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教育綜合 > 昌吉學院學報 > 司法鑒定人出庭規范化初探--以《關于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為背景 【正文】
摘要:司法鑒定人員的出庭參訴應訴,是指鑒定人員對具體的某一鑒定案件中的關于鑒定方面的一些專業性問題在法庭審理中予以說明和解釋,同時也接受對方當事人質證的行為。民訴法和刑訴法規定了鑒定人出庭的要求,但是過于概況性。而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10月了《關于建立司法鑒定管理與使用銜接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從主管部門的角度對鑒定人參訴做了較為詳細的規范。但對于鑒定人的出庭規范在法院(審判機關)這一方還需要作出更細化、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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