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3-20 06:07:1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一篇環境問題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摘要:本文從中國經濟發展的角度,闡述了中國現存的環境狀況,并從經濟發展的政策、模式和資金投放等方面分析了中國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最后提出了經濟發展中解決環境保護問題的幾點建議。
關健詞:經濟發展 環境污染 環境保護
中國一直存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孰輕孰重的爭議。中國環境保護法規的不足,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礙了中國政府有效地尋求一個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適當方法。本文首先闡述了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之后評述了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沖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進中國環境保護發展的幾點對策,以求尋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點。
一,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的環境污染
1 能源污染。中國經濟發展主要是以重工業發展為核心進行的,而重工業企業為追求生產數量與規模,多數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產方式,對能源的使用不徹底,也沒有配套的除污設施,企業的生產行為就象是在進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費,使得能源資源本不富饒的中國面臨更多資源保護與環境控制方面的問題。
2 大氣污染。中國的主要能源供應資源仍然是煤,中國是世界煤消費最大國,同時還是世界原油消費第二大國。我國目前的空氣污染相當于發達國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嚴重時的水平。大氣污染以煤煙性污染為主,主要污染物為煙塵和二氧化硫,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70%。全國600多個城市中,大氣環境質量符合國家一級標準的城市不到1%;全國大、中城市的總懸浮微粒和降塵基本都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中國人民的健康帶來破壞性影響。
3 水污染。中國城鎮供水面臨很多的問題,據統計,在660個大中型城市中,約有400個已存的各種各樣的水問題;有1/4已達到警界標準。地下水資源已被漸漸污染,還有20%的水資源已無法再生為清潔水。而這所有的水問題都與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排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4 勞動力污染。企業大規模的生產必然需要更多的勞動力,這種對勞動力的需要似乎與環境保護沒有關系,但事實并非如此。我國重工業生產的產品多為非技術型產品,其生產崗位對勞動力沒有技術上的要求,因而生產過程中對能源、資源的浪費較大。但是由于這些勞動力密集的工業還可以減少國家的就業壓力,因而其環境污染問題更易被忽視,使得環境污染問題自然退居經濟發展之后,使中國的環境保護問題面臨更多來自經濟發展需求的壓力。此外,在改革進程中。由于政府已經逐步消除人口移動的限制,使更多的農民工涌入城市工業企業,中國的城鎮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國城鎮人口近總人口的42%。這使得中國城市人口進一步集中。這種人口城鎮化的趨勢,其代價是中國可耕種地面積的大量減少。同時還會產生糧食生產力的危機。城鎮化的發展還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企業勞動力為適應企業的發展,必須選擇一種更為高質而快捷的生活方式。這促使糧食生產部門使用更多的化肥和農藥來滿足這種生活方式,這會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會更為嚴重。
5 垃圾污染。我國廢棄物排放量大,工業廢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積在城市的郊區和河流荒灘上,已成為嚴重的污染源,由于綜合利用和處置率低。累計堆存量達65億噸,占地5萬余公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為1.2%。全國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圍城。此外,隨著中國化學工業的發展,有毒有害廢棄物也有所增長。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都未經
過嚴格的無害化和科學的安全處置,成為中國亟待解決并具有嚴重潛在性危害的環境問題。
二 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國經濟持續以年平均9%的增長率高速增長,但是今后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巨大的障礙,除了技術進步之外,最大障礙就是資源和環境因素。雖然進入2003年后。新一代領導人已經開始注意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并著手予以解決,然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種種沖突卻使這一問題的解決不容樂觀。
我國的經濟發展一開始就埋下了環境污染的禍根。一直以來,中國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傾斜”,國內許多政策措施都體現出經濟發展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議定書》的簽訂過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國的首要問題是消滅貧窮,發展經濟,中國政府不可能執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除非是經濟發展了”。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任何浪費污染環境的做法都可以借“發展經濟”之名毫無阻礙地通行。錯誤的政績觀把“吸引外資”和“出口”當成了考核官員“政績”的首要指標,出口污染環境的產品受到優惠的“出口退稅”的公然鼓勵,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奉為上賓。并得到低稅率的優惠。在這種環境換發展的政策指導下,中國當然會面臨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困境,高速的經濟增長變為不可持續。
中國人均土地面積和資源儲量都遠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中國要想使經濟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投入更多的治理資金與技術資金促使企業使用最能保護環境的生產方法,有效利用資源。而我國各企業及政府部門對經濟數量的追求往往讓他們忽略或放棄了這部分投入,致使我國環境保護及相關資金支持和技術發展嚴重落后。我國在九五計劃期間,政府拿出了360億(約45億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這是近兩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計劃986-2000)之和的環保投資,然而這一數據仍然低于1%的GDP數量。“十五期間”環境污染投資首次突破GDP的1%。達到1.18%。但這一投入并不能滿足環境保護的基本需要。據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態破壞帶來的損失,總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國綠色
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中指出。中國2004年全年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現有的治理技術水平下全部處理2004年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資約為10800億元,占當年GDP的6.8%左右。同時每年還需另外花費治理運行成本2874億元(虛擬治理成本),占當年GDP的1.80%。這一切資金要求與我們現有的投人數額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我國經濟發展正面臨資源短缺的約束,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問題的根本還是在于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一種粗放型的方式。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資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資源的浪費,產生了一種資源約束的錯象。而且這種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也造成我國產品結構、進出口技術結構各方面嚴重失調,其發展的最終結果都將導致環境的急劇惡化。如果我國有好的市場經濟,轉變了現在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那么,就會促使技術的不斷進步,能不斷地開發出新的資源和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這時,資源約束的現象才會真正消失。
三 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有效措施
當前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快速發展期,處在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的高峰期,環境狀況距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有相當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切實保護好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這是中國2l世紀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1 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來抓,加強各部門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要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念,實行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同時,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用綠色GDP核算體系代替傳統的GDP核算體系,把環境保護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
2 把環境保護作為產業來抓,分配更多的資金與技術資源給環保產業,加快先進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逐步形成環境保護技術研發體系,將環境保護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動環保產業化進程,逐步規范環保產業市場,積極推動環保設施運營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環保產業宏觀調控和運行體系。
3 把循環經濟的發展作為新時期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徹底放棄傳統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有效發展循環經濟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的支撐,循環經濟的發展與傳統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計劃安排來實現廢舊物資的回收再生,而是通過法規和標準的嚴格執行,通過市場運作來發展的。因此,在循環經濟的建設過程當中,我國還需不斷加強環境法體系的建設工作,并賦予相關工作部門有效的執行權力,在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環經濟的全面發展。
4 把國際合作視為解決我國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要工具,通過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種渠道,通過政策討論與對話推動我國在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中國在環境政策、管理、技術及方面的能力,積極引進環境保護資金和先進的環境管理理念。為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提供動力與支持。
摘要: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生態設計在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想指導下,形成以生態倫理觀和生態美學觀為基本的出發點的城市發展,規劃和設計理念。通過回顧和認識所在城市中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生態設計,分析中國現階段城市發展中面臨的嚴峻的生態問題,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設性的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方法。
關鍵詞:環境 生態設計 城市環境藝術設計 鄭東新區
一、環境的含義
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活動的場所,也是向人類提供生產和生活所必須的自然資源的供應基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明確指出:“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其中,“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就是環境的科學而又概括的定義。它有兩層含義: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所說的環境,是指以人為中心的人類生存環境,關系到人類的生存與毀滅。同時,環境又不是泛指人類周圍的一切自然的和社會的客觀事物整體。比如,銀河系,我們并不把它包括在環境這個概念中。所以,環境保護所指的環境,是人類生存的環境,是作用于人類并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外界事物。
(二)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環境這個概念也在發展.如現階段沒有把月球視為人類的生存環境,但是隨著宇宙航行和空間科學的發展,月球將有可能會成為人類生存環境的組成部分。
二、環境問題可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由于自然環境因素的破壞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動,地震,風暴,海嘯等產生的自然災害,因環境中元素自然分布不均引起的地方病,以及自然界中放射物質產生的放射病等。
另一類是人為因素造成的環境污染和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的破壞。在人類生產,生活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或污染因素)進入環境,超過了環境容量的容許極限,使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人類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超越了環境自身的承載能力,使生態環境質量惡化,或出現自然資源枯竭的現象,這些都屬于人為造成的環境問題。我們通常所說的環境問題,多指人為因素造成的。當前人類面臨著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于是人們呼吁“只有一個地球”,“文明人一旦毀壞了他們的生存環境,他們將被迫遷移或衰亡”,強烈要求保護人類生存的環境。環境問題的產生,從根本上講是經濟,社會發展的伴生產物。具體說可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人口增加對環境造成的巨大壓力;
2.伴隨人類的生產,生活活動產生的環境污染;
3.人類在開發建設活動中造成的生態破壞的不良變化;
4.由于人類的社會活動,如軍事活動,旅游活動等,造成的人文遺跡,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破壞,珍稀物種的滅絕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會環境的破壞與污染。
三、環境治理和保護
在環境治理和環境保護方面,鄭州市這幾年下了很大的工夫。對于母親河的治理就已經略見成效。2007年5月,總書記親臨黃河視察工作,黃河市中華民族的母親河,我們一定要把她治理好,一定要把環境治理好。
以前,由于自然因素和人為的破壞,黃河兩岸的環境一度非常惡化,綠城經常在開春的時節會經受一次又一次沙塵暴的洗禮,而我們的母親河也在很多河段出現了斷流的現象。在城市化高速發展的今天,在人們日益追求生活環境優化的今天,城市環境藝術設計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激化了。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可持續發展戰略已在世界范圍內推行,我國也將可持續發展戰略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生態設計”正是可持續發展戰略在設計領域的一種戰術回應,城市環境藝術設計也因此從觀念轉變到理論建構乃至設計,創作的方法技巧等方面都必將得到重大的發展。此間,“生態經濟”,“生態產業”,“生態美學”及“生態建筑”等新概念應運而生,冠以“生態”的各種詞匯頻頻出現在各行各業的文本中,然而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實現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的生態設計絕非易事。
城市生態環境系統規劃是在城市發展戰略或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指導下相對獨立的規劃體系,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進行。從宏觀到微觀可分為:
城市生態環境系統規劃———綠色空間系統規劃———環境設計三個層次。每一層次含空間性質,功能,生態質量,綠化,環衛,人群特色及景觀風貌等研究內容。
1.制定城市生態環境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生態環境系統在不同發展時期的生態平衡質量,綠化水平,社會服務及特色風貌等指標,在定性的基礎上逐步定量化,使目標體系具有可操作性。
2.城市人群休閑行為的研究和預測。其中包括價值觀念,心理需求,文化取向;人口規模,人口特征(年齡,職業,性別,消費層次等等);人群在城市空間系統中的流動,集散和停留時間等規律;休閑方式選擇與休閑文化取向。
3.城市生態環境空間序列規劃。對城市的生態綠色空間進行調整,空間規劃從用地規模,空間規模,空間序列組織,空間視線及環境效益等方面綜合研究,形成“點,帶,場”相結合的空間系統。這些空間包括有:城市廣場,主要步行街道,城市濱水地帶,公共綠地,居住小區綠地,大型建筑庭院及市郊農產品綠地等。
4.城市空間環境功能規劃。包括生態效益功能,活動利用類型(游憩,娛樂,運動,集會,展示,分隔,交通……),人群交流及文化藝術表達等各項功能。規劃同時要對城市各主要空間作出系統的主次功能的認定。
5.城市特色風貌的規劃。在總體特色風貌目標的控制下,充分考慮環境主要空間的藝術風格和文化主題等方面的規劃。
6.綠化規劃對空間進行全面的指標控制。基于各空間功能,生態指標,建設條件確定各空間綠化指標時效要求。綠化指標包括綠化覆蓋率,綠地率,郁閉度及葉面系數等。綠化規劃要對各主要空間值等特征加以規定。
7.局部空間環境規劃。對城市“綠色空間”的人口容量進行測算,制定生態環境目標(空氣,濕度,土壤,灰塵,噪音及風等)和環境保護治理的措施。
8.城市生態環境系統與區域生態系統
的關系。城區與郊區綠地系統的協調關系,區域空間調節關系,休閑人口流動的關系等等。
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的開發和建設現今已經即將完工,首先從設計和規劃上來說就是與國際接軌的,世界著名建筑師黑川紀章對整個新區的建設做了一個全面而又詳盡的規劃和設計,無論是從制定城市生態環境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城市人群休閑行為的研究和預測、城市生態環境空間序列規劃、城市空間環境功能規劃、城市特色風貌的規劃、綠化規劃對空間進行全面的指標控制、局部空間環境規劃、城市生態環境系統與區域生態系統的關系等等這些入手,都是將城市環境藝術設計和環境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很好的解決了當地環境和城市環境藝術設計在某些問題上的矛盾。
很好的解決環境問題和城市環境藝術設計,美化環境,造福子孫后代。
一、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與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
近年來發生的多起環境案件,如云南的盜伐并出口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珍稀樹種紅豆杉案、國外有害廢物屢次非法進入我國港口案、城市污染工業向農村和落后地區轉移案等,都反復表明在我國存在著日益嚴重但卻尚未引起人們足夠重視的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環境問題的社會轉移,是指在經濟不平等條件下,以搶占資源和轉移污染為真實目的的貿易或投資行為所導致的環境問題的輸出或空間轉移現象,其中的“貿易或投資行為”,既包括國際領域的貿易和投資行為,也包括國內地區間發生的貿易與經濟投資行為。日益增多的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逐漸導致一類新型環境問題,即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的產生。
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與非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即單純由于人類科學認識能力的局限或生產技術落后而引發的人與自然的關系沖突,具有直接的對比意義。目前國內外關于環境法原則與制度的研究更多是以后者為對象的,而對明顯具有“惡意”因素的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缺乏甄別和專門化研究。這種問題的“混同”不僅反映了環境法理論研究的疏漏,而且構成了實踐中大量權利隱性受害現象產生的直接原因。本文以權利的視角對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進行分析,嘗試建構有助于預防和規制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的法律制度。
二、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現象中的權利隱性受害
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的實質是將一種“利益”或者風險在相關主體之間進行強制性分配。但這里所講的“強制”,在行為外觀上通常以招商引資、自由協商和締約為內容,不具有強制的表象,但從利益交換的過程來看,由于利益的多樣性和利益主體的多元性并沒有完全反映在上述過程中,所以,對于非參與方而言,利益的損害,尤其是某些非經濟性利益的剝奪構成了一種實質上的強制。盡管經濟學上的外部性理論已對環境問題的產生做出了合理的解釋,并在這一基礎上提出克服外部不經濟性的種種對策。但從法學的觀點來看,權利是法學最為重要的分析單元,而公正是權利的道德基礎。如果換以權利的視角對環境問題的社會轉移現象進行反思,不難發現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過程中普遍存在權利隱性受害現象。
首先,權利體系的現實與應然之間的時間差距是導致在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過程中發生權利隱性受害的關鍵因素。根據權利體系的發展史,人們之間利益關系的內容一直伴隨著人類需求水平和認識能力的提高而不斷豐富和深化,而法律對利益關系的確認和調整卻在時間上存在滯后性。例如,現行法律并沒有對有關基因的提取和使用行為,做出有利于基因資源豐富地區居民利益的相關規定,而另一方面,生物多樣性的工具性價值和其潛在的巨大的經濟利益正日益被社會所了解,這就使得于未來的某個時間創設一種基于屬地原則的基因權利成為可能;又如,受制于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國或各地區在環境標準和環境管制方面存在許多具體差異,在這種情況下,法定權利狀況也在客觀上妨礙了人們提出相關的利益主張,而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一些曾被視為奢求的主張漸漸會轉化為法律的基本保障。所以權利的空白和權利保障范圍在地域上的落差為環境問題社會轉移提供了條件,從而使得具有明顯惡意因素的資源強占和污染輸出行為,以各種形式合法性掩蓋其加害行為的實質,造成權利的隱性受害。
