案實際,向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專題調查報告4篇,發出《檢察建議書》26份,對遏制和減少各類犯罪,加強社會管理起到積極推進作用。該院以預防先行,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以摸底調查、預防動員、建立重點崗位人員預防檔案、以案釋法、幫助整章建制、開展警示教育、組織學法競賽等內容的預防工作,有力地增強了工程建設領域干部職工預防犯罪意識,提高了建筑行業社會管理創新水平,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提高對特殊群體的管理服務水平
落實檢察環節上的各項綜合治理措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平安創建活動,結合檢察職能,拓展管理和服務渠道。把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被宣告適用緩刑和適用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等在社會執行刑罰的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服務納入社會管理的重點來抓,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幫助刑釋解教人員妥善安置、融入社會;積極探索適應社區矯正特點的檢察方式,加強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的法律監督。去年以來,通過協商辦法,解決了10名勞教、勞改釋放人員就業出路,并協助用工單位與其簽訂用工合同,落實了幫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區矯治機制,在對特殊人員管理服務的同時,建立和健全了《社區矯治工作實施辦法》,使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做到有規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辦社會管理領域職務犯罪力度,凈化社會管理環境
不斷加大對社會管理領域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把查辦涉及社會管理領域的職務犯罪作為服務社會管理、服務大局穩定的中心工作來抓。去年以來,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統、政法系統、經濟管理領域等查辦了管理領域涉嫌職務犯罪案件10余起,涉農職務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統查辦和經濟管理系統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案值大、影響廣,社會效果好,有力地促進和加強了社會管理領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
(四)是加強青少年違法犯罪人群管理,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
結合辦案,經常性開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卷調查活動,掌握其違法犯罪規律。針對部分青少年違法犯罪與網絡毒害有關的實際,與公安、文化等相關部門開展多次清理校園周圍網吧、錄像廳活動。參與制定市政府關于出臺加強文化娛樂場所管理規范,凈化了社會文化環境,減少了不良環境對青少年的影響,青少年違法犯罪率較以前呈下降趨勢。圍繞未成年人犯罪預防,開展“擔任法制副校長”、“法制進校園”、“送法進課堂”活動。去年以來,共建立聯系點27個,舉辦中小學生法制講座28場次,深受廣大師生、家長和社會好評,有效地減少預防了青少年違法犯罪發生。
隨著我國社會結構的深刻調整,社會生活多樣、多元、多變的特征日益凸顯。我國經濟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共同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鄉結構發生顯著變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鎮人口從.億增加到.億;社會階層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新的社會階層;社會組織形態發生了新的變化,已有%以上的城鎮從業人員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工作。 “單位”管理是以往中國社會管理的一大特點,許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單位”有關,要通過“單位”實施。現在發展市場經濟,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以計劃經濟體制和過去那種權力構架為基礎的社會整合功能削弱,傳統的社會管理體制和方法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結構的
變化。當前,我國已進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改革攻堅的關鍵時期,我國改革發展面臨的社會背景和社會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化。從改革內容來看,我們需要推進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寬、利益調整層次深、配套性強、風險比較大的改革,社會利益關系更趨復雜,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難度加大。從改革動力來看,改革初期,人心思變和較低的社會預期激發著人民群眾的改革熱情,社會的動力與政府的牽引力緊密結合,推動著改革快速推進。隨著改革不斷深化,人們對改革發展的社會預期普遍提高,對改革發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顯增強。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對社會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戰、新要求,我們必須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國際國內環境,科學判斷、準確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以與時俱進的精神,轉變社會管理理念,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完善社會管理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管理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保持社會安定有序,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五創新管理理念,整合社會資源
社會管理也叫社會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會公共組織為了適應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和滿足社會公眾的需要,對涉及公眾利益的各種公共事務,通過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來實施的有效管理。社會管理的基本目標是完善社會功能,促進社會系統的協調發展,構建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環境,形成與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秩序相協調的社會秩序。對社會管理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為主體,對有關社會事務進行規范和制約;其二是以社會為中心,即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依據一定的規章制度和道德約束,規范和制約自身的行為。提升社會管理水平和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是一項涉及層面廣、觸及問題多、解決難度大的社會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同心協力、齊抓共管。十六屆屆中全會明確提出:“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一)堅持以人為本,創新社會管理理念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社會管理必須堅持的根本原則。在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中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必須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真正從根本上減少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從源頭上減少因利益沖突引發的社會矛盾;必須實現成果共享,使構成我們社會的各個階層,參與社會發展的不同群體,都能夠實現各盡其能、各得其所、共同發展,使不同階層、不同群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必須整合社會資源,充分借助各種社會力量,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必須著力減少社會發展的成本,通過制定和實施科學有效的社會政策,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公正,努力降低社會發展的成本,在更高層次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二)加快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職能
在新的社會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社會管理的職能,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在繼續抓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擴大公共財政對社會發展和社會事業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財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把工作著力點更多地放在解決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上。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務薄弱的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要不斷改進公共服務方式,簡化辦事程序,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創新管理制度,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既不能失職不作為,又不能越權亂作為。按照《決定》“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的要求,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改變政府以往介入市場過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方面的″缺位″現象,順應全球社會公共管理新趨勢,加快傳統的“經濟管理為主”向現代的“社會管理為主”轉變。
(三)積極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
社區是城鄉居民生活的基層單位,是政府社會管理與社區自治組織、民間組織自我管理的結合點,建設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當前,我國社區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創新社區管理,構建和諧社區,要從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入手,積極探索新的社區發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建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企業在社區建設中的伙伴關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擔和企事業單位剝離的社會職能、服務職能交由社區承擔。發揮駐區單位、社區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努力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大力推進社區服務的產業化、市場化、規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區就業,社區保障、社區救助、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體育、社區安全等各項公共服務;積極開展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社會貧困戶、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和特殊對象的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強化社區服務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務群眾為重點的網絡化的社會管理機制,把為民服務的工作滲透到社區各個領域。農村社區建設則要把構建社區救助體系作為一項基本任務,建立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發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各類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幫助農民增加收入。要加強城鄉社區自治組織自身的能力建設,通過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養民主素質,提高社會責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鄉居民自治組織成為協調民眾利益、化解民眾矛盾、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有效載體。
(四)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吸納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
社會管理體制創新,要有利于調動市場和社會組織的參與力量;有利于實現公共資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三者間的良性互動。只有科學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調動全社會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會治理機制,才能有效解決目前復雜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實現加強社會管理和降低社會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社會組織、市民等多方面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調控、社會組織和市民協同參與的社會管理新機制。要大力培育、發展各種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包括
律師、公證、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機構和行業協會、學會、商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社會管理。同時,要邊“放水”邊“筑堤”,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社會組織的健康發展有助于政府與社會形成良性互動。針對目前社會組織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需要進一步創新管理體制:一是降低準入的門檻,因地制宜的確定準入條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實現社會組織與政府的徹底“脫鉤”。政府過多或不適當的干預,往往會削弱社會組織的自治性,同時也不利于社會組織自身能力的發展。三是引導社會組織進行公開、透明化的運作,促進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嚴格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承擔社會責任,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強立法,通過法律的手段,明確社會組織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圍、經費來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監督各類社會組織,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六社會管理創新的對人們的影響和啟示
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切實履行好維護穩定的第一責任;抓住改善民生這一影響社會穩定的根本問題,解決好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更新管理理念、改變管理方式,創新管理措施,實現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務型管理轉變。
要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著力構建“大調解”工作體制機制,積極組織領導干部接訪、下訪,認真落實社會風險 要深入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努力在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問題上實現評估制度,進一步筑牢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基礎。要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基層綜治機構等基層基礎建設,滿腔熱忱地支持和幫助基層干部開展工作,確保基層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辦、群眾有依靠、穩定有保證。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為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當前,我國許多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已經明顯地集中到與人民群眾基本民生問題密切相關的環節。這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系、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決定》提出要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利益關系是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抓住了利益關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須始終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重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系,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必須嚴格遵循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積極化解各種矛盾糾紛。改革方案的設計,應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顧各方面群眾的關系;政策措施的調整,要廣泛聽取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的利益要求;大型項目的實施,事前必須認真進行科學論證,準確把握人民群眾長遠利益和現實利益的平衡點;公共資金的投向,必須首先用于解決低收入階層特別是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進一步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要通過各種途徑、方法,將擬制定的社會政策向社會公開,使人民群眾對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政策設計有著充分而廣泛的民意表達,確保社會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更多采用調解方法,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引導各階層群眾正確認識和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增強主人翁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同時要進行公民道德教育,培養社會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會各階層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安定團結
