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一般三至四級標題為宜,不超過五級。正文字號字體均為五號宋體,行間距為固定值20磅。一級標題應加黑居中。
②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③參考文獻僅列出最主要和正式發表的,按文中出現的次序編號引錄,并在文章相應位置以上角標標明。
④文稿中的作者姓名按照作者承諾簽署順序在題名下方通欄居中排列,姓名下方加圓括號注明作者的單位全稱、單位所在的省、市和郵政編碼。
⑤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邏輯性、實用性。資料可靠,文字精練、語句通順、層次清晰,圖表規范,數據及計量單位正確。
⑥摘要(中文):請用五號楷體,摘要文字控制在250字內,重點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結果和結論尤為重要。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
⑦稿件中文主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副題名前須有破折號并且不超過25個漢字。題名要簡明、確切,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⑧文中如需插圖,請提供清晰的照片,或繪制精確的圖、表等,并在稿中相應位置留出空白(或用文字注明)。圖、表編號以全文為序。
⑨本刊禁止“搭便車”署名行為,針對合作作品將采取更為審慎嚴格的審查標準。
⑩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