其次,在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過程中,缺乏權利的自覺和必要的救濟手段往往也促成了權利的隱性受害。與普通的環境侵權行為不同,導致環境問題社會轉移的一些投資和貿易行為,因取得合法形式而具有更加隱蔽的特點,加之特定時期社會輿論的烘托,使受害主體往往難以察覺到加害的存在;即便能夠意識到侵害的發生,但往往在強調利益衡量和忍受限度的環境政策和社會背景下,淡化或放棄了自己對環境利益的主張;此外環境訴訟的操作難度也在不同程度上阻礙了權利主體對相關權利的訴求。因此在法定權利體系內,處于休眠狀態的權利也是權利隱性受害的一個主要原因。
最后,在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過程中,造成權利隱性受害的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更廣泛的受害主體實際上是接受轉移方的未來世代。所以一些資源的強占和污染的輸出行為,從另一個角度看是以侵害接受方環境權的方式,損害了接受方的發展權。在主體不在場的情況下,利益的格局已經被強行調整,對于未來世代而言,這無疑構成了一種權利的隱性受害。
三、法律手段在控制環境問題社會轉移中的作用
在普通的環境侵權案件中,權利受到的是一些顯性侵害,可憑借環境侵權法追究責任。而在控制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過程中,權利的隱性受害使得根據侵權法追究責任進行事后救濟面臨一定的法律障礙,并且也不符合環境法的預防原則,因此以法律手段控制環境問題的社會轉移不能僅僅依賴消極應對的侵權法思維,而是應在立法環節對可能發生的環境問題社會轉移進行事前防范。
首先,確立環境正義作為國家環境政策與環境立法的指導思想。
其次,在知識經濟時代和風險社會中,法律應適時做出相應調整,一方面通過權利標準的不斷提高,減小權利在種類和范圍上存在的地域落差,從而在根本上防范環境問題的社會轉移;另一方面對于暫時無法彌合的差距,可通過在新型利益關系中確立新的權利形態,以減小因環境問題轉移而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
第三、在具體制度層面,應建立有關投資目的的環境影響評價機制。部分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產生于投資合作項目,如向落后地區輸出污染工業和以掠奪基因資源為目的設立公司等等。所以對投資的真實目的進行考察和判斷有助于及早發現“投資者”的主觀惡意從而遏制和預防環境問題的社會轉移。
最后,在權利體系的完善方面,應補強程序性權利的作用,通過賦予公民廣泛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創造信息平等環境,克服因信息不對稱以預防社會轉移型環境問題的產生;另一方面完善環境訴訟制度,建立較為便捷的權利救濟模式和可行的責任機制。
[ 論文 關健詞] 經濟 發展 環境污染 環境保護
[論文摘要]本文從 中國 經濟發展的角度,闡述了中國現存的環境狀況,并從經濟發展的政策、模式和資金投放等方面分析了中國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最后提出了經濟發展中解決環境保護問題的幾點建議。
中國一直存在著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孰輕孰重的爭議。中國環境保護法規的不足,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礙了中國政府有效地尋求一個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適當方法。本文首先闡述了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之后評述了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沖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進中國環境保護發展的幾點對策,以求尋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平衡點。
一,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的環境污染
1 能源污染。中國經濟發展主要是以重 工業 發展為核心進行的,而重工業 企業 為追求生產數量與規模,多數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產方式,對能源的使用不徹底,也沒有配套的除污設施,企業的生產行為就象是在進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費,使得能源資源本不富饒的中國面臨更多資源保護與環境控制方面的問題。
2 大氣污染。中國的主要能源供應資源仍然是煤,中國是世界煤消費最大國,同時還是世界原油消費第二大國。我國目前的空氣污染相當于發達國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嚴重時的水平。大氣污染以煤煙性污染為主,主要污染物為煙塵和二氧化硫,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量約占70%。全國600多個城市中,大氣環境質量符合國家一級標準的城市不到1%;全國大、中城市的總懸浮微粒和降塵基本都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給中國人民的健康帶來破壞性影響。
3 水污染。中國城鎮供水面臨很多的問題,據統計,在660個大中型城市中,約有400個已存的各種各樣的水問題;有1/4已達到警界標準。地下水資源已被漸漸污染,還有20%的水資源已無法再生為清潔水。而這所有的水問題都與企業生產過程中的排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4 勞動力污染。企業大規模的生產必然需要更多的勞動力,這種對勞動力的需要似乎與環境保護沒有關系,但事實并非如此。我國重工業生產的產品多為非技術型產品,其生產崗位對勞動力沒有技術上的要求,因而生產過程中對能源、資源的浪費較大。但是由于這些勞動力密集的工業還可以減少國家的就業壓力,因而其環境污染問題更易被忽視,使得環境污染問題 自然 退居經濟發展之后,使中國的環境保護問題面臨更多來自經濟發展需求的壓力。此外,在改革進程中。由于政府已經逐步消除人口移動的限制,使更多的農民工涌入城市工業企業,中國的城鎮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國城鎮人口近總人口的42%。這使得中國城市人口進一步集中。這種人口城鎮化的趨勢,其代價是中國可耕種地面積的大量減少。同時還會產生糧食生產力的危機。城鎮化的發展還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企業勞動力為適應企業的發展,必須選擇一種更為高質而快捷的生活方式。這促使糧食生產部門使用更多的化肥和農藥來滿足這種生活方式,這會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會更為嚴重。
5 垃圾污染。我國廢棄物排放量大,工業廢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積在城市的郊區和河流荒灘上,已成為嚴重的污染源,由于綜合利用和處置率低。累計堆存量達65億噸,占地5萬余公頃,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為1.2%。全國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圍城。此外,隨著中國化學工業的發展,有毒有害廢棄物也有所增長。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都未經
過嚴格的無害化和 科學 的安全處置,成為中國亟待解決并具有嚴重潛在性危害的環境問題。
二 中國經濟發展中產生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國經濟持續以年平均9%的增長率高速增長,但是今后的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巨大的障礙,除了技術進步之外,最大障礙就是資源和環境因素。雖然進入2003年后。新一代領導人已經開始注意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并著手予以解決,然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種種沖突卻使這一問題的解決不容樂觀。
我國的 經濟 發展 一開始就埋下了環境污染的禍根。一直以來, 中國 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傾斜”,國內許多政策措施都體現出經濟發展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議定書》的簽訂過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國的首要問題是消滅貧窮,發展經濟,中國政府不可能執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義務。除非是經濟發展了”。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任何浪費污染環境的做法都可以借“發展經濟”之名毫無阻礙地通行。錯誤的政績觀把“吸引外資”和“出口”當成了考核官員“政績”的首要指標,出口污染環境的產品受到優惠的“出口退稅”的公然鼓勵,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外商投資 企業 被奉為上賓。并得到低稅率的優惠。在這種環境換發展的政策指導下,中國當然會面臨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困境,高速的經濟增長變為不可持續。
中國人均土地面積和資源儲量都遠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中國要想使經濟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投入更多的治理資金與技術資金促使企業使用最能保護環境的生產方法,有效利用資源。而我國各企業及政府部門對經濟數量的追求往往讓他們忽略或放棄了這部分投入,致使我國環境保護及相關資金支持和技術發展嚴重落后。我國在九五計劃期間,政府拿出了360億(約45億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這是近兩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計劃986-2000)之和的環保投資,然而這一數據仍然低于1%的GDP數量。“十五期間”環境污染投資首次突破GDP的1%。達到1.18%。但這一投入并不能滿足環境保護的基本需要。據環保總局與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態破壞帶來的損失,總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國綠色 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中指出。中國2004年全年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現有的治理技術水平下全部處理2004年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資約為10800億元,占當年GDP的6.8%左右。同時每年還需另外花費治理運行成本2874億元(虛擬治理成本),占當年GDP的1.80%。這一切資金要求與我們現有的投人數額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
我國經濟發展正面臨資源短缺的約束,但這只是表面現象,問題的根本還是在于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是一種粗放型的方式。經濟的增長主要是依靠資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資源的浪費,產生了一種資源約束的錯象。而且這種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也造成我國產品結構、進出口技術結構各方面嚴重失調,其發展的最終結果都將導致環境的急劇惡化。如果我國有好的市場經濟,轉變了現在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那么,就會促使技術的不斷進步,能不斷地開發出新的資源和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這時,資源約束的現象才會真正消失。
三 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的有效措施
當前我國正處在 工業 化快速發展期,處在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的高峰期,環境狀況距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有相當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發展的同時,切實保護好環境。促進人與 自然 的和諧發展,這是中國2l世紀面臨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1 把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來抓,加強各部門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各級領導要牢牢樹立 科學 發展觀念,實行環境與發展的綜合決策。同時,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用綠色GDP核算體系代替傳統的GDP核算體系,把環境保護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
2 把環境保護作為產業來抓,分配更多的資金與技術資源給環保產業,加快先進環保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逐步形成環境保護技術研發體系,將環境保護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動環保產業化進程,逐步規范環保產業市場,積極推動環保設施運營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環保產業宏觀調控和運行體系。
3 把循環 經濟 的 發展 作為新時期經濟發展的重點工作,徹底放棄傳統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有效發展循環經濟需要完善的 法律 體系的支撐,循環經濟的發展與傳統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計劃安排來實現廢舊物資的回收再生,而是通過法規和標準的嚴格執行,通過市場運作來發展的。因此,在循環經濟的建設過程當中,我國還需不斷加強環境法體系的建設工作,并賦予相關工作部門有效的執行權力,在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環經濟的全面發展。
4 把國際合作視為解決我國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要工具,通過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種渠道,通過政策討論與對話推動我國在環保領域的國際合作,提高 中國 在環境政策、管理、技術及方面的能力,積極引進環境保護資金和先進的環境管理理念。為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提供動力與支持。
【內容提要】在歷史的長河中,人類為謀求自身的生存的發展,在千差萬別的生存環境下創造了千百態的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的多樣性是人類社會的珍寶,是人類智慧的總庫存。維護民族文化的多樣性,有助于人類生存環境的寬松,對緩解目前已出現的生存環境惡化問題有著積極的意義。有效地利用各民族文化的多地并存源,人類21世紀的生存環境將仍然是美好的。
【 正 文】
人類自誕生的那一天起,就夢想徹底征服自然。開始是憑巫術,以后是憑信仰、憑人類的科學和技術及在此基礎上構建起來的人類經濟秩序。其結果是人類在局部問題上使自然按照人類的意志發生了改觀,但在總體上卻不斷地遭到了自然的報復。那么人類與自然的關系是協調還是控制,是利用還是征服,是依存還是對立?本文擬從民族文化多樣性與人類生存環境的關系加以分析。
人與其他生物物種不同,其他生物物種完全是憑借自身的生物屬性,在生態區域內參與生態系統的協調運作,任何一個物種在其間失去平衡,該生態系統內的其他物種都會相應按生物規律做出反應,使之重歸于平衡。人則不同,就其生物性而言,他與其他生物物種無異都得攝取生物能,消耗生物能,都得接受同一區域并存物種的生物性制約。而就人的社會性而言,人與其他生物物種就迥然不同,他能夠創造屬于自己的特有文化,憑借文化結成社會,維系成個體集合——民族。用人類特有的手段——文化去攝取和消耗生物能,因而和人并存的生物,只能在生物性上層面上對人的生息和繁衍加以制約,而在生物層面之外對人類卻無能為力,人類卻能在生物層面之外憑借文化按自己的意志對于伴生生物加以控制甚至徹底征服。這樣一來,矛盾釀成了,即人類超越于生態系統之外,它可以左右生態系統,卻不受生態系統制約。終有一天人類這個脫控的生物物種會打破生態系統的均衡運作,使所處的生態系統失去平衡。這一天目前已經迫近了,這就是全球性生態危機的降臨。
人類在生態系統內的脫控既然導因于人類的文化,那么要使之在生態系統中重歸于平衡,也得惟文化是問。要使人類這一物種在生態系統內重歸于平衡,當然得靠一種制約力。這種制約力只能是文化,文化又只有人類才有,因而不能靠其他生物種的文化來制約人類,只有靠人類自身的文化來制約人類自身。如果這個制約的方案能夠行得通,人類這一生物物種在地球上的失衡也就隨之得到解決。人類生存環境惡化問題也就徹底緩解了。
我們知道文化可以劃分為具體的類型,類型之下又可以劃分為具體的樣式。要使文化對生態失衡發揮制約作用,當然不能靠文化的整體,而只能靠文化的不同類型、不同樣式之間的交互作用去實現。為此,我們得按照文化的類型一一分析,看看他們各自對生態系統失衡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以及如何去加以制約。
屬于狩獵一采集類型的文化,由于是在伴生生物的運作中獲取生存所需的物質資料,這種文化類型也能夠積累有限的代償力,但是這樣的代償力僅作為轉換生活區域、對付生存環境不測因素的變故之用。一旦所維系的民族成員個體數量超過所處地帶生態系統所能承擔的生物個體數,隨之而來是該種文化在該區域內適應度的銳減。人們的反應只能是擴散或出現該種民族的分裂。在這種文化類型中,人類雖然超越生態環境的生物性,但是由于他們所擁有的文化僅僅用于人類轉移生存環境和對付生存環境的不測變故之用,而不是在生態系統之外按自己的意志,迫使生態系統改觀來適應自己,因而不會造成生態環境的阻滯,即生態環境運作仍能按其生物性正常延續。
斯威頓耕作類型的文化也是在所處生態系統中憑借伴生生物在該系統內的生物正常運作從中獲取生活資料。在這種文化中可以積累較多的代償力,可以在有限的范圍內從所處的生態系統中劃分出由人嚴格控制的生產區,于是僅具有生物性的生態系統開始接受來自人類文化的強制性控制。這時所積累的代償力已經可以使自然生態系統局部地改觀,但卻不會使這種改觀延續下去,否則,人類在生存區域內所構建的生存環境,就會與其對應的文化失去平衡,導致適應度的降低。于是,在這種文化類型下的人們,為了避免適應度的降低,同樣只能向新的生存環境擴散,去構建新的生存環境,使暫時的生態系統阻滯迅速得到恢復,而不能在使生態系統改觀中找出路。因而在這樣的文化類型下,人們仍然沒有完全脫離生態系統中生物性特征的制約。由于代償力的積累,人類可以局部地擾亂生態系統中生物的正常運作,但那僅是處于構建生存環境的臨時需要,并非以此為目的。因而在該類型文化下,人類對其處的生態系統造成的阻滯是暫時性的。
關于斯威頓耕作是否會造成生態危機,曾有過不少的偏見,處于一般進化類型較高的民族,往往指責斯威頓民族靠毀林燒畬謀生,是生態資源破壞的罪魁。這種提法,帶有很大的民族偏見色彩,近年來很多切實細致的研究工作已對這種偏見進行了有力的匡正。尹紹亭在云南邊境地區所作的研究工作,使這種帶有傳統性的偏見得到一定程度的糾正。在國外也有很多卓越的學者,同樣地證明了這一點。拉巴婆特在對岑巴甲瑪凌族的生計生態研究后,明確地指出,該民族的斯威頓耕作與其所處的生態系統呈相當和諧的平衡狀態,并未造成生態系統運用的阻滯。
畜牧類型文化不是用代償力去使所處的生態系統暫時改觀,而是憑借控制大型的食草動物去謀求生存,其所控制的大型食草動物,是在其所處生態系統中按生物性參與生態運作,人類則在這一運作中實現自己的目標。在該類型文化下,人們所控制的僅是飼養的動物本身,不是這些動物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因而這些人類手中的動物一直在接受著生態系統中生物運作規律的制約,一旦這些動物的繁殖超過該系統所能容納的數量,造成生態運作阻滯,受到制約的首先是這些動物本身,依賴這些動物為生的人類則受到間接的制約。由于這種類型中,人類沒有直接控制生態系統的運作,因而不存在人為的生態運作阻滯。生態系統規律卻間接地控制著人類的過分活動。很多中亞和北非的草原盡管從局外人看來條件十分險惡,但是生存其間的游牧民族卻得到長期的延續,這間接地證明了在畜牧類型文化之下,生態運行阻滯是極為有限的。
在歷史上很多農業民族都曾蒙受過來自畜牧民族的威壓,因而從感情上難以公平地對待處于這一類型文化的民族,總是譴責處于這一類型的民族破壞他們的生存環境。但是,這種內容的指責與畜牧民族自身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的人為破壞并不相關,因為畜牧民族一旦離開了他們的固有生存環境,必然被農業民族所同化,所謂畜牧民族專事破壞生態環境的指責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農業類型文化和以往的生產類型都不同,它必須積極地使生態環境改觀。使生態環境按人的意志只適應特定的由人類馴化的植物生長,凡干擾該種作物生長的其他生物不管是動物還是植物都一律從生態系統中被人驅趕出外。隨著人類農業水平的提高,這種驅趕伴生生物的做法越來越徹底。這樣一來,作物的生長不是靠生態系統中各種生物體的自然運作而生存,而是在人的監護下以打亂生態系統正常運作為前提而得以生存。一旦作物生長越過生態系統所能容許的范圍,人類所積累的代償力又足以匡復,那么,長期性的運作阻滯就必然產生,隨之而來的是文化在其生存環境內的適應度銳減。加上在本類型文化中,生態環境的改觀是固定化了的,避免適應度銳減的辦法就只能是靠強化代償力投入來加以暫時的維持,于是長期的生態運作阻滯就可能誘發為整個生態系統的破壞性改變。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終止人類的過分活動才能使生態環境重歸于均衡運作。
在一些生態系統較為脆弱的地區,人類曾經一度建立起高度的農業文明,但在一度的文明之后誘發成了局部性的生態危機,這些繁榮的農業文明,在歷史上曇花一現之后就消失了。中國西北地區的大夏政權,曾經一度繁榮昌盛,而今卻埋沒在荒涼的沙漠之中。不過在農業類型文化中,由于它所要求的生態系統改觀,并不是在人力的全部控制下實現文化運作,因而誘發生態危機的可能性并不普遍,只有生態環境自身較為脆弱地帶,才可能出現局部生態危機,比如降雨量較少的地帶,又比如土層較薄、坡度較大的熱帶和亞熱帶地區。至于寬曠的平原、水量豐富的江河三角洲,人類通過文化的特殊進化也可以長期地保持文化的高適應度運作。漢族在長江三角洲長期穩定的發展并保持著人口的高聚合度就是一個成功的范例。此外,在17世紀的西歐也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特別是萊茵河下游的尼德蘭族和佛來芒族就十分成功。
農業類型文化對人類的生存環境來說并不會導致大面積的生態危機,但是該類型文化可以積累大量的代償力,可以誕生出強有力的穩定性大帝國,而這樣的大帝國就有足夠的力量可以濫用積累起來的代償力,比如為了增加財政的收入,可以迫使非農業民族接受涵化,迫使非農業民族向他們交納農產品,其結果必將造成被它控制的弱小民族在不適宜農業生產的區域強行進行農業生產。這往往導致這些民族所在地區生態環境的長期性運作阻滯,甚至誘發為生態危機。薩珊王朝時期的中亞、奧斯曼帝國時期的馬格里布和巴勒斯坦都曾局部地出現過類似情況。
工業類型文明與人類歷史上曾經有過的文化都不同,它是立足于最終性地徹底改變所在地區的生態系統為其文化運作的基本前提。這種改變隨著工業文明的成長而與日俱增。由于這是按人為意志凌駕于生態系統上而從事的活動,因而生態系統的正常運作對它完全失去了控制,這種文化運作的本身就必須建立在生態運作阻滯之上,是靠人力來加以平衡的生存方式,一旦人力超出了生態控制的極限,必然釀成生態危機,這種狀況在本世紀初已經開始在局部地區露頭。比如北美的草原局部退化、萊茵河下游的海水倒灌、英倫三島的環境污染,都是這方面的明顯征兆。但是,由于該類型文化可以積累巨額代償力,局部性的生態危機不足以從全面動搖該文化類型的運作,因而往往被掩蓋下去,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一直延續到了近年,人類才日益感到對自然的束手無策,生態危機的話題才引起了全人類的關注。
工業類型文化由于伴隨有巨額代償力積累,還帶來另一個生態惡果。為了維護本類型文化的運作,為了大幅度地提高其生存環境的適應度,工業類型民族往往賃借其代償力的直接投入,控制其他類型文化的民族,強迫他們提供廉價的原材料,成為接受工業產品的市場。也就是說,憑借實力推行全球范圍內的涵化政策或同化政策,打亂其他民族文化運作的外部環境,迫使有關民族不得不按工業民族意志人為構建的外部環境去調適其文化。然而,工業文明自身的弱點導致了他自身生存環境的不穩定性,同時也必然造成他為其他民族人為構建的外部環境的不穩定性。這就必然導致有關民族文化運作調適上的混亂,迫使這些民族超限度地利用自然資源,而不考慮因此而造成的所處生態系統的運作阻滯,一旦工業類型民族不能維系他為其他民族所構建的外部環境,有關民族的文化運作阻滯就有可能爆發為大面積的生態危機。當前世界上已出現了全球性的生態危機征兆,而且這些征兆在發展中國家的民族中更為嚴重。埃塞俄比亞全國性的干旱、撒哈拉沙漠的擴大化、亞馬遜原始密林的破壞、印度和孟加拉的水患、巴基斯坦的干旱,都是這方面的例子。