我市的現階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進步,一項任務不是一個國家總的領導就能解決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團結的力量是無窮的。一切管理創新的關鍵在于觀念創新。只有好的觀念才能產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觀念是人的主觀世界,而主觀世界是客觀世界的反映。因此,觀念創新必須通過深入研究實踐活動和由它們產生的成果——科學和文化知識,才可能提煉出新的看法,從而指導管理活動。因此,加強對實踐活動的了解和加強學習是觀念創新的關鍵。
論文摘要 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亦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作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主體,基層檢察院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應當在遵循原則的基礎上,以檢察工作為主線,通過打擊與預防、教育與保護、法律監督、化解社會矛盾等途徑,經過先期的調查研究,探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機制,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論文關鍵詞 參與社會管理 檢察機關 機制創新
一、社會管理創新背景
社會管理,是指黨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會主體,運用法律、法規、政策、道德、價值等社會規范體系,直接或間接地對社會不同領域和各個環節進行服務、協調、組織、監控的過程和活動,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在計劃經濟時期,政府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成分應運而生,社會結構也相應復雜,如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引發的城鄉結合部治安問題;民工潮的涌起產生的流動人口管理困難;支撐公眾法律意識增強的司法資源等,僅靠行政手段協調諸如此類的多元化矛盾顯得力不從心,政府作為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顯然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
新的社會管理問題和管理要求,誘致社會管理創新機制的萌生。從近年來社會管理模式變化看,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發揮其作用的趨勢,如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強調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是“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列出專題論證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因此,社會管理主體趨于多元化,社會管理結構趨于網絡化,社會管理的創新應與時俱進,趨于時代化。
二、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意義和途徑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確定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同志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明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政法機關的三大職責任務之一。因此,作為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應當深刻認識到檢察機關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主體,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促進社會管理水平提升,作為檢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黨委領導下,檢察機關與政府、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社會管理是正確履行檢察機關工作職責的重要內容。
(一)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決定了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必要性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包括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過制定包括法律法規在內的社會規則,并通過行政、司法等執行手段,來實現建立在公平正義價值基礎上的社會秩序和社會進步。檢察機關的根本職責在于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承擔著打擊刑事犯罪、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等任務,對推動法制健全和法治實現具有重要意義,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應然主體。所以,法律監督的本身即是參與社會管理。
1.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法律地位支撐。我國憲法第129條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1條對我國檢察機關的性質均作了明確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具體理解為:我國檢察機關是一個完整獨立的機構體系,體系內部實行的是上級領導下級檢察機關的體制;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為國家機構中的一個獨立系統,它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檢察機關的這一法律地位,決定了其在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2.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職能作用支撐。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4條規定:“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檢察權,鎮壓一切叛國的、分裂國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動,打擊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維護國家的統一,維護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人民檢察院通過檢察活動,教育公民忠于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同違法行為作斗爭。”從上述規定以及檢察實踐看,檢察機關通過履行職能作用,在偵查、逮捕、公訴等環節,實現了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任務。從而提升了在社會管理中的監督水平。
3.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職業道德支撐。檢察官職業道德是檢察官在行使檢察權、履行檢察職能的過程中,或者從事與之相應的活動時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試行)》對檢察官的職業 道德概括為“忠誠、公正、清廉、文明”八個字。這八個字蘊含的意義重大,是對檢察官在行使檢察權時其職業道德高下的一個重要考量: 只有忠誠,才能不負黨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確實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絕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創新離不開這樣一支高素質的檢察隊伍。
4.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社會政策支撐。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黨從國家事業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為出發點,而確定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進而明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同志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安排部署了全國政法機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明確了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政法機關的三大職責任務之一,從而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因此,檢察機關不僅是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應然主體,也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推動力量。
(二)檢察機關的執法辦案工作實踐,決定了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可行性社會管理創新的意義在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和諧社會的構建自然與公平正義的社會需求息息相關。所以維護公平和正義,不僅是當代國際司法活動的主旋律,也是檢察機關的應有之責。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通過對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活動依法進行偵查、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對司法不公依法進行訴訟監督,從而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所以說,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檢察機關應擔負起的職責,同時也完全有能力做好這項工作。
1.執法辦案活動的開展,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現實途徑。檢察機關通過履行偵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支持公訴等法律監督職能,有效調整社會關系,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在執法辦案實踐中,建立了相應的機制和制度,這些機制和制度對社會管理創新是一種經驗借鑒。如在公訴權的行使中,“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一相對不起訴的法律規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對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最好詮釋,又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舉措。在偵查權的行使中,檢察建議的使用,也是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種途徑。
2.社會問題的明顯增加,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社會需求。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社會關系不斷調整、各種利益沖突逐步顯現的特殊而關鍵的時期,正如總書記在專題班上說指出的“我國社會管理領域存在的問題,是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性特征的集中體現”。這些“階段性特征”體現在階層群體沖突增加、人口流動性問題、價值觀的失衡等。如土地拆遷中的暴力爭端、城市化進程中的社會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爭議,這些“階段性特征”勢必引發新的社會管理問題,迫切需要檢察機關通過強化服務意識、延伸服務觸角、履行監督職能來把這些問題解決好、落實好,從而解決當前社會矛盾、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三、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工作原則及工作重點
(一)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應當堅持的原則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在找準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契合點的同時,應當堅持務實原則,才能為推動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實現發揮作用。
1.以人為本。檢察長在2011年7月16日召開的第十三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檢察機關應當堅持檢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關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復雜性的龐大工程,必須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努力使各項創新舉措滿足群眾需求、符合群眾愿望,維護群眾權益、解決群眾困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以說,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也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落腳點。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創新,就是運用以前沒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機制等進行社會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項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學性,形成社會管理創新機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長效性。這樣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才有生存、發展的根基,才能切實服務地區經濟發展和服務當地群眾。
3.選準立足點。社會管理的范圍較廣,各地區實際情況也不盡相同。所以,社會管理創新不可能按照一個模式來運行,檢察機關在開展參與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必須結合本地區的社會管理問題實情,因地制宜,創新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社會管理新形式。
(二)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工作重點檢察機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應當首先堅持立足本職的原則,必須緊緊圍繞檢察工作主題,不能偏離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會管理中取得創新成效。
1.從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權角度,不斷強化和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維護司法公正,弘揚正義。一是加大抗訴工作力度。要認真注意審罪輕判即依法應該判重刑甚至極刑的案件而從輕判處。如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判處死緩,應該依法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卻判處無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對刑事立案監督的力度。檢察機關應該把刑事立案監督做為檢察監督的一個重點,在不斷加大監督工作力度的同時,要搞好有關檢察立案監督工作的社會宣傳,努力擴大案源渠道。
2.從大力查處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加強和改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維護執政黨權威高度弘揚社會正義,維護社會穩定有序。在當今腐敗現象還未有效遏制,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職務犯罪發案率較高的情況下,檢察機關應該堅持“兩個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處,突出重點部門重點案件的查處。在抓緊大案要案和重點部門案件查處的同時,積極探索開展和搞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種形式加大反腐宣傳,提高公民依法治國觀念,以扎扎實實的查處職務犯罪的實際行動和豐碩成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大廈添磚加瓦。
