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稅務雜志屬于經濟類期刊, 目前刊期為月刊。
安徽稅務雜志于1985年正式創刊, 國內統一刊號:34-1131/F, 是一本由安徽省國家稅務局主辦的學術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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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中文題名以不超過 20個漢字為宜,英文題名應為中文題名的直譯,一般以不超過 10 個實詞為宜,每個實詞(和題名首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題名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得出現商品(品牌)名稱。
③參考文獻只選最主要的,并且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論著3-15篇為宜。
④關鍵詞的確定應按GB/T3860的原則和方法,參照各種詞表和工具書選取;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以及論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
⑤來稿首頁請注明:題名,每位作者的姓名及工作單位,負責與編輯部聯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Email,并標明正文字數、表數及圖數。
⑥有國家、部、省、市、校級科研基金項目資助的課題,請在首頁腳標處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可優先錄用。
⑦參引的內容和語言須與正文之后所列參考文獻的內容和語言一致。
⑧注釋對正文特定內容的解釋與說明,以及未公開發表的資料和“轉引自”等類文獻的著錄,用圈碼標引,在頁下注文。
⑨圖表應有自明性,能用文字說明的盡量不用圖表。表格用三線表。圖表均應有圖題、表題。
⑩在校樣審讀階段,作者只能指出文中出現的明確錯誤,不應再修改論文內容。作者必須在 48 小時內回復審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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