在這里我們必須嚴格地區分生態運作阻滯和生態危機兩個截然不同的學術概念。生態運作阻滯是生態系統內有關物種的個體數比例失調而造成的生態運作暫時性失衡,一旦外來因素消失,生態系統的自身協調律可以使之重歸協調和達成新的平衡。生態危機則不同,生態危機是由于對生態環境的根本性改變而造成的生態系統運作混亂,單純憑借生態系統的自身協調律無法恢復正常。對人類總體的生存而言,生態運作阻滯并不可怕,其最終極的嚴重后果僅止于導致某些民族的興盛衰亡,從人類總體而言,只需換用另一種文化去從事開發利用,同樣可以使之趨于正常。
就農業文化類型而言,在其有效生存環境內,雖然改變了生態環境的原有面貌,打亂了原有生態運作結構,但這樣的文化還必須接受生態環境適應度的制約,一旦適應度降低,有關的民族就只有暫時地部分地中斷該種文化的運作,同樣不導致生態危機的爆發。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僅止于有關民族文化的蛻變和民族的衰亡。這與生態危機的出現沒有直接關系。農業類型文化誘發生態危機不是在它的有效分布區內,而是在它的代償分布區上。由于不是有效分布區,在出現危機時,可以輕易地退出,自然會促使原來的文化在該地區的重新啟用,所造成的危害經過相當時間后,也能趨于緩解,都能夠有一定程度的恢復。
真正釀成禍患的倒是某些農業民族高度發達,人口聚合度極大,能夠持續地積累巨額的代償力,因而對已經出現生態危機的地區出于軍事、政治的需要,強行投放代償力,以維持該民族勢力在該地區的存在,這就有可能進一步加劇該地區生態危機的質變和擴大其規模。歷史上漢民族在內蒙古西部和塔里木各綠洲的活動正是這種情況。要緩解這些地區的生態危機,惟一可行的辦法是換用其他類型的文化代替漢族農耕文化的代償性存在,才能救治這一地區的生態危機。
工業類型文化由于需要最終地改變自然生態環境,因而造成生態危機的隱患是人力的控制限度,而不是生態系統運作本身。換句話說,工業類型文化是造成生態危機隱患的根本原因。而這樣的危機隱患又不能靠自然力加以節制,只能靠工業民族的自我約束,這乃是生態危機被人類注意到并作為重大問題提出來的文化背景。更為嚴重的事情還在于工業類型文化還把積累的巨額代償力強加于其他民族,使之為其提供有利于本民族文化運作的外部生存環境,又無需為這些民族承擔任何責任,以致于生態危機可以擴展為全球性的危機,并且把禍水潑向其他民族,這才是當代人類最大的災難。這種損人利己的生態危機轉嫁辦法得以擴大推廣,正是當前生態危機的根本性的特征。
環境污染與資源危機一樣都是世界統一經濟秩序的派生產物,在世界統一經濟秩序下,只容許一種經濟計量體制存在,而不容許多種體制并存,因而處理污染物無利可圖,不能納入文化正常調適之中去加以解決,而最終誘發為全局性的環境污染危機。
在統一的經濟秩序下,人口越密集,經濟越有利可圖,作為20世紀高度繁榮的都市化進程,正是這一不合理需求的表現形式。而高度都市化導致了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加上對資源的浪費性消耗,又促成了廢物的超量排放,這是環境污染激化的另一個原因。
環境污染的激化還導致資源的單向傾斜消費。自然界本身是一個龐大的整體,污染物的存在是早已有之的事實。只要對自然資源消費不過分地單一化,有限的污染完全可以憑借自然的運作去加以平衡,問題在于人類的消費高度單一化剝奪了自然力平衡的必需時間,從而構成了全局性的環境危機。
環境惡化對任何一個民族來說都不是好事。而文化的可調適性本身具有對付惡劣環境的能力,各民族文化之間的互動同樣具有抑制不利作用的牽制能力。問題在于這樣的調適從無序到有序得有一個過程。20世紀的超速發展和對資源超前消費,使不利因素的出現頻率加大,從而加速了無序狀態的延續時間,使各民族文化的調適難于形成定型的反饋,也使各民族之間的互動牽制力難以有序化,從而無法抑制環境污染因素的蔓延。
基于上述原因的并存,同時導致了同一的結果——全球范圍的人類生存環境惡化。
針對環境惡化的癥結,對待人類生存環境形勢,如下一些認識應當逐步地建立起來:
第一,20世紀末,環境專家在評估污染危害時往往與短期的經濟利益糾纏在一起,沒有將短期的經濟損失與人類長期的延續加以嚴格的區分。舉例說,人們在評估二氧化碳的超量排放時就有如下幾種相互關聯的結論:一是二氧化碳過量排放會造成溫室效應,致使原先富饒的農業區會因為過熱干旱而蒙受經濟損失;二是溫室效應的出現加速兩極冰雪的融化導致海平面上升,從而造成足以代表人類高度繁榮的瀕海城市徹底報廢;三是溫室效應會導致某些寒生物的生存危機,而這些生物具有經濟價值或者具有生態價值,這些生物生存危機也會帶來人類的經濟損失;四是溫室效應的出現將造成世界氣候的震動,使很多原先有效的經濟活動變得無利可圖,甚至會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等等。我們不難看出在這些評估的背后,短期的經濟利益在起著潛在的關鍵性作用。
比如說溫室效應導致一些原先的農業區干旱,從本質上講這是一個局部問題不是全局問題。因為在同樣的太陽能補給下,全球的水蒸發量應當趨近于一個常數,總蒸發的水蒸氣結成雨時,回落到地面也應當接近于一個常數,因而局部地區的干旱的同時,在另一些地區又會有多的雨量,使原先不能耕作的干旱地區重新變得可以利用。因而雨量的重新分配造成的經濟損失是一個局部問題而不是全局問題,從全局來看,得失是相抵的。
又比如海平面上升的問題,這雖然會使一些已經高度繁榮的大都會,使一些極為寶貴的工程設施被淹沒掉,但是憑心而論,這被破壞掉的僅是人類構建的經濟產物,而不是人類本身。人類完全有能力憑借經濟活動重新加以構建,經濟損失是短期的,人類修復損失的能力是長期的。這同樣不能最終毀滅人類本身。
氣候震動和氣象的超常肯定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但這并不足以造成全人類的創傷。得失相較,同樣處于人類可以調適的范圍之內。
有鑒于此,我們認為對環境惡化的評估,必須將短期的經濟損失、局部的毀損與人類長期的延續和全局性的威脅區分開來。關鍵的目標是要讓污染的變動不至于太突然,以至于人類無法發揮文化的調適能力,也無法讓各民族文化的多樣化并存發揮有效的相互牽制力去緩解環境惡化的速度。
第二,環境污染誘發的后果具有多重性。對環境質量的評估如果停留在線性思維模式上,就必然限制人類思維的正常發揮,使人們無法看到因果的多重性,進而把環境的惡化看死,無法讓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去應對環境的變動。以上述的二氧化碳排放為例,目前學術界談得最多的是二氧化碳排放過多導致的溫室效應,而二氧化碳濃度的提高對刺激植物生長的作用,卻沒有形成問題的熱點。事實上,二氧化碳的濃度提高后肯定會加速植物的生長。地質學研究表明,地球表面二氧化碳的濃度曾經一度較高,但經過植物的光合作用后,二氧化碳的濃度也就相應降低了。這樣的過程雖然需要較長的時間,但卻具有穩定的可持續性。而植物的快速生長對人類來說是具有長遠經濟效益的。此外,二氧化碳濃度的提高也會誘發目前尚不顯著的化學反應,進而較多地消耗掉二氧化碳。總之,二氧化碳濃度的提高,不光作用于人類社會,同樣作用于自然,以至于自然的正常運作全為之而出現相應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二氧化碳濃度的快速提高,這樣的變動對人類來說同樣得失參半,只有加以有效的揚長避短,環境的危機才不會像線性思維模式得出的結論那么恐怖。
第三,同樣由于20世紀末對環境評估使用的是線性思維辦法,所提出的對策也脫離不了線性思維的影響。這些線性思維的特征就在于片面地依賴于對污染物排放的硬性控制,而不在于誘導人類社會對此作出有效的調適,也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發揮各民族文化多樣化的交互制約力上去有效地調控“三廢”的排放。鑒于此,我們有理由說,這種評估是一種被動的評估,提出的對策也是一種消極的對策。
有了這樣的思想準備后,我們就可以按照非線性思維的模式去討論人類文化多樣化與各民族文化環境的關系。環境污染既然是族際關系多樣化被忽視的必然產物,治理環境污染的積極對策就得從各民族文化的多樣化入手。
首先,應盡力維護全球范圍內多元文化的并存,以緩解環境的惡化。在這一點上,對付環境惡化的對策與對付經濟震動、資源危機的對策是同步的,只要解決資源消費的單一化,就能一舉而三得。這從經濟投入的效率上看,人類社會是可以承受的。比如說只要多渠道能源的獲取能替代化石能源的消費,哪怕是部分地替代,化石能源的資源危機就可以得到局部的緩解,利用化石能源造成的污染也可以得到緩解,經濟秩序單一化的弊端也可以得到解除。對付其他形式的環境危機在本質上與此相同,解決的思路也可以比照執行。
其次,環境污染對人類的威脅具有相同性,但造成污染的直接責任在不同民族間卻是有區別的。因而在族際關系互動過程中,各民族的利益和損害是有差別的。“三廢”的排放,完全可以通過文化的互動去形成有效的制約力,以放緩“三廢”的排放,事實上在20世紀后期這種制約力已經有所表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民族和國家已經遭到其他國家和民族的譴責,從而使“三廢”的排放者和因事故污染肇事者受到應有的制裁。問題在于在統一經濟秩序下,總是抑制這種制約力的形成,致使消除污染的效益并不顯著,不能真正起到改善環境的作用。舉例說很多發達國家為了怕污染自己的環境,把那些高度污染的產業以資本輸出、技術輸出的方式移置到欠發達地區,又利用統一的經濟秩序以低價吸收高污染企業的產品為自己贏得好處,這實質上是一種損人利己的做法。如果各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形成的制約力能夠行之有效的話,完全能夠抵制這一不合理的行為。遺憾的是統一的經濟秩序在作怪,致使明知不合理,發展中民族也只好被迫接受。隨著世界經濟多極化的出現,這種損人利己的做法肯定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抵制,隨著各民族文化多樣化抵制力的凝聚,這種轉移環境污染的短期行為肯定會被最終制止。
再次,人類社會的調控能力也不容低估。20世紀環境污染的癥結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集中與污染物排放的超量,致使自然力無力在短期內消耗這些廢棄物,重新使環境清潔。但是當“三廢”排放達到一定的限度后,原有的生產成本必然會提高,比如說水質污染必然使用水的企業要耗費一定的成本去提高水質才能正常生產,這樣一來,產品的成本就會提高,原有的生產秩序就會被打亂,從而迫使當前的人們極力地支持保持水體資源的對策,即使是耗費經濟的對策也在所不惜。因此環境污染導致成本的提高,會反過來促使企業為治理環境而努力。有效的對策就應是及時地將治理環境的經濟代價有效地分散到現有企業的生產成本中,迫使造成污染的企業參與到治理的行業中來。通過社會的調控讓當事人合理地負起責來,環境污染問題就可以獲得有效的遏制。
最后,20世紀環境污染的癥結還在于污染物排放的速度超過了必需的調控時間,致使各民族文化對于污染的反饋長期無法定型,因而加劇了環境的惡化。同時抑制惡化的定型反饋不能穩定,有效的對策就應當針鋒相對,利用環境監測的結果針對污染物的排放施加壓力,有效地壓低不顧后果的經濟膨脹。一方面降低了強污染企業的增長速度,為各民族文化的調適贏得可貴的時間,再一方面又直接減少了對環境的壓力,同時還使自然力的自我復原能力有發揮作用的可能。只要這種監測和抑制合理,就能夠收到多重性的環境治理實效。
總而言之,環境危機是經濟秩序統一化的派生產物,核心問題是各民族文化的多元并存的調適能力是否發揮實效,只要這種調適能力有效地發揮其效能,同時又為自然界的復位能力創造一定條件——不言而喻,創造這種條件同樣得依賴文化的調適,只要能兌現這些做法,人類的生存環境絕不會像線性思維模式所預言的那樣可怕,21世紀的環境對人類來說同樣具有光明的一面。
我們認為要解決全球性的生態危機問題,必須明確責任,依賴人類自我節制,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具體的解決方案,必須明確以下三條指導原則。
第一,多種文化類型、多種文化樣式的并存是解決生態危機的必要前提。維護現有各種文化的合理并存是醫治生態危機的根本大計,因而某些民族為了其文化運作需要,使用代償力企圖改革其他民族的文化運作的做法必須加以制止。
第二,代償移置往往是造成局部生態危機的根源,因而代償移置的規模和代償移置所推行的地區,必須進行嚴格的控制,應當保證代償移置所涉及的民族擁有最大限度的發言權和最終的否決權,個別民族的需要必須通過民族間的協商解決,不允許強加于人,在這種情況下,被損害的民族有權做出強烈的反應,這是正當的,是維護人類總體利益的正義舉動,應當得到世界人民的支持。
第三,工業類型文化是迄今為止人類社會最高文化類型,但是對其必須一分為二。在承認其對人類所做貢獻的同時,必須充分地注意到,其對人類生態危機應承擔的責任,其他類型文化的民族應當動員起來,有效地限制其規模。而工業類型文化民族也應當自我節制,不應當把其他民族的限制看作敵對行動。事實上,人類的創造擁有巨大的潛力,其他民族的限制,雖然造成了外部環境的不利,但是卻有利于促使工業類型文化民族向更高的層次更新文化。把這種形式下的民族關系理解為敵對行動,是民族本位偏見在作祟,不應當使之合法化。只有按上述三大原則達成各民族之間的諒解和相互制約,生態危機才能最終地解決,全人類的永世其昌才有希望。
內容提要: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不僅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而且對民法理論體系也產生了沖擊,民法的價值、調整對象、民事主體制度、民事權利體系、物權制度乃至公序良俗原則等等都必須對這種沖擊作出回應,以使民法在新的世紀里更好的適應社會的需要,為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關鍵詞:環境問題、民法、民事主體、民事權利
回顧人類民法數千年的發展史,是一幅人類不斷追求社會關系的和諧;不斷爭取權利,尋求平等和幸福的歷史畫卷。伴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民法經歷了一次次的沖擊與碰撞,從民事主體范圍的擴大到財產權體系的重構,以及人格權、知識產權的確立,民法體系在不斷的發展與完善。20世紀中葉以后,人類挾其運用核能及電子科技的能力,將人類社會推進到科技時代。這波科技革命雖帶給人類前所未有的便利與文明,但對社會所造成的沖擊也百十倍于過去的工業革命,特別是公害的頻生、自然環境的惡化、物種滅絕的危機,不僅伴隨而生,而且日趨嚴重。自1972年“羅馬俱樂部”發表以《增長的極限》為題的報告以及第一次聯合國環境大會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德召開以來,環境問題成為人類關注的焦點,甚至已被提升到至關人與社會生死存亡的高度。[1]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關系的民法,與自然人的生存關系極為密切,自然不能對這些問題熟視無睹。但是,當民法試圖幫助人們去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時,即發現很多現有的原則和規則卻失去了應有的能力和作用。越來越嚴重的環境問題威脅著人類的生存,也沖擊著民法的傳統理念和制度規范。在21世紀,民法如何回應這種沖擊,已經成為我們不得不深入思考的問題。
一、對民法價值的重新思考
法的價值可以有三種不同的含義。第一,它指的是法促進哪些價值;第二,指法本身有哪些價值;第三,在不同類價值之間或同類價值之間發生矛盾時,法根據什么標準進行評價。[2]我們考察民法的價值,需要將法的價值的三個方面的含義綜合起來考察。
傳統民法理論認為,民法的價值在于對個體的尊重與保護,進而追求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和諧。這種價值自羅馬法以降,一直推動著市民社會的進步。私法最關乎人們的日用常行,私法來源于生活,其本身就是生活、最富有生活的品格。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它告訴人們為人處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術。私法配稱人間指南、人生向導。[3]然而,在今天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面前,人們不得不對這種價值重新進行思考。
傳統民法所尊重與保護的個體,僅限于人類社會內部之間。[4]人域之外的自然界,一概被民法作為客體,人類可對其進行任意的支配。洛克認為,“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給人們用來維持他們的生存和舒適生活的。土地上所有自然生產的果實和它所養育的獸類,既是自然自發的生產的,就都歸人類所共有,而沒有人對于這種處在自然狀態中的東西原來就具有排斥其余人類的私人所有權”, [5] 通過某種撥歸私用的方式,這些供人類使用的自然產物就被不同的人類個體或團體所分別占有、處分、使用和受益。這種價值取向可以用一句話概括:“人類利益中心主義”,即以人為中心,人處于支配和統治的地位,自然物處于被支配和被統治的地位,人與物的關系是不平等的關系。[6]因此有學者指出,現代民法中,世界遠不是人類的“家”,而是被“圖象化”的等待人們去征服的客體,是一個可以計算、預測、消耗的材料。[7]今天我們認識到為了解決環境問題,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要保護自然并與其和諧共存,但根據現行法律體系,似乎只有利用國家公權力,使用行政手段才能夠實現對環境的保護。然而這種行政保護方式往往是效率低下的。于是人們開始試圖運用市場手段和民法手段來進行保護。但首先,傳統民法注重于保護民事主體特別是自然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對不屬于民事主體范圍內的環境的保護并不是其直接的目的。這種非直接性的保護往往會受到很多擎制,其效果也大打折扣。其次,當人的利益與自然的保護發生沖突的時候,按照傳統民法的價值取向,無疑是要把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可見,單純的“人類利益中心主義”的民法價值顯然與解決環境問題的需要存在著沖突。[8]
當然,這種沖突并非是不可調和的。一方面,探究民法的價值內涵,其也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民法以人為根本,我們研究環境,治理環境,也正是為了解決因環境惡化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威脅的問題。現實迫使我們不得不注重“生態利益”。從根本上說,民法要尊重生態利益,是為了求得人類生活環境的改善,以及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最終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狀態。這也是新世紀全人類的愿望,21世紀的民法所要承擔的重要任務之一。
另一方面,從近代民法到現代民法,民法正在實現著一個從個人本位向社會本位的轉變。現代民法已經對絕對的“人類利益中心主義”有所修正,比如對所有權的限制,規定所有權的行使不能損害他人、社會的利益乃至破壞環境。實踐證明,這種修正是必要的、有益的。結合晚近出現的法律思想的變革,將民法的價值進一步加以發展與修正是可行的。我們是否可以作出這樣的推論:民法不能僅僅局限在對人類社會本身的關懷,還應該考慮對自然界與生態利益的關懷與注重。也有學者將這種思想稱之為“有責任的人類中心論”。[9]人類是生物共同體中的一員,要保證人類生存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就要保持生物圈的完善和健康,就要保存人類與其他物種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生存狀態。法律既要保護人類的自身利益,又要保護其他并存物種和生物圈的存在與完善。“有責任的人類中心論”這種思想實質上是為人類利益與其他生物利益的沖突提供了一種新的協調機制。即在絕對尊重人類的生存利益的前提下,當人類利益與生態利益發生沖突和矛盾的時候,要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人類利益來保護其它生物的利益。這種犧牲的界限是:人的生存利益高于其它生物的非生存利益,其它生物的生存利益高于人類的非生存利益。[10]即人類的一切行為,必須考慮到對其他生物利益的影響。如果人類為了自身必要的生存而剝奪其他生物的利益或生命,這是民法等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在不涉及到人類的生存利益的時候,人類的行為就必須尊重和保護其他生物的利益,特別是不能為了一部分人的私利而滅絕物種,破壞生態過程。
可見,面對環境的沖擊,民法的價值有必要實現一些改變,從“人類利益中心主義”向“有責任的人類中心主義”的轉變。民法的價值要實現對人類利益與生態利益的并重,探求環境保護的本意。當然,這種發展并不是要否認民法對人的終極關懷,而恰恰是為了更好的促進人類的幸福!
二、對民法調整對象的沖擊
與民法價值所受到的沖擊直接關聯,民法所調整的關系是否應繼續限于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也成為我們值得考慮的問題。
根據傳統的民法觀念,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整器,[11]民法的調整對象是指民法所調整的各種社會關系。具體到我國,根據《民法通則》第2條的規定,則是平等主體之間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也有學者認為:民法調整平等主體間法律地位、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關系。[12]
現代環境問題對這種傳統觀念最大的沖擊是,當我們在滔滔洪水肆虐之后,在忍受著漫漫風沙之際,為了克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為了人類的生存,有學者試圖把某些并非單純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納入民法的調整范圍。這又必然與民法的傳統調整對象的理念發生了沖突。
一種觀點認為,民法的調整對象應該擴大,應該擴大主體范圍,把人與自然的關系直接作為民法所調整的對象。但這種做法將是對現行民法體系的一種“顛覆”,而且理論上也存在著許多難于解決的問題,例如有學者指出,法律關系具有相關性、對稱性、可逆性和雙向性,這“四性”是檢驗法律關系的標準。[13]相關性即法律關系主體雙方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對稱性即法律關系主體有基本相同或可以制衡的權利義務能力;可逆性即主體所居的關系項可以相互轉化,在一定條件下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可以相互轉化;雙向性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不是完全異己的對立,不是絕對單純的“自我”或“自身”,而是通過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發生作用的。具體考察認為人與其他生物、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由于其他生物和自然自身并,故人與其他生物、自然之間也不可能存在相互制衡的權利義務能力,不具備對稱性;而且其他生物和自然無法通過“行使權利與履行義務”這種方式來對人發生作用,實質上也不具有嚴格意義上的相互性。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人與其他生物,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尚不具備成為法律關系的基本條件。但是,我們可以發現,這種判斷法律關系的標準也并不是絕對的。比如嬰兒和無行為能力人具有法律人格,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方,其只有權利能力而無行為能力,因此其自身同樣無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也不具備對稱性和相互性。對于這種情況,民法采用法定制度予以解決,由法定人代替其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可見,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究竟能否成為法律關系并不是一個能夠輕易下結論的問題,必須繼續進行更深入的研究與探索。
我們試著換一種思路,民法體系是一個具有高度包容性的體系。仔細分析這些新的關系,我們可以將人與森林的關系看成依靠砍伐森林為生的人與依靠森林保護自身生存環境的人之間的關系。如此也可將人與河流的關系理解為利用上流水源的人、利用中流水源的人以及利用下流水源的人之間的關系。如此看來,環境問題對民法調整對象的沖擊,仍可以被民法體系自身所消化,尚不需要對民法調整對象進行全新的變革,只是對其解釋方法與解釋角度的發展,即我們在考察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時,必須努力探求在這些關系之后所隱藏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與自然的沖突,實際上就對自然有著不同利益之間人之間的沖突。
按照這種思路繼續推導下去,我們可以把人與自然、環境的關系理解為對環境具有不同利益的人們(主體)之間的關系。這些人可細分為對環境具有財產利益的人,與對環境具有人身利益(主要指健康、生存)的人。所以即可能發生三種關系:(1)對環境享有財產利益的人之間的關系。人類的生產與發展離不開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的配置深刻影響著人類的財產利益。有時候,對自然資源擁有的多少就意味著財富的多少。典型的如上下游人群對水權的需求沖突,黃河流域沿岸的競相蓄水,致使下游斷流日益頻繁;不同國家人群也存在著對水權需求的爭端,由于中東地區水源的缺少,數次中東戰爭都是因爭奪水權而起。(2)對環境享有人身利益的人之間的關系。例如發達地區將污染型工業轉移到不發達地區時,則發達地區人群對健康的要求與不發達地區人群對健康的要求產生沖突。擴展到國際范圍,則是發達國家紛紛將污染嚴重的生產基地建到發展中國家,甚至將垃圾傾倒到這些國家,因而產生發達國家人群與發展中國家人群對健康要求的沖突。(3)對環境享有財產利益的人與對環境享有人身利益的人之間的關系。如河流上游依靠砍伐森林,賣出木材為生的人與下游依靠森林防止水患、保護生命健康與生存的人之間的關系。典型的例子是長江流域由于禁止中上游砍伐森林,造成當地伐木工人的失業。[14]
可以看出,對上述三種關系的討論,已基本上能夠將人與自然、人與環境的關系納入現行民法調整對象的體系中來了。目前來說,這是應對環境問題沖擊的一個易行的方法。
三、對民事主體范圍的思考
德國民法典第90條規定:“動物不是物。它們由特別法加以保護。除另有其他規定外,對動物準用有關物的規定。”[15]《牛津法律大詞典》也認為,“從邏輯上講,并非不可能將法律人格賦予動物、群體、公共機構、基金會、協會等其它實體。”[16]美國甚至有這樣一個案例,普林斯頓市有一條狗,常欺負別的家犬,導致三位居民聯名起訴到法院,經過陪審團兩天的審判,這條狗被無罪釋放。[17]
在菲律賓,45名兒童于1990年由他們的監護人代表安東尼奧為原告,代表他們這一代及其下一代向法院提起訴訟。他們認為菲律賓政府環境資源部門所簽發的木材許可證超出了森林的采伐能力,要求停止大規模的出租供采伐的森林特別是原始森林的行為。菲律賓法院確認了這42名兒童的訴訟資格,[18]這也實際上從司法上確認下一代人也是民事主體。更有學者認為,應該直接賦予非生命體以主體地位。因為既然法律可以賦予不能說話、沒有意識的國家、公司、嬰兒、無行為能力人、自治城市和大學以法律人格,為什么不能賦予自然物體以法律人格?