3.依法妥善處理好涉檢、涉法上訪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會矛盾,增強和改善黨群、干群關系,實現社會穩定和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穩定有序的社會,一個混亂秩序、動蕩不已的社會,與和諧社會是格格不入的。檢察機關應堅定地貫徹執行黨中央社會建設的方針,結合檢察職能和各地工作實際,從戰略高度深刻認識轉型時期的各種社會矛盾。所以依法處理好屬于檢察機關管轄涉法上訪和其他控告申訴案件,是當前檢察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構建社會和諧環境的一項重要任務。
(三)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隨之產生的社會問題也日益復雜,作為檢察機關,從其職能看,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途徑,重點在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特殊人群幫教管理、職務犯罪預防、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社會矛盾的化解等。
1.創新未成年人社會管理機制。未成年人是檢察工作的重點人群之一,探索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徑、新方法,是檢察機關緊密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工作內容之 一。
2.加大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當前,我國還處于職務犯罪高發期,單純的懲治已經不能有效杜絕職務犯罪,只有懲防并舉、標本兼治,才能徹底鏟除滋生職務犯罪的土壤。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職能,也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重要切入點。
3.促進特殊人群受益社會管理創新。推行社區矯正工作,是充分運用社會機制,整合社會資源,加強對緩刑、管制、剝奪政治權利、假釋及監外執行等各類對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條重要途徑,也是檢察機關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
4.注重化解社會矛盾。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對輕微犯罪從寬處理,對當事人達成和解和輕微刑事案件寬緩處理。加強控告申訴工作,嚴格落實涉檢 信訪首辦責任制,高度重視初信初訪,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
四、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機制完善
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并不是單純地將法律觸角向社會管理領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確處理與相關部門在相關環節產生的關系問題,從而建立起科學有效的管理創新機制。
(一)聯動機制檢察機關在行使職權時,必然與相應機關發生聯系,如行使偵查權與監察機關、社會管理領域等行政機關的配合;行使監督權與偵查機關、審判機關、監管機關的溝通協作。這種程序性權力與實體性權力的聯動與銜接,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內容之一。
1.偵查權的行使。通過依法查處國家公職人員在社會管理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促進社會管理部門和國家工作人員正確履行管理職責,同時,堅持“懲防并舉,預防為先”的方針,加強懲防職務犯罪,規范社會管理權力運行。
2.公訴權的行使。因追訴漏罪、重大疑難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發的與公安機關的公訴與偵查關系;為維護被告人的正當權益而引發的與律師的控辯關系;為了提高訴訟效率,對輕微的刑事案件等適用簡易程序而引發的與審判機關的控審關系。
(二)延伸機制法律監督權具有規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則應在正確行使檢察權的前提下,對行政權力的行為加強協調與監督。
1.檢調對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關于開展檢調對接試點工作的意見》,從意見中可知,“檢調對接”是指為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檢察機關對于受理的民事申訴案件、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調解組織先行調解,根據調解情況再依法作出處理決定,共同促進當事人和解息訴。它是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結合的社會矛盾糾紛綜合性調解機制,是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創新。
2.行刑對接。司法實踐中,工商、稅務、藥監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案不移送、以罰代刑的現象頗多,影響了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啟動行刑對接,不僅是檢察機關立案監督工作的新亮點,也是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種途徑。如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使檢察機關及時掌握行政執法機關查處假冒偽劣產品、食品安全監管等情況,對受到行政處罰后構成犯罪的再給予刑事制裁,震懾不法分子,促進市場管理。
(三)創新機制當前,社會管理領域存在不少隱患,檢察機關理應對社會管理協作、漏洞和缺失銜接、群眾訴求和矛盾的協作處理、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等方式進行探索和創新。
1.公益訴訟。市場經濟的發展,引發經濟體制的變化,隨之而來產生的環境污染、國有資產流失、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日益增多。對于這種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數人利益的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導致公益訴訟應運而生。檢察機關參與公益訴訟,為公民民主權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徑,使公民監督國家公共事務管理的權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檢察權的擴展。民行檢察監督是檢察訴訟監督中比較有特色的檢察業務,對于維護司法公正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檢察機關在行使民事行政檢察權時,應當在內容、形式、效力上不斷發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訴審查機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申訴權利;建立民事裁判執行監督機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利;建立執行案件的審查機制,依法保障當事人的救助權利。
關于社會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斷和分析,是做好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認識和判斷,直接影響政治的發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討當前社會矛盾的特點及其成因,對于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對當前社會矛盾分類的新認識 人是社會存在及其矛盾產生的最終根源和根本出發點。以人為基點,我國社會矛盾主要可分為三大類:一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二是人與自然之間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以人為本,把社會矛盾劃分為三類矛盾具有學理性和現實性。在學理性上,社會是人與人關系的總和。人的存在是社會存在的根本。沒有人,也就沒有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就談不上社會和社會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礎。它為人提供時間和空間、物質與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產物。身心之間是否和諧、統一,對于社會矛盾的產生與解決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分類符合我國傳統文化精神和時代性。從現實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基本涵蓋了我國社會矛盾的各個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強的個體關懷性。以往的矛盾分類,關注的是整體的人,個人所涉及的社會矛盾很難直接體現出來。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更突顯了對個人的關懷。這符合現代社會發展趨勢。因此,以人為本的社會矛盾分類,有存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在以人為本的社會矛盾分類框架下,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還需要深化,這也為社會矛盾分析理論的發展提供了空間。在人與人、人與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中,人與自然的矛盾既是當前一種主要的社會矛盾,也是其他兩種矛盾產生的背景。因為,衣食住行是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人須臾不能與自然分離。人與人、人的身心之間的矛盾是在人與自然的交往過程中展開的。從人類社會起源上講,人是在自然界中尋求生存的過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體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體與生活方式,是與當地的自然環境、地理特征、資源稟賦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狀況對于種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產生了重要影響。
相應于人的三種歷史性矛盾,并結合中國當前的社會發展階段,中國社會矛盾需要進一步的總結和歸納。一是,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主要體現為既得利益群體與非既得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例如官與民、民與民、官與官之間的矛盾。比如貴州甕安事件,主要是官與民、官與官的矛盾;云南孟連事件,起因是民與民之間的矛盾,但是因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轉化為官民之間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與民之間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間長期缺乏信任,最終轉化成為官民之間的沖突。再比如,富與貧之間的矛盾。這是指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經濟利益發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會群體。二是,人口、資源與環境之間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依靠人口紅利、資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但是,也帶來了一些嚴重的問題。如人口老化、生態惡化、資源枯竭化等,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嚴重地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三是,理想與現實之間的矛盾。這類矛盾體現為民族、宗教、文化等與現實的矛盾與沖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現實生活的百無聊賴。現實中激烈的競爭、快捷的生活節奏使人們無暇顧及理想;生命的短暫與轉瞬即逝的機遇,使人們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間即是永恒,放棄終極關懷。有人說,現代社會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則,心靈跟不上,被遠遠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著上面三種主要的社會矛盾,社會才出現了仇官、仇富的現象,才導致了大量的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才致使社會陷入普遍的焦慮之中。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已經成為改革攻堅階段的難點。
二、當前社會矛盾成因的理論分析
對于當前社會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種理論:一是發展不平衡理論。這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主要分析理論。發展不平衡理論基于事物運動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觀,立足于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社會基本矛盾和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社會主要矛盾。發展不平衡理論認為,中國社會矛盾的出現是由于經濟發展對外與對內的依存度不平衡、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等等。當代中國應從發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環節入手,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以統籌城鄉、區域、人與自然一體發展為重點,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從而實現歷史性的飛躍。二是轉型理論。轉型理論是現代化 理論的一個重要分支。該理論認為我國正處于轉型期,即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甚至向后工業社會轉變;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由封閉、半封閉狀態向開放狀態轉變,等等。歸根結底,當前我國正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四個深刻: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
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它是對我國社會轉型現狀的經典概括,也是轉型理論的一個重要應用。三是全球化理論。該理論主要分析了導致我國社會矛盾的一些客觀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與國際化的加速發展。這些宏觀層面的變化為社會矛盾的發生與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但也同時表明,并非所有的社會沖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這些客觀因素,才能比較全面地把握我國社會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綜合上述理論分析,我國社會現狀就像一個攪拌機,把各種時代的現實、思想、利益、制度攪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這樣狀況的社會,概括為混合型社會。混合型社會是當前我國社會矛盾產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先進與落后并存。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們既有社會主義思想,也有集權專制主義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產力與生產關系方面,農業社會、工業社會以及后工業社會并存,工業化、信息化與傳統農業、手工業并存,公有制與多種經濟成分并存,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并存。在現實狀況上,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東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個地區也有發達、半發達和落后的不同。
2.傳統與現代交織。過去,我們一直在批判、否定傳統。在批判傳統、否定傳統的同時,我們也丟掉了不少好的東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愛幼、誠信、和諧等方面。同時,我們又接受了許多現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權、效率等等。傳統的觀念與現代的理念發生沖突與斷裂,導致人們價值分歧、信仰缺失、關系冷漠和精神家園的荒蕪。我們既不能沒有傳統,傳統是社會的重心,沒有傳統也就沒有了根基;也不能沒有現代,現代是社會的走向,沒有現代也就沒有了發展。如何使傳統與現代不發生沖突與斷裂,走向融合,這是我們 需要深入研究的問題。
3.先富與后富并立。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們的發展思路是分兩步走,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后先富帶動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第一步比較快地實現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卻遇到了困惑。現在的情況是,社會兩極分化嚴重,先富與后富群體關系緊張,仇富、仇貧的事件不斷加劇社會矛盾。按照以往的經濟發展方式,經濟越發展,貧富差距反而會進一步擴大。我們現在面臨著先富如何帶動后富的問題,面臨著如果先富不能帶動后富,那么先富還有沒有必要繼續先富的問題。怎么解決先富帶動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這也是我們攻堅的一個難題。
三、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的若干建議
根據上述對我國社會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需要切實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離不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可以有效帶動社會管理。因此,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是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的一個契機,是一個重要的戰略步驟,也是我們和諧地通往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經濟發展要與民生結合起來。經濟發展與民生建設要互動起來,互相促進。民生建設要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指標。民生有許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國民經濟每增長一點,就業規模和就業質量也隨之增長,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動。二是經濟發展要與財富分配增長結合起來。民富,才能國強。我們只有把民生作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點,才能真正拉動內需,才能獲得持久的發展動力和資源,才能實現經濟和民生的共同發展。三是經濟發展要與人的發展結合起來。經濟發展最終應該歸結到人們“是什么”和“做什么”,應該看做是人們權利擴展的過程,也是人的發展的過程。人是發展的主體,發展要依靠人的發展,也要為了人的發展。經濟發展要與人的發展和諧地統一起來。若要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就要從教育和就業入手,提高和增進人的素質和能力,給人一個施展自己才能的環境,使人人都能發揮自己的才智。四是經濟發展要與自然的愛護結合起來。大自然是人類的根,只有真正的愛護自然,走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 道路,人類才能可持續發展。 2.社會管理制度建設。制度的先進與落后,決定了人的生活狀況。制度建設,既可以使社會分化,也可以使社會整合;既可以使社會對抗,也可以使社會和諧。每個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勵和約束。要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就要不斷提升制度的和諧實效。針對目前的情況,我們需要建立一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社
會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鄉、地區和職業之間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護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權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與腐敗。這會影響到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基礎,關系到我們黨的自身建設和形象。建設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與腐敗,有利于長治久安,可以贏得民心。三是社會資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當前,社會基層環節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層是面對廣大群眾的窗口和平臺。同時,基層和地方干部工作環境艱苦和復雜。所以,社會資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強基層政權、組織的鞏固和培養。在人財物上,給予基層大力支持。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大力選拔基層和地方的優秀干部。社會資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園建設。從個人角度講,心態平和,行為才能平和。從社會角度說,人心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因此,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不能忽視良好的社會心態建設。我們要培育一種具有中國特色,又有時代氣息的和諧精神。當前,人們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漲。精神家園建設事關人與人、人與自然、人的身心和諧。一方面,要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設,另一方面,還要吸收借鑒傳統、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處理利益得失、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等方面,各個民族與宗教都有許多寶貴的思想和精神。從某種意義上,人最終面對的需求并不總是物質利益,而是永恒、價值和生活的尊嚴。通過精神家園的建設,可以使人生有意義、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諧。
4.加強干部素質能力建設。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的成效,關鍵在黨。黨的領導力、執行力的關鍵又在于領導干部。我們面對的問題和任務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復雜性和挑戰性,完成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這一任務,需要廣大領導干部在思想觀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個較大的轉變。一是領導干部要有與加強創新社會管理要求相適應的觀念。第一是有全局觀念。不是從單項工作或局部出發,而是從全局的穩定出發來看問題;第二是有整合的觀念。各級領導干部能夠站在社會各個群體合理要求的立場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社會資源的角度,來進行社會各個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調適的觀念。在認識并且尊重社會合理差異的基礎之上,協調各個方面的關系,推進多樣化的社會穩定;第四是有服務的觀念。黨委和政府不只是對社會進行領導和管理,而且要針對社會各個群體日益復雜化、多樣化的要求,進行深入細致的服務,以促進社會的穩定。二是領導干部要有系統思考和綜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進改革開放的時候,領導干部處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復雜得多。這就更加需要領導干部具有高度復雜的思維和把握能力,對問題有全面系統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維,防止簡單地突出一個問題,忽略和漠視其他問題。在面對一個問題時,應該能夠超越具體的問題,進行戰略的綜合把握,從而使決策在總體上達到最優,而不是只追求單項最優。三是要有以人為本、細致規范的群眾工作方式。當前,社會群體多樣化同人們需求的多樣化交織在一起,使得社會問題高度復雜化。面對這樣新的社會需求和問題,過去延續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條件下,要高度重視理順多種社會群體的人心,化解交織在一起的各種社會矛盾。因此,各級領導要以為人民服務為出發點,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在處理涉及多方面利益關系問題時,更加注重民主協商,廣泛征求意見,把工作做深做細,實現精細化服務。同時,行政機關還應該加強自我約束,注重依法行政,樹立良好的受社會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古人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形象地說明廣大人民群眾中間蘊藏著無窮的能量。當前,各地在“十二五”發展過程中要實現在更高起點上推動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宏偉目標,關鍵要靠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因此,做好這一時期的群眾工作比以往任何時期都重要、都緊迫。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其職能和作用決定了在加強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需要人大根據自身的定位和特點,充分認識和發揮在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三者的有機統一,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加快推進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強大合力。
一、堅持科學發展,夯實社會管理的經濟基礎
加快發展是最大的群眾工作,是解決一切矛盾和問題的基礎。目前,在加強群眾工作、社會管理方面面臨諸多矛盾和問題,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發展,而且要科學發展,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人大應牢牢把握科學發展這一時代主題,將科學發展貫穿于職能工作的全過程,積極主動地融入、呼應和服務于經濟建設、生態建設和社會管理建設的主戰場。一是圍繞科學發展選擇議題。突出科學發展主題,貫穿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圍繞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著重在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保障改善民生進程等方面,依法準確適度選擇議題。二是圍繞科學發展監督大事。要堅持綜合運用多種監督方式,把工作監督與法律監督、首次監督與跟蹤監督、常規性監督與剛性監督結合起來,及時發現一些帶普遍性、傾向性的矛盾和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使人大監督在推動黨委決策部署落實、促進“一府兩院”重點工作中彰顯作為、體現價值,促進經濟與社會全面發展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實現經濟發展、生態保護、社會進步的良性互動。
二、堅持關注民生,夯實社會管理的群眾基礎
如何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協調各方利益關系,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已成為加強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人大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和民意代表機關,不僅要責無旁貸,而且要發揮作用。一是依法維護民利。要加大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就業難、看病難、上學難等問題,積極開展視察和執法檢查。在搞好決策和監督大事的同時,充分利用職能優勢,通過對政府為民要辦的實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落實、殘疾人保障法實施等開展視察和執法檢查活動,使監督內容更加貼近民生,使人大監督工作取得更多實實在在的效果。二是擴大基層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來自人民群眾。人大工作的實踐說明,人大工作最大的優勢在于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人大常委會要把加強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作為開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堅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制度外,通過加強代表小組基礎建設,開展常委會主任、副主任聯系代表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進社區聯系選民活動,暢通民意訴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強人大常委會與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要依法督促基層民主建設,完善村民代表會議、社區議事會議制度,保證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權利,充分激發廣大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三是強化信訪工作。信訪工作是體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職能作用的一項具體工作。作為權力機關、監督機關、民意機關的人大常委會,在加強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中,必須把辦理群眾信訪工作作為執政為民、服務大局的實事,出實招,求實效,加大信訪突出問題的化解力度,加強綜合協調和跟蹤督辦,通過堅持和完善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公開接訪、案件轉處督辦、限期辦結、情況通報等做法,暢通群眾表達訴求渠道,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堅持公平正義,夯實社會管理的法制基礎
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要求,也是加強群眾工作、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構筑公平正義載體。人大要切實加大監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兩院”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審務公開和檢務公開,督促“一府兩院”公開辦事政策、辦事程序和辦事結果,依法保障和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為人民群眾參與經濟、政治、社會等活動提供公平的機制、環境、和機會。二是促動政府職能轉變。要強化對政府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職能轉變,完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要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監督,堅持主動審查和被動審查相結合的審查機制,認真受理和審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建議或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糾正,維護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三是維護司法公平正義。要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督促司法機關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落實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公民的權利和社會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環境。(編輯:華華)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審時度勢、與時俱進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檢察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任務。我省檢察機關通過把法律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廣大農村,加強涉農檢察工作,推動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發揮了為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強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當前我國農村社會管理存在的不足
1、鄉鎮黨政組織的治理方式不適應。改革開放后,我國農村形成了“鄉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鄉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斷層”。一方面鄉鎮黨政組織管理與村民自治組織之間的“斷層”,鄉鎮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兩者之間缺乏有效銜接;另一方面村委會與村民小組(經濟社)“斷層”,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財產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組(經濟社)手中,是農村真正的經濟實體,一些村民小組組長(經濟社社長)任意處置集體資產,鄉鎮組織和村委會無法有效管理監督。二是鄉鎮黨政組織的管理職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級考核的各個項目中,稅費改革、農業稅取消后,鄉鎮財政收入來源進一步削減,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的能力下降。三是鄉鎮黨政組織的治理手段單一,習慣于行政手段和經濟處罰的方式,對村干部和農民群眾常常“失靈”,不能有效應對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2.對村級自治組織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村級自治組織是社會管理組織體系中最基層的神經末梢,黨和國家對農村的各項事務管理都通過村級自治組織來完成,因而,村級自治組織掌握一定的公權力,實現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護公共資源都有賴于村級自治組織,但是,對村級自治組織的監督十分薄弱。一是鄉鎮無法有效監督村級自治組織。在“鄉政村治”治理模式下,鄉鎮政府與村委會的關系在理論上由領導關系轉變為指導關系。在實踐中,鄉鎮政府為了完成上級布置的任務,采取各種方式將行政責任進一步向下延伸,鄉鎮政府與村委會或成為利益共同體,或對立沖突。二是村民對村級自治組織的監督流于形式。村民對村干部的監督主要通過召開村民大會、行使選舉權和罷免權來實現。然而,召開村民大會的權力掌握在村委會手中,是否召開村民大會由村委會說了算,少數村委會設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會議。三是村黨支部對村級自治組織監督效果不佳。村黨支部是黨的農村基層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按照《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負責村、組干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村委會組織法》也在原則上確認了村黨支部在農村治理中的“領導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卻明確地把決策權賦予村民會議及其代表會議;把管理權賦予村委會;把對村委干部的任用權賦予全村選民,對村委干部的罷免權賦予村民會議;村黨支部實際上沒有獲得任何制度內的公共權力,事實上被排除在農村管理監督結構之外。
3.鄉鎮一級政權組織體系缺少法律監督機構。我國現行鄉鎮一級政權由鄉鎮黨政機關和上一級部門的派駐站所組成。鄉鎮黨政機關由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組成,還設有鄉鎮紀委、人民武裝部和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政法機構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這一組織架構中,唯獨缺少檢察機構。專司法律監督職責機構的缺失使農村社會管理體系中的監督制約機制成為薄弱環節。檢察機關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的必要性和途徑