從民法的發展史來看,也是一個不斷擴大民事主體范圍的過程。在原始社會,人類崇尚萬物有靈論,人類與其他生物權利平等,共同遵循著生態自然規律而生存,與萬物和睦相處,并不認為人類有比其他生物更高的權利;相反,甚至崇尚自然神,認為某些自然物的權利高于自己。[19]此時,并不存在主體這一法律觀念。主體這一法律現象的起源古羅馬早期,此時,極少數貴族開始享有主體資格,法人制度也出現了萌芽。[20]經過人類社會數千年的發展,民法賦予了全體自然人以民事主體資格。1804年《法國民法典》作為近代大陸法系第一部典型的民法典,在其第8條明確規定:“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利”。[21]經濟社會生活中日益重要的非人的組織體也越來越多的被賦予了民事主體資格,稱為法人、國家、或合伙等非法人團體。[22]這樣,民事主體的范圍就演變成今天的自然人、法人、國家、合伙等非法人團體。[23]
從以上民事主體的這種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民事主體的范圍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社會形態,或是同一社會形態的不同發展階段,權利主體都曾發生過質的變化。面對環境問題的沖擊,我們有必要探討民事主體范圍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
目前,認為動物、森林等自然物質、后代人不是主體的主要原因在于認為其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權利能力上說,既然公司、企業乃至合伙這些本來也不具備權利能力的社會組織體隨著時代的發展都被賦予了民事主體資格,為什么動物、森林、后代人就一定不行了?可見這個“障礙”更多的只是人們的傳統觀念所造成的,并不具有絕對的不可逾越性。從民事行為能力上來說,盡管其不具有意思表示能力和承擔義務、責任的行為能力。但也不能絕對的說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就不能成為民事主體。例如嬰兒和精神病人同樣也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其民事主體資格也并未受到影響。以上認識,不能說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馬克思、恩格斯曾經指出,法的關系正象國家的形式一樣,即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于物質的生活關系。因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之所以具有民事主體資格,既不是天賦的,也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法律賦予的,歸根到底是由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取決于其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合伙成為民事主體的道路,便鮮明的體現了這一點。[24]所以,在當代面臨嚴峻的環境問題的情況下,森林、動物等生態環境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能否將其也納入民事主體的范圍,的確值得研究,盡管它可能打破現有民法的理論體系。
假設我們將動物(當然現在最好限定在珍稀動物)不視為物,技術上可以按照德國民法典“不是物,準用物的規定”。但是,動物、環境要作為主體,其必須克服的問題是由誰代表環境來主張權利。對于這一點,是否可以借鑒法人擬制的方法,將森林等自然環境視為公共財產的集合體[25],由公共受托人來代為主張各項權利,美國便有類似的公共信托理論。以大陸法系民法理論的角度來看,即運用法定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按通說,法定制度之實質在于起到對私法自治的補充作用。在一般民法制度中,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因為意志和識別能力的欠缺,使得他們的民事權利不能具體行使而形同虛設。法定制度則在法律上肯認了二者的民事權利由其法定人來行使,在制度上保證了他們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在時間上的統一。這樣,他們自出生以來,不僅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而且可以借助人的行為實際體現其權利能力,規正和彌合了他們因缺乏意志和識別能力而導致的實體權利和行為能力的分離,從而實現意思自治的補充和取得制度的完善。[26]可見,法定制度在主體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相分離的“特殊”情形下起到了重要的橋梁作用,從而實現了民事主體制度在邏輯上的完整性。既然傳統的被人——國家、法人和無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依靠這種制度實現其行為能力,擴大被人的范圍,將其他生物乃至環境納入被人的范疇,由人來行使其他生物、環境的權利,在理論上似乎也同樣具有可行性。但對于這一點,也有學者認為,為人類以外生命體設定這種法定權的制度安排,由于人類以外生命體的不可對話性,其無法做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因此,該法律制度所反映的公平和正義理性并不是一切生命體的本身的權利愿望和利益,而是經過人類意思處理的涉及其他生命體的利益和權利要求。[27]在這種情況下,就無法實現人以被人的利益為上的這個法定制度的宗旨,甚至在人類生存利益與環境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就會發生作為人的“人”損害被人——其他生物和環境的情形,這更是根本違背制度理論基礎的。因此,將其他生物及環境作為主體所涉及的理論問題在現在的條件下并未得到完全解決。
總之,對于民事主體的范圍問題,既不應圄于舊有的思維模式,也要深入進行研究,在實踐中循序漸進的審慎擴大,以期界定一個合理的民事主體范圍,完善民事主體制度,更好的適應人類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趨勢。
四、環境權與傳統民法權利體系
在環境危機的嚴重威脅面前,人們迅速接受了環境保護的思想。在新的環境道德和生態倫理之下,人們開始思考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為基本的問題就是公民對于環境有無權利。如果有,法律應該如何對其加以保護?60年代,聯合國大會以決議的方式決定召開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號召全世界人民共同討論環境保護的問題。經過世界各國多年的討論,環境權這一概念被提出,并逐漸被一系列國際性宣言及有約束力的文件和各國法律所確認。
一般認為,環境權的經典定義是《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宣言》中原則一的宣告:“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尊嚴的和福利的生活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并且負有保證和改善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環境的莊嚴責任。”可以看出,這一環境權既包括公法上的環境權,又包括私法上的環境權。當環境權的概念提出之后,人們首先試圖將其寫入憲法。這種入憲模式有兩種,一是在憲法中具體明確的規定環境基本權;二是僅規定環境保護的國家目標,即僅宣示保護環境的政策。[28]但是人們很快發現僅在憲法中規定環境權,即憲法位階的環境權,并不能充分實現保護環境的目標。有學者甚至認為,創設憲法位階的環境權,只是政府一方面明白的表示他已經對環境問題有所行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無須為復雜的環境問題本身提出更加具體的解決方案。[29]因此,現在更加重視對環境權的非憲法規定。
具體探討環境權的性質,其作為現代社會的一種新型權利,具有公權和私權的雙重性格。其中通風權、采光權等,加害人和受害人容易確定,“私權性”最強;清潔空氣權則很難確定加害人和受害人,“公權性”最強;至于清潔水權、寧靜權等則介于兩者之間。也有學者將其劃分為實體性環境權和程序性環境權,[30]實體性環境權的私權性強,程序性環境權則更多的被視為公權。在這里,我們僅僅探討作為“私權”的環境權對于民事權利體系的沖擊。
對環境權進行民法保護,是民法應盡的義務。盡管民法不一定要成為保護環境的基本法,其手段也不可能是唯一手段。站在傳統的民事權利體系里觀察私法上的環境權,就會發現其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存在著公共性與私益性的強烈反差。要想將其納入現有的民事權利體系大框架,就必須對原有體系進行一定的調整,為集公共性與私益性于一體的環境權留出位置。這種努力也是有其重要意義的。因為,社會利益往往會由于人們追求私益而出現“公地的悲劇”,[31>在法律上,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可以有兩種選擇: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在環境問題產生之初,人們更為推崇公法手段的運用,但公法手段作為一種典型的外部控制手段,其機械性、直線性扼殺相對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它的運行成本高昂,地方、部門間的權力競爭導致解決環境問題時的效率較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回到“以權利制約權力”的思路,私法手段在環境保護中的運用受到重視。但是,此時人們所要尋求的私法手段已不是過去完全以個人利益為本位,權利絕對化的手段。它所要求的是既具有私法內在激勵機制和外在表現形式,又有公共利益屬性的“社會性私權”,權利是其外殼,社會利益是其內核。[32]對于這樣地新型權利體系,其理論基礎、權利本體、權利價值以及權利運行都必然有著不同于傳統民法權利體系的特性,民法權利體系如何適應這種沖擊,是民法適應環境問題沖擊的重要方面,也是民法能否在環境保護中起到應有作用的保證。
傳統的民事權利體系經過長時期的發展與調整,現在已基本形成了人身權與財產權二元體系。大陸法系的財產權體系又分為物權、債權,英美法系則是統一的財產權體系,現在也開始出現了兩大法系的融合趨勢。但總體上來說,也未脫出這一大的體系范圍。[33]但是如果一旦將私權性質的環境權納入民法,這種權利在民法中應該如何設置其位置,又是一個新的問題。有人認為可將其設置為人格權,也有人認為應該將其看成是財產權。我們認為還是應該具體分析這一環境權的各項子權利,再確定其權利性質為妥。
雖然環境權的各項子權利都既與主體的人格又與主體的財產有關系,但正如人身權并非絕對不包含財產內容,財產權也不是都與人身無關一樣。為了便于民法對其的保護,我們認為也有必要對環境權各項子權利劃分為人身權與財產權兩類,分別納入民法這兩大權利體系。
對于公民以環境資源的美學價值為基礎的身心健康權這一類子權利,有學者稱其為“環境人格權”,[34]可歸于一般人格權體系。它是現代社會人真正作為社會成員存在所必需的權利,是對人所享有的具體的環境人格利益的高度抽象,是一定的社會生態意識對人的行為自由和人格利益的確認。在一個國家內,所有公民都普遍的享有這種“環境人格權”。對于其損害,可運用侵權行為法進行救濟。
對于以環境資源的可利用價值為基礎的一類子權利,可統稱為環境使用權,其目的在于利用市場、經濟手段協調對環境資源的使用與保護,典型的如美國的排污交易制度、中國正在試圖建立的“水權”制度,則應該將其歸入財產權范圍。在生態現代化思想中,“環境保護只會增加成本”這一傳統意識已經讓位于“防止污染有回報”這一理念。[35]即通過環境使用權這一制度設計,促使民事主體加強對環境污染的事前預防。目前世界各國的實踐,也是這樣做的。以市場的手段,達到環境資源的最合理使用,既發展了經濟,又保證了環境保護的持續有效的實行。
五、物權制度的生態化
對物權制度的沖擊的回應問題,即物權制度的生態化已經受到了一些學者的關注。物權法是與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和其他非經濟價值直接相關的規范體系。但是,傳統物權法并未將環境資源的生態價值和其它非經濟價值融入其概念以及制度之中。在當代,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環境資源的可持續供應,作為資源配置的基本法律制度的物權法如果不對可持續發展作出必要的反應,并對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作出制度性安排,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的實施將會因無法落實而大打折扣。在此意義上,面對環境問題的沖擊,實現物權法的生態化也是我們考慮制定物權法,乃至21世紀新民法所必須考慮的一個問題。
所謂物權法的生態化,又稱物權法的“綠化”,是指整合物的經濟價值、生態價值和其他非經濟價值,并將環境保護義務納入物的概念之中的過程。[36]具體說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自然資源不同于其他物,它不僅是物權的客體,還是整個生態環境的組成部分,且很多都具有不可再生性,對他們的利用,必然會影響到其他自然資源,直至整個生態環境與可再生生態資源。所以對自然資源的利用不僅僅是權利人個人的事,而且是影響整個生態環境乃至全人類利益的事。因此,對自然資源的利用必須強化“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權利濫用禁止是指存有加害于他人目的的權利行使被看作是違法的,不被承認為正當行為。“禁止權利濫用”所包含的“不以損害他人財產之方式使用你自己的財產”、“不允許沒有補償的損害行為”等觀念對于環境保護都是十分有利的。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確立于壟斷資本主義階段,是強調社會本位的結果。在我國其主要立法依據是《憲法》第51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以及《民法通則》第7條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針對環境問題的沖擊,我們必須加強“禁止權利濫用”原則的運用,在判斷是否“權利濫用”的標準中強化對環境的保護。例如,對土地的移用不得違反國家的土地規劃,如果違反土地規劃,可能造成環境的惡化,如耕地的破壞、環境污染以及水土流失等,將直接影響到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對這種利用土地的行為即構成權利濫用。另外,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74條的規定,因挖沙、取土、采礦等行為破壞耕地的種植條件或因開發土地造成沙化、鹽漬化、水土流失的,即使行為人擁有土地使用權,也構成權利濫用。對于這些危害環境或有危害環境之虞的行為,損害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所以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58條第5項的規定,違反公共利益的行為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其次,必須充分發揮相鄰關系制度與地役制度的作用。目前在我國,維護環境是政府有關部門的職能,也就是說,公民或法人只能根據侵權行為之債直接向破壞環境者主張債權,而不能直接向破壞環境者主張物權,要想達到主張物權的效果,只能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再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要求破壞環境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我們不難發現,就維護環境而言,物權的保護方法比債權的保護方法更為有效,而且如果公民或法人可以直接向破壞環境者主張物權,那么比單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解決更為及時、有效。有鑒于此,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中,國家作為“賣方”可以為買方設定一種地役權,負擔不實施危害環境行為的不作為義務。[37]這樣,盡管以后土地使用權可能再轉讓,但這種為保護環境而設的地役權仍然存續,對土地使用權人的權利加以必要的限制。這種思想,在國外立法中亦有實例。在19世紀中葉,英國出現了一種新的地役制度形式,即所謂限制性約據(Restrictivecovenants), 即類似于大陸法系的地役權制度,它是根據土地買賣合同而產生的,經登記而對任何取得供役地的人生效,供役地所有人負有不違反城鄉規劃、不實施有損環境的行為等不作為義務,地役權人有權請求強制執行。更進一步大膽的設想,如果我們將整個國家的環境都視為全體國民的供役地,設立全體國民都享有的地役權。那么,對于環境破壞者來說,他侵犯的是他人乃至全體國民的物權。這樣,對環境利益享有者或者因為環境的破壞會遭受損害或有遭受損害之虞的民事主體來說,均可基于其物權提起訴訟,根據物權來獲得比相債權更強和更有效的保護。當然,這種設想能否可行還需長期慎重的考慮,但至少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與劃撥中設定保護環境義務的地役權是可行的,有利于對整個環境的保護。
最后,還可設立環境使用權這種用益物權,合理的對環境進行使用。環境使用權是環境利用人依法對環境資源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權利,可以歸于物權法體系中的用益物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把環境保護單純看成是政府承擔的社會公益性事業,而忽視了事實上它不僅以政府為主導的公益性活動,更是一項以企業為主體的經濟活動的實質。[38]我們保護環境,并非指對環境的不利用,而是要求環境保護與人類發展的和諧。實踐證明,在環境保護中引入市場手段,是一種能夠保障環境安全的效率方法。如美國的“排污交易制度”,在國家允許的的一定的排污總量最高限額的前提下,允許將各個主體的排污配額在市場中進行交易。在我國,由于水資源的稀缺性,也正在嘗試建立“水權”這個用益物權,建立水權交易市場,[39]以期通過市場的手段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配置,進而達到維護環境安全的目標。
六、公序良俗原則內容的擴充
公序良俗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不得違反社會一般道德準則和國家的一般利益。公序即公共秩序,是指“社會之存在與發展所必要之一般秩序”。[40]一般認為,公共秩序比法秩序的概念具有更寬的外延,除現行法外,還包括作為現行法秩序基礎的根本原則和根本理念。[41]良俗,即善良風俗,它是指“社會之存在及其發展所必須之一般道德”,且須為“現社會所行之一般道德”,“應以社會所產生的文化之道德觀為依據”。[42]關于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相互關系,也有不同觀點,[43]在此不作贅述。
公序良俗之所以被稱為“現代民法至高無上的基本原則”,[44]在于立法者不可能就損害國家一般利益和違反社會一般道德準則的行為都作出具體的禁止性規定,因而通過規定公序良俗這樣的一般條款,授權法官針對具體案進進行價值補充,禁止現行法上未作禁止的事項,以求判決的社會妥當性。由此可見,基于公序良俗原則的這種實質精神,其內容必然也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遷的。自其產生以來,時代的發展不斷賦予公序良俗以新的含義,它也以其巨大的靈活性、包容性處理著現代市場經濟中發生的各種新問題,在協調各種利益沖突、保護弱者、維護社會正義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功能。
當代社會,人類與環境的關系、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已經形成劇烈的沖突,環境惡化直接威脅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許多破壞環境、威脅人類生存空間的活動往往是通過看似“自由”、“合法”的民事行為來實現的,由于法律的滯后性特點以及環境問題的復雜性,民法也無法對這些行為一一作出禁止性規定。因此,無論是對社會的妥當性考慮,還是人類社會健康發展的要求,傳統的公序良俗原則的含義都必須加以擴充。應當將可持續發展視為公共秩序的要求,將環境道德也作為現代社會的善良風俗。所謂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子孫后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使經濟、社會、環境等相互協調的發展。[45]所謂環境道德,環境道德,又稱生態道德、地球道德,是一定社會調整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的道德規范的總和,其核心是有關人類尊重、愛護、保護自然和環境的道德。[46]
在確立了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道德亦屬公序良俗原則內容之后,接下來需要具體考察其在公序良俗原則體系中的結構位置。按通說,公序良俗原則可分為政治的公序與經濟的公序。[47]政治的公序以保衛社會主要組織即國家和家庭為其目的;經濟的公序則是為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從而對經濟自由予以限制。經濟的公序又細分為指導的公序和保護的公序。指導的公序是以貫徹一定的國家經濟政策為目的,從個人間的契約關系中強行排除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東西。保護的關系則指對勞動者、消費者、承租人等現代市場經濟中弱者的個人利益予以特殊保護的公序。由此可見,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道德均屬于事關全體公民利益的政策與道德準則,其應對民事行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與約束意義,應屬于經濟公序中的指導性公序。
具體說來,對于民事法律行為,如以破壞環境為目的或有破壞環境之虞,即使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禁止,也應根據公序良俗原則認定其不生法律效力。公序良俗原則內容的這種擴充,不僅有利于更加完善民法對環境的保護,體現新民法對環境的關懷,也是21世紀新民法對環境問題沖擊的一種必然的回應。
結 語
環境問題對民法的沖擊是全方位的,除了以上論及的幾個方面,其他的還有如繼承問題,動物能不能接受繼承?涉及環境的民事訴訟權利等等,這些都是亟待我們進一步研究的。從民法角度對環境問題進行研究,不僅是體現民法學界對環境問題的關注,也是我國制定和完善21世紀新民法的一個重要理論準備。
論文關鍵詞:工業化;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
論文摘要:中國人口眾多、經濟文化落后、發展很不平衡。中國工業化發展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依靠科技與生產力,真正把經濟建設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理念,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實現發展、保護、治理的同步,實現可持續發展。
工業化是以機器大市場代替手工勞動的機械化生產過程,是生產方式的革命和社會生產力的革命;它把發展領域從單一的部門突破到國民經濟全局,工業化的實質是包括農業在內的國民經濟的機械化和現代化;作為社會演進的動因與結果,工業化使得工業部門在國民收入、勞動力就業比重和生產要素消耗的比重持續增長。長期的理論研究與實踐證明,工業化是經濟快速持續增長和人類文明不斷進步與繁榮的動力。
工業化發展離不開道路選擇,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實現工業化仍然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歷史性任務。信息化是我國加快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選擇。堅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新型工業化主要體現在:提高科技含量與信息化,注重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合理的開發利用人力資源以及最終提高經濟效益,強調統籌信息化與工業化的關系,通過信息化帶動工業化;統籌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強調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統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與就業的關系,實現好資本技術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與傳統產業、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中國自然資源與環境的發展現狀
中國從總量看是一個資源大國,但人均資源占有量很小。中國自然資源總量占世界第7位,但人均值僅居世界人均值的第60位,其中可更新資源居世界第120位;礦產資源總量居世界第3位,但人均值居世界第80位;草地資源總量居世界第3位,人均值只有世界人均值的1/10;森林總量占世界第7位,但人均值只有世界人均值的14.3%;煤炭人均值不到世界人均值的1/3;石油人均值不到世界人均值的1/8;天然氣人均值不到世界人均值的1/20。加上自然資源在品種、品位、開發成本等方面存在的結構性問題和短缺,許多資源已經向亮出“黃牌”警告,耕地和淡水資源則接近人均最低警戒線,已經出示了“紅牌”。中國只有勞動力資源具有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而農業資源、石油天然氣資源、主要礦產資源、資本資源和技術專利資源處于明顯的比較劣勢和競爭劣勢,在進口方面沒有發揮利用資源密集和資本密集的比較優勢。中國過去的發展是完全依賴國內資源供給來支撐巨大經濟規模并實現持續高速增長,供養和滿足10多億人口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
二、中國資源消耗和利用及環境保護的現狀
中國近十多年的經濟快速發展,特別是近年把工業化和城市化作為發展的方向。人口眾多,資源相對缺乏的大國,實現工業化還是存在消耗資源、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先發展、后治理”的現象,存在很多浪費資源和破壞環境的問題,尤其是在處理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方面缺乏有效機制。
中國在推進工業化的過程中,與實現可持續發展出現矛盾,在快速發展的進程中也出現了不少的困難和問題:
(一)生態環境惡化
中國過去的發展給環境帶來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結構發生變化;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生態退化趨勢尚未得到遏制。根據專家測算,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和增長,如果將環境和資源成本計算進去,每年的經濟增長入不敷出。
(二)土地浪費嚴重
中國是人口眾多、土地有限的國家。由于中國的土地問題的模糊狀態,導致制定土地供應政策和實行土地商品化時存在盲目性與浪費性。以農業為主體的發展中國家,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中,特別是房地產開發和廠礦建設占用農業耕地現象,使可耕種面積減少。
(三)資源短缺,且重復建設
中國人均耕地僅有1.43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礦產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58%,一些重要礦產資源的國內保障程度低。盡管資源短缺,但發展過程中受技術限制,資源消耗和浪費非常嚴重。此外,中國近年來重復建設或者說過度建設比較嚴重。
(四)人口總量大,剩余勞動力多
目前,中國城市化發展,城鄉過剩勞動力比較大。受環境、空間和資源的限制,完全充分就業成為困難。
三、中國工業化發展與資源、環境建設
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需要相應的資源提供支撐。目前,中國經濟發展需要能源消費為基礎,經濟越是發展,能源消費就會越多。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難以改變,近年來煤炭消費量已占能源消費總量的75%以上。煤炭消費量的80%是原煤直接燃燒,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