同志指出:“社會管理創新,同樣離不開法律監督工作。”矛盾糾紛并不只是產生于經濟發展,也來自于社會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靈。按照現代管理理論,一個完備的社會管理體系是由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危機預警機制、社會決策機制、社會監督制約機制、社會保障機制等組成的系統,監督是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能。我國的監督體系是一個對權力進行全方位監督制約的有機統一體,包括黨的監督、人大監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行政監察監督、派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專門監督,具有其他監督形式不可比擬的優勢,發揮著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檢察長也在多個場合強調指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性。我省檢察機關結合農村實際,基層檢察工作重心下移、檢力下沉,把法律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廣大農村,在156個鄉鎮、59個農場設置36個派駐鄉鎮檢察室,積極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促進農村社會管理水平提高,為維護農村和諧穩定,保護農民群眾權益,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準確把握職能定位。派駐鄉鎮檢察室以執法為民、服務“三農”為宗旨,主要任務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開展調查研究,對轄區內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向黨委、政府和有關單位提出治理對策建議;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舉報、控告、申訴,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發現、收集職務犯罪線索和其他涉檢信息,經檢察長批準對職務犯罪線索進行初查;開展涉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對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執法活動開展法律監督;深入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協助開展民事督促起訴等工作。
2.主動當好基層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派駐鄉鎮檢察室圍繞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深層次問題,開展法律監督調查和巡回檢察,做到了“四個掌握”、“六項延伸”:掌握維穩基本情況及社情民意;掌握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掌握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動人口的情況動態。延伸控告申訴檢察職能,暢通農民群眾訴求渠道;延伸檢察監督協調職能,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延伸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群眾權益;延伸各類訴訟監督職能,促進基層政法隊伍公正廉潔執法;延伸民事檢察職能,開展民事督促起訴工作;延伸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職能, 當好黨委政府參謀助手。通過對社會治安動態、變化趨勢及治理對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進的檢察建議和調查報告,為各級黨委政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提供決策依據和法律支持。
3.積極探索涉農檢察工作運行模式。通過在派駐鄉鎮定點、在周邊鄉鎮設立工作站、聘請聯絡員等措施,形成了“派駐鄉鎮檢察室+檢察工作站+檢察工作聯絡員”和“定點+巡回”的涉農檢察工作運行模式,為農民群眾提供了及時便捷的法律服務。
4.及時發現協助查辦涉農職務犯罪。通過懲治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保證各項支農惠農資金落實到位,使農民群眾得到改革發展帶來的實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由衷地擁護黨和政府。
5.強化對基層司法和行政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關口前移,積極開展對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執法活動的監督,督促基層組織依法履職。
6.大力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有序表達訴求,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幫助建立“兩監督、三公開”制度,即紀檢監察監督和法律監督,村級財務公開、支農惠農資金標準和發放程序公開、土地征用承包情況公開,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能力,民主與法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以監督促管理,推動農村社會管理水平提高
派駐鄉鎮檢察室健全完善了農村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農村社會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體效能。
1.促進了農村社會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駐鄉鎮檢察室通過督促、監督鄉鎮政權、村民自治組織權力運行過程,督促各自正確履職,確保權力依法行使。彌合了“鄉政”與“村治”的斷層,加強了基層政權和自治組織建設。
2.拓展了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實踐證明,檢察機關在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創新進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農民訴求表達渠道,完善農村社會預警機制;監督保障村民自治組織依法運行;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保護農民群眾權益;及時發現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等,有效地促進了農村社會管理創新。
3.增強了基層政法隊伍公正廉潔執法。派駐鄉鎮檢察室依法監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執法活動,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時,將檢察工作置于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下,強化了自身公正廉潔執法。
4.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社會管理制度。派駐鄉鎮檢察室的設置,使鄉鎮一級政權組織體系得以完善,加強了對基層組織及其行使權力的法律監督,促進了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在創新社會管理方面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管理體系,加快形成科學的社會管理體制、公共服務體系、社會組織體制、社會管理機制。
當前,就全國整體形勢而言,在基層管理隊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習慣于控制、管制,為公眾服務意識淡薄;習慣于機械服從,對社會的要求不敏感、回應不積極;習慣于舊的方法手段,缺乏解決問題的新思路;逃避執行、被動執行、盲目執行、機械執行現象嚴重,錯誤理解改革創新,工作缺乏連續性,造成資源浪費嚴重等等問題。
因此,以公務員為基礎,以科級干部為引領,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勇于創新、善于實踐、執行力強,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質基層干部隊伍,是當前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關鍵。
夯實理論基礎,使基層干部理論素質由單一向全面轉變。缺乏現代社會發展的知識和理論,是一些基層干部的突出現象。在中央作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戰略部署后,一些地區試圖把社會管理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議程中,但苦于理論和經驗缺乏,不知從何處入手。為此,要大力加強基層干部隊伍理論培訓,用現代科學理念充實豐富基層干部隊伍,使基層干部隊伍理論素質由過去的單一思維,簡單思維、舊時代思維向全面思維轉變,既要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透徹了解科學執政、依法執政等科學理念,更要適應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緊跟時代節奏,樂于接受、及時接受新生事物,適應并善于運用現代社會的微博、微信、網絡論壇等新興媒介,做到在突發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動權,在日常行政中面對復雜事態應變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層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務轉變。傳統的社會管理觀念簡單認為,把社會管住、不出亂子就可以了。隨著時代的發展,要求社會管理增加社會活力、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因此,新形勢下要求基層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轉變,從幾千年來固定的“管理”模式,轉變為現代社會的“服務”模式。具體說來,就是“用心”,充分認識到密切聯系群眾的極端重要性,關心群眾疾苦,維護群眾合法利益,以服務群眾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用情”,真情與群眾交流,真誠接受群眾依法監督,主動融入群眾當中;“用力”,融群眾工作與民生工作于一爐,主動、全面、踏實服務群眾,用高效率、高水準的服務贏得基層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積極聽取采納群眾合理建議的基礎上,想方設法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卓有成效地解民憂、幫民富。
增強業務素質,使基層干部業務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轉變。社會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通盤考慮、各司其職、多方共進。過去,中國的社會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獨角戲,長期的管理優勢使不少基層干部熱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視了綜合業務學習,在新形勢下面對新問題往往手足無措。為此,要加強基層干部綜合業務培訓,在堅定正確的執政理念的同時,著力提高科學執政能力,加強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積極涉獵經濟學、管理學、公共管理學、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領導科學、領導藝術、政治智慧、歷史鏡鑒等方面的知識。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創新能力,敢于開拓,突破舊的管制式觀念束縛,以科學的思維方式,創造性實施基層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將現代科技設施和手段嫻熟地運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與社會服務中。
發掘創新潛力,使基層干部創新熱情由被動向主動轉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最后的執行者是基層干部。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級別”概念,加之各級部門在評估基層工作時,把是否嚴格執行上級政策部署作為重要依據,基層干部被動接受上級指示較多,看上去好像“執行力強”,其實,由于主動創新的空間比較小,基層干部在社會管理中創新力往往比較弱,屬于被動作為,執行的效果往往不盡人意。在社會激烈變革的新時期,社會形勢社會關系錯綜復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為此,要努力激發基層干部創新熱情,不斷創新社會管理新方式、新辦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級基層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項目,更應該以項目為抓手,千方百計解決各類項目中遇到的問題,在創新思維的基礎上,整體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的工作水平。
優化領導效能,使基層干部領導方法由簡單向綜合轉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必須牢固樹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綜合運用經濟調節、行政管理、道德約束、心理疏導、輿論引導等手段,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減少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這就要求基層干部優化領導效能,在領導方法上由簡單向綜合轉變。基層領導干部知識化、復合型程度越高,其社會管理熟練程度也越高,其團結隊伍、帶領隊伍、指揮隊伍的能力就越強,總體來說他的領導效能就越高,對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泰民安的積極作用也就越明顯。為此,要注重學習力和執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實踐性知識、理論性知識,通過學習解決思想認識和工作策略問題,不斷提高工作執行力;此外,要注重團體訓練,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養默契、形成互助,提質增效,尤其是基層領導干部要樹立行政成本意識,從人、財、物方面科學調度,發揮資源的最大效益。
各級黨委、政府倡導社會管理創新,是形勢變化的要求,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任務,也是當前司法行政部門樹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動發展的重要途徑。司法行政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著眼。
一、分析情況、找準定位
創新社會管理,中央提出了八個方面的加強和完善。初步一看,與司法行政職能都有關;但仔細一分析,都不夠緊密。客觀地講,司法行政部門長期以來,由于職能所限,宏觀指導多,直接操作少;務虛的多,務實的少;幕后的多,前臺的少。縣局機關實際所承擔的社會管理任務并不重。這幾年,在市局的關心指導下,通過學習兄弟縣區經驗,我們堅持從實際出發,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專業隊伍有了增強,陣地有了擴大,業務有了拓展。特別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務中心、專業性調委會建設、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層司法所建設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為實現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平臺,打下了基礎。司法行政部門所承擔的職能告訴我們,只要努力創造條件,完善自我、抓住關鍵,就會在社會管理創新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為。如果抓得住契機,自身發展也會加速度;抓不住,不進則退。因此,圍繞社會管理創新,應該成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圍繞大局,發揮職能
司法行政在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中,首先要圍繞大局,發揮好三項職能。一是發揮社會管理職能。扎實做好社區矯正、安置幫教這兩種保障性管理職能,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抗因素,最直接地維護社會和諧,為社會管理活動創造穩定的發展環境。二是發揮社會服務職能。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制宣傳等法律服務工作是司法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能夠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以個案的公正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能夠協調市場主體平衡利益關系,以法律手段規范經濟行為和社會秩序。三是發揮社會矛盾的預防職能。通過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解,防止矛盾糾紛的發生;公證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經濟活動,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性法律制度。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為政府擔當法律顧問,有效降低政府決策風險、行政執行風險,這些工作發揮著獨特的預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點突破
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廣泛,其中包括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社會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幫扶管控、網絡信息的監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該從什么地方入手?我們認為,應充分利用點多面廣,松散型隊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層群眾的優勢,著重在距離群眾最近和管理難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來整合力量,重點在以下四個方面有所作為:
1.抓基層一線,配強社會管理的主導力量。一是司法所隊伍。認真貫徹市兩辦文件精神,每個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3-5名政法專項編制的隊伍,成為基層政府實施維穩、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堅力量。現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設,著重向基層傾斜人財物,積極爭取直派所的財政補助政策。二是局機關專業隊伍。特別是直接面向群眾的援助中心、服務中心、矯正辦的建設要加強。這三個機構是我們與公檢法、維穩信訪、工青婦合作配合的重要平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務中心成立以后,已經成為直接引導群眾合理訴求、依法維權的重要渠道。去年,我們共接待信訪咨詢1900多人次,辦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穩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雖然我們的工作繁了、壓力大了,但通過平臺建設,也還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聯合部門,廣泛發動社會各類資源,完善大調解體系。目前,大調解體系還不夠完善,也不夠重視。最近,中央16部委發出了《推進大調解工作指導意見》。關鍵一條,解決力量分散問題,如何來形成合力機制。一是力爭在更高層面上重視和加強大調解體系建設,建議再次下發指導意見。二是在現有專業性調委會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合作,擴大領域,可以依托各部門,也可依托行業協會來組建,這既是我們的指導范圍,也應成為對應主管部門的責任。三是主動利用社會力量來化解,從政策上鼓勵支持。動員熱心于調解工作的社會人士、老干部、老教師、老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到人民調解工作中來,致力于“大調解”格局的建設。如我縣鐘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書記參加,他們以熱情的態度、積極的服務、優秀的業務水平深得人心。
3.抓兩新社會組織,發揮知識型中介機構資源優勢。作為司法行政部門,著重要加強律師隊伍建設與管理。一是組織管理提升。加強律師事務所黨建、工青婦等組織建設,努力實現全覆蓋。二是社會管理延伸。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延伸到兩新組織,進一步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三是規范服務體系。律師為政府、企業、村、社區已經承擔了許多服務性工作,下一步要在進一步深化服務內涵的基礎上,政府要明確鼓勵和支持。
4.加大投資力度,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最近省廳專題召開了信息化工作會議,是考慮長遠發展的重要會議。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做的最好的是__,不僅政法機構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師事務所和司法所。一個部門職能作用的發揮離不開技術裝備。司法行政機關在案件辦理、矯正對象依法監管、律師公證監管等還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靈、監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維穩系統相互聯結的數字管理系統勢在必行。因此,必須引起重視,把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
作為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一環,開創數字管理新局面。
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政法機關的“三項重點”工作之一。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特別是基層司法所,如何立足職能, 創新工作,有效參與社會管理,深化為民服務,成為當前鄉鎮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課題。本文根據鄉鎮司法所在社會管理中的職能作用,分析存在問題與不足,對今后如何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發揮作用談幾點粗淺的思考。
一、鄉鎮司法所在推進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鄉鎮司法所承擔著社會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職能。人民調解工作是基層司法行政職能之一,處于“大調解”體系中的基礎地位,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遍布城鄉的人民調解組織,通過及時、有效地對矛盾糾紛進行調解,使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調解協議,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糾紛的進一步擴大和升級,又能兼顧雙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實現長期和睦相處。因此,我鎮狠抓調解組織網絡化、調解員專業化、運行機制常態化建設,不斷健全完善人民調解三級網絡建設。截止目前,全鎮共建立各級各類調委會11個,發展人民調解員隊伍192人。狠抓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上半年對鄉鎮人民調解員組織培訓100余人次,培訓率達50%以上。在全鎮各調委會普遍建立了排查、調處、回訪、歸檔等規范工作制度。在“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活動中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通過排查全面掌握了各類矛盾糾紛情況并及時進行了化解。到目前為止,全鎮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51件,調處成功247件,調解成功率達97%。
2、鄉鎮司法所承擔著對“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職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區服刑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抓好對這兩類人員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資源,提高對罪犯的教育改造質量,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據此,我鎮狠抓管理信息系統、制度體系等建設。一是健全工作網絡。水磨鎮黨委、政府牽頭建立了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并配齊專門工作人員。二是規范工作機制。建立了社區服刑人員接收、管理、考核、獎懲、解除矯正各環節工作制度,統一文書格式,使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常態化。三是強化信息管理,積極推進社區矯正手機定位監控和刑釋解教人員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鎮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25人,正在接收矯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矯正的有緩刑12人、假釋1人、暫予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4人。犯故意傷害罪11人,故意殺人罪1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1人,搶劫罪2人,盜竊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納入監管范圍。
3、鄉鎮司法所承擔著普法依法治理的職責。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對于營造社會管理創新的法治環境,對于健全完善相應的法律、制度體系,形成相應法律規范和制度約束機制,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我們積極開展法律九進活動,創新形式,大力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規劃的啟動實施工作。組織召開了“六五”普法座談會,深入開展普法工作調研;二是以法制進校園、法制趕場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普法宣傳。今年3月23日,我鎮邀請縣司法局的康戈華律師來到水磨一貫制學校,通過典型的案例向學生宣傳了未成年人保護法;6月25日,又利用鐵廠趕集日向過往群眾發放禁毒宣傳資料。三是繼續深入開展“依法治鎮”創建活動,確定了鐵廠村、水磨村等2個 “民主法治示范村”。
4、鄉鎮司法所承擔著民眾訴求表達和權益保障的責任。
隨著老百姓的物質文化生活不斷提高,表達民意的維權意識也在普遍加強。鄉鎮司法所通過加強訴求表達和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從而把社會管理置于堅實的群眾基礎之上。比如在鄉鎮大小會議上開展法制宣傳,既能夠促進基層政府和領導干部進一步樹立法治觀念、服務理念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主動聽取群眾意見和呼聲,進一步融洽干群關系,理順群眾情緒,減少決策盲目性和行政隨意性,從政策源頭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進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過農村民主法治建設的深入推進,能夠加快農村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確保基層社會穩定。再如以無利害關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糾紛的調處,把群眾利益訴求的表達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還有通過法律援助途徑,使公民平等地獲取司法資源解決公民平等的權利、合理的訴求因經濟困難而不能實現的問題從而為困難群眾、特殊群體合法權益獲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為有效的手段和途徑。
5、司法所是基層政府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機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頻發和社會積怨,必將導致群體性事件,危及社會公共安全。鄉鎮司法所的許多職能,對于化解矛盾積怨是大有作為的,比如加 強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能夠消除他們仇恨社會、對抗社會的心理,是我們為社會大局和穩定作出的特殊貢獻。與此同時,司法所開展的法律服務工作,具有對基層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矛盾有著事先預防的功能,并將其納入法律渠道,依法規范有序地進行解決。此外,通過整合各種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大排查機制,增強信息預測功能,構筑起向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綜合平臺,為黨委政府處理社會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據,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各種力量的協調與配合,推動與各相關部門建立社會治安聯動聯調聯防工作機制,為有效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提供機制保障。
二、鄉鎮司法所在參與社會管理中顯現的問題與不足
長期以來,鄉鎮司法所為促進一方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和諧平安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還存在著創新思想不強,財力人力不足等諸多問題。主要顯現出:一是對人民調解工作系統指導不夠,駕馭解決社會矛盾和諧群眾關系的能力有待加強;二是對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特殊對象全面監管掌控到位不夠,常態教育幫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會穩定隱患,群眾安全感不強;三是對法律援助重視關注不夠,流于形式,離應援對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對基層基礎治理招數不多,缺乏創造力,發動群眾自主管理不夠,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實開展;五是對自身規范化建設推進不快,職能作用受影響制約,功效發揮不佳,離群眾的要求還遠。
三、鄉鎮司法所工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如何發揮作用的淺見
鄉鎮司法所機關,既是政法機關的組成部分,又是當地政府的職能部門,承擔著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三大職能,與民生息息相關,滲透于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關社會管理秩序、服務保障民生的矛盾調處、利益協調、訴求表達、權益保障、法律規范、制度約束、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機制建設中,具有獨特的優勢,尤其對于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務中發揮職能作用。
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是特殊人群的組成部分,加強對上述“兩類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是當前社會管理創新的重點任務之一。要監管與服務好這些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他們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順利回歸社會,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據此,我認為除了呼吁國家加快相關立法步伐,將“兩類人員”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外,還必須把握好以下關節: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社區服刑人員接收、管理、矯治、考核、獎懲、解矯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學矯治,提高矯正質量,促進社區矯正工作規范運行,減少乃至杜絕再犯新罪。二要加強社區矯正組織隊伍建設,統一著裝,并按10:1的比例配備社區矯正協理員。三要協調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任務,重點加強對工作無著落、生活無接濟以及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刑釋解教人員的服務、幫教和協調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決他們的生活必需,保障他們民生,諸如落戶、住房、就業以及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盡力為他們辦理低保等等。四要創新工作方法。在實行GPS手機跟蹤定位的同時,確定多名生活在社區服刑人員周圍的近親屬或鄰居作為監控信息員,以方便、及時地了解他們的悔改表現及思想動向。
2、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發揮生力軍作用。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既是社會管理創新的主要目標,又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基礎。聯系我鎮的實際和鄉鎮司法所的工作職能,我認為今后要注意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必須牢牢把握人民調解群眾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約束和減少行政色彩。二要進一步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及時梳理和歸類,對那些群體性、疑難性以及有可能引發民轉刑和有出現極端傾向的矛盾糾紛要在第一時間建立預警機制,迅速采取果斷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實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三要創新民調解手段。根據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調解的方法解決社會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訴訟先行調解機制,若當事人不愿意或調解不成時,才可進行訴訟程序。這樣做的目的是依靠專業隊伍,運用專業知識,采用專業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減少訴訟,促進社會和諧。
3、在服務和保障民生中發揮獨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會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務民生。司法所承擔的職能與民生息息相關,涉及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尊嚴,因而鄉鎮司法所應當在服務和保障民生中發揮獨特的專業優勢和作用。結合我鎮實際,擬重點抓好三項建設。首先要創新服務載體。重點加強鎮法律服務所建設,主要抓好健全機構,充實人員,拓展服務內容和范圍,提升服務人員的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把法律服務所建設成為滿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務窗口”。與此同時,要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完善受理、審批、指派、承辦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標準,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水平,著力提高法律援助質量,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4、在提高社會法治化水平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基層司法所承擔著法制宣傳的牽頭協調和監督職能,在提高社會法治化水準方面負有重要責任。根據社會管理創新對法制宣傳工作的要求看,我認為應當著力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學法用法考試制度。目前領導干部、公務員的學法用法考試制度已基本建立,運轉正常,效果亦好。但對村委會、社等基層干部的學法用法考試正處于摸索階段,因而要把這部分群體的學法用法考試提上議程,先行試點,逐步推開。三要建立農村法律顧問制度。試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積極引導基層干部用法治的思維管理基層社會事務,用普治的方法處理基層社會問題。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創建。創建工作要講究質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創建工作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創建、分類指導、整體提高的方針,努力實現依法規范民主選舉,切實保障群眾的選舉權;依法推進基層食務公開,切實保障群眾的參與權;依法規范民主決策,確實保障群眾的監督權的目標要求,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化的進程。讓司法行政工作在創新社會管理的各個環節,都能得到體現和發揮應有的作用。(編輯:琛哥)