(一)能源不足制約中國經濟發展
能源短缺已經成為影響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如石油供應短缺問題很突出。中國的經濟規模居世界第七位,而石油消費量僅次于美國、日本,居世界第三位。近10年來,中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原油消費量以年均5.77%的速度增加,而同期國內原油供應增長速度僅為1.67%。油氣生產增量不足,但需求增長強勁。據預測,未來10年中國的石油需求將以每年4.5%的速度增長,年需求量在2.1億噸的基礎上,到2010年將達到3.5億噸,將成為世界主要原油進口國之一。
(二)礦產資源對國民經濟發展的保證度差
工業化和城鎮化步伐加快,中國礦產資源供需矛盾將更為突出:45種主要礦產的現有儲量,可以保證或基本保證2020年需求的有26種,不能保證的有19種。特別是石油、鐵、錳、銅、鉀鹽等大宗礦產,后備儲量嚴重不足,已不能滿足中國國民經濟飛速發展的需要,供需缺口持續擴大。
中國企業存在經營粗放、消耗高、浪費大、經濟效益差、缺乏競爭力等現象。中國礦產資源總回收率為30%-50%,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20%;單位產值能耗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主要用能產品單位能耗比國外先進水平高40%;每年可綜合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資源中,沒有利用的價值達500多億元。據調查,中國工業產品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占企業生產成本的75%左右。
(三)環境破壞問題突出
工業化階段的經濟發展,總是要破壞環境。而環境是一種資源,并且是有限的資源。發達國家已經完成工業化,同時他們將工業化階段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而這些產業一般是破壞環境的。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這種產業轉移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將面臨更嚴重的環境破壞,即環境資源的耗竭。目前中國快速發展的產業依然是傳統型產業,發達國家都紛紛到中國投資建廠,或將原料生產基地設在中國,一定程度上將環境的成本附加在中國的經濟發展之中。
(四)資源開發與節約得到重視
中國一直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大資源綜合利用技術進步方面的投入,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來緩解資源短缺,減少環境污染,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保障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如:從1995年到2000年,中國每萬元國內生產總值(GDP)能耗(1990年價)由3.97噸標準煤降到2.77噸,累計節約和少用能源達4.1億噸標準煤;工業廢渣綜合利用率43%提高到52%。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調動了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積極性。如:2006年起,逐步對資源類產品開征“權利金、資源稅和特別收益金”,以此來建立節約型社會。
四、決策依據與政策建議
經濟全球化,要求立足國內,面向世界,利用國際資源、資本、際市場和技術。全球化使得中國能夠在更大范圍內解決資源短缺問題,為中國帶來了強大的外部環境壓力和環境建設動力,可以朝資源集約、環境友好、管理科學、技術先進的新型發展模式方向發展。
中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必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關系。具體做好如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重視能源綜合利用
在工業化發展中,一方面要追求傳統的工業化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要注意后工業化目標的實現,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減少環境污染和破壞。制定對外經濟戰略,特別要防止發達國家的污染出口政策對中國環境的破壞。在能源生產和消費方面,應當著重提高能源利用的經濟效益,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使經濟與環境保持協調的可持續發展。
(二)保護環境、節約能源
環境保護關系到人類的生存,經濟的發展不能只注重效率,同樣需要遏制生態環境惡化狀況,改善環境質量,以實現中國政府制定的節能目標:每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將1995年2.33噸標準煤,降低到2010年的1.25噸標準煤,2030年的0.54噸標準煤和2050年的0.25噸標準煤。
(三)拓展國際市場
經濟全球一體化,中國經濟發展不僅要立足于國內市場,而且必須遵循國際慣例,參與國際競爭。在未來的幾十年中,一是可以通過貿易途徑直接從國際市場購買石油;二是挖掘資源開發和節約潛力,到國外投資開發石油等。
(四)發展高技術產業
在推進工業化的進程中,一方面,中國必須適應世界科技發展的大趨勢,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特別是加速發展信息產業,扶持生物技術、新材料、航天技術等高新技術產業。另一方面,也要重視發展傳統產業。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高新技術產業要為傳統產業改造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在促進傳統產業的提升和發展中,開辟自身發展的廣闊空間;傳統產業的改造一定要充分運用高新技術尤其是信息技術,提高發展的起點,發揮后發優勢。
(五)發展信息產業
大力發展信息產業和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發展中國家,要發揮后發優勢,實現生產力的跨越式發展,必須將工業化與信息化同步發展,即在工業化的進程中注重推進信息化。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在此基礎上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從而加速工業化的進程,縮短工業化的時間和進程,提高工業化的內在質量。
在上述五個方面的工作開展中,重點是提高全民資源保護意識,改變靠消耗資源來發展經濟的模式,以可持續發展思想作為戰略指導,發展新型節能產業,以全球化的思想發展資源產業。中國工業化的任務遠未完成,但工業化必須建立在更先進的技術基礎上。堅持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以工業化促進信息化,要把信息產業擺在優先發展的地位,將高新技術滲透到各個產業中去。從中國生產力和科技發展水平不平衡、城鄉簡單勞動力大量富余、虛擬資本市場發育不完善且風險較大的國情出發,正確處理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的關系。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作用,依靠教育培育人才,使經濟可持續發展。
摘要:該文簡略敘述了長江流域的自然環境概況和幾個主要的水環境問題,就長江流域的水污染、湖庫富營養化、水土流失以及三峽工程對水環境的影響等問題進行了客觀的分析,提出了改善長江流域水環境,提高長江水資源質量的對策和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
關鍵詞:長江流域 水環境 對策
一、流域概況
長江流域地處我國中南部。干流經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和上海十一省(市、自治區),注入東海,全長6300余km。支流伸展到甘肅、貴州、陜西、河南、廣西、廣東,福建、浙江八省區。流域面積約占全國總面積的五分之一。流域內湖泊眾多,總面積2.2 萬,占流域面積的1.2%。
長江水量巨大,多年平均徑流量9560億m3,地下水資源2463億m3,約占全國徑流總量的35%,人均水量2460 m3。
盡管長江水量大,但水資源地區分布不均,單位面積年徑流量鄱陽湖洞庭湖水系最大,金沙江、漢江水系及長江三角洲平原最小。水資源年內分配也極不均勻,汛期水量占全年水量的70-75%,最大最小月平均流量可相差12-20倍。
長江水資源總量約1萬億m3,是我國最重要的水資源,它不僅是本流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同時擔負著通過南水北調緩解北方缺水問題的重任。然而,隨著上海浦東開發與三峽工程的興建,流域人口增加,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在諸多自然和人為因素影響下,水文條件、資源與環境特征不斷發生變化,產生了種種水環境問題,如水污染,洪澇災害,泥沙淤積,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及咸水入侵等。因此,客觀評價流域主要的水環境問題,分析其原因,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對于流域的社會經濟發展及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幾個主要水環境問題
1、水污染問題
長江流域的天然水質良好,是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用水的良好水源,也是水生生物生長繁殖的理想生境。近年來,隨著工農業生產和城鎮建設的迅速發展,流域水污染,特別是中下游地區的水污染,已成為長江水環境的嚴重問題。據1996年度長江干流和26條支流及三個湖泊出口共82個代表河段,總河長1017km的全年水質進行評價,結果表明,枯水期Ⅱ類水河長占總評價河長28.4%,Ⅲ類水占54.4%,Ⅳ和Ⅴ類水占17.2%;豐水期Ⅱ類水河長占總評價河長39.6%,Ⅲ類水占47.2%,Ⅳ和Ⅴ類水占13.1%。主要超標污染物為耗氧、氨氮和揮發酚等。與1991年流域水質比較,枯水期Ⅲ類水體由20.7%增至54.4%,Ⅳ和Ⅴ類水體由11.0%增加到17.2%,有明顯的惡化趨勢。
長江下游的河網地區水污染防治措施滯后,骨干河道污染河長占73%,江蘇垸內受污染河道為85%,上海達90%,而江南運河已被全程污染,并通過200余條平交河流向兩側擴散。多數城市水源地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嘉興、常熟等城市難以找到適合的飲用水源地。區內水環境污染日趨嚴重,并已上升為與洪澇災害同樣嚴重的突出問題。
長江水污染造成的危害,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影響生存環境,危及人民的生活與健康
水污染直接影響人類的生存環境,損害人體健康,多種致病細菌、病毒及寄生蟲通過污染的水體傳播,使一些地區已設計控制的傳染病又有抬頭趨勢,甚至造成局部流行。
水污染嚴重威脅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目前城市江段選擇一個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水源地日益困難,普遍呈現質量性缺水危機。據初步統計,長江干流共有取水口近500個,目前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岸邊污染帶的影響,若都改從江心取水,需比原投資增加數十億元。
(2)經濟損失巨大
近年來,長江流域水污染事故頻繁,僅1996年不完全統計,干流重大污染事故就達100余起。1997年10月8日,裝載460余噸國家一級危險品-工業純苯的“贛撫油0005號”油輪在長江云陽段觸礁,貨艙受損,大量純苯涌入長江,奉節縣城被迫全面停止從長江取水,有人從梅溪河運水進城,水價高達每挑4元,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
(3)生物多樣性面臨嚴峻挑戰
水環境惡化改變了生物原有生存環境,生物多樣性受到重大影響,許多動、植物數量大大減省,一些珍稀品種面臨滅絕。
長江天然資產量逐年下降,水質污染是減產原因之一。如南京以下江段盛產的鰣魚、刀魚與七十年代相比已減少80%以上。干流四大家魚產卵場和漁場規模縮小,一些嚴重污染的江段甚至魚蝦絕跡。
(4)水體功能失去原有資源價值
水污染影響了水的功能用途,使水的景觀,娛樂功能減弱。許多天然浴場消失,一些風景區也因水污染大為遜色。某些有毒有害物質的存在還影響到水的漁業和農業用途。
水污染的原因分析:
(1)無節制地排放廢污水是水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隨著經濟的發展以及用水量的增大,排入江河的廢污水量不斷增加。據水利部門最新調查資料,長江流域現狀廢污水年排放量達256億噸,已超過80年代廢污水量一倍以上,這些廢污水80%以上未徑處理直接排入水體,是水體的主要污染源。
(2)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不協調是造成水質惡化的重要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鄉鎮企業異突起,成為流域內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它們一方面極大地增強了區域經濟實力,另一方面,由于鄉鎮企業技術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給鄉鎮環境特別是水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以小造紙、小制革等“十五小”對水環境的破壞尤為嚴重。
(3)用水量加大造成污染型缺水,加劇了水環境問題
由于用水量加大和流域內水資源分布的不均勻,使長江三角洲和部分支流地區,供水日顯緊張,再加上水體污染,成為當前污染型缺水地區,水網地區等無水可用的一種嚴峻的現實問題。
(4)流域缺乏統一規劃和管理是水污染勢頭不能有效遏制的原因
長江干流水資源保護規劃早在1986年已編制完成,并納入了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但由于沒有進一步編制配套的區域規劃,有些城市在編江段規劃時又沒有考慮與干流規劃的銜接,其制訂的原則和標準與總體規劃不一致。更為重要的是,由于流域缺乏能統一管理、監督水資源保護規劃實施的權威機構,也沒有一個能確立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法律地位的法規,因而無法在流域范圍內統一實施水資源規劃和進行水資源保護管理。導污染從城市上游向下游轉移,甚至是“以鄰為壑”的現象時有發生,水污染勢頭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2、湖庫富營養化問題
近年來,由于排入湖庫的氮、磷等營養物質不斷增加,水體富營養化進程加快。“九五”期國家重要點治理的“三湖”,即滇池、巢湖和太湖,全部都在長江流域;鄱陽湖、洞庭湖目前維持在中營養水平,但磷、氮含量偏高,正處于向富營養過渡階段;近城郊的湖泊水庫富營養化程度普遍較高,如杭州西湖、南京玄武湖及武漢東湖等均達富營養化程度。
滇池一直是昆明市城市供水水源地,但水質一度全部超過Ⅴ類標準,原來占滇地面積3.5%的草海接納了昆明市一半左右的廢污水,使水體黑臭,失去利用價值。
巢湖每年7-10月出現“水華”,湖中藻類大量繁殖,從水面下0.5米發展到1.5米深處,腥臭難聞,影響供水,1989年,剛建成不久的合肥市四水廠因水華被迫停產23天,經濟損失億元。
太湖中營養化面積占全湖70%以上,富營養及重營養化面積占10%,90年代后,每年夏秋季均發生“水華”爆發,藻類數量10年增加了5倍,1981-1994年13年間就上升了一個半~二個營養化級別。太湖TP的全年均值由80年代0.005mg/l上升到0.10 mg/l;TN的平均濃度則由1.94 mg/l上升到2.72 mg/l,說明太湖水污染已十分嚴重。
湖庫富營養化的原因分析:
我國人均含磷洗衣粉的凈用量,80年代來為0.3kg/人.年現在已增到2.0 kg/人.年,據初步測算有的湖泊,洗衣粉帶入的磷量,已占到入湖總量的20%左右。太湖流域化肥年施用量200-300萬噸,畝均100-200 kg,農藥用量5萬-8萬噸,畝均2.8kg,肥料利用率不足50%,隨灌溉水或降水淋溶流入江湖并累積于湖庫之中。
水產養殖和畜禽污染也是湖庫富營養化的重要原因。流域內圍網養魚水面不斷擴大,人工投餌量不斷增加,而餌料利用率極低,造成NP直接污染,有的湖泊投餌量中的NP已占入湖NP總量的30%;此外,湖庫區風景秀麗,旅游業發展很快,賓館、飯店比比皆是,廢棄物和污水直接進入湖庫,導致流域內湖庫水質急劇惡化。
3、水土流失問題
根據80年代調查統計,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56.2萬km2,年土壤侵蝕量15.68億噸。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金沙江下游,嘉陵江、沱江流域、烏江上游及重慶至鄂西的三峽庫區,上游宜昌站多年平均輸沙量達5.3億噸,其中金沙江來沙占45.3%,嘉陵江來沙占27.4%。
長江上游水土流失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破壞土地資源,制約可持續發展。長江上游山高坡陡、土層薄、雨量大而且集中,土層抗蝕年短,一旦發生水土流失,可很快造成土層變薄,地力減退,甚至發生“石化”和“砂礫化”,喪失農業利用價值。二是導致水源涵養能力降低,泥沙淤積,生態環境惡化,洪澇干旱災害加劇。三是水土流失淤寨河道,湖泊及水庫等水利設施,對長江中下游航運,水利工程效益發揮,水資源綜合利用以及防汛保安帶來危害和不利影響。
從1988年起,通過10年的努力,已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5.3萬km2,使治理區水土流失問題得到初步控制,搶救了部分土地資源,調整了土地利用結構,提高了治理區土地的環境容量。但長江上游水土保持任務仍相當艱巨,尚有30萬km2流失面積亟等治理,而且中游的漢江上游和洞庭湖的“四水”地區,也都需要加強水土保持工作。
4、三峽工程對水環境影響問題
三峽工程在取得巨大的防洪、生態環境效益的同時,對上下游也有一定的不利影響,但通過采取措施,一般能得到消除或減緩。三峽工程對庫區水質的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水位抬高,水流趨緩,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使現在排污染條件下的岸邊污染范圍擴大。水庫初期正常蓄水位156米,對水質的不利影響范圍主要集中在壩前至長壽縣城附近,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75米蓄水運行,對水質的不利影響范圍將涉及整個庫區。為此,三峽工程考慮了對水質不利影響的補償措施。水庫水環境保護僅靠工程措施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加強水環境的管理。三峽水庫是長江的一部分,其不僅受到來自上游的污染,同時,三峽水庫水質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到下游的生產生活用水,因此,三峽水庫水環境的保護,應從整個流域的層次上來考慮。
盡管目前三峽庫區總體水質良好,但據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局開展的調查,重慶江段有直接入長江排污口79個,另有嘉陵江匯入,據1996年統計,三峽庫區年均接納廢污水量超過10億噸,其中重慶年排廢污水量8.50億噸;涪陵有排污口22個,年排廢污水量1.35億噸,萬州有排污口22個,年排廢污水量0.81億噸,宜昌在庫區排污口主要集中在巴東,年排廢污水量0.06億噸。大量未徑處理的廢污水排入庫區水域后,使沿江城鎮的局部江段已形成了較嚴重的岸邊污染帶。建庫后,流速減緩,復氧和稀釋擴散能力下降,將加重三峽庫區水體污染。
三、對策建議
1、加強法制建設,盡快制訂長江水資源保護條例
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環境保護法制在實現持續發展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國實行的“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污染誰治理”和“強化環境管理”的三大政策,確立了我國環境立法的基本原則。
應當根據長江水污染的特征和流域內經濟發展的要求,盡快制訂切實可行的水資源保護條例等有關法規,以有效地歇制住長江水污染勢頭,保證長江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統一規劃,逐步實施,防治長江水污染,保護長江水資源
制定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規劃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流域經濟發展的重要保證。由于流域的跨行政區、跨部門的特點,由任何部門、地區來制定規劃都會帶有片面性。流域的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應按照流域與區域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統一規劃。由流域機構牽頭,根據整個流域的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目標、措施和要求,統籌兼顧、綜合論證,統一制定流域規劃。各地區、各部門根據流域統一規劃再制定配套的區域規劃。經批準的流域和區域規劃是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據,應納入流域內各行政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加強流域監督管理
建立完善以長江流域為單元的水資源保護管理體制,實現中央、流域、區域三級管理。完善落實雙重領導體制,充分發揮現有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作用,且賦予它們必要的管理與監督職權,在流域內行使水資源保護監督管理職能。
加強流域監測管理,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對省界斷面、水資源保護糾紛和其它水污染事故,以及城市入江排污口實施統一監測和管理。
4、建立節水型經濟和節水型社會,減少污水排放
隨著水資源目益短缺,開發費用日益昂貴,為緩解水資源矛盾,有效保護水資源,節約用水確定為我國經濟建設中一項長期的基本政策。長江流域經過多年水利建設,目前供水能力已有很大提高。但預計到本世紀末,長江流域城市和農業灌溉缺水仍將十分嚴重。解決水資源供需矛盾的辦法,除繼續建設新的水源工程外,必須大力開展節水宣傳,實行全面節水戰略,農業、工業、城市都要采取有效的節水措施,以減少污水排放。
5、湖泊生態系統退化的上行控制途徑
富營養化湖泊的恢復途徑除了采用常規的環境工程技術之外,更應重視和采取生態技術。對于點源污染,通過截污分流,建立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式處理等外部控制手段,湖內污染負荷通過營養物質沉淀,底泥疏浚和引清沖污等內部控制手段得以實施。對于引起湖泊富營養化主要因素的非點污染源,則可以采用加強水陸交錯區及生態緩沖帶建設的辦法,使水陸交錯區作為地表徑流的主要載體以過濾來自陸地徑流中所含的營養物質、化肥和農藥等污染物。由于水陸交錯區的景觀界面效應使其中的生物種類繁多、生物量大、根系微生物活動強烈,徑流中所攜帶的有機物較多地在這種環境中被降解,吸附、吸收。該方法已廣泛在國外應用,美國明尼蘇達州Roseville的Mccarrons湖泊上游修建了混合滯留/濕地雨水處理設施和日本 霞浦湖建立的生態緩沖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水資源保護意識
水資源的永續利用是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廉價的資源。特別是長江流域水資源較豐富而忽略了對水資源的愛惜和保護。因此,要大力加強宣傳教育,更新觀念,提高全民對保護長江水資源重要性的認識。提出倡導講科學,按科學規律辦事。齊心協力,加快長江流域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步伐,為當代和子孫后代留下一個美好的水環境和生存空間。
7、明確經費渠道,保證投入
為促進水資源保護管理工作,保證水資源保護機構經費、正常業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開支需要。培訓和造就一支高素質水資源保護管理隊伍,采用先進技術設備,加強地區間、區域間、國際間合作,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籌集和安排資金,保證投入。
為保證水資源保護管理科學性,有利于制定引導政策,應加大對水資源保護科研的投入,為實現水資源保護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摘要:近年來許多大、中型城市將水系綜合整治擺上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位置,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通過綜合整治,提高了城市的防洪除澇能力,改善了城市環境。本文針對安陽市城市水系綜合整治規劃與環境問題進行了探討,充分利用現有水系,全面提高市區防洪、除澇能力,實施雨污分流,改善水系水質,營造城市水系景觀,最終形成市區“兩河、一渠、十溝、七湖”為構架的水系網絡。
關鍵詞:河道整治 環境 景觀
近二十年來,由于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城市的發展和人們對親水的需求,景觀和生態建設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人們希望居住在一個良好的親水環境中。城市水系整治在注重防洪和水質等問題的前提下,更要注重以人為本的生態、景觀建設,注重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當前我國不少城市水系環境問題令人堪憂,生態系統亟待改善,安陽市政府針對當前安陽市區水系環境存在的問題決定對城市水系綜合整治,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空間,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塑造成豫北區域性中心城市。
1水系現狀
安陽市區屬海河流域,市區水系豐富,分布較均勻,計有“兩河、一渠、十溝、七湖”。兩河為穿過市區的洹河及洪水河;一渠為萬金渠;十溝為環城河、鐵西排洪溝、安豐溝、御路溝、漳澗溝、聶村溝、嬰兒溝、邱家溝、瓦亭溝、茶店坡溝及胡官屯溝;七湖為馬蓮坑、平府南坑、后倉坑、褡褳坑、小嘴坑、紗帽坑及三角湖。洹河是海河流域衛河的一條支流,發源于林州市姚村鎮西北清泉寺,自西向東穿安陽市區北部而過,在內黃縣范陽口入衛河,全長164km,流域面積1920km2,距安陽市區西南35km的洹河上游建有小南海水庫和彰武水庫,上游小南海水庫以滯、蓄洪水為主,下游彰武水庫以調節徑流、興利為主,多年平均徑流量2.45億m3,多年平均可供安陽市工農業用水量1.9億m3,兩水庫互相配合,聯合運用,對控制洹河洪水和保障安陽市工農業用水起到了很大作用;洪水河是湯河流域?河的一條支流,發源于龍安區馬投澗鄉的郭家村,到安陽縣高莊鄉的汪流屯入?河,全長32km,流域面積232km2,市區上游建有5座小Ⅱ類水庫,主要用于防洪;萬金渠是唐代形成的灌溉渠,距今已有1700多年的歷史,自洹河上游彰武水庫引水,在市區老城西門北側與環城河匯合,全長19.845km,經環城河分為北萬金干渠和南萬金干渠,北萬金干渠長11.7km,南萬金干渠長6.35km;環城河修建在安陽老城周圍,古時主要承擔防御和老城排水作用;其它溝均為自然形成,承擔排水任務;七個坑湖分布在老城四周,均與環城河連接,擔負著老城排水、調蓄洪水作用。
由于人口的激增、工業的發展、人為的破壞和城市基礎設施的日趨陳舊,致使曾經孕育過燦爛殷商文化的水系,目前大多已不堪重負。堤防潰毀,河床堙塞,漸趨枯竭,大量污水排入,使原本清澈的水體大都蛻變為臭水溝,水體周邊環境日益惡劣,嚴重影響人民的生產生活,極大地制約了城市現代化發展進程。
2規劃設計理念
2.1 規劃目標
本次水系綜合整治規劃的主要目標為:以水系治理為紐帶,充分利用現有水系,全面提高市區防洪、除澇能力,實施雨污分流,改善水系水質,營造城市水系景觀,最終形成市區“兩河、一渠、十溝、七湖”為構架的水系網絡,實現“城水相依、水系相連、天人和諧、水清園綠”的美好城市家園。
2.2 規劃原則及指導思想
1、合理布局,體現點、線、面與水、景、綠的結合,使安陽市城市水系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有效發揮服務市民及美化城市的功能。
2、體現自然及地域悠久文化,重視歷史古都面貌的塑造,強調局部景觀與總體規劃的協調統一,努力塑造生態而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生態空間。
3、體現“以人為本、天人和一”理念,滿足人們多層次的文化與生活需求,著力創造高品質視覺景觀及休閑、開放性的親水空間。
4、重視綠化植物配植和建筑景點的協調處理,巧于利用現有的樹木綠地和河流的自然景觀,努力創造怡人的生態與文化氛圍。
2.3 規劃設計理念
城市水系規劃要有生氣就必須建立在生物多樣性的生態基礎上,這是出于生態環境建設的需要,也是穩定良好的生態環境的具體內容之一,同時也構成了水系自然景觀。一切生物的生長與繁育都離不開土地和水澤,只有創造宜于多種生物生長和發育的環境,才能達到生物的多樣性,因此,城市水系景觀環境建設一方面要保護城市的自然水資源,另一方面要對在城市化過程中弱化了的自然水資源系統進行補償,并努力構建城市的人工生態系統,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條件,這就需要人工塑造地形,以形成適應多種生物需要的人工小氣候條件和生態環境。
城市水系規劃要注重水系形勝景觀及自然地形的利用與改造。在滿足疏汛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塑造自然式地形,盡量減少水工構筑物煞風景的負面效應。地形地貌給人以自然氛圍的感染力是極為直接的,是濱河景觀最基本和本質的要素。在藍線和綠線的規劃上,要“巧于因借,精在體宜”。藍線應與綠線相銜接,河道順其自然,逶迤生姿,切忌過于平滯和呆板的人工造作。在濱河帶的豎向設計上,或籍壁延崗,或高下拉坡,或脊或谷,虛實相生。并在濱河兩側天際線輪廓設計上多加創作,在水一方的土丘自然回環、曲折起伏,可產生花草樹木的俯仰效果和具有節奏感的綠色天際線的變化。濱水造丘也為增加城市綠量事半功倍的手段,尤其在河道地段,可局部擴大斷面,挖湖造丘,以沉床地形處理,擴大水面,增設綠地,岸線為土丘且密植樹林圍合,雖土山和樹木未必太高,但在用地內側凸現四周自然山林和水生環境,甚至在視覺上由林木全部遮擋城市的高樓大廈,人在其中而淡忘身居鬧市,以一方靜土而悠然自得。
3總體布局
保護和拓寬現有水面,恢復原有坑塘,利用防洪排澇溝渠興建城市綠色廊道,將洹河、洪水河作為安陽城市藝術構圖的主軸,建設生態型帶狀綠地與橋頭廣場綠地相結合的城市景觀帶及濱水空間;利用現有湖泊或人工湖造園造景,興建生態主題公園;重新篩選出新的安陽八景加以命名,并在景點適當位置,按園林小品的方式,置石題刻景名及相關的古今文人的詠景詩詞及富于生活情趣的城市雕塑,營造深含意境之美的園林氛圍及城市歷史文化氛圍,營造詩意的城市風韻。
4規劃設計
4.1 工程規劃
充分利用現有水系,全面提高市區防洪、除澇能力,實施雨污分流,改善水系水質,水系兩岸規劃控制藍線,要因地制宜,一般5~50m。
4.2環境規劃
4.2.1 攔水工程
結合地形條件修建閘、壩,蓄水形成水面。
4.2.2 自然景觀塑造
濱河綠化帶寬一般5~50米,沿岸河堤斜坡面上種植垂柳以及各種花卉和灌木,采用自然疏林景觀種植方式,沿岸設休息坐椅。以自然式疏林草地為主要基調,以高大落葉喬木為主要樹種。自然流暢曲折游覽路線為交通聯系。形成錯落有致、疏密有間的自然生態景觀風貌。
4.2.3 歷史文化景觀塑造
沿河節點景觀設計要有鮮明的文化主題,以小型歷史文化紀念廣場為點綴展示。塑造歷史與自然相結全、具有鮮明安陽特色的城區濱河歷史文化景觀帶。
4.2.4 綠化設計
以松樹、銀杏、國槐、合歡等喬木為骨干樹種,以桂花、臘梅、紫荊、迎春、黃臘梅、芍藥、牡丹、月季等灌木和花草為主要植被,形成層次多樣的鮮體生態群落。春季花開。夏季綠蔭,秋季葉茂,冬季落葉,呈現四季景觀多變的季相。綠化植被應是自然的形態,飽滿茁壯。
4.2.5 道路設計
沿河臨水設游步行道,綠地景區內插自然彎曲步道,寬度限在0.8~2m之間。路面采用自然塊石、青石、鵝卵石等自然形態。
規劃使游人能夠觀賞水面,適當地段設濱河游點道斜坡臺階,臺階采用塊石等自然型材,忌用水泥堆砌。
4.2.6 園林景觀和環境空間設計
規劃后的河濱應該是生態型園林景觀。因此,規劃應注重整體環境面貌,力求通過游步道、園林小品、喬木、花灌木的群體組合,以及點綴在其中的景點建筑,形成連續的空間系列場地,最終構成城市河濱整體景觀的環境特色。
規劃采用規則式與自然式造景相結合構成綠化景觀空間。規則式是沿道路兩側整齊的行道植樹,而河坡綠化則采用自然疏密聚散式。
采用個別的建筑點綴加強綠化景觀的文化內涵,使游憩線路與欣賞空間連成序列景觀空間。建筑以中國傳統風格為基調,尺度不宜過大,色形自然素雅。
4.2.7 城市濱河道路綠化
為增添街景的美觀效果,考慮生態效應和環境氛圍,規劃在人行道上每間隔5米,修筑0.6×0.6平方米的種植地,樹種選擇應為“落葉大喬木”,種植選擇七葉樹、五角楓、馬褂木、楓楊、刺槐、銀杏等。春季生機盎然,夏季繁茂的樹冠可為游人遮蔭,秋季葉色變紅,是繽紛的園林景色;冬季葉落歸根,樹干蒼勁,為人們提供溫暖的陽光。
規劃將濱河路沿路防洪堤與濱河綠帶進行總體設計,道路護坡亦采用不規則疊石、觀賞性灌木與小喬木等地被植物相結合,采用生態綠化的手法和傳統中國園林造園技巧,配合多變的景觀小品與濱河綠帶入口設計。在尺度上以空間的大尺度為主,以滿足過往車輛的視覺要求,塑造富于空間變化的景觀流線,形成連接城市建筑與濱河綠帶的自然景觀過渡帶,凸顯城市立體綠化效果。
5問題探討
5.1 堤岸景觀的性狀與景觀
堤岸兼有防洪、圍貯、道路和觀景的多重功能。岸邊的形狀、砌筑方法水陸交接的岸線走形等都與景觀效果有直接關系。曲岸有流曲之美,直岸比較規整,凹岸構成港灣,凸岸形成半島。驅逐的形勢有自然式和幾何式,池岸的造型,其自然形式有采用飄積原理構成的流曲、彎月、葫蘆形,以及其他拓樸變形;幾何形式則常用圓、方、三角、蓮花形、多邊形等閉合形狀。
岸線性狀的選擇,對江河來說,一般順其河流自然走向,稍加人工整治處理,首先應選擇護岸的形式和組織沿岸的風景線;而有限的閉合水體,其岸線的形狀應與環境相結合。岸線是城市風景線和步游道,以設置歷史性景觀和風景帶以滿足人的活動需要,最好創造停駐觀賞的條件以便游客滯留,如條件允許,在主要的堤岸設置公共綠地和小型公園更符合市民的需要。
5.2 河道襯砌
由于城區河道擔負著城市防洪排水的重任,而城市面積不斷擴大,硬地區面積不斷增加,使城區雨洪量和峰值都加大許多,且匯流時間縮短。要解決新增雨洪安全排放,勢必要擴大河道過流面積或采取加速加大過流措施,而中心區河道受相鄰道路和建筑物限制,擴大河道寬度已經難以實施,為使雨洪暢通,保證城市防洪標準,唯一可采取的辦法就是在河道斷面設計上作文章,將河道設計成過流最好的又較美觀的復式斷面,并將水流通過的河底,河坡用混凝土襯砌起來,減小糙率使斷面能通過最大流量。在河道治理工程實施過程中,對混凝土襯砌護坡護底受到了一些關心生態人士的質疑,認為這樣做破壞了生態環境,隔斷了水與土壤的生態交換過程,水草將難以生存,水的自凈能力會降低。
岸邊的構造形式,隨環境觀念的加強,人向自然復歸的趨向已成為全社會之共識,所以護岸的形式也由原來封閉隔離向融合型發展,護岸的形式也由單純的構筑,轉向以綠化為主,如采用預制構件內種植草皮,采用階梯狀花池作為美化,采用土工塑料網墊上植草的新材料、新工藝,改變了以往用護坡磚的老模式。過去帶孔洞的水泥護坡磚,雖然能起到保護土坡和在孔洞植草的功能,但水泥護坡磚不僅造價貴,而且由于水泥磚陽光下對所植草烘烤作用對植草生長很不利,改用土工塑料網墊不僅能固土,還能固草,而且對植草生長沒有不利影響,網墊本身的綠色也美化了環境。可采用了分段襯砌的方式,來保證河道與周邊環境的交流。同時,還將部分河段設計成葫蘆型,以增加河邊濕地、沙灘面積,維護生物的多樣性。
5.3 河道生態環境恢復對策
長期以來人類在利用水資源時,只注重生產和生活用水,忽略了生態環境用水,從而使水資源逐漸喪失了其生態環境功能,導致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目前許多生態環境問題與生態環境用水長期配置失當有重要關系。如何協調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保障生態環境用水,這是當前人類面臨的迫切任務,也是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內容。
河道生態環境用水即水域生態環境用水量,研究范圍包括河道及連通的湖泊、濕地、洪泛區范圍內的陸地。具體包括:(1)維持水生生物棲息地生態平衡所需的水量;(2)維持合理的地下水位,以保護河流濕地、沼澤生態平衡,保持和地表水轉換所必需的入滲補給水量和蒸發消耗量;(3)維持河口淡、咸水平衡和生態平衡所需保持的水量;(4)維持河流系統水沙平衡和水鹽平衡的入海水量;(5)使河流系統保持稀釋和自凈能力的最小環境流量;(6)防止河道斷流、湖泊萎縮所需維持的最小徑流量。
要恢復河流生態環境,保證河道生態用水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河道最小環境用水通常采用非現場類型的Tennant法和7Q10法計算;也可根據實測的受人類活動較小、基本代表河流原有自然景觀偏枯年份非汛期各河平均最小流量,作為維持河流不干涸所需最小流量的依據。根據Tennant法,現狀年河流基本生態環境用水量為河流多年平均徑流量的10%。
要恢復河道生態環境,首先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以往用水安排是優先解決城鎮及重要工業用水,再安排農業用水,不考慮環境用水。今后應將恢復生態系統用水提到與城鎮生活及重要工業用水相等的位置;其次,加強河道生態環境的綜合整治,除水利工程措施外,還必須采取生物工程措施。第三,充分利用處理達標后的污水,是解決河道環境用水的另一個重要途徑。第四,對于湖泊、水庫、河道的水閘門前蓄水區等水體而言,一般為封閉性和非流動性的死水特征。水質更容易腐敗發臭,而且水藻在靜止的水體中也更容易瘋長。要凈化水體首先需要在水中造流,使死水變為活水,以強化水體的自凈作用。
5.4 河道形式
如果其河道的形式是單一的話,河道中的水的流動也將是一樣的,環境也十分單調,而且,這樣形成的生態體系也是不穩定的。但是,河流一旦象自然的河流那樣,具有結構方面的多樣性,就可以創造出多樣的、豐富的環境條件,形成豐富、穩定的生態體系。在河道平面布置時,要尊重河道現狀,一般不要裁彎取直,力求河岸線不規則,河道橫斷面寬窄不一,縱斷面和橫斷面的坡度有緩有急,并形成淺灘和深水,在不同的河段,營造適應不同植物、動物的生存條件,以促進優美景觀的形成。
摘要: 所謂綠色建筑不僅要能提供舒適而有安全的室內環境,同時應具有與自然環境相和諧的良好的建筑外部環境。 關鍵詞: 綠色建筑 環境
綠色建筑考慮到當地氣候、建筑形態、使用方工、設施狀況、營建過程、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對外部環境的影響,以及舒適、健康的內部環境,同時考慮投資人、用戶、設計、安裝、運行、維修人員的利害關系。換言之可持久的設計、良好的環境及受益的用戶三者之間應該有平衡的,良性的互動關系而達到最優化的綠化效果。綠色建筑正是以這一觀點為出發點平衡及協調內外環境及用戶之間不同的需求與不同的能源依賴程度,而達成建筑與環境的自然融和。
1 綠色建筑的室內環境
綠色建筑之所以強調室內環境,因為空調界的主流思想是想在內外部環境之間爭取一個平衡的關系,而對內部環境,即對健康、舒適及建筑用戶的生產效率,表現出不同的需求。
1.1 溫度問題(Thermal Problem)
首先熱舒適明顯的影響著工作效率。傳統的空調系統能夠維持室內溫度, 但是,近幾年的研究表明,室內達到絕對舒適,容易引發出\空調病\問題,且消耗大量能源,增加氟里昂對臭氧層的破壞。而綠色建筑要求除保證人體總體熱平衡外,應注意身體個別位如頭部和足部對溫度的特殊要求,并善于應用自然能源。另外,現在常采用的極大玻璃面建筑在夏季可能發生溫室效應,而在冬季發生來自冷玻璃面的低溫輻射效應。因此,除了冬夏空調設計條件外,要分析當地氣候及建筑內部負荷變化對室內環境舒適性的影響。最好每個月每小時的變化對空調負荷及舒適性的影響。
1 .2 日光照明、聲問題(Daylighting、Voice Problem)
不同的室內光環境直接影響到工作效率和室內氣氛。綠色建筑中引進無污染,光色好的日光作為光源是綠色光環境的一部分。但舒適健康的光環境同時應包括易于觀看,安全美觀的亮度分布,眩光控制和照度均勻控制等,因此應根據不同的時間、地點調節強光從而不影響陽光的高品質。另外,健康舒適的聲環境有利于人體身心健康。綠色聲環境要求不損傷聽力并盡量減少噪聲源。這樣,設計時通常將產生噪音的設備單獨布置在遠離使用房間部位,并控制室外噪聲級。
1.3 空氣質量(Air Quality)
空氣質量的好壞反映了滿足人們對環境要求的程度。通常影響空氣質量的因素包括空氣流動(AIR MOVEMENT)、空氣的潔凈程度等。如果空氣流動不夠,人會感到不舒服,流動過快則會影響溫度以及潔凈度。因此應根據不同的環境調節適當的新風量,控制空氣的潔凈度、流速使得空氣質量達到較優狀態。同時對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也是室內環境改善的主要途徑之一。影響室內空氣品質的污染物有成千上萬種。綠色建筑認為不僅要使空氣中的污染物濃度達到公認的有害濃度指標以下,并且要使處于室內的絕大多數人對室內空氣品質指標表示滿意。
2 建筑與室外環境的協調
綠色建筑創造的居住環境,既包括人工環境,也包括自然環境。在進行綠色環境規劃時, 不僅重視創造景觀,同時重視環境融和生態做到整體綠化。即以整體的觀點考慮持續化、自然化。可持續的應用,除了建筑本身外還包括所需的周圍自然環境,生活用水的有效(生態)利用,廢水處理及還原,所在地的氣候條件。
2.1 綠色環境的地域主義(Bio-Rigionalizm)
綠色建筑要考慮如何與所在地的氣候特征、經濟條件、文化傳統觀念互相配合,從而成為周圍社區不可分離的整體部份。綠色建筑作為一個次級系統依存于一定的地域范圍內的自然環境,與綠色房地產都不能脫離生物環境的地域性而獨立存在。綠色建筑的實現與每一個地域的獨特氣候條件、自然資源、現存人類建筑、社會水平及文化環境有關。
2.2 自然通風
自然通風即利用自然能源或者不依靠傳統空調設備系統而仍然能維持適宜的室內環境的方式。
自然通風最容易滿足建筑綠化的要求,它一般都不用外來不可再生資源,而且常常能節省可觀量的全年空調負荷而達到節能以及綠化的目的。但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必須考慮建筑朝向,間距和布局。例如南向是冬季太陽輻射量最多而夏季日照減少的方向,并且我國大部分地區夏季主導風向為東南向,所以從改善夏季自然通風房間熱環境和減少冬季的房間采暖空調負荷來講,南向是建筑物最好的選擇。另外,建筑高度對自然通風也有很大的影響,一般高層建筑對其自身的室內自然通風有利。而在不同高度的房屋組合時,高低建筑錯列布置有利于低層建筑的通風,處于高層建筑風景區內的低矮建筑受到高層背風區回旋渦流的作用,室內通風良好。
自然通風而且是環境綠化的重要手段,是引進比室溫低的室外空氣而給人涼爽感覺的一種節能的簡易型空調。綠色環境常用的送風方式是地板送風暖通空調方式(Floor Supply HVAC System)。
3 提高綠色建筑建設效率的途徑
綠色建筑的建設不但要和環境融和,更要經濟實惠,讓投資人有適當的回收。在這樣的過程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達到資源利用的最高效率。各種資源效率中最重要的是能源效率。能源效率越高,越能節省壽命周期費用,不但提高綠化效果,更能增加投資綠化建設的吸引力。 因此提高能源效率是進行綠色建筑建設的基本條件。
提高能源效率途徑包括:減少建筑壽命期限能量可以采用延長建筑及其設備的壽命;使用耐用的建筑材料、設備產品;另外在建筑設計及建造上考慮維修、保養等等。具體措施包括:寬余的建筑設計;采用容易運行管理的機器及系統,便于維修及更新;選用具有耐久性以及耐振性的材料;適當的施工方法等。
一、整治重點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重點對象包括: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而開工建設或生產的企業;未落實“三同時”制度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能保持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受到群眾反復投訴的企業。
二、整治措施
(一)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要立即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環評編制單位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并報市環保局審批。
(二)未落實“三同時”制度的必須限期完成污染治理設施的設計與施工,并報市環保局驗收。逾期未通過驗收的一律停產治理。
(三)污染治理設施不能保持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要加大污染治理資金投入,限期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產或關閉。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市政府將組織相關地方和企業負責人召開環境問題集中整治現場會。各有關地方要結合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指定專人負責,成立工作專班,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二)自查自糾階段凡納入此次集中整治范圍的企業要針對存在問題,嚴格對照整治要求,迅速制訂整治計劃并報所在地政府和市環保局,保證人員、資金、技術方案“三到位”
(三)整改督辦階段企業所在地政府和市環保局要對照整治要求,結合企業整治計劃,對企業環境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四)檢查驗收階段市政府將成立檢查驗收專班,對納入集中整治范圍的企業,對照整治要求,逐個進行驗收。凡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的企業,一律停產治理。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由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市環保局負責具體組織協調和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企業所在地政府作為此次整治行動的主要責任單位,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督促企業按要求落實整改措施,積極配合環保部門按照整治要求做好相關企業的停產整治和關閉工作。
(二)廣泛宣傳,強化監督。要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和跟蹤報道此次整治行動,定期公布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環境整治活動。
(三)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市政府將成立督查組,定期對各地、各企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對自查自糾不到位或整治工作進展緩慢的企業予以通報;對督辦不力,致使企業環境整治工作流于形式的地方,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將納入各地環保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摘要: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全面分析形勢和任務的基礎上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根據黨的十七大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提出農村改革發展六大基本目標任務,其中農村生態環境問題也是基本目標任務之一。
關鍵詞:《決定》;農村;生態環境問題;措施
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和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到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基本目標任務有六大方面,其中,農村生態環境問題也是基本目標任務之一。
一、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農村改革發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及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的問題
(一)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農村改革發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1.廢除,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全面放開農產品市場,取消農業稅,對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初步形成了適合我國國情和社會生產力發展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
2.糧食生產不斷躍上新臺階,農產品供應日益豐富,農民收入大幅增加,扶貧開發成效顯著,依靠自己力量穩定解決了13億人口吃飯問題。
3.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小城鎮蓬勃發展,農村市場興旺繁榮,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就業,億萬農民工成為產業工人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特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加快推進,切實鞏固了新時期工農聯盟。
4.農村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加強,社會事業加速發展,顯著提高了廣大農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
5.農村黨的建設不斷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全面推進,有效夯實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二)農村改革發展同時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的問題
隨著農村改革發展,工業化、城鎮化、農業開發等給人們生活環境帶來的直接或潛在的影響,如鄉鎮企業對農村空氣及水質的影響,種植業生產中農藥、化肥、農膜、化學制劑的投放對農村居民身體健康的影響,村鎮的區域發展規劃、環境建設工程不完善等問題。農村水、空氣、噪聲、垃圾污染的加劇,生態環境的日益惡化。廣大農民群眾正面臨著因生態環境問題而帶來的生理、心理雙重威脅,而農村生態環境問題也成為了我國新農村建設的“瓶頸”。
二、現階段中國農村生態環境現狀
1.農村飲用水污染嚴重。由于環保意識淡薄,重視程度不夠,諸如鄉村集中人口地區將生活垃圾倒入水里等一類陋習十分普遍,造成農村河道水質嚴重惡化;農村個體經營戶如個體豆腐作坊、畜禽加工作坊等在加工經營過程中污水隨意流淌,對周邊水體環境影響很大;另外,農村飲用水大部分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監測,很多群眾不能喝到達標的干凈水。
2.化肥、農藥等農用物資的不科學使用對生態環境造成極大污染與破壞。化肥、農藥、農膜、生長調節劑等農用物資的使用,促進了農業增產、推進了中國農業現代化建設;但同時,也給農村生態環境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化肥、農藥大量流入河流、湖泊,對農村地表水、地下水、農產品品質已經帶來了明顯的危害,直接影響人類健康;農膜及各種塑料廢棄物,由于極難降解,且降解過程中還會滲出有毒物質,對土壤及農作物危害也很大;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土壤所含化學元素比例失調,打破了原有平衡。
3.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無組織傾倒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密度的增加,生活垃圾與生活污水的數量大大增加,尤其是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垃圾以及生活污水中的洗衣粉磷的危害更是極其大的。塑料垃圾是很難降解的,且利用率極低,大部分都露天堆放,這不僅占去了大片的可耕地,導致了垃圾填埋場封場速度加快,同時也給封場后的綠化和開發利用帶來困難。而且還可能傳播病毒細菌,其滲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將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生活污水排放入河流后,在枯水期,污染物難以稀釋,水質經常出現超標現象,導致水體惡臭發黑,喪失正常水功能。
4.鄉鎮企業對農村生態環境污染較重。近年來,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給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很大很多的機遇,但同時,鄉鎮企業也是破壞農村生態環境的“主力軍”。這些鄉鎮企業的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很大,遠遠大于環境承載能力。有些企業雖有治污設施,但長期閑置,沒有正常運行,廢水不經處理,直接入河;有的企業甚至私設排口,偷排現象嚴重。
5.由于城市環保力度加大而使大量工業企業轉移到農村,這種污染轉移造成了污染加劇。目前中國城市環保力度在不斷加大,城市居民的環保意識也在不斷增強,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則鉆了法律法規的空子,將企業轉移到了農村,這樣,其污染也就一起轉移到了農村,這就造成了農村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給農村生態環境問題雪上加霜。
6.礦產資源的不合理開發破壞了自然環境,使生態功能退化。一些地方人為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如開山炸石、亂挖亂采仍屢禁不止,礦產資源的不合理開發,既破壞了自然環境,也使其生態功能退化,生態失衡,給當地人民的生產、生活和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危害。
7.城鎮化帶來一系列新的生態環境問題。隨著中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人口開始大量向城鎮轉移,但是由于環境意識的薄弱,加之受經濟發展水平限制,城鎮環保硬件設施如生活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沒有跟上,造成城鎮生活污染不斷加劇,進而對其周邊農村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更大的污染。
三、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對策
(一)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目前,農村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宣傳力度不夠,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強,提高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特別是重視廣泛開展提高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擺位的認識是尤為重要的。此外,農村是城市農副產品的生產基地,城市生活垃圾及工業“三廢”的消納場所,也是城市的生態屏障。因此,重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像重視城市環保一樣重視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進而提高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更好地解決《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二)加強法制建設,依法管理、治理農村生態環境
中國農村經濟近年來有了較大發展,但總水平仍較低的,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仍是當前工作的中心。但同時面對農村生態環境污染嚴重的趨勢,各級政府不僅要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還應該結合當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當地的法規、辦法,如結合當地鄉鎮企業發展與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制定加強和完善控制鄉鎮企業環境污染的法律法規、根據當地農村生活污染和化肥、農藥、農膜污染程度制定相應治理辦法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實發揮環保法規在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中的作用。