在發達地區,農村社會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具有明顯不同于其他地區的特征。這里的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都走在全國前面,問題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國前面。所遇到的主要問題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或者說是遇到的四大挑戰。
一、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挑戰
在發達地區,農村地區的縣鄉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眾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顧到外來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的不足逐漸凸顯。在發達地區的農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務能力與日趨復雜的社會需求之間的矛盾,已經成為一種基本的矛盾關系。
首先,服務對象的結構性增加。其一,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了土地,變成了準市民,他們自主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弱化了,轉而依賴政府提供各種社會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務。其二,大量外來人口進入本地區,必將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與本地人對等的公共服務。
其次,政府職能的無限制擴展。在發達地區的農村或者快速城鎮化區域,中國政府的“無限責任”特征表現得比較明顯。由于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迅速發展,發達地區農民生產與生活的自給自足形態趨于瓦解,他們不得不越來越依靠政府來解決從生產到生活、從出生到喪葬的各種問題。政府職能的轉變不只是來自于轄區內社會的變遷,也來自于上層國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壓力型政體”和維穩體制,對政府的有序運行形成了十分復雜的影響。特別是,當前對于社會穩定的要求很高,構成了對縣鄉政府執政能力的極大考驗。
再次,上下級之間的權責利不清。基層政府負責人經常會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夠,這可以理解為下級必須完成上級交辦的各種任務,卻未必獲得了相應的保障條件。比如郊區基層政府有責任保持街道整潔,但是城管隊伍的人事權和領導權卻不屬于鄉鎮政府,結果基層政府缺少維護市容的執法權,卻必須為城管隊伍發獎金或工資。其他像環保執法、安全監察、教育管理、農業部門,也可能面臨類似的情況。
對于日趨復雜的社會系統和內生出來的各種需求,發達地區的縣鄉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擴建機構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級別和基本架構卻沒有相應改變,其人員編制受到很大的制約,結果就在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之外出現了大量的聘用人員和編外人員,動輒數以百計。在發達地區,一個鄉鎮的人員規模甚至可能相當于中西部地區一個縣的人員規模,成為體型肥大的超級鄉鎮。
二、江南鄉村土客融合的挑戰
外來人口的大量流入是發達地區農村的普遍現象,它所帶來的影響還在形成之中,尚難預料。表面看來,外來人口的涌入會帶來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保障問題、勞資關系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農民農問題、低端市場管理、社會治安問題,等等。在所有這些問題的背后,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到底如何推進外來人口與本地社會之間的融合?從某種進化史觀來看,推進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勢所趨,但其進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討。這其中有三個問題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問題關系到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之間的利益平衡。在鄧小平所規劃的“兩個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顧全大局,促進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然后東部地區也要顧全大局,幫助中西部發展。但是,當東部地區發展起來以后,如何實現利益平衡就成了一個問題。當大量的農民背井離鄉到了東部發達地區以后,他們需要政府幫助提供各種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會保障,這種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觸及到如何實現社會融合這個問題的內核。比如教育問題,從政府解決幼兒入托,到2003年允許外地學生可以就地接受義務教育,進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個如何解決就地參加高考的問題。再比如社會保障的問題,從1997年開始為農民工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會保障標準推行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制度。其中的基本邏輯是城鄉二元體制的不斷打破。問題是,在東西部發展尚不平衡的狀態下,加速推動城鄉二元體制的瓦解,將可能導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規模遷移,這種趨勢導致的復雜后果必須為決策者考慮在內。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問題的特殊性與吳越文化的特殊性有關。外來人口與本地社會的融合問題或者說土客交融的問題,既有利益內涵,也有文化內涵。從文化上來說,南方的吳文化、越文化與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區文化之間的融合問題是千百年來的老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這些文化之間的融合在近幾十年尤其是近十幾年來突然加速,它所導致的社會風險必須得到充分的估計。
第三,外來人口進入城市和進入農村的性質存在明顯的差別。城市本來就是五方雜處的空間,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場功能天然賦予的,市場必然要允許和歡迎八方來客。但農村卻有著它天然的封閉性,一方面,農村存在農民集體,非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擁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農村是本地地方性傳統文化的搖籃。我們不能說這些地方文化都應該消失,就像我們可以要求城鎮的公務員在辦公期間講普通話,但不能要求村委會 主任在工作期間也必須講普通話一樣。此外,在江南地區的農村,還出現了本地人反過來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現象,這種社會心態所潛藏的社會風險也是值得特別注意的。
三、低端市場管理的挑戰
當前,社會分層不斷結構化,不同階層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趨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現了主要針對低階層市民服務的低端市場。這個低端市場中有大量的外來人員、個體經營戶和非法經營者,成為當前社會管理的一大難題。201 1年浙江湖州織里發生的外來機戶抗費事件,就是這種管理困難的直觀反映。
以東部某鎮為例:在二輪延包以后,外來務農人員大量增加,目前有超過4000名外來務農的勞動力。同時,隨著城鎮的擴張,個體工商戶的人數也迅速增加。目前,該鎮有11000家左右的個體戶,近千輛黑車,以及大量的流動攤販。個體戶中以本地人名義登記的在30%左右,但實際經營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對個體家庭經營者的管理勢必遭遇特殊的社會風險。
第一,與進廠務工的人員不同,個體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直接面對基層管理者。在管理外來務工人員時,企業管理者其實擔當了一個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對個體經營戶時,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對經營戶。在面對面的執法過程中,很容易發生情緒上的緊張。尤其是在管理外來經營戶時,這個情況更值得重視,很多的外來經營戶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間還存在某種經濟協作關系。
第二,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實現相對公平的難度比較大。在某鎮11000家個體戶中,在工商局登記的只有5600家,實際繳稅的約2000家,不繳稅的行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擊黑車的過程中,總有部分人能夠得到情報,逃脫打擊。事實上,的確存在一些執法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盤剝這些黑車司機,進而結成了利益共同體。
第三,相對工廠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眾而言,外來個體經營者的。人際關系比較發達,個體經營者的年齡比較大,人情練達。比如筆者所了解的一個非法行醫者,他是退伍軍人,在部隊做衛生員,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醫,他很會做人,待人熱情,允許別人賒賬,還送藥給窮人。因此,當政府去取締時,遇到群眾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幫助下工作人員才安全地撤離了現場。
四、“農民農”現象的挑戰
對應于“農民工”的提法,我們可以把到本地來務農的外來農民稱為“農民農”,他們廣泛地散布在發達地區尚未被征用或者雖被征用卻暫未被開發的土地上。他們的收入比在老家務農高,生活遠比農民工自由,而且,他們往往結伴而來,輕易地在當地重建了社會支持網絡。越來越多的農民農選擇在自己租來的地頭搭建大棚居住,與本地農民的小樓相對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機勃勃。而且,這些外來農民農確有一種扎根當地、樂不思蜀的傾向。可以說,外來“農民農”對本地農民的更替壓力,將可能形成一種生物和文化意義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動搖發達地區鄉村的基本社會性質。
農民農問題的性質是:我們雖然有能力把本地農民變成市民,卻無法把小生產都變成大生產,結果這個小生產的任務就由農民農來完成。
對這個判斷還可以這樣來解釋: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過程中,看似必然帶來農業現代化的契機,許多地方都發展了很多的農業企業來實施規模化經營,但是這種規模經營遇到兩個基本問題。其一,到底多大規模才是適度規模?其二,企業的規模經營和家庭的規模經營相比較,是否具有優勢?由于這兩個問題都沒有得到解答,所以,規模經營在發達地區的發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時,本地農業勞動力又不斷退出。結果,本地農業勞動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動農民所替代。這些流動農民的經營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經營方式,實現了家庭經營基礎上的適度規模經營。當然,相比于大企業的規模來說,這些“農民農”家庭的經營規模依然是“小”的,還是小生產。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經濟基礎的變革也帶來了社會文化更替的可能。
當今社會,媒體對國際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輻射日益加強,對人們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響日益深入。社會是人類生活的共同體,是特定土地上人們的集合,而這個共同體、集合的粘合劑,就是新聞媒體。正是新聞媒體提供了監測環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們彼此間交流意見的公共平臺。社會生活空間的大小及其發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于其信息傳播的發展水平。口頭傳播與原始部落民主相適應,手抄文字、馬車驛站與民族國家相適應,印刷傳播、電子傳播、網絡傳播與全球政治相適應。在網絡環境下,消息彌漫于整個的社會空間,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它不僅影響到人們的精神生活,更影響到人們的行為和社會的運行。社會管理的實質是對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兩個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認識人民,理解人民的心聲,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審查管理者的資質。在這兩者之間,其溝通、聯系的主渠道,非新聞媒體不可。在當前這個媒介化時代,要創新社會管理,建設良好秩序,促進社會和諧,離不開新聞媒體。
一、現代社會呈現多元化、多樣化等新特點
1、人口流動頻繁。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成員的“單位”屬性逐漸減弱,大量“單位人”轉為“社會人”。戶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進一步推動了農村人員流動。走南闖北,出現了單位用人、社會管理人的新形勢。
2、人的價值取向多元化。改革開放,多種經濟成份并存,跨體制的人員流動,帶來了人們心理素質、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的深刻變革。社會在主流價值之外,又有許多價值觀出現。如自立、競爭、互動、風險、信用等價值觀正在確立,還有一些不良的價值取向也凸顯出來。如個人主義、拜金主義、腐朽無恥、低級趣味等。人們價值取向的多元化成為現代社會的一個特征。
3、社會階層多元化。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市場化的不斷推進,計劃經濟時期決定人們社會經濟狀態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標準(如政治身份、戶口身份和行政檔案身份等)逐漸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職業分化、收入差距擴大和資產私有形式的出現促使社會階層分化日益明晰。盡管目前社會階層結構的演變還在持續,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態和規則正在形成。多年前,學術界提出了十大社會階層的劃分,原先的兩個階級、一個階層變成了十大階層,獲得了廣泛的認同。
4、民主化進程加快,社會越來越公開透明。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不斷推進,
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政治參與意識日益增強。人民群眾要求政府更加公開透明,在更廣領域、更深層面上有序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參與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這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要求和具體體現。
上述社會變化,也形成許多新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如利益問題,過去強調是整體利益,
現在開始重視個體利益,同時新的群體形成產生諸多群體利益。不同階層、不同利益群體之間難免產生利益沖突。如何協調群體的利益沖突,化解矛盾;如何進一步公開透明,讓群眾更多地參與到公共事務管理中來;如何引導人們形成積極向上的價值取向等等。這些都需要我們建立起新的社會管理機制,這種新的社會管理機制也必須適應多元化、多樣化社會的要求,遵循多元社會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軟”的手段。“軟”的手段主要是通過某種形式影響人們的行為,指導或告訴人們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以及應該怎么做等等。在這方面,新聞媒體顯然有其獨到的作用。
二、媒體在多元化社會管理中有其獨特的作用
1、宣傳功能。新聞與宣傳都同屬于傳播范疇。宣傳是一種傳播活動,可以通過任何傳媒進行。在社會主義國家,新聞媒體是宣傳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還有法律法規等重要陣地。還能通過它的信息篩選和散布功能,直接影響百姓對社會的感受,由此直接影響老百姓對黨和政府的認可程度。調查顯示,現在 90%以上的群眾都是通過新聞媒體了解黨和政府的決定、實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如每年的全國“兩會”、省“兩會”,人們都是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渠道進行關注。新聞媒體在宣傳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強。
2、引導和教育功能。我們目前所處的社會是信息社會。媒體成為我們獲取信息和獲取思想的重要來源,特別是對社會主流思想,對社會的價值觀的選擇,都起主導作用。人們世界觀的形成,有家庭、學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體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因為媒體傳播信息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強烈的社會性、生動性、知識性、思想性,它往往通過真人真事、具體情節和潛移默化的方法來表現事實和思想,來對輿論進行引導,因此較容易為公眾接受。
3、溝通協調功能。現代社會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媒體扮演著各方信息溝通平臺的角色,在社會系統的運行中發揮著重要的信息樞紐作用。政府、市場、非政府組織與公眾、社會各個方面都可以在媒體上進行溝通。這些年,政府部門通過媒體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事例多了起來,很好地發揮了媒體的溝通作用。
4、社會組織功能。新聞媒體通過對新聞信息的選擇、解釋與評論,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與策略,并呼吁社會共同關注某一事件或某一問題,從而把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問題上,形成統一的行動。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就充當著一種社會組織者的角色。