(三)制定有關農村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相關政策,運用立法手段降低農民的損失、減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綜合運用政府、法律和市場手段落實生態文明的重要路徑,是指對損害生態環境的行為或產品進行收費,對保護生態環境的行為或產品進行補償或獎勵,對因生態環境破壞和環境保護而受到損害的人群補償,以激勵市場主體自覺保護環境,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建立健全中國的農村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通過對損害資源環境、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收費,對保護資源環境、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補償,就可以有效地降低農民的損失、減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而達到保護資源、維護生態環境的目的。
(四)加大科技經費投入,開展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科研,推廣成本低且科學有效的污染防治技術
本著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構建節約型、和諧型社會的指導思想,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及各類研究、開發機構參與村鎮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運用科技力量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如節水農業技術、污染防治配套技術、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技術、農業環境監測技術等,大力宣傳和普及植樹種草、水土保持、科學種養、農副產品加工與綜合利用、污染防治技術等方面技術,同時,加強監測力量,加大科研經費投入力度,使科研工作能夠真正為生產實際服務,為保護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作出貢獻,造福子孫。
(五)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生態農業發展道路
《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其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是一項重要內容,而推動科學發展,加強農業發展,關鍵是要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走生態農業發展道路。中國的生態農業是包括農、林、牧、副、漁和某些鄉鎮企業在內的多成分、多層次、多部門相結合的復合農業系統,針對中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具體措施有優化能源結構,充分利用秸稈、畜禽糞便的沼氣燃料新能源,發展生態種植與生態養殖;通過對農村污染物較簡單的污水進行利用,大力開展污水灌溉技術研究與利用;在對當地農村土地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后,因地制宜地實行科學生態的施肥等技術,盡量減少化肥、農藥、塑料薄膜等農業資料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建設生態示范區,給廣大人民群眾以生動形象的生態教育,堅定各級領導及人民群眾走生態農業發展道路的信息,從而真正達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更好地解決《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農村改革發展基本目標任務之一的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論文關鍵詞:新農村建設 山西農村環境 問題 對策
論文摘要:改善農村環境,加強農村環境治理是山西省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中之重。文章在分析山西省農村環境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治理對策,旨在為山西省新農村建設提供決策參考。
一、改善農村環境在山西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性
山西省是資源型省份,并且是農業大省,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對資源、環境具有很大的依賴性。要加強農業的基礎性地位,必須重視農村環境的治理。
山西作為全國的能源重化工基地,長期以來把重化工業作為其主導產業,這些產業的發展給周邊的農村生態系統帶來很大的破壞。要解決這些問題,勢必要進行農村環境的治理。環境是農村能否全面、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性因素,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根基。
二、山西省在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環境問題
自新農村建設以來,山西的農村環境有了些許改善,試點村的環境得到了很大改觀。但這還不足山西農村總數量的4%,全省要達到村容整潔的目標,尚有一段距離。具體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廁所衛生條件不盡人意。大多村舍的廁所衛生條件比較差,難以達到衛生廁所的要求。衛生廁所的一般標準是:有墻、有頂;廁坑及糞池無滲漏;廁內清潔,無蠅蛆;基本無臭。根據這一標準,水沖式廁所可能達到衛生廁所的要求,而旱廁或簡易廁所根本達不到,與其標準相差甚遠。根據山西省第二次農業普查,在農村衛生設施的使用上,使用水沖式廁所的7.1萬戶,占1.2%;使用旱廁的498.8萬戶,占84.7%;使用簡易廁所或無廁所的82.9萬戶,占14.1%。
第二,村內道路通行條件差。目前幾乎全部村莊都已修建了進村公路,但村內道路卻存在著難行的問題。在對山西省28171個村落的村內主要道路路面類型的調查中,村內主要要道有柏油馬路的村莊僅有7.2%,低于11.1%的全國平均水平和11%的中部地區水平。其余村落的主要道路類型為水泥路面、沙石路面等,這些道路使用壽命短、輪胎附著力差,大都使用低質量的材料進行修建,而且長時間未進行再修建和維護,大都坑坑洼洼,給農民的生產生活及出行造成了很大困難。此外,農戶門前道路和田間道路的更差,連最基本的道路修建材料都沒使用。這些道路一到雨季和農忙時節根本無法通行,有的連牛馬車行走都十分困難。
第三,垃圾裸露堆放現象嚴重。山西絕大多數農村存在“垃圾靠風刮”的現象。在山西省第二次農業普查的28172個村落中,僅有18.0%的村實施垃圾集中處理。在這些村落中,處理垃圾的方法是把垃圾運往較為偏僻的廢棄地或溝壕,進行沒任何處理的直接填埋。農村垃圾大致分三類,即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垃圾和農藥包裝物垃圾。大多數農村沒有垃圾池,農戶將生活垃圾堆放在房前屋后,樹上掛滿了各色的塑料袋隨處可見。此外,隨著對糧食需求的不斷增加,農戶使用的農藥量也有增無減,產生了大量農藥包裝物垃圾。這些垃圾的無序堆放,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的“環境優美”極不相稱。
三、新農村建設中治理山西農村環境問題的具體建議
第一,選擇適宜的農村改廁技術。針對山西省農村的不同發展情況,因地制宜,選擇適合不同地區的改廁技術,建立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目前國內改廁建造的衛生廁所主要有三聯沼氣池式、雙翁漏斗式和完整下水道式。其中三聯沼氣池式廁所建造沼氣池時需要的一次性投入資金較大,而且適合人口密集的村莊使用;完整下水道式廁所用水量則比較大;雙翁漏斗式廁所易進行批量生產,而且造價低,可以進行大面積推廣。由于山西處于華北地區,水資源比較匱乏,因此考慮到山西的實際情況,建議在人口密集的地區和較發達的農村地區建立三聯沼氣池式廁所,便于集中管理,以發揮規模效應;在人口分散地區和貧困地區建立雙翁漏斗式廁所。此外,每個村莊都要改善公廁條件,進行修復,達到衛生廁所的要求。
第二,提高村內道路建設質量并加強保護。加大對村內道路的建設力度并進行保養,做到又建又養。實現道路硬化是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之一,為實現這一目標,應結合山西省實際情況,進行區別對待。由于村內主要道路反映著每個村莊的外部形象,因此應對沙石路和磚、石板路進行全面改造,較富裕的村落可以建設柏油馬路,欠發達的村落建設水泥路。同時還要對農戶門前道路和田間道路進行治理。為了方便農戶出行和滿足農忙的要求,應適當加寬鄉間小道并修建農戶門前道路,農戶門前道路應最低達到磚、石板路的標準。此外,應限制超載車從村內道路通過,從而對這些道路進行保護。
第三,建立農村垃圾處理站。要切實解決農村垃圾問題,應對垃圾進行分類并進行處理。受山西各市縣經濟條件的制約,在每個村建立垃圾處理站不符合當前實際情況。因此,建議在鎮或鄉設立投入資金較少、能夠簡單處理垃圾的處理站,在縣或縣級以上的市設立功能全面的垃圾處理廠,并對鎮或鄉的垃圾初步處理進行徹底治理。
同時對各村送到鎮或鄉垃圾處理站的垃圾進行收購,在各村村民間實行輪流責任制,進行統一集中收購,加強村民的責任意識。另外,還要對鎮或鄉配備收購垃圾的專用車,主要負責對各村的垃圾進行統一收購和運往縣或縣級以上的市的垃圾處理站等工作。
總之,農村環境保護是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內容,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新農村建設中,山西省應借鑒發達地區治理農村環境的成功經驗,并根據自身情況有步驟地進行村容村貌的改善,從而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確保新農村建設的目標得以實現。
摘要:中國農村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危及農民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重要因素,制約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并且通過“米袋子”、“菜籃子”影響到城市的發展。中國農村環境問題的形成既有農民傳統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影響,也有農村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不健全的影響,還有政府環境管理行為不當與農村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投入嚴重不足影響。
關鍵詞:農村;環境問題;現狀;背景;原因
在城市工業化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城市污染問題,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污染流向農村,農村一邊自身產生的污染無法處理,一邊卻要接受城市的污染。可以說農村環境的惡化已經影響到農村人口的生存,影響到新農村的建設,已成為社會和諧建設的一大障礙。如不妥善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將會動搖三農的基礎,也會阻礙發展的步伐,甚至影響中華民族生存的根基[1]。在這種背景下,對中國農村環境問題原因的探析就顯得十分必要。總的說來,產生農村環境問題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業生產、生活方式落后
1.農業生產方式落后。生產方式是人們為了維持生存和發展而謀取所必需的物質資料的方式,目前農村生產主要有農業生產和鄉鎮企業生產。(1)農村鄉鎮企業生產方式落后。鄉鎮企業在為農村和國家經濟的發展作出巨大的貢獻的同時,也使農村污染變得非常突出。中國農村鄉鎮企業的生產方式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以自然資源作為生產投入要素,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型生產方式,這種生產方式造成對環境資源的肆意掠奪和破壞;另一種是有一定技術和資金投入的農村非農業生產方式,但是由于規模小,無力建立相應的污染處理設施。(2)集約化養殖場造成的污染。隨著產業結構調整以及菜籃子工程的建設,發展畜牧業、養殖場是農民致富的主要途徑。規模化養雞場、養鴨棚、養豬場、養牛場等迅猛發展起來,產生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造成了環境的污染。“畜禽養殖的污染危害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開設養殖場,對飲用水源水質造成較大影響;二是個別地區畜禽養殖過于集中,大量養殖污染物排入同一水體,嚴重超出水體環境容量,致使水質惡化;三是個別養殖場選址不當,惡臭污染擾民現象突出,污染糾紛頻繁”[2]。(3)中國農村農業生產方式落后。中國農業生產的特征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傳統的、原始的生產經營和傳統的養殖與無節制地使用化肥、農藥相結合的方式。由于中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的開發已接近極限,化肥、農藥的施用成為提高土地產出水平的重要途徑。大量的農藥、化肥投入到農田生產中,導致了土壤板結和土地生產力的下降,而農藥化肥流失又造成水體污染和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造成對人體的危害,以致農民不敢吃自己種的糧、養的魚。溫室大棚和地膜保溫對農作物生長有促進作用,但大量不可降解的塑料殘膜卻會阻礙農作物生長,并對土壤產生破壞作用。
2.農業生活方式落后。農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習慣受傳統生活方式影響較深,在日常生活中較少考慮到對環境和資源的保護。(1)由于千百年來的習慣和農民自身對環境問題的漠視,形成了多數農民守土戀家,居住分散,布局混亂,缺乏整體規劃狀況。不僅浪費了土地資源,破壞了自然環境,而且不利于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2)個別村戶生活垃圾到處露天堆放,任其腐爛、發臭,蚊子、蒼蠅到處飛,廁所隨意搭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江河里,嚴重影響、破壞了農村的生態環境。(3)靠山砍山,平原燒秸稈的“就地取材”的傳統能源利用方式,造成水土流失的同時,造成二氧化碳濃度急劇升高,空氣污染嚴重,極大地影響了人的健康,同時也威脅著交通以及輸電線路的安全。(4)人畜混雜,一些農村現在仍然是人畜共處一院甚至是一室,大量的畜禽糞便在道路兩側、庭院一角隨意堆放或隨污水就近排進溝渠河道,對空氣、水體造成嚴重污染。(5)“破家值萬貫”的持家理念以及“夠了就行”的農民消費觀使農民生活節儉,什么都不舍得扔,破爛亂堆、亂放,不僅有礙觀瞻而且也污染到農村的生態環境[3]。
二、農村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不健全
1.相關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不健全。中國的環境保護立法,已初步形成了一個以1989年12月通過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主體的法律體系[4],但中國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仍不健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憲法中的立法空白。中國憲法立法過于抽象,原則性太強而執行性差,如憲法第26條中“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認為作為社會中的人,有獲得良好環境的權利,但沒有確切的通過法律對農民的環境權利加以確認。(2)《環境保護法》在制定過程中針對的主要是城市的環境保護,沒有對農村的環保進行規范。《環境保護法》第20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環境的保護,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鹽漬化、貧瘠化、沼澤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種源滅絕以及其他生態失調現象的發生和發展,推廣植物病蟲害的綜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農藥及植物生長激素”[5]。這些法律規定在條文上過于抽象,實踐中難于操作,缺乏調整和約束地方政府的行為。(3)其他部門法中的環境保護法律規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等雖然都涉及農業環境保護,并對農村環保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出現各個法律規范之間有相互重疊,權責不明,效力沖突的現象,法律的協調性差。各行政部門之間缺乏權力上的銜接與配合,導致農村環境保護的規范性文件執行效率低下或者執行結果“無功而返”[4]。
2.農村環境執法力度不夠。農村環境執法的主體主要是政府各個部門,目前農村環境執法力度不夠,具體表現為:建設項目管理力度不大,審批權得不到很好的落實,新的污染源不斷產生;排污收費力度不大,存在人情收費、協議收費、隨意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執法的嚴肅性不夠等現象;一些限期治理企業遲遲完不成治理任務,限期治理成了“無期”治理。
3.農村環境司法上存在問題。當農村環境污染事件造成公共環境、利益或者農村群眾人身財產傷害時,公眾多愿意選擇向政府環境管理相關部門上訪、投訴,通過調解、賠償等方式解決問題,而不向司法機關提起環境行政訴訟或者環境民事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三、農村地方政府環境管理行為不當
農村環保工作經常出現“要么搶著管、要么無人管”的重疊管理或空白管理的“越位”和“缺位”現象。
1.農村地方政府環境管理中的“缺位”。“缺位”即“不作為”,該做的不去做。一些縣鄉政府對農村環境問題不聞不問。就是有所聞也只是走過場、搞形式,成了追求政績的手段。具體表現為:政府對環保公益品供給不足;生態建設制度不健全;環境保護財力投入不足;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環境宣傳教育缺位;環保管理和監督缺位。“不作為”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與排污企業常常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污染企業的利益有時就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企業的污染也就意味著政府的污染,所以,地方政府領導或者掩蓋,或者隱瞞環境污染問題,這種地方保護主義決定了污染者繼續污染、受害者繼續受害。
2.農村地方政府生態建設中的“越位”。“越位”即“作為過大”,不該做卻偏要做。某些縣鄉政府出于追求政績,大搞勞民傷財的“環境政績工程”。由于企業的gdp就是政府的政績,使得縣鄉政府往往只重視經濟發展而忽視環境保護,特別是當污染企業是政府官員們千方百計“招商引資”請來的,且能比農民提供更多的“產值”,并直接影響到官員們升遷的“政績”和公開或隱蔽的“尋租”空間。政府領導要么公開為排污企業辯護,要么否認環境與污染企業之間的聯系,要么對上級環保部門要求的“關停并轉”企業網開一面。
四、農村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投入嚴重不足
在城鄉二元體制下,農村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投入嚴重不足。當前國家的環保投入和政策制定都是以城市為重心的,大量資金和優惠政策被用在城市的環境保護上,農村環保成了資金和法規政策供給的盲區。三十多年來,農村從財政渠道幾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資金,也難以申請到用于專項治理的排污費。當前,村級組織對農民的號召力非常有限,很多地方出現農村公共環境無人管、管不了的現象。農村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也嚴重滯后于城市,與大城市建設蒸蒸日上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農村的日益衰敗落后,城市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體系日趨完善,而農村基本上是未經任何處理就直接排放到居住地附近,直接導致農村環境污染加劇。此外,縣鄉環保部門的管理服務水平嚴重滯后,不能履行應有的職責,明知道一些企業污染嚴重,卻視而不見,或者把一些污染企業當成罰款創收的對象,這樣就使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政策流于形式。
【摘 要】 自2005年十六屆五中全會中“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來,環境就是主要解決的問題之一。本文以《淺談建設新農村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及保護措施》。首先探討了建設新農村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及形成原因;然后提出了幾點保護環境的措施;最后對全文進行了小結。旨在與同行交流,在不斷提高新農村環境質量的同時促進我國新農村的建設又快又好的發展,為加快新農村建設貢獻綿薄之力。
【關鍵詞】 建設新農村;環境問題;保護措施
新環境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五大建設內容之一。因而處理好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環境問題已成為建設新農村的當務之急,分析產生環境問題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才能更好更快的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基于此,筆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做出以下幾點分析和探討。
一、建設新農村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及形成原因
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當前很多農村的水體正遭受嚴重的污染,大量化肥和農藥的使用,導致農藥和肥料的殘留物滲入地下水,從而使其硝酸鹽含量大大增加,進行污染水質,導致水質難以凈化。二是碳銨和尿素的使用,導致水體中的氮含量增加,進而導致耕地退化,加上一些毒害性強的農藥的使用導致植物與土壤的品質受到破壞;三是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進程加快,農村中的生活污染問題也正逐步凸顯出來,例如生活垃圾量的不斷增長,城市垃圾向農村蔓延,加上農村缺乏相應的處理措施,使得農村的生活污染問題日益加劇。
上述三點是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最為常見的環境問題,也是最難治理的問題,要想徹底根治這些環境問題,促進新農村的建設又快又好的發展,就必須分析導致這些問題的形成原因,就筆者經驗來看,導致這些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因受傳統思想的影響,相應考核機制的不完善,廣大農民朋友的環保意識較低和法制觀念的淡薄,以犧牲環境而換取經濟利益的情況還較為普遍,亟需進一步加強;二是當前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模式還較為粗放,雖然我國加大了新農村建設力度,但很多地方還沒有高效的運行現代科技信息技術,使得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仍屬于資源消耗型和粗放型的經營模式,各種破壞環境而謀求經濟效益的現象的發生也就在所難免;三是缺乏相應的環境保護體系和組織機構,在鄉鎮、村等基層,環境保護大都缺乏機構與人員,職能缺位、管理弱化的問題十分突出,加上農村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對破壞環境的行為缺乏必要的監管和適當的處罰措施,基本沒有形成環境監控和管理懲治體系;四是農村環境保護科技支撐較為薄弱。國家對農村環保適應技術研究和推廣較少,在畜禽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水污染等非常嚴峻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上尚無認定的成熟技術和治理模式。適用性和實效性技術的缺失,嚴重制約著農村環保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其成效。
二、建設新農村過程中應對環境問題的幾點保護措施
(一)不斷健全農村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
為更好的促進新農村的建設,在處理環境問題時,應不斷健全農村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農村環境保護部門主要有林業、農業和環保部門,這些部門都具有一定的審批與調配資源的權利,因而必須對這些部門科學的劃定職責,實現權責利統一,并建立相應的具有強制性質的協調機制,例如,可以由農村所在縣市的環保部門帶頭擬定相關的農村環保規劃,并對涉及農村環保相關的部門審批必須實行環保備案機制。這樣就能從根本上確保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
(二)加快農村基層環保團隊的建設
為加快新農的建設,將各種環境問題盡快的解決,應在健全農村環境保護部門職能的同時還應加快農村基層環保團隊的建設,例如可以在中心鎮區建立農村環保站,若條件允許,也可以一鎮一站,并根據農村實際情況,聘請有經驗的環保人士為環保協管員,與當地的社工團體聯系,宣傳環保知識,開展相關環保知識講座,將環保知識宣傳進農村,以不斷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
(三)健全農村環境執法,確保農民環境權益
作為直接管轄農村環境的縣市環保部門,應把農村環境執法作為主要的工作內容,調配人力物力財力,加大執法力度,亦可與具有審批、執法、調配資金權利的相關部門進行聯合綜合執法,加大對農村飲用水資源保護、畜牧
水產養殖業、自然保護區、鄉鎮企業的環境執法力度,在確保農民環境權益的同時保證農村人畜的飲用水安全。
(四)加大農村環保宣教力度
環保部門應結合農村特點與需求,制定針對性宣傳培訓計劃,加強農村環保知識義務教育,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和工作方法,力求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有所突破,切實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環境保護意識,真正讓環保知識和環保法律法規進村入戶,讓廣大群眾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變被動為主動,積極維護自身的環境權益,積極配合鄉鎮各級政府的工作,并對政府工作進行監督,以不斷加快新農村環境保護的步伐。
三、結束語
總之,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必須加強環境問題的分析,不斷健全農村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能,加快農村基層環保團隊的建設,健全農村環境執法,確保農民環境權益,加大農村環保宣教力度,確保環境問題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而不懈努力。
(作者單位:濟源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摘 要:通常以電能為動力,采取輪軌運轉方式的快速大運量公共交通總稱為軌道交通。未來10年,中國城市、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里程將達到1200公里~1500公里,它意味著未來城市交通結構趨于合理,公共交通成為城市主導客運方式,交通擁堵狀況得到緩解和改善。在不斷發展的同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由于其本身的特點,其噪聲和振動的環境污染越來越引起關注。本文分析該行業重點環境問題,有效的控制軌道交通運營中的環境污染,最大限度的減少對沿線環境的影響。
關鍵詞:城市軌道交通;電能;輪軌;噪聲;震動;沿線兩側
1 城市軌道交通發展現狀及規劃
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國家標準《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詞術語》中,將城市軌道交通定義為“通常以電能為動力,采取輪軌運轉方式的快速大運量公共交通之總稱。”目前國際軌道交通有地鐵、輕軌、市郊鐵路、有軌電車以及懸浮列車等多種類型,號稱“城市交通的主動脈”。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相比,具有以下特點:用地省,運能大,軌道線路的輸送能力是公路交通輸送能力的近10倍。每一單位運輸量的能源消耗量少,因而節約能源;采用電力牽引,對環境的污染小。噪聲屬集中型,人均噪聲小,易于治理;乘客乘座安全、舒適、方便、快捷。
城市規模的擴大,必然形成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區人口密度加大。加上相當固定的流動人口,使得僅僅依靠傳統概念上的公共客運交通即公共汽車和無軌電車已遠遠不夠。目前,中國的城市公交基本上以常規的公共汽車為主,客運量小、速度慢、技術性能差、耗能大、污染也較嚴重。為了擴大輸送能力,只好增加運輸車輛的投入,而這又造成道路阻塞,使運行速度下降。投入車輛越多,阻塞就越嚴重,從而產生了一種惡性循環。
中國國際城市軌道交通展覽會新聞會上,中國交運協會城市軌道交通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周翊民介紹,未來10年,中國將迎來城市、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高潮,建設里程將達到1200公里—1500公里,而上世紀70年代世界軌道交通建設高潮期,各國建成的總里程不過1600公里。中國城市、城際軌道交通建設的規模之大,將是世界軌道交通建設史上極為罕見的,這與中國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是互相適應的。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始于1965年北京地鐵的開工。截至2005年年底,中國已建成18條軌道交通線路,營運總里程累計達到405公里。中國城際軌道交通建設也已開始上馬。廣州至佛山長約33公里的城際軌道交通項目建設已經啟動;總投資224億元的上海至南京城際軌道交通線即將動工,并將于2009年底建成。
中國城市交通的遠景目標是“高效便捷、公平有序、安全舒適、節能環保”。它意味著未來城市交通結構趨于合理,公共交通成為城市主導客運方式,出行的選擇性增強,出行效率提高,交通擁堵狀況得到緩解和改善。《中國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確定,公共交通優先,大幅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實施區域差別化交通政策,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扭轉交通結構逐步惡化的趨勢,使公共交通成為城市主導交通。由此可見,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的。
2 軌道交通項目環境污染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系指采用鋼輪-鋼軌導向系統為主的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系統。按照運量及運營方式的不同,城市軌道交通包括地鐵、輕軌、有軌電車、跨座式單軌以及磁懸浮等形式。
對應不同工程類別的工程內容為土建工程包括線路工程、軌道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車站及建筑工程、車輛段及綜合維修基地,設備系統包括車輛系統、供電系統、通風空調系統、采暖系統、給排水與消防系統。本文以哈爾濱市軌道交通一期工程為例,分析城市軌道交通項目主要的環境影響。
2.1 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
工程施工期對環境產生的影響主要有社會影響、城市生態景觀、施工噪聲、振動、揚塵、城市交通、居民出行等,具體分析如下。
社會環境影響主要為占地及動遷各類管線、各類用房、綠地對沿線區域的城市環境格局及動遷居民的生活質量產生影響;對城市交通的影響工程實施期間,由于車站封閉施工及施工占地,將對原有道路的交通產生阻塞干擾,影響市民出行;對沿線居民及商服、休閑場所的影響;工程施工,尤其是車站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施工機械廢氣、粉塵、揚塵等污染物將影響附近區域的環境質量,進而影響區域內居民的生活質量。
施工期施工過程及拆遷對沿線及附近區域城市景觀將產生不利影響。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車站挖掘、大型構件的吊裝、混凝土拌和、站臺基礎施工時使用的鉆孔、破除和修復路面時采用的空壓機和壓路機等施工機械產生的噪聲及振動將對車輛段、沿線各車站、控制中心及主變電站附近的聲環境及振動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另外,建筑材料及殘土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交通噪聲及振動將對運輸道路沿線的聲環境及振動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地鐵施工期的影響程度和范圍與施工方法密切相關。車站施工方法有明挖法、暗挖法與明挖法相結合的施工方案,對交通繁忙的重要路口,可選用蓋挖順作法施工,先蓋后挖。后者施工成本較高,但對周圍環境影響時間較短,前者施工成本較低,但對周圍環境影響時間較長。區間盾構法施工過程中可能引起地面沉降,過量下沉會對地鐵沿線周圍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線造成不利影響。盾構機施工過程中,石油類污染物可能進入地層土壤中,隨地下水流動(擴散),污染地下水水質。
總之,車站施工中,噪聲與振動污染主要來自清場、拆除、破路、排水、挖掘、運土、回填、復路各階段使用的施工機械和運載車輛,影響程度嚴重,涉及面廣,而且施工周期較長,每座車站需24—30個月。地下區間隧道采用盾構法,由于暗挖法作業在地下,則施工產生的噪聲對地面影響較小,僅在下軌口或豎井及已建區間隧道與新建隧道的連接處為影響區。
綜上分析可知,地鐵建設施工中的噪聲和振動污染問題主要發生在地下車站的施工過程中,影響區域遠大于地下車站施工場地。
從不同施工方法與機械設備所產生的噪聲和振動污染比較來看,施工中采用暗挖法,其污染影響程度和范圍要比明挖法小得多,逆作法的挖掘現場其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時間比順作法短,影響范圍也小。
地下隧道施工均采用暗挖法,由于在地下深處掘進不破壞路面,不影響地面交通,則噪聲對環境的污染相對較小。另外,重型運輸車輛對敏感目標的噪聲和振動影響不可忽視,應選擇影響最小的運行道路。
2.2 運營期主要污染分析
2.2.1 噪聲影響特點及源強
工程建成運營期間,列車高速行駛時輪軌之間磨擦和撞擊,列車的發動機、壓縮機、電剎車、傳動系統以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運轉產生噪聲是敞開段主要噪聲源;車輛段維修車間的機械運轉和維修作業等,都會產生噪聲;地下車站和隧道通風系統使用的軸流風機產生的空氣動力性噪聲,是車站風亭進、出口的主要噪聲源;另外還有主變電站噪聲。各種噪聲源源強類比已建成的北京地鐵項目監測資料,見表1。
2.2.2 振動影響特點及源強
運營期列車在地下運行時,輪軌相互撞擊產生的振動,經鋼軌通過扣件和道床傳到隧道,再由隧道傳向大地,引發隧道附近地面建筑的振動。影響振動的因素很多,包括車輛條件、軌道結構、隧道結構、環境地質條件、建筑物構造等因素。隧道振動的強弱主要取決于隧道的結構與重量、行車速度、輪軌表面磨損程度及隧道周圍的地層狀況,據調查,隧道加重一倍,其振動加速度可減小5db,車輪表面磨損嚴重時,能使隧道振動加速度增加10db,并使高頻振動成分增加。經測試,隧道地面的最大振動級發生在250hz附近,由于隧道周圍地層對高頻振動的吸收,所測得的地表振動頻率以63.5hz為最高,地面段的地表振動是列車行駛時輪軌相互撞擊產生振動的直接結果。輪軌撞擊以振動的方式傳向道床,再經道床傳向大地。軌下振動源強類比國內已建成地鐵振源源強給出,見表2。 3 城市軌道交通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1 車站通風亭噪聲污染控制措施
車站風亭設計應合理選擇風亭的位置,風亭與噪聲敏感建筑物的距離應在10m以上,在文物保護建筑所在地段或特別安靜的區域不宜設置風亭,風亭出風口應背向居民住宅。車站內通風系統的換氣風機后端必須安裝風機排氣消聲器,消聲器的消聲量不應低于25db(a)。車站通風系統通向地面風亭的管道還應采取進一步的降噪措施,在管道內加裝吸聲材料,風亭風道則采用3m長片式消聲器。地面通風亭的進出風口必須安裝消聲百葉,風亭百葉風速一般控制在4m/s以內。
3.2 車輛段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哈爾濱軌道交通一期工程車輛段擬建地址拆除舊有棚戶區,根據地鐵車輛段周圍及廠內布置,廠界北側緊鄰太平橋火車站,南側隔平湖路為居民生活小區,東側為新江橋街,西側為紅旗大街,車輛段內噪聲源均為固定的點聲源,根據設計規劃,設備間均布設在北側國鐵一側,遠離居民區,選址較為合適。
車輛段車間或廠房的通風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并應安裝排氣消聲器,空壓機房內的空壓機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安裝隔聲罩及減振設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設備間室外噪聲在70db(a)以下,同時廠界南側設有30m寬的綠化帶及隔聲屏的降噪,通過面聲源計算公式可計算得到這些設備對居民點噪聲影響聲級均已較小,廠界處能夠達到ⅱ類廠界噪聲晝、夜標準。
本工程附屬車輛段出入段線,在進入車輛段之后有約200多米長的線路為敞開段,其平湖街一側規劃有住宅,列車(空車)出入車輛段時,運行速度≤30km/h,最大聲級估計可達75~80db(a)。在線路二側20m~60m范圍內環境噪聲等效連續聲級可達55~63db(a),這對線路二側影響較為嚴重。為解決車輛段敞開段的噪聲超標問題,從經濟性及降噪性能考慮,本工程對外部敞開段采用半封閉型的隔聲屏障,在線路南側出口至車庫及北側出口至綜合樓設置3m高、540m長隔聲板,經過上述措施后,兩側地區處減噪10db(a)以上,從而達到gb1234-90中ⅱ類地區標準要求。
3.3 站臺人流噪聲控制
站臺噪聲雖然不是外環境,但其對乘客和站臺服務人員的影響極大。目前國內新建的地鐵站臺一般都作內部吸聲處理,但往往忽視了地下站臺的活塞風帶來的噪聲。為控制地下站臺的活塞效應產生的噪聲,可以在站臺的出入隧道口作壁面吸聲處理,吸聲隧道長度在20米左右,可以使進、出站時站臺噪聲持續時間分別減小40秒和15秒,從而使站臺內的連續等效a聲級降低2db。
3.4 振動影響控制措施
為了減輕地鐵一號線建成后對周圍地面和建筑物的干擾程度,結合預測評價結果,本著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擬從以下幾方面提出振動防護措施:
(1)根據地鐵振動的產生機理,在車輛類型、軌道構造、線路條件等方面進行減振設計,將降低輪軌撞擊產生的振動源強值,從根本上減輕軌道交通振動對周圍的影響。包括車輛采用彈性車輪振動控制、軌道結構在鋼軌、扣件、道床等方面采取相應的減振措施、線路和車輛的維護保養等。
(2)超標敏感點振動治理措施
根據敏感點處振動以及東正教堂、基督教堂等單位的振動速度預測結果,對振動超標的一曼街90號居民樓、化工大世界、21中學、文化宮、南直路居民及東站廣場等點位提出振動防治措施。
超標較大的點多集中在煙廠站至哈爾濱東站站路段。該路段相應的地面道路是沿一曼街、東直路、樺樹街,路面較學府路、東西大直街(寬60~80m)相對窄(寬30~40m)。線路穿越化工大世界,該敏感點處振動采用金屬彈簧浮置板道床(減振效果為13~25db),其余敏感點處采用彈性扣件、彈性短枕式整體道床。治理后各環境敏感點的振動影響可降至最小程度,做到達標排放,約附加投資788萬元。
(3)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物振動治理措施東正教堂和基督教堂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東正教堂和基督教堂兩點預測振動速度為5.7~6.7mm/s,已超過《機械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定(試行)》(jb16-88)中的建筑物振動容許值3.0~5.0mm/s的規定,對以上兩處建筑將會有輕微損壞。因此,除采用一般建筑物的治理措施外,還應采取特殊振動控制措施。
由表中可看出,治理后東正教堂和基督教堂及秋林公司振動速度預測值為1.5~1.8mm/s,與振動現狀值疊加后的振動速度為1.8~2.3mm/s,滿足《機械工業環境保護設計規定(試行)》(jb16-88)中的建筑物振動容許值的規定,約附加投資2400萬元。
4 綜合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與城市環境有密切關連,一是環境對工程的制約,二是工程對環境的影響。盡管地鐵、輕軌、單軌、磁懸浮列車等模式的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在節能、效率、安全、有害氣體排放、噪音總量等一系列方面比其它交通形式有著明顯優點,但由于它是龐大、復雜、諸多工種交叉的城市區域中的系統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環境影響主要包括對鄰近建筑物的噪聲及振動、地下線的施工影響、城市景觀、人文影響、電磁輻射影響及固體廢棄物的環境影響等,在工程建設的過程中要注意環境保護設施的三同時建設。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其中工業發展尤為明顯,但是由于粗放型的工業發展方式并未實現根本性轉變,工業快速發展中的資源、環境的瓶頸約束變得日益突出。因此我們必須遵循科學發展觀,強調資源和環境的長期承栽能力對工業發展的重要性,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工業發展中的資源和環境問題,最終實現工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工業發展;資源;環境
一、資源環境問題與工業發展的關系
(一)我國工業發展面臨的資源與環境壓力
由于我國工業發展基本是沿著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道路走過來的,可以說,我國的工業發展是以自然資源的大量投入和環境負擔加重為前提的。我國面臨巨大的環境與能源危機,可以從以下幾個數據得到驗證。
1、我國大氣污染基本上屬于煤煙型污染,并以降塵和酸雨危害最大。目前,我國北方城市降塵平均每月每平方公里為50多噸,有的地方甚至高達100多噸。我國每年有4000萬畝農田遭受酸雨污染,造成20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2、全國七大水系和內陸河流的110個重點河段符合《地面水污染質量標準》一、二類的占32%,三類的占29%,屬于四、五類的占39%,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高錳酸鹽指數、揮發酚和生化需氧量。
3、我國現有水土流失面積367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38.2%,其中水利侵蝕面積179萬平方公里,風力侵蝕面積188萬平方公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存在程度不同的水土流失問題。
4、我國森林覆蓋率已不足12%,在世界上排列在100多位。由于過量采伐,毀林開荒,森林火災等原因,每年還要減少森林面積3700多畝。
5、從1990年到2006年,中國石油消費量增長135%,天然氣增長101%,鋼增長156%,銅增長192%,鋁增長390%,鋅增長331%,10種有色金屬增長276%。這樣的消耗速度迅速耗損了國內的資源。中國人口占世界21%,但石油儲量儀占世界1.8%,天然氣占0.7%,鐵礦石不足9%,銅礦不足5%,鋁土礦不足2%。如今,我們已經不可能僅靠國內資源來支撐今后的發展。從消費總量分析,到2010年我國的石油對外依存度將達到57%,鐵礦石將達到57%,銅將達到70%。鋁將達80%。
二、決策依據和政策建議
(一)重視能源綜合利用
在工業化發展中,一方面要追求傳統的工業化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要注意后工業化目標的實現,通過產業結構的調整,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制定對外經濟戰略,特別要防止發達國家的污染出口政策對中國環境的破壞。在能源生產和消費方面,應當著重提高能源利用的經濟效益,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使經濟與環境保持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改變高消耗的工業發展模式,在發展工業的同時大力節約能源。目前,中國主要礦產瓷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進口量逐年上升。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一些重要礦產資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開展能源節約與資源綜合利用。
(二)發揮價格和稅收的杠桿作用
工業企業是資源加工利用和環境保護的主體,必須通過政府規制和經濟手段使節能降耗減排成為工業企業自覺的行為,給以制約與激勵。要健全資源有償使用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起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的價格機制,有效發揮市場在資源方面的配置作用。抓緊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提高資源稅稅率,改進資源稅的征收管理辦法,強化對企業排污的征管,使企業把利用資源與環境的成本真正納入成本之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根據西方經濟學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允許排污許可證倒賣的話,會實現帕累托最優。因為每個企業處理污染物的技術水平不同,那么處理污染物的成本也就不一樣,對所有的工業企業購買排污許可證實行統一的價格必定存在一些企業處理污染物的成本偏高,如果此企業購買排污許可證,而讓處理污染物技術水平較高,即成本偏低的企業去處理污染物。結果會更好。同時要加強重點排污工業企業在線監控。按照補償治理成本原則,提高排污單位排污費征收標準和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建立和完善節能降耗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
(三)利用國際市場促進我國工業發展
經濟全球一體化,中國工業發展不僅要立足于國內市場,而且必須遵循國際慣例,參與國際競爭。在未來的幾十年中,一是可以通過貿易途徑直接從國際市場購買石油;二是挖掘資源開發和節約潛力,到國外投資開發石油等。中國加入wto掀起的外資投資高潮,需要我們制定正確的經濟政策和環境政策,采取更加積極的開放環保市場及其相關產業市場的政策,大幅度降低環保技術及設備關稅。吸引跨國公司進入環保與能源領域,既有利于環境的保護又能緩解資源的過度消耗壓力。
(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把發展循環經濟做為當前我國工業發展中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降低環境污染的重要途徑。發展循環經濟要遵循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原則。要實現“減量化”,一是要解決技術問題,二是實現工業企業規模經濟問題。實現“再利用”和“資源化”的重要途徑是要通過產業鏈的延伸來實現。基于集群化的產業園區建設是實現產業結構調整和實現循環經濟模式創新的有效結合點。基于集群化的產業園區可以充分利用園區內的共同基礎設施,以及產業鏈的延伸來發展循環經濟。與此同時,產業集群具有獲取規模效益特性,可以一定程度解決循環經濟中的規模經濟問題。另外,還有降低交易成本和鼓勵創新等優點,在國際上有許多成功的范例,在我國沿海發達地區也有先進經驗,對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具有明顯作用。
作者:陳素華 孫鐵珩 耿春女
論文 摘要:在闡述目前畜禽養殖業引致的主要環境問題及其與可持續 發展 關系的基礎上,從生態系統學的角度提出應強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開展固體廢棄物和污水治理等相關領域的研究,進一步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地保護和改善 農村 生態環境,以期促進畜禽養殖環境與 經濟 的協調發展。
論文關鍵詞:畜禽養殖業 環境污染 污染治理 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的畜禽養殖業發展迅猛,從而導致了畜禽糞尿及廢水的污染負荷超過 工業 廢水和生活污水的總和,成為城市郊區的污染大戶…。養殖小區和養殖場的污染,不僅影響到農村經濟,特別是畜牧業經濟的健康發展,對農民的身體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為了控制畜禽養殖造成的污染,我們必須對其進行調查和評價,并將其納人環境保護規劃中。因此,必須全面認識畜禽養殖污染的性質才能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l我國畜禽養殖業概況
因其豐富的 自然 資源和市場需求,我國畜禽養殖規模增大,分布比較集中。國家環保總局最近公布的在全國進行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情況調查結果表明,規模化養殖主要分布在廣東、山東、河南河北和湖南等地。對環境影響較大的大中型畜禽養殖場80%集中在人口比較集中、水系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和諸多大城市周圍。
由于多種原因,我國許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分布于居民區內,8%一10%的規模化養殖場距當地居民水源地的距離不超過50m,30%一4o%的規模化養殖場距離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離不超過150m。養殖場選址不當不僅構成了對周邊地區的環境壓力,還在許多地方造成了畜禽養殖場主與周圍居民的環境糾紛。
過去一些地方將規模化畜禽養殖作為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人的重要途徑加以鼓勵,環境意識相對薄弱,污染治理嚴重滯后。我國長期以來又把環境工作重點放在工業污染防治上,對畜禽養殖場的污染治理缺乏相應的管理經驗。畜禽場的宏觀環境管理水平普遍較低,全國90%的規模化養殖場未經過環境影響評價,60%的養殖場缺乏干濕分離這一最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另外,養殖場環境污染投資力度明顯不足,80%左右的規模化養殖場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資。
由于上述畜禽養殖點多面廣,污染物排放量大,處理水平低下等原因,迅速發展的畜禽養殖業嚴重影響了城郊環境和居民健康。
2畜禽養殖業引致的環境問題
畜禽養殖業帶來的污染物主要有畜禽養殖場有機廢水、病原微生物、飼料添加劑中的抗生素、畜禽產品中的藥物殘留,以及將來可能出現的轉基因生物污染。目前,畜禽糞便集中、量大,同時污染治理沒有跟上,造成城市郊區環境污染。畜禽養殖業對水資源、土壤和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已相當嚴重。
2.1畜禽排泄物的污染
畜禽排泄污染物包括從畜禽體內排出的有害氣體、糞便及其分解產生的臭氣以及體表掉落的毛屑、絨毛(羽毛)等。1999年我國畜禽糞便產生量約為l9億,是我國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的2.4倍,河南、湖南和江西等地甚至超過4倍。
3.2通過營養調控降低禽畜排泄物的污染
為獲得高生產性能而給畜禽提供過量營養是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通過營養調控來最大限度地提高動物對營養物質地利用率是解決問題的重要手段。飼用酶制劑是一類高效、無毒副作用和環保型的飼料添加劑。在畜禽養殖中應用飼用酶制劑既能提高飼料的消化率和利用率,又能減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磷的排泄量,保護水體和土壤免受污染。
3.3改善畜禽養殖業的飲水方式和糞便收集方式
采取清污分流和糞尿的干濕分離等措施,實現清潔養殖,可減少地下水的開采,改善畜禽養殖場的生產環境,減少畜禽的死淘率。同時可以減少對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養殖場還應給畜禽定下用水額度,如每頭豬每天5kg水,盡量節省資源。建立糞便收集池,定點收集垃圾;設置畜禽廢渣的儲存設施和場所,采取對儲存場所地面進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采用雨污分流、固液分離等污染防治措施,達到減量化的要求,做到達標排放或零排放。
3.4研制畜禽養殖業廢棄物資源化技術
畜禽養殖業污染嚴重,治理工程利潤低,風險大,因此不能像 工業 污水、生活污水防治那樣,走單純治理的路子。糞便絕對是放錯了地方的寶貴資源,畜禽糞尿含有豐富的n、p、k成分,經合理處理后,可制成優質、高效的有機肥料,而且還可經厭氧發酵成沼氣作為能量來加以利用,因此,資源化利用是治理畜禽污染的首要原則。畜禽養殖場應采取將畜禽廢渣還田、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料和制造再生飼料等方法進行綜合利用。
應用生物技術與生物工程,綜合利用畜禽排泄物,通過厭氧發酵,走沼液、沼渣及沼氣利用之路。在畜牧業高度 發展 的英國,畜禽糞便經過處理后,全部作為肥料,既避免了環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肥力。對于牲畜養殖場,實現廢棄物的資源化處理有兩種基本工藝方案:一是高溫堆肥;二是沼氣發酵。
3.4.1高溫堆肥。
糞尿厭氧發酵處理后,氣體部分可提供能量,固體部分進行高溫堆肥。許多有先見之明的養殖場已經走在前面,把畜禽糞便經過處理后賣給農戶當肥料,取得了可觀的 經濟 效益。當前國內的堆肥發酵技術、糞肥還田實用技術等已經成熟,有的還超過國外。把污染物通過無害化處理,加工生產有機肥,這正是目前我國農業發展的大方向。通過對糞便高溫烘干滅菌及高壓膨化除臭,添加n、p、k及多種元素,制成適合小麥、玉米、蔬菜、瓜果和花卉等高效有機肥。
3.4.2沼氣發酵
防治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沼氣綜合利用。推廣沼氣處理技術,利用沼氣對畜禽糞便進行厭氧發酵,發酵產生的沼氣成為廉價的燃料,用于燃料、仔豬舍保溫等;沼渣、沼液則成了優質肥料,不但保護了環境,而且提高了經濟效益。進行廣泛的國際、國內沼氣生產的技術、 企業 管理、項目開發、工程安裝、系統設計及運行維護方面的經驗等技術經濟信息交流。許多實踐與研究證明,豬、雞糞厭氧發酵能使寄生蟲卵滅活,減輕土壤污染與水污染,將沼渣與無機肥制成復合肥,能增加土壤有機質、tn及堿解氮、速效磷及土壤酶活性,使作物病害較少,降低農藥使用量77.5%,提高農作物產量和品質。沼液含有17種氨基酸、多種活性酶及微量元素,可作為畜禽飼料添加劑。此外,沼液養魚,能提高魚的成活率。
3.5畜禽廢水的終端人工處理
當代生物技術完全可以將畜禽養殖廢水處理到排放標準,但是,采用生物技術清除相當于數千萬人口當量的廢水中的有機物及n、p,其所需費用之巨可想而知。但是因地制宜地采用一些凈化系統,如穩定塘、養魚塘、水生生物塘及土地處理系統等進行處理,是非常經濟可行的。
4結語
低投入、高產出是養殖業競爭的關鍵,然而,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一點經濟效益,無異于殺雞取卵。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畜禽養殖造成的環境污染,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原則,將社會、環境、經濟效益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千方百計化害為利、變廢為寶,使畜禽養殖業所產生的污染減輕到最低限度,創造出高經濟效益和最低限度環境污染的養殖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