5、輿論監督功能。輿論監督歷來是新聞媒體的一項重要功能。輿論監督,既是實現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訴求的主要渠道之一。黨和政府一直強調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在統一思想、修正錯誤、凝聚力量和促進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信息服務功能。新聞媒體不斷向人們提供各種事件信息,如對于那些來自自然災害等方面的威脅,新聞媒體能及時地向人們發出警告,讓人們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聞媒體還提供有關人們生活環境的信息,如關于公共事業、經濟狀況等,這也是新聞媒體滿足人們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備的功能。
新聞媒體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將發揮正確導向、聚合智慧、動員教育、溝通協調、上傳下達、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一方面為媒體的新聞報道提供了一個全新空間與視角,另一方面也讓媒體重新審視自己,完善做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調整思維,從而增強媒體與社會 的“互動性”與“粘合度”。責任與擔當:媒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核心價值所在新聞媒體在創新社會管理中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必須堅持職業倫理,弘揚專業精神,恪守社會責任。唯有嚴格要求自己,踐行道德規范,善盡社會責任,大眾傳媒才能在創新社會管理的進程中,發揮建設性的作用。2011年發生的謠“鹽”事件,給媒體如何參與社會管理留下了許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國不少地區出現“搶鹽潮”,眾多新聞媒體沉著冷靜應對,在重要版面、時段、頁面,第一時間及時準確地傳達政府部署,積極穩妥地做好食鹽供應新聞報道,滿足群眾的信息需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消除了民眾對核輻射影響的疑慮,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了有利的輿論環境。
具有社會管理功能的新聞傳播活動,是人類的一種有明確目的的社會活動。新聞傳播社會管理功能的價值,就在于通過傳播者與受傳者的傳遞信息,溝通情況,交流經驗,協調行為來達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聞傳播活動從一開始,就暗含著對管理效果的設定。按照人們通常的說法,效果是投入與產出的比較。在資源投入量一定的情況下,產出越多,該轉化過程的效果越好,在產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則其轉化效果越差。新聞傳播作為一種綜合性的行為,必然要耗費一定的資源才能產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這一效果的產生,又是貫穿于新聞傳播活動的全過程,始于傳播之前,顯現于傳播之后,即總是受眾在收受新聞傳播之后才會表現出來的。由此,新聞傳播社會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為新聞傳播者(即管理者)在實施自己的管理行為所消耗的一定的資源與在此基礎上所得到的新聞受眾(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傳播后在感情、思想、態度和行為方面所發生變化收益的比較。
新聞媒體的社會功能與社會管理息息相關。結合我國當前社會的特點,發揮新聞媒體的功能作用以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進而促進社會公正、保持社會穩定,是一個重要的課題。這需要兩方面的努力:一是媒體本身應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門要善于運用媒體,管理好社會。
由此可見,媒體參與社會管理,首先應該是建立在真實、可信的基礎上。媒體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公眾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讓公眾獲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謠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誠意。這次謠“鹽”事件發生后,新聞媒體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地傳播新聞事件真相,達到了很好的輿論引導效果。因此,媒體應強化社會責任,加強對公共信息的公開、公平、公正的報道,暢通人民群眾的權利表達渠道,努力減少因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各種社會分歧。這樣才能把好輿論引導的閘門,真正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社會良好秩序,有效應對社會風險,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總之,新聞媒體對社會有著巨大的影響力。新聞媒體是傳遞信息的載體,這種傳遞的信息與人類事先儲存的信息不同。傳媒傳遞的信息更多地與自然和社會環境的最新變化有關,通常被人們稱為新聞。無論世界發生何種事,如戰爭、疫情等,一旦經新聞媒體傳播,這種信息就會對人們的社會生存和命運產生影響,一定會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備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壞的日本福島核電站的一系列經新聞媒體傳遞的信息,引起各國政府對核電站安全的高度重視。這就是新聞的力量。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隨之出現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發揮著自己獨特的職能。本文通過對當前社會背景和檢察機關定位的分析,總結出檢察機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方式和途徑。
關鍵詞檢察機關社會管理創新
作者簡介:張瑜,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檢察院。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有了飛速發展,與經濟發展共同出現的還有日益增多的社會問題。一個社會的問題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社會發展與社會治理不同步而導致的一種客觀存在。針對我國存在的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黨中央高度重視,從2004年6月我黨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中提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到2009年底將社會管理創新作為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所強調的“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的組成部分之一。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創新不僅是在技術層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層面的要求,而一個社會管理的創新則要求把人當作社會中最重要、最活躍的第一資源,注重人際關系的和諧與協調,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側重發揮個體的獨立性和潛能,以激發其參與社會管理的主動性。我國當前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正是為了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掌握主動權,更好的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中央從戰略的高度提出了社會管理創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既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對于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社會管理創新提出的社會背景
1.社會人員流動性增加,社會分層較多,增加了社會管理的難度。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社會生活也隨之發生了巨大變化,社會結構同時也發生著深刻變化,人員流動性質增強,個人和社會組織之間的依存關系大大減弱。大量的農村人口涌入到城市,為我國工業化的進程提供了勞動力資源的保障,促進了城市的繁榮和發展,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大量的流動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穩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許多的摩擦和沖動。所以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成為了社會管理中的難點,一些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更是成為了社會治安亂點,一些特殊人群成為違法犯罪的主體。
2.互聯網的發展,信息的傳播不再依賴于傳統的紙質媒體,對政府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國的網民數量達到了四億多人,上網已經成為了人們一種重要的生活方式,許多的新聞和信息通過網絡的方式傳播,縮小了世界的距離,使地球真正成為了一個地球村。可是網絡的弊端也漸漸體現出來,離開了政府的監管,容易出現假新聞,一傳十,十傳百,就會產生為謠言。網絡為了有害信息的傳播和不良輿論導向提供平臺。
3.各地群體性事件頻發,將簡單的人民內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對抗的地步。我國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實際上是利益的沖突,絕大多數都是群眾為了維護他們自身的合法利益,自發組織起來,通過集體行動,以喚起政府的關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確認和保障。人民群眾日益增強的權利意識和公民意識,而政府的社會管理明顯滯后于社會的發展現狀,重管理輕服務的思想根深蒂固,與目前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
二、檢察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定位
1.檢察機關是社會管理創新中重要的主體。“檢察機關雖然不直接承擔著管理社會的責任,但是檢察機關卻是社會秩序的守護者,是各種利益沖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責任在加強社會管理方面進行研究創新,以主動應對社會管理面臨的新問題、新情況,全面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當前我國社會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終的利益訴求都是要達到社會結構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學規范的效果,所以說社會管理創新的方向應在于不斷加強法治建設的水平,只有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思想指導,以法治程序和規范為行動的支撐,才能真正推進社會管理的創新,實現經濟、政治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2.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是社會管理創新實踐的直接參與者。《刑事訴訟法》第6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這就是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的時候,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充分提供證據的條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檢舉犯罪,控告人、檢舉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在偵查期間,應當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層檢察院深入到人民群眾中,了解群眾的訴求,明確當地社會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確的化解矛盾,維護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避免地方群體性事件的發生。
3.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是解決當前社會矛盾、維護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觀需要。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社會關系不斷調整、各種利益沖突逐步顯現的特殊而關鍵時期,如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違法征地、拆遷行為,食品安全問題等現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敗問題。官員的奢侈腐化不僅敗壞我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光輝形象,更深層次的會是人民群眾對執政黨的不滿,影響干群關系,加大社會管理的難度。“我國檢察機關通過行使職務犯罪偵查權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腐敗、瀆職犯罪監督。檢察機關對職務犯罪的偵查,具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是否依法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的性質,對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的偵查,也是對訴訟活動進行監督的重要保障。”
4.從檢察機關產生、發展的歷史過程來看,檢察機關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治理格局中的一條救濟權利、保障安全、穩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們的各種權益和要求可以進入這條通道獲得救濟,各種沖突也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決。檢察權隨著社會秩序的生成和變遷已經不僅僅是通過具體案件的處理,使公民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還原的內在機制,而是成為我國社會政治發展的重要主導性變量和動力資源,影響和決定著社會政治的實際進程和方式。
三、檢察機關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途徑和方式
1.檢察機關應立足于自身基本職能,維護 好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權威,堅持依法辦案。我國檢察機關自產生起即參照蘇聯的模式被賦予了法律監督職能。檢察制度的產生和發揮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訴訟中監督警察的活動,以保障基本人權;另一方面,通過控審分離、不告不理等原則制約法官的審判,以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正如林玨雄所說:“檢察官之職責不單單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訴,并且也在于國家權力之雙重控制。檢察官作為法律守護人,既要保護被告于法官之擅斷,也要保護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檢察機關應當定位于用執法辦案、依法監督來調整與社會管理不協調的行為,通過執法辦案活動創制社會規則,規制社會活動,引領社會風尚,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也就是通過依法查處國家公職人員在社會管理活動中的貪污、受賄、瀆職侵權的犯罪行為,促進社會對政風、行風的管理;通過履行批捕、起訴職能,依法打擊侵害社會管理主體、妨礙社會管理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促進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通過強化訴訟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立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
2.檢察機關應積極參與對重點地區的綜合治理。隨著大量的農村人口到城市務工,導致了城市流動人口增加,一些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成為刑事案件多發地點,治安混亂。在為黨和國家的大局服務中,檢察機關應當利用自身優勢,與當地的街道辦等部門合作,加強對城中村等重點地區的排查整治。對排查出來的黑惡勢力的犯罪案件,應當適時介入偵查,依法快捕快訴,準確、及時和有力的打擊犯罪。同時,還應當密切的關注當地的社會治安動態,有針對性的提出消除隱患、強化管理、預防犯罪的檢察建議,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設。
3.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工作。近年來,檢察院公訴的案件中,呈現了罪犯年輕化的趨勢,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開始綻放光彩,就已經踏入了鐵門。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們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層次的原因卻是這個社會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貧窮、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層檢察院在參與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過程中,應當多參加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對社會閑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員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幫教,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檢察機關應積極發揮法律救濟途徑的作用,防止地方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現階段大部分的群體性事件都是基于群眾的權益被侵害,卻又無法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得到解決,從而只能通過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訪等形式得到關注。檢察機關的民行部門應當積極主動的了解群眾的需要,做好調解工作,引導群眾將訴求通過正規的法律渠道解決,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